《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一 这天是三月十七。 后来元墨回头看,发现一切就开始于这一天。 这是茉莉失踪的第三天。 茉莉来到红馆时候,红馆已经是生意惨淡,门可罗雀。 女伎们整日在家里磕瓜子打叶子牌,身为现任坊主的元墨每天都要大叹三声“天要亡我红馆”,然后和元宝扛着梯子去修后院快被蛀光了的房梁。 但茉莉不一样,她眉清目秀,伶牙俐齿,知道吃好的穿好的,且十分上进,知道学歌舞挣大钱,还在元墨的鼓励下读书认字,准备去参选今年的评花榜。 元墨十分欣慰,看到茉莉就像是看到了红馆美好的未来。 欢姐一等老人却总是对茉莉横鼻子竖眼,嫌茉莉挑三拣四,眼高手低。 前天,茉莉跟欢姐大吵了一架,然后摔门而出,至今未归。 元墨已经带着人把茉莉平日爱去的几处地方都找遍了,却是一无所获,她垂头丧气回到红馆,因是彻夜未眠,白皙的脸上带着两个老大的黑眼睛,一身淡蓝色的圆领袍服也蹭得到处是灰,把个清朗秀逸的少年弄得灰头土脸。 姑娘们都在家里等消息,一见元墨回来,连忙围上来问个不停。 欢姐看了心疼,一面给她捏了热布巾擦脸,一面又给她端来甜浆润喉:“我的话你非不信,那小蹄子定是跟那姓许的跑了,只怕早就下江南了,你在京城转,哪里找得到?” “姓许的”名叫许泰,原本是欢姐的客人,是位扬州客商,在红馆算得上是有数的出手宽绰之人。自从茉莉来了之后,渐渐对茉莉动了心思,便疏远了欢姐。 正是为着这点,欢姐和茉莉才时常拌嘴的。 “欢姐别这样说,茉莉不是那样的人。”腊梅比茉莉大不了两岁,两人私交甚好,腊梅脸上还带着泪痕,“只是,现在还找不着人,茉莉只怕是凶多吉少,已经被食人鬼吃了!” 欢姐翻白眼:“光天化日的胡说些什么?” 腊梅声音微颤:“前些日子丽景楼里的小珠也是这么着,一出门就没回来,还有芳春院的阿香,听说也是出去人就没了。大家都说,有个食人鬼,专门吃咱们这些美女的魂魄……” 虽然腊梅一脸惨白的模样很惹人怜爱,但元墨真的很想纠正她一个错误。 ——那个,咱们家里要是真有美女的话,生意就不会这么惨淡了姐姐…… 不过这个食人鬼的传言元墨还是上了心,一口喝完甜浆,元墨搁下碗:“我走了。” 欢姐在后头扬声道:“你饭还没吃呢!回来!” “我去找衙门找师兄!” 声音回荡在空气里,元墨已经没了人影。 * 叶守川是金刀龙王的徒弟。 金刀龙王是红姑的老相好,常年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不过只要来京城,必定住在红馆,所以元墨也跟着混了个一招半式,自己就封了自己是金刀龙王的半个弟子,叫叶守川一声“师兄”。 金刀龙王是江湖上公认的绝顶高手,叶守川又生得剑眉星目,玉树临风,元墨常建议他去行走江湖,拍胸脯保证,他不出三个月就可以收获一堆诸如“玉面郎君”、“江湖第一少侠”之类的名号。 但叶守川只是揉揉元墨的脑袋,笑笑。 堂堂金刀龙王的唯一入室弟子,至今还在京城当捕头,且毫无挪窝的打算。 元墨在衙门等了一会儿,叶守川才回来。 看叶守川一脸风尘仆仆,元墨就知道他一直在外面找茉莉。 叶守川看元墨连衣裳都没换,就知道元墨回去也没有休息,微微皱纹:“不是让你歇歇么?别担心,人我定会给你找回来。” “茉莉不回来,我也睡不着啊。”元墨苦笑,跟着问把几家乐坊女伎失踪的事跟叶守川说了,“看来失踪的不止茉莉一个,师兄你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这倒是条很有用的消息,叶守川即刻问书吏要来近三年内所有失踪人口的卷宗,翻查起来。 要问元墨平生最讨厌什么,那一定就是写满文字的纸……厚厚的卷宗摆在面前,若不是关系到茉莉,她一定转身就逃。 当年红姑把元墨和元宝从街上捡回家以后,也曾有过望子成龙之心,还专门请了塾师来家里教他俩。 最后全被元墨气走了。 元墨真不是故意的。 想她元二自诩聪明,进红馆不到一个月,上能学红姑喝酒,下能学黄伯做菜,中间还学会了跟姑娘们一起涂脂抹粉,偏偏就是在读书认字上油盐不进,打骂、罚跪、饿饭……红姑无所不用其极,一颗心都操碎了,元墨愣是没能学完一本《千字文》。 至于元宝,看到书本第一反应是摸了摸,撕下一片塞嘴里,发现不好吃,便把书往桌上一放,脑袋搁上去,睡着了。 看得元墨十分羡慕。 而今书到用时方恨少,元墨捧着一本卷宗,逐字逐句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往下看。 每十个字里至少有四个是认不得的,还有两三个好像认得但写得又有点儿走形,只好搭着前言后语胡乱猜测,才看完三页已经把脑汁都绞成了浆糊。 那边叶守川已经看完了一卷。 元墨心想自己这么着一个月也看不完,于是出门向外面道:“谁有空看文书?看完二爷请喝茶!” 叶守川人虽年轻,但武艺超群,哪怕是最油头的捕快也得心服口服喊一声“老大”,元墨时常跟着叶守川叫师兄,捕快们便称她一声“二爷”。 北里乐坊乃是巨大的销金窟,出入者非富即贵,捕快书吏们的月俸没多少,二爷请客是他们唯一能上乐坊的机会,因此元墨只喊了一嗓子,大伙儿就争先恐后来帮忙。 元墨淘汰了几个看得比自己还慢的,留下的人速度都相当不错,很快便从这些卷宗里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京城这么大,每年都会有些失踪人口,后来经查明或是去了他乡,或是遭遇不测,零零星星约有几十起。 但从去年十月开始,失踪的卷宗却突然多了起来。 失踪者大多只有十几岁,其中又大多是才买来的女伎,一则是没有父母亲戚,二则是没有熟客,三则所属的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乐坊……总的来说,就是即便消失不见,往往也没人会去追究。 除了女伎,还有贫民孤女,林林总总,半年来京城的失踪者将近有二十人。 也就是说,从去年十月起,有一只黑手伸向了城中无依的年轻女孩,不动声色地吞噬了近二十人。 年轻女孩,鲜丽饱满的、像初开花朵那样美好的女孩子,其中还包括元墨寄予厚望的茉莉! 原来传言非虚,还真有一个“食人鬼”! 元墨狠狠一拍桌:“不把这混蛋揪出来,老子就不姓元!” 赵力是叶守川最得力的手下,他开口道:“这些人有些是在内城失踪的,有些是在外城失踪的,南里也有,北里也有……” 元墨听懂了:“所以这食人鬼还不是一个人?有同伙?” 叶守川盯着手里的卷宗:“不对,即使是有同伙,也不可能在京城各处作案。” 黑暗中亦有势力划分,南里的官衙不能管北里的事,外城的流氓地痞也不能把手伸到内城来。 京城的流氓地痞各自守着各自的地盘,一旦过界必然会拼个头破血流。 现在,有人把手肆意伸向了每一处,一年多来在京中越界行事,而那些人居然安安稳稳,没有一点动静。 “老大你看,最早的报案是去年十月的,可咱们一起都没查,要不是二爷家的茉莉不见了,咱们还不知道有这么多女伎失踪呢!”赵力道,“能压下这么多卷宗,这帮人背后只怕有人。” 叶守川问:“有人?” 叶守川武功虽高,若论资历,赵力才是衙门里的老油条,他压低声音:“那歌听过吧?浩浩大央,阳为风,阴为姜。” 浩浩大央,阳为风,阴为姜。 浩浩大央,明为风,暗为姜。 浩浩大央,暂为风,永为姜。 这首歌大央百姓都听过。虽然谁也不敢明着唱。 据说从前胆敢唱这歌的人都死了。 再往下据说还有,但没人敢唱了。 元墨只听过这三句。 这歌谣历史悠久,据说大央二百年前刚开国的时候就有了。 而姜家的历史,则比歌谣还要久远。 姜家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京城的历史。自从前朝的前朝以京城为都城起,姜家,便成为京城里一株盘根错节的大树。 它以权势和时光为养料,根须在地下越扎越深广,枝叶在天空中越长越繁茂。每一位家主都权倾朝野,进则废立帝王,退则左右朝局。 就像异域番王要向皇家进贡一样,所有暗处的势力,其实都要向姜家进贡。 姜家,被称为是大央暗处的主人。 想在京城的暗处肆意活动,一定离不了姜家的庇佑。 所以元墨十分惊讶。 姜家拐卖女伎?! 还是挑小乐坊的小女伎?! 不可能啊。 姜家哎,姜家想要女伎,哪需要用抢的?只要勾一勾手指,全京城的女伎就会哭着喊着扑过去。 比如今年花魁的奖励之一,就是可以去姜家的宴席上献艺。 姜家的花厅,那是全京城女伎的梦想之地啊! 赵力道:“嗐,我只是说姜家有这个本事,没说一定是姜家干的。京城的水深着呐,有些人家虽然没姜家这么厉害,可悄没声息地弄死几条人命,简直是家常便饭。” 叶守川道:“京城暗处的动静,没有什么能瞒过姜家。就算事情不是姜家动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们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红馆常客。” 她说着就要走,叶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关天,若真是姜家干的,他肯帮着你对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游手好闲,在家中只怕也没什么实权,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唯一办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顺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处的恶徒。 可京城实在太大了。它城阔五十余里,人口近二百万,分为外城、内城、皇城。要在这样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捞针,要抓一个潜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样难于登天。 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会在什么地方动手,单靠府衙的这点人手根本撒不出网。 只有一计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叶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与自己相同的念头—— 引蛇出洞! ※※※※※※※※※※※※※※※※※※※※ 阿江我来啦!啊啊发文好紧张,求抱抱! 二 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元墨:“……”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 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红姑会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大雪天,流落街头的元墨和元宝缩在巷子里险些冻死,是红姑把他们两个捡回了红馆,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服穿。 他们两个都觉得,红姑就是戏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们就是仙女,红馆就是天宫。 红姑夜里常抱着酒坛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对什么事情都蛮不在乎,从来不发脾气——除了那一次。 那时,元墨和元宝刚进红馆不久,两个人养了一阵,生了点肉,变得白生生的,玉雪可爱。 姑娘们闲来无聊,把他们当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还送到红姑面前,想逗红姑乐一乐。 红姑原没什么,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着发笑,然后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我们阿墨可真是个美人胚子,若是个女孩子,准定能当花魁!” 红姑不知为何,勃然变色。 元墨到现在还记得红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色,像惊恐,又像愤怒。 红姑在害怕。 元墨还没弄明白红姑为什么生气,就被红姑按在腿上揍了个结实,揍完她又揍元宝,还生生把两人饿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关屋里闭门思过,同样饿着。 饿一整天对元墨和元宝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可两人却吓得胆战心惊,痛哭流涕。 后来元墨去给红姑认错,扑到红姑怀里,抱着红姑大哭:“红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裙子了,再也不了!” 红姑没有像往常那样哄她,而是抓着她的肩,紧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诉她:“要是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你就从红馆滚出去,永远也别想再回来了,知道吗?!” 元墨含着眼泪,乖乖点头。 离开温暖的、芬芳的、有热菜热饭的红馆,重新去街头巷尾捡别人的剩菜剩饭、为半只馒头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 不,她打死也不! 红馆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远远都不要离开! 元宝对那顿打的印象显然也是刻骨铭心,着急地催促元墨脱掉这身招打的裙子。 “嘘,红姑昨晚上喝了一夜,这会儿还没醒呢。”元墨道,“趁她还没发现,我要去把茉莉找回来!” 元宝一听,顿时安心了,一脸羡慕地望着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元墨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 * 于是夜幕降临之后,两名小女伎就扭着腰肢上街了。 两个穿着时下乐坊中最流行的粉色荷裳,脸上涂着厚厚的粉,擦着浓浓的胭脂,一路扭着腰往京城最繁华的街上逛过去。 元宝逛得十分幽怨,一来随时担心红姑会出现,二来扭着腰走路实在太难了,三来——他的衣服里并没有塞上蹄膀! 恨! 元墨却是很满意,元宝雪白滚壮,胸前竟然能勒出一道深深的沟壑,能让家里的女伎们都自惭不如,明显暴露的衣着可以充分昭示出他俩的身份,活脱脱就是小乐坊里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女伎。 蹄膀虽说是让元墨平坦的胸膛变得圆润,但更重要的作用,是为了留下气味。 此时在他们身后的人群里,叶守川和捕快们正牵着大王暗暗跟随,有蹄膀在,天涯海角大王定然是矢志不移,永远不会追丢他们。 一切已经就绪,就等那恶徒冒头。 可一个多时辰过去,元墨腰都快扭断了,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倒是生出了一丝怜惜之情——往日里她总嫌家里的姑娘们好吃懒做,不肯用心招揽客人,现在才知道,光是把腰扭得这般风生水起,已经很不容易。 * 四月初的天气,不冷不热,最是舒服。 大央没有宵禁,老老少少好像都出来了,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叫卖声、揽客声、招呼声、说话、嬉笑声……把向来繁华的清凉坊装点得热闹非凡。 元墨和元宝实在扭不动了,就在一家卖通草花簪的摊子边停下来,借着挑花簪歇歇脚。 “小娘子,我家祖上三代都是做通草花的,祖传的手艺!” 摊主见生意上门,便卖力地招揽起来,热情地举起一朵红色牡丹花簪给元墨看,“你瞧这花瓣,瞧这花蕊!跟真花一模一样的!小娘子你花容月貌,再戴上我家的花簪,包管客似云来,今年的花魁就是娘子你啦。” 元墨接了花,向摊主抛了个媚眼,“老板真会说话。” “呵呵呵,小娘子生得这般好看,怕是会真楼的玉菰仙都比不上呢。”摊主笑得越发欢畅,还想再攻克元宝,但元宝的体格、满是脂粉的脸,都叫他僵了僵,手里拿着的一朵芍药花险些跌落。 然而摊主十分顽强,努力道:“……这位……这位……小娘子……长得,长得……非常特别,呃这花很衬小娘子……” 元宝默默地接过。 两人拿着花,感觉都有点生疏,兼茫然,不知道该往哪里摆弄。还是元墨入戏比较深,笑着让元宝蹲下些,替他簪上,然后又让元宝给自己簪上。 好容易,“女孩子们互相簪花”的戏码表演完毕。 元墨继续带着元宝往前走,一面在心里嘀咕,怎么还不见有人出手?难道她“小乐坊的小女伎”扮演得还不像?这得逛到什么时候…… 忽地,一个摇摇摆摆的醉鬼晃过来,险些撞着元墨。 元墨侧身避开,视线无意处扫过醉鬼的来处——那是黑黢黢的小巷,只有临街这一段,透着一小截光。 元墨心中一动。 她一直觉得只要走到人更多、更热闹的地方,“那些人”就一定会注意到她,现在想想,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 她故意扬声道:“姐姐,我们往这边走吧,这条路近,可以早些回去。” 一面说,一面拉着元宝往小巷里去。 小巷里一片昏暗,元宝嘤嘤嘤:“阿墨,这里好黑啊……” 元墨道:“就是要黑啊。” 元宝哭:“人好少啊。” 元墨道:“人多就不方便了。” “为什么啊?”越往里走,元宝越想害怕。 元墨拍拍他的胳膊,安抚他:“好比你要去偷鸡腿,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你敢动手吗?” 元宝想了想:“我从来不偷鸡腿,鸡腿太小,一只一口就没了,还是蹄膀比较好,又香,又好啃,肉又多。”说着就咽了口口水,呆呆道,“阿墨,我饿了。” 元墨叹了口气:“好吧,其实我也有点饿。要不,你去街上买点软羊?” 元宝的眼睛“叮”一下,在黑暗中亮了:“嗯!” 他这一声,捏细了嗓子,应得娇娇怯怯,并且扭动起腰肢去了,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扭得流畅。 看着元宝的背影消逝在光亮中,元墨深深吸了一口气。 嗯,这下,她就是一个刚来京城的、没见世面的、落单的小女伎了。 一个完美的猎物。 而此处又一个完美的猎场——偏僻地界,乌漆抹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混蛋们,此时还不出现,更待何时啊!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脚步声。 元墨的心跳顿时加速。 要回头吗?回头就能看到那样长什么样。 可会不会打草惊蛇,让那人发现异常? 她还没转完脑子,就听那人就道:“小娘子,等一等啊。” 却是刚才那个卖通草花的摊主。 他挑着担子,走得摇摇晃晃,到了近前,放下担子:“哎哟,小娘子走得太急啦,一朵花一百文,两朵花折一百八十文,两位小娘子多给了二十文,来,我找给你。” 元墨不知自己是该松口气,还是该失望,无奈笑道:“老板,你也忒实诚了。” “这做生意嘛,总不好骗人。”摊主笑得特别朴实,一面说,一面伸出手。 元墨便伸手去接,鼻子里隐隐闻到一丝香味。 是自己的脂粉涂太多了吗? 她心里恍惚这样想,那摊主猛地将手一撒,一蓬烟雾霎时弥漫开来,一阵奇怪的香味陡然大盛,笼向元墨。 不……好…… 元墨保持着伸手的姿势,仰天便倒。 三 元墨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在一辆马车上。 马车微微摇晃,正在前行。周身左右都靠着一团温热,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脂粉的香气。 她身边躺着两个女孩子,一左一右,昏迷不醒,看衣着打扮,应是乐坊女伎无疑。 看来那摊主在迷晕了她之后,竟然还去找了两个猎物,真是黑心透顶。 通草花簪的摊主,挑着担子,满京城都能去得,所以他在哪里都能下手,所以他的作案地点才会分布得那么广……啧啧,原来如此。 很好!鱼儿上钩了。 这会儿夜应该已经很深了,四周极静。元墨竖起耳朵仔细听,发现只马蹄踏过青石路面的嗒嗒声,还有车轮辗过的粼粼声。 忽地,马车一顿,停了下来。 然后,元墨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 像是铁棒敲击在石头上,笃,笃,笃,越来越近。 “怎么回事?”摊主的声音透过车帘传进来,“这种货色丢了,她主家一定会翻遍京城的每一块地皮来找人。” “这是上头送过来的。”一个阴沉的声音道,“你以为我会傻到向这种人下手,引火烧身?” 哪种人? 元墨有点好奇。 车帘被掀开,元墨赶紧装死,然后,就觉得身上一沉。 好、好重…… 元墨差点被压扁。 车帘重新放下,马车再次驶动。 两人在车辕上说话,摊主叫崔王八,后来那人叫铁老三。 崔王八说这两天捕快巡查得好像特别严,恐怕有人报了案,铁老三道:“把你的心放回肚子里去,有上面的人在,衙门的人动不了咱们。” 崔王八显然要胆小些,道:“上面的人是没事,咱们这种小鱼小虾就难说了。要不是上头说这趟货非送不可,我可真不想在这种时候动手,太危险了。” 元墨听着大怒,果然是有一伙人!且上面当真有大人物包庇他们! 铁老三没有理他。 过了一阵,崔王八又道:“你说,这个是什么人?生成这样,一定是大乐坊的,再不然,就是哪个大户人家自己养的歌伎……哎,铁老三,你以前在北里,见过这种货色没有?” “话这么多,活腻了吗?”铁老三的声音阴冷,口气十分不善,“上头怎么交代,我们怎么做就是了。” 崔王八也不悦:“哼,你是当年被人踹出来,一提北里就吓破胆子了吧?” 铁老三阴阴地道:“姓崔的,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 元墨大喜,暗道大家都是江湖血性汉子啊,还有什么比尊严重要?快点给我打起来!打得越猛越好! 不知道是不是铁老三比较可怕,还是这崔王八比较怂,总之,崔王八屁都没再放一下,马车外重新陷入安静中。 不过……铁老三……北里…… 等等…… 记忆深处某个久远的片断闪了一下,元墨想起来了。 铁老三,她听过这个名字。 那时,她还很小,大概是刚被红姑捡来不久。当时,北里所有的青楼都要向一个人交钱,名为“买茶钱”。 那个人长得很奇怪,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是铁腿。 据说如果有人不交钱,他就用那条铁腿将人踢死。 那时候北里的大人都用同一句话吓唬小孩:“你再不乖,就让铁老三一脚踢死你!” 但红馆是例外。红姑从来不交买茶钱。红姑说,他要是敢动红馆的姑娘一下,她就把他那条有肉的腿细细切作臊子,给客人下酒。 铁老三气得要死,一脚踹向红姑。 于是元墨看到了他那条铁腿。 它就是一根铁杖,漆黑,丑陋,邪恶。它像是集全世界所有的恐怖于一身。 它踹向了红姑。 把她从泥水里捡出来、把她洗干净、给她热饭吃的红姑。 元墨跑了出去,张开双臂,挡在了红姑面前。 那一刻,她闻到了死亡的气味。那是冰冷的铁腥气。 她以为她会死掉。 可她既没死,也没疼,一根头发丝也没伤着。 “当啷”一声,那条可怕的铁杖滚落在院子里的石板地上。 一把菜刀切断了它。 菜刀原本握在黄伯手里,现在却到了另一个人手中。 那是个高大的男人,不知是何时出现的,就那么随随便便站着,头发随随便便拿一根布条绑着,眼睛张扬而明亮。 一刀切完铁老三的铁腿,他看也没看,一脚将铁老三踹飞出去,然后转身走向红姑,张开双臂:“小红,我回来啦——” “你还知道回来!” 红姑照脸给了他一巴掌。 那就是师父了。他叫楚天阔,人们叫他金刀龙王,说他是天下第一高手。 师父在红馆的时候,向来是高朋满座,好像整个江湖的人都涌过来和师父喝酒。 在席上他们提到了一个叫烟霞客的人,十分忌讳的样子,说那是个很可怕的人。 当时元墨正坐在师父膝上,就问:“他比铁老三还可怕吗?”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那个时候,铁老三已经被人们遗忘了,自从被师父踹出院子,铁老三好像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只在孩子们的心里留下一点点久远的阴影。 后来,这点阴影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直到此刻,才重新被唤醒。 元墨紧紧的握起了拳头。 原来这家伙还活着,并且还在祸害女伎。 她这次一定要为全京城的女伎们除害! 马车继续往前,渐渐地,周围渐渐有了人声,还在食物的香气飘过来。 元墨知道这是到城门了。许多赶不及出城的人,为省钱,会在城墙根下熬一宿。城门附近也有许多吃食摊子,有卖馄饨的、有卖汤团的、有卖炊饼的……香气一阵阵飘过来,元墨的肚子开始咕咕叫。 寅时三刻,巨大的城门缓缓打开,发出沉闷的声响,马车排在队伍里,挨个儿上前接受盘查。 铁老三和崔王八十分安静,一句话没有。 喂,要不要这么淡定啊?那是城门守卫啊,每辆马都要例行检查的!这层车帘子一掀,马车上躺着四个昏迷不醒的女人,一看就有问题好不好? 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元墨真替他们发愁。万一被查出来了,她不就没办法跟到他们的老巢了吗?! 然而事实证明,她想太多了—— 守卫根本没有掀帘子,甚至连例行的盘查询问都没有。 轮到这辆马车的时候,也不知道铁老三做了什么,元墨只听到守卫们的声音里透着十二万分的恭敬:“您往这边走。” 然后吆喝着驱赶边上的百姓:“让让,让让!贵人要出城!” 贵人? 什么贵人? 当然这一车的女伎都是很贵的人没错了…… 元墨实在忍不住,将车帘掀开一道小缝,就将守卫双手将一样东西奉上,铁老三收了往怀里一塞。 隐约是块令牌? 马车过了城门,守卫的声音还从后面传来:“小的恭送贵人!贵人慢走!” 什么令牌这么好用? 一定是姜家! 元墨想到了赵力的话。 只有姜家才能这么大能耐。 马车离城之后,拐上了往西的甬道。 这一下,更让元墨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条路平整宽阔,比官道还要气派,乃是专门修建,通往西山的。 西山是离京城最近的高山,山势险峻有奇趣,山顶积雪往往要到仲春才化,因此夏天山中极其凉爽,是京中贵人们专属的避暑之地。 若是不能在山上建一座别院,在京中就算不上什么有头脸的门阀。因此每位贵人都想在这山中占一席之地。这里有的不单是风景,更是地位与权势的象征。 每到盛夏,贵人们便一窝蜂地去西山避暑,导致乐坊的生意惨淡许多。西山,真可谓是乐坊的一大劲敌。 当然了,那些有名的大乐坊是不会为此发愁的,她们家的姑娘们会应邀来此消夏,别的赏赐不提,单是出城一行的车马费就够红馆的姑娘们眼红好几个月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那些都是真正的名伎,个个精通文墨,吟诗作对,笔墨丹青,抚琴作曲,技惊四座……而红馆呢?唉,好不容易有个像样的,还被这帮人拐了! 元墨想想就恨。 现在离避暑的时节还早,贵人们尚留恋城中的繁华,西山别院里大多空着,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进了山,路便开始陡了起来,马车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西山越高处风景越好,也越凉爽,所以,越往上的别院,主人的来头就越大。 一路上,飞檐翘壁在山壑绿树之间时隐时现,只是没有一点儿人声,想必这些屋子都很寂寞吧。 越接近山峰,就越接近姜家的别院。 元墨把自己从新来人身下挪出来,免去了一身重压。 天已大亮,明亮的春光被车帘筛得幽暗,照出身边这位美人。 元墨个子算是高挑了,即使比男子也不输什么,但这位女伎的身段却十分修长,这么躺着竟比元墨还高。 她身上的香味很特别,甚至不能称之为“香”,如果人们去到晨间的松林,或是生满青草的溪边,深深呼吸,大概就会闻到这样清淡悠远的气息。 她穿的也很不一样。女伎的穿着比之仕女当然会略加暴露,露出一截玉颈,半抹雪肤乃是常事,但她的衣领一直扣到颔下,将整个人紧紧包裹,除了一张脸,没有露出一寸旁的肌肤。 她头上既没有钗环也没有花朵,甚至没有挽髻,长发横过面颊,丝丝缕缕如雾,如同一枚别致的面具。一只露出玉样的下巴,唇薄而色淡,唇形优美至极。 元墨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替美人将发丝捋开。 呼吸停顿。 ※※※※※※※※※※※※※※※※※※※※ 据说写满一万字可以签约,我要去申了!紧张……你萌说会不会有编编把我捡走?(说会,快!) 四 北里乐坊云集,从长到大,元墨自诩阅尽天下美人,却没见过这一种。 不是娇柔不是清丽不是美艳……是什么?元墨说不上来,只知道在这种美面前,她情不自禁便屏住了呼吸,简直怕自己的气息再大一些,眼前的人就会化为幻像从眼前消失。 这种美,更像是壁上的画像,庙里的神佛,总之,不像真人。 仔细看来,美人双眉修长,对于时下流下的细眉来说,好像太浓了,鼻梁也似乎太挺了,下颔的线条似乎也不够柔和……但也许正是这份与众不同,才能美得到让人不能呼吸的地步吧? 和这位美人比起来,会真楼里的玉菰仙算什么啊! 就在元墨看得心醉神迷之时,美人忽然毫无预兆地睁开了眼睛。 元墨吃了一惊,立马捂住她的嘴。 然后就发现这是多余的。 美人的眼中没有一丝初醒的浑沌与迷糊,眸子清冷至极,像最寒冷天空中最遥远的两粒星辰。 这样的眼睛哪怕泰山崩于侧都不会多眨一下吧?又怎么会因为只是在一辆陌生的马车上醒来而惊呼? 可惜,太可惜了。 元墨在心里叹气。 这样的眼神太过强大,完全掩盖了美貌。 不行啊美人!你这是一双眼毁了一张脸啊! 你刚从昏迷中醒来,还跟一堆陌生人昏迷在一起,你难道不该流露出惹人怜爱的脆弱与慌乱吗? 不过,美人冷静与镇定在男人面前或许不受欢迎,但在这种情形下,却是省了元墨不少麻烦。她一声也没出,只是迅速扫视马车内的情形,然后,目光忽然落在自己的衣袖上。 那衣袖宽大,是一种美丽的深紫色,褶皱间有着上品丝绸才有的微光,乃是茉莉一直想要、而元墨却买不起的云缎。 云缎造价高昂,有“寸金寸缎”之称,有市无价,已经不是买得起买不起的问题,而是买得到买不到的问题。 美人这件外裳宽袍大袖,极其费料,光是这件衣服,应该就值好几百两银子。 好几百两啊!对于元墨来说,是天大的一笔财富! 然而美人看到这件衣裳,却像是看见了鬼,瞳孔猛地收缩一下,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这表情很难形容,好像有意外、轻蔑、厌恶、讥讽等等情绪,加上眸子里那点冷浸浸的寒意,混在一起,在美人脸上形成一种难以言喻的戾气。 像一条吐着信子的美人蛇,或是一把刃口抹着蓝汪汪剧毒的刀。 不对不对不对!元墨赶快把脑海里的蛇和刀抹掉,抹掉! 一定是她看错了看错了,这样的美人,一看就是被人千娇万宠地养着,怎么可能会有这样重的戾气?不可能!一定是她眼花了! 果然再定睛一瞧,美人脸上已是淡淡一片,整个人照旧散发着尔等凡人速速退散的冰冷气息。 美人手一撑,就要坐起来,元墨连忙按住她,就在这时,远远地忽然传来一声狗叫。 元墨动作僵住。 不是吧? 眼看这帮混蛋的老巢就要到了,这种紧要关头大王你千万不要来坏事! 然而狗叫声越来越近了,非常明显就是奔这辆马车来的。 车辕上,铁老三道:“这里怎么有狗?” 崔王八随口答:“野狗吧。” 铁老三道:“你见过这么油光水滑的野狗?” 元墨也很无奈,由于会偷食,这蠢狗比谁都油光水滑。 崔王八一声惊叫:“死狗,滚开!” 大王“嗷”地一声,大概是被踹开了。 但大王是坚贞不屈的狗,岂会因为被踹一脚就放弃狗生至爱?下一瞬它又“啊呜”一声扑了上来。 “找死!” 崔王八怒喝,“呛啷”一声,拔出了刀。 唉,没办法了。 元墨叹了口气,伸手抚上美人的眼睛。 美人好像不习惯他人的碰触,脸朝后一仰,元墨以极轻的声音道:“装昏。” 说完这两个字,元墨一跃而起,隔着车帘,精准地朝崔王八的位置踹去。 崔王八“啊”地一惨声,跌落车辕,转眼间被前行的马车甩在了后面。元墨来不及高兴,眼前已经是刀光一闪,铁老三一刀砍向元墨。 元墨疾忙后退,忘了马车里全是软玉温香,脚下一歪,摔倒在一个人身上,恰恰是那位美人。 美人脸色极不好看,元墨百忙中还赔了个不是:“对不住对不住……”正要爬起来,美人忽然抬头按住她的脑袋。 元墨心说美人你就算生气也不要挑这个时候啊喂! 然后就觉得脑后一道寒意掠过,铁老三的刀光刚好贴着元墨的头皮扫过,精心盘成的发髻登时散落下,钗环噼里啪啦往里掉,砸了美人一脸。 还来不及抬头,铁老三的第二刀就来了,快得超乎元墨的想象。 被师父踹的时候他毫无还手之力,元墨还以为他只是一头纸老虎,没想到武功竟这么厉害。 元墨贴着美人就往外滚,打算跳下马车,忽然铁老三发出一声怒吼,“死开!” 大王的牙齿死死咬在铁老三握刀的那条胳膊上。 铁老三痛得狂吼,将手臂狠命往车壁上掼。 这马车一看就造价不菲,用的是极为坚实的木料,真给他掼个正着,大王一定会脑浆迸裂。 不及多想,元墨扑到了车壁上。 然后,大王的脑袋重重地撞在她的胸口上。 胸口碎大石也不过如此了吧?元墨眼前一黑,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冰冷的刀锋停在了她的脖颈,铁老三的声音比刀锋还要冰冷:“这是你的狗?” 元墨很想说不是。但大王已经欢快地开始舔她,舔得几下,狗头一低,长嘴一拱,从她的领口里叼出一只油纸包。 这油纸包是她精心包得浑圆饱满,塞得妥妥当当,但经过这番折腾,已经挤出了领口,大王口爪并用,娴熟地撕开油纸,咔嚓咔嚓,啃掉了里面的蹄膀。 在这个瞬间,元墨明白了红姑往日揍她时的心情。 真的好想把这死狗扒皮拆骨拿去泡酒啊啊啊! “你、你别杀我,也别杀我家狗狗,我给它带了它最爱吃的蹄膀,它才追着我……”元墨细声细气哀求,“大爷,求求你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只要你不杀我,要我做什么都行,我一定尽心尽力服侍你……” 她自问已经尽力做到了楚楚可怜,就差没挤出几滴眼泪变梨花带雨,但铁老三却无动于衷,视线下移,落在她的胸膛上,冷冷问:“你到底是男是女?” 元墨低下头,就看到自己缺了半边的胸。 元墨:“……” 元墨竭力翻出几个媚眼,细着嗓子:“大爷您这是什么话?奴家的相貌虽说不上艳惊四座,却也算得上清秀可人,我们家妈妈还说我有份上一上花榜呢!哪里像男人了?” 铁老三皱眉,在交货与灭口之间犹豫。 而就是趁着他这一瞬间的走神,元墨的右腿闪电般踹出,不偏不倚,正中他的心窝。 在跌下车辕之前,铁老三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楚天阔——”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毒。对这一招他印象深刻,永世难忘。 当初师父踹完还能施施然抱一抱红姑,元墨就不行了,这一下拼尽了全力,腿骨差点折断。 她忍着疼跳上车辕,拉起缰绳,一鞭子抽在马身上:“快跑!把那两个家伙甩掉,回去请你吃上好的草料!” 只可惜,眼下是上坡路,马儿挨了打,是拼命跑了两步,也只够两步,转瞬又慢了下来。 元墨急得要死,回头一看,差点魂飞魄散——铁老三和崔王八眼看就要追上来,尤其是铁老三,一脸狰狞,看上去像是要撕了她。 “马车太重,将这两人扔下去,才能甩开他们。” 就在元墨慌得六神无主的时候,身后一个清冷声音道。 是美人。她半坐起来,靠着车壁,声音不是一般女子的娇柔,带着几分低沉,又清冽。 红姑的声音也是这一款,沙沙的,别有一番风情。 “那怎么行?!”元墨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美人冷冷:“那你就等死吧。” 元墨灵机一动,望着眼前的马臀,心想若是扎一簪子,估计能跑快了,可往头上一摸,摸了个空,才发现方才钗环全掉光了。 而在这要命关头,大王还一个劲儿往她怀里拱,要啃第二只蹄膀。 元墨计上心来,干脆抱起大王,让大王凑近马尾:“大王,咬。” 大王吸了吸鼻子,头一扭,表示出嫌弃,没下嘴。元墨从怀里掏出第二只油纸包,往马背上一扔。 大王顿时如猛龙出海,扑到了马背上。 马儿受惊,撒腿狂奔,慌不择路,直往旁边的山坡冲去。 这是西山东面的山坡,每到夏天,一来山顶冰雪融化,二来雨季来临,山上会形成瀑布,便是京城十景之一的西山银瀑。 这片山坡就是瀑布沿路冲刷后形成的溪流。据说水量多的时候,有时水能漫到路上来,现在坡上布满圆石,长满了滑不溜丢的青苔。 受惊的马,就带着马车冲上了这样一条“路”。 “啊啊啊啊啊啊~~~~~~~~~” 元墨的尖叫声被抖成了七八截,整辆马车抖得像是老天爷手里的色盅,而马车里的人无疑就是盅里可怜的色子。 两位昏迷的姑娘的被抖醒了,尖叫声顿时翻了两倍。 那位美人却是一声不吭,异常镇定,镇定得甚至有一丝厌烦。 铁老三和崔王八总算被抛在了后面。 大约是知道追不上,铁老三干脆将将刀掷了过来。 刀上挟着劲力,在风中呜呜作响,但毕竟距离远,元墨一低腰就躲过了,一面颠得要吐,一面还腾出空来朝后面做鬼脸:“没砸中没砸中——” 美人瞧着她,像瞧一个傻子:“他不是要砸你。” “什么……”元墨还没反应过来,马儿发出一声悲鸣,往前跪倒。 ——那把刀砍在马腿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元墨和那两个女孩子再次发出尖叫。 在她们的叫声中,整辆马车如玉山倾颓,哐当翻倒,彻底散架。 元墨也快要散架了。 左臂生疼,也不知道是折了骨头还是扯了筋,抑或就是摔伤,半边身子都快要失去知觉。 怀里的美人长发如瀑,挨得肌肤上,清清凉凉。 ——马车翻倒之前,元墨扑上去把美人护在了怀里。 然而之前一直淡定的美人,猛地从她怀里挣开,呼吸有些急促,目光好像有些……惊惶?还是惊怒? 总之,很像那些被大王堵在过巷子里的猫,全身的毛都炸起来的样子。 当然了,美的人毛是不会炸的,它们好像甚至不会乱,随着美人的动作,发丝水一般覆在身上。 “蠢货。”美人她冷冷地瞧着元墨,“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了,还要救别人。” 元墨呆呆了眨了眨眼睛。 喂,这个“别人”,好像是你啊? “你若是一开始把这两人扔下,我们早已经逃了。” “我——” “或者,你一开始便卸下马车,骑上逃走,他们插翅也追不上。” “我——” “你却选了最蠢的一条路,不是蠢货,是什么?” 元墨心想,老天爷果然是公平的,给了美人这样一张脸,就顺便附带了这样一副性子。 有你这样对自己救命恩人的吗?! 你这样去做生意会把客人全得罪个精光啊姐姐! 那两个女孩子已经晕了过去,一个脑袋上肿起一只大包,一个鼻子下面挂着两道鼻血,元墨赶紧去试了试她们的鼻息——呼,还好,还活着。 “会水吗?”美人忽然问。 “会啊。” “往水里跑。如果能入水,你大约能活下来。” “啊?” “明知道前面有河水拦路,他们还要伤马,就是不愿让马车近水,那两个人,至少那个铁腿的人,不会水。”美人吐字和神情一样清冷,“想活命,就快跑。” 不远处就是小河了。 比小河更近的,是身后追来的铁老三和崔王八。 元墨一瞬也没有拖延,立刻站了起来,拖起美人的手:“走!” 美人挣开她的手:“我不会水。” “我会带你的,我水性最好了!” 红馆后院出去就是横贯京城的平江,童年的无数个午后,她都是在水里度过的。 美人看怪物似的看着她:“带上我,你就跑不了了。” 元墨急了:“那你怎么办?他们要追上来了!” 铁老三和崔王八已经越来越近。铁老三更是发狠夺了崔王八的刀,看起来准备把元墨剁成肉酱。 “他们要杀的人是你。”美人淡淡道,“至于我,眼下还死不了。” 美人身上似乎天然有一股无形威势,让元墨情不自禁就想俯首贴耳乖乖听话,同时发现美人真是外冷内热,看起来虽然冷漠,却很会为别人着想。 “姐姐人你真好。”元墨用力抱了抱美人,“你等着,我回头就带人来救你!” 猝不及防被抱了一下,美人还来不及厌恶,元墨就松开了,往河边跑去。 美人坐在马车的废墟里,看着她的背影,无情无绪,像一尊精美的木偶。 呵,好人? 蠢货,只有你把人引开,我才能从容逃离。 ※※※※※※※※※※※※※※※※※※※※ 作者今天被捡了吗? 没有。哭。 但是有三个收藏了!开心。 五 元墨跑出去不远,脚底就“哧溜”一滑,狠狠摔了一跤。 春天潮湿的空气滋润的青苔,一团团生得又肥又厚,铺在圆圆的河石上,把这一带全铺设成了滑不溜丢的陷阱。 左胳膊雪上加霜,刺痛难忍,元墨只能求观音菩萨保佑它没断,爬起来接着跑。 铁老三和崔王八对她紧追不舍,直接越过了马车。 很好,这样女伎们便无事了。 只是还没高兴完,铁老三一把夺过崔王八的刀,凌空一个翻身,落在元墨面前,刀搁上了她的脖子,“楚天阔是你什么人?” 完全不同于上一次虚贴着,这一次刀刃直接贴上了元墨的脖子,元墨只觉得冰寒彻骨,一动不敢动,露出一脸疑惑:“谁是楚天阔?” 铁老三手一动,元墨的脖子一阵刺痛,一定是见血了!她尖叫道:“我说我说我说!他是我的恩客,闲来无事教了我一两招,让我保命用——” “哼,还敢扯谎,世上哪里有你这种女伎?” 铁老三“哧”地一声,撕开了元墨的衣裳,然后,猛地怔住了。 少女肤如凝脂,洁白细腻,如假包换。 元墨趁此之机,手一撑,借力旋身,右腿飞起,正中铁老三胸膛。 这大约是铁老三平生最恨的一招,却是元墨最爱的一招,也是她唯一真正下过功夫的一招。认穴奇准,力道不弱,铁老三再一次飞了出去。 元墨好想原地叉腰大笑三声,可惜,铁老三转眼就爬了起来。 不带这样的!明明师父一脚过去,这家伙就烂泥一样贴上院墙了,怎么到她这里就这么强了呢?! 元墨转头就跑,脑后有风声响,回头一看,心胆欲裂。 铁老三那把寒光闪闪的刀对准他的背心掷了过来! 死定了,这回死定了! “救命啊!师父!红姑!师兄!欢姐!救命啊!”元墨没口子乱叫,一路狂奔,扑进河里。河水温柔地将她包围住,元墨拼命往前游,一直游到了河中央,才敢回头。 这个时候才能确认,那把要命的刀还没有追上她。 它躺在远处的河滩上,不知道为什么,偏了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刀旁边有一枚漆黑的短箭,那是官衙用的短弩所射。 甬道上传来马蹄声,最先一人剑眉星目,穿着浅蓝袍子的便服,飞奔而来。 元墨飞快出水,大叫:“师兄!” 她全身湿淋淋,胸前被撕开的衣襟下露出大片肌肤,闪烁着莹然水光。 “待水里!别动!” 叶守川大喝,足尖在马背上一借力,整个人腾空而起,天神一般飞掠过来。 途中还不忘一脚将崔王八踹飞,随便借这一踹之力,落到元墨面前,解下外袍,往元墨身上兜头一罩,拉着元墨上岸,迅速将元墨上下打量,眼中全是关切:“怎么样?可有受伤?” 元墨摇摇头,又点点头,把脖子、胳膊上的伤痕展示给叶守川看:“割到了,摔伤了,疼……” 叶守川用外袍将她裹紧了些,阻止她再展示更多的地方:“老实别动!” 赵力带着人在甬道边下马,捕快们兵分两路,一路去查看被抓的女孩子,一路去抓捕铁老三和崔王八。 叶守川那一踹,才真正具有金刀龙王的风范,崔王八蜷在地上口吐鲜血,别说逃跑,爬都爬不起来。 铁老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赵力正要把他揪起来,手却停在铁老三背脊上方,顿住了——铁老三穿的是黑色衣裳,背脊湿了一圈,并不明显,赵力原以为是汗湿了,这会儿才发现不是。 是血。 他身上的碧绿青苔已经被染红,正在迅速向外扩散。 赵力吓了一跳:“老大,下这么狠手?审都不审了?” “不是我。”叶守川说着,停下来查看。 铁老三背上的伤口极窄,只有半寸长短。 能留下这种伤口的,不是匕首就是飞刀。” 可方圆十尺之内,除了那把刀,没有任何兵器。 叶守川让捕快把崔王八带过来。 崔王八很可能被踹出了内伤,已经站不直身子,被捕快们半拖半架着走。 忽地,春日明亮的阳光下,元墨好像瞥见崔王八身后有什么明亮的东西一闪而过。 几乎是同时,叶守川□□射出,想击落那道明亮的物什。 但晚了一步。那道光没入崔王八后背。崔王八猛地一僵,连声哀嚎都没能发出,便软软地倒了下去。 鲜血从崔王八的背脊冒了出来,伤口的位置和铁老三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扎在崔王八的背上。 它半透明,状若飞刀,有三寸长短……不,两寸……一寸…… 它在日光下飞快地消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短,不过瞬息功夫,就在阳光下消失。 冰。 冰刀。 “阴寒内力,凝水成冰。”叶守川的脸色变得异常凝重:“烟霞客……” 元墨倒抽一口冷气。 这个名字听上去像是什么浪迹山水间的世外高人,实际却是一个人见人怕的魔头。据说他武功高绝,心性孤僻,一言不合就会杀人,偏偏没人打得过他。 据说江湖上每年都会有人开赌盘:金刀龙王和烟霞客动手,谁输谁赢? 元墨以前也问过师父为什么不去比一场,她也能跟着赢点钱。话还没说完,就被叶守川喝住,叶守川道:“师父与烟霞客功力在伯仲之间,功法却截然相反,一旦动手,根本没有输赢之分,只有生死之决。” 金刀龙王当时笑呵呵:“就是就是,我还没活腻呢,干嘛去找那家伙打架?再说天地这么大,我俩也许这辈子都碰不上,上哪儿找他打去?” 现在,烟霞客竟出现了 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又为什么会救她? 难道这位传说中独来独往冷酷无情残忍川嗜杀的家伙,突然改了性子要日行一善? 叶守川向四周抱拳,提起气劲将声音远远送出去:“晚辈叶守川,肯盼前辈现身赐教。” 元墨也忙道:“是啊,前辈,你救了我的命,我要好好谢谢你!” 空山寂寂,两人的声音传出好远,良久不见回音。 就在元墨以为人已经不在了的时候,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道:“楚天阔教出来的弟子,却要我来救,这是打楚天阔的脸。你帮着我一起打了你师父的脸,还要谢我?” 声音若远若近,飘忽不定。 元墨嘻嘻笑:“师父说脸皮乃身外之物,只有这条命才是要紧。” 那声音“嘿嘿”一声。 元墨接着道:“不知道前辈来京城有何贵干?京城天气干燥,可还住得惯?胃口可还行?要是有什么事情要人差谴跑腿的,前辈千万别客气,请尽管吩咐!” 那声音不再回答。 四下里寂寂,该是走了。 要不怎么说什么对这种绝顶高手总是又敬又畏呢?他们决是不按常理出牌,实力又强到逆天,凡人在他们面前如同蝼蚁。 比如现在,辛辛苦苦得来的线索全断了。 叶守川安排几个人把两具尸体连同女伎送回去,另带着人手继续往在西山搜索,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元墨也要跟着去,叶守川道:“你到此为止,回家去。” “喂,大哥,你这叫过河拆桥啊。”元墨嚷嚷,“好歹是我引出他们来啊,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看看我脖子上这伤,再划深一点就没救了!这是二爷我聪明机智,不然小命早交代在这里了,你还赶我走!” 赵力在旁边道:“二爷,你看不出来?正因为你差点把小命丢了,老大才不让你掺和了,这是兄弟情深!哎呀,你不知道你家那大王跑丢的时候,老大有多着急,我还从来没见过他急成那样……” “大王跑丢了?” 元墨一愣,此时大王就在河滩上,选一块软绵绵的青苔地,爪搭油纸包,怡然地啃着红烧蹄膀——它终于找到那只蹄膀了。 “我们本来一直跟在马车后面,经过烤肉摊的时候……”赵力挠头。 元墨明白了。经过烤肉摊这种地方,大王照例是要发发疯的。 难怪所以迟了这么久才到。 “不必多说了。”叶守川看着元墨,“你先回去。一晚上没见人,红姑一定很生气。这件事交给我就行,相信我,一定会替你把茉莉找回来。” 叶守川瞳仁是一种温润的深褐色,里面永远充满真诚与关切。 元墨第一次见到金刀龙王,是在七岁的时候,见到叶守川时,则已经十岁了。 那天刚好是元墨的十岁生辰,金刀龙王牵着个孩子进来,那孩子全身上下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笑起来的样子清清爽爽。 金刀龙王说:“去,带元墨玩儿吧。” 他便走过来牵起元墨的手:“元墨,我是叶守川。” 从此元墨身边除了元宝,就多了个师兄。 师兄和元宝不同,元宝永远听她的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师兄呢,则整天不让她干这,也不让她干那,每天都在元墨屁股后面提醒: “元墨,不许爬墙。” “元墨,不许玩水。” “元墨,放下棍子。” ……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元墨都很讨厌这个不请自来的大尾巴。 直到那一天中午,她和元宝再一次背着大人偷偷下水,不知怎地两脚抽筋,整个人无法自控地往下沉,元宝吓坏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 就在这此,叶守川跳了下来,托着她一直游上红馆的后苑小渡头。 三个人刚刚爬上来,红姑就过来了,气急败坏要揍元墨:“我天天说,天天说,你全当是耳边风!叫你别下水,你就是不听话!你想气死我?这么想死当初干脆就别投胎!” 一面说,一面拎起扫帚就要打。 “红姑,是我带元墨下水的。”叶守川挡在元墨面前,“要打就打我吧。” 红姑气笑了:“谁带的头我还不知道?当我傻呢?你也是!小小年纪不学坏,就知道撒谎骗人!你给我让开!再不让开,连你一块儿打!” 叶守川没有让开。 他沉默而执拗地挡在元墨面前。 小小的少年身体削瘦,却站得笔直。 元墨永远地记住了这个背影。 那天,三个人一起挨打了。 挨完打,叶守川就是这样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告诉她:“元墨,以后别下水了。” 后来她还是照下不误——毕竟,那样漫长的、炎热的夏日午后,还有什么比门后那一泓清凉柔软的江水更吸引人的呀? 但叶守川的眼神,叶守川的语气,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过,一直是这样的温暖,让元墨无比信服。 她只得乖乖点头,然后细细把一路上的事情告诉叶守川,着重提到了一块了不得的令牌。 令牌很快从铁老三身上搜到了,巴掌大,澄金色,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元墨情不自禁上嘴一咬,啊哟,清清晰晰的两排牙印。 “是真的!我的妈,这么沉,起码得有五六两,天呐,五六两黄金……”元墨的瞳仁全变成了金色的。 赵边连忙道:“二爷,这是证物,你可不能贪啊。” “还用你说?你二爷我是这种人吗?”元墨翻了个白眼,在赵力“很明显你就是啊”的眼神中,依依不舍地把金牌还了回去,“师兄,这是姜家的吗?” “不知道,尚需查证。” 一般令牌会刻上衙门或官职,但这块上面没有,正面刻“通行无忌”二字,背后是一只敛翅的凤凰。 通体纯金而非鎏金,可见其金贵程度,他们三个人都没有人见识过,显然也不可能属于铁老三。令牌真正的主人,应该就是幕后真正的主谋。 ※※※※※※※※※※※※※※※※※※※※ 作者今天被捡了吗? 被捡啦! 接下去就是甩开膀子日更啦! 六 经过捕快们的简单救治,两个女孩子醒了过来。两人得知自己差点被黑心的人贩子拐卖,又惊又吓又后怕,同时对捕快们也充满了感激,非缠着那捕快带她们来面谢叶守川。 大约是见叶守川生得相貌堂堂,两个人神情妩媚,言辞缠绵,大有把这河滩变成乐坊之意。 元墨觉得这两个女孩子虽然相貌一般,但待客的能力还是非常不错,直接甩那位美人几条街。 等等! 美人呢?! 元墨举目四顾,河滩上,捕快们或替马裹伤,或搜集证物,独独不见那袭紫衣。 “还有一个呢?”元墨问那捕快,“马车里不是有三个人吗?” “三个?”捕快一愣,“我只看见两个啊。” “当真还有一个?”一个女孩子道,“我当时说看到一位天仙样貌的姐姐来着,醒来又不见了,还以为是我自己看花了眼呢。” 元墨登时急了。 明明都救下来了,怎么还会不见? 难道有人趁乱把她带走了?!” 难道是烟霞客干的? 不对,如果是烟霞客是他们一伙的,他们这帮人早就别想活了。 就在这时,捕快拎着铁老三那把刀跑过来找叶守川,锋利的刀背崩出一块小小的缺口。 赵力赞叹不已:“老大,你太厉害了吧?!这可是一把钢刀啊!!你竟然能射崩它,太了不起了!我看你不是江湖第一高手的徒弟,你就是江湖第一高手!” “不要胡说。”叶守川的手指拂过刀刃,“官弩射中的地方在这里。” 果然,那儿有道笔直的划痕。 叶守川接着道:“这刀背有半指厚,□□不可能有这力道。” 赵力道:“那就是他这把刀本来就崩了。” 叶守川摇头:“不,缺口色白痕新,比旁边的颜色都亮出一截,显然是新近留下的。” 元墨心里生起一股寒意:“所以,除了铁老三和崔王八以外,还有第三个人……” 这人带走了最值钱的货物,还用暗器射崩铁老三的刀。这样一来,即使没有烟霞客,元墨也能逃过一命,不至于把事情闹大。 然后,他还带走了那位美人! “什么样的暗器,什么样的武功,能崩裂钢刀?”赵力百思不得其解。 答案很快找到了。 一名捕快在河边找到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粒莹光灿灿的小石子儿,通体透明,幻彩浮动,简直像一颗掉落在他指尖的星星。 “金、金刚石……”元墨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口水也流了一地。 “金刚石是什么玩意儿?”那捕快问。 叶守川用石子在刀身上划了一下,毫不费力地留下一条深痕,道:“古籍曾载:金刚石,石而似金,有光彩,可以刻玉。因其坚利无比,故以‘金刚’名之,昂贵异常。看来,这便是那第三人所用的暗器。” 元墨想起去年评花榜时玉菰仙戴过一只八宝金簪,当中镶的就是金刚石,据说会真楼的杨婆子说,那根簪子值八百两,其中五百两,都是买那颗金刚石。眼下这粒虽然没有那颗大,但一二百两银子不在话下。 一出手就是一二百两……太气人了吧?!再有钱也不能这样败家吧?! 更气人的是,都这么有钱了,还要出来拐卖女伎吗?! 但世上就有是有这种人,他们高高在上衣食无忧,便生出种种奇怪的癖好。也许他们拐卖女伎根本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找乐子。 权贵云集的西山,显然非常适合出现这样的人。 * 甬道宽阔,从这里一路往上,就是权贵中的权贵。 山峰隐然在望,山林间飞翘出来的屋檐金顶朱顶,已然是皇宫的规格,当然,同样规格的不止是皇家别院,还有姜家别院。 这不是僭越。这是风家开国□□送给姜家大小姐的礼物,名唤“炎园”。 越往前,便离炎园越近,叶守川的脸色也就越凝重。 忽地,他停下脚步,他猛然回头。 偷偷缀在后面元墨来不及躲闪,干脆大大方方露出一个灿烂笑容:“师兄,我脚崴了,扶我一下成不成?” 叶守川无奈,只得走过去,一面搀扶她,一面正要开口教训,只听元墨低声道:“师兄,东南方二十步,小树丛。” 她偷偷摸摸跟在后面,不走正路,倒获得了一个特别的角度,可以看到树丛后露出一角紫衣。 叶守川立即取出□□,箭上弦,向赵力等人打了个手势,然后敛去足音,一步步走向矮树丛。 赵力等人急速散开,包围矮树丛,□□瞄准周围三丈之地,以免凶手逃逸。 叶守川面容镇定,其实全身每一寸肌肉都已崩紧——那样锋利无匹的兵器,没有任何兵器能格挡。 三步、两步、一步,最后一步叶守川大步跨出。 愣住。 元墨连忙跑过去 美人靠在矮树下,长发如水,披了一身,眼睛闭着,像是睡着了。 身边,什么第三人第四人,一个都没有。 * 叶守川拔开水囊的塞子,准备把美人泼醒。 元墨和赵力双双出手,拦住叶守川。 元墨:“师兄,你怎么能下这样的狠手?!” 赵力:“对啊,水多冷啊!” 元墨十分欣慰:“赵力,不错,有长进,懂得怜香惜玉了。” 美貌的威力无远弗界,最老实的捕快眼睛都直了。 元墨小心翼翼唤醒美人,美人睁开眼睛。 像是夜晚揭开天幕,露出一天寒冷星辰。 眼睛发直的年轻捕快们像是给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猛然回神,各忙各的去了。 元墨扼腕叹息,睁眼杀啊睁眼杀,败笔啊败笔。 叶守川问:“姑娘可看见那人的模样?” 美人摇头。 “可听见他的声音?” 美人摇头。 “他身上是否有什么特征?” 美人还是摇头。 元墨道:“那人肯定是一上来就把她敲晕了,发现没办法带走她,就把她扔在这里,她肯定什么也不知道。若是知道,只怕已经被灭口了。” 叶守川点点头:“也罢。姑娘是哪座乐坊的?我让人送你回去。” 美人缓缓摇头。 元墨讶异:“不是乐坊的?”难道是家伎? 只听美人开口:“我不记得了。” “姓名?亲人?” 美人依然摇头。 有些人确实会因为突遭惊吓而失去记忆,又或是那人下手颇重,敲晕美人时用力过大所致。 这样的例子叶守川等人不是第一次碰到,按规矩都是先带回府衙安置。 元墨跳起来,激动地道:“你们县衙一帮大男人,怎么安置?当然是让她跟我回去!” 七 叶守川便让元墨先把人带走,待查出美人出身后再把人送回去。 元墨带着美人上马,回头吼一声:“大王!” 大王如飞一样撒开四蹄跟来。 走着走着元墨就发现一个问题。 美人身形高挑,比她高出不少,元墨抻长了脖子才能从美人肩头望出去,别说控缰,连看路都成问题。 就在这时,她听到咕的一声响,不知是来自她自己的肚子,还是美人的肚子。 从昨晚到现在,大家都是什么也没吃。 作为一个称职的乐坊坊主,元墨怎么可能让女伎饿着肚子? 她立刻勒住缰绳,解了外袍,脱了鞋子,挽起裤脚,钻进水里,不一时扔了两条鱼上来。 大王以为这是新的吃食,欢喜雀跃,但那鱼活蹦乱跳,在石上犹不住打挺,大王吓得一蹦三尺高,夹着尾巴就跑。 元墨出了水,重新披上衣裳。她不大会梳髻,撕了一截衣带把头发高高地束成马尾,反正名义上还没到弱冠,怎么梳都成。 她折了些带叶的树枝,在圆石上厚厚铺了一层,让美人坐下,然后生火烤鱼,“姐姐饿了吧?回城还有段路,姐姐可以先吃条鱼垫上一垫。” 美人看一眼火上的鱼,再看一眼元墨,没说话。 元墨有种错觉,美人看她的眼神好像同看那条死鱼没什么两样…… 这种看什么都像看死鱼的眼神,是成为花魁的大忌啊大忌! 然后,美人垂下眼睛,眼睫长长,如蝶翼。 元墨顿时又想,算了吧,什么大忌不大忌的,她这么美,她愿意怎么看人就怎么看人…… 只是……美人的视线,好像落在她的脚上。 她的脚肤色白皙,十颗脚趾,颗颗浑圆,像刚剥出来的莲子,只是上面还沾着些污泥水草,想是污了美人的眼睛。 元墨十分自觉,立即去河边洗脚,套上鞋子。 鱼已经在火上发出焦香,河边长着一丛紫苏,元墨过去揪了几片叶子,揉成汁洒在鱼身上,再烤了一会儿,紫苏的香气尽入鱼肉,腥气尽除,才递给美人。 美人看着鱼,目露怀疑之色。 元墨道:“这鱼胜在新鲜,现抓现烤,有清甜气,虽然没什么作料,却也勉强入得口,姐姐请尝尝。” 美人接过,端详半日,像试毒一般,小尝了一口。 然后,脸上的线条微微柔软下来,咬下第二口。 太阳已经升到半空,春日明亮温柔的阳光洒满整条溪畔,溪边盛开着不知名的野花,淡黄色蝴蝶在其上飞舞,空气里有浅浅的芳香。 水面的波光将阳光映照到美人的脸上,波光脉脉在美人的衣衫上流动,美人的长发水一样披在身上,进食慢条斯理,举止优雅异常,比大家闺秀还多出一股端庄之态。 这回真的是……捡到宝了…… 元墨越看越开心,烤第二条时忘了翻面,顿时烤焦了。 不过元墨对吃的向来不挑,焦便焦,一样填饱肚子。 她愉悦地啃着焦鱼,美人忽然问道:“马车翻倒之际,你明明害怕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护着我?” 这个问题元墨没想过,为什么?当时哪来得及想为什么?可能是坊主的本能吧,美丽的女伎对于乐坊的坊主来说,是贵重的宝物啊。 但这话不好说出口,元墨认真地想了想:“因为你没哭。” 美人微一皱眉,显然没听明白。 元墨道:“遇上什么事,能叫出来便会好些,叫不出来,全憋在心里,才是真要命。”说着她一笑,“我小时候跟狗抢骨头,被狗追着咬,当时真是怕得连叫都叫不出来,那才是真怕。” 她的眉目是一种介于少年和少女之间的清朗,笑起来的样子像一株枝桠满是嫩绿的树,清新,透亮,有说不出来的舒服。 美人看着她,有几分出神,停了停,方淡淡道:“那你还养狗?” “我本来是怕狗的,后来看到大王,那么小一只,肚子扁扁的,躺在路边就差一口气……总归是可怜,养着养着就不怕了。”元墨说着,“所以我学到了,遇上什么害怕的事,先管他娘的大叫几声,再留神把它看个仔细,多半就不怕了。总之不能逃,一逃,就更怕了。” “错了。”美人道,“不止不能逃,还要掉过头去,伤害它,凌虐它,让它尝到什么是恐惧,从此只有它怕你,你就永远都不用怕了。” 美人的声音很轻淡,不娇柔,像冰晶碰玉碗一般悦耳,也一般清冷。 * 大央立国一百五十年余,平京却已经有五百多岁了,从前朝的前朝起,它就是整个国家的都城。 一条平江从西绕进京城,然后从北绕出,蜿蜒了大半座城。 北里就处在平江的最后一段,乐坊依水而建,坊中后门往往设有水榭,泊着画坊,以供客人游湖玩水。前面则俱起了画楼,争彩斗艳,一家比一家富丽堂皇。 红馆曾经是平京最辉煌的乐坊之一,画楼起得比谁都高,彩绘画得比谁都艳。只可惜,会在时光中老去的不止是美人,还有宅院。 晚上还不大看得出来,此时在正午明晃晃的日头下,画楼上的漆彩已经明显斑驳了。 美人仰头,淡淡道:“贵坊看起来略有些凄凉。” “咳咳咳,这个,这个是我一时疏忽,忘了修缮,毕竟咱们都是晚上开业,你看整个北里,白天鸟都没有几只。” 元墨努力挽回自家的形象,“你别看这楼现在这样,以前可是平京了不得的地方,二十年前平京评花榜头一回出现了两名花魁,并列第一,名称双璧,这二位,可都在我们家。那时候,这里还不叫红馆,叫双璧坊。” “为何改名?” “因为双璧只剩下一个,就是红姑。” 美人的目光落在画楼的招牌上。红馆,两个大字龙飞凤舞,铁划银钩,像是要破空而去。 “这是谁的字?” “天下第一高手,金刀龙王。”元墨一脸骄傲。 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美人的瞳孔微微收缩:“楚天阔?” 元墨又惊又喜:“姐姐你都失忆了,居然还记得我师父的名字!”听说师父风靡江湖,也曾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莫非这位美人也是其中之一? 呃,不对,这位最多比她大个三两岁,和师父差着辈数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让人难忘的名字。”美人慢慢地,一字一字地道。 美人的声音向来冷淡,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好像都格外寒冷,美人的眼角有不正常的红晕,像泣血。 元墨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忍不住颤声道:“姐姐,你和我师父……不会有什么过结吧?” 美人微微一顿,道:“我深居简出,金刀龙王周游四海,这样两个人,会有什么过结?” 这么一说,元墨顿时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两人说话之际,大王已经拿爪子一搭,拱开了大门,元墨客客气气地将美人请进来,然后就看见了元宝。 元宝跪在庭院中,身上还穿着那件女装,头上顶着一只酒缸,看见元墨,嘴巴一扁,泪眼汪汪。 元墨眼前一黑。 元宝被逮,红姑一定是知道了! 元宝昨晚回头在小巷子里找不着元墨,回府衙又找不着叶守川,只好回家来。 当时已是半夜,正是乐坊里最热闹的时候,不单是红姑,连隔壁来窜门的狗都知道了。 他可怜兮兮地看着元墨:“红姑说,你要是不回来,我这辈子就别起来了……” “好了好了,我回来了,你起来,先送这位美人儿姐姐去厢房歇息。”说着,又向美人道,“姐姐不必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 如此交代完,她深吸一口气,准备去见红姑。 身后忽然传来美人的声音:“鞋子。” 元墨低头一看,她身上披着叶守川的外袍,头发也妥妥地扎回了原来的样式,但脚上却还穿着绣花鞋。 为了搭配粉裳,还是一双深粉色绣桃心的凤回头,十分惹眼。 元墨连忙把鞋子脱了,想了想,对元宝说:“来,给我一拳。” 元宝立刻握紧了拳头:“哪里?几成力?” “鼻梁,五成。” 元宝扬起拳头。 元墨看着那醋钵大的拳头,连忙改口:“三成,不,两成!我说元宝你最近是不是又长肉了……” 一语未了,元墨惨叫出声,捂住鼻子,鼻血不付所托地流了下来。 元宝认真地:“红姑特别特别生气,我觉得一拳可能不够,要不要再来一拳?” “够、够了!”元墨没浪费这点鼻血,往脸上东抹西抹,一张脸整得好像从血海里捞出来也似。 为免太过夸张,她又往脸上抹了点土,最后扯乱衣襟,抓乱头发,令自己看起来像是被七八只疯狗追着咬过。 然后瘸起一条腿往后院去,嘴里拖着长长的哭腔: “红——姑——” 美人全程旁观,没有遗漏任何一个细节。 心中生出一个疑问。 这里……是乐坊还是戏班? 八 红姑的年龄是个谜,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多少岁,她有着二十岁的明丽与三十岁的美艳,大笑起来的时候,天真的神情能胜过世间任何一个十七岁的少女。 但生起气来的时候,她也能胜过世间任何一只母老虎。 “你还知道回来!” 红姑的屋子永远有沉沉的酒香,红姑发髻松散,眼睛里泛着血丝,一半是喝酒喝的,一半是熬夜熬的,扑上来像是要把元墨撕了。 不过下一瞬,这样凶恶欲噬人的母老虎猛然暴发出一声尖叫:“谁?!谁把你伤成这样?!” “呜呜呜,红姑!” 元墨扑到红姑怀里,除了脸上可怖的造型,她身上还有货真价实的瘀伤,全拜这一天的摔摔打打所赐,现在全被元墨拿出来卖惨。她呜呜咽咽把事情挑拣着说了一遍,把自己形容得像一个被迫上了贼船的可怜孩子。 红姑睚眦欲裂:“叶守川!他竟然让你当诱饵,这个王巴羔子!忘了他那个死鬼师父的交代了?!” 事已至此,穿女装什么的,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我再三说了红姑一定会生气,我最怕惹红姑生气了,不是怕红姑你骂我打我,是怕红姑你气老了自己,我会心疼啊。可师兄也是实在没办法,再说也是为了找回咱们家的小茉莉,所以就去了……” 元墨眼角发红,有些湿润,这倒不全是演技,红姑是这世界上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让红姑生气,确实非她所愿。 她前面几番下水,衣裳全是湿的,一阵风从窗外吹进来,适时地带出了几个喷嚏。 红姑连忙把窗子关上,开柜子找干爽衣裳,嘴里隔空把叶守川骂了个狗血淋头,同时问候了叶守川的师父不下二十遍,然后又骂元墨这么大了还不知道照顾自己,简直是想死气她好早日继承这红馆…… 口里不停,手里也没有停,帮着元墨换衣裳,洗脸,擦头发,拿跌打药酒给她搽瘀青的地方,念叨:“你这么大了,凡事也要知道个轻重,抓犯人这种事情是女孩子去干的吗?交代过你多少遍了,别惹祸别惹祸,你就是不听!万一给人家知道了你是女孩子,你让我可怎么办?!” 元墨舒舒服服地由着红姑摆弄,明亮的光线从窗棱透进来,照在红姑身上,红姑的脸还是那么美艳,但眼角已经有掩不住的细纹。 元墨心里一阵柔软,抱住红姑的脖子,脸搁在红姑肩上,“红姑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别人知道,我一定会把红馆照顾得好好的,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空气里有淡淡的酒香,还有甜甜的脂粉香,这是,红姑香气,也是红馆的香气。 那一年,红姑把快要冻死的她从路边捡回来,她闻到的就是这种香气。 这是她最爱、最爱的味道。 红姑板起面孔:“光知道说,穿着女装招摇过市,你这是生怕人家不知道吧?!” 元墨抬起头,认认真真地道:“红姑,其实我总忘记自己是女孩子,可是你每次教训我,都是在提醒我啊!” “你还嘴硬!”红姑抬起了手,“我打死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门外传来笃笃两声响,一个轻柔声音道:“红姐姐在吗?” 红姑脸色变了变。 这声音元墨认得,是红姑的旧友之一,林夫人。 红姑整日沉眠醉乡,老朋友们渐渐都不来往了,再者女伎年纪越大,生计便越是艰难,许多人都是趁年轻攒下一笔钱,寻着清静之处养老,很少会出来走动。 这位林夫人是个例外,她的马车衣装都是上等货色,想来是早年就搭上一座好靠山,早就上了岸。 可虽说是旧友,红姑对林夫人未见得有多喜欢,林夫人一年里会来个两三回,回回红姑都是板着脸,且往往要把身边的人都打发走。 元墨起身去开门,林夫人朝她微微笑:“二爷在呐?” 林夫人生得不算出挑,但五官柔和,十分耐看,最要紧的是她从不啰嗦,旁人的事绝不多问一句,在这她们这个年纪,可是了不起的美德。 元墨正要跟林夫人打个招呼,就听红姑在里头骂道:“还杵在这里干什么?还嫌给我添的堵还不够?!” 元墨很早就发现了,在林夫人面前,红姑好像特别暴躁,对她也格外凶。 她悄悄怀疑过,红姑是不是嫉妒林夫人? 难道林夫人跟师父有过一腿? 才离开红姑的屋子不远,元宝就急急忙忙跑过来:“不好了不好了,要打起来了!” 元墨立刻撸袖子:“哪个债主上门了?” 元宝擦汗:“不是债主,是欢姐和那个新来的!” * 元墨赶到时,厅上已是剑拔弩张。 欢姐头发散乱,衣衫不整,咬牙切齿,五指箕张,要扑上去把美人撕烂咬碎,被蔷薇芙蓉玫瑰腊梅等人死死抱住。 美人安稳地坐在椅子上,端起茶盏,轻抿一口,然后,微微一皱眉,搁下不喝了。 原本午时不到,姑娘们是不会起床的,可元墨一夜未归,大家都在厅上等消息,熬了一宿没睡,然后就见元宝领着个人进来,腊梅还以为是客人上门,慌得大家避之不及——熬了一晚上的残妆,根本没法儿见人! 结果仔细一瞧,那人个子虽然高挑,身上却是女装。再把元宝拉过来一问,才知道元墨已经平安归来,并且带回来一个新人。 照规矩,每有新人进来,都要经过前辈们的查验,再给前辈们奉过茶才算。这也是教新人学规矩的第一步。 查验分三门,一为技艺,二为外皮,三为内皮。 技艺者,诗文为上,琴棋次之,歌舞又次之。当然带艺上门的人不多,大多是生伎,这一项一般略过不提。 外皮者,即眉眼五官,身形姿态,发肤气泽。美人在这方面毫无疑问地过关,欢姐虽然表面上嫌弃地说了一句“这么高,跟个男人似的”,但心底里实在是为乐坊高兴——有这种货色,还愁客人不来? 最后查内皮。内皮者,要脱了衣服见真章。内质如何,是否有瑕疵,是否有异味,腰腿是否匀称……等等等等,总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不得不查。 起先欢姐问是否会歌舞,是否认得字,美人还配合地摇头或点头,到欢姐要上来解衣裳的时候,美人怫然不悦:“放肆!” 美人之怒,气势滔天,欢姐被喝得一呆,回过神来之后,深感丢脸,恼火道:“我告诉你,想进这个门,就得过这道关,谁进来不查验过身子?谁知道你身上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这句话一出口,美人的眸子一寒,欢姐只觉得整个大厅凉嗖嗖的,像是陡然间被冰封住。 欢姐比红姑小几岁,也曾和红姑一起经历过红馆鼎盛时期,高官权贵,江湖豪客,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自谓识人无数,可此时却情不自禁后退了一步,心里莫名有丝骇怕,那是身为人类的本能,感觉到了莫大的危险。 退完这步她就反应了过来,自己居然在一个新人逼视下犯怂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你们几个,给我按住她!今儿验不了你,我常欢佩就不在北里混了!”欢姐咬牙道。 蔷薇等人却不大敢近前,弱弱地劝道:“罢了,要么就等二爷来吧……” 欢姐恼怒:“什么都等二爷来,还要我做什么?我难道还收拾不了一个小蹄子?!”不由分说,上前就扯住了美人的衣襟。 那一瞬间,据旁观者元宝描述——新人的眼睛里好像有刀子射出来,让他很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当时元宝认为他们一定会打起来,所以急急忙忙来找元墨。 而事实上,美人只是撇了撇嘴,冷冷道:“就凭阁下这副尊容,难怪这里的生意如此清淡。” 美人的身量高出欢姐一大截,占尽地利,居高临下,睥睨之气四溢横流,冲击巨大。 欢姐张了张嘴,像离水的鱼儿那样,半晌才说得出话来:“小蹄子胡说八道什么!姐姐我上花榜的时候,你还没断奶呢!” 美人点头:“以大娘这副尊容也能入榜,看来这花榜也不过尔尔。” “老娘杀了你!” 欢姐彻底气疯了。 为免当场发生血案,大家齐心协力拉住欢姐。 欢姐动手未遂,嘴巴上没闲着,元墨赶到时,欢姐已经把美人的十代之内上下左右的直系及旁系亲戚统统问候过,口齿清晰,声音响亮,宝刀未老。 元墨连忙劝架,欢姐掉头就骂:“二爷,看你办的好事,这种人也能当女伎?你就不怕砸了咱们的招牌!” 元墨默默心想,就咱们这块招牌,不是早就砸了吗? “咳咳,误会,误会。”元墨道,“这位美人不是我们家女伎,只是暂时在咱们家做客而已。” 此言一出,欢姐静了静,然后劈头朝元宝:“糊涂东西,话也不知道说清楚!家里养你干什么吃的?大王还会看家呢!” 元宝无辜地:“……” 九 红馆曾经红极一时,楼亭馆台难计其数,常用的厢房少说也有数十间,现在江河日下人才凋零,姑娘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到十个,就算每个人天天换不同的房间住,一个月也住不完。 且屋中陈设布置都是当年的一流水准,虽说上了年头,但质地精良,色泽如新,姑娘们都喜欢。 这差不多是红馆繁华时代最后的见证。 因此元墨颇有自信,拍着胸脯道:“姐姐你看上哪一间直管说!” 美人的下巴朝着旁边的方向一点:“那间。” 那边是墙。 墙上有道门,门后有座小院。茂盛的大树把枝桠从墙头伸出来,像一只张开来的绿色大伞,其间露出一角屋檐,白墙灰瓦,纯然是江南风格,与这边厢房的富丽大相异趣。 “呃……”元墨顿时有点为难,“那是云姨的屋子。” “不是说哪一间都行?” “这个……我不是说过这儿原来叫双璧坊吗?双璧是指二十年前最红的两名花魁,一个是红姑红悦天,还有一个是云姨云画情。” 二十年前,红悦天一舞倾人城,云画情一曲荡人魂,两个人情同姐妹,歌舞双绝,并称双璧,名动京师。 云画情同时还雅擅丹青,诗文上亦颇为建树,所出新曲皆是自己所作,更为文人墨客们所推崇,用红姑的话来说,就是:“什么劳什子双璧,真正的花魁只有一个,那就是画情,我就是被她拉上去凑数的。” 京师每一位花魁的诞生都要经过层层筛选,当然不可能有凑数之说。据欢姐说,当年红姑的歌喉尤在云姨之上,后来不知怎地坏了嗓子,才专攻舞技,并自创双刀舞,是为一绝,人们说即使是公孙大娘剑舞也不一定比得上。 正是因为两人皆是惊才绝艳,不相伯仲,那一年的花榜才史无前例地出现了两名花魁。 “原来又是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伎。”美人不以为意地,“你留着这些货色,也就难怪门庭冷落了。” 元墨站住脚,唤了一声:“姐姐。” 她生得一张娃娃脸,两边嘴唇微微翘起,天生自带三分笑意,在美人面前一直小心殷勤,一直带着笑脸,这会儿神情却颇为严肃。 “红馆不止是一座乐坊,更是我的家,我是她们的坊主,更是她们的家主。不管是云姨还是欢姐,或是其它的姐妹们,既然进了红馆的门,就是我的家人,望姐姐你莫要轻视她们。” “家主?” 美人对这两个字颇为玩味,“家主,便是这个家的主人,这个家里所有人都该伏在你脚下,你大可随意处置她们的去留。你这里生意明显寡淡,却留着许多闲人,这生意还做得下去吗?还赚得了钱吗?” “赚钱原本就是为了照顾她们啊。”元墨的眸子里全是认真,“要是她们都不在,我赚钱又有什么用?” 美人看着她半晌,再次重复自己的结论:“愚不可及。” “姐姐,你还年轻,你不知道女伎们老去之后有多凄惨。就在去年冬天,一个昔年花魁就冻死在北里最角落的小巷。” 元墨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冻死是什么滋味吗?先是风像刀子一样割着你的皮,割得一条条全是口子,这时候你反而觉得全身火辣辣的,只剩疼,不觉得冷。但冷气就顺着这些看不见的口子钻到你的骨头里,把血肉一点一点冻住,让你再也睁不开眼……” 美人微露嘲弄之色:“说的好像你冻死过似的。” “可不是?要不是红姑,我早就是路边的一具冻死骨了。”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回想那种滋味,还是让元墨打了个寒噤,“姐姐你真想住这儿?” 美人望着那片白墙灰瓦:“这里很像我的故乡。” “咦?姐姐你记得自己的故乡?”元墨道,“云姨是扬州人,这院子是仿着扬州的样式建的,难道姐姐你也是?”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美人道,“总之,若要我留下,这地方我住定了。” 元墨没奈何,想了想,道:“你实在喜欢,就住我屋吧。” 她的屋子就在小院后厢。 又交代道:“云姨身子不好,尤其是这里。”说着指了指脑袋。 美人道:“疯子也养着,迟早关门大吉。” 元墨恼了:“云姨不是疯子!” 这是元墨第一次在美人面前发怒,像一只软绵绵的小猫陡然间炸起了毛,呲出了牙。 小院不大,整整齐齐地种着几畦菜蔬,靠院墙搭着花架,现在还没有开花,不过枝叶繁藏,绿意葱葱,也很是赏心悦目。 另一边是几株大树,树下一张石桌,一名白衣长发的女子,正在桌前提笔挥墨。 元墨向美人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轻走向那人。 还未走近,那人道:“我听到了。”搁下笔,含笑转过身来。 声音清亮悦耳,以她的年纪来说,过分年轻了。她脸上不施脂粉,肌肤却和元墨一样细腻,眸子也和元墨一样,仿佛自带着一层水光,只有笑起来眼角露出的细纹,才让人惊觉她的年岁远比看起来要大。 她向元墨张开双臂,元墨便把自己粘过去,笑道:“云姨,你是属大王的吗?耳朵老是这么灵!” “我要是连宝宝的脚步声都听不出,还怎么辨别十六具琴音?” 参选花榜的每一名女伎都要拿出看家本领,云画情当年考的便是“听音辨曲”。 十六名琴师一起奏曲,曲目各不相同,且只奏三息之数。云画情过耳不忘,不单将十六支曲子一一辨出弹奏,还为每支曲子谱了新词,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 据说当时评花榜的文人雅客与达官豪客们全都被震得鸦雀无声,好半晌才如雷般为云姨击掌赞叹。 云画情抚摸着元墨的脸,满脸慈爱:“我专门给你做了小馄饨,里面还放了你最喜欢的蛋皮虾米,早上让齐云给你送过去,你吃了吗?吃了几只?咸淡如何?” 元墨张口就道:“一大碗全吃了,一只不剩。” 云画情欢喜不已:“好,好,好,吃得饱饱,才能长得高高。哎呀,我的宝宝可不是长高了吗?看,都有我高了。不对不对,哎呀,不对不对,比我还高呢……” 她又惊又喜,一叠声喊,“齐云,齐云,快来,快来看!宝宝比我还高了!” 一名中年男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端着托盘,托盘里放着茶壶与茶杯。他生得清瘦,穿一身青布衣衫,通体有一股儒雅书卷气。 他放下托盘,一面斟茶,一面含笑道:“你天天给宝宝做那么多好吃的,宝宝自然长得高。” 说着,将茶杯递到云画情面前,“画了这半日,喝口茶吧。” 云画情只围着元墨转,眼里全是惊喜的光彩:“长这么高,要做新衣裳了!齐云,快去买布来,我要给宝宝做衣裳!” 齐云答应着。 美人站在一旁,看着这两人哄着这个病人,脸上微有不耐之色,元墨忙道:“云姨,衣裳不急,我有位客人,今后就住这里。” 云画情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目光落在美人身上,忽地,脸色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柳枝遇上清风,莲瓣遇上微雨,时光在此时展现出仙法,云画情好像重新回到十几岁的少女辰光,眉眼仿佛氤氲上一层朝露般鲜妍的水汽。 “你来了?” 她轻轻的,轻轻地开口,好像声音大一些,就会惊散这梦境似的。她缓缓走向美人,脚步轻移,莲步姗姗,春风抚起她的发丝,她的眸光比这春风还要轻柔。 此时此刻,美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花中魁首,名不虚传。 “云姨,她是——”元墨刚开口,齐云便止住了她,齐云的声音里有深深的叹息之意:“罢了,就让她做一场美梦吧。” “我一直在等你,你终于来了。”云画情走到美人面前,轻轻拉起美人的衣袖。 美人皱了皱眉头,似乎打算甩开,元墨抢先一步,按住美人的手,低声道:“劳驾!看在我的面上,一会儿便好!” 美人只得耐着性子,由云画情牵到石桌前,石桌上有一幅刚刚画成的画,画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在树下执杯的模样,他的嘴角微翘,眼中带笑,冠带华贵,十分俊美。 “你以前总求着我给你画,我却总也不肯画,现在我画了,你看看,可还喜欢?”云画情低声问。 美人自然不愿意浪费这种时间,一脸无趣,元墨忙在后面推了推美人的背脊,美人不悦地回头看元墨一眼。 元墨双手合什眨巴着眼睛,无声乞求。 美人只得回过头去,勉为其难道:“喜欢。” 云画情欢喜无限,两颊浮上娇羞的红晕。 元墨趁机道:“云姨你的丹青之术妙绝天下,谁能不喜欢?这位客人累了,我先带他回房歇息好不好?” 云画情点点头,望向美人,眼中满是深情,深情得近乎于凄楚了,“你去吧,不过,可要记得,我在等你,我一直一直在等你。” 美人巴不得脱身,快步往里走,一面走,一面低声向元墨道:“这还不算疯——” 最后一个次被元墨跳起来一把捂住,元墨回头向云画情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迅速把美人拉进了屋,才松开手。 “云姨很少踏出小院,已经很久没见过外人了,从前都是见了男人才这样,今天不知怎么了,可能是看你个子像男人一般高?” 元墨打量美人,忽然发现,美人不单是个子高,那种挺拔的站姿、睥睨的神态,也实在很不女人。 不过目光一落到美人的脸庞上,元墨瞬间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无稽——要是男人能漂亮成这个样子,整个北里的女伎都要去跳河了。 小时候,云姨见了男人便会犯病,出门时经常被巷子里的顽童取笑,那便是元墨的战场,谁敢笑,她就带着元宝冲上去把谁揍得满地找牙。 当然,有时候自己也会被揍得满地找牙。 云姨虽是神志不清,却仿佛隐约明白元墨的受伤和自己有关,好像是她一踏出小院,元墨便总是鼻青脸肿回来。 渐渐地云姨便不再出门了。 小院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仿佛一只水晶盒子,盛着往日的回忆。她就活在回忆里,不知道时光流逝。 这里有一直照顾她的齐云,有她一直照顾着的宝宝,今日还有一个她一直等待的人回来了,元墨想,这也算是某种幸福吧。 云姨为什么会犯病,红姑和欢姐都不肯说,元墨大概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了真相—— 云画情是女伎,也是更艺伎,也就是说,脂粉钱给得再多,也没有人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她待客只是诗酒相酬。 但某一天有个人打破了这个惯例,他在云画情房中留了三天。 这三天自然是山盟海誓恩爱无极,男人临走的时候约定十天后来接她回家。 结果,十天后,男人没有来,二十天,一百天……男人都没有来。 欢姐偶尔会用这个例子教导新姐妹们:“全天下的男人都靠不住。” 美人的观点另有不同:“女伎籍属乐府,可能是你这云姨的身价银子太高,他赎不起,干脆跑了。” “才不是。像云姨红姑这种顶级女伎,籍册早就赎在自己手里了。她们是自由之身,想和谁走就和谁走,不是银子的事。再说了,就算是银子难凑,难道不该回来说一声吗?怎么能就这样消失不见?” 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可元墨还是替云姨很生气,咬牙道,“终有一天,我要把那个混蛋揪出来,让他跪在云姨面前磕头赔罪。”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你说完没有?”美人的语气里透着一丝不耐烦,“屋子在哪里?” 元墨也很想不悦。那可是昔年花魁的情感秘辛啊姐妹!看在你是自己人的份上才告诉你的! 但看看美人即使不耐烦也依然美到无可挑剔的脸,登时气平了。 ——连生气都那么好看,当然怎样都是对的。 ※※※※※※※※※※※※※※※※※※※※ 抱住月牙儿和子夜吴歌!这几万字进展有点慢呢,点击收藏什么的都好凄凉呀,但是幸好有你们陪我,谢谢么么哒! 十 小院分两进,前一进是云画情的住所,门庭高轩疏朗,壁上挂着字画,槅子上有不少古董,布置得很是雅致。 显然即使是云画情风光不再、红馆江河日下,云画情的生活却依然维持着当日水准。 穿过厅堂有一个小小后院,沿墙角种了几畦韮菜,另有一棵高大的枣树,崭新的嫩叶作淡青色,在阳光下闪着清清亮亮的光泽。 树后便是三间小屋,正中一间小厅,左右各一间厢房。 “左边那间是元宝的,这间是我的。”元墨推开右边房门,“呃,比较简单哈。” 屋子不大,青纱帐,棉布被褥,一桌一椅一床一榻,别说什么古董珍玩字画,就是连件像样的用具都找不出来,茶壶盖中间有道裂缝,显然是摔坏后拼修后凑和着用的。 美人一低头,发现有条桌腿短出一截,底下垫着一只乌龟。 乌龟抬起头来,和美人对视了一眼。 美人:“……” 比之前面那一进的清雅,或是大厢房的富丽,这间根本不是简不简单的问题,有一个词更适合用它,那就是——寒酸。 美人向来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此时也忍不住顿了片刻:“你真的是这里的坊主?” “当然当然,如假包换。”元墨面不改色,“姐姐你不知道,我这个人生性简朴,自甘淡泊,富贵于我如浮云呐。” 窗外有水声拍岸,美人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元墨立刻伶俐地推开窗子。 窗外是一大片水面,春日午后,阳光正好,水面波光粼粼。 “这就是平江。看,那边是泊船的渡头。” 平江画舫游览,是北里乐坊很出名的揽客手段,基本上每家大点的乐坊都配有私家渡头,红馆这边泊着好几座画舫,船身有鲜艳彩绘,精致夺目。 美人道:“屋子破败不曾修缮,这画舫倒是不惜工本啊。” “那……那是会真楼的。”元墨开始有点后悔把美人带过来了,她的底牌都快掀完了。 不过元二爷是何等人?脸不红,心不跳,对着美人坦然道,“我们家姑娘都晕船,上不得画舫,我就把渡口借给会真楼了。” 美人看她一眼:“二爷真是仗义。” 元墨继续坦然:“哪里哪里。” 窗下系着一条小舟,舟上放着鱼竿竹篓等物,倒像一条渔船,只是也太小了,概只容得下两个人对坐,靠这样的船打渔只怕要把本钱蚀光。 元墨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坦然:“这个嘛,是我偶尔兴致来了,便泛舟湖上,姐姐你不知道,每到月夜,这江上的风光便好得很呢。” 为了省钱她堂堂坊主要去钓鱼给大家添菜之类的,她才不会随便说出来呢! 美人点点头:“院子里种着菜,这里钓着鱼,坊主很会过日子。” 元墨一时不知道她是贬是赞,只觉得美人那对眸子仿佛看穿了一切,只得胡乱点头:“一般,一般,呵呵。” 然后赶紧扯开话题,“这里姐姐只怕住不惯,不如,还是去前头的厢房住吧?” 美人往榻上一坐,凭窗而望,益发显得脖颈修长:“不,就这里。” “呃……这个,住这里出入都要经过前院,云姨的样子你也看到了,恐怕不大方便……”元墨施出浑身解数想要打消美人这念头。 “谁说一定要经过前院?” 美人一指窗下小舟,舟旁立着几根木桩,虽然不算粗大,但胜在平稳,“这里临水,这几根木桩却一点青苔也没生,上面还有几星泥土,看来是经常有人踩在上头走过。从这儿上渡头,再从渡头穿过小门,直接就出了乐坊吧?神不知鬼不觉的,岂不是方便得很?” “……”元墨一肚子理由全给堵住了,姐姐,你当女伎真是屈才了,要不干脆去帮我师兄查案? 元墨喊黄伯和元宝来帮忙,把大厢房里的家具搬过来。 大厢房里用的是一色花梨木,价值不菲,沉得要死,三个人才搬了几件桌椅便都累得呼哧呼哧直喘气。 元墨大手一挥,派元宝去衙门看看叶守川回来没有,顺便拉几个人来帮忙。 元宝去了半天,带着赵力等几个捕快过来。 赵力道:“老大刚回来就被府尹大人叫过去了,好像有什么急事。老大就让我们先来。” 元墨点点头:“查出什么了吗?” 赵力摇头:“没呢。斗爷说难,能在西山建别院的都不是凡人,神仙们往往不愿意让别人见着真面目,因此能查出来的主人很可能只是摆在台面上的下人。” 有这么多条年轻的汉子帮忙,不一时便搬好了,元墨让元宝带兄弟们去厅上喝茶,请姐妹们陪着坐坐。 以赵力为首的捕快们嘴上说着“那怎么好意思呢太麻烦了”,腿脚已经不由自主往前头去——这就是为什么红馆的差事在捕快们心中是第一优差的原因啊! 后院忙碌,美人坐在方才云姨作画的石桌旁,石桌已经收拾一新,放着几碟子细点,又精心另泡了一壶茶。 之前元墨已经注意到美人在厅上喝茶只喝了一口,想是嫌茶叶不好,于是特意问齐云想了云姨常喝的好茶叶,结果杯中的茶也只是去了浅浅一口而已。 元墨不由纳闷:“姐姐,这是上好的碧螺春,不合你的口味?” 美人道:“茶叶倒罢了,水则太次。” “这可是现打上来的井水啊,新鲜着呢。”元墨拿起来一杯就喝了,咂咂嘴品味,不过她约等于白品,因为茶对她来说就是“苦滋滋的水”,从来没尝出过什么差别。 “水为茶之母。精茗蕴香,借水而发,无水不可论茶。泡茶的水要清、甘、活、轻,缺一不可,此地近江河,井水也为浊水所污,水质粗劣。” 元墨心说北里的人都喝这里的井水,谁也没觉得粗劣啊。 美人也没和她多说,见已搬好了,便起身往里去。 元墨又倒了一杯,咂咂喝了,清、甘、活、轻??啥玩意儿? 抬眼见美人站在厅上等她,忙放下杯子过去。走近才发现美人不是等她,而是倾听边上房子里传出来的琴音。 琴声淙淙,时断时续,是云画情和齐云在商量填词作曲,一边谈,一边挥弦。 赵力等人进进出出,难保云画情又犯病,元墨便和齐云商量让云画情待在屋里。 齐云是这世上最了解云画情的人,果然一谈到词曲,云画情便全身心投入,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一概不闻不问。 “这齐云是什么人?”美人忽然问。 元墨来到红馆之前,齐云就已经在了。据说云画情昔年对他有恩,他便留在云画情身边照顾。在云画情病情最严重的那两年,是见人伤人,谁也近不了身,只有齐云留了下来,悉心照顾。 如今云画情较之当时已经平和许多,这里面十成里至少有八成是齐云的功劳。 但要问齐云是什么人,元墨一时还真答不上来。在红馆,齐云好像并不是齐云本人,而是云画情身边的影子。 云画情就是他的天与地,他的温和与关怀全数只奉给她一个人,除了元墨,他和楼内的人平时连话也很少说。 “听说以前是个读书人,云姨帮过他,他知恩图报,便照顾云姨。”元墨只能这般简略概括。 美人道:“如此学识,不像是普通读书人。” 元墨眼睛一亮,难道美人心仪才子们? 屋内布置一新,元墨讨好地问美人如何。美人淡淡道:“勉强能住得。” 元墨对美人大约有了几分了解,觉得这个评价已经算高了。 美人也是受了一日折腾,衣摆还被树枝划破了一道,可家里没有人有美人这般高的身量,连身换洗的衣裳都难找。 元墨当即便决定出去给美人买衣裳,问美人喜欢什么样的,美人道:“身上这种就行。” 好像是很将就的意思,元墨却忍不住热泪盈眶。 美人看懂了:“买不起?” “呃,倒也不是,就是那个……嗯……这个……”元墨支吾半天,美人一双冰雪似的眼睛看着她,那意思是“我看你怎么编”。 元墨最终放弃了,老实道:“这种料子太贵了,而且有价无市,就算我有山一样的银子,也不知道去哪儿买。” “外衣随便,里衣照这样式买就是了。” 美人身上的里衣纽子一直扣到颔下,包得密密实实,显得颈部线条修长,别具一番美感。 料子细密轻薄,显然也不是什么便宜货色,但这回元墨没有再多嘴了,怕价钱吓到自己,赶紧应了一声就打算走。 “等等。”美人交代,“你出去的时候留意一下,看看京中有没有什么大新闻。” “好勒!”元墨答应着,心想这位姐姐还颇为关心时事嘛。 忽地,她想到了一件事。 一件很重要的事。 她再一次回过身来,只见美人站在檐下,阳光透过枣树的树叶,斑斑驳驳地照在美人脸上,美人的脸仿佛玉一样通光透漏。 “姐姐,你既然记不得原来的名字,我替你新取一个如何?” 美人似乎没想到这点,颇有一丝意外,然后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 “我最会取名字了,家里姑娘们的名字都是我取的!” 元墨顿时兴致勃勃,摩拳擦掌,“家里的姑娘们都是以花为名,有樱花雨荷腊梅粉桃,还有樱桃蔷薇茉莉芙蓉,姐姐你花容月貌、美貌绝伦、国色天香、貌若天仙,不如就叫……就叫……嗯……” 她搜肠刮肚,抓耳挠腮,仰头望天,看到要头顶枣树,忽地,有了灵感。 “就叫‘枣花’如何?” “咳——”美人像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不喜欢?”元墨连忙改口,“呃,那,‘牡丹’如何?花中之王,堪配姐姐你的身份。” 美人的嘴角抽了抽。 “那……梨花?” “……” “桂花?” “……” 元墨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个带“花”字又不是寻常花朵的,喜孜孜道:“那,珠花?” 美人叹了口气,“今日初九,就叫阿九吧。” 呃……会不会太随意了一点? “不如,叫九娘?” “不,阿九。” “九妹也成……” 美人盯着元墨的眼睛:“阿、九。” “好吧,阿九姐姐——” “阿九,只是‘阿九’。”美人,不,阿九一字一顿,不耐之气化为无形刀刃。 元墨后退一步,“好,好,阿九,我去去就来!” 十一 元墨去了一趟成衣铺,咋着胆子向老板打听阿九里衣那种料子,好在老板居然也不知道,拿出一匹匹丝绸,不是厚了就是粗了,实在找不到那般轻薄绵密的。 “那样的只怕是官用的料子呢,我们可不敢卖呀。”最后老板说。 元墨连声附和。 所以,不是她不买,是实在买不到啊。 但美人居然穿官用的料子,来历只怕不低,很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家伎。 要配得上美人,自然也不能买太便宜的货色,元墨咬牙买了上好丝绸,又去了一趟裁缝铺,最后出来时钱袋瘪得一个铜子儿都挤不出来了。 元墨拎着钱袋,寻思一回,往宣德坊去。 平京城东富西贵,宣德坊就在皇城西边,是贵中之贵,姜家就在这里。 元墨不是第一次上姜家。当然,不是走正门,而是绕到侧门上,告诉门上的人,她来找十七公子。 门上的人去了片刻,请她入内。 虽然来得次数不是很多,但元墨还是感觉到了今天姜家的与众不同之处。姜家有自己的府兵,披甲执枪往来巡逻,但往常半天才能看到一队,今天她还没走到姜其昀的屋子,就已经看见两三拔了。 那门上的人本也认得她,并不像往常一样笑嘻嘻唤“二爷”,而是一脸肃容叫“元公子”,往日是直接把她带到姜其昀书房的,这次却将她带到了花厅上。 姜其昀已经在花厅上等着了。 姜其昀生就一双桃花眼,眼角眉梢,俱是风流,最会甜言蜜语哄姑娘开心,就算没有姜家少爷的身份,他也是北里最受欢迎的客人之一。 只是这会儿姜其昀正襟危坐,和那门人一样严肃,见了元墨,起身行礼:“元兄,别来无恙?自从那日和元兄秉烛赋诗,不觉已经过了大半年了。” 元墨心说我大字不识几个,你也只会些淫词艳曲,咱们在一起从来只有秉烛喝花酒,外加赌骰子,赋个鬼诗。 然而面上已经飞速反应过来,有模有样深施一礼:“可不是?姜兄高才,在下一直念念不忘。刚巧新近得了一坛好酒,欲与姜兄共饮,以助诗兴,所以特来相邀。” 听到“好酒”两个字,姜其昀眼睛一亮,飞快地望了身后一眼。 他的身边,立着一名老人,两鬓已经斑白,低眉顺眼,慈眉善目的,一声不出。 老人穿着蓝袍,元墨来姜家多了,知道这是四品内侍的服色。 四品确实地位不低,但也只是个听差的,不知为何姜其昀看向他的眼神竟有些惧怕。 “这个……”姜其昀收回视线,“元兄的好意,在下心领了,最近四伯要在下闭门读书,实在不能出门,且时时要考较功课,实在没什么闲暇,元兄,恕我失赔了。” 元墨急道:“那可是那位酿酒名师亲酿的好酒啊,在下费尽心思才得来,姜兄真的不来吗?” “我……唉……”姜其昀一咬牙,“来不了!” 元墨道:“姜兄也该知道这酒难得,若是不来,下回可没有了。” 姜其昀的表情看上去像是快要哭出来。 姜其昀身后的老人开口了,“既然是这等好酒,十七公子为何不去?” 他的声音十分温柔,轻言细语的,只隐约有一丝尖细。 姜其昀的脸色顿时变了:“平公公说笑了,我要在家读书,绝不会擅离半步。”一面猛给元墨使眼色。 元墨客套几句,赶紧告辞。 平公公送元墨出门,姜其昀在老内监身后杀鸡抹脖子使眼色,要元墨封上嘴,什么也别提。 所谓酿酒名师,是指红姑。 红姑亲手做的桃花醉,不知道醉倒了多少人。而且红姑酿酒,全看心情,一年只得几坛。姜其昀倒不是有多好酒,他是红姑的头号倾慕者,为了买酒,出到了十两黄金。 但红姑的酒从不给外人喝,元墨一直没这个胆子打酒的主意,现在家里迎来了天仙般的美人,不置办点行头怎么行?非但要置办,还不能置办得一般。花榜上全是一双双富贵眼睛,所谓评选花魁,拼得不单是美人的姿色才艺,更是乐坊的财力与人脉。 可现在姜其昀显然是遇上了什么事,这条财路不通了。 平公公一路细细问元墨多大,哪里人,做什么,和姜其昀怎么认得的。元墨信口胡扯,编造了一段“以文会友一见如故”的故事。 到了门口,平公公站住脚,笑眯眯问道:“元公子方才说的好酒,不知道是哪个酒?” “哪个酒?”元墨一时不明白这种问法。 老内监脸上好像永远都带着一丝祥和的笑容,“‘酒水’之‘酒’,还是‘九九’之‘九’?” 元墨益发不明白了:“酒便是酒,酒酒是什么?” “没什么。”老内监笑容不改,“既然公子不明白,就请公子一路走好。” 天一黑,整个北里便活过来。 灯红酒绿,处处笙歌,车马盈道,语笑晏晏,满楼红袖招。 空气中到处浮动着酒的香气,脂粉的香气,人的香气。 元墨深吸一口。 这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红馆的生意还是一如往常的清淡,只得两位老客,都是外来的大商人,来这里与其说是消谴,不如说是借消谴之机谈生意,冷清的红馆没什么人打扰,正好方便他们谈正事。 姑娘们抱着琵琶,只是助兴作陪而已。 “……外面的事情大概就这么多了。” 元墨和阿九坐在二楼雅间,所谓雅间,是用一扇扇雕花屏风隔开,屏风上雕着细密的格子,一楼望不见雅间情形,雅间却可以一楼大厅情形尽收眼底。 元墨把自己在街上听到的消息一一道来,不外乎是张大人的儿子纳了一房小妾,赵老板亏了一大笔钱,王家娘子和李家娘子大吵一架之类。 然后提起酒壶,给阿九斟了一杯。瓷杯淡白,酒色却是浓重的深红色,宛如琥珀,这是她学红姑酿的杨梅酒,酒香四溢,虽然比不上红姑的桃花醉,也很不错了,毕竟以阿九之挑嘴,也没有嫌弃它。 “就这些?”阿九似乎有些不满意。 元墨给姑娘们置衣颇有经验,千人千面,每一个人都可以穿出自己独特的美。她给阿九买的衣裳既没有花纹也没有刺绣,更没有轻纱滚边与披帛,比如此时阿九身上这件通体纯色,色作淡青,衬着雪白的里衣,把阿九整个人衬得清新淡雅,像一株才出水的清荷。 其实元墨觉得,阿九根本不需要穿花哨的衣裳,老天爷给了她这样的一张脸,所有人看着她,视线都会被这张脸吸引,衣裳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 元墨道:“不然还有什么?西凉人又没造反,姜家也没打算跟皇帝争天下,能有什么大事?” 话音才落,一楼传来一阵喧哗,元宝引着几个人走了进来。 “噗!”元墨一口酒水喷出来。 新、新客人?! 这几个都很年轻,看衣着样式,似乎都是书生。想来是春闱刚刚结束,十年苦读告一段落,大家想出来放松放松。 阿九顺着她的视线望下去,只见女伎们含笑迎上,其中一位女伎生得杏眼瑶鼻,妩媚鲜妍,更有一股熟蜜桃般的甜馥之气,十分出众。 “那是谁?”阿九问。 元墨嘻嘻一笑:“上了妆你就不认得了?欢姐啊!” 阿九大惊一吃。再三细看那女伎,怎么也没办法同白天那个眉目黯淡的黄脸婆联系起来,这哪里是上妆,分明是易容。 不管是上妆还是易容,欢姐都是楼里姿容最出色的女伎,毕竟曾是花魁,年岁虽长,但风姿不减。 新来的客人逛乐坊,自有一套规矩,欢姐亲自奉上一杯茶。 这便是新客的点花茶。别看小小一杯茶,客人需付三千文茶资。然后登楼入座,再奉酒,酒名为“支酒”,又是三千文。 一行总共五人,一人六千文,这一茶一酒一喝,三十贯钱便进了元墨的钱袋。 当先一名书生衣饰华丽,出手宽绰,同伴都称他“卫公子”。看来这场花酒便是他请客,众人都小星拱月般将他送到主位,然后将菜式、点心、酒水流水般送上。 新客登门,往往是花销最大,这是新客在乐坊确立地位彰显身份的机会,也是乐坊了解新客的方式。这一次的花销,会决定他将来在这家乐坊受到哪一种待遇。 因为某些不便透露的原因,红馆已经很久没有新客上门了,尤其还是这种有钱有闲的年轻新客,只要姑娘们略施手段,就可以将他们悉数拿下,从此成为她们的不二之臣,天天来送银子。 元墨笑得眉眼弯弯,整张脸都闪闪发光。 然而没等她笑完,不知那卫公子说了什么,姑娘们的笑声为之一滞,欢姐朝楼上看来,脸上显出了焦急的神色。 很快元墨就知道了原因,卫公子在同伴们的起哄下起身,走向厅堂的墙壁。 “糟了!”元墨顿时笑不出来了。 他想要青壁赋诗。 时下乐坊中,最受追捧的不是美貌,不是身段,不是风情,而是才华。一个粗通文墨的女伎,比一个精通歌舞的女伎身价要高出三五倍。 原因无它,客人们来乐坊寻求的不单纯是男欢女爱,而是心灵上的知音,精神上的伴侣,要引发他们的爱恋,绝不能单靠一副皮囊。 所以在较为高等的乐坊里,点花茶与支酒之后便是青壁赋诗。 青壁,是指乐坊厅堂正中一面墙壁,上面悬着淡青色绢轴,旁边有放着笔墨,客人将诗词题在绢轴上,女伎便在其后赋诗唱和,以文相交,各见其才、其心,又风雅又美好,远胜家中女子的柴米油盐,这正是乐坊吸引着士人前仆后继络绎不绝的精髓所在。 可问题是,红馆,早已经不是“高等乐坊”了。 青壁虽然还在,却早已经没有了能够与客人唱和的女伎。以往的客人大多都知道,绢轴与笔墨只不过是一种摆设,算是双璧坊变成红馆之后最后的一点风雅遗存。 十二 卫公子来时显然已经有了腹稿,提起笔来一挥而就,绢上酣畅淋漓,写道:“柳暗花明春事深,小阑红芍药,已抽簪。雨余风软碎鸣禽。迟迟日,犹带一分阴。” “好!”他的同伴们纷纷击掌赞叹。 卫公子把笔递给欢姐。 红融融的灯光下,欢姐的脸庞娇艳欲滴,卫公子显然对她最是心仪。 欢姐嫣然一笑,接过笔,随手搁在桌上,拉卫公子入席:“大好春光的,写什么诗?来,坐下喝酒,姐姐敬你!” 卫公子愣住了,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美人看不上我的词,不肯唱和?” 同伴中有人道:“怎么可能?卫兄的诗词可是扬州玉翁都赞过的,来日放榜,定是状元之名,小小乐坊,敢看卫兄不起?” 二楼雅间,听到“扬州玉翁”四个字,阿九神情一动。 “是是是,公子多心了,奴家哪里敢瞧不起公子?实在是才疏学浅,对不上这些个诗啊词的。”欢姐擎杯赔笑,“奴家自罚三杯,算是罚我个不学无术之罪。”说着,连饮三杯,亮出杯底,涓滴不剩。 卫公子看她的眼神,已由欣赏变为惋惜:“可惜了姑娘这般花容月貌,竟是个庸脂俗粉。” 然后环顾场中,扬声道,“昔年双璧坊名驰天下,现在竟找不出一个可以唱和之人吗?这方青壁悬在这里,岂不是欺世盗名?” 欢姐脸上仍带着笑,去拉卫公子:“公子,男人来乐坊都是找乐子的,我们姐妹虽然不会这些个诗词,吹拉弹唱却是样样都精,不如我给公子舞一曲如何?” 卫公子甩开欢姐的手:“休要把本公子当成那种寻欢逐色的酒色之徒,本公子来乐坊是寻找知音的!” 这一甩力道不大,欢姐趁势跌在地上,指望他们生出些怜香惜玉之心,哪知道这些人纷纷离席,口里道:“玉翁还说让我们莫错过双璧坊,难道这就是双璧坊?” “我打听得真真的,这就是,只不过改了名字而已。” “哼,什么破地方,竟挂着双璧坊的名号招摇撞骗!” “竟敢哄骗我们,不砸了这地方难消我心头之恨!” 一时乱哄哄,一边的商客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似乎打算离开这是非之地。 姑娘们气不过,扶起欢姐,欢姐怒道:“你们都是读书人,难道书都白读了?认不得门额上的字?这里是红馆,不是双璧坊!要寻双璧坊,回二十年前去寻吧!” “本公子跟你们多说一句,都是有辱斯文!”卫公子一脸不悦,愤然转身,“我们走!” 就在此时,楼上传来一个声音:“慢着!” “喀拉”一声,四折的屏风被推开,一名秀丽少年郎现身,手一扬,一样东西飘然自二楼坠下,轻盈,如梦一般飘向卫公子。 卫公子不由自主伸手接住,展开先闻得一股郁郁酒香,只见是一幅淡青色丝缎,上面字迹宛然,呈淡红色。 ——往事莫沉吟。身闲时好,且登临。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同伴们围过去细看,忍不住赞道:“好词!接得绝妙,和卫兄的词浑然一体啊!” 卫公子怔怔道:“不,此人笔力,远在我之上。”仰头望向二楼的元墨,“这是兄台写的?” 这当然不是元墨写的。 这是阿九写的。 就在欢姐跌倒的那一刻,元墨满面怒容,腾地起身,撸起袖子要下去收拾这帮家伙,阿九却问道:“他写了什么?” 元墨怒:“我管他写了什么!” “念。” 元墨一句“念个屁”已经到了喉咙口,忽然有灵光一闪,蓦地意识到某种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微茫,太过惊喜,她的心跳不由加速,探出头去看那片青壁上的题词,念道:“柳什么花明春事什么,小什么红芍药,已抽什么。雨余风软碎鸣什么。迟迟日,犹什么一分什么。” 阿九瞪着她:“你知道你自己说了些什么吗?” “反正就差几个字嘛,意思差不多行了!”元墨一脸期待,“你会写词啊?” “诗余戏笔,何足道哉?”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声,闪闪发亮,连忙道:“我去取纸笔!” “不必。”阿九侧头看了一眼壁上题词,撕下半幅衣袖,以指为笔,以酒为墨,转即书成,扔给元墨:“让他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阿九说话,惯常有一股高高在上的睥睨之气,元墨本来觉得这点目中无人很是妨碍她成为一个名伎,但现在却忍不住想拜倒在她的裙下。 此时看这帮人的反应,这词大约是很不错的。所以,阿九不单人美,还有才华! 有这样的人物在,红馆不红,天理难容! 元墨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骂人的情绪都被冲淡了,只是居高临下道:“公子求的是美人的词作,在下代笔,像什么话?” 卫公子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既有佳人在此,何不出来相见?” “罢了。”元墨淡淡道,“公子深嫌庸脂俗粉,我们家姑娘也深嫌恶客。你既为求词而来,现已得词,不必多言了。姑娘们,送客!” 最后两个字说得干脆利落,欢姐等人早看这帮人不顺眼了,顿时摆出了送客的架势:“各位,请吧!” 卫公子和他的同伴人脸上都有几分尴尬。 春闱刚过去不久,隐隐有些内幕消息透露出来,这位卫公子名列三甲之内。 于是众人已先在酒楼庆祝过一番,都起哄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现在卫公子是春风得意,长安花却还没看,一番怂恿,卫公子便欣然答应请众人上乐坊。 卫公子祖上是盐商,世代豪富,到他这一辈才出了一个读书种子,自然是千般宠爱,还从来没受过什么冷眼,此时脸上便有些下不来。 同伴中有人嚷道:“既有才貌双全的佳人,何不早些请出来?分明是故意瞧不起我们!” 又有人道:“我看八成这佳人貌比无盐,所以不肯出来见人!” 元墨一听就知道这帮小子埋头苦读,全是死读书,压根儿没有正经上过乐坊。 真正才艺双绝的女伎,岂是一般人想见就能见到的?当年云画情当红之时,多少达官贵人来上十几次也不能见上一面。 再说京中女伎向来重才胜过重貌,许多人有一手精绝之艺,即使年岁大了也能被称一声“大家”,比如红姑就是现成的例子。 元墨懒得跟他们废话,挥了挥手。 欢姐领着姑娘们自行散去,聊天喝茶理簪子,只当这起人不存在。 这种无视比任何言语都来轻蔑,卫公子紫涨了面孔,怒喝一声:“都给我进来!” 像他这种豪商公子,出门在外,身边少说也会跟着十数名豪奴,头起喧哗时,豪奴们已经在外面竖起耳朵,此时闻得一声喝,外面山一般一声雄喝:“是!” 一伙高大威猛的汉子应声而入。 “给我砸!” 卫公子一声令下,豪奴们立即动手,搬起椅子就往桌上砸去。 一时杯盘与木屑横飞,桌椅与案席全垮,慌得那另外两个客人避之不及,逃之夭夭,姑娘们花容失色,惊叫连连。 元墨肺都快气炸了,一脚跨上二楼雕花栏杆,凌空跃下,一记窝心脚将砸得最卖力的那名豪奴踹飞。 那人直跌出五步开外,被同伴扶着才爬起来,捂着胸膛,脸色发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还有哪个不怕死的,他妈的再给我砸一下试试!” 元墨眼睛喷火,大声道。 气势,气势非常重要。 豪奴们不由自主,都后退了一步。 “废物!”卫公子也是气红了眼,“给我上!” 豪奴们权衡一下,彼此之间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元墨一看不好。 在被红姑收养以前,她在街头巷尾讨生活、捡吃的,常常为半块馒头就跟人打得头破血流,对于“打架”这种事情可谓是自小历练,经验丰富,深深知道有两种架人们是绝不会退缩的。 一是恃强凌弱,二是以众欺寡。 眼下元墨看起来好像挺强,但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三四十双手! 果然,豪奴们大喝一声,向元墨冲了过来。 根据元墨的经验,这会儿要是退缩,铁定只剩下挨打的份,再说这是她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怎么能退?! 元墨也大吼一声,冲上去。 豪奴们个个膀大腰圆,孔武有力,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手,但胜在力气大,一拳一脚有板有眼,虎虎生风,真挨着一下不是玩的。 元墨虽是经过真正的高手指点,但自己根骨一般,兴趣也不大,半玩半学,并没有多少真功夫。 她在人群中眼观八路耳听四方,见缝插针,戳人家双眼、斩人家咽喉、踩人家脚板、踢人家□□……用的都是当年做小混混时的全套看家本领,再加上一点腿劲和轻功,时不时在柱子上一借力,飞上众人头顶然后择中其一狂踹之,以一敌众,竟然也打了个平手。 “二爷威武!” 姑娘们心花怒放,摇着帕子给元墨呐喊助威,还有姑娘抱起琵琶,弹起了十面埋伏。一时间,琵琶铮铮,厅上拳来脚来,人起人落,呼喊不绝,十分热闹。 阿九居高临下,却看出来元墨能支撑到现在,全仗着身形灵便。 对方人多势重,却毫无章法,彼此之间不能配合。往往两个人朝元墨一起出手,结果元墨泥鳅般一缩身子,那两人刹不住手,你的拳头砸中我的脸,我的拳头砸中你的胸口,被迫自相残杀,各自哇哇惨叫。 但这都是暂时的。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几个人已经会先施眼色再向元墨包抄,再加上人的体力终有极限,元墨的身法必然会渐渐慢下来,那时情形便不容乐观了。 以元墨的脑子不会不知道这点,却还是冲了上去,当真是愚蠢得紧。 可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阿九坐在二楼雕花屏风后,眉头微蹙,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去续那阙词。 元墨经营无方,这家乐坊败落是迟早的事,流失这几个客人又算得了什么?再者,假如没有那半阙词,这帮人早就败兴而去,事情根本不会闹到这个地步。 “哈啊!” 一楼,元墨大喝一声,从人群中跃了起来,一脚点在柱身上借力,凌空一个鹞子翻身,腰身柔韧至极。 她的脸色已经绯红,额角也有汗水滑下,但是眼睛依旧明亮无匹,满座的灯光好像都已失色。 阿九忽然明白了。 方才她愤怒地拍案而起时,眼睛也是这样亮,像是小小的火焰在瞳仁里燃烧。 就是因为这样的眼神吧? 不想让这团小小火焰熄灭,下意识想护住这团光芒。 十三 元墨踹完,后继乏力,落地时右腿微微踉跄了一下,脑后已经有风响,一条腿向她扫过来。 “啊!”姑娘们失声惊呼,琵琶受惊,崩出一个高亢的杂音,骤然断绝。 两腿微微发抖,元墨知道这一下是躲不过去了。 阿九在楼上微微抬起手。 “不许打阿墨!” 就在这时,元宝胖大的人影横冲过来,直接将那名豪奴撞飞。 “阿宝!”元墨心口一热,身体里好像再次充满了力量。 两人背靠背,这是小时候无数次被欺负时练出来的姿势,只有这样,才能挨最少的打,揍最多的人。 只可惜他们面对的不再是巷子里的小混混,而是训练有素的豪奴,元墨的体力消耗殆尽,两人很快陷入包围圈。 元宝紧紧把元墨抱在怀里,就像小时候那样,元墨手里攥住一枚瓷器碎片,眼睛死死盯着一只挥向元宝的拳头。 拳头在她的眼里放慢,放慢,她可以清晰地看着手腕上突起的青筋,只要它敢揍过来,她手里的瓷片就可以划破他的脉门—— 然而拳头没有落下来,它在半空猛地一顿,一道绳索破空而来,缚住了手腕,然后拳头的主人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被拽得直飞向大门口,重重跌在地上,脑袋一歪,晕死过去。 大门口,绳子像是被驯熟的灵蛇般,“哧溜”收进了叶守川的袖子里。 和叶守川进来的,还有气喘吁吁的欢姐。 元墨松了一口气,总算赶到了。 早在那帮豪奴冲进来的时候,元墨就给欢姐使了个眼色,让欢姐去找叶守川。 有麻烦,找师兄,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欢姐这么快就能把人找来,更没想到叶守川居然不是一个人来的。 叶守川身后还跟着好些人,一个个身姿挺拔,带着兵器,全都很脸生,不是府衙的捕快。 叶守川往旁边让了让,身后走出一名衣饰华贵的锦袍中年男子,男子咳嗽一声,目光环视全场,威严地喝道:“京兆府办案,统统给我住手!” 如此官威,竟是京兆府尹章天成亲至了。 看来欢姐是半途遇上陪章天成查案的叶守川,所以才能来得这么快。但问题是章天成竟然亲自出动,这案子得有多大? “大人,你要给我做主啊!” 不管三七二十一,元墨决定先把状告了再说。 姑娘们出纷纷跪下,盈盈泣泪:“求大人替我们做主。” 章天成也是北里的常客,花丛圣手,是声誉上佳的恩客,此时情不自禁就想把身边的欢姐扶起来,不过最后关头官威还是起到了作用,正色道:“你们放心,平京是天子脚下,胆敢在这里寻衅滋事,本官绝不轻饶。来人,全部拿下!” “呛啷”一声,随从们拔刀出鞘。 卫公子的酒此时才醒,他的同伴们早就吓得两股战战。 马上就要放榜,如果他们此时被投进大牢,岂不是前程尽毁? 其中一人立刻跪下:“大人,我等是春闱士子,来此消谴而已。打人砸东西的都是这位卫公子的奴才,完全不干我们的事啊!”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纷纷撇清,还有人道:“卫兄,早叫你不要莽撞,这里毕竟是京城,不是扬州!这下可好,连府尹大人都惊动了,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可不要连累了我们!” 卫公子气得脸色发青:“好,好,东西是我砸的,人是我揍的,和众兄台毫无瓜葛,没有半点关系!” 众人忙向章天成道:“大人,您看,这里没有学生们的事,学生们可否先行告辞?” 章天成道:“慢着,先把姓名、籍户、在京住地报上来再说。”跟着便有一人翻开一面册子,预备记录。 学生们一看这是要留档,顿时吓了半死,一个个都不敢开口。 章天成道:“莫怕,查的不是你们,报得上来的人都可以走,只是十日内不得换动住处,本官随时会去查人的。至于报不上来的……”章天成微微一顿,“那就跟本官去衙门走一趟了。” 这话一出,学生们立刻乖乖交代。 元墨悄悄问叶守川:“这是查什么?” “查来到京中的外地年轻男子。” “干嘛啊?” “不知道,上头说是绝密,我们只是带着人挨家挨户查。此时整个京城都在搜查当中。” “阖京搜查?!” 乖乖,这个场面有点大啊,元墨忍不住咋舌,她想了想,悄悄凑近叶守川的耳朵:“我知道你带来的这帮人是谁。” “谁?” “姜家的府兵。” 叶守川目光一震。 今天傍晚,大队人马随章天成进入府衙,章天成命每一名捕快带一队人马在各处进行搜查。他早已发现这帮人虽然身穿便服,但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每队配一名捕快,名义上是带队,实际上不过是捕快更熟悉京中各处地形,用来带路而已。 “你确定?” “我昨天才去过姜家,认得他们的刀。” 大央王公的府兵按律不能超过两百人,但姜家是大央律里永远的例外。 他家的府兵有两千人,这只是明面上的,只不过为了让皇家颜面好看些,这些府兵平日里大部分都在北郊军营驻扎。 元墨把声音压到极低:“会不会是昨天……” “应该不是。”叶守川知道她的意思。 昨天他们把姜家作为了假定案犯,并破坏了对方的计划,所以姜家今天忽然就有了异动,倒也说得通。但实际上,姜家要对付一个捕头、一个乐坊坊主,外加一群捕快,根本只是动动手指头的功夫,用不着搞这么大阵仗。 那边几个士子已经把十八代祖宗的底细都交代清楚了,章天成摆摆手放他们回去。 最后轮到卫公子。 “姓名。”查问的那名府兵照例询问。 卫公子紧紧闭着嘴,一言不发,好像突然变成了哑巴。 那名府兵比旁人年长一些,是个领头人,名姜名义,是姜府的一个旁支,按身手与功劳,早该升任,但因出身低微,所以一直不得提拔,渐渐养出狠厉的脾性,他盯着卫公子:“不说,还是,不知道怎么说?” 卫公子看也不看他一眼,好像还顺便变成了一个聋子。 姜义一声令下:“拿了!” 两名府兵立即上前,豪奴们也不是吃干饭的,立刻挡在自家主人面前,一时间剑拔弩张。 “别,别动手。”元墨赶紧打圆场。 开玩笑,真打起来,把这屋子拆了算谁的?再说这姓卫的砸了她半个大厅,真要被绑走,她找谁要银子去? 她赔着笑向姜义道:“这人是跟前面那些人一起来的嘛,他不肯说,他们一定知道,一问就知。” 姜义神情冷冷:“上头有令,所有来路不清、身份不明者,皆要带回去问话!” 他整个人好似铁板一块,一看就不知道“通融”两个字怎么写。 元墨只好转头去劝卫公子:“喂,这位公子,我看你敢做敢当,也是一条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懂不懂?你的名字又不是金子打的,告诉人能少一块肉?” 卫公子一张脸紧绷,还是不开口。 卫公子的心事,在场只有同样经历过科举的章天成懂。 眼下是春闱放榜的紧要关头,万一榜上有名而身陷囹圄,名字很可能会被阅卷官一笔勾销,从此无缘仕途。 所以卫公子是打定主意不开口,准备硬扛到放榜之后再说。 但他不知道的是,真要被这伙人抓去,能不能等到放榜,还得两说。 此事全城搜查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就连章天成也不知道,他也只是奉命办事,不忍心让这么一个年轻人断送了前程,道:“罢了,这人一看就是酒喝多了,就算带回去也问不出个究竟。叶捕头,你脚程快,去将那几个士子追回来,好好问问这人的来路。” 然后不待姜义反应,又咋然显出吃惊之色,望向二楼:“怎么上面屏风后头好像还躲着一个人?” 这倒不是他的眼睛有多尖,事实上近两年他的眼睛好像出了点毛病,看近的东西越来越模糊,远处倒看得真真的,比常人要清楚许多。 他一进来就注意到楼上那扇雕花屏风,镂空的纹路后,隐约透出一道淡青色身影。 元墨忙道:“那是——”底下的话还来不及出口,两道绳索已经攸地向二楼屏风飞去。 这绳索和叶守川方才用的十分相似,只是前端多了一只铁爪,屏风在两只铁爪下四分五裂,另外两名府兵已然是人随爪至,扑向屏风后的阿九。 元墨目瞪口呆,就在这瞬息之间,别说阿九不会武功,就算换成是她也没办法逃脱。 何况一楼的府兵们于同时间立即散开,把守住每一道可以逃逸的门窗,整个红馆登时连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当刀搁在阿九的脖子上,四散的屏风碎片甚至还没来得及落地。 阿九的发丝衣摆受这劲风激荡,悉数向后飞扬,整个人恍若刚自云端落地,眉眼低垂,不惊不怒,明明是刀兵加身,却竟是仙气四溢。 大厅里没有一丝声音。 半是因为府兵们的卓绝的战斗力,半是因为阿九慑人的美貌。 元墨由衷地发现,阿九真宜远观,就如花宜隔着雾,月宜隔着云。 真如仙子谪人间。 十四 “误会!千万别动手!”元墨忙叫道,“各位大哥千万住手,这是我们家的姑娘,不是歹人。” 在发现阿九是女子的那一刻,姜义眼中已经掠过一抹失望之色,摆了摆手,府兵收刀,后撤。 阿九不发一言,转身离去。 叶守川刚带着那几个士子回来,士子们一五一十回禀:“大人,这位卫公子是扬州人士,盐商卫氏之后,名——” “在下姓卫,名子越。”卫公子仰着头,望着二楼阿九离去的背影,目光落在那少了半截的衣袖上,痴痴,“扬州人,今天二十三岁,八月生,尚未婚配……” 傻子也知道他是对谁说的,章天成摸了摸鼻子:“罢了,说得清来路便好。” 说罢看了看姜义,姜义点了点头,意思是收兵去下一处。 章天成便要离开,元墨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大人,您还没给小民做主啊!您看看这里被砸的,还又添了一架屏风!那屏风可是紫檀木雕的,红姑当年花大价钱买的!” 章天成心说我难道还能帮你问姜家要钱去?别做梦了! 但元墨原没指望姜家,她一面说,一面不住往卫子越身上使眼色。 章天成会意,咳嗽一声,道:“卫公子,姑念你人生地不熟,又是初犯,且又行将放榜,为你的前程计,你好生向元坊主赔罪吧。若元坊主不追究,本官也便不追究了。” 元墨躬身行礼:“大人明断!谢大人!” 卫子越没有吱声。 他依然仰着脖子望着二楼,阿九早已经去得没影了,他还痴痴地望着,仿佛那里留了一道旁人看不见的残影给他。 姜义不耐,章天成也不再耽搁,叶守川向元墨点点头,一行人离去。那几名士子也跟着走了。 元墨客客气气送到门外才回来,只见卫子越还保持着方才的姿势一动不动。 元墨走过去,豪奴们立刻护住卫子越,十分忠心。 “挡什么道?”元墨道,“难道你们想送他去大牢?还不快些让开?赔了钱你们也好走人。” 豪奴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几分犹豫,一个道:“少爷好像……好像被什么东西魇住了,我们得先抬他去看大夫,别的事以后再说。” 元墨微微一笑:“放心,不用大夫,这种病我最会治了。” 豪奴们还是将信将疑。 元墨骂道:“猪脑子,不把他治好了,我拿得到钱吗?!” 豪奴们受此一吼,觉得颇有道理,让开了。 元墨端详这卫子越,只见他生得颇为俊秀,也算是一表人材,只是这会儿痴痴呆呆,眼睛都不眨一下,十足一个傻子。 然而这傻相元墨是十分欣赏的,因为这着实证明了自己的眼光不差,阿九首次在客人面前露相,就有这般效果,将来名动京师,指日可待! 豪奴们只见这两人一个傻着看,一个傻着乐,都很需要大夫的样子。 元墨自己开心了半晌,拿手在卫子越面前晃了晃。 卫子越的视线却像是穿透了她的手,丝毫不受影响。 中毒还挺深。 “这么喜欢啊……”元墨想了想,凑近他,低声道,“你知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什么?”卫子越梦游般地接过话。 元墨翻了个白眼,吼道:“你把我家砸成这样,你以为我会告诉你?!一个只知道打打砸砸的纨绔子弟,你配知道她的名字吗?!” 卫子越恍如从梦中惊醒,看着满地的狼籍,一阵苦笑:“我真是醉了,醉到整日和那群猪狗为伍,醉到明明有才情俱佳的美人在眼前,我却有眼无珠,认不得。” 他长叹一声,跟着向元墨长揖一礼:“这全都是我的过错,是我失礼了。今日损坏之物,我会全部照价赔偿。” 元墨打铁趁热:“明天我就把单子送到府上。” 卫子越点点头,转身往外走。 元墨道:“你还想不想知道她的名字?” 卫子越没有回答,哂然一笑:“我自然想知道,但更想她亲口告诉我。” 元墨笑了,笑得很灿烂,毫无疑问,这位将是乐坊最受欢迎的客人。 第二天她就送了份单子到卫子越所住的扬州会馆。 她一晚上搜肠刮肚,添了许多莫须有的东西进单子,明摆是漫天要价,就等着卫子越落地还钱,然后她再来据理力争。 结果卫子越只是看了一眼,就让下人准备好厚厚一沓银票,送到元墨面前。 元墨平静地接过,平静地收起,平静地告辞,平静地离开会馆。 平静地走进某条安静小巷。 “发财啦!” 元墨一蹦三尺高,大喊。 坐在门槛上洗菜的大妈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元墨身轻如燕,一溜跑出了小巷。 小巷外就是正街,一辆马车正飞驰而过,她冲得太快,险些撞上,幸好身手灵便,一个翻身躲开。 车夫也吓了一跳,马死死勒住缰绳,马车剧烈地一顿,车帘子“刷”地被撩开,里面的人骂道:“找死啊?!长没长眼睛?不看路的?我告诉你,想死找别的地儿去,别脏了老娘的马车!” 车里的人五十岁上下,身子肥大,几乎占满了整座马车。 她脸上盖着厚厚的脂粉,唇上涂着鲜红的口脂,破口大骂之际,整张脸上只见一张血盆大口,嘴唇上下翻飞。 是会真楼的坊主夏金仙,人称夏婆子。 夏婆子身边还坐着一位美人,冰肌玉骨,眉目如画,身上穿着最上等的玉荷裙,唇间点了圆圆的一点鲜红口脂,衬得肌肤越发赛雪欺霜,正是会真楼的花魁玉菰仙。 元墨笑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啊?” “哟,是二爷呀!”夏婆子立刻满面堆笑,“对不住,方才没瞧清,还以为是哪个想不开的寻死呢,毕竟这年头欠债的人太多了,总有人为了逃债想出各种各样的法子。” 我这么大个人你也瞧不清你眼眶里那两只玩意儿到底是眼珠子还是绿豆呢? 肚子里虽嘀咕,元墨面上依然笑容不改:“可不是?我确实太急了,幸亏是遇上夏姐姐,要是遇上旁人,身量轻,压不住板,这马车肯定刹不住。” 别人的腰是水桶,夏婆子的腰可以抵得上两只水桶,因此最恨人家说她胖,闻言立刻要变色。 元墨不等她翻脸,马上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 夏婆子咬咬牙,笑道:“啊哟,不说这个倒罢,说起这个我就头疼。这不是快要评花榜了嘛,我家仙儿前年是花魁,去年是花魁,今年说不准还是花魁,你说堂堂花魁,凭是什么好衣裳、好首饰,穿戴过一次哪能再用?给人家知道岂不要笑话死?所以可苦了我喽,隔三岔五就得带她去挑新衣裳、新首饰,费钱不说,腿都快跑断了。这不,又得上麒麟阁去。二爷你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姑娘都俭省得很,一年也添置不了几件,就算把一件衣裳连着穿一年,人家也不见怪,多好!” 元墨也被戳到痛处,恨得牙痒痒。 会真楼在红馆隔壁。当年双璧坊盛极之时,会真楼里统共只有三五个人,是个濒临关张的小乐坊。而今风水轮流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大乐坊,红馆却已经藉藉无闻,举步维艰。 夏婆子一直垂涎红馆的亭台楼阁,元墨也时不时向她抵押点钱花,让夏婆子遗憾的是,每每以为元墨还不上的时候,元墨都还上了。 两人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元墨笑眯眯说也去麒麟阁。麒麟阁是平京最大的银楼,也是最贵的银楼,夏婆子一听便撇了撇嘴,心想元墨定然是打肿脸充胖子。 玉菰仙在车内不耐烦地道:“妈妈,还买不买了?” “买买买,这就去。”夏婆子向元墨笑道,“那咱们就在麒麟阁见啦。” 马车驶动,夏婆子放下帘子,道:“哼,穷鬼,这辈子也别想踏进麒麟阁一步。” 玉菰仙皱眉道:“一个破落户而已,妈妈何必这般在意?” 夏婆子道:“我的儿,你不知道,瘦马的骆驼比马大。咱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了,可外地来的人,还总是要去一去红馆。为什么?就因为双璧坊名气实在太大了!好在这会儿红馆不成气候,威胁不到咱们。可万一红馆要是有一天捧出个像样的人来,又有双璧坊的名头,红起来就是说话间的事。所以咱们不得不防。我想尽法子想把红馆弄到手,不单是要红馆那些房子,更是要双璧坊的名头。再说了,真把红馆盘下来,最好的屋子还不是你的?我的仙儿是全京城最好的姑娘,就该住最好的屋子不是?” 玉菰仙矜傲一笑。 到了麒麟阁,掌柜忙迎进雅间,将时新首饰一一拿出来给玉菰仙挑,玉菰仙扫了几眼,道:“掌柜的惯会拿这些不值钱的货色出来糊弄人,那些有份量的、能见人的,都放在屋子里压箱底不成?” 掌柜笑道:“这是江南最时新的样式,刚刚打出来的,京里的小姐姑娘们,还没有一个戴上呢。姑娘既喜欢贵重的,且请稍候,我立即取来。” 掌柜说着去了,夏婆子清了清嗓子,笑道:“我家仙儿花容月貌,那怕素面朝天呢,比能把那起狐媚子全比下去!要我说啊,这些就很不错!你看看,一个个又别致,又精巧,没得买那些死沉死沉的死板玩意儿做什么?戴着老气不说,累也累得慌……” 玉菰仙打断她:“妈妈,古世子说,姜家的家主今年会回京过生辰,你知道吗?” “哦?哎呀,算起来,姜家家主今年该有二十了,是要回京行冠礼的!”夏婆子立马坐直了,声音都忍不住发紧,“那今年的花魁献艺——” “不错,今年我要在姜家家主面前献艺。”玉菰仙深深道,“妈妈,我的对手可不是以往那些庸脂俗粉,而是安宁公主、文惠郡主这等人。你说,我该穿什么戴什么,才能在这些贵女面前脱颖而出,让那姜家家主看到我呢?” “我的天爷啊!你怎么不早说!”夏婆子激动不已,“姜家家主!那跟皇帝也没什么分别了!早年间,还有谣传说什么皇帝都微服去过双璧坊,我看根本就是她们自己吹嘘,现在你要是真能把姜家家主哄上手,我的娘啊,我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我面前提双璧坊!” 玉菰仙微微一笑,并不答言。 真能得姜家家主垂青,她还会留在乐坊吗? “掌柜的!掌柜的!”夏婆子扯着嗓子叫,“把你们这儿的好货全拿出来,要最好的!最贵的!” 掌柜连忙答应,就在推门进来之际,透过他身后,夏婆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出麒麟阁厅堂。 元墨竟然真的来了。 不仅来了,走的时候还颇拎了些大盒小盒。 夏婆子忍住有些犯嘀咕,这小子哪儿来的钱?不会把红馆卖给别人了吧? 十五 麒麟阁这种烧钱的地方,元墨是不想来的。 但夏婆子给她提了醒,她得好好打扮打扮她家的姑娘。 尤其是阿九。 因此,再回到红馆时,元墨的身后跟着长长的队伍,有抬桌椅的、有抬花瓶瓷器的、有扛着锦袱坐垫的、有带着杯盘碗盏的、有捧着绸缎衣裳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看上去好像搬空了一条街。 其时黄伯和欢姐正领着元宝并姑娘们清扫昨晚的战场,一见这架势,都吃了一惊,欢姐忍不住问道:“阿墨,你不会把红馆押出去了吧?!” 欢姐平日里都很给面子地喊“二爷”,情急了才喊“阿墨”,可见是真担心了。 毕竟以元墨拆东墙补西墙的花钱方式,买这么多东西只有一个可能——他把东墙和西墙一起拆了。 “放心放心,卫公子赔了大把的银子。”元墨笑眯眯,“如今咱们不单能换一个新大厅,还能把你们上上下下全换上新的!” “当真?!”姑娘们又惊又喜,扔下抹布扫帚,扑向绸缎首饰。 元墨以一种慈祥的笑容看着她们你争我夺,挑这个,抢那个,就像一只老母鸡看着小鸡们满地啄食。 最好的一份她已经挑了出来,再挑了只花瓶,去找阿九。 阿九凭窗而坐,脸望着窗外。 窗外是阳光下的平江,一望无际,闪烁着波光,波光映到屋子里,映到桌上、墙上,映到阿九的衣上、发上,到处脉脉流动。 元墨跨进来的脚步不由顿了一下。 这间屋子她住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这里,好像戏文故事里讲演的龙宫啊! 阿九回过头来,中衣的领子依然是密密地扣到了颔下,肩上披着一件藕荷色外袍。 元墨不由再次赞叹自己选衣裳的眼光。 一般女孩子多是穿红粉淡黄之类的暖色好看,望之鲜妍柔媚,能让客人大增好感,但阿九是个例外,越是清冷的色调越能突显出阿九那不属于凡尘的仙气。 “给你送宝贝来啦!” 她把手上的东西在桌上,一色色拿给阿九看,“看看这料子,五两银子一匹,我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贵的布料!还有只簪子,别的不说,单是这颗大东珠,就值十五两。再看看这花瓶,前朝施大师的粉彩,你看看这梅花的花瓣……” “假的。”阿九瞥了一眼,道。 阿九呆住,“这可花了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贵,怎么可能是假货?! “施素的粉彩举世难求,拿二千两银子也没处买去,你出门逛个街,二十两就买到了,你觉得是真的?” “可、可二十两……” 真的很贵啊……她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完全是为了能够匹配阿九的美貌才斥了这笔巨资…… “施素的笔法细腻,粉彩清雅,瓷品有莹润之气,是瓷而近玉,所以名重天下,百年不衰。你这只颜色晦暗不说,笔法更是粗劣。” 说着,抬手以指叩瓶,发出铮铮两声,阿九微微一哂,“北窑里的大路货。这种东西挂着施素的名头,施素只怕要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元墨睁大眼睛,恨不能拿眼珠子贴到花瓶上滚几滚,好看清楚阿九说的那些名堂。 可看来看去,这瓶子上花开得漂漂亮亮,瓶身也十分光洁。 哪里晦暗了?哪里粗劣了? 蓦地,她猛然惊悟:“阿九,你懂古玩?!” 阿九的手指微微一顿,收了回来:“略知一二。” 古玩与诗文都是上层权贵们的风雅玩物,所以为了招揽到越上等的客人,就要教会姑娘越上等的技能。 教姑娘诗文,只要请个老师外加几箱子书本而已,但古玩,可是要货真价实一一去练手的,开乐坊的不比权贵们,权贵们吃穿用度皆是不凡,长久浸淫其中,自然而然能辨出个中真味。乐坊里练出来的顶多是具备一点眼力,不至于在真正的贵人面前出丑而已。 放眼整座平京城,还找不出一个敢说自己懂古玩的女伎。 现在,她红馆有了! 不记得名姓,不记得出身,却记得古玩与诗文,啊啊啊,阿九你是老天爷派来拯救红馆的吧?! “懂诗文,懂古玩,还长着这样一张脸……”元墨激动地握住阿九的手,“今年的花魁非你莫属啊阿九!” 阿九冷淡地抽回手:“不。” 元墨劝道:“你知不知道,一旦成为花魁,整个京城的男子都会慕名前来,到时候你的仰慕者可就不止卫公子一个,而是千千万万个!” 阿九还是那个字:“不。” 元墨更不明白了,这世上哪一个生意人不想当富翁,哪一个士兵不想当将军,哪一个女伎不想当花魁? 想了想,她拖了把椅子,在阿九面前坐下:“阿九,那日被劫的姑娘都回了家,京中再没有哪家乐坊说自家有姑娘走失的。既然没有乐坊失人,那你的出身之地便很可能不是乐坊,你既懂古玩又懂诗文,我想你有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家伎。” 本朝权贵们要夸耀豪奢,不单要养名马,还要养美人,谁家请客时没有几个上得了台面的家伎,简直都没脸请人上门。 “那又如何?” 元墨循循善诱:“你看,小茉莉不见了,我担心得饭也吃不下。你不见了,你的家人肯定也急得到处找。可是京城的大户太多,我们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是哪家丢了人,怎么帮你找?但若是你成了花魁,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你的家人自然会来找你,到时候你不就可以和家人团聚了?也省得他们担心呀。” 阿九笑了,笑得极轻极冷,像是深秋枝头的一缕轻霜:“我的家人们永远不会担心我。” 元墨讶然:“为什么这么说?你记起什么了吗?” 家人对她不好吗? “没记起。”阿九道,“不过是推断而已。他们连报案都不曾,显然没有担心我。” 这点元墨也觉得奇怪。以阿九这种上姿色,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块宝贝,哪有丢了宝贝还不上心的? “也许他们在用别的法子找你,只是没有惊动官府……” 阿九打断她:“你为什么带我回来,为什么处处小心殷勤,我都明白,你就是想为了替你争花魁。但我明白告诉你,不可能。我可以替你应酬题诗的人,其他的,你想也不要想。” “我想让你当花魁有什么错?你成了花魁,你名扬京城,真正的好处全是你的,我只不过是跟着沾点光而已,还有——” 阿九抬起一根手指,止住她的话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为自己的生意着想,不管怎么利用别人,都是份所应当,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现在我们是在做交易,你收留我,我给你的客人应酬诗文,其余一概不理会。乐坊里本来就有这种女伎吧?卖艺不卖身,叫清倌是吧?” “清倌可不是在楼上写首诗而已啊!还有,我们家的姑娘卖的从来都只是艺,不是身!” 大凡客人来到乐坊,至少要先来个四五次,才能和姑娘们单独在一起,然后才是正式的追求。追求之后是否能成为姑娘的入幕之宾,全看姑娘们的意思。 乐坊,卖的从来都不是姑娘的身体,若是抱着这种念头来的客人,多半得不到姑娘们的欢心。 大家会让他出门左转,一直朝里走,走到北里最僻静的角落,那里会有最低等的娼门。 不讲什么“交心”,也不讲什么“相恋”,只要给银子,立马就能成好事,这却是最为乐坊所看不起的。 阿九的话让元墨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但又说不上哪里不舒服,阿九神情虽冷,但言语并无冒犯,甚至很斯文。 可元墨就是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上了一样不痛快。 “阿九,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伎的艺?女伎的艺不单是诗文歌舞,女伎们和客人见面、说话,献艺、示好或者由客人示好,然后让客人迷恋,沉醉,享受到寻常生活之余的快乐……这些都是艺。许多来乐坊的客人并不是想追求鱼水之欢,他们要的是寻常日子里没有的知音,要的是超于凡俗的美好。乐坊,就是贩卖这种美好的地方,所有的才艺、美貌、性情,都只是贩卖美好的手段,你懂吗?!” “以色侍人,贱役尔,说得倒是冠冕堂皇。”阿九喝了口茶,放下杯子,语气平淡,“我们只谈交易,不必多费唇舌,有些事情不管你说的多好听,低贱就是低贱。” “低贱?!” 元墨腾地站了起来。 楼里的姑娘都不大喜欢阿九,欢姐尤其觉得阿九目中无人。 元墨一直都替阿九说话,说阿九只是性子冷淡一些,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别人。现在才发现,她错了, 错大发了! “有人靠自己的学识挣钱,有人靠自己的力气挣钱,有人靠自己的手艺挣钱,女伎们靠自己的才华和美貌挣钱,哪里就低贱了?!” 阿九看着元墨,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你就说,做不做这个交易吧。” “不做!”元墨愤愤道,“你既然觉得女伎低贱,自己还混迹在女伎之中,难道就不低贱吗?!你是高人雅士,你去山里吟诗作赋去,干嘛要待在乐坊里?!这个交易我不做,高攀不上!” 元墨的声音很大,人很激动,手还指着阿九的脸。 这种语气、这种姿势,让阿九感觉到强烈的不适,以及不悦。 “不做便不做。”阿九重重地搁下茶碗,“你不要后悔!” “鬼才后悔!” 阿九冷冷地盯着元墨:“好,很好。” 起身离榻,拂袖而去。 元墨气呼呼对着阿九的背影,“走了就别回来!” 阿九大步而去,头也没回。 十六 晚霞渐渐褪去,夜色降临,街上的人步履匆匆。 阿九的外衫披在头上,挡住了大半面目,随着人流踯蹰在路上。 一队人带着刀走过,不时拦住人群中的年轻男子查问。虽然是穿着便服,阿九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姜家府兵,当先一人正是昨晚的姜义。 阿九转身拐进身边的小巷中。 没走几步,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一个低沉声音道:“站住。” 阿九停下脚步。 “是红馆那位姑娘吧?”姜义缓缓走过来,“为什么看到我们就走?” 阿九道:“我原本就是要来这里。” “这里?”姜义加重一点语调,环顾四周。 这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天已经渐黑,却没有几扇窗子里透出灯光,不是因为没人住,而是因为点不起灯。 即使点灯,用的也是粗劣的菜油,整条小巷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有人做饭,有人吵架,有人打孩子……十分嘈杂。 阿九问:“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姜义让开,“请。” 阿九向一户人家走去,每一步都走得很慢,长长的衣摆拖过地面,地面铺着的石板早已经破裂,或是被挖去作了别的用途,裸露出大片的黄土,昨天刚下过雨,满是泥泞,阿九的衣摆很快被玷污。 “要不要敲门试试?”姜义在后面道,“也许里面没有人,这样你就可以假装要找的人不在,便可以顺理成章地离开了。” 阿九在门前站住,一手抚过自己左手的衣袖,没有说话。 “但这招有一点要小心,那就是万一有人应门,对方不认得你,你立刻就会被揭穿。”姜义声音里带着一丝狰狞的笑意,雪亮的刀缓缓搁在阿九的颈边,“怎样?是直接跟我走,还是先试一下?” 阿九淡淡道:“你们要找的不是男子吗?为何要找我?” “因为你不对劲。”姜义道,“知道你哪里不对劲吗?就是这一点!” 领头人的刀尖指上阿九的脸,“你没有一丝害怕,一丝紧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伎,你身上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这点我光用闻也闻得出来!” “就算我有秘密,和大人你又有什么关系呢?”阿九道,“我并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姜义脸色一变:“你知道我们在找什么人?” “不难猜吧?”阿九道,“一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一个原不在京城、最近才从外地来的年轻男人,对不对?” 姜义握刀的手紧了紧,声音低哑:“你还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猜,这个人一定很要紧,大人一定很着急找到他,时间紧迫,大人当真有空管区区一个女伎的闲事吗?” 姜义低头寻思一回,蓦地嘿嘿一笑:“险些给你混过去!敲门!你不是来找人吗?那就敲门给我看看。” 阿九看了他一眼,抬手捋了捋头发,左手袖口有意无意对准了领头人。 “你要是不敲,就是有问题,跟我回去好好审审你——”姜义说着,伸手就要来抓阿九。 阿九脸上闪来一丝厌恶,只听元墨的声音响起:“错啦,错啦,不是这家,告诉过你是巷子尽头那家啦!” 这声音就像初秋新出的莲藕一样爽脆,一样清润多汁。 元墨走巷口走过来,从头到脚罩着一件白纱,在这昏暗的小巷子里若是不提防遇见,定要以为自己见了鬼。 “咦,这位大人好面熟啊?咱们昨天是不是见过?”元墨扯下白纱,搭在臂上,很是热络地招呼,“大人也来逛窑子?” “窑子?”姜义皱眉。 “大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元墨一脸很奇怪的样子,“我们是来找春娘的,大人你要不要一起?” 姜义当然不打算一起,把刀一摆:“好,你们去。” 因为是旁支的关系,尽管武艺超群,他也没有受到多大重用,直到他接到一个秘密任务。 ——找到那个人,杀了。 只要事成,他便能官升三级,还能从北郊兵营回姜府当差。 事关重大,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细节。 他跟着元墨两人走到尽头一扇房门前停下,屋子里有暧昧的喘息声,以及床柱摇动的声响。只要不是聋子,大概就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 元墨好像偏就是聋子,她大力拍门:“春娘,开门!” “滚!”里面传出一声,却是男子声气。 元墨往门上踹了一脚 :“官府办差,给我开门!” 里面的动静停了停,一个黑胖男子探出头来,见不是官差,面上一松,但紧跟着他看到了姜义手里的刀,脸色立刻一变,赶忙系上裤腰带,走了。 “我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坏老娘的生意,原来是二爷呀。” 春娘三十来岁,脸上涂着脂粉,齿红唇白的,身上胡乱披着一件衣衫,发丝凌乱,一脸都是春色,目光一转,看到了姜义,脸上顿时露出喜色,“哟,这是给我介绍的客人吗?大爷,来呀,包你满意!”跟着就要上手来拉。 姜义避之不及,一连退出三步,留下重重一哼,转身走了。 春娘无比失望,转身回屋,元墨连忙跟上。 阿九有几分迟疑,但想也知道,姜义的疑虑并没有完全打消,这会儿必定还守在巷外,若不进去,势必要给他发现不对,只得皱了皱眉,跟了进去。 春娘点亮油灯,只有小小一盏,还特意把灯芯往油里拔了一些,以免灯光太亮费油,“说吧,找我什么事。” “也没什么,就是逛街走累了,到你这儿讨口水喝。”元墨熟门熟路地坐下,“把你炸的蚕豆也拿些出来,好久没尝了。” “杀千刀的,老娘是欠了你还是怎地?坏了老娘的生意不说,还有脸要这要那。”春娘一边骂骂咧咧,一面倒茶上蚕豆,还加了一碟子酥饼,“喏,这原是给小豆子备的,他明天休沐回家,今儿就先便宜你这死鬼了。” “小豆子还好吗?” “好个屁!光长个,不长肉,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二两重,学里也不知道吃得饱吃不饱。” 小豆子是春娘的儿子,正在念书,十分用功,吃住都在学堂中,一旬才回来一次。 春娘和元墨絮絮叨叨说着,瞥了阿九一眼,问元墨:“这是新人?怎么带到我这儿来了?” “都说了路过嘛。”元墨说着更正,“这位是阿九,是我家客人,不是新人。” 春娘点点头:“你要能找到这样的新人,就该翻身了。唉,你这死小子也该下把子力气,好好去找个像样的撑撑门面,那个茉莉一脸小家子气,不中用!照我说,还是去江南买一个,、江南的姑娘,可水灵着呢!” “知道,春娘就是江南的嘛。” “我就算了,残花败柳,不提也罢。”春娘一脸自嘲。 元墨又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外头的姜义也该走了,便道,“这蚕豆好,春娘,给我装一袋子,我带回家去吃。” 春娘便进去装蚕豆。 元墨解下钱袋。 她今天的钱袋是千年难得一遇的丰满,白天的采买还剩了不少。她抽出一张十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又拿几块碎银子压在上面。 然后向阿九使了个眼色,两人离开。 阿九算是知道元墨为什么总是这么穷了。 元墨出了门就套上那件白纱。 阿九忍不住道:“你戴着这东西干什么?” 元墨的声音一本正经:“我是鬼。” 阿九微微一愣,明白过来之后,蓦地大笑出声。 元墨还从来没见阿九这样笑过,笑得这样爽朗,这样无忌,笑声仿佛要冲破这黑暗直达星空之上。 有这么好笑吗?元墨讪讪把白纱扯下来,好像确实有点蠢啊…… “死小子!”春娘的家门“哐当”打开,春娘大步而来,“给我站住!” 元墨拉起阿九就跑。 她还没到二十,没有戴冠,头发只束成一束马尾,一跑起来,便左右摆动。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跟在元墨身后,奔跑在黑暗的陋巷。 脚下踏过污泥,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轻盈。 这一带到底是春娘比较熟,元墨拉着阿九跑了一阵,正庆幸身后没有人影的时候,猛一抬头,春娘不知道从哪条近道上抄过来,已经抱着胳膊在前头等她。 “发财了是吧?了不起了是吧?敢大手大脚花钱了是吧?”春娘把银票连蚕豆袋子一股脑儿塞到元墨怀里,“拿上走人,再来这套就别想再进老娘的门!” “还真发了点财,这点子银子本少爷已经不放在眼里了。”元墨笑嘻嘻,指着阿九,“看到这位美人了吗?我正想着有什么法子把她劝去评花榜,那就可以发大财啦,这点钱算得了什么?要不,这点钱算是辛苦费,你给我劝劝她?她不愿意当花魁呢!” 春娘看了看阿九,道:“真不愿意?” 阿九点头。 “不当也罢。”春娘道,“那就嫁给他吧。” 元墨:“……!” 阿九:“……!” “当花魁有什么好?一年一个,比母猪下仔还容易。再说,当上了又如何?老娘当初也是花魁,可你看看老娘现在是什么鬼样子?”春娘道,“你既不愿当花魁,肯定也不愿意做男人生意,干脆就跟了这小子吧。这小子有良心,会疼人,不会辜负你。” 元墨苦笑:“喂,我可不是让你劝这个。” 春娘瞪她一眼:“下次要来白天来,天黑了老娘要做生意!” “知道了知道了。”元墨说着,抱着蚕豆,却把银票往地上一搁,“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小豆子的,你不替他拿着,谁捡着就归谁吧。” 说着,拉起阿九就跑,把春娘的咒骂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直拐了几道弯才停下来。 大街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阿九容色过于醒目,以至于好几个人边走边看,险些跌跤。 阿九皱了皱眉,忽然站住脚。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一队姜家府兵正在排查行人,不是姜义那一队,领头的一人虽是眉清目秀,目光却十分森冷,看上去就不是善茬。 “等我一下。”元墨说着,往前跑过去几步进了一家店铺,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只幂篱。 幂篱的轻纱挡住了阿九的脸,周遭再没有扰人的视线了。 那队姜家府兵和他们擦肩而过,领头的人瞥了一眼阿九,再一看是女子,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一阵,阿九忽然道:“走错了。” 这不是回红馆的路。 “没错,往前就是明苑私塾,我去看看小豆子。” 明苑私塾占地不小,里面亭台楼阁俱全,还有一只小小池塘,池上莲叶新出,像刚裁好的绿缎子,还有一架小小木桥,横跨桥上。 和脏污的陋巷相比,这里精致清雅,仿佛两个世界。 小豆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抽条的时候,生得瘦瘦长长的。元墨在路上买了纸笔墨条给他,又买了些蜜饯干果吃食,最后把那袋蚕豆递给小豆子,说:“我才去看你娘了,这是你娘让我给你带来的。” 小豆子接过,规规矩矩躹了半躬:“多谢元墨哥哥。”声音清朗,眼神明净,举止斯文,身上穿着私塾的蓝袍,通体干干净净的,实上无法让人将他同他那位身在陋巷的母亲联系起来。 私塾管束严格,一会儿便是晚课时间,元墨拍拍小豆子的头,让小豆子回去好好念书,然后在私塾夫子的陪同下出来,往回走。 春天的夜晚,风很轻柔,不知何处隐隐飘来花香。这样的时节慢慢地走一走,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你从什么时候跟着我的?”阿九问。幂篱下嘴角微微翘起,显然心情不错。 “前后脚。”元墨坦白得很。阿九在她家一天,一天就是她家的姑娘,身为坊主,把自家姑娘气得离家出走,总是不对的。 “这么说,你同意我们的交易了?” “嗯,我想过了,你想当花魁,我自然高兴,你不想当花魁,我也不能强按着牛喝水。”元墨说着停下脚步,夜色中两只眼睛满是严肃,“但有件事咱们得说清楚。” “你说。” “你觉得春娘怎么样?” 阿九拒绝评价。 “春娘说她曾经是花魁,这是真的。”元墨道,“她比红姑和云姨都要大,算是红姑云姨的前辈,也是她们之前的花魁。夺魁之后,她身价大涨,恩客无数,其中有一人出身世家大族,年纪轻轻便前途无量,对她痴心一片,立意娶她为妻,只是家中长辈反对女伎进门,最后两下里折衷,他迎春娘为妾,发誓一生只爱春娘一人。” 阿九淡淡道:“世家大族,重在联姻,子弟的婚姻岂能轻易许人?” “是啊,春娘嫁过去没两年,族里便逼着年轻人娶了新妇,新妇知书达理,又十分美丽,春娘渐渐失宠。有时说起当年的许诺,那人反而说春娘不知好歹,心生怨言,渐渐更不喜欢。第三年上,大妇有个什么要紧的东西丢了,最后却在春娘房里搜出,那人要春娘跪地赔罪,还要杖责春娘。” 阿九轻轻“哼”了一声:“多大的世族,就有多大的龌龊。” “春娘万念俱灰,懒得解释,干脆求去,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身孕。”元墨说着叹了口气,“春娘嫁时,红姑和云姨都竭力反对,但那时春娘春风得意,反而说红姑和云姨是嫉妒,她性子要强,出了事谁也没告诉,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小豆子。春娘离开时身无分文,只能靠典当勉强度日,后来小豆子长大,春娘发誓要让他出人头地,做人上之人,她重操旧业,来者不拒,后来年纪渐大,没什么出路,就成了娼门。” 元墨说完,看着阿九:“就这样,你觉得春娘低贱吗?” 阿九没有说话。 阿九当然知道元墨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娼门,春娘自然是低贱到极点;可作为一个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的母亲,春娘无疑可称伟大。 “你看那个抬轿子的。”元墨道。 街上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轿的,自然也有抬轿的,天气渐热,轿子里的人大概不轻,两个轿夫背心衣服都汗湿了,额上的汗也在一滴一滴往下滑。 “对于那个坐轿子的人来说,抬轿子的可能是低贱的。谁问谁不想当那个坐轿子的人呢?又不受累,又凉快。可既然没当上,且手上只有抬轿子的活儿,那当然还是要好好抬下去,家里可能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或是父母要养老,再不然就是攒点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过上好日子。” 灯光照在元墨脸上,元墨的肌肤细腻如玉,眸子温和。 她很少有这样温和的时候,温和又认真:“做女伎也是如此。要是生来就是官家小姐,谁愿意当女伎呢?可既然当了,就好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凡好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的人,都是好样的,谁也不能说他们低贱。” 街上很热闹,兜售木须糖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紧紧地盯着前面一位老人肩上扛的糖葫芦架子;一个瘸了腿的汉子拄着拐,捡起地上的风筝,那是他给客人示范试飞落下的;一对母女坐在屋檐下分吃一只馒头,身边摆着几盆牡丹花;一对夫妻从花盆边走过,怀里的婴儿无意识地对着花盆伸出手,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的衣衫都已经洗到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但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开心…… 街上还有开心的孩子,优游的仕女,有漫步的文士,有乘着马车呼啸而过的贵人……可这些人在昏黄灯光下仿佛都成了虚影,倒是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那些仿佛生来就扎根在角落里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头一次映入到阿九的眼帘。 阿九头一次看到这样的世界。 热闹、喧嚣、热气腾腾、生机勃勃。 十七 自那晚一闹,硕果仅剩的两名常客都不来了,红馆大厅里常驻的客人换成了卫子越。 卫子越再次来的时候,给每个姑娘都准备了礼物,欢姐那份格外贵重,还特地向欢姐长施一礼。 送阿九的则是一副字画。 那画纸淡淡黄,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再加上卫子越的财力,元墨可以断定这不是假货。 但阿九同样只是瞄了一眼,再也看第二眼。 “真货。不过是不怎么值钱的真货。”元墨如此判断。 后来得知这幅画五百两银子一幅,元墨差点给它跪下来。 卫子越有时会在壁上题诗,有时只是坐着喝酒,听个曲子,或者和欢姐聊聊天,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见阿九。 阿九自然也乐得清闲。 铁老三和崔王八一死,贩卖女伎的事断了线索,再加上姜家寻人的差事压下来,叶守川分身乏术,一时间腾不出手找小茉莉,元墨只能耐着性子等下去。 今天很难得,又一个客人进门了。 只是他穿着下人的短打衣裳,还戴了只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怎么看怎么不像是逛得起乐坊的客人。 他熟门熟路直奔二楼,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孔。 元墨吓一跳:“大哥,你可是姜家十七少,怎么穿成这样?京中时尚风向变了吗?” 听到“姜家”两个字,阿九微微抬起了眼。 “快别提,提了会要人命。”姜其昀一脸不堪回首的模样,“我可是豁出性命来这一趟的,我的小厮还在床上装睡呢。酒呢?快把酒拿来!” 元墨摇头:“没了。” 姜其昀怪叫:“没了?!什么叫没了?!” 既然不评花榜,她就不再用花钱了,不花钱也就不用卖酒了。 “被红姑发现了。” 这个理由让姜其昀都瑟缩了一下,小小声问:“你告诉她预备卖给谁了吗?” 元墨坚定道:“我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的。” “好兄弟!”姜其昀一拍元墨的肩,来得急,拿起桌上的杯子便喝,这才见边上有一面生的美人在座,不由一笑。 他这笑容三分优雅里混着三分从容,外加三分暖意,最后加一分魅惑,乃是自己最满意的招牌笑容,只要看到美丽女子必然赠送。 然而等看见阿九的脸,“噗”,一口茶水全喷出来了。 阿九手里的折扇“刷”地展开,才挡住这一劫。 “失礼了,失礼了。”姜其昀忙不迭赔罪。 这美人当真是美若天仙,姜其昀留连花丛,阅美无数,作为一个风流公子哥,看到这样的美人当前,不去搭讪一番,简直是人生的一种失败。 可是这种想开口却像是有人掐着喉咙不让他出声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在美人冷冷的注视下,那些温柔的话语、美丽的词章,竟然像是受了惊似的,死死扒在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 “这位是阿九姑娘。”元墨很满意,在阿九的美貌面前,连身为花蝴蝶的姜其昀都震慑住了。 “阿、阿九姑娘好……”姜其昀被自己弱弱的声调吓到了。 他是谁?姜家十七少!别说在一个姑娘面前,就算在皇帝面前,也能谈笑风生!可能是最近被关太久了的关系,一定是的! 一念及此,姜其昀就要回去,元墨一把位住他:“你好容易来了一趟,我虽然不能给你一坛,但总得弄点让你尝尝。” 姜其昀知道她说的是桃花醉,眼睛顿时闪闪发亮:“速去速回,我得快点回去,要是给那老不死的逮住就惨了。” 元墨去了趟红姑房中。 红姑抱着酒坛,喝得正兴浓,她悄悄顺了一小壶酒出来,红姑也没在意。 回来只见姜其昀和阿九相对而坐,姜其昀乖乖坐得笔直,好像一个在夫子面前挨训的学生,口里道:“……我们家有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从扬州到京城来,结果刚进城,人就没了。把大家急得啊,把京城翻个了底朝天来找人。那个老内监就是他的人,非说是有人害他主子,还怀疑有内贼,把家里人一个个当贼似的盘问,一概不许出门,我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 元墨心说不是提了会要人命吗? 果然男人在美人面前果然不可能有任何秘密。 “只有这个内监在找吗?你们家主事的人呢?”阿九问,一边提起茶壶斟茶,动作与声调地都是缓慢的,茶水成一线,稳稳注入杯中。 斟满自己的杯子,阿九便放下了茶壶,姜其昀本已端起了杯子准备道谢了,这会儿只得默默放回去。 元墨及时地给他斟上酒,瓷杯淡青,酒水浅红,两厢益彰,十分娇媚。 姜其昀以赏花般的姿态凝望了它五息功夫,然后两手端起,近乎虔诚地抿了一小口,感动得快要流泪。 桃花醉,红大家亲手酿的桃花醉! “这个大人物是谁啊?要你们满京城地找?”元墨好奇。 姜其昀严肃地想了想,道:“看在这酒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千万不能跟第二个人说。” 元墨立刻赌咒发誓。当然她的誓言基本上是不要钱也不值钱的。 姜其昀压低声音,一字一字地道:“姜、九、怀。” 元墨心说这名字有点耳熟,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哦,你们那个妖怪家主。” 阿九抬起眼:“妖怪?” “嗯嗯嗯,听说这个家主丧尽天良,小昀小时候去扬州见他,就被他吓得尿裤——” 元墨话没说完,被姜其昀一把捂住了嘴,姜其昀咬牙低声:“这种事情怎么能在美人面前说?!” “呃呃,总之,这位家主非常恐怖,虽然远在扬州,但大名早已经在京城传开了,大家都说他生得青面獠牙,像妖怪多过像人,所以常年躲在扬州不敢回京现身。” 元墨知道的这些事情一半来自街头巷尾的风言风语,一半来自姜其昀的亲身证词,八成是错不了,“不过他既然那付德性,你们干嘛要这样一个家主?不见了不是更好?趁早换一个!” “我的哥哥,你快别这么说,那个平公公就是这么想的!他就觉得姜家有人对家主不利,暗中对家主下了手,所以四伯派人满京城搜查,他却只在姜家搜查。还有人说,那个妖怪根本没有失踪,这一切都是他的有意安排,目的就是以欲加之罪在姜家大洗牌,现在家里是人人自危,谁也不知道这妖怪要清洗的是谁。四伯也被弄得战战兢兢,一面要按下消息稳住局势大乱,一面又要偷偷找人,忙得头发都白了。” 姜其昀的四伯姜长任是姜家在京中的当家人。姜家世代在京家耕耘,祖宅却是在扬州,上一代家主体弱畏寒,便长年在扬州休养,京中之事全交给了姜长任这个族兄。 姜长任对姜其昀极好,姜其昀常常在乐坊一掷千金,姜长任不知给他补过多少次窟窿,一句也不曾责备,姜其昀自然也对这位长辈十分敬爱。 当然因此也就对那位妖怪家主更加讨厌了。 阿九端着茶杯,微微垂目,仿佛在研究杯中茶叶的纹路,一言不发。 元墨向姜其昀打听姜家有没有人特别喜欢女伎,姜其昀想也没想,道:“我啊!” 元墨问:“除了你呢?有没有那种表面上看着不怎么喜欢但背地面很喜欢的?” 姜其昀皱眉:“何必?喜欢就喜欢,又不是花不起钱,干嘛藏着掖着?” 元墨道:“也许不是喜欢,说不定十分讨厌。” 姜其昀完全被弄糊涂了:“你到底要问什么?” 元墨便把西山的事情说了,姜其昀咋舌:“天呐,竟敢这样对待我们的姑娘,老天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他?!” 又道:“你放心,绝对不会是我们姜家干的,老实说,真是姜家要出手做这种事情,管教神仙也找不到痕迹。但既有黄金令牌,身份定然不低,那种令牌不是衙门当造,而是内廷赐下,陛下高兴了便给谁一枚,有这东西的人还真不少,我少不得替你打听去。” 元墨连忙斟了一杯酒,认真地向姜其昀道谢。 这一杯也是最后一杯,姜其昀摇摇酒壶倒出最后一滴,神情既满足,又惆怅,起身告辞。 元墨送他下楼,就在这时,楼下哐当一声,厅上大门洞开,两溜人马冲了进来,步伐整齐划一。 元墨一看到这些人,头就开始疼。 姜家府兵。 并且穿的还不是便服,一色儿铠甲鲜明,手抚刀柄,杀气腾腾。 当先一人还是姜义,他换上了铠甲,整个人杀气腾腾。 最后进来的人慈眉善目,脸上好像永远带着一丝祥和的微笑,剃了头发摆到庙里,就是一具现成的佛爷。 “十七公子,”平公公道,“天晚了,风凉,老奴来接您回家。” 姜其昀腿脚一软,欲哭无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元墨一脸同情:“看来他一早就发现了,是故意让你出门,好看你到底去哪儿。” “阴险!跟他主子一样阴险!” 姜其昀咬牙切齿。 然而走到平公公面前,还是要换过一副笑脸:“公公辛苦了,这地方我一个月不来上五六回,就浑身上下不舒服,再说我和元兄有约在先,不能不来,所以就……呵呵……” 元墨也连忙道:“公公恕罪,事情是这样的:小人这里来了新女伎,十七公子是小人的老主顾,所以那日小人特意去请十七公子做客。这个事情毕竟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就扯了几句小谎,冒犯之处,还望公公海涵。” “不敢当。我是个当奴才的人,元公子身份再低微,还能低过一个阉人?”平公公脸色没有一丝波动,还是笑眯眯的样子,“不知道当时所说的美酒又是指什么?” “当然是指女伎!”元墨抢先答,她可不想把红姑扯进来。 姜其昀也连声附和。 “能让十七公子不顾一切赶来,定然是绝色了。不知老奴有没有缘分一见?” 元墨忙说可以,喊了两声“阿九”,二楼无人应,大约是离开了。 元墨赔笑道:“这也难怪,我家这位姑娘在这位大人面前吃过亏,见了就怕,所以躲了。这位大人是见过她的,长相还过得去吧?” 平公公看向姜义,姜义点头道:“确实出众。” “那便请来一见如何?”平公公一脸和蔼地问。 何个屁啊!你一个公公对一个女伎这么执著干什么?! 元墨肚子里咆哮,面上笑容可掬,回身准备去找阿九。 就在这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道:“要请谁?” 这个声音,两分低沉,两分沙哑,两分醉意,剩下的全是慵懒,像一阵风拂过人的耳朵,拂过人的心尖。 红姑靠在门框上,手里还拎着一只酒坛,风送来浓重的酒香,她的发髻歪在一旁,发丝有几分散乱,脸色绯红,双眸如星,忽地一笑,向平公公走来:“是请我吗?” 她的重心不稳,脚步凌乱,但身体有着奇妙的韵律感,即使是醉酒踏步,也像某种独特的舞蹈。 她的手搭上平公公的肩,摸了摸平公公的下巴,醉醺醺道:“一把年纪了,连胡子都没有一根,难不成是个太监?” 元墨暗骂一声完蛋,正要把红姑拉开,却被平公公的表情吓了一跳。 平公公脸上再没有了祥和的微笑,双唇微微颤抖,瞳孔微微收缩,像是看到了世间最可怕的事物:“红、红悦天?” 十八 “哟,看来还是老熟人呢!”红姑拎起坛子灌了口酒,“可我不认得什么太监啊……” “嘴里放尊重些!”姜义喝道。 “这么大声,吓人啊?老娘是被吓大的吗?”红姑用更大的声音吼回去,然后嫣然一笑,“你们这帮蠢货,太监是这世上最好的人,假如所有男人都变成太监,这个世间可就太美好了。”说着,她再一次勾了勾平公公的下巴,“你说是不是,公公?” “放、放开我!”平公公猛地推开红姑,脸色发白,“你为什么会在这儿?这里明明叫红馆,又不是双璧坊!” 姜义在他耳边低语一句,显然是告诉他红馆就是以前的双璧坊。 平公公大吃一惊,元墨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清晰的恐惧,他无意识四处张望,喃喃,“红悦天在这里,姓楚的呢?楚天阔呢?!” 宫中内监、姜家家主近侍、认得红姑、害怕金刀龙王—— 这几点在脑海里一叠,元墨立刻就想到了一直被欢姐挂在嘴上的一段往事。 事情发生在楚天阔年轻气盛的时候。他和别人酒后打赌,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守卫最为森严的太庙,,还带了一样东西出来作为见证——明璃公主和姜家前代家主的庚贴。 当时公主和家主已经议婚,把庚帖放在祖宗牌位前卜吉凶是一贯的习俗,无异则吉,有异则凶。楚天阔是江湖游侠,哪里知道这规矩?嘻嘻哈哈带出来给大家看过,就打算还回去,结果却陷入了禁军的包围之中。 最后虽然全身而退,中间却狠狠得罪了一个人,那就是公主明璃。 据欢姐说,公主亲自带着人来双璧坊找楚天阔的麻烦,不但没有讨到什么好处,身边的内监还被楚天阔一脚踹出了大门。 当然楚天阔用的是巧劲,并没有伤人,但那内监落地就闭过气去,大概是吓晕了。 那个内监,不会就是平公公吧?! “楚、天、阔!”红姑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这个名字,好像是把这个名字揉烂了嚼碎了再一点一点从牙缝里挤出来,她猛地将酒坛往地上一砸,刹那间酒香四溢,元墨看着地面流淌的淡红色酒液心痛如绞,全是钱呐! “楚天阔在哪里?在哪里?!”红姑抓住平公公的衣襟,“你让他出来,你让他给我出来!” 元墨连忙把红姑拉开,心说这回完蛋,平公公今非昔比,可不是任人踹飞的小内监了。 然而平公公脸色惨白,平公公镇定全无,尖声道:“我怎么会知道?!晦气,晦气!走!” 竟带着人如风般地走了。 姜其昀好容易见着红姑,舍不得就此离去,然后被府兵们拉着,身不由已,只得跟上。 红姑状若疯狂:“楚天阔,你这个杀千刀的!你在哪里!你给我出来!出来!出来!” 叫出最后一声,红姑泪如雨下,痛哭出声。 元墨叹了口气,将红姑抱在怀里,“楚天阔马上就回来了。” 红姑抬起满是泪痕的面庞:“真的吗?” “真的。我保证。”元墨认真地道,“我先送你回房,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等他才是,对不对?” 红姑乖乖地点点头,又骄傲地一笑:“我本来就是最漂亮的。” . 元墨把红姑送回房,回来已经是亥时,正是旁的乐坊最热闹的时候。 屋外虫声蛰蛰,遥遥地传来隔壁会真楼的笙歌,元墨额头抵着门板,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一个是疯子,一个是酒鬼,你有这两个双璧,生意怎么好得起来?” 阿九靠着倚着门,发丝垂散,阿九从不梳髻,更别提插金戴银,打扮相当随意,月光淡淡,阿九发丝和衣袖在风中微微拂动,仿佛要凌空飞去。 “唉。”元墨肚子里的气好像叹不完,倒不是发愁生意,而是不明白红姑和云姨,“我一直弄不明白,以她们两个的才情相貌,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一天换一个都成,干嘛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红馆生意冷清,不单是因为人才凋零,更是因为红姑时不时就要出来撒一下酒疯,将坊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客人赶得干干净净。 “情”之一字,像剧毒。 昔日的双璧,一个已经疯了,一个天天醉到发疯。 “痴愚。”阿九简单作评。 元墨长叹一口气,咕哝:“哎,这回姜家出事,不知道今年的评花榜还办不办得成,只怕要换地方了……” 阿九忽然抬起了头:“评花榜和姜家有关系?” “可不是?小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他家四伯,花魁一俟选出,可以在姜家花厅献艺。那一日正是七夕,听说七夕是姜家家主生辰,每年的这一天,姜家都会大宴宾客,遥祝家主生辰快乐,所以这一天平京的权贵几乎云集在姜家。你想想,这是多大的露脸机会啊,以往的评花榜从来没这么风光过!可惜啊可惜,偏偏出了这种事……” 阿九道:“不会。” 元墨已经适应了阿九说话的风格,知道阿九说的是地方不会换,愕然:“为什么?” “姜家家主失踪的事,始终都压着,显然是不想让皇家知道。已经定下的七夕绝不会更换,以免惹得有心人生疑。” “咦,挺有道理。”元墨忍不住点头,点完又有点好笑笑,“哎哟,我们操的这是哪门子心?换不换地方,关咱们什么事?” 她说着便要走,身后传来阿九的声音:“我去。” 元墨不敢相信地回过脸。 . 评花榜首先需得递花帖。 所谓花帖,是指将女伎的姓名、出身、技艺、性情等等写在一份淡红洒金纸笺上,交到会真楼。 会真楼之所以有这个资格,一来它是京城第一乐坊,二来,它家有上一任花魁。 花帖递到上一任花魁手中,花魁于六月初一之前将进封入丝囊,盛入锦盒,交给花榜的评审官。 评审官共有十二人,有文人雅士,有江湖豪客,也有达官贵人,姜其昀便是评审官之一。 等到六月初六,所有参选花榜的女伎将在会真楼进行第一次初选,只取前十二名,名为“十二春”。 七夕之夜,会在平江之畔抬起高台,从“十二春”中选出花魁,花雨开道,金辔香车,横贯整座京城,送入姜家献艺。 届时整个京城的人都将拜倒在花魁的艳光之下,那是无数女伎都渴望的最高梦想。 元墨上会真楼递花帖的时候,夏婆子起初不敢相信,随后哈哈大笑,全身的肥肉都在震动:“小老弟,你怎么这么想不开?选花魁要花多少钱你又不是不知道,若真有捧的起来的,捧一捧赌一赌也罢了,你们家那些货色,连我家仙儿的手指都比不上,你又何苦拿银子打水漂?” “比不比得上,等比了再说。”元墨不卑不亢。 此时此刻,她忽然发现自己以前和夏婆子的针锋相对有多愚蠢——赢不了人家,放再多狠话也是赢不了;而若是有赢的底气,又何必去放狠话? 现在她心中就充满了这种底气,整个人都和和气气,从从容容,将花帖递给玉菰仙。 玉菰仙伸出两根纤纤玉指,仿佛多碰了这帖子一分,手就脏了似的。 在玉菰仙眼里,红馆和元墨都不过是垂死挣扎而已。她讨厌红馆,因为总有客人提起昔年的双璧坊,她也讨厌元墨,因为元墨整天都是笑嘻嘻的,就好像红馆不曾败落似的。 “装模作样!” 元墨走后,夏婆子向着元墨离开的方向道,“我就不信他能折腾出朵花来。” 玉菰仙轻轻将花帖扔进丝囊里,撇了撇嘴:“他敢来,那就掏空他的家底。替我把话传出去,今年的花灯不上一百盏,就不要再到我面前来了。” 夏婆子眉开眼笑:“是。” 元墨一回红馆,就被元宝请进了大厅。 姑娘们都在,手里不是捧着衣裳,就是捧着首饰,纷纷送到元墨面前来。 元墨不解:“这是干什么?” “我的东西也不多,全在这里了。”欢姐抚着手里的一只螺钿盒子,脸上有一丝迷濛的微笑,“当年花钱如流水,早知道该省减些,给自己多打点金银首饰,如今后悔也晚了,你先拿去用吧。” “还有我。”元宝从口袋里掏出几串铜钱,郑重放到元墨手里,“我算过了,以后我每顿少吃三个馒头,一天就可以省十文钱,省上一年,也有好几贯呢。” 衣裳、首饰、铜钱,堆在元墨手上,沉甸甸的。 元墨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了。 花魁是选出来的,更是捧出来的,每一名花魁脚下踏着的,都是金山银山。 元墨心里微微发热,这股热流涌到喉头,让她一时难以开口。 好一会儿,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好,你们的心意,我收下了,等咱们家出了花魁,大家一起吃香的喝辣的!” 然而回到小院,脸上的笑容就垮了下来。 就是算大家倾囊而出,也只不过是杯车车薪,哪里够啊? 本打算先回屋放好东西,再去找阿九,结果阿九就在院中,立在树下,看枣树上新结的一粒粒小果子。 天更热了些,阳光也更亮了些,阿九照旧长发未梳,衣裾垂地,站在树下微微仰头,阳光洒在脸庞上,日光耀目,容光更耀目。 元墨想:就冲这张脸,赌便赌了。 阿九看了元墨怀里的东西一眼:“我不要。” “这不是给你的。”元墨道,“是给我的。” 阿九再看了一眼:“哦,已经这般穷了吗?” 元墨:“……” 有些事情不要这么一猜就准好吗花魁姐姐! “阿九,评选花魁不是单看脸,还要考才艺,你会歌舞吗?” “不会。” 元墨不由有些头疼:“诗文虽好,但评选共有两场,最后还要献艺,总不能回回都是写诗。” 再者并不是人人都懂诗,总要弄些雅俗共赏的才好。 “欢姐的回旋舞很拿手,腊梅的琵琶也不错,要不要我让她们教教你?虽说是临时抱佛脚,但只要你一露脸,估计大伙儿也不大在意你到底弄了些什么。” 阿九默然片刻:“你可以买把琴来。” “你会抚琴?!”元墨大乐,“阿九啊阿九,你究竟还能给我多少惊喜?” 琴不必买,云画情屋中就有现成的。阿九在这里住得久了,云画情不再把阿九当那个男人,而是和元墨一样当作宝宝,宝宝要借琴一用,云画情自然是一百个愿意。 “还有一件事。”阿九道,“在进姜家之前,我不能露脸。” 元墨一呆:“这……不可能啊,不露脸,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丑是美,怎么选你?” “一切我自会看着办,准备好面纱便是。” 后来元墨想,这就叫欲擒故纵,越神秘,便越吸引人,当真是妙极。 不过在当时,阿九淡淡说出这句话,隐隐然有股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仪,她连个“为什么”都没能问出口,就乖乖去照办了。 这一去去得有点久,回来的时候,除了面纱,元墨怀里还揣着厚厚一叠银票。 她把红馆押给了夏婆子。 红馆是存是灭,就看这一局了。 十九 六月初五,会真楼初选。 这一场初选会持续续三天。 会真楼最角落的位置都挤满了人,点一杯花茶要五两银子,即便如此,还有大把的人客人被挤在门外进不来,抱怨不已。 “这回一定要把红馆买下来!”夏婆子暗暗发誓,明年,明年的评花榜,她的会真楼里将接纳所有的客人,只要有钱,每个人都能进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评审官们连看了三天三夜的美人,各式各样,花团锦簇,就算是再好色的人也有些疲劳了,且心中大都已经把十二春的名额定下来了。 用膝盖想也知道,这是夏婆子的有心安排,按元墨递帖子的时间,阿九应该排在最后一名。 最后一名有压轴之效,反而更引人注目,所以夏婆子把阿九排在倒数第五名,正是评审官们满脑子“快看完了马上就可以歇歇了”的时候。 评花榜还有一项,就是客人可以给自己喜欢的美人投绢花,绢花一朵十两银子,绢花多者胜出。 昨天,元墨斥巨资买了一杯花茶,进来探了探敌情。 姜其昀没来,看来是没能逃出平公公的手心。 一名中年男子取代他坐在最正中的主席上,气度不凡,温文尔雅,十分英俊,是玉菰仙最大的恩客,古清古世子。 大央只有两位异姓王,一是姜家,二便是古家。 两家的先祖都曾在开国之战中立下汗马功劳,因此被封王爵,世袭罔替。 这位世子颇欣赏玉菰仙,前两年玉菰仙成为花魁,就离不开这位世子,这次显然是因为玉菰仙的关系,所以代替姜其昀来救场。 女伎则有一半都是熟面孔,也就是去年评花榜时落选的,另一半是新面孔,要么是各家乐坊新买的,要么是去年才貌不足而今年大有进益的。 总之是琳琅满目,花枝招展,香风阵阵,整个会真楼直如天仙宝境,看得客人们心醉神迷。 当是此情景,元墨暗暗发誓:明年,明年的评花榜一定是在红馆! 选出花魁的乐坊拥有下一届评花榜的初选权,旁的不说,单只这三天的茶水钱,就能赚得满盆满钵。 此时元墨陪着阿九在厅后,隔着帘子,隐约可以望见大厅的盛况。 初选行将结束,客人们已喝得半醉,正是最热闹喧哗之时。 元墨道:“阿九,不要紧张,一定要稳住,一旦觉得自己心跳过快,便放缓呼吸,这样,呼——吸——呼——吸——” 阿九半张脸隐在面纱后,一双眼睛露在面纱外,望着元墨,就像月下的深深湖泊,无风无浪。 呃……元墨发现紧张的其实是她自己。 “红馆,阿九姑娘!” 厅上的司仪唱名。 元墨的心猛地一跳。 阿九挑开帘子,离开之前,淡淡道:“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声音是熟悉的清冽,也许是隔着一层面纱,变得有些含糊,含糊得,有几分温柔了。 然而阿九怎么可能温柔呢?声音里永远有淡淡的嘲讽,还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不屑。 元墨一听这话,顿时不紧张了。 因为紧张已经全部变成了担心—— 千万不要用这种语气跟评审官说话啊姐姐!求你了! 厅上的喧闹如热浪,客人们的谈笑声、女伎们的嬉闹声、跑的唱诺声、评审官们的商议声……潮水一般布满整间大厅。 隔着细致的竹帘,元墨看着阿九走出去。 走向辉煌的大厅,走向喧闹的人群。 走向红馆的未来。 元墨整个人都在轻轻发抖。 阿九和任何女伎都不同,她根本管不了。 虽说是要弹琴,但之前在家里元墨百般央求,阿九都不肯试弹一下,琴艺到底如何,元墨压根儿没谱。 低低的议论声从外面传来,人们交头接耳: “怎么还戴着面纱?” “搞什么名堂?” “哪家的?” “红馆。” “红馆?没听过……” “乱来……” “这位姑娘,这样可不成啊。”司仪拦下阿九。 司仪是天合居的坊主,姓金,一向和夏婆子共进退,这番应夏婆子之邀前来。 “咱们评花榜,先看的就是脸,你不露脸,叫评审官们怎么办?来,我替你摘了!” 她最后一句说得飞快,话才出口,手已经伸了过来。 元墨暗叫一声不好。 这姓金的向来和夏婆子狼狈为奸,好得恨不能同穿一条裤子,现在肯定是要为难阿九,打乱红馆的安排。 元墨正要掀帘子出去,夏婆子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把拖住她的手:“二爷,可不能坏了规矩,那地方只有姑娘才能上去。” 说着,亲亲热热挽着元墨的手,“咱们就在这里好好看戏就成。带面纱呀,真是个好主意,男人们骨子里头都犯贱,越是看不到的东西越想看个清楚,这招最能吊他们胃口了,哎哟,真摘了倒可惜了。” 厅上“哐当”一声巨响,人群中爆发出一片惊呼声。 “啊呀!”金坊主退开一步,夸张地掩着口,“阿九姑娘,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阿九脸上的面纱尚在,琴却横亘在两人中间的地方,肯定是刚才躲避的时候被金坊主撞下来的。 元墨心头一沉。 琴弦断了两根。 原来摘面纱是假,毁琴是真! 金坊主一脸关切:“这下琴弹不成了,阿九姑娘,你还会不会别的?” 阿九还没说话,那边走来一名丫环,手上捧着一具琴,道:“这是我家姑娘的琴。我家姑娘说,若是阿九姑娘不嫌弃的话,可以用她的。” 厅上众人都认得她是玉菰仙的贴身侍女,纷纷道:“玉仙子真是菩萨心肠!” “人美心更美,真不魁是两届花魁!” “哈哈,过了七夕,便是三届花魁了!” 收买人心!扮善良!博美名! 好无耻啊! 元墨好恨。 阿九,别接琴,她一面博个好名声,一面要毁掉你!这琴一定有问题! “多谢玉姑娘的好意,但此琴乃前辈所赠。这位前辈的名字,在座的也许都听过,便是云画情云大家。” 阿九俯身抱起琴,俯仰之间,动作优雅至极,音色清冷,仿佛从所有人心头流淌而过,“昔年云大家便是以此琴奏十六曲,技惊四座,名传天下。阿九无才,不能再现云大家当年之绝技,但既然携此琴而来,怎忍心让它蒙尘?” 云画情的名字,年轻一辈或许不曾听闻,三十岁以上者却是如雷贯耳,顿时对那具琴肃然起敬,刮目相看。 元墨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具琴是不是云姨当年用的那具,只有天知道。 但抬出云姨的名头,厅上气氛已经不同,不少人甚至放下了酒杯,端正了坐姿。 女伎的才华远比相貌重要,现今乐坊难出大才,渐渐以貌为重,但能让人尊重的,永远不是外貌,而是才华。 厅中原有桌椅,供女伎弹琴作画挥墨之用,阿九却是一拂袍袖,席地而坐,将古琴横在膝头。 这个动作若是换成别的女伎,定然会显粗野,但阿九做来,却是集潇洒放逸于一身,超尘脱俗。 元墨发现,阿九好像有一种把任何不好看的动作做得很好看的本事。 “琴弦断了,如何还能弹?”古清问。 元墨不由也在发愁,就算阿九有本事弹出曲子,只怕也要大大失色。 “伏羲制琴,舜定五弦,内合五行,金、木、水、火、土,外合五音,宫、商、角、徴、羽。后来文王思子,增一弦,为文弦,武王伐纣,再增一弦,为武弦。文武弦虽断,五弦仍在,正合演舜音。” 阿九最后一个字落地,琴音铮然响起。 元墨混迹乐坊,听过无数人弹琴。 有的人琴声轻悦,像鸟儿在枝头啼鸣,那定然是春风得意的红伎,比如玉菰仙;有人琴声呜咽,曲曲缠绵悱恻,那是情伤过后的伤心人,比如云姨;还有人琴声高旷,有高山流水之音,那是真正的雅士,比如齐叔。 但元墨从来没有听过阿九这种琴声。 阿九的琴声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每个音调和着风落在耳朵里,泠泠然,幽幽然,好听是真的好听,但总觉得隔着一段距离。 一定是她听不明白的原因!这是一首她从来没听过的曲子! 元墨这样安慰自己。 可悲哀的是,她在人群里看到了不少和她一模一样的疑惑,大家看看阿九,又看看身边,纷纷感到安慰,露出了“还好不是我一个人听不懂”的表情。 “有两下子。”夏婆子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但是可惜,谁会在乐坊听这种玩意儿!” 元墨想哭流泪。 虽然很想踹这死肥婆一脚,但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对。 女伎的技艺是为取悦他人而生,来乐坊寻求的是快乐,这首曲子好听归好听,却莫名让人想正襟危坐顺便给阿九磕头请安。 这怎么行啊?没有前途的! “才买来不久吧?还没有□□就带出来了?”夏婆子嘴里啧啧有声,“瞧瞧那板正的样子,知道的说这儿是乐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宫里开大朝会呢!” 元墨想撞墙。 阿九原本就高,此时背脊挺直而坐,端正如崖上青松,如果是个文人墨客,这般姿态实在是很好的,可放在一个女伎身上……就说不出来的别扭。 谁家女伎会这么坐啊大姐!弹琴要展现的不止是琴艺,还有自身的体态与美貌。活络的女伎一边弹琴一边还能和客人眉目传情,就算是矜持的,也能抬眼暗送几道秋波啊!可是阿九,从坐下来开始,眼皮一直低垂,只看着琴弦,过分专注。 阿九不适合当女伎。 女伎们入了行,天然的就知道如何讨好客人,但在阿九眼里,“讨好”两个字显然是不存在的。 万众瞩目,阿九没有一丝娇羞或矜持,甚至没有一丝刻意,抬手抚琴,姿态从容自在,仿佛是一个人在山石下松风中自愉。 这些日子,元墨就像一个渴望建功立业的战士终于把到了武器,然后踏上战场才发现,这把武器压根儿不适合打仗。 在会真楼的大厅里,在满堂客人的注目下,元墨终于发现了这一点。 一曲终了,厅上顿了好一会儿才传来稀稀拉拉的掌声,有好些人显然是觉着“不鼓鼓掌显得我听不懂似的”,于是跟着鼓起来。 元墨的心都碎了,长叹一声,抱头往地上一坐。 红馆,没救了吗? “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是《南风畅》啊!”古清欣然站了起来,含笑抚掌,“阿九姑娘高艺,真没想到,能在乐坊听到这样的曲子。” 古云: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而天下治。这是赞颂南风煦育万物、恩泽万民的曲子,常在朝堂宫廷演奏,因为只有君王才当得起这样的赞誉。 换而言之,这是宫廷雅乐,而不是坊间燕乐。 大家这才明白:“难怪我没听过,原来这不是乐坊能听到的曲子啊!” “果然不愧是云大家□□出来的人!” “瞧这气质,一般女伎哪里在比得上?” “不不不,这分明是出尘之姿,不是人间富贵花呀!” 元墨讶异地抬起头,……好像和想象的有点不一样? 夏婆子也变了脸色,她和元墨都是坊主,只知道贵人们都喜欢会讨好的美人,却忘了,贵人还喜欢一种人。 与众不同的人。 不管她是哪里有点不一样,总之物以稀为贵,阿九是最不像女伎的女伎,只这一点便能让客人纷沓而至。 古清取出一朵绢花,微微笑道:“阿九姑娘,摘下面纱,我手里的这朵绢花,便是你的了。” 每位评审官手里都有一朵绢花,花做得十分精美,颜色淡白轻粉,鲜活得宛如才从枝头摘下。 女伎中得绢花十朵者,便算在初选中脱颖而出。客人们也有绢花相赠,以每人所得绢花之数排出先后次序,得绢花最多的前十名,便可以参加复选。 这时候拼的就是乐坊坊主的人脉与财力了。 元墨有心评花榜不是一年两年了,早就把这里头的规矩摸了个清清楚楚,私底下已经买好一批绢花,托相熟的客人赠给阿九。 因此古清话一出口,好些客人便掏出绢花,扬手叫道:“阿九姑娘,摘下面纱,我们的心也是你的了!” 元墨看着一只只手里举着的绢花,一颗心又忍不住开始砰砰跳。 娘啊,她只准备了三十朵来着,现在满场子举起来的少说也有七八十朵。 “摘面纱,摘面纱。”她握着拳头,低低叫道。 然而阿九却只是微微一笑,转身便走。 古清愣住。 评审官们愣住。 满堂客人愣住。 元墨也愣住。 阿九径自抱着琴走向大门,已是夏夜,清凉晚风吹进来,阿九的衣摆发丝尽皆飘飞,就在这风中,阿九翩然而去,没有说一个字,没有回一下头。 所有人都呆呆望着阿九离去的方向,古清轻声道:“真乃妙人也。”手轻轻一扬,绢花轻盈,落在地上。 花榜规矩,绢花落地,即为赠人。 几乎是同一时间,客人们扬起了手中的绢花,整个大厅像是下了一场花雨,密密重重,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 二楼某个雅间,玉菰仙一手重重拍案,折断了精心养护的指甲。 夏婆子咬牙:“哼,男人,就是贱!” 绢花还在不断落下,那是豪客们继续买来新的绢花。 阿九已经离去,但阿九引起的狂热还在继续。 元墨目瞪,口呆,一个字也说不出。 二十 “你知道有多少朵吗?!”回到红馆,元墨依然不敢置信,她两眼泛光,浑身仍然在发颤,“五百七十二朵!五百七十二朵!老天爷,五百七十二朵!” 众人都在等消息,闻言顿时乐开了花。 黄伯端了面出来。 元墨和阿九自下午便在会真楼候场,虽说有点心,但哪里吃得下?这会儿是真饿了。且黄伯显然是用心准备,两大碗雪白面条在红融融的肉汤中浮沉,柔润的红烧蹄膀几乎盖住了面,再撒上几粒葱花,香气逼人。 元墨抄起筷子呼啦啦风卷残云,三下两下便吃得干干净净,抬头却见阿九那碗动也没动。 黄伯殷勤问:“阿九姑娘,怎么不吃?不饿吗?” “嗯。”阿九随口应了一声,也不知是应前一句还是后一句。表现如此绝佳,阿九却没有一丝欢喜之色,反而一脸的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些什么。 “阿九姑娘累了。”元墨让大家散了,陪阿九回房,却不急着离开,推开窗子,手一撑,便跃出了窗外。 阿九吃了一惊,然后才想起窗下有船。 元墨解了缆绳,仰头笑道:“美人,今夜风清月明,可愿同我泛舟湖上,消此永夜?” 她笑起来眉眼弯弯,眸子里有细碎的光,新月当空,星辰似海,她的笑脸像一朵皎洁的花。 阿九本来打算睡了,看着这样的笑容,还是翻下了窗子。 落下时船微微摇晃,阿九腿长身高,十分不适应,元墨笑着让阿九坐下,然后一篙点在墙上,小船便轻轻荡了出去。 评花榜是乐坊盛事,有头面的客人们几乎都在会真楼,江上只有零星几只画舫,远远地传来隐约的乐声。 水波轻轻地拍着船身,片时便到了江心。 元墨停下船桨,取出一支鱼竿,再揭开一片油布,从底下掏出一只陶罐,挂上鱼饵,将钓钩甩进水里,然后把鱼竿递给阿九:“来,拿着,觉得有动静就拉上来看看。” 那油布底下好像是一个应有尽有的宝藏,元墨不一时从里面翻出一块砧板,一把刀,还有一块磨刀石,就在船上磨起刀来。 船到江心,四面无人,船夫磨刀,看起来十分像拦江打劫。 忽然手里的鱼竿微微一颤,阿九手一提,线的那头立即绷直,一条鱼摔在船上,活蹦乱跳。 船小,仅容两人,这鱼尾巴乱弹,不免碰到阿九的衣摆,阿九皱了皱眉。 元墨开心地捉住鱼,拿两根筷子捅进鱼身,然后刀下如风,刷刷刮去鱼鳞,最后开膛破肚,掏出内脏,将鱼洗净。 阿九那微皱的眉头全程就没松开过,见此场面更是十分嫌弃:“你这是要干什么?” “客倌你就瞧好吧。”元墨笑眯眯,又从油布下变出一只盘子,然后将鱼横在砧板上,手起刀落,眨眼间,鱼便斩头去骨,变成一盘薄片,每一片皆是大小相似,薄如蝉翼,洁白如雪,晶莹剔透。 “你口味清淡,大晚上让你吃红烧蹄膀,肯定吃不下。”元墨含笑把盘子递到阿九面前,“尝尝看,刚出水的鱼,最鲜甜了。” 鱼肉细腻,但元墨的肌肤仿佛更细腻,两相都在星光下微微发着光。 原来漏夜不睡,湖上泛舟,钓鱼做鲙,都是为了这顿宵夜吗? 阿九的眉头舒展开了,挟了一筷子入口,微微一笑:“你们的招牌菜该是这道鱼鲙才对。” 这显然就是很喜欢了。 阿九喜欢,元墨就很开心了。 阿九又道:“不得其酱,不食。” 元墨虽然没读过什么书,这话还听得懂,“酱是有,只怕你不喜欢。”她翻出一只小瓷罐,用小瓷勺挑了一点放在盘沿边,阿九还没吃,先闻得一股辛辣之气冲鼻而来。 “这是?” “我做的芥酱。”元墨露出大大的笑容,“因为太辣了,所以一般人吃不了。” “哦?”阿九状若无意问,“你做给几个人吃过?” “大家都吃过,这是我忙,不然姑娘们天天争着要上我的船。”元墨十分自豪地说,然后又补充,“不过你是例外,以后但凡你想,我就给你做。” 阿九慢条斯理吃鱼鲙,只“嗯”了一声。元墨莫名有种感觉,好像阿九的脸色比方才冷淡了许多。 她殷勤道:“要不你试试酱?用白梅的芥子调的,还加了蜂蜜。好吃是真好吃,就是怕辣的人受不了,元宝算能吃的了,吃这个还是不行……” 酱味虽然辛烈,但确实有股清冽果香,并一股子隐秘香甜,阿九尝了一口,然后,执筷的手顿住了。 “怎么样怎么样?”元墨期望地看着阿九。 阿九的眼睛里泛出一层水光。 元墨慌忙去找水,出来得匆忙,没备上茶水,不过倒是翻出一小坛水酒,元墨赶紧倒了一碗给阿九。 结果阿九喝了一口,“噗”,全喷了。 阿九大概也想不到自己的人生中会有把嘴里的东西喷出来的一天,惊诧莫名,不敢置信:“这是什么?” “呃……我酿的桃花醉……”元墨声音低低,很没底气。 “这是桃花醋吧?”阿九毫不留情地道。 元墨也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材料,同样的步骤,同样的时间,出来的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她忽然想到了,从荷包里掏出两粒香雪润津丹,原是天气热解暑用的,有甘草冰糖等物,解辣也很不错。 阿九噙了一粒,这才安生了。 真是被辣得狠了,阿九两颊微红,双眼水光致致,让元墨产生了一个十分阴险的念头——复选的时候如果喂阿九一口芥酱,这花魁之位应该就是八九不离十了吧? 阿九再没碰那芥酱一下。好在这鲫鱼清甜绵软,入口即化,空口吃也很是不错。 “这是什么鱼?” “你不认得?”元墨收拾刀盘,“看你钓鱼的手势,我还以为你是老手呢。” “以前一位长辈喜欢钓鱼,有时会带我去——”说到这里阿九猛然顿住,元墨已经抬起了头,吃惊,“阿九,你记起来了?” “没有,只是模模糊糊记得。” 大概是这星这月这天这风太清凉太舒服了吧,心变得异常松泛,忘了警戒,顿了顿,阿九把话题拽回来,“这是什么?鲈鱼?”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鲈鱼向来负有胜名。 “是鲫鱼啦。” “甚少有用鲫鱼作鲙的,你跟谁学的?” “嘿嘿,我自己学的。”元墨收拾好东西,摇着浆慢慢往回划,“小时候饿得没办法,就挖条蚯蚓来钓鱼,以前没有刀嘛,又不知道生火,就用生啃的。哈哈,你这付表情做什么?生啃的也很好吃啊,就是没切的鱼鲙嘛,就是刺多了些,而且那会儿不知道去内脏,一口咬到肚皮上,啧啧,那滋味,稀苦!” 阿九瞧着她,问:“你没有父母?” 元墨笑:“没有父母,我打哪儿来的?只是他们都不在了而已。” 她记得她好像有过家的。睡在干草铺好的床上,一翻身就会沙沙作响。捧着一只碗吃饭,碗里不单有白米饭,还有好几片咸菜呢,好像偶尔还能喝口热汤,那汤真好喝,当然汤里的肉她是绝对不能碰的,碰了就会挨打。 记忆太模糊了,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从记事起她就流浪在街头,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屋过一处又一处屋檐,偎在矮墙下躲避呼啸的寒风,心中模糊地怀念着干稻草的温暖气味,以及一碗咸菜饭。 “既然有家,为什么还要流浪?”阿九问。阿九靠在船上,双手枕在脑后,仰望满天星。 “唉,谁知道啊,后来和元宝一起被人家追着打的时候,我也很想问自己呢。” 阿九没有问她怎么遇上元宝的。想也知道,两个年幼的孩子流落在外,混混、乞丐,不,哪怕是一条野狗都比他们强些,两个极弱的存在,除了向对方靠拢,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红悦天怎么捡到你的?” “是红姑。”元墨耐心地纠正阿九。也不知道这个毛病是怎么来的,阿九不管叫谁都是直呼其名,用欢姐的话说就是“一点规矩”都不懂。 元墨永远记得自己被红姑捡到的那天。 那是个冬天,天能冷掉人一层皮,她和元宝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三天前也只是吃过半只馊馒头,实在饿的受不了,就抓把雪往嘴里送,一面送,一面说:“这是糥米圆子,这是包子,这是饺子,这是汤饼,这是烤鸡,这是大鹅,这是肥鸭……” 这些东西他们都没吃过,然而它们听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 元宝没命地往里塞雪团,好像真的在吃那些好吃的,塞完还能打个饱嗝,好像真的吃饱了。 可是三天后,他们连往嘴里塞雪团的力气都没有了。 元墨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她和元宝靠在小巷里,雪漫天漫地下着,已经在她和元宝身上盖了一层,好像老天爷也觉得他们可怜,给他们盖上了一层被子。 元墨觉得身上的力气一点点溜走,眼皮沉沉的,直往下合。 就在将合未合之际,满天风雪中,她看到了一道红色的人影飞奔到她的面前,然后,她看到了一张漂亮得不得了的脸。 脸上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神情,这种神情她以前从来没有在别人脸上看到过。 后来,她才知道,那叫“心疼”。 “从那以后,小爷我就时来运转啦。” 说话间,船已靠到窗前,元墨一面把缆绳系在木栓上,一面道,“你看,我那么倒霉,现在一样好好的,你就更别说啦,虽然被劫,又失了忆,但好歹有吃有穿不是?比我当年好千百倍了吧?再说了,很快还能当上花魁呢!” 元墨说,露出灿烂笑容,“所以,开心点吧!” 阿九淡淡道:“我哪里不开心了?” 就是这种表情啊! 就是这种又冷清、又寂寞、又孤单的表情,试问你哪里开心过啊?! 阿九说完,站起,扣住窗框,脚下一蹬,往上一翻。动作甚是生疏,但胜在手长脚长,一翻便翻进去了。 但那一下借力好像借得狠了,离身之际只觉得船身恍惚狠狠晃了一下,然后就听得元墨一声惊呼,跟着哗啦一声巨响,整只船竟然倒扣在了水面上! “元墨!”阿九扑到窗边,大惊。 ※※※※※※※※※※※※※※※※※※※※ 数据君它,一、动、不、动……哦,除了收藏君,毕竟它还是蹬了蹬腿的…… 抱住大家蹭,作者还是一棵刚冒出来的小芽芽,肥肠脆弱,没有评论没有收藏,作者会枯的! 二十一 水波激烈地拍着船身,船底随水波动,哪里有元墨半点影子? “来人!”阿九的声音微微发颤,“来人!快来人!” 住的最近的便是元宝,迷迷糊糊揉着眼睛推开门,跟着齐叔也披着外裳急步而来,“出什么事了?” 阿九厉声:“元墨……元墨掉水里了,快,快去救人!” 元宝一呆,齐叔也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元宝咕哝道:“阿墨掉水里就掉水里了,还用救吗?” 他打着哈吹转过身,准备回去睡觉。 阿九大怒:“给我站住!元墨是你们坊主,你们就这样看着她去死?!给我下去救人!”疾言厉色,大有一股威仪。 齐叔咳嗽一声:“别吓人了,快起来。”后面的话是对着窗外说的,说完也走了。 窗外“哗啦”一声响,只见水面上冒出一只脑袋,正仰起头,露出一口白生生的牙齿,笑得灿灿生光。 阿九看着这样的笑容,脑海里竟有片刻的空白,然后才明白过来,“砰”地一声,重重把窗子关上了。 “好姐姐别生气,我就是开个玩笑,想逗你开心!”元墨连忙道,“我水性好得很,出不了事的,再说船倒扣过来,底下有空气,完全没事。” 话说那年她头一次被套上女装,红姑气得把她揍了个满头包,并且揍完还不解气,一个人喝闷酒。她便用了这招,躲在船底下,红姑果然吓得半死。她再冒出头来,虽然还是挨了顿骂,但红姑的气已经撒完了,到晚上了还搂着她不肯松手。 失而复得,也算是一种惊喜吧? 可到了阿九这里,这招却不管用,窗子依旧闭得紧紧的,元墨赶紧服软,“好姐姐,我再不开玩笑了,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开开窗,水里冷得很,阿啾!” 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然而不知是看穿她在装模作样,还是阿九真生气了,窗上一暗,连灯都灭了。 不是吧?! 这么狠心? 这个阿九,好像处处和旁的姑娘不一样,好难哄啊…… 元墨一面想着,一面游到那边渡头,湿淋淋上岸去。 半晌,窗子“吱呀”一声打开。 阿九站在窗前,外面凉风轻拂,水波温柔拍岸,小船轻轻摇晃,天上地下,再无一人。 阿九冷着脸,再一次“砰”地一声,关上了窗。 阿墨只好去敲元宝的窗子。 屋子让给了阿九,她现在只能和元宝一起凑合。 睡下没多久,忽然听到阿九房里有动静,像是惊呼声。 难道是会真楼眼红了,对阿九下手?! 元墨一下子就跃下床,直奔阿九的房间,砰一下推开房门,迅速点上灯。 屋内没有别人。 阿九猛地睁开眼,额头全是冷汗,似从噩梦中惊醒,然后,像是发现噩梦延伸到了现实之中,灯火映在阿九的眼睛里,阿九的脸上全是恐惧:“火!” 元墨一口把灯吹灭了。 室内一下子陷入黑暗中,只剩阿九急促的呼吸声。 “不怕不怕,只是个梦而已……” 元墨打叠起百样温柔,还没说完,就听阿九道:“出去。” 气息虽然略有不稳,但声音已是冷淡至极。 唉,恢复了。 本来女孩子做噩梦之后无比脆弱,若是安抚得宜,方才那件就算揭过去了。 可阿九真的是处处与众不同,这清醒得也太快了。 元墨只得怏怏回去。 心里思索,是什么样的梦,让向来淡定的阿九吓成这样? . 阿九在会真楼一战成名,第二天红馆便有宾客盈门,生意好到爆. 大家都想见阿九姑娘一面。 元墨赔笑解释阿九姑娘要到七夕之时才会再度现身,若是有缘,自能相见。 倒不是她学会了吊客人胃口,实在是她根本请不动阿九。 本来就算不露脸,弹个曲子对个诗什么的,完全可留下这批客人啊! 然而阿九的房门就好像是铸死了,她怎么也敲不开。 可能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帮客人居然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果然这才是阿九姑娘啊”,即使见不着人,隔三岔五还常来,有的在青壁留诗,有的指名送给阿九礼物。总之七夕未至,红馆已经赚了不小一笔,上上下下都乐开了花。 这天卫子越来了,元墨恭喜他:“探花大人大喜呀!” 春闱揭榜,卫子越中了探花,忙着入殿奏对及吏部就职等事,有阵子没来,因此不知道评花榜的事。元墨便细细告诉了他,卫子越眼睛一亮:“七夕是吗?我必定来。” 七夕转眼即至,可阿九还是冷冷地不理人。 元墨一天到照三顿饭赔不是,又是买首饰又是买衣裳甚至斥巨资买了只古董砚台——带着齐叔一起去的,保证是真品——结果依然没能敲开阿九的门。 如果明天的评花榜阿九还是不出门……这一点元墨完全不能去想,只要一想,就觉得眼前一黑,天昏地暗。 到了七夕这天清晨,元墨早早地出了门,回来就见欢姐带着众姐妹冲向小院。 “她再不出来,我们就把她拖出来!”欢姐掳着袖子,杀气腾腾,“今儿个她是想去也得去,不想去也得去!” 元墨连忙拦住:“放心,放心,我自有妙计。” 欢姐狐疑:“你能行吗?” 元墨拍胸脯:“一准行!” “好吧,实在不行,我们再来!”欢姐放下袖子,带着人浩浩荡荡离开了。 元墨发现,欢姐要是哪天不愿混乐坊了,出去当混混,也是很有前途的。 欢姐带着人一走,元墨就叹了口气。 其实她也没把握。 不过,总得试一下! 元墨深吸一口气,迈进小院。 前院,齐叔陪云姨摘花,手里捧着一只小篮子,已经摘了小半篮茉莉。 看见元墨,云姨微笑道:“宝宝,天热了,晚上洗澡时可以放一些茉莉花,不生痱子。” 元墨答应着往里走,齐叔唤住她,回头轻言细语交代了云姨几句,走过来,看了看元墨手里抱着的大锦盒,“送阿九姑娘的?” 元墨点点头。 “阿九姑娘……”齐叔迟疑一下,道,“不是普通人。” 齐叔是红馆里的闲云野鹤,只要和云姨无关,他极难得多吐露一个字。 “我知道。她会是我们家最红的花魁。” “不是指这个。那夜她发号施令的样子,不像是普通女伎。”齐叔轻轻叹了口气,眼中有极其复杂的神情,“我见过一种人,从出生起,所有人就要听命于他们,所以他们早就习惯命令他人,并且容不得半点忤逆。这位阿九姑娘,很像这种人。” 可她就是个女伎啊,和一车女伎被她一起救出来的。元墨道,“那天可能真是吓着她了,她本来就性子高傲,人又有点小性子,开不起玩笑。” 而且气性很大。 元墨在心里补充一句。 “我……也说不准,只望你多留一个心眼。” “嗯嗯,知道了!”元墨随口应着。她满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哄好阿九。 门上“笃笃”两下轻响,阿九开了门,却不见人。 “喵。” 地上一只锦盒,铺着软垫,一只雪白的奶猫趴在软垫上,小嘴粉红,对着阿九,又软绵绵地“喵”了一声。 一人一猫对视了半晌。 阿九手一动,准备关门。 “这位天仙般的美人姐姐,求求你,收下我吧。”柱子后头传来捏着嗓子的声音,“等我长大了,我会给你暖床、打蚊子、捉老鼠,我会还给你唱歌,喵喵喵……喵喵喵喵……” 像是附和一般,小奶猫也“喵喵”叫个不停。 阿九没好气:“出来。” 元墨从柱子后面钻出来,把小奶猫捧给阿九看,一脸讨好:“你看,它才半个月大,毛茸茸的,软乎乎的,可爱得不得了!要不要摸一下?” 一般姑娘哪里忍得住?早就接过去抱在怀里了。然而阿九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元墨,令元墨觉得自己很像一个白痴。 元墨讪讪地把奶猫搂在怀里,低了一回头,再抬起时,一脸坚毅:“对半。” “什么对半?” “按规矩,评花榜时所得绢花,主办的乐坊得一半,送选的乐坊得另一半,那一半咱俩对半分。”元墨道,“不单是这个,明年要是我能主办评花榜,所有银子也是咱俩对半!” 阿九打量她:“瞧你这一脸肉疼的表情,该是真心悔过了。” “真心真心真心!不是真心天打雷劈!” “可我为什么要答应?”阿九问,“我去,你少一半收入,我不去,你那一半的收入都没有。我不要一半,我要全部。” “你!”元墨不敢置信。齐叔说得没错,阿九不是一般人,一般人哪有这么狠的心?! 阿九平静地回视她。 “□□行不行?”元墨哀求,“你六我四。” “不行。” “七三!” “不行。” “八二!八二总行了吧?你吃肉,总得给我一口汤啊,再说你虽然好看,可我也要砸钱啊,八二,真的不能再少了……” 阿九作势关门,元墨扑上去拦住:“九一!九一!”跟着眼眶含泪,“好阿九,红馆的情形你都看到了,我上有老,下有小……” 阿九打断她:“小在哪儿?” 元墨想了想,举起奶猫:“它!” 奶猫:“喵。” 阿九:“……” 元墨:“总之我真的不能没有钱!我至少得还夏婆子的银子,你不知道,我已经把红馆押给了夏婆子,要是赚不到钱,红馆就是她的了!” “哦……”阿九点点头,“你还真是破釜沉舟啊。” 元墨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急道:“这事儿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千万别说出去!” 阿九看着她片刻,回身:“进来。” 元墨乖乖进去。 “坐。” 元墨坐下,抱着猫,人和猫一样乖巧,一动不敢动。 阿九倚在榻上,以手支颐,打量她:“二爷,你救过我,我不是不知恩的人。既然你的处境如此艰难,我也不能逼人太甚。这样吧,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我不单可以去应选花魁,并且分文不取。” 当当当! 元墨只觉得阿九身后冒出霞光万道,完全是菩萨再世之化身,忍不住扑到阿九身边,抓住阿九的手,热泪盈眶,:“好姐姐,我就知道你人美心善举世无双!你待我这么好,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百件,我也答应!” “好。”阿九微微抬手,托起元墨的下巴,元墨仰头看到发丝从阿九的肩上滑下,遮在阿九的颊边,阿九的嘴角有一丝很特别的笑意,优雅矜贵之中别有一丝妖异魅惑,“可这是你自己说的。” ※※※※※※※※※※※※※※※※※※※※ 各位天仙般的美人姐姐,求求你们,收藏下我吧,我会日更,会双更,努努力还可以学会三更呢喵…… 二十二 京城评花榜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平江边搭起高台,彩楼绣户,饰以鲜花繁锦,装点得十分美丽。 各地的戏班子都来此表演,两旁的杂耍摊子更是数不胜数。 百姓们扶老携幼,呼朋唤友,蜂拥往北里而来,路边早就支好了不少吃食点心摊子,更有许多卖玩意儿的、卖冰碗果浆的挑着担子在人群里出入,高声叫卖。 这一天的北里,熙熙攘攘,比过年还热闹。 叶守川带着赵力等人在附近巡逻,按照以往的经验,越热闹的地方越容易出事,小则儿童走失,中则偷盗扒窃,大则打架斗殴,桩桩件件,难以避免,能忙得捕快能头顶冒烟。 各家乐坊都在台下搭了彩楼,同时还有不少贵人豪客,专门搭了彩楼来给中意的女伎捧场。 彩楼前悬着红灯笼,上书女伎的名字。其中玉菰仙的彩楼最多,其它几位女伎难分上下,只有阿九最少,只有一座彩楼。 这位忠心耿耿的恩客,就是卫子越了。 元墨专门去彩楼拜访了卫子越一趟,卫子越笑道:“吏部外放的名册已经出来了,我不日便要去扬州赴任。天公作美,能赶上这次评花榜,也不枉我和阿九姑娘相识一场。” 夜幕降临,水面送来凉风,吹散白日里的暑气。 四下里点起烛火,将彩楼与高台悉数笼罩在辉煌的光芒下。而彩楼上影影绰绰已经能看得到粉妆玉砌的美人们,望之如神仙妃子,引得围观的百姓一阵阵欢呼。 复选者皆是才貌双全,高台上的献艺一个比一个精彩,百姓们大饱眼福,纷纷喝彩。 高台四周有巨柱,每一位女伎献艺之后,皆有精致花灯一盏盏挂上去,那就是这位女伎的仰慕者所赠,初选比绢花之数,复选比的就是这花灯之数了。 花灯比绢花贵了十倍,纯然是有钱人的游戏。 元墨把手里的钱全押了上去,倾囊换了五十盏花灯,挂在红馆阿九的名字下面。 这种花灯皆是红缎贴面,从里头透出红融融的光,可元墨越瞧越觉得这该是银光——全是银子啊。 进入复选的女伎无一不是有几位靠山的,花灯都是十盏一送,司仪高声唱出某某人送某某姑娘多少多少盏,正是给客人炫富、给女伎扬名的好时候,每一次都惹得台下惊呼连连,元墨挂上去的那五十盏很快被旁边迅速攀升的花灯甩在了后面。 就在元墨看着那可怜的花灯发愁的时候,忽然听到了阿九的名字。 “扬州卫子越为红馆阿九姑娘点灯一百盏!”司仪高声。 “一百盏!” “天呐我没听错吧?” “一百盏呐!” “这是谁啊?” “哪个是阿九?” “这卫子越是谁?这么有钱?” 台下的人们议论纷纷,从来没有人送过这么多盏,连台上的女伎并对面的评审官们都露出了惊异之色。 一百盏! 得多少钱啊! 这是!真爱啊! 元墨感动得热泪盈眶,想为卫子越开碑立传,并设个长生牌位。 然而被示爱的阿九却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静静立在一旁,一付无动于衷的模样。 元墨原打算让阿九在今晚跳舞。 想想看,一边舞蹈,脸上的面纱一边缓缓飘落,阿九的绝世之姿显露在所有人面前,万众屏息——简直梦幻! 然而阿九直接说若要歌舞,就不来了。 元墨没办法,只好问阿九还会什么,阿九道:“除了歌舞。” 有点嚣张啊。 元墨喜欢。 白天众人在红馆排演了一出曲目,由欢姐腊梅等人先在台上跳舞,阿九在幕后吹笛,随后缓缓入场。 这一安排效果极佳。 当众人努力在群舞的众位美人中分辨哪一位才是复选者时,一缕清澈笛音响起,仿佛是来自世外的清音,尘世的喧嚣都被压了下去,阿九手执长笛,踏着灯光与月色,缓步而来。 美这种东西十分玄妙,它就像是沙尘里的金子、流水中的明珠、黑夜里的星星,无论怎么掩盖,都盖不住它的光芒。 面纱遮住了阿九大半张脸,可每一根发丝、每一道衣褶、甚至每一丝经过阿九面前的风,每一道照在阿九身上的灯光,都在告诉人们,这是一个美人。 笛声暂停,人群中爆出潮水般的欢呼。 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阿九的花灯数目飞一般往上升。 元墨心中又是骄傲又是满足,就像一位亲眼看着孩子金榜题名的老母亲。 有卫子越那一百盏打底,眼下唯一能在灯笼数目和阿九匹敌的,只有玉菰仙。 玉菰仙在万众瞩目之际缓步出场,手持芙蓉扇,头戴玉琼望仙冠,那冠子精工细雕,高雅不凡,丝毫不见青楼气象,把她衬得如出尘的仙子。 阿九依旧是寻常打扮,宽袍大袖,长发披身,远望俨然是一位山林逸士。 此时大家都发现了,这两位最出色的女伎,打扮得都不像是女伎。 元墨原本还想将阿九好生打扮一场,此时忽然明白了一个真理:不像女伎的女伎,才是最让人们喜爱的女伎。 台上两人微微颔首,彼此见礼,一派和气。 而两人身后的花灯不停往上挂,你追我逐,杀得不可开交,难分胜负。 看客们指指点点,年长一点的感慨道:“这红馆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没落至此,到底还有几分手段。” 年轻便好奇问:“这红馆是哪家啊?没听说过啊。” “哼哼,昔年红馆双璧艳绝天下之时,你们这群毛头上子还没出世呢!” “那您老大哥就给我们说说呗……” 议论声中,欢姐等人轻抚云鬓,娴雅非常,有压不住的娇矜。 红馆曾经的辉煌,乃是红馆众人的骄傲。 只是元墨这会儿却没功夫高兴,她紧紧地盯着阿九与玉菰仙的花灯。 两人的花灯眼下看起来虽是并驾齐驱,但阿九没有正经恩客,这会儿所得到的花灯或三五盏,或一两盏,而那边玉菰仙的花灯却是十盏二十盏的大数,显然都是大恩客,且还有夏婆子在后面狠命砸钱,只怕要不了多久,阿九很快便会被玉菰仙甩在后面。 玉菰仙显然也知道这一点,笑得优雅笃定,风姿若仙:“上次有幸目睹了妹妹的琴技,今日又能聆听妹妹的笛音,看来妹妹很擅长韵音律呢。” 元墨暗怒。这分明是嘲笑说阿九只懂音律!还击,阿九!用你凉嗖嗖的语气,不带一个脏字地把她骂成猪头! 阿九却只是站着,淡淡“嗯”了一声。 元墨顿足。你的战斗力呢姐姐?难道只用来骂自己人吗?! “但世间最美的音律应该在文字之中,不知妹妹肯不肯和我切磋一二?” 元墨但见玉菰仙姿态娴雅,每一个吐字、每一个表情都有讲究,声色俱佳,叫人心醉身迷。而反观我方阿九…… 阿九:“嗯。” 元墨捂脸。 “要切磋,总该拟个题才是。”玉菰仙思索了片刻,道,“有了,如今江畔荷花开正好,不如就以‘赏花’为题如何?” 元墨腹诽:江畔荷花开得是不错,但在这里压根儿看不到。根本就是早就想好了题目吧,阿九,不要让她占这个便宜,赶快另拟一个! 阿九:“嗯。” 元墨:“……” 下人陈设书案,铺好笔墨,玉菰仙略一沉吟,提笔一挥而就。别的不说,就冲这份捷才,立刻就赢得了一大片叫好声。 下人接了墨宝,送到众位评审官面前。古世子先看时,脸上已经有一片赞叹之色。 台上,玉菰仙低低唱道:“几日赏花天,月淡荼小。写尽相思唤不来,又是花飞了。春在怕愁多,春去怜欢少。一夜安排梦不成,月堕西窗晓。” 她开口清唱,别无一样配乐,但声声宛转,缠绵悱恻,叫人只盼她不要停,一直唱下去。 元墨虽不懂这词作得是好是坏,但玉菰仙唱得这样好听,评审官们又一个个点头赞叹,显然得好得不得了了。 一定是作弊!早就请高手写好的! 元墨愤愤然想。 古世子问:“阿九姑娘,可得了?” 阿九搁下笔。 下人依样送给评审官。 元墨伸长了脖子去看,一看之下,心凉了半截。 虽然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但雪白的纸上统共才十来个字,便是一首最简单的词都凑不出来。 竟然是没写完! 评审官们也十分意外。 虽说对乐坊女伎的诗文水准要求不能太高,但敢来评花榜,写不完这种情况还是头一回见到。 玉菰仙一脸关切地问道:“妹妹可是有些紧张?不如再宽限些时辰?不写完,如何显得出妹妹高才?” 欢姐在底下咬牙道:“这阿九怎么这么不中用?胡乱写几句也好,交半截子出去算怎么回事?!” 腊梅小声道:“不能怪阿九姐姐,诗确实难写啊……” 这是句公道话,红馆一屋子文盲,闻言顿觉心有戚戚然。 元墨看向两边的花灯。 玉菰仙那一边已经有三百多盏,红融融一片,灯火辉煌。 阿九这边,元墨细心数过,一盏不漏,总共两百二十三盏,看上去气势也很是不弱,但比之玉菰仙,已是输了一大截。 即便阿九写完了诗,她们也赢不了。 阿九的才力有限,她的财力也有限。 元墨慢慢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出一个花中榜眼,已经算是不虚此行了。 古世子捧着阿九的诗作,皱眉看了半天,忽地,他哈哈大笑起来。 会真楼的彩楼里也跟着哄笑一片。 人群之中更是对着台上的阿九指指点点,有地痞高声叫道:“姑娘,别怕,不会写诗,爷也照样疼你!” 阿九站在台上,恍若未闻,低垂双眼,不言,不语。 元墨顿时大怒,高声道:“一首诗没写完罢了,谁规定天下人都会写诗?能写出一半已经很不错了!有什么好笑的?!” 夏婆子甩着帕子笑道:“写不完诗,确实没什么好笑的。但半桶水还来跟人家比拼诗文,就很好笑了!” 古世子道:“元坊主请勿动怒,我只是笑自己才疏学浅,竟未读懂阿九姑娘的诗。” 站了起来,扬起手里的诗稿,“阿九姑娘不是没写完,这是一首回文诗。” ※※※※※※※※※※※※※※※※※※※※ 几日赏花天,月淡荼小。写尽相思唤不来,又是花飞了。春在怕愁多,春去怜欢少。一夜安排梦不成,月堕西窗晓。——程垓《卜算子》 二十三 回、回什么? 和绝大部分人一样,元墨一脸茫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其它评审官纷纷接过去细看,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看这模样,这回文诗仿佛很厉害的样子。 玉菰仙脸色微变,笑了笑,道:“回文之诗,极需巧思,煞费心血。古世子何不让我们看看阿九姑娘的大作,也跟着长长见识?” 古世子将手中的诗稿往外一扬,缓缓向全场展示。 雪白宣纸上,字字挺拔清峻。 去、马、如、飞、酒、力、微、醒、时、已、暮、赏、花、归。 元墨大声道:“好诗!果然是好诗!好一首回文诗!” 腊梅悄声问道:“写的是什么啊?我怎么看不懂?好像不通啊。” 元墨小声道:“我也不懂。管他呢,夸就是了。” 毕竟气势不能输。 大家一听,纷纷拍手鼓掌,大声叫好,连大王都配合地汪汪叫。 “回文者,诗文可以环回往复,诵之成章。”古世子道,“阿九姑娘这首诗,写的是‘赏花归去马如飞,去马如飞酒力微。酒力微醒时已暮,醒时已暮赏花归。’不知在下解得可对?” 阿九微一颔首。 元墨听不懂好坏,但是不妨事,玉菰仙会告诉她。 果然,玉菰仙脸上的笑容极不自然地僵了僵,虽然掩饰得很好,又转瞬即逝,但依然没逃过元墨的眼睛。 这足以说明,阿九的诗很好! 人群中也有不少是懂行的,看明白这诗之后,赞不绝口,阿九身后的花灯又多了几十盏。 夏婆子一看不好,再拖下去,阿九的花灯也许就要追上来了,对玉菰仙大是不利,忙道:“既比完了诗,各位便可以举灯了吧?” 每位评审官手中都有一盏金色花灯,一盏抵红花灯二十盏之数,得五盏以上者,便是花魁。 评审官中就有不少会真楼常客,且又明里暗里收了夏婆子不少好处,闻言便有人准备举灯。 古世子道:“且慢。”向阿九道:“阿九姑娘,花魁要色艺双绝,到了此时,还不让我等一睹真颜吗?” 夏婆子一听,就差没拍大腿了,道:“可不是?一直遮着脸算什么回事?就算长相欠佳,也得露出来给大家伙儿瞧瞧啊,不然还怎么评花榜?” 玉菰仙也笑道:“阿九妹妹,你瞧,世子他们都等不及了呢。” “我一直听闻京中的达官贵人在乐坊中寻求的不是歌舞与美色,而是风雅与知音。姑且算我面纱底下面容丑陋吧,不知诸位心中的花魁,到底是重艺,还是重色?” 阿九声音清冷,算是说了上台以来最长的一句话。 元墨简直恨不得冲上去帮阿九掀了面纱。 姐姐你还不如继续用“嗯”呢。 这话是什么意思?这帮评审官都是大有脸面的人,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去乐坊是为了买醉寻欢,可这么生逼着大家选重艺,惹恼了这些大佬,将来有好果子吃吗? 再说姐姐就冲你那张脸,明明摘个面纱就能摆平一切,何必要来这么一出?! 玉菰仙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空子,微微一笑,道:“阿九妹妹生就高才,难免恃才傲物,但你我身份低微,原本就是服侍人的。‘艺’固然是比‘色’更重要,却还有一样东西比艺更重要,便是‘德’,让客人忘却烦恼,心生欢喜,便是我们女伎的德行。” 这话说得评审席官们大点其头,当即便有几人起身将自己的金色花灯挂在了玉菰仙身后的柱子上。 元墨眼睛紧盯着那些灯笼,一二三四五六,竟然有五盏,一下子就过了半数! “完了。”欢姐喃喃。 就算剩下的金灯全归阿九,红灯距玉菰仙也有近百盏之差,阿九这下是彻底输了。 玉菰仙微笑,笑得清丽无双,笑得纤尘不染。 她原以为这会是一个劲敌,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拿下了。 她甚至起了一丝兴致,想看看是怎样一张脸,让阿九在如此优势下,依然不敢露出来见人。 将对手掩盖的丑态揭露出来,公之于众,让那些曾经送过阿九绢花与花灯的人后悔得把隔夜饭都吐出来,她想想都觉得很开心。 于是她轻移莲步,走向阿九,似安抚又似拉拢般,很亲热地去扶阿九的肩。阿九微微一闪,避开她的手,她的手便好巧不巧,恰恰碰到了阿九的面纱。 玉菰仙笑得甜极了,手轻轻一扯。 面纱轻飞,被清凉的晚风托着,缓缓飘向台下。 这一瞬,像是有奇异的风拂过大地,所有的人都愣住了,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每个人都仰着头,睁大了眼睛,迎着那片轻纱的降临,都怀疑自己身处梦境。 因为那样一张脸根本不应该是尘世所有,只能在梦中得见。 太、好、了! 元墨双拳紧握,差点没蹦起来。 比起自己掀起面纱,这种无意简直充满了诗意。 多谢你玉菰仙! 所有人都沉沦在阿九的美貌下。 酒杯接不住壶嘴。 美酒一直空流。 扇子挥到一半便停住。 递出去的点心落在地上。 夏婆子几乎背过气去,玉菰仙僵立在原地,一时无法置信。 元墨的胸膛里豪情万丈。 万众的膜拜是美人应有的荣耀,去吧,阿九!用你的美色征服整个京城! 然而阿九却迅速背过身,以袖遮面,快步离开高台,回到彩楼。 欢姐十分意外,连忙道:“这正是你扬名立万的时候,还不快回去!” “不急不急,惊鸿一瞥,更加要命啊。”元墨笑眯眯地斟好茶,递到阿九手里,展开扇子替阿九扇风,“阿九辛苦啦,累不累?热不热?要不要来盏冰碗?” 阿九没接茶,向元墨道:“去看看外面有没有姜家的人。” “哎呀,不打紧不打紧,便是姜家的人看到了,也不碍着你在姜家艳惊四座。”元墨一面说,一面出去蹓跶了一圈。 近日到处可见姜家府兵四处搜查,今天这里如此热闹,不知道为何却没有人来,倒是叶守川带着人守在人群外围,视线碰到元墨,遥遥相她一笑。 元墨也向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被惊艳的人群这会儿已经回过神来,欢呼的声浪席卷全场,司仪拼命高声:“清河坊王公子为阿九姑娘点灯五十盏!” “南城坊张老爷为阿九姑娘点灯二十盏!” “太平坊刘公子为阿九姑娘点灯三十盏!” “福德坊齐老爷为阿九姑娘点灯五十盏!” 花灯流水介送来,要五名下人一起动手才挂得及,司仪唱喏的声音根本没有断过。那名已经走到中途的评审官折向这边高柱,将自己的金灯挂了上去。 花灯像潮水般涌上来,人们像是疯了。 一路上人群里有无数人跟她道喜,套近乎,元墨笑得合不拢嘴,不停抱拳。 人们在片刻这前才知道红馆有这样的美人,好像也是在片刻之前才知道红馆有这样年轻的坊主。 灯烛高照,映得元墨肌肤生光,双眸如星,不少人都觉得,不单女伎清艳绝伦,这位坊主的姿色也是上佳,于是恭维话里除了“年少有才”之外,更多了不少“貌比潘安”之类的恭维话。 元墨一一笑纳,推门进彩楼,先告诉阿九外面并无姜家之人,然后一把拉住阿九的手:“你听!听到有多少盏了吗?!” 阿九没有说话,目光落在被她握着的手上,虽没有抽开手,但眉头已经微皱。 元墨连忙撒手,还拿袖子垫着给阿九擦了擦手。 欢姐看不下去:“你好歹是个坊主!” 元墨笑:“坊主给花魁做低伏小,那是天经地义。” 这么一说,欢姐的脸色顿时也好看了不少,啊,红馆如果能再出一个花魁…… 就在此时,只听外面司仪高声唱诺:“柳树街王老爷为玉姑娘点灯八十盏!” “德政坊楚公子为玉姑娘点灯五十盏!” “恭和坊薛老爷为玉姑娘点灯六十盏!” 屋内众人:“……” 元宝喃喃:“这,这是多少盏?” 腊梅:“见了阿九姐姐的脸,竟然还有人送灯给姓玉的,瞎了吗?!” 现在还能砸钱的,只有夏婆子了。只是这婆子不要命了?这是把会真楼的家底全掏出来了吧? “管它谁出的,现在怎么办?”欢姐着急,“阿墨啊,你还有没有钱?” 花榜评到的最后,拼的就是钱。 “那个……当不当花魁也没什么要紧,榜眼也很不错的是吧?”元墨捂着空空如也的荷包,支支吾吾。 欢姐等人一脸失望。 雄心万丈地走到了这里,最后一脚却踏了个空,元墨心里也不是滋味,但脸上的笑容依然灿烂:“再说阿九已经亮了相,谁是真花魁大伙儿心知肚明,明天咱们家一定会客似云来呵呵呵呵——” 话没说完,阿九的手送到她面前,摊开。 刹那间,仿佛所有的光明全汇集于阿九的掌心。 一粒宝石,晶莹璀璨。 元墨的瞳孔猛然放大,两只眼睛里一片金色光芒。 “金、金、金……”她吃吃地,舌头像是打了结。 “拿去买花灯。”阿九吩咐,“够吗?” 手远比脑子转得快,早在点头之前,元墨的手就已经把这粒金刚石抓了过来,“够够够!” 买多少盏都够! “天呐,这是金刚石?”欢姐吃惊极了,乐坊为女伎砸钱天经地义,女伎为乐坊掏钱那可是亘古罕有,“姐姐我算是服了你了,从今往后,红馆你说了算。” 腊梅呆呆道:“这便是金刚石吗?听说很值钱呀,阿九怎么会有?” 元墨嘻嘻一笑,那个绑架团伙的第三人,以这奇珍为暗器,阿九险些被他劫走,趁乱捡到也不稀奇。 “快去。”阿九道,“榜眼可进不了姜家。” 阿九的眼角眉梢有层薄薄的冷气,令这话听上去特别像是下令。 欢姐心道,虽然是说了“红馆以后你说了算”,但二爷是坊主啊,好歹得客气点吧?看样子以后要跟阿九好好聊聊…… 然后,就见元墨兴致勃勃应道:“是!”迅速地揣着宝石走了。 看着元墨快活的背影,欢姐在心里叹了口气。 算了,你俩高兴就好。 ※※※※※※※※※※※※※※※※※※※※ 去马如飞酒力微醒时已暮赏花归。——秦观。 今天也是打滚求评求收求关爱的一天!!么么哒! 二十四 这颗金刚石成功地让夏婆子吐血三升,不单追平了花灯数,还超出玉菰仙五盏。 阿九和玉菰仙的灯柱已经加到了第五根,高台之上一片红火,人们说这是二十年来从未见过的奇景。 上一次看到这种景象,还是红馆的红悦天和云画情竞逐之时。 古清和诸评选官低声商议之后,清了清嗓子站起来。 诸评选官的金灯已经送出,单只他这一盏还在手中。 他提着金灯,走向台上。 元墨眼睛眨也不眨,差点将那盏金灯盯出两个窟窿。 玉菰仙独立于台上,双眼含着一丝泪光,楚楚动人,声音里带着轻轻的颤抖:“世子……” 元墨咬牙,这是作弊啊! “玉仙子该知道,这回选出的花魁,是要在那位贵人面前献艺的。那位贵人眼高于顶,等闲姿色难入他的眼睛。若不是选出最好的送上去,不单是我,整个北里都失了面子。”古清温柔款款地道,“仙子已经蝉联两届花魁,这一次,不如把机会就让给新人吧。” 他把灯挂在了阿九的柱子上。 看台下欢声雷动。 元墨激动。 古清,真是胸襟开阔、品味殊佳、心地善良、明辨是非的好人啊! 古清回到坐席,环顾全场。 所有人都看到,阿九以五盏之数胜出,只要古世子一宣布,便是今年的花魁。 但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外面司仪高声道:“北里夏老爷,为玉姑娘点灯一百盏!” 一百盏!还是北里夏老爷! “这夏婆子真是连脸面都不顾了!”欢姐忍不住骂,“就算是砸钱捧女伎也没有这么明着来的。” 斜对面彩楼上,夏婆子正盯着元墨,双眼发红。 “这是故意气我呐。”元墨咬牙,“看样子是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 一百盏……这是甩到她脸上的一记耳光。 可她偏偏毫无还手之力。 “阿九,你还没有有金刚石?”欢姐一脸急切,“夏婆子如今是倾囊而出了,只要咱们拼得过这一趟,花魁便是你了!别说两粒金刚石,便是四粒,十粒,坊里将来都还得起!” “欢姐,你当这是捡石子儿呢?”元墨苦笑,“阿九能有一粒就不错了,哪里还能再变出一……一……一……” 元墨口里吃吃,眼睛发直。 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 阿九的掌心中赫然又躺着一粒金刚石。 “这这这……”元墨说不出话来。 “当初捡了两粒。”阿九语气平淡,抬手将金刚石掷向元墨,仿佛掷出的不是价值千金的宝贝,而真的只是随手捡的小石子儿。 元墨连忙接住。 小小一粒,躺在手心,坚不可摧,耀眼无比。 元墨眼含热泪。 这是老天爷在帮红馆!!! 她正要冲出去时,就听司仪以更洪亮的声音开口:“海上龙王爷为阿九姑娘点灯两百盏!” 两百盏?! 红馆众人齐齐呆掉,腊梅吃吃道:“海上龙王爷是谁?” “师父!”元墨又惊又喜,急忙出去。她没有注意到,阿九瞳孔微微收缩,像是骤然听到了什么不祥之音。 外面依然是人山人海,但金刀龙王高大魁梧,在人群中永远都是鹤立鸡群,一眼便可以望见。只是她举目四顾,看了一圈都没瞧见师父的影子,只看到师兄在人群外围抱着剑,微微含笑。 她连忙挤过去:“师父呢?” “不是师父,是我。”叶守川道,“师父留下来的银子红姑不肯用,我便帮他花一花。” 红姑的性子越来越执拗,平时谁提一提师父的名字都让她火冒三丈,更别提用他的钱。 有时实在穷得狠了,师兄会偷偷接济,元墨也不敢多收,生怕红姑知道发脾气。 有时候元墨真不知道红姑对师父到底是爱,还是恨。 “两百盏!你知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元墨咋舌,同时做贼心虚,四下里乱看。 “别怕,红姑今日喝得大醉,不睡到明天定然醒不过来。”叶守川微笑着打量元墨。今日元墨也是格外打扮了一番,穿得崭新的团锦袍子,青葱闪金,飞彩夺目,还未到束冠之龄,头发照旧是束作马尾,不过额外加了一支白玉发簪,肌肤生光,双眸莹亮,当真是少年佳公子。 元墨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又叹息:“买那么多干什么?一百盏就赢定了!” “那可说不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会真楼挤一挤,指不定又能挤出几十盏来。再说,明年的评花榜由你来办,想挣回来还不容易?” 元墨立刻眉花眼笑:“这倒也是!” 两百盏的数目压上来,夏婆子无力回天,玉菰仙不甘退场。 古清高声宣布:“姿容绝世,才情无双,今年的花国魁首,当属红馆阿九!” 四下里欢声雷动,无数花朵被抛上天空。 阿九登台,古清捧着花冠,替阿九戴上。 花冠由十二朵月令之花组成,制作得十分精巧,前额有一排密密的珍珠流苏。阿九脸上本就戴着面纱,流苏一遮,整张脸直如雾中花,水中月,仿佛被隔在了云端,越发清幽缥缈,遥不可及。 人们却越发疯狂,高呼着阿九的名字。 “阿九!” “阿九!” “阿九!” 群情高涨,到处是热烈的笑脸,清凉的晚风仿佛都变得灼热。 这是京中百姓一年一度的狂欢,即便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一生也不会有闲钱上一趟乐坊,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今晚的快乐。 元墨叫得比谁都大声,笑得比谁都开心。 “红馆终于再出花魁了。”叶守川声音里有一丝感慨,“阿墨,你做到了。” 是啊,当年红姑捡到她,把她从阎王手里夺出来,前后有大半年的时间一直照料她。也正是在这段时间,红馆人气大跌,一蹶不振。 她发誓要让红姑和大家过上好日子,发誓要让红馆重回昔日,再续那段被她的到来打断的辉煌。 “今年花的钱,我要十倍、百倍地赚回来,我要让我家的姑娘们天天穿好衣裳,吃好东西。 ” 人群在沸腾,元墨的心也在沸腾,她的眸子晶莹灿烂,肌肤如玉,在夜色里仿佛自带一身光芒,双手握得紧紧的,全身上下充满了力气。 “等着吧,红馆一定会成为京城最有名的乐坊!” . 这还远远不是今晚的高潮。 花魁游街才是。 花车由八匹骏马拉着,青鸾车盖,四角飞檐,垂下七宝璎珞。 马车由四根花柱支起,每根花柱皆是鲜花缭绕,新鲜的花瓣上还带着水珠,车还未到跟前,花香已经扑鼻而来。 车前有十名小女孩子手提花篮,抛洒花瓣。马车在这花瓣铺成的道路上驶过,车后跟着进入复选的十名佳丽在前开道,个个身姿曼妙,还不停抛送秋波,把路人折腾得骨头都酥了。 饶是安排了人手在两旁护持,险险都拦不住热情的人们。 四壁凿空,原是为了大家能一睹花魁真面目。但是本届花魁特立独行,不仅带着面纱,四壁还拉上了轻纱。 花车驶过的时候,纱帘飘飞,轻盈如梦,而帘后的美人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思慕成狂。 遵照旧例,花车要在内城绕上一圈,让整个京师的百姓都目睹花魁的光辉。 路线年年一致,沿路挤满了百姓,纵然有八匹骏马,车夫也只能一步一挪。 车夫回头道:“姑娘,这么下去可赶不上去姜家献艺了,要不,咱们抄一条近道?” 车内“嗯”了一声。 车夫甩开马鞭,扬声长喝,将马车拐进了一条小巷。 “咦,今年改道了吗?” 看热闹的人们不由道。 “管他呢,快跟上!” 大家伙儿追上来。 但车夫显然对附近的道路极为熟悉,七拐八拐,不知拐了几道弯,马车驶进一家院落,院门在车后砰地关上,大片的人群呼啦啦从门跑过去,好一会儿,门外才安静下来。 院子里更安静。 车夫既没有掉头出去的打算,也没有说话,马车里更是一片寂静。 “吱呀”一声,院门被打开,两个人走了进来。 夏婆子和玉菰仙。 “哟,这不是咱们的新花魁吗?怎么到这儿来了?”玉菰仙款款走到车旁,带着一脸完美的讶异,“阿九妹妹,你不是要去姜家献艺吗?这里可不是姜家啊。” 纱帘微微拂动,帘内没有声音。 “这是我一个客人的别院,送给我住的,平时没什么人来,甚是清净。就算死个把人在这里,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人知道呢。” 玉菰仙撩起车帘,车内的人缩在一角,浑身发抖。 玉菰仙笑得更加欢畅了,“阿九妹妹,原来你也会害怕啊?也是,刚得了花魁,正在风光□□,准备去天下第一尊贵的门阀去献艺,结果却神不知鬼不觉地给人拉到这里来,换作是我,也会怕得发抖呢。” 夏婆子道:“跟她废什么话?快点动手。”一面吩咐那车夫去守住大门。 “妈妈,别着急,外面且要乱一阵才能发现不见了花魁,再有一阵古清他们才会收到消息。等他们求我去救场,我慢慢再出现不迟。所以,我们有的是时间。” 玉菰仙上了花车,伸手拂向柱子上的鲜花,折了一朵簪在发上,“原来的花车用的是绢花,虽然逼真,却光有姿容,没有香气。于是我告诉他们,今年要全部用鲜花。还有这八匹马,全是我让人物色的,你坐着舒不舒服?” 阿九似是怕得狠了,手掩着脸,一句也不敢开口。 “为这一切我费尽了心思,你什么也没做,却大模大样地坐进了我的花车,夺走了我的花冠!” 玉菰仙一把扯下了阿九头上的花冠,扯断了流苏,珍珠在车内四溅。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贱人,装模作样装什么清高,你哄骗那些臭男人还行,要在我面前甩这套把戏还早着呢!”玉菰仙眼睛里、声音里全是恶毒,拔下头上的发簪,一点一点凑近阿九,“你凭的是什么?不就是这张脸吗?我倒要看看,等我划花你这张脸,你还怎么装清高,怎么去献艺!” 最后一个字落地,玉菰仙手中的簪尖狠狠划下。 “啊!” 车上纱帘轻飞,传出一声尖叫。 二十五 事情办成了! 夏婆子恶狠狠地笑。 那张脸……那张天怒人尤的脸终于可以毁了,她的心情就无比舒畅。 只是这声尖叫……怎么那么熟悉? 夏婆子脸色剧变,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车旁,掀开车帘,整个人顿住。 车内,玉菰仙瑟瑟发抖,脸色惨白。她的手里握着簪子,簪尖对准的却是自己的脸。 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迫使她极力往后缩。 手的主人面纱已经摘了下来,披散着头发,转过脸来对着夏婆子微微一笑,笑得眉眼弯弯,光辉灿烂。 “元墨!”夏婆子尖声,“怎么会是你?!” “唉,原本我也不想来的。”元墨长长地叹了口气,“我本想着,你们一动手脚,我马上就跟师兄去逮你们。可我家阿九说,逮得了你们一次,逮不了两次,不如由我充当诱饵把你们引过来,到时候就算你们还想动什么歪脑筋,时间也来不及了。” “你、你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夏婆子声音发颤,猛地抬高音量,“你安插了人?!” 元墨心说我才没那个闲心呢,更何况人是那么好使唤的吗?我哪儿来的闲钱? 这就是阿九要她答应的事了。 话说自从阿九那夜在会真楼扬名之后,红馆有生意好了很多。 许多客人想方设法要见阿九,偏偏不巧,阿九那阵子在生元墨的气,闭门不出,别说这些客人,连元墨都见不着面。 客人们三番五次都见不到人,自然很是失望,渐渐便不来了。 却有那么两三个人,即便回回都吃闭门羹,依然再接再厉永不气馁,使尽法子甚至想往后院闯,这就很不对劲了。 摆明是替会真楼打探敌情的。 元墨当然知道,夏婆子和玉菰仙已经把花魁的位置看成了自己家的,现在陡然冒出阿九这么个劲敌,她们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东西被抢走,定然会有后招等着。 所以元墨早就拜托了叶守川,一旦有会真楼有什么异动便立即出手帮忙。 不然今夜单是巡逻镇场子,是用不着劳动叶大捕头大驾亲至的。 但阿九另有安排。 游街之前,花魁先回彩楼更衣。 但更衣的不是阿九,而是元墨。 花魁的衣裳有个名目,叫做“霞衣”,用得是最最轻盈的薄绡,层层叠叠,有如烟霞。 元墨换上之后,整个人仿佛都陷进这团烟霞里,脸颊微微发红。 不,不是害羞,是害怕。 这回不单穿了女装,还在整个京城的人们面前招摇过市……万一给红姑知道了…… 当时她强烈建议换个人,比如欢姐或是腊梅,然而阿九用两个字回绝了她:“太矮。” 元墨没有做声,心里道:“不是她们太矮,是你太高了啊姐姐!” 阿九身段之修长,在女伎当中无人能出其右。云姨算是少有的高挑身材,在阿九面前都矮上一截。红馆上下也只有自己的身高勉强接近,只差半个头。 好在戴上花冠,这差距便不再显眼了。 就在穿鞋的时候元墨猛到想到一个好主意,兴高采烈地抬头:“咱们把鞋子再垫高点不就行啦?!反正遮着脸,谁上都一样!” “不一样。”阿九将花冠戴到元墨头上,理了理流苏,端详她,“正因为遮着脸,所以一双眼睛更为引人注目。整个红馆,也就你这双眼睛生得勉强还过得去。” 流苏上的珍珠沁凉,阿九的声音淡淡。比起高台上耀如白昼的灯光,房子里的光有些昏黄,元墨看到阿九的眸子里好像有浅浅的笑意。 这是……夸她吗? 元墨忍不住照了照镜子。 镜子里,珍珠有温润的珠光,白纱也有洁白的光晕,但这些光好像都比不上她眸子里闪烁的神采,她从来没有仔细照过镜子,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这样明亮。 “没有我,其实二爷可以自己来评花榜的,若是早能如此,红馆便早就有新花魁了。” 阿九声音和缓,细听一听,还能辨得出其中深藏的一丝笑意。 “那怎么行?”元墨马上大义凛然,“我可是男人!” 阿九一笑:“是吗?二爷这么一打扮,倒让我忘了这一茬。” 阿九极少笑,便是笑,也很少笑得这样轻柔温和。那一丝浅浅的笑意停驻在嘴角,就好像一汪花蜜停留在花心。 真不愧为花魁啊! 元墨心醉地想。 面纱加花冠已经将一张脸遮得差不多,元墨被扶上花车,放下纱帘,激动的人群并没有发现他们的花魁已经被掉包了。 夏婆子和玉菰仙显然也没有。 所以这会儿才惊诧莫名,疑神疑鬼,元墨乐得成全她:“这个嘛,你猜?” 夏婆子脸上阴晴不定,估计脑子里正把身边的人全怀疑了个遍。 “那个贱人呢?”玉菰仙尖声道,“那个贱人在哪里?” “我在这里,我家阿九当然是去献艺啦。”元墨微笑,“这会儿应该已经到姜家了吧。” 啊,她家阿九是这世上最聪明的花魁。玉菰仙和夏婆子虽有一肚子坏子,到底邪不压正,败在了阿九手下。 玉菰仙气得浑身发抖,一口咬在元墨的手臂上。元墨剧痛之下,一脚把她踹下了马车。 “杀了他,杀了他!给我杀了他!”玉菰仙滚在地上,簪环散乱,状若疯狂,“给我杀了他!” 元墨嘿嘿一笑,光是咒骂可不能反败为胜哟前花魁!应付两个女人,还难不倒她。 然后就见赶车的车夫刷地从车辕底下抽出一把雪亮的长刀,一振手腕,向元墨劈来。 元墨一个翻身上了车盖,震惊:“你们来真的?!” “快把刀收了收了!谁让你乱来的?”夏婆子一脸惊慌,一迭声叫,“他在衙门里有人,真杀了他还了得?!” “速战速决,姓叶的不会知道的。”玉菰仙喘着气,眼中有可怕的冷光,“不杀了他,难道要等红馆东山再起,压倒你的会真楼吗?没了他,红馆便是你的了,还白添一个现成的花魁!” 夏婆子顿时迟疑了。 车夫身形魁梧,刀法凌厉,竟然有两下子,是个高手。 元墨只能借着身形灵便,腾挪闪避,险险闪过刀锋,刀砍进车上的花柱,“喀喇喇”连声作响,车盖塌下来。 元墨大叫:“师兄快来啊!师兄救命啊!” 夏婆子脸色一变:“姓叶的不是好惹的,背后还有一个姓楚的,罢罢罢,毁张脸事小,闹出人命事大,快停手。” 玉菰仙不答,车夫仍旧一刀快似一刀,夏婆子怒道:“你反了天了!老娘叫你停手!你听没听见!” 玉菰仙冷笑:“聒噪婆子,烦死了。” 车夫反手就是一刀,刀柄撞在夏婆子胸口,夏婆子眼一直,脑袋一歪,栽倒在地。 元墨眼珠子都快掉了:“对自己人都下手?你可真够狠的啊姐姐。” “二爷还是替自己多操操心吧。”玉菰仙捋了捋散乱的头发,整了整衣衫,娉婷而立,重新恢复了无限风情,“这婆子手上有你抵押的字契,等你一死,红馆就归她了,那贱人也归她了。等到了我眼皮底下,我还愁摆布不了那贱人?元二爷,你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保住了那贱人的脸,却赔上了自己的命。” 她说得不紧不慢,甚至还有心情掏出一面小镜子细看自己的仪容。 元墨心里咯登一下,一面躲避,一面笑嘻嘻道:“好姐姐,别这样,我跟我师兄说好了,他随后就来。他是名捕,就算我死在这儿,他顺藤摸瓜,早晚要查到姐姐身上。我一条贱命不值钱,姐姐你花容月貌,身娇肉贵,怎么挨得起牢狱之灾?” 玉菰仙一笑:“谁不知道叶捕头和二爷是好兄弟?今夜明明叶捕头在场,我还敢动手,你就没想过是为什么吗?” 元墨真正变了脸色,险些被车夫的刀光掠中:“你做了什么?” “也没什么,近日衙门里不是忙得很嘛?所以花车出行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有人看见叶捕头私底下同一个脸生的年轻男子走得很近。” 玉菰仙闲闲道,“他们找人找得像没头苍蝇似的,一听信,便会奔向北里找叶捕头了吧?叶捕头一时会儿恐怕脱不了身,救不了你了。” 元墨一早和叶守川商定好,叶守川暗中跟随,按兵不动,等她尽量拖延时间,开口呼救再出手。刚才叶守川没有出现,元墨已经觉得不对了,此刻心更是沉了下去。 “住手!”她大喊一声,跟着跃下花车,“扑通”一声在玉菰仙面前。 “好姐姐,饶我一命!你不喜欢阿九,我现在就带你去找她,花魁献艺是压轴出场,现在戌时才过半,姜家的宴席肯定没开始多久,我们现在去一定还来得及!” 玉菰仙一声冷哼:“你舍得你那花魁——” 一语未了,元墨忽然扬手,满满两把尘土洒了玉菰仙和车夫一头一脸,趁着尘土迷了两人的眼,元墨使出吃奶的力气向大门冲去。 “抓住他!”玉菰仙尖叫在身后传来。 跑路是元墨的老本行,从小到大,只有打不过的,没有跑不过的。 她一阵风似地跑到门边,抽开门栓,用力打开大门—— 一道刀光从天而降。 元墨下意识猛一后仰,刀尖堪堪从鼻尖划过,只要慢上一瞬,她的脑袋就会被劈成两半。 一缕头发替她往生,在刀锋下断成两截,飘散在风中。 一刀才落,一刀又起,雪亮的刀光再一次迎面斩下。 同样是刀,这把刀远比车夫那把刀快,又快又冷。 握刀的是姜义,他的目光森冷,好像从头一次见面,他就想把刀送进她的胸膛。 元墨反射性转身想跑,结果迎面又是一把刀——车夫追了上来,恶狠狠地一刀劈向她。 这回死定了! ※※※※※※※※※※※※※※※※※※※※ 打滚真的有用!谢谢所有收藏评论的小可爱们,抱你们! 继续打滚,继续求评求收求爱! 二十六 “给我住手!” 远处传来这尖细的嗓音,隐约是平公公。 然后元墨脚踝猛然一紧,巨大的力道传来,整个人被拖得飞起,刚好躲过从头底斩下来的两把刀。 “呛”,两把刀都斩了空,互相砍在一起。 元墨像只风筝般被扯到半空,飘然落地,稳稳地落在一只手里,只听到叶守川的声音:“姜大人,我们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杀人的。” 师兄来了! 叶守川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还嗖着大队的姜家府兵,以及平公公。 平公公两人眼直勾勾的,带着三分焦急七分迫切,待看清之后,变作十分失望,“你便是花魁?” 元墨问:“怎地?公公也想见花魁?” “人们说那位花魁美若天仙,冷若冰霜,身形高挑,以纱覆面,可是真的?人在哪里?” 一个太监,这么急吼吼地找花魁,还真让元墨有点意外。听说某些公公虽然不能人道,对女子却有着狂热的兴趣,难道平公公就是这种人?! 她绝对不会让自家女伎接待这种变态! 当下支吾道:“这个……说来话长……” 正在这当口,玉菰仙追出门来:“姓元的——” 她披头散发,两眼通红,一语未了,只见院外乌压压全是姜家府兵,蓦地呆住。 元墨朝玉菰仙一指:“花魁在那儿!别让她跑了!” 玉菰仙脸色大变,转身就跑。 姜义一个翻身落在她的面前,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将她一步一步逼了回来,送到平公公面前。 平公公看了玉菰仙一眼,微微一笑。 元墨心说这情形应该是满意了,她家阿九便安全了,谁知道平公公手一挥,两名府兵的刀就架上的元墨的脖子。 叶守川大惊,刀出鞘,指向平公公。 姜义的刀马上对准了叶守川。 府兵们的武器出鞘,一时间剑拔弩张。 “别,别动手!”元墨顾忌着脖子上的刀刃,努力挤出笑脸,“公公,您老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自然是有的。”平公公慢条斯理,“比如元坊主为何戴着花魁的花冠?又为何指鹿为马,用别人搪塞咱家?” “冤枉,冤枉!”元墨叫,“她真是花魁,去年和前年都是,只不过今年不是而已。” 姜义沉声道:“公公要找的便是今年的花魁。那是你家的女伎吧?还不快点把人交出来!” 叶守川沉声道:“即使是姜家人,也要守国法。诸位若是伤了此人,先问我手里这把刀!” 叶守川的脾气向来很好,极少动怒,但此时元墨发现他是真的生气了。只要她脖子上这两把刀再近一点,叶守川就会和这些人拼命。 她连忙道:“大家别急啊,听我好好解释,一切都是误会,误会!” 然后忍着疼,伸出两根手指,小心翼翼把脖子旁边的刀推远一点,“大家想找今年的花魁是吧?且听我慢慢道来。” 姜义喝道:“快说!” 元墨道:“这位大人这么心急干什么?我不把话说清楚,你们怎么能听得明白?话说我家的女伎夺了今年的花魁,这位花魁心生不满,故意向你们散布叶捕头的谣言,用意是让你们绊住叶捕头,然后她就把花车劫来这鸟不拉屎的小院,预备毁了新花魁的容貌,她好接着当花魁,呐,玉仙子,是也不是?” 玉菰仙深知大势已去,无力回天,只剩满脸怨毒,死盯着元墨。 元墨自顾自点头道,“你想,新花魁是我家的宝贝,毁了新花魁,岂不是毁了我红馆?而毁了红馆,岂不是要了我的命?因此我是万万不会让她们得逞的……” 姜义不耐烦道:“快说,人在哪里?!” “咦,你这位大人真是好性急,平公公还没催,你催什么?方才也是,冲上来劈头就给我一刀,要不是我师兄在,我早给你劈成了两截。若我真的是花魁,你预备怎么向平公公交待?拿着两截子的花魁去伺候平公公吗?” 姜义僵了僵,向平公公行礼道:“属下确实莽撞了。实在是此人出来得突然,属下原没看清,只是不想走漏了歹人……” “哦,”元墨拖长了声音,“知道的说是你眼神不济,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专程来杀花魁的呢。” 姜义眼中闪过一抹阴森之色道:“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平公公慢慢看了姜义一眼,道:“姜大人是四爷特地派给咱家的得力干将,怎会眼神不济?元坊主莫要拖延时间了。” 元墨心想,不拖怎么行?她在这里多拖一刻,阿九便能早一刻到姜家。 于是道:“不敢,我只是尽量说得详细些,免得再生误会。”顿了顿,道,“我既是豁命想保花魁,便在花车上和花魁换了衣衫,我穿上花魁的衣裳,戴上花魁的花冠,扮成花魁的样子被劫到了这里来。” “那花魁呢?” 元墨听出平公公的声音微微发紧,心说真没想到你这家伙慈眉善目的没想到竟是个色老头! “被我趁乱推下花车,让她赶紧逃命去了。”元墨正色道。 “推……推下马车?!那岂不是要受伤?!”平公公竟是结巴起来,双目圆睁,“你、你好大的胆子!” 哎哟,看不出来色老头还挺怜香惜玉的。元墨对他稍稍改观,但是不行,再怜香惜玉也是个色太监,绝不能让阿九看到这种人。 “在哪里推的?”平公公追问。 “清河坊?角门子?西大街?”元墨皱眉,努力思索状,报出几个平京城最热闹、人最多、路最杂的地名,发愁道,“当时我又急又怕,哪顾得了看外面是什么地方?实在记不清了。您老人家手下人多,要不,您老费费心,沿花车□□的地方都找找行不行?找到了,我一定重重谢您!” 平公公狠狠瞪她一眼,拂袖而去,临去之前,冷冷道:“你最好求菩萨保佑那花魁平安无事,不然,哼!” 姜义带着府兵连忙跟上。 “拜托您啦!”元墨假装听不出那一声“哼”里的威胁之意,恭恭敬敬地目送大队人马转过巷角,待他们彻底走了,才“呸”地一声,“妈的,死太监,竟敢觊觎我家阿九!” 叶守川扳过她的肩,盯着她的脖子,上面被方才的刀锋划了一道细细的口子,幸好很浅,只沁了点血丝,但一条红痕依然触目惊心。 “这就是你的计划?”叶守川声音中有明显的不悦,“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车夫、姜义、平公公,这三人无论哪一个都可能置你于死地!” “是有点儿。”元墨摸摸脖子,也有点后怕,但转念一想,“幸好是我,要是阿九估计真死定了。” “呵呵……”玉菰仙发出低低的笑声,她被姜义捆着手,同车夫一道扔在地上,再没有了昔日高高在才的冷傲劲儿,声音带着满满的恶意,“元二,你真蠢,你这女伎不简单,她早料到我会动手,还要让你来犯险,自己却安安稳稳去了姜家。你还替她糊弄这平公公,真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叶守川一震,问元墨:“真是那阿九的主意?” “是……”见叶守川变了脸色,元墨忙道,“别听她的,阿九这么次都是为了此次献艺,才不是陷害我。她那边办成了,红馆才有救,这是我心甘情愿的,并不是被她卖了。” “呵呵,呵呵,被卖了还心甘情愿,这才是她的心机手段啊。”玉菰仙低低地,仿若自语,“花魁,花魁,单靠才貌便能当花魁吗?不,花魁最重要的就是这份心机。我自以为算无遗策,每一步都安排得天衣无缝,谁曾想人家早就安安稳稳到了姜家。我输了,一开始就输了……” 她的话没能说完,元墨一记手刀干脆利落地切在了她的后颈上。 她的头一歪,晕了过去。 呼,终于安静了。 再让她说下去,师兄的火只会越烧越大。 元墨笑眯眯:“别听她的,她就是当不成花魁,心里不痛快。我们家阿九最好了,又好看,又会写诗,又会弹琴,是天底下最好的花魁。” “你——”叶守川没好气,“下次再有这样的事,不许瞒着我!” 叶守川把倒塌的车盖掀了,将玉菰仙扔进去。 “等等。”元墨说着,从车里抱出阿九的琴。 花车变成了囚车,捆着的车夫、昏迷的夏婆子都被扔了上去,他们合谋劫车、伤人,甚至意图杀人灭口,数罪并罚,够去府衙喝一壶的了。 叶守川原本要送元墨回去,元墨连忙表示押送犯人要紧。她从拉车的四匹马里解下一匹,笑眯眯保证:“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叶守川狐疑地看着她。 “真的!都折腾成这样了,我得回去好好歇歇,反正姜家那边自然会送阿九回来的,我回家等她就好。” 叶守川被她亮晶晶的眼睛说服了:“你知道便好。姜家乃是非之地,你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嗯!”元墨重重地点头。 等叶守川驾着马车驰离视线,并且再也听不见马蹄声,她翻身上马,一夹马肚,“驾!” 往姜家去。 开玩笑,花魁乃是乐坊最重要的财产,她的阿九在姜家,她怎么能不在? 没有马鞍的马匹骑起来能颤散人的骨头,好在此地离姜家并不算远。在屁股被颤成四瓣前,她在姜家侧门边下马,表明自己是乐坊的丫环,给花魁送琴。 姜家下人一脸狐疑地打量元墨。 元墨猛然反应过来,啊,她现在头发散乱,衣上不是泥痕就是裂口,脖子上还挂着血丝,看上去活像是从江湖仇杀中幸存下来的活口,而不像是乐坊的丫环。 “嘤嘤,”元墨举袖拭着并不存在的泪水,带着哭腔,“街上人多,马受了惊,我跌下来险些受伤,本要去看大夫,可是花魁娘子献艺要紧,于是便带伤前来,还望大哥帮帮忙呀……” 一面说,一面微一趔趄,好像站不住,要往下人身上靠过来。 下人很年轻,是个小伙子。 而她的衣裳很单薄,还有几处露出了肌肤。 小伙子扶住她,很快红了脸,又收回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里面问问。” 元墨点点头,笑眯眯看着他进去。 片刻后,小伙子出来请她进去,手里还带了件外袍。 外袍半新不旧,棉布的,跟他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 “这、这是我的衣裳,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就披一披吧,风、风大,夜、夜里冷……” 小伙子低着头,眼睛也不敢抬一下。 元墨接过衣裳,对他嫣然一笑:“谢谢大哥。” “不、不谢。” 夜色中,小伙子的耳根都红了。 二十七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 元墨的话没有说完,阿九伸手起了她的下巴,手指缓缓从那道红痕边抚过,低声问:“疼吗?” 阿九的手指凉凉的,抚得极慢,极轻,好像生怕多用一丝力便会弄疼她似的。 元墨笑:“开始有点疼,现在早不疼了。” 阿九眸深似海,不言不语。 “真的,本来也没多疼,就跟蚂蚁叮了一下似的。”元墨生怕阿九不信,认真地说。 “后悔吗?”阿九问。 “后悔什么?” “后悔答应我的交易。” “这有什么好后悔的?” “你差点送命。”阿九慢慢地道,不带什么感情,灯火微微摇曳,阿九的脸一时晦暗不明,声音却是字字清冷,“若你真的死了,我希望你千万不要后悔,因为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既然做了交易,就要担起后果。” 元墨发现,自她进门以来,阿九一次也没有笑过。平时阿九虽然很少笑,但偶尔也有脸色放柔和的时候,可现在,身处姜家,阿九仿佛从里到外都冷成了一块玄块,不带一丝情绪,冷漠,且遥远。 是太紧张了吗? 毕竟今夜在姜家云集着整个平京最高贵的客人,要在这样一群人面前献艺,压力自然是不小。 “哈哈,小看我,我是谁?我是金刀龙王的弟子啊!哪有那么容易死?!”元墨笑嘻嘻地,“我鸿运当头,所向无敌,逢凶化吉,长命百岁!” 阿九看了她一眼,吐出两个熟悉的字眼: “蠢货。” 元墨却感到一丝欣慰,当然不是因为自己挨骂,而是因为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阿九的眼神好像没有方才那么幽深,也没有那么冰冷了。 总算没那么紧张了吧? 元墨拉着阿九坐下,阿九习惯性要把手抽出来,目光落到她手腕瘀青上,便不由顿了一顿,由她拉着去。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啊,你知不知道玉菰仙安排了什么等着我?我原以为就她们两个女人,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找了位用刀的高手……”元墨有意逗阿九开心,声情并茂,添油加醋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阿九听着,也不笑,也不说话,眼睫低垂,睫毛长长的,在眼窝下投出一片浓重的阴影,很是安静。 这安静是一种和缓的安静,并不冰冷,元墨判断此时阿九心情应该不算太坏,说到平公公的时候,阿九的面纱微微一动,像是笑了一下。 “阿九,别当他是玩笑,太监们原该对女人没什么兴趣,有兴趣的都是变态啊。”元墨一脸严肃,深谋远虑,“麻烦的是,这平公公还是姜家家主跟前的红人,我们也不好明着得罪,以后他要是缠着你可怎么办?” 思量半晌,道:“要不,我让师兄偷偷打断他一条腿?” 这样总没有力气寻花问柳了吧? 阿九:“……还是不要了吧?” 元墨心说我家阿九果然是心地善良,忙安慰道:“不怕不怕,只要他不缠着你,我们也不动手。” 阿九慢吞吞道:“这个,他估计是要缠定我的。” 元墨想想今夜平公公那急迫的模样,八成会如此。 “唉,真是人不可貌相,真看不出来平公公竟是个好色之徒,上回到咱们家,也没见他正眼瞧姑娘们……” 元墨猛然顿住。 他都不看姑娘,为何却心急火燎要找阿九? 墨震惊地盯着阿九,终于发现了真相。 “阿九你……你是姜家家主——” 阿九看着她,半边眉梢微微抬起。 “——的家伎啊!!” 阿九定定地看着她。 元墨一拍大腿,“没错没错,我们早就猜你是大户人家的家伎,只有姜家才能养出你这样的女伎!也只因为你是跟他家家主一道进京的,所以京中没有人报案,平公公死命要找你,是因为你和家主一起失踪,找到你,就找到了家主!” 元墨破解了这桩惊世大案,激动不已。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元墨以为是阿九献艺的时间到了,结果进来的是古清古世子。 古清一脸温柔笑意,手里托着托盘,盘中有酒,有小菜。 “方才同来的时候我便想,阿九姑娘今夜只怕没有好生吃东西,席上还有好一会儿呢,不如先小酌两杯,垫上一垫。” 说完,像是才瞧见屋子里有第二个人似的,讶然,“这位是……” 元墨瞧见托盘里杯筷都是成双的,便知重点显然不是“小酌两杯”,而是“两个人在一起不受外人打搅地小酌两杯”。 作为一个乐坊坊主,这会儿她应该善解人意地成全客人才是。 可问题是,她若是走开,阿九准会送出一碗豪华冰冻闭门羹给古世子,让古世子尝到心寒意冷,让红馆损失一名大恩客。 所以元墨只有不识相地杵着,呵呵笑道:“小人是元墨啊,红馆的坊主。” 因着评花榜,各坊主和各评审官都打过几个照面,古清再一瞧,便瞧出了几分眼熟,笑道:“坊主好相貌,要是不说,谁也看不出来。”又向阿九笑道,“贵坊坊主若是女儿身,必定也能榜上题名啊。” 阿九看了元墨一眼,微微撇了撇嘴角:“差强人意。” “和阿九姑娘比起来,世人自然都差上一截。”古清说着,提起酒壶,将两只杯子斟满,一只自己捏着,一只递到阿九面前,然后向元墨笑道,“元坊主,怠慢了,不知坊主在,只备了两只杯子……” 就算是个聋子,也该听得出这是逐客令了。 元墨不聋,却偏偏听不出来,不仅听不出来,还笑嘻嘻接过了酒杯:“世子不知,我家阿九抚琴前从不喝酒,这一杯,小的代饮了吧。” 说喝就喝,一直脖子便干了,还笑着亮了亮杯底。 古清的脸色不大好看。 废话,换你带着酒水小菜来找美人把酒话心事,中途忽然换成个穿女装的男坊主抢着和你喝酒,你的脸色能好看吗? 可元墨没有办法。阿九看着虽是端然而坐,不喜不怒,没事人儿似的,但元墨凭着这些日以来的相处,已经嗅出了阿九浑身都散发着肉眼无法可见的厌烦,这杯酒她要不接过来,就算古清一直在这儿站到半夜,阿九也不会接。 “世子可知道,小的为什么这付打扮吗?”元墨急中生智,正色道。 古清脸上不耐烦,明显将“谁管你穿成什么鬼样”摆在了脸上,元墨“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沉痛道,“其实就算世子不来,小的也要去求见世子。世子,你要为小的做主啊!要为红馆做主啊!要为阿九做主啊!” 最后一句显然打动了古清,古清朝阿九看了一眼,方问道:“何事?你慢慢说来。” 于是元墨便一五一十又将玉菰仙的事说了一遍。 这对古清来说颇是个麻烦事。新欢旧爱,就算有所割舍,也不能割舍得太明显,有损风流雅士的名头。 他是京中著名的富贵闲人,因年岁大了,家里又有悍妻管得紧,风头才被姜其昀抢过。拈花惹草那是手到擒来,为人处事却是一肚子草包,所有人都替古王爷叹息,怎么就得了这么个世子。 所以元墨根本不指望他拿出什么正经主意,只不过想拖到献艺便完事。 果然古清开捏着个杯子坐下,愁了半天,忽然惊觉自己这样在美人没有担当可不对,正要说话,元墨抢着道:“都是小的不好。这事应该归京兆府管,世子就算有主意也不好说什么,唉,都是小人病包乱投医,给世子添麻烦了。” 说着又是赔罪,又是斟酒。古清不必做出任何举动,问题便自动解决,免去了古清的烦恼,古清十分满意。 阿墨又问道:“听世子说,我家阿九是同世子一起来的?真是多谢世子了,这杯我敬世子。” 这个话题显然比方才那个成功得多,古清微微一笑,翩翩风度顿时上身:“阿九姑娘说,比起当众游街,更愿意和本世子同行。呵呵,其实本世子又何尝不是?能与阿九姑娘同车而游,才不枉今年评一回花榜。” 元墨忍不住瞟了阿九一眼。 看不出来啊,这句话三分矜持,十分勾人,作为女伎,完全满分! 阿九不动如山,只是迎向元墨的视线时,几不可见地使了个眼色。 这是要元墨把古清弄出去的意思。 可是姐姐,对方是世子啊,是她想弄就弄的吗? 阿九眉头微微皱了皱,意思很明显:弄不出去,要你好看。 阿九眼角眉梢皆是长年不化的冰雪,这一点威胁之意有冰雪加持,颇具威势,很是吓人。 元墨败下阵来,挠了挠头,正不知该怎么做才能送走古清这尊大佛,忽地,门外传来一声断喝:“姓古的,给我出来!” 二十八 门外有个三十来岁的妇人,手里扶着个穿淡绿衣裳的年轻女子,身边跟着七八个丫环婆子,气势汹汹。 妇人蛾眉倒竖,凤眼生威,衣饰华艳,将眼一瞪:“好啊!我说席上怎么没了人影,原来是到这里来勾搭狐狸精!”再往屋子里一瞧,愈加狂怒,“好啊,世子爷得享齐人之福了,一个不够,还要两个!” 元墨差点没笑出声,心说这真是神仙姐姐派来的救兵! 当然面上还是在屋内端端正正一揖到底:“贵人莫要误会,小人乃是红馆乐坊的坊主,如此打扮,实有不得已的苦衷,其实是我拜托世子前来,正在与世子商议此事。” “正是!正是!”古清连忙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赶到妇人面前,“夫人别生气,是元坊主邀我来的,说的是这次评花榜的事。哎呀,夫人,不说不知道,说了你定然要吓一跳,元坊主,你快快把会真楼女伎的阴谋说给夫人听——” “我呸!”妇人重重啐了一口,“你能有什么正经事?狗改不吃屎,你还不是为了这些狐狸精?!” 这话不大好听,古清脸也不大好看:“我是花榜主审官,亲自带了花魁来献艺,这是京师一年一度之风雅盛事,再说又是元坊主相邀,我是职责所在,全无私心,怎么在夫人嘴里却如此不堪?” “你有个屁职责!你是王府世子,你的职责就是护住王府的脸面,可你看看你干的这些是什么破事!”夫人姓蔡,是将门出身,结发多年,性子不改,扬头就往古清脸上啐了一口,“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姜家!姜家家主的生辰宴,满朝权贵都在,你也敢擅自离席?你把王府的脸往哪儿搁?!” “什么姜家家主的生辰宴?姜家家主连个脸都没露,我离个席又有什么打紧?”古清也恼了,“同样都是王府,姜家那小子还没加冠袭爵呢,不过和我一样是个世子罢了,一样的品衔,我长他一辈,他见了我也得客客气气。那姜长任算了什么?不过是代行家主之职,说白了就是个管事的,难不成我还要巴结他不成?” “叔叔,婶婶,这里是姜家,还请慎言。” 蔡夫人身边的姑娘开口。 蔡夫人满头珠翠,煊赫非常,而这位姑娘头上只簪着一只碧玉钗,并几朵零星茉莉,除此之外,别无装饰,相形之下不免寡淡,风头全被蔡夫人夺了去,元墨一时竟没去注意她。 但她一开口,声音泠然动人,语气舒缓大方,听得元墨心中一动:这可真是一把好嗓子,若是唱小曲儿,客人的魂儿都要勾掉了。 再一细看,登时觉得眼前一亮。 这姑娘的肌肤很白,手也很白,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多皮肤白晰,但她的白不是普通的白,而是平京所有女孩子都羡慕的、那种半透明的苍白,像月光下的优昙花瓣。 她的眉毛很淡,淡如远山,底下的一双眼睛却潋着一湖秋水,宁静深邃。被这样一双眼睛望着时,好像整个人都能平静下来。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柔,举止也很舒缓,通体气度又十分高贵,整个人就像初雪一般高洁,且晶莹剔透。 美、美人啊! 美在骨子里的美人啊! 要是这样的美人能在红馆的话…… “擦擦口水。”阿九淡淡地提醒,“要流下来了。” 元墨连忙拿袖子去擦,手伸到一半才发现上当了,根本没有这回事。 “有这么好看吗?”阿九问。 “哎呀,你不知道,世上的美人有两种,一种是第一眼美人,即初望过去十分惊艳,看多了便就觉得平常;还有一种就是初看不觉得怎样,再看却是越看越美丽,越看越着迷,这位美人便是了。”元墨站在门内,遥望那美人,只恨自己是乐坊身份,不能太靠近这等贵人。 阿九看着元墨半晌,下结论:“好色之徒。” 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元墨固然是爱看美人,但更爱的,是美人能带来的哗哗响的银子。 阿九顿了顿,又问:“我呢?” 元墨立即眉花眼笑:“你是初看惊艳,后看还是惊艳,每天都让人惊艳,美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乃是绝世之美,超凡脱俗,不属于这两种之中。” 她笑起来眉眼弯弯,虽然脸上还有一点瘀青,但难掩唇红齿白,笑容依然如明月破乌云,皎洁生光。 阿九看着这样的笑容,好一会儿才收回视线,淡淡道:“马屁精。” 不知道是不是这马屁奏效,此时阿九身上那种冷漠遥远的气息淡去了不少。 古世子和蔡夫人不知怎地,竟很听这姑娘的话,闻言不由自主四下里看了看,那姑娘道:“眼下还不妨事,我已让人守在门口了。” 两人松了一口气,都道:“还是碧儿想得周到。” 元墨一呆。 碧儿……天呐,她真蠢,这姑娘称古世子夫妇为叔婶,可不就是文惠郡主古凝碧?! 古凝碧是全京城女孩的偶像。 这个全京城女孩子,包括但不限于平民、女伎以及官家仕女。 她穿什么衣裳,戴什么发饰,用什么扇子,第二天,满大街的女孩子都会穿上同样的衣裳,戴上同样的发饰,用上同样的扇子。比如前一阵子风行平京的荷裳,最初就是由古凝碧穿出来的。 也就是说,元墨虽然没见过古凝碧本人,却已经见过无数个模仿古凝碧的人,其中尤以玉菰仙为最。玉菰仙优雅、矜贵、疏淡,无一不是学古凝碧。 然而直到见到本人,元墨才知道模仿的永远只是模仿,古凝碧一开口,仿佛连晚风都停下来静听,连月光都清亮了起来。 古家和姜家是本朝是唯二的异姓王,同样都是在本朝开国之际立下了汗马功劳,得封世袭罔替之亲王爵位。不过相较于姜家的权倾天下,古家却低调得多,据说第一代古王爷获封之后就隐居山林,再也没有出来过。 古凝碧这一代唯一的孙辈,古王爷的掌上明珠,虽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却并不娇纵。她饱读诗书,棋琴书画俱绝,有平京第一才女之称,同样的称号还有“平京第一贵女”、“平京第一美女”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天神造人,总是偏心,造到古凝碧的时候,一定是偏心到了体外,把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给了古凝碧。 元墨万万没想到能亲眼见到这位名驰京师的美人,此时争分夺秒,目光如矩,把古凝碧身上穿的戴的全扫了个遍,打算明日就去找裁缝订做几套,给家里的姑娘们一人一套,阿九得两套。 那边古凝碧轻言细语,三下两下,已经将古世子夫妇说得俯首贴耳,言和意顺,古清进业向阿九和元墨告辞,元墨躬身还礼。 她一直挡在阿九身前,也是怕蔡夫人找麻烦的意思,此时一躬身,身后的阿九便暴露在蔡夫人和古凝碧的视线中。 虽然只得一双眼睛,蔡夫人也微微吸了口气,低声道:“果真是个妖精!” 古凝碧没有说话。 元墨直起身,正迎上古凝碧的视线。 这视线笔直地对准阿九,混和着震惊与讶异,仿佛见到了什么不敢置信的事物。 “碧儿?” 蔡夫人唤,她和古清已经走了两步,才发现古凝碧落在了后头。 “叔叔婶婶先回吧,我有点累,稍后便来。”古凝碧口里答,眼神却是一瞬不瞬,甚至不由自主往前走了两步。 “便是歇息也不该同这些低贱之人待在一起……”蔡夫人还要说,被古世子拉住道,“姜家家主不在,碧儿去席上也没什么意思。还有,你别一口一个低贱的,花中魁首,个个都是才貌双全,碧儿留下来,是想跟花魁切磋诗文的意思……” 话没说完,蔡夫人大怒:“花魁都是才貌双全?呵呵,说得好!心里话说出来了吧?你是不是心疼你那个花魁了?!” “这都多少年的事了,还有完没完?” 两人一边吵,一边去得远了。 这回古凝碧却没有制止叔婶的意思,她一步步走进来,视门边的元墨如无物,眼神直直地盯着阿九。 果然不管男女,不管身份高低,都会被我家阿九的美貌所震慑啊! 元墨如此这般欣慰地想。 然而这位郡主眼睛发直、眼眶泛红,脸上似震惊,似不敢相信,又似感动,太复杂了,复杂得过头了。 难不成是嫉妒?毕竟她号称平京第一美人,现在发现有个人比自己还美,心里未免有点不痛快…… “你……”古凝碧连声音都微微哽咽,“你……” “回禀郡主,这位是我红馆女伎,今届花魁,特来献艺的。”元墨忙上前见礼,跟着示意阿九,“快起来拜见郡主!”女伎无礼,男人们多半不会在意,但在女人面前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阿九并没有起身的意思,坐在椅上稳如泰山。 我的姐姐,文惠郡主咱们可得罪不起!元墨急了,古凝碧忙止住她:“不,不必。” 她顿了顿,像是强压下胸膛里的万丈惊涛骇浪,微微吸了口气,才开口,“我与阿九姑娘一见如故,想与阿九姑娘促膝长谈一番,不知坊主可否行个方便?” 风中暑气刚刚消散,秋意带来一丝清凉,元墨坐在房外的石阶上,内心隐隐有种困惑。 这……难道便是传说中的男女通吃? 她没给男客赶出来,倒给女客赶出来了? 二十九 没过多久,方才那位带路的老嬷嬷提着灯笼来了,身边还跟着一位穿着甚是体面的中年男子。 “这是我家长史,姓金。”老嬷嬷道,“时辰到了,长史请花魁去献艺。” 姜家是王府,长史掌管府中诸事,是正经有品秩的官员。元墨连忙站起来行礼,然后去请阿九。 房门在此时打开,古凝碧走出来,昏黄灯笼光芒映照下,元墨瞧见她脸上好像有泪痕。 “郡主安好。”金长史满面笑容问安,“我说怎么不见了郡主,原来是到这儿来了。” “我听叔叔说,这位花魁学问大得很,所以赶来先见一见,姜伯伯不会怪罪吧?”古凝碧声音里带着浅浅笑意,那点泪痕似乎是元墨看错了。 长史连声道:“哪里哪里,郡主说笑。”吩咐嬷嬷:“快快送郡主入席。” 嬷嬷提着灯笼替古凝碧引路,古凝碧微微侧了脸,似乎还想回头看一眼阿九,然而她以极大的力量克制住了,头也没回,跟着嬷嬷离开。 元墨回屋内抱起琴,同着阿九出来,悄悄问阿九:“你怎么把郡主弄哭了?” 阿九似心不在焉,顿了顿才道:“不是我。她自己哭的。” 这真是标准的阿九式答案。 两人跟着金长史绕过假山,花厅便在眼前了。 花厅内灯火辉煌,衣香鬓影,谈笑飞觞,像一个幻彩凝辉的炫丽世界。 阿九在厅外站住脚,凝望它。 整座花厅都映在阿九的眸子里,眸子显得异常明亮,像是绝世名剑出鞘,锋芒能闪瞎人眼。 这就是战意啊! 她家的美人要去战斗了! “不要怕。”元墨单手抱着琴,伸手过去握住了阿九的手,道,“咱们有真本事,没什么好紧张的。” 夏日的凉风从衣袖间穿过,轻盈得像神鸟自天而落的一片羽毛,元墨的掌心永远带着暖暖的温度,像一枚永不力竭的小小太阳。 可以驱散阴霾,可以消融冰雪。 “去吧!”元墨把琴送到阿九怀里,笑盈盈看着阿九,“我在这里等你。” 阿九接过琴,进花厅之前,深深看了她一眼,“你走吧,不必等我。” 那怎么行?美人去战斗,她怎么能临阵退缩? 元墨看着阿九的背影走入灯火最辉煌处,不知道为什么竟有一点看着战士上沙场的庄严感……可能是阿九的背脊无论何时都挺得笔直的缘故吧?总让人觉得特别庄重。 以她的身份自然进不了花厅,但花点银子换个离花厅近点儿的位置等阿九出来,却是不妨事的。 那个人收了好处,把她带到厅边上的窗子下,交代:“在这儿好好待着,千万别出声,更别乱走动,惊扰了贵人们,你和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元墨自然是满口答应,等他一走开,马上就把眼睛贴到窗缝上。 厅上歌舞方歇,古清热络地为众人引见阿九。他的地位不低,坐席却离主位有一段距离,想来中间隔着的那些都是更加尊贵的宗室皇亲。 姜其昀的座次倒是在主位旁边。 元墨听他说起过,他父亲要不是早逝,便是上一代家主了,可以算是正宗姜家嫡系。 姜其昀本人对这个身份十分满意,因为嫡得越正宗,月银及可以公帐上动用的数目便越大,他因为嫡得不能再嫡,当家的姜长任基本对他不作任何限制,在钱财上可谓是源源不尽,且又嫡而不正,不用当家作主,因此可以一味花天酒地,甚是逍遥。 大概是这些天被拘在家里闷坏了,好不容易有场宴会,姜其昀喝得满面红光,兴致高昂,见了阿九,越发兴奋,是旁边的姜长任再三以目光示意,才没有上去拉着阿九喝酒。 姜长任四五十岁年纪,生得颇为富态,一团和气,有股养尊处优久了才有的雍容气态,身在主位,八面玲珑,长袖善舞,和席上众人应酬得密不透风,还能分出一眼睛看着姜其昀不让其撒酒疯。 花厅极大,数十根两人合抱粗细的巨柱擎起这华厦,当中一块波斯国地毯,巨大而浑圆,其上一圈一圈地织满牡丹,瑰丽,华美,庄严。 阿九便坐在牡丹花中央,一几一凳,抬手,抚琴。 琴声急促,像是银瓶乍裂,又像是玉珠滚盘,让人精神一振,一扫之前歌舞配乐的靡靡之气,姜其昀率先大叫了一声:“好!”仰首又喝下一大杯。 元墨虽然不通乐理,但在乐坊久了,各色曲子都听得惯熟,怎么听怎么觉得这曲子像是《十面埋伏》,是有名的琵琶曲,阿九居然谱成了琴曲,当真是别开生面。 果然,厅上原本在谈笑说话的人们渐渐静了下来,偶尔交头接耳低语一番,想必是在夸赞阿九的琴技了得。 连姜长任都停住酒杯,目光定在阿九身上。 元墨十分满意。 她听不见人们的低语。 “怎么弹这种曲子?” “就是……” “看来今晚的姜家不太平……” 低低的议论声如蚕食桑叶,密密麻麻地在整座厅堂传遍。 “你看,原本都传闻姜家家主今年生辰会在京城庆贺,毕竟生辰后就要行冠礼了。” “当世能有资格为他加冠的人,除了古老王爷,就是陛下,眼下却没来,难道是不想行冠礼?” “不行冠礼,如何继承王爵?就算是当家主也不能名正言顺。” “那为何还不来?” “谁知道?” …… 一曲终了,琴声遏然而止,余音依然绕梁,满厅仿佛都是金戈铁马纵横来回的残影。 “好!”姜其昀大赞,用力鼓起了掌。 古清也大喜抚掌,却被夫人扯了扯衣袖。 元墨倒是在窗外激动地鼓掌,却不敢发出声音。 姜长任放下酒杯,慢慢问道:“琴乃君子之音,姑娘却用来奏杀伐之声,不知道可有什么讲究?” 阿九从容道:“君前演舞,尚有《破阵子》,就是因为杀伐之声既然能震慑宵小之辈,又能增添帝王威势。尊府是何等人家?若是献上寻常靡靡之音,倒是我不懂事了。” “看来姑娘不单琴技了得,口齿更是厉害。”姜长任笑道,“不过,既是献艺而来,为什么还戴着面纱呢?” 元墨正担心阿九又犯起犟脾气,不肯摘面纱,不由捏了一把汗。 然而这次,阿九在轻轻一顿之后,抬起手便摘下了面纱。 那张无懈可击的面容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如金刚石一般璀璨耀眼。 元墨松了一口气,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阿九,真适合这里啊。 远非常人能企及的美貌,远非常人能企及的才艺,和这远非常人能企及的华堂,多么般配。 阿九来到红馆,元墨就生出一个鲜明的感觉:屋子太小了,家具太旧了,装饰太粗糙了,得好好布置一番才行。 阿九的容貌和气度好像能令一切地方显得逼仄狭小,但在这里是例外的。 也许,是这里已经足够大,足够富丽,足够堂皇,终于配得上阿九了。 “嗒”,有人手里的酒杯落在桌案上,又从桌案上滚落到地上。 这声音将元墨唤回了魂,贴到窗缝上一看,吓一跳。 竟是姜长任。 手揽大权、惯见风浪的姜长任,在见到阿九之后,不单失手落杯,更是直接站了起来,脸上一片震惊,指着阿九:“你……你是谁?” 古清愕然:“她是今年的花魁,阿九姑娘。” 姜长任像是才反应过来,重新坐下,自嘲一笑:“阿九姑娘当真是绝色,我一介老朽都忍不住惊为天人,失态,失态了,让众位见笑了。” 大家纷纷表示英雄难过美人关,姜大人不愧是真英雄,大拍了姜长任一顿马屁,拍得引经据典,让元墨大开眼界,叹为观止。 姜长任和颜悦色问道:“阿九姑娘仙乡何处?父母是何人?家中有无兄弟姐妹?” 阿九道:“我不记得了。” 姜长任关切道:“怎么?” 阿九道:“我遭逢一场祸事,把过去之事忘得干干净净,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那当真是可惜了。”姜长任十分惋惜,褪下拇指上一粒翡翠扳指,递于身边的金长史。 金长史立即捧了,送到阿九面前:“大人赏姑娘的。” 阿九顿了顿,才接过,又顿了顿,方道:“谢大人。” 唉,谢赏谢得这么磕磕绊绊的,哪像是侍奉人的? 回去果然还是要好好教导一番呐,要不要花点钱请个大官人家出来的老嬷嬷? 又转念一想,罢了,如果真的阿九真的是姜家家主的女伎,离开红馆只是早晚的事。 可要不是呢?总得教导一番…… 元墨皱起脸来,左右为难。 金长史引着阿九退出来,走的却是侧门,元墨绕过花厅才跟上,只见金长史把阿九领到花园的凉亭里,跟着便退下了。 凉亭离花厅不远,透过花厅的窗子便看得到亭中情形。亭子原本也是园中景致之一,飞翘起八道檐角,每一道都挂着灯笼。 灯笼十分精致,底下垂着长长的流苏,随风飘荡,很是美丽。元墨不由驻足,心想明年评花榜可以改用这一款灯笼,一定会好看许多。 “你怎么还没走?” 阿九站在亭子里,听到脚步声回身,微有愕然。 “你在这里,我怎么能走?”元墨笑着答,目光落在亭内的石桌上,然后,顿住。 桌上有只托盘,托盘上垫着锦袱,上面各色玩意儿堆得琳琅满目,灯笼的光芒照在上面,每一样东西都闪耀着动人的宝光。 全是席上贵客们的打赏。 “这这这这这么多!”元墨眸子变成了金色,手脚根本不听使唤,自动走过去,拿起一块玉佩。 啊!最最上等的羊脂玉,润滑得好像婴儿的肌肤! “快走!”阿九声音里全是不耐,眸子里也透着一股子寒意。 元墨多识趣的人,立马明白了,连忙放下玉佩:“误会,误会,其实你用不着赶我走,我不会分你的东西。女伎的打赏坊主可不好拿,传出去我还要不要做人?这可是规矩。不过那长史为什么把你带这里来?” 按说献艺完毕,此间事就算已了,断没有把花魁留下来的道理。难道是阿九生得太好,以至于让姜长任起了色心,不顾规矩,不择手段? 就在这时,金长史去而复返,端着一只托盘过来,。 “哎哟您老辛苦了!”元墨赶紧迎上去,只见托盘里放着一只盅燕窝,满脸堆笑,“多谢您老看顾我家阿九!您老人贵事忙,还亲自给我家阿九送点心,小人们真是当不起,小人拿过去就好。” 却接了个空,金长史避开她的手,道:“这是我家老爷的吩咐,本就是份内之事,不劳动坊主了。” “真是多谢姜大人!”元墨笑着道,“阿九,吃了燕窝,一定要吃得向厅上行了礼再走。姜大人忙,咱们不能辞行,这个礼是不能少的。”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白,阿九不会留宿。 金长史却像是没听见,端着托盘径走向阿九,半弯着腰,恭敬谦卑,满是讨好之意:“阿九姑娘,我家老爷说姑娘献艺辛苦了,这盅燕窝,给姑娘润喉……” 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姜府的长史,正儿八经的府官,连府尹都不放在眼里,而今居然对阿九如此低声下气?看来姜长任当真是要留下阿九了! 元墨心里发急,正要找个借口拉起阿九,阿九却挡住她的手,眉头微眉,一使眼色,意思似乎仍是要她走。 这……丢开坊主自攀高枝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但,阿九竟然要干这种事吗?! 元墨震惊了。 就在这当口,一直点头哈腰的金长史忽然挺直了腰杆,从托盘下翻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猛地向阿九刺去。 三十 他离阿九如此之近,骤然发难,就算是武功高手也不一定避得过,更何况阿九不懂武功?只是吓得抬了抬手,眼看就要丧命在利刃之下。 这一下变化太快,元墨根本来不及思索,只觉得脑子里嗡然一声响,四指并成手刃,切向金长史的脉门,大喊一声:“撒手!” 小时候找师兄打架,师兄就是用这一招来对付她。 脉门是人体经络运气的闸门,手并如刀,一划拉过去,气脉受阻,手指即刻不听使唤,什么也握不住。 但元墨忘了自己并不是叶守川,情急之下一划拉过去,划中的不是脉门,而是手肘。 还没等元墨反应过来,金长史已经一曲肘,匕首在元墨面前划过,元墨只觉得臂上一阵剧痛,飞起一脚,直踹向金长史的肚子。 不愧是她最爱的一招,又是生死之际,用尽了全力。 这一脚踹得结结实实,金长史的身子倒飞出去,直撞上亭柱。 元墨手臂被拉了一道口子,也无暇查看伤口,一个箭步上去就扭住了金长史的胳膊:“你有病啊!为什么要杀我家阿九?!” 明明主人都好端端留客,你一个听差的下这个狠手干什么?! 只要差一点点她的阿九就香消玉殒了! 元墨肺都快气炸了。 金长史垂着脑袋不说话,元墨向阿九道:“快去花厅,找那个姜四爷告状!花厅那么多贵人,一定可以为我们做主!” 阿九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怎地,脸色竟未变过,依然是那个左手微抬的姿势,“不必了。” “怎么能不必?说不定还另有赏赐压惊什么的呢!”元墨说着,加重了手上的力道,掐着金长史的咽喉逼令金长史抬起头,“你——” 金长史的脖颈软绵绵的,如同一截刚去了毛的鸭脖,抬起面庞满是鲜血,像是被谁剥去了脸皮,露出鲜红的血肉。 “啊!” 元墨猝不及防,失声松手。 金长史软软地倒了下去。 元墨腿脚发软,连退好几步,抓住阿九才站住脚,一回头,只见阿九看着她。 坊主可是女伎的主心骨,她要倒下了,阿九怎么办? “没、没事……至、至少他杀不了你了……”元墨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抖得没那么厉害,“我们、我们还是去找姜四爷……” “不用去了。”阿九的声音倒是比她冷静的多,朝花厅向抬了抬下巴。 元墨抬头望去,呆住。 花厅里的贵人们不知何时已经出来了,陆陆续续从厅内来到阶前,正朝这边指指点点。姜长任站在当中,气得面皮紫涨,瞪着亭中,大喝一声:“大胆刁民,竟敢在我姜家行凶!” “不是!”元墨急了,一指金长史,“是他先动的手!” 姜长任大怒,高声:“来人!” 步履之声连响,屋檐下、大树后、花丛中、走廊里,甚至屋顶上,一时不知冒出多少姜家府兵,皆是腰佩横刀,手挽长弓,箭尖全部对准了小小凉亭。 牛筋被拉伸时特有一种滋滋轻响,密集而隐晦,像是无数毒蛇一起吐信。 这凉亭六面俱空,无遮无蔽,元墨头皮都快炸了。 “误会!误会!”姜其昀在姜长任身边,也吓懵了,“四伯先别急,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 “金长史就死在亭中,亭中难道还有他人吗?!”姜长任怒道,“朝迁命官,姜家长史,竟然也敢杀害!如此凶徒,岂能放过?!” 弓弦声更紧了。 “别!”姜其昀见劝不住,抬脚就要往亭边冲。 “拦住他!” 两名府兵依言,一左一右将姜其昀擒住。 姜其昀身量不低,但姜家府兵一个个都是千挑万选,虎背熊腰,口里说一声“十七少爷得罪”,手里拎小鸡似的把姜其昀拎开了。 姜其昀不停挣扎:“四伯,元兄是我朋友,你给我一点面子,留他一条命,是非黑白问一问就知道了,好歹听人家说句话啊……”声音渐远,被拖走了。 “诸位,失礼了,本来是想请诸位出来赏灯,没想到竟让诸位瞧见这样的恶事。”姜长任向左右道,“方才的事,诸位都瞧得清清楚楚,这金长史跟随我许久,在府中兢兢业业,从未出过错处。莫说是我姜家的一个人,便是我姜家的一条狗,被人杀死在跟前,我也不能不给他一个公道。” 众人都点头称是。青楼的坊主与女伎,在贵人眼中不过玩意儿似的东西,甚至算不得人命。 只有古世子颤声道:“方才我等出来时,瞧得清楚明白,动手的是那坊主,那位美人着实是无辜……” 姜长任断然道:“就算没有动手,也是同谋,杀我姜家的人,便是跟我姜家过不去。既跟我姜家过不去,难道还能活着走出这道门?!” 元墨万万没想到,费尽心思得来的花魁献艺,竟献出这么个结果,一时之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是梦吧是梦吧,是噩梦吧?! 四下里围成天罗地网,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急切间左右四顾,找不到任何藏身之处,亭内空空,只有石桌石凳…… 等等。 她一把拽过阿九,“快,趴下!” 阿九试图挣开她的手。 “趴下!”元墨急急按下阿九,然后两手扶住石桌的边缘,咬紧牙关,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一掀。 石桌沉重,这一掀,元墨的脸瞬间胀得通红,受伤的左臂剧痛彻骨,血如泉涌。 石桌翻倒,与柱子形成一个小小的空间,刚够阿九藏身,能挡住左右及后方的箭矢,但前方空空,只要姜长任一声令下,两人依旧会被射成两只刺猬。 元墨喘息,臂上血流如注,疼到一定程度,脑子像是已经麻木,她笑了笑:“对不住了,是我带你评花榜的。现在倒了血霉,但好歹也可以帮你多撑一阵,希望能等到平公公回来……阿九,我想我没猜错,你真是姜家家主的人,平公公会救你的。” “你松手!”阿九急道,“这都什么时候了!” 元墨抓着阿九的肩,脸色从来没有这么正经过:“我猜姜四爷想除掉你,你一死,他们就找不到家主了,姜老四自然就可以继续管着姜家。待会儿若是等不到平公公,咱们就只好一起去找阎王爷告状,若是等得到,我拜托你千万记得在你家家主面前美言几句,帮忙照看一下红馆,可好?” 阿九直直地看着元墨,元墨的每一次小心计小聪明在阿九的眼里都像是小孩子的把戏,可这一回阿九是真心看不懂元墨想干什么:“这时候还废什么话?!给我让开!” 阿九高,平日里她都得用仰望的,现在被她按在桌内,她难得地居高临下,在这要命的生死关头,竟意外地有个念头——这样看,她家阿九的睫毛可真长啊。 元墨情不自禁,在阿九脸上摸了一把,低声:“生得这样好看,你们家主一定很疼爱你吧?” 在家主面前应该很说得上话吧? 那么,红馆里那群懒婆娘,即便没有她,也可以活得很好吧? 元墨站起来,转过身,面向箭矢,张开双臂。 阿九的眼睛倏然睁大,瞳孔收缩。 元墨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唯一的缺口。 花灯在风中摇曳,天地间的光芒缭乱,投在元墨的身上。 元墨的头发高高束起,风吹来,发尾飘荡,背影挺直如初春幼树,张开的双臂仿佛要生出羽翼,飞离人间。 忽地,她回头。 “对了,记得告诉我师兄,让他把师父找回来,宰了那姜老狗,替我报仇!” “动手!” 姜长任一声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