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向铃兰开枪》 │00│预言 月光于云中隐去,只剩手中的一盏提灯照亮前路。 前往高塔的路铺满细碎的石子,靴底踏上碎石窣窣作响,在静謐的夜里格外清晰。 火苗攀附于灯芯,微光映照,铃兰缓步前行,爬上高塔。 推开老旧木门,吱呀声让屋内的老人回望,欲知来者。 与铃兰对上视线的剎那,老人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低下头倾身行礼,「教皇。」 「先知不必多礼。」随意拉开身旁的木椅落座,铃兰漫不经心地翻阅着桌上的图纸,「我来这的目的,你早料到了,对吧?」 先知没有应声,递给铃兰一张羊皮纸捲轴。铃兰摊开捲轴,上头一片空白,只见先知将一瓶墨色药水倒在上头,纸面没有染上墨色,而是微微泛着光,片刻后才浮显三个图案——火焰、子弹、镜子。 「这是帝国的未来?」手指轻抚过羊皮纸,铃兰浅笑,他抬眸看向先知,用直觉否定了答案,「不……这是有关我的未来。」 先知微微頷首,「我无法预测帝国的未来,只能看见您的劫数。」 铃兰双眉紧蹙,琢磨三个图案的意义。 先知见他不语,再度补述:「三个图案,分别对应着肉体、灵魂与存在。」 预言只能点到为止,铃兰没有多想,捲起捲轴,谢过先知。 待铃兰离开后,先知将一张图纸铺平于书案上,低语喃喃,图纸上的阵法泛着青光,随即空无一物的纸面浮出三幅图画。 第一张图,是头戴金冠者落坐于皇位。 第二张图,是两把长枪刺穿皇冠。 第三张图,是火烧铃兰花。 思绪回到十年前,先知想起那稚嫩的少年教皇,在国丧后成为安森帝国的帝王。 神权帝国中,教皇的每一句话皆为神諭,跪拜于皇位之下的子民无一不虔诚,而铃兰也是平等地爱着世人。 只是,天命既已注定,即使是先知,也无法扭转结局。 铃兰也是明白,未来有多万劫不復,也只有前行这一项选择,所以他收下图纸,接受预言。 劫数,亦是生命的一部份。 │01│血泪 燕鸟轻啼,吱吱喳喳唤醒沉寂的春意,天空布满乌云,一道闪电划破天际,雷声震耳欲聋,落不尽的细雨在泥地坑洞上蓄成小池。 偌大的书房中,只剩堆积如山的文件陪伴铃兰,他埋首于书案间,细读着骑士团团长的奏请。 因邻近祭典,半年前圣会的大主教提议编修圣典,为此投入极高的人力与钱财,将所有破旧零散的典籍统一。 身为骑士团团长,柏克为此不满许久,边域战事紧张,可铃兰只愿守而不愿攻,反而将心力放在祭典之上。他们尽心守护帝国,而位高的神官们,却安逸待在城中,只需操办祭典便可以收穫民心。 为稳定军心,排解骑士们的躁动不安,柏克写了十多封奏请书,要求攻打邻近帝国。 骑士们需要透过战役才有机会封爵,一味守于边土,何年何月才能过上好日子? 奏请书写得真诚,铃兰明白柏克的难处,况且周边邻国虎视眈眈,确实有引燃战火的可能。但,一场战役要耗损多少生命与钱财?即便国力鼎盛,也难逃百姓受苦的结局。 百年前的建国战役,一打就是数十年,用多少人的血,才堆砌出帝国的一砖一瓦? 一封封的奏请书,是柏克领兵的野心,也是骑士团与圣会的较劲,铃兰知晓这份平静不会持续太久,不同势力的野心终将分食帝国。 思索许久,铃兰提笔在信纸上书写,他再一次回绝柏克的请求。 窗外的雨停了,嫩叶承受不住雨珠,叶面被压得低垂,雨珠落下滴入小水洼,盪起涟漪。 铃兰换上常服,离开了书房。 他在庭院漫步,带着湿气的青草香扑鼻而来,树梢滴落的雨水沾湿了他肩膀的衣料,抬头看向天空,太阳悄然映照大地,带走雨的湿冷,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像替他盖上一条毛毯,暖烘烘的。 心绪繁乱时,他喜欢穿梭于此,暂时逃离。圣皇宫太大了,侍卫与僕从不敢与之交谈,他总感自己被孤寂缠身,没有倾诉的人。 居于皇位,责任与使命是无法摆脱的压力,他揹负一个帝国的盛衰,每一个决策都影响着数百万子民。 他不能不谨慎。 回宫后,铃兰本想继续处理大臣们的请愿书,驀地一阵风穿过走廊,许是僕从在打扫时漏关了一扇窗,数十隻白鸽随风振翅,与他擦肩,急速飞往神坛的方向。 这样的异状鲜少发生,直觉下铃兰暗道不妙,他趋步赶往神坛,只见白鸽聚于奉献台上,他们垂首不鸣,像被抽去生命与灵魂,只剩下躯壳。 铃兰抬头,望见了圣像流着血泪,一股恶寒攀上心头,后背一片冷汗,无法控制躁动的心跳声,在静謐的神坛中回响。 血泪不绝,缓缓滑落,在洁白的石膏像留下了一道血痕,像是一刀劈斩神祇。 神祇的血泪,象徵灾厄降临,恐惧、不安瞬间充斥铃兰的心,一点一点蚕食他的心志。 这是神想说什么?抑或是妖魔在捉弄人? 铃兰心中所想,只有帝国与子民。 他强装镇定,绕过祭祀台,神像之下,是一面立镜。他伸手揭开覆于镜上的红布,立镜映照着他的身影。 他的手指抚过镜面,霎时一抹黑影从身后闪过,铃兰迅速转头,却是空无一物。 闭上眼,手指轻触镜子上面的月牙雕花,下滑于镜面描绘阵法,那是一道神咒,在古语之中的寓意是「不久的将来」。 过往,他曾数次尝试,与先知所言相同,始终阅览不了帝国的未来。 如今圣像的异状点醒他——他的结局,就是帝国的未来。 再次睁眼,镜中只剩烈火,而他的脚边却落了一株盛开的铃兰。 他将被焰火灼烧,如同先知的预言,那是他的第一次劫难。 书案上堆满了羊皮纸,铃兰翻阅典籍,却怎么也查找不到神镜预言的意涵。 望见烈火,第一直觉便是与异教连结,他将典籍教义、行刑名单以及缉捕奏请书放在一块,想找出前后因果,却仍旧毫无头绪。 他没有时间了,已知帝国可能面临灾厄,他又怎能坐视不管?若是他一人受苦也罢,那无辜百姓该如何是好? 一颗心悬着,他焦急得几乎要把藏书阁翻遍,无意间一本旧书因年代久远,固定纸张的细绳松脱,内页散落一地,而铃兰避闪不及,踩在了其中一张纸上。 懊恼地挪开脚,捡起那张纸,本想拍落上头的尘土,却被那张纸上写的话所吸引—— 「镜中人是你;镜中人不是你。镜中人是原罪;镜中人是救赎。镜中人会恨你;镜中人会爱你。」 镜中人? 铃兰无奈一笑,镜中人不就是自己吗? 随意捡起这些纸张,他反覆咀嚼这段文字,不解藏书阁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书籍,他没有多纠结于此,只是将纸随意叠在角落,不再留心。 一晚上没有收穫,铃兰长叹一口气,草草整理凌乱的书案,随即回了寝殿休息。 午夜,藏书阁的门被悄悄开啟。微风吹开窗帘,月色如水映入布满黑暗的房间,将来人的影子无限拉长。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轻手轻脚关上门,一步步走向书案。拿起其中一张羊皮纸,短暂端详,嘴角勾起一抹浅笑,似乎对上头的纹样特别感兴趣。 他知道,铃兰一次次从先知那得到各式预言,这些羊皮纸都是证据。 一个人背负帝国的未来,一瞬的迷惘都足以让自身无法负荷这份重责,他比谁都需要信仰,藉助神的力量去稳固自己的地位,去预测未来该走哪一条路,期许子民能无忧。 只是,他生错时代,也没有足够的威严服眾,帝国之于他是一盘死棋,挪动哪颗棋子,都是死路一条。 他永远懊悔着自己的无能,拚尽全力却依然无力改变一切。 男人拿起桌上的鹅毛笔,沾了墨水,随意在羊皮纸上写下一句话。 「我们很快就会见面。」 他的字跡飘逸无拘,如他的性格那般,肆意地闯入,再随兴离开。 男人早已不知去向。 天空又再次下起雨,悬掛于天际的一轮满月特别明亮,照得雨珠闪闪发亮,像是一颗颗透明的玻璃珠,这些雨珠就像是镜子一般,在月光的映射下,折射出不同的光景。 今晚注定是无眠之夜。 │02│反叛 祭典顺利落幕后,铃兰将心思放在民生建设上,安排修筑桥樑与道路,建造公用图书馆,以及筹备慈善机构,募资救助穷困者……即使有心,隻身一人难免分身乏术。 白驹过隙,转眼入夏,所有工程都已开始动工。 铃兰至工地察看时,正值午餐时间,工人们只吃一些麵包与扁豆果腹。 环顾四周,这些工人都是出身贫困,其中不乏正值发育时期的少年。 工程不会在短时间内结束,这些平民若长期忍受飢饿、营养不良,大抵也受不住体力活。 「伊登,在这搭个小厨房吧。」铃兰向身旁的侍从官下令,「让厨子煮些鱼、肉,别苛待这些工人和孩子。」 伊登欲言又止,铃兰见她有话想说,便再道:「你担心财务?我会说服官员们,再不济,用我的钱也行。」 继位这些年,铃兰也收过不少外交礼物,黄金器皿、珠宝、稀有皮毛……全收进仓库里,未曾使用过。他的日子过得简单,对奢华的生活并不嚮往,现在想来,堆在仓库里的那些礼物价值连城,换些钱财更实际些。 午后离开工地,铃兰与大臣们在教会议事一下午。 回宫时夜幕已落,他抬头望向无边天际,无云遮挡,漫天繁星闪烁着微光,照亮前路。 对时间的流逝浑然不觉,回神过来已经入夏,五月铃兰盛开,香气扑鼻而来,纯净清新,带点淡淡的青草香气。 呱呱坠地时,「铃兰」一名就伴随着他,至今已过二十馀年。年幼的他,曾问父皇为何赐予他这个名字,长大后才知那是给予他的祝福与厚望—— 望他纯粹、望他带来幸福,也望他善良之下仍藏有自保的锋芒。 他转头看向铃兰盆栽,这些花儿长的小巧白净,柔和的外表下全是毒。 就寝时,蝉鸣声络绎不绝,响得吓人。仔细一听,这蝉鸣还有些节奏感,令人想起圣者吟唱圣典的情境,短暂且诡譎。 铃兰依旧辗转难眠,躺在柔软的床铺上,不断翻来覆去,却毫无睡意。脑中一片混乱,他抱着头,回想今日发生的种种。 一阵男子的惨叫声打乱了他的思绪,划破了寧静的夜幕。 铃兰从床上坐起,正想起身查看,却不料被侍卫挡在房中。 「教皇,请您待在房里,不要出来!」 侍卫的声音急躁不安,仅是一门之隔的距离,处境却截然不同。眼前倒了三、四具尸体,鲜血在光滑的地板上流淌,他握剑的手还在颤抖,左臂上的伤口近乎见骨,出血不断,他感觉自己的体温迅速流逝,或许很快的他就会和那些尸体一样,再也动弹不了。 此刻支撑他的,仅是对教皇的忠诚。 利刃互触,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引起铃兰胆寒,门外微弱地血腥味,让他清楚明白了自身处境。 反叛之人顽劣,却未曾有人想过,这些反叛者会如此明目张胆出现在宫殿中。 这场战役持续到了黎明时分,圣皇宫所有侍卫为保护教皇而亡。寝殿的门遭人踹开,铃兰手握一把匕首,似乎是要用来自保,他握得用力,匕首雕花刀柄在他的手掌压出红痕,但在反叛者眼中,他只是任人宰割的猎物罢了。 反叛者首领戴着面罩,一步步朝铃兰靠近,最终在距离他半步前停下,揭开面罩。 一睹来者真容,铃兰愣神许久,无法置信。 「柏克?」 多年过去,怕是连当初自己发过的誓都忘了。那时铃兰方即位,穿着宽大的礼袍,替柏克受封。仪式上,架于他右肩的那把剑,此时系在他的腰际,他成为骑士时向铃兰立誓,一辈子效忠帝国、追随铃兰。 到头来,那些誓词还是成了虚言妄念。 「为什么要这么做?」 柏克闻言,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铃兰的质问更像是明知故问,他怎会不清楚呢? 他是一隻飞鹰,是为了帝国而生的狩猎者,而如今却成了笼中雀,保家卫国的骑士团只是装饰,祭典时绕城一圈假装威风,不过是供人赏玩罢了,岂不可笑? 他恨啊,他怎能不恨?当初效忠、追随帝国,心怀抱负,可如今一步步走到这番田地,他怎能不恨铃兰不重视他的才能? 「铃兰,是你先背叛我们,当初受封大典上,你代表帝国,说会重用我们,而如今我们之中谁出息了?反倒是那些神官,受人爱戴,好处都让那群老顽固占尽了。」柏克走向书案,从中抓起一把羊皮纸,「你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久了吗?这些就是证据,是你的罪。」 铃兰没有回应,他死盯着柏克手中的羊皮纸,牙关紧咬,知他想做什么,也料想到自己早已失去退路。 「抓住他。」给铃兰判了刑,柏克眼睁睁看着骑士将铃兰按倒在地,嘴角勾起一抹笑,对这样的结果特别满意,「你找过艾登先知不少回啊,是想知道自己的命运?」 铃兰扭动身躯挣扎,却是徒劳无功,他抬眼看向蹲在自己面前的柏克,眼底只有一丝怜悯与冷意,这样的眼神却像一根陷入肉里拔不出的刺,狠狠扎疼柏克的心。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是我赢了,你凭什么可怜我!」柏克歇斯底里地咆哮着,愤怒到了极致反笑,他抬手搧了铃兰一巴掌,在他的脸颊上留下清晰红印,「我才是主宰一切的人,从明天开始,我领导地革命军会带领帝国走向更辉煌的时代。而你,就去死吧。」 将手里的羊皮纸扔到铃兰脸上,柏克阴沉的低笑回盪在安静的寝宫中。 「教皇铃兰,私会驱逐者艾登,以恶魔之语作神旨,迷惑民心,故凭圣典第七条,判火刑藉以赎罪,警示安森帝国的眾生。」 骑士团的成员愣了半晌,面面相覷,许久未应。先不提私自处死现任教皇该当何罪,这样的罪名,人们又怎能接受? 柏克看出了眾人的迟疑,他垂眸睥睨铃兰,说出口的话无比残忍,「教会的人最看不起军权,可偏偏军权才是命脉,谁不服这罪名,就同铃兰一块受火刑,我倒想看看,在这样的情况下,有谁还能保住高高在上的教皇。」 │03│受刑 铃兰被扣押至大牢后,教会随即被革命军掌控,神官们为保性命各自逃亡,盛夏未尽,肃杀之气却笼罩了整个帝国。 五月三十日,是铃兰的行刑日,同时也是安森帝国的建国纪念日。 铃兰被押上囚车,囚车绕着主城走一圈示眾。 老人们跪伏在地,祈求革命军手下留情;青年们泪流不止,彷彿看见了帝国的末日;神官家眷们寧死不屈,逕自悬樑殉国。 被粗麻绳綑绑于火刑台上,铃兰站在乾燥的木板,听着柏克宣告他的罪刑。 「铃兰,身为教皇,却与驱逐者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这罪你认不认?」 铃兰笑了。 驱逐者?艾登从来就不是驱逐者,不过是个受诅咒的人罢了。 拥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却被教会利用,是铃兰成全他,给了他一个罪名,让他远离是非纷扰,馀生囚于高塔之中,做一个他想成为的平凡人。 「我不认。」铃兰抬起头,不卑不亢地表明自己的心:「我的罪过,只有神能定夺。当初驱逐艾登,是为还他自由,再次让他预知未来,是因我知道帝国有难,却不曾想这劫数怎么也躲不过。」 一阵风拂过,捎来了一隻燕鸟,他衔了一支铃兰花,悄声无息地放于铃兰的脚边。 他知道,这是来自主神的宽恕。 「教皇无罪——」 人群中,一阵高亢的喊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坚定地反抗着这场暴行。忠诚是一次的宣战,火刑台下的老人、妇人、小孩们也用着自己的声音,去对抗革命军的侵略。 短暂错愕过后,这份坚不可摧的忠诚点燃了柏克的怒火,明明现在握有生杀大权的人是他,为什么这些人们不愿臣服于他,依然簇拥着铃兰? 亲眼看着那些人准备爬上火刑台,企图解放被判刑的铃兰,柏克再次想起自己从来不被帝国重用,他的付出被人民视而不见,他们的眼中只会有立于巔峰处的铃兰。 他似神,却不是神。 既然不愿臣服,那就祭出生命吧。 柏克随手拿过身旁侍卫的长枪,瞄准其中一位爬上火刑台的青年,用力一掷。 枪尖贯穿了青年的心脏,顿时血流如注,溅洒四周。身旁的人,方与死神擦身而过,染了一身腥红,他们先是一愣,随后放声大叫,逃窜如被捅了窝的螻蚁,四处寻找安全地。 「凡是想救下铃兰者,都是帝国的叛徒,格杀勿论!」 铃兰眼睁睁地看着手无寸铁的平民们被革命军击杀,那些用来保卫帝国的兵力,此刻却成为柏克夺权的基石。 他用力挣扎,企图挣脱身上的麻绳,挣脱宿命,可此时柏克却点燃了他脚下的乾木柴,剧烈的火向上燃烧,即将吞噬他。 绝望、不甘,以及辜负神赋予的使命,这些痛苦才是铃兰的罪过。 火舌包裹他,将他淹没。他深知事已成定局,自己无力挣扎,也逃不出困境。 那些反抗的铃兰花,已被火焰燃烧殆尽。在烈火中,铃兰微微抬眸,他望向不远处,那人一身黑袍,戴着面罩,只有一双漆黑如黑曜石的眼睛,紧紧盯着他。 铃兰暗忖,那或许是死神吧。 驀地间,于焰火中生出一道刺眼的光芒,吞没了铃兰,那道光温暖不灼人,像是婴孩的摇床一样,让铃兰充满安全感。 在那道光中,他看见了无数个镜子,映照着无数个他。 他卸下金冠、脱去华服,只是一个平凡人时,他无惧无憾,拥抱属于他的死亡。 一朵铃兰在初夏绽放,也在初夏凋零…… 凋零在他最美的时刻。 浑身剧烈疼痛,铃兰艰难地睁开眼,他趴卧在地,企图以双臂撑起身体,胳膊却无法止住颤抖。 这里是哪里? 四周一片漆黑,他被困于两面墙中,逼仄的环境让他感到拘束。 好不容易起身,他单手撑着墙面,利用短暂的喘息时刻釐清现状。 这是天堂?或是地狱? 他想,他应该是死了。偏偏眼前的景象推翻了他的想法,他似乎逃过了一劫。 他站稳脚步,想着自己应该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找个庇护所,再慢慢摸索如何生存。 事已至此,走一步算一步吧。 正准备离开暗巷,脖子上一凉,铃兰顿住了。刀刃紧贴他的皮肤,压出一条小沟渠,鲜血缓缓流下,再深一寸,就是割穿他的血管,夺去他的性命。 「别动。」低沉沙哑的声音于身后响起,铃兰不寒而慄,后背瞬间沁出一片冷汗,寒毛竖立。 那把刀越压越紧,如主人的心思,不许铃兰做出任何反抗。 身体本能的恐惧,心却无比勇敢。铃兰心想,自己早已是死过一次的人,又怎会害怕再次丧命呢? 他的生与死,他的宿命,他的未来,都是由神赐予。如若此刻,主神不再庇佑他,他也心甘情愿奉上这条命。 铃兰伸手抓住对方的手腕,趁他错愕时压下他的手,迅速转身—— 风吹散了云层,月光皎皎无声洒落,映入他眼中的那张脸,只带来了错愕与不安。 眼睛、鼻子、嘴巴,无一处不同。他俩面面相覷,像在照镜子一般。 「你是谁?」他们倒是默契十足,质疑对方的话也如出一辙。 沉默半晌,铃兰率先说明来歷:「我是铃兰,安森帝国的教皇。」 「安森帝国?」男人轻蔑一笑,视线由上到下将铃兰打量一回,无奈耸肩,「我该不会是遇上了疯子?我可没听说有哪个国家叫做安森。」 「信不信由你。」铃兰不在乎男人的评价,只关心自己身处何处,「这里是哪里?」 「雾城。」男人抬首看向天空,又逢满月时,大抵又是不平静的夜,「奉劝你,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吧。」 铃兰闻言,不禁蹙眉,对于陌生的忠告不愿全盘接收,他反问:「为什么?」 男人瞥了他一眼,本不想解释,但那张和自己极其相似的面貌,让人无法袖手旁观。 「今晚,是杀手们行动的日子。」这是第一次,他耐心地向一个人解释:「虽然你精神不太正常,但既然以教皇自居,肯定也是政府的人吧?如果还想保住性命,就别在大街上间逛了。」 精神不太正常? 铃兰本想反驳,但话还没说完,他的嘴便被紧紧摀住。 男人将他抵在墙上,神情严肃,确认周遭环境安全后,才松了一口气。 依然提高戒备,男人凑近端详他的面貌许久,找不出一丝偽装的破绽,才相信铃兰与自己是真的有着相同的样貌。 他压低音量,凑至铃兰耳边低语道:「安静点,这四周都有埋伏,你是真想死是不……唔!」 收回手,男人的掌边多了一道牙印,咬得不浅。 │04│遇袭 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稍微心软而释出好意,都有可能被反咬一口,他怎会不懂呢? 再多的劝告也是徒劳,男人冷漠地看着铃兰,「既然你不听劝,那就自生自灭吧,毕竟我也不想和政府的人有所牵连。」 丢下一句话,男人跃上矮墙,他的黑色风衣因风吹撩起,遮蔽了铃兰头上的那一轮圆月。 暗巷变得更加漆黑,不过剎那,男人早已不知去向。 一个人身处陌生的国度,铃兰是无措的,但眼下也只能靠自己。 走出暗巷,大街上的商家都已关了门,城市一片冷清,毫无生气。 他寻找着能借宿一晚的地方,逛了一圈徒劳而返,想来今晚大抵只能露宿街头了。 夜晚太寂静,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铃兰竖起耳朵,他听着朝自己靠近的脚步声,心中警铃大响,来者是善是恶?等待他的只有未知。 「托玛斯?」 暗处走来一名染着绿发的女子,她的脸上打了不少洞,戴着新潮的钉子,嘴里叼了一根菸,特别松弛。 铃兰定睛一看,女人长得很美,并非过分阴柔,一张雌雄莫辨的脸蛋因装饰突出个性,她穿着一件黑色背心,飞行外套被随意系在腰间,但她走至距离铃兰三步时,却停下了脚步。 「你不是托玛斯。」她篤定地说道,即使眼前人与托玛斯长了一模一样的脸,气质却大相逕庭。 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俐落上膛,把枪口对准了铃兰的胸口。 铃兰不清楚女人手中拿的是什么,但直觉告诉他该逃,他下意识闪躲,依然无法完全闪过,子弹擦过他的手臂,划开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鲜血猛然往外流,不过几秒鐘的时间,衣袖几乎沾满了鲜血。 铃兰吃痛地倒抽一口气,他跌坐在地,仰望着女人。此刻,女人的影子完全笼罩他,那双蓝眸紧紧锁定铃兰,他是猎食者看上的猎物,一口咬住就不会松脱。 眼下躲过子弹是幸运,但若不想办法逃,迟早会死于女人的枪口之下。 「嘖,倒是挺会躲。」 手枪再度上膛,女人把枪抵在铃兰的脑门上。 铃兰没有过多挣扎,这么近的距离,只要女人扣下板机,他必死无疑。 「莉莉安,放下你的枪。」 熟悉的男声让两人一愣,莉莉安收回手,回过头发现托玛斯正朝自己走来。 见铃兰狼狈地摀住自己不断冒出鲜血的胳膊,托玛斯的心中一股无名火燃起,他怒于铃兰的倔强,非得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吃了苦头才知错。 「你有十条命都不够活。」 莉莉安来回打量托玛斯和铃兰的脸,她仍对现况一头雾水,不解为何他们如此相似。 她伸手扯了扯铃兰的脸颊,确认对方的脸皮并非偽装,更加困惑了。 「这是我的哥哥。」托玛斯自己也没能解开铃兰身上的谜团,但为了保住他,只好撒个谎掩饰,「这两天我去精神病院把他领了出来,他神智不清还奇装异服,没办法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你说谁是精神病……」铃兰拍开莉莉安的手,企图反驳,却再看见托玛斯锐利如鹰的眼眸时,噤声不语。 那双眼睛中藏着托玛斯无法开口的情绪,有杀意、警告,还有一丝急躁。 托玛斯上前,抓住铃兰的后领将他拎起。 「现在,跟我走。」 那是不容拒绝的命令,除了父皇,从未有人用这样的语气跟铃兰说话,但此刻他放下身段,乖乖地跟在托玛斯身后。他想,托玛斯是他在这个世界中唯一的保命符,多亏这张皮囊,让他短暂获得了庇护。 托玛斯的庇护所是一间平房,建于雾城郊区。 推门进入,铃兰环顾四周,屋子十分整洁,只是装潢简陋些,但此处之于托玛斯不过是休憩之地,他鲜少回这里,只有在一段长期任务结束后,与组织申请休假,才会在这处庇护所多留几天。 托玛斯安排铃兰住在客卧,客卧里只有床、书桌与衣柜,还有一扇小窗户。 「把你这套衣服脱了。」 铃兰低下头,看了一眼身上的常服,一袭白衣虽不算张扬,但衣领、设计太过浮夸,加上胸前别上的帝国国徽,难免引人注目。 更何况,现在还染上了血。 托玛斯从床头柜翻出了医药盒,他看着那道不该出现在铃兰胳膊上的口子,愤怒与担忧的心情顿时填满胸口,他小心翼翼为铃兰上药、包扎,还准备了乾净的衣物供他更换。 他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对一个刚认识不久的陌生人上心,但看着铃兰的脸,就好像看见过往无助的自己,歷经风霜后,磨去了喜怒哀乐,对万事万物淡漠。 这样的铃兰、这样的自己,让他感到无力。 铃兰接过托玛斯递来的白衬衫与西装裤,俐落换上后,随意用别针固定突出的布料。更衣后,他走出客卧,他听见厨房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凑近一看,是托玛斯准备料理晚餐。 流理台上放着简单的食材,麵包、番茄和起司,只需在煎个肉排,就能製成三明治果腹。 托玛斯对食物不讲究,只要能吃饱就够了,可铃兰在皇室待久了,一餐至少十道佳餚,分量不多但菜色丰富,简陋的三明治只能称上点心。 感受到铃兰的视线,托玛斯可不愿迁就他,端着做好的三明治上桌,淡淡瞥了他一眼,「在我这可没什么好待遇,你爱吃就吃,不爱吃就饿肚子。」 铃兰没有回应,只是拉开眼前的木椅落座。 「看来你是个聪明人。」 托玛斯拿起三明治,在外奔波一天早已飢肠轆轆,三两口解决一个,一共吃了三个才满足。 反观铃兰,他依然优雅,细嚼慢嚥品嚐着三明治。 「看来,我一开始的推测是错的。」托玛斯起身,去橱柜拿了一瓶威士忌,添入酒杯至半满。他拿起酒杯轻晃,酒液随杯壁转了一圈,捲起一个小漩涡,「你不是政府的人。」 铃兰抬眼看向托玛斯,「我说过了,我是……」 「你是安森帝国的教皇,铃兰。」仰头猛饮酒水,将空酒杯重重放在桌面上,托玛斯蹙眉质疑:「你想怎么说服我相信?那是一个不存在的帝国。」 铃兰不愿再与托玛斯辩论,他此刻倒是理解了自己的处境。 这个世界,没有安森帝国。 他自嘲一笑,「是,我无法说服你,但……你大可以弃我于不顾,又为什么要帮我?」 铃兰抬眼,无惧与托玛斯对视,大大方方望进他的眼底,企图剥丝抽茧他的这份善意。托玛斯可不是个善人,他之所以出手相助,必然有原因。 似乎被踩到了痛脚,托玛斯挪开视线,沉默半晌依然想不到最好的说词。 他自问,为什么要帮铃兰? 脑中只有一片空白。 │05│伤疤 托玛斯是一阵风,没有人能捕捉他的身影,他的离开总是无声无息,久而久之,铃兰也习惯了一个人独处。 他不需要托玛斯陪伴,也不觉得此刻的境遇是孤寂。他在圣皇宫的生活便是如此,一日下来,一个人处理奏请,一个人用餐,一个人入睡。反而踏出宫外,感受阳光、感受街道上的子民,那股活泼生气让他格格不入。 他这人,生来就是孤独者,不得已才与人交往,也曾羡慕过被驱逐的艾登能在高塔上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托玛斯曾告诫他,雾城动盪不安,要他待在庇护所里别乱跑。 久而久之,这样的日子太无趣,铃兰可要闹了,偶而会让托玛斯带几本书回来。托玛斯总会被他气笑,想着自己是带回了一尊小祖宗供养,却也任劳任怨,在任务结束后打破书店的窗户,进去偷了几本书。 深夜时分,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家门,铃兰早就歇下了,只在餐桌上留了一块乾巴巴的麵包与冷掉的浓汤。 托玛斯拿起勺子,舀了浓汤送进口中。 「怎么是甜的?」甜味充斥口齿,玉米与胡萝卜都成了巧克力糖,闭起眼或许会以为自己在品嚐新奇的甜品。他笑出声,对于这位连盐与糖都分不清的大少爷感到无奈,却又不忍糟蹋这份心意,索性还是喝了汤。 一整天没吃东西,即使是铃兰笨拙手艺下的產物,也变得格外美味。 简单吃完了今日的第一餐,托玛斯随意躺在沙发上小憩,日出之时,他会再度离去。 夏日蝉鸣扰人清梦,铃兰醒得特别早,他走出房门时,托玛斯正整理衣装准备出门。 他们无声对视,谁也没有说话,直到铃兰看见了托玛斯的毛衣上沾有乾涸的血渍,才开口:「换身衣服再走吧。」 他顺着铃兰的视线垂眸查看,腰间上果然有一处脏污,大抵是射杀目标时,溅在身上的血垢。褪去风衣外套,再解开皮革束带,托玛斯脱下脏毛衣,随意披在沙发椅背,去卧室找件乾净的内搭上衣。 衣柜打开是十多件同样的衣着,一成不变,他总是穿着一袭黑衣,方便穿梭于暗夜之中。 更衣过程中,铃兰的眼角馀光瞥见了他的上身,精壮的肌肉上满是疤痕,他被刀砍过几次,被枪打中几回,都在他身上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疤。 一定很疼吧。 铃兰望着,不禁蹙起眉头,这一道道伤痕,都是托玛斯受过的苦难。 然而,那些伤痕,却唤起了他的记忆。 在他方成为教皇时,曾去过骑士团的训练基地,看着骑士们练剑、射靶。天气炎热,他们总是赤裸上身,不耻于露出身上的伤口与疤痕,笑道那是他们驍勇善战的勋章。 铃兰始终不喜歌颂苦难,他也希望自己所领导的骑士们可以不受皮肉之苦。但制度从未偏袒过骑士们,上战场是他们唯一封爵的管道,而铃兰的保护,却剥夺了他们脱离阶级的机会。 回过头想,是他太自私了,自以为的爱护庇佑只是他氾滥的大爱作祟,但他真正给予那些骑士什么?不过是尘封了他们的才能。 「怎么了?」 托玛斯唤回了铃兰的神智,他抽离回忆与自省,抬头看向眼前人。 「任务……很危险吗?」 「怎么?怕我回不来,没人照应你?」托玛斯耸耸肩,不把铃兰的关心当一回事,他想,以铃兰的出身,怎会体谅底层人民的苦难呢?「危险也得去,我从十岁就进了组织,一步一步闯上来的,如果不是接了那些危险任务,我现在只会在贫民区打滚,当个没尊严的乞丐。」 他的语气有多轻松,铃兰的心情便有多沉重。 那些骑士大抵也与托玛斯用着同样的目光看待他,时至今日,他才明白柏克的篡位是自己一手造成。 不同于过往,至少会反驳上一句,托玛斯看出了铃兰的异状,他一脸纠结又自责,双拳紧握无法放松。 托玛斯长叹一口气,大掌轻拍在铃兰的脑袋上,以平时抚摸流浪猫的手法,将铃兰的头发弄得乱糟糟,直到对方嫌弃地拍开自己的手。 「你别想太多,我收留你自有我的目的,等这次任务结束后,我还要好好跟你探讨『安森帝国』,这段日子你可别给我添麻烦。」 指了指茶几上的书,托玛斯满足了铃兰的要求,自然也要他拿对应的报酬交换。 他要铃兰安分。 铃兰没有应声,只是拿起那些书籍。 书封上有着乾涸的血,明明是新书,但却出现了很多摺痕,他能想像到托玛斯在带走这些书时有多么急。 他的要求是任性的、为难人的,可托玛斯却为他做到了。 铃兰的手指轻抚过烫金的书名,感受它的质感,他是爱书成痴的人,见书受损应是心痛,但此刻他却觉得温暖。 大门推开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托玛斯再一次想不告而别,可这回被铃兰逮住了。 铃兰没有上前,只是站于原地,默默看着他。 片刻,铃兰啟唇:「路上小心。」 又是一夜腥风血雨。 拍卖会上,许多政府官员与富商们争相竞拍高价的奢侈品,不断喊上去的价格早已超越商品本身的价值,可他们不缺钱,极尽所能展现自己的财力,拍卖之于他们不过是场消遣的游戏。 托玛斯偷偷潜入,在二楼阳台待命,他按下无线耳机的开关,等待命令。 这回的任务,是要窃取记录政府贪污的机密资料。他与莉莉安分工,一个人在潜入,一个人在拍卖会控场,他们需要互相支援,让彼此的行动快速安全。 为了这次任务,莉莉安那头夸张的绿发已经染回黑色,脸上的钉子也拔除了,她佯装端庄,站在台上担任司仪,主持着这场拍卖会。 托玛斯在心中暗自称讚莉莉安装得有模有样,这类偽装形式的任务他可不擅长。 组织里的骇客,正侵入着拍卖会场的安全系统,良久,才传来了第一道指示。 「托玛斯,二零三房间的保险柜,密码是一零一四。」 透过耳机指示,托玛斯扔出勾绳,翻上屋簷,他在屋簷上行走,锁定目标房间后跳下阳台,用开锁工具撬开那扇落地窗,成功入侵。 他的突破太过轻易,敏锐的他提高警觉,或许他已经陷入了陷阱之中。 安全系统已被破坏,托玛斯的潜入无人知晓,他旋转密码锁,打开保险柜,偷出其中的随身碟。 「谁在那里!」 果然,事情不会如此顺利。 一声吆喝,托玛斯下意识拔出手枪,上膛、扣板机一气呵成。子弹无声贯穿来人的脑门,他重重倒地,鲜红的血如泉水般涌出,浸染了木质地板。 他端详着那人的穿着,应该是正好来巡视的保全,并不是故意埋伏。 再次上膛,托玛斯躲在门板后方,确认没有脚步声,才缓缓关上房门。 看着眼前的尸体,那人腰上的对讲机依然传来伙伴的呼唤,想必是知晓他遇上麻烦,要赶来支援。 托玛斯眼神一暗,他知道这东西会暴露他的位置,于是不加思索地拿起对讲机,直接扔至窗外草丛。 │06│幻觉 「托玛斯,东西拿到手了吗?」 耳机里传来同伴的声音,托玛斯应了声,随即离开了二零三房间。 说不上来的怪异感让托玛斯绷紧神经,今夜的潜入太过容易,难道这真是一场骗局?他手中的随身碟是真是假?若是个幌子,他与莉莉安定是陷入危险之中了。 莉莉安掌握着拍卖会的节奏,不知不觉已经进入尾声,当她揭晓最后一件拍卖品时,富商与政客们将注意力放到台上,那一个小玉鐲,起拍价高达一亿。 「两亿!」 「五亿!」 莉莉安看着政客们为了一个玉鐲争得你死我活,心中不禁嘲讽暗笑,喊出口的那些金额,若能资助困苦人民,国家社会还不能安定些? 随着出价越高,现场的气氛被烘托得越发热烈,拍卖官迟迟没有落槌,所有人都好奇着小玉鐲究竟会落入谁的囊中。之于政客与富商,这是一场争斗,谁若能拿下玉鐲,不仅能证明自己的财富,还能彰显地位。 透过耳机确认托玛斯成功脱身后,莉莉安的计划也开始了。 趁所有人不注意,她撩开礼服裙襬的开岔,从腿套里拔出手枪,朝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开了两枪。子弹打落了吊灯,它直直落下,砸中了两位政客,一声巨响与鲜血飞溅,尖叫声四起。 照明系统被她用几枪打坏,会场暗得吓人,参与拍卖会的人们在会场里逃窜,但大门的安全系统已被破坏,没有人能离开。 现场越混乱,莉莉安的兴致越高,她双手拿着两把手枪,拍卖官、保安人员被她率先解决,她看着被压在水晶吊灯下的政客仍在挣扎着,放声大笑。 此刻的她,是审判者,是死神。 缓缓走上前,看着吊灯下挣扎的身影,莉莉安用温柔的语气说出最残忍的话:「还没断气呢,是想我送你一程呢?还是要我饶你一命?」她举起枪,作势开枪,却迟迟不扣下板机,「就这样杀掉你,太可惜了……我就想你这样慢慢流血至死,让你感受抓不住命的感觉。」 「莉莉安,适可而止,其他人杀掉就够了。」 托玛斯的话让她翻了个白眼,她毫不犹豫关闭耳机,不理会对方的劝告。 没有人能制止她的杀戮,位居高位却权力腐败,这些罔顾民生的政客们就应该要下地狱。 提示音在托玛斯的耳机中回响,莉莉安的脱序行为让他心烦意乱,此次任务安排他百般不愿与莉莉安一组,早料想到她有多失控。 她是个嗜血的人,每回任务总爱凌迟目标,先打断四肢,再朝他的躯体射击,偏偏避开要害,直到尽兴才射击头部。 那些人确实是死不足惜,但事后收拾残局总是托玛斯,看着飞溅的脑浆与血液黏呼呼地沾在地板上,心里不感惧怕与噁心,只觉得莉莉安是个精神病。 每当他与莉莉安提起这件事时,莉莉安总会给他一个无法反驳的答案—— 「如果这个世界把一个人逼成疯子,为他贴上疯子的标籤,再斥责他的言行举止脱序,那是世界的错还是疯子的错?」 他给予莉莉安的答案,永远是沉默。 在暴力、贫穷、各类犯罪不断反覆发生的贫民区了,能活着走出来的人,都不会是个「正常人」,他们献祭生命,就只是为了往上爬,爬到一个能活成「正常人」的高度,把自己偽装成「正常人」。 托玛斯亦是如此。 因为同病相怜,他即使不认同莉莉安的所作所为,也愿意挺身而出成为她肆意妄为的底气。 当托玛斯赶到会场时,尸体几乎铺成一条红毯,鲜血漫延,沾上了他的靴底。 莉莉安站在掉落的水晶吊灯前,她的白色礼服沾满了鲜血,托玛斯觉得眼前的她好陌生,她太安静了,宛若这数百人的尸体与她无关。 「你哪来那么多子弹?」 「武器库里偷的。」莉莉安将子弹射尽的手枪插回枪套,抹了一把脸上未乾的血跡,「我还偷了一把步枪。」 托玛斯沉默片刻,他掏出手枪上膛,举枪。 他扣下板机,子弹从莉莉安的耳边飞过,击中了后方挣扎爬起的富商,贯穿头部,当场死亡。 托玛斯总是这样,在无声中替莉莉安收拾残局,护着疲惫的她。 「回去写报告吧。」偷武器库是大罪,免不了惩罚,托玛斯无奈一笑,「你若是把报告写的文情并茂,说不定上头还能饶过你。」 莉莉安不屑地回答:「乾脆让我替他们哭坟,一群只会使唤底下杀手的庸才,迟早死无葬身之地。」 托玛斯没有应声,他知道组织有许多不靠谱的高层,下达的指令让人不服,却又必须执行。 但,谁能改变现况呢? 收起手枪,托玛斯拉着莉莉安离开了会场,在不远处伙伴已经等待接应,他让莉莉安先上车,确认会场已无生还者后,拿出了一个按钮——早在会场里装设的炸弹装置。 砰——爆炸十分剧烈,炸破了所有窗户与门,火海将一切吞噬殆尽。这是原定的计画,以炸弹杀死拍卖会的参与者,可莉莉安却把事情复杂化,待回到组织,必然会遭受一顿斥训。 燃烧不绝的火焰越烧越烈,火光映照在他如墨的眼眸,映照出一个人的身影。 「铃兰?」 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强行植入他的脑中,他痛苦的摀着头,疼痛让他几乎无法站立,他只能单膝跪地,手撑着汽车门板,才稳住自己的身体。 与托玛斯拥有相同容貌的人,被强行架上火刑台。火焰灼烧着他的肌肤,一寸寸留下焰痕,他痛苦却不曾哀号、不曾示弱,也不曾向反叛者低头。 他眼睁睁地看着幻觉,灼焰带来的疼痛,像是一根针刺入尾椎,随脊髓向上爬窜,植入他的脑部。 明明经歷那么多非人类的训练,这场大火灼烧的幻觉还是让托玛斯痛得难以承受,他双唇颤抖,靠在汽车门板边,好像一隻脱水的鱼,大口大口呼吸着,感觉自己快要窒息。 伙伴们发现他的不对劲,用力摇晃他的身体,企图让他脱离这场幻境。 他双眼空洞,始终没有回应。 莉莉安见状,指挥着其他伙伴,把他抬到车上。 将托玛斯带回总部后,莉莉安让伙伴们把他扛到浴室,盛接一桶又一桶的冰水,朝他身上泼去。 数不清泼了几桶,直到托玛斯寻回神智,制止莉莉安,她才放下了手中的水桶。 莉莉安的手在发抖,她浑身脱力,靠着墙壁滑落,也不管自己身着白裙,直接坐在湿漉漉的地板上。 「托玛斯,你吓死我了。」 托玛斯抹了一把脸,他冷静地看着莉莉安,「怎么,怕以后没人帮你收拾残局?」 「你这嘴也说不出好话来。」莉莉安起身,她再看一眼托玛斯,正准备离去时,却被对方喊住了。 托玛斯支支吾吾,良久才开口:「你听说过安森帝国吗?」 莉莉安回过头,困惑地看向托玛斯。 安森帝国? 在来到雾城前,她有近十年在各国接受杀人委託,一张世界地图摊开,上头至少有半数国家都曾去过。 但她从未听过有个国家名作安森。 「没有,没听说过,但也不能排除它可能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这问题你可以去问看看安其罗。」 安其罗是组织里的骇客,也是最聪明的人,只要阅读过的书,几乎能一字不漏的背出来,任何领域的学识都涉猎,包含那先看不见、摸不着的超自然怪谈。 托玛斯点点头,目送莉莉安离去,他望着莉莉安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深处,闭上眼回想方才所见的每一幕。 那个人是铃兰吗?只能是铃兰吧,毕竟只有他与自己长了相似的脸蛋。 悬念在托玛斯心中种下种子,幻觉让他不禁怀疑铃兰所说的话究竟有几分真假。安森帝国是否存在,他是否真为教皇,以及为何他们长了相同的脸……这些谜团,他总有一天要亲自解开。 │07│用枪 不知不觉间,托玛斯带回来的书已经堆成小山了。 初来乍到时,他能听懂托玛斯的话,沟通没有障碍,只有一些特殊用语难以理解。翻阅书籍后,他发现这个世界所使用的文字,与安森帝国的新文字雷同,遇见不懂得词汇,透过前后段文字去猜测也不成问题。 是不幸中的大幸,至少他能透过书籍去分析这个世界的规则。 随手拿起一本《枪械分析全书》,铃兰从最基础的枪枝构造学起,他慢慢了解「枪」是这个世界的一种武器,速度快、体积小,比起宝剑更能有效率夺取敌人性命。 回想起那日莉莉安把枪枝抵在自己脑门上,也难怪托玛斯暗讽他不爱惜生命。 铃兰越看越入迷,一本多达五百页的枪枝百科全书,花了一天便阅读一半,被挑起了好奇心久久无法平復。 他想摸摸真正的枪,也想尝试扣板机射击。 这个世界与安森帝国大不相同,在这里,他卸下了教皇的职责,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拥有自由的人。 托玛斯回到家时,发现铃兰抱着那本书在沙发上睡去。这是他第一次见铃兰失态,可说是失态吧,他的睡姿却很安分,睡顏也恬静沉稳。 他盯着铃兰看了许久,铃兰身上有股气质,总是能平静坦然地面对所有事情,就像他在幻境中看见那一幕,这世界上好像不存在让他牵引情绪的人、事、物。 看着这样的铃兰,托玛斯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 被血染红的会场、火刑台的酷刑、队长对他与伙伴们的训斥……一晚上所经歷的负面情绪,淤积在心中的不快就像是被柔软的棉被包裹,卸下了他的疲倦。 他落座在另一侧的单人沙发,望着铃兰,缓缓闔上眼睛,意识逐渐抽离。 他做了一个梦。 那是一个很暗的房间,只有一面大镜子,他站于镜子前,镜子里倒映的是铃兰的身影,彼此面面相覷,只有无尽的沉默。 他开不了口,也无法动弹。恍然间,一股凉意让他回过神,脚下长出了铃兰花,它们不断生长、蔓延,最后将他包围。 他在铃兰花丛中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托玛斯,他是你的救赎,也是你的原罪。」 从梦中惊醒,还没能回想那句话的意涵,托玛斯感受到腰间一沉,立刻压住那隻不安分的手。 铃兰没料想到托玛斯会醒来,手被狠狠拽住,无法抽回。 「谁让你碰枪了?」托玛斯脸色瞬即沉了下来,铃兰不懂枪枝的危险性,若真被他握手里,一不小心擦枪走火,命可拿什么都换不回来。 铃兰自知理亏,虽是没有反驳,但手上的劲也不小,拼命想挣脱托玛斯的束缚。 托玛斯馀光瞥见那本随意摆放在茶几上的书,顿时明白了铃兰的念想,「怎么?对枪感兴趣?」 铃兰頷首。 托玛斯思索半晌,想着铃兰就像个好奇宝宝,对这世界充满探索精神,与其放任他自我摸索,倒不如教会他枪枝的正确使用方式。 一来,能确保他的安全,二来,能避免他惹出意想不到的麻烦。 「想学枪可以,但必须由我教你。」 铃兰闻言,沉默许久未应声。 他知托玛斯不是个善人,摸不透他为什么要教自己使用枪枝,明明在托玛斯眼中,自己一直是个大麻烦。 「你别多想。」托玛斯嘴角勾起一抹笑,这并不是对铃兰示好,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平静些,「你自己也清楚,顶着这张脸出门,这世界的人都会以为你是我。我这人身上背了不少人命,仇家眾多,走在路上逛个两圈,想杀我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你如果想活命,就要学会自保。」 雾城局势动盪,各方势力蠢蠢欲动。 拍卖会上的政客与富商,表面尊敬、亲近君主,私底下却干尽恶事,蚕食国家资源,无视百姓疾苦,挥霍享乐。 社会的不公义,成为反叛势力状大的原因,今晚的大规模屠杀,会被记载入史册,会被歌颂成英雄事蹟……但托玛斯明白,当抗争以暴力、杀戮作为手段,便打响了内斗的第一枪。 而执行这场酷刑的他,会成为政府首要的追杀对象。 拍卖会的任务画下句点,组织给了托玛斯和三天假,让他去城外散心。 当他听见准假的原因,不禁失笑。 散心?让一个杀手散心?他在开枪时没有任何一丝犹豫、一丝怜悯,他若有心,那些人怎会死于他的枪口之下? 组织给他短暂的自由,是该多加利用。休假日他带着铃兰去了靶场,不厌其烦从最基本的枪枝拿法、瞄准、打靶教起,前十发子弹铃兰只打中标靶最外侧,托玛斯握住他的手,替他调整位置,终于击中靶心。 放下手枪,铃兰看着标靶中心的弹孔,觉得特别神奇,没想到第一次拿枪的他,也能打中最关键的位置。 像孩子一样开心炫耀,铃兰指着靶心,说自己终于射中了。 「你看,我第一次用枪就射中了!」 看着铃兰的笑,托玛斯觉得他天真,自己第一次拿枪时只有恐惧,连手都在发抖。 那时的他才八岁,眼睁睁看着政府军队毫不留情杀掉了贫民区里的老爷爷,拖走妇女、少女上车。生存的慾望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跡,他与其他孩童上前抢夺军人的枪,没有任何策略,拿命去搏,回过神时只剩他一人在血海之中,他手里拿着枪,周遭全是尸体。 他最好的玩伴腹部中枪,奄奄一息,却朝他慢慢爬来,拉着他的裤管留下一句遗言—— 「你一定要逃离这里,一定……」 他要逃,拚了命的逃,逃出即将淹没他的人间炼狱。 他很羡慕铃兰。 羡慕铃兰即使到了一个新环境,也鲜少露出胆怯,即使是距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他依然平静接受。 如果铃兰是另一个自己…… 那他多想要和铃兰交换一次宿命,去享受片刻的安寧,不用再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 │08│回来 托玛斯默默退于一旁,他看着铃兰打靶,那把枪在他手上,就像是一个玩具,任谁也无法与夺人性命做联想。 铃兰觉得新奇的、感兴趣的,是被他长期无视的伤疤,怎么结痂了却还是隐隐作痛? 他默默离开靶场,走到室外时,从兜里摸出菸盒,为自己点了一根菸。 吸了一口,轻轻吐出,眼前烟雾繚绕。 他抬头看向天空,虽云层深厚不见太阳,但仍旧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远离了充满政治斗争的市区,此处就成了世外桃源,没有纷争,时间在寧静中流逝,岁月静好。 远方传来了呼唤声,托玛斯朝声源望去,靶场的主人沙利文正牵着一匹马,朝他缓缓走来。 沙利文是个充满朝气的老头,脑子里时刻充满新点子。他笑着向托马斯说,眼前这片大草原空着太可惜,倒不如规划成马场,还能吸引更多人在假期时光顾。 托玛斯笑他异想天开,养马得花多少成本。 沙利文正想反驳,靶场的门却被推开了。铃兰走出靶场,他拿下护目镜,看见了沙利文身旁的马,两眼放光。 「怎么,有兴趣吗?」沙利文笑着问道,执起韁绳待他接手,「想骑马的话,也可以试看看。」 没有丝毫犹豫,铃兰接过韁绳。他感受到托玛斯的视线,即使对方不语,他也明白托玛斯此刻所想。 「你放心好了,我以前骑过马。」踩着马鐙,直接跨上马背,铃兰手握韁绳,不同方才初次拿枪时的困惑,他好似与马心有灵犀,轻拉韁绳,马便随着他的指示前进、转弯。 在与马建立信任后,他甩动韁绳,让马奔跑。 托玛斯目不转睛地看着铃兰的动作,这是他初次见识铃兰的率性。 风朝铃兰打来,扬起他宽松的衣襬,衬衫贴于他清瘦的身躯,布料随风盪浪,衣角的鏤空铃兰纹路好像有了生命,似被风亲吻。 他与草原融为一体,感受骑马的速度与自由,勒马停下时,还依依不捨,轻抚马儿的头部,低语做得好。 马儿自动屈膝跪地,铃兰放开韁绳下马,见托玛斯看直了眼,笑着用手在他眼前挥舞。 「觉得神奇?想不到我也有做得好的事,对吗?」 托玛斯默认了,但铃兰不恼,他在这个世界确实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长处,但也无妨,毕竟藏锋也是一种选择。 「小时候,父皇……父亲时常带我去一片草原骑马,那时候我骑着一匹小黑马,追逐着父亲的身影,几年过去,我甚至能骑得比父亲还快。」铃兰回想着儿时记忆,他淡然一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成为教皇后,他再也没有骑马过,出巡也是坐着马车,垂坠的稠布作成遮挡车窗的帘子,也遮去了他的绚烂的一面。 托玛斯听了这番话,良久不语。 铃兰有着很照顾他的父亲,认真养育他,教会他马术。 一股酸涩如潮浪汹涌,瞬间填满他的心,他知道自己嫉妒着铃兰,嫉妒他顺遂的前半生。同时,他望不见铃兰不惧死亡的的背后,藏着是多绝望的经歷。 强压下自己的情绪,托玛斯不想展露任何一点软弱。 多年来,他总封闭自己,把自己关于一间暗房中,感受黑暗、享受孤独,可铃兰的出现是一把斧头劈开墙,从缝隙中照入一道微光,他才知道自己筑起的防备有多么脆弱,故作坚强的他是多么不堪。 「如果喜欢就去做吧,反正有一整天的空间能陪你浪费。」收起不值一提的心绪,托玛斯指了指那匹马,「还有,牠的名字是伊斯顿。」 铃兰闻言,他轻抚伊斯顿的脑袋,喃喃自语:「伊斯顿……这个名字真好听。」 伊斯顿像是听懂了他的话,再一次跪地。 跨上马背,这一回不再像方才试试水温,他不再受到拘束,引导着伊斯顿疾速狂奔。 跑出了沙利文的草坪,伊斯顿不再被困于一方土地,牠载着铃兰朝后山森林前行。 沙利文和托玛斯也不担心,看着一人一马的背影远去。 「这傢伙是哪儿捡到的?跟你完全不像。」沙利文可不吃托玛斯那套说词,一个精神失常的哥哥,怎么可能会如此精湛的马术呢? 托玛斯早已料到沙利文不信这一套,毕竟不是人人都像莉莉安那般单纯。 「一个月前,我待命时在暗巷捡到他,他满口胡言,说自己是帝国的教皇,我只觉得可笑。」他如实向沙利文说了那夜发生的事,以前觉得荒谬的一切,现在却习以为常,「这一个月来,他的言行举止还是令人摸不着头绪,但……大概是我的私心吧,我想找到他口中的『安森帝国』,想证明他不是在说谎。」 沙利文静静地聆听着托玛斯的想法,他没有反驳、没有附和,只是在最后问了一句:「托玛斯,你会想要一个家吗?」 托玛斯困惑地看向沙利文,「家?沙利文,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年幼时越渴望的东西,会伴随自己越长的时间,或许你未曾察觉,但我想……你的内心深处大抵也想要有个家庭。他与你神似,你是否也想过,若他真的是你的兄长,那定然是件幸事。」 想反驳的话到了嘴边却又吞了回去,托玛斯捫心自问,他把铃兰留在身边,是否也有这一层因素——当他回到庇护所时,不再是空无一人,而是熟睡的铃兰躺在沙发上,而桌上还放了一锅加糖的浓汤。 简单、安稳,只是一眼,就洗净了他一日的疲惫与沉重。 「这也……太荒唐了。」托玛斯不愿承认,他自嘲地笑了,反问沙利文:「你说,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居然渴望有人等他回家,这不荒唐?我们这种人即使横死街头,也不会有人为我们掉眼泪。」 他想,铃兰也只是为了一时安全,放下身段接受他的庇佑。 铃兰总有一天会像伊斯顿长奔离去,不再回头。 「喂——」 那是一声从远方传来的呼唤,托玛斯闻声抬头,是铃兰骑着伊斯顿朝他而来。 他回来了。 明知自由短暂,他不眷恋,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回到了托玛斯的身边。 │09│带来幸福 点开托玛斯带回的随身碟,安其罗从中发现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贿赂与贪污,官商勾结的各种证据,全被小小的随身碟记载,瀏览后却发现是白忙一场。 比对原有资料,安其罗摇摇头,「这是个幌子,不是真的证据。」 简言之,那日的行动不过是一场发洩的屠杀,而真正的任务以失败告终。 这不是第一次任务失败,他们清楚,上级定会降下责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但眼下更棘手的是政府究竟掌握他们多少资讯。为组织衝锋陷阵,莉莉安和托玛斯早已成为政府首要通缉对象,这回还是未能掌握政府的把柄,让两人的处境更加危险。 「你们要不要避避风头?」 莉莉安与托玛斯相视一眼,沉默片刻,同时笑出声来。 「安其罗,你别忘了,组织的前路是用命堆出来的。」莉莉安说得轻松,这是习以为常的事,却忘不了那些为了推翻政府而丧命的伙伴。 改革这条路,是用命堆出来的。 用杀手的命、用政客与富商的命。 「之前你们是没有牵掛,但现在托玛斯有了哥哥,不为自己想,也该让家人安心吧?」 莉莉安玩味地看了一眼托玛斯。 托玛斯不知道该怎么向眾人解释铃兰的存在,只好默默接受铃兰是「哥哥」,看着安其罗满脸担忧,他无奈解释:「哥哥他……也支持我的想法,我们都想推翻政府。」 托玛斯暗忖,这不过是善意的谎言。 他想留下,至少,他不要在组织面临困难之际,夹着尾巴逃跑。 安其罗明白他的执着,于是不再多言。 「对了,上次你问我的事,安其罗有答案吗?」莉莉安努力回想之前的谈话,找到了关键词,「好像是……安森帝国?」 安其罗困惑地看向托玛斯,在托玛斯简述来龙去脉后,他思索许久,才开口:「我们认知中的世界没有安森帝国,不代表它不存在。宇宙偌大,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未知永远比我们所知来得多……或许,他是从另一个时空来访。」 安其罗的说法激起了莉莉安的兴趣,她看向托玛斯,笑说铃兰与他这么像,该不会是另一个时空的他吧。 托玛斯立刻反驳,他与铃兰性格天差地远,怎可能会互为彼此呢? 两人闹哄哄地,最后托玛斯捏住莉莉安的嘴,让她不再出声。 宇宙、时空,如此虚无飘渺之事,之于托玛斯太过虚无,他的人生中只有生存——在贫民窟里生存,在培训杀手的训练中生存,在政府的通缉下生存。 「你反应干嘛这么大?」莉莉安打开他的手,嗅出了一丝不对劲,「你该不会……很在意铃兰吧?嘴上那么嫌弃,又护着他,要真不在意,他那晚早就被我杀了。」 「你是想杀他,还是想杀我?」托玛斯冷冷看着莉莉安,这是一种警告,要她别仗着自己会替她收拾残局便越发放肆,有些玩笑开不得。 莉莉安自然听出托玛斯的意思,于是给了彼此台阶下,「也是,长着同样的脸,你要是看见他的尸体,大概也得十天半个月睡不好。」 一切点到为止,她与安其罗相视而笑,想着都是同件事——托玛斯总算不是杀人工具了。 他冷静、沉着,总是不近人情,没有任何人、事、物能激起他的兴趣。 而铃兰的出现,撕开了他冷漠的外表,在冰冷的心上种下一颗种子,等待来年春季的到来。 那颗种子会长成一盆盛开的铃兰花,带来幸福。 自从学会用枪后,铃兰便往沙利文那跑,偶而还会骑着伊斯顿去后山逛逛,採摘一些野果。他採的那些野果,到沙利文手中会被过滤一半,沙利文笑他运气不好,几十种野果採到的几乎都有毒。 铃兰回以微笑,他顺了顺伊斯顿的毛,愜意得很。 时光走得很慢,他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当他不再是教皇,不再左右一个国家的兴衰,他才终于成为了真正的自己。骑马、打靶、下厨……他可以做很多过往不曾做过的事情,像是逃出牢笼的金丝雀,看见了另一个世界。 躺在草坪上,铃兰翻阅着托玛斯带回的书,大抵是想到铃兰曾是教皇,他找来不少政治、宗教、神话相关的书籍,而铃兰一边阅读,一边回想自己的国家,才发现自己在治理方面,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神官与骑士,他并未平衡两方势力,在用人方面,也未能让臣子的能力发挥至最高。想来,他不是个好的统治者,优柔寡断摇摇摆摆,深得民心却失了臣子的忠诚。 行刑日后,拥簇他的子民是否受到照顾? 他担忧柏克施以暴政,强行镇压不满的人民,但此刻他已不再是安森帝国的教皇,他不再有权利干涉国家,只剩下无力的想像与不安。 沙利文端着咖啡朝他走来,见他忧心忡忡,便问他在想什么。 铃兰看着这位慈祥的老者,也不怕自己会被訕笑,一五一十诉出自己的心事。 起初,沙利文听闻他来自其他世界,困惑不已,但当他说出自己是安森帝国的教皇时,沙利文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 再回来时,他的手里拿了一本厚书,书封上是烫金浮雕的古文字。他将这本书塞到铃兰怀里,铃兰翻阅一看,发现里头全写着安森帝国的古文字。 「这是我很小的时候,母亲送给我的礼物,每天睡前,我总会请她唸故事给我听,我总是听不见故事结局就睡着了,可我在母亲的口中,听过『安森帝国』的故事。」 沙利文看不懂古文字,但这本书是母亲留下的遗物,他捨不得丢又看不懂,只能好好保存在仓库中。 「我的母亲是个修女,因为遭人侮辱,怀上了我,便离开教会,一个人工作、赚钱,将我扶养长大。」沙利文用手轻抚书封,感慨说道:「我不信神……母亲将生命奉献给神,神却拋弃了她,让她过得很辛苦。」 「你的母亲,是怎么拥有这本书的?」 「她说,她年轻时去了另一个世界,遇到了另一个自己。离开时,那个世界的『她』用这本书作为告别礼物,而后,她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的母亲有严重的精神疾患,起初我把这事当成是她的臆想,但方才你说你来自另一个世界,你又与托玛斯如此相像,让我不禁想……或许,那并不是母亲的幻觉。」 │10│执着 铃兰急着追问,可沙利文却说自己只知道这么多,线索又再一次断了。 铃兰思忖着,既然沙利文的母亲,曾去过另一个世界,代表着不同世界必然有个媒介可以相通,只要找到媒介,他就能回去。 他再次向沙利文探询儿时的事情,企图从片段回忆中找到线索,只是听了很多故事,依然是徒劳,反倒是沙利文起了兴致。 从自己的随身小包里拿出一个镜子,沙利文笑说这也是母亲赠与他的礼物,镜子的形状是半圆形,而另一半则在自己妹妹的手里。 「妹妹,原来你有兄弟姊妹?」 沙利文意识到自己无意说错话,笑容垮下,沉默良久后才开口:「我妹妹十岁那年,在参加庆典的路上走丢了。继父和母亲在乡镇里找了遍,还是没能找到她,大概是被人贩子带走了……从那之后,母亲精神疾患加剧,继父也因为痛失爱女一病不起,两年内相继去世。」 铃兰闻言,知晓自己问错话,低下头来不敢看沙利文。 经过几十年,记忆早已被风化,沙利文快要想不起妹妹的容貌,只记起了他为她编的两根短辫子。他的眼底剩下虚无的思念,他想,只有思念才能让妹妹一直存在于他的心里,不被抹去存在。 「镜子的另一半在妹妹手上,现在不知道是落到谁手里了。」 沙利文的话说得很轻,最后一丝奢望藏得深沉。 都已经是一隻脚踏入棺材的年纪了,即使真有奇蹟发生,重逢也无法相认,只能靠拼凑半圆镜来确认身分。若是半圆镜落入他人手中,至少也能沿着线索找人。 但沙利文至死都会怀抱这縹緲的可能性。 因为他很想念,幼年时的生活很辛苦,少年时母亲遇上了继父,重组家庭。即使继父、妹妹与他没有血缘关係,但一家四口很是幸福,可这份幸福太短暂了。 「我啊,心里有这个结打不开,总觉得家庭很重要。」沙利文自嘲一笑,「偶而也有很坏的念头……你可别跟托玛斯说啊,我就是羡慕他,羡慕他从一开始就不知道什么是家庭。」 「托玛斯他……」 「他是个孤儿,他母亲生下他的时候难產而死,他在贫民窟是靠着善心的陌生人们帮助,大家很穷,却很善良……」沙利文叹了口气,他对自己的想法感到矛盾,自责说道:「我忍不住,知道他的处境艰难,却羡慕他未曾有过一个温暖的家。」 「沙利文,你是觉得托玛斯没有家,所以不懂失去的痛苦,对吗?」铃兰见沙利文百般纠结,最后点头,他反驳了沙利文的观点:「不,贫民窟帮助他的那些人,就是他的家人。」 一场屠杀血洗贫民窟,一夕之间,托玛斯失去了他的家。 他并非天生冷血淡漠,而是受到迫害而家破人亡。 「沙利文,你与托玛斯都执着得让人心疼。」 直到夜幕低垂,铃兰才离开了靶场。 他去了一趟市场,大半的摊贩已经收摊了,只剩下零星几个蔬果摊有剩菜没有卖完。 由奢入简的生活不容易,方来这世界时,铃兰对钱的使用没有概念,仍十分挥霍,导致托玛斯锁起他装钱的箱子,只给铃兰一个小钱袋。 他没有工作,全靠托玛斯养着,总不能腆着脸去多要些钱,于是他慢慢摸索出理财,能省则省。 用最便宜的价格买下了一袋蔬果,铃兰发现自己已经融入在这个世界,谁也没能想到,曾经的教皇会与菜贩杀价三两回,才愿意掏出钱包。 从高位走下阶梯,才真正体会到平民百姓为了生活奔波有多不容易。 所以,他即使早已发现托玛斯与组织正策划着谋反,也没有阻止。这条路有多危险他何尝不知?他曾被反叛军架上死刑台,又怎可能不恨想推翻政权的人? 可这个世界的政府官员,居于高位漠视生灵涂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辜负人民的信任。 未来成了一口看不见底的深井,那些站在井边摇摇欲坠的人,必然会想反抗,反抗想推他们下井的人,即使依然会摔落,也要拉着迫害平民始作俑者一起坠入深渊。 所以,他不干涉,他知道托玛斯心怀理想,也愿为这份理想牺牲。 回家的路上,铃兰轻哼着他儿时听过的民谣,他放缓脚步,偶而抬头看向天空。 今天是难得的好天气,没有浓雾厚云,漫天星星闪烁,月色温柔。 这条路的路灯像是摆饰,灯泡坏了许久也没人去修,到底是弄巧成章了一份小确幸,没有灯光,让星辰更加明亮。 铃兰停下脚步,佇立于路中央。 他转过身,身后空无一物。 「出来吧。我的耳朵很灵,即使脚步再轻我也能听到。」 片刻过后,一名陌生男子从暗巷里走出,他的脸有一道伤疤,从左侧太阳穴延伸至下巴,好似一隻蜈蚣寄生于此。 铃兰知道,他不是托玛斯的伙伴。 那双如焰火的红瞳中只有杀气,铃兰警觉地后退一步,「你要做什么?」 男人端详他的脸,没有轻举妄动。 他知道眼前人不是托玛斯,可望着这张近乎一样的脸,不可能就这样放过铃兰。 「如果你乖乖和我走,会留你一条命。」 铃兰闻言,没有一丝犹豫,转身拔腿就跑。他明白了男人想做什么,男人想带走他,将他当作人质,引托玛斯现身。但唇亡齿寒,如若托玛斯真为了救他陷入困境,抑或是受伤、丧命,他在这世界又怎么生存下去? 眼下,他只有逃跑的选择。 几乎是激发了身体的极限,速度与反应能力被发挥到淋漓尽致,他见到路口就转弯,鑽入小巷之中。 男人很难缠,就算他怎么逃窜,对方也紧追在后,他始终无法脱身。 大抵是不愿再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铃兰听见了身后传来枪声,咬牙骂了一声,他不能回头,只要回头速度就会慢下来,即使中弹也要继续跑。 枪声惊扰了附近居民,静謐的夜晚瞬间多了许多讨论声,但没有人敢开窗查看,他们躲在家中寻求庇护,害怕遭遇池鱼之殃。 第三声枪声响起,铃兰的大腿一阵剧痛,顿时脱力。他狼狈地扑倒在地,洁净的衬衫与西裤沾上了一层灰,子弹卡在他的腿肉间,鲜血汩汩流出,暗色的西裤破了一个孔洞,大面积染血,看着吓人。 │11│救援 铃兰在地上爬行,不放弃继续挣扎,却被人一脚踩住他的大腿。 「啊——」撕心裂肺的叫声像一把利刃划破平静的夜,却无人回应他的无助。 男人抓起铃兰的头发拖行他,直到走至伙伴的车旁,扯着他的衣领丢进车里。 男人捏着铃兰的下巴,强行撬开他的嘴,将枪塞进他的口中,肆意乱搅,「我给过你机会,非得要我在你身上开个孔才安分,接下来你要是敢挣扎,我就一枪毙了你。」 随意拿了一件薄外套,草率地綑绑在铃兰的腿上企图止血。男人使唤伙伴开车,前往他们的藏身处——那是一栋荒废的大楼,樑柱水泥剥落,钢筋暴露。 他被綑绑在一张破旧的木椅上,椅脚不平稳,稍微摇晃就会发出咯吱声。 刺眼的光芒闪烁,相机记录了铃兰狼狈的模样,男人暗忖谁分得清楚他与托玛斯的差异?就用这张照片糊弄委託人吧。 传出照片,男人从兜里掏出菸盒,点了一根菸,「你真可怜,白白当了托玛斯的替死鬼。」 口吐白烟,嘴里说着怜悯的话,男人嘴角却勾起了一抹笑。 他并非同情铃兰,而是庆幸,庆幸自己逃过一劫。谁人不知托玛斯身手了得?若真要对他动手,怕是得用命来搏。 铃兰对他的嘲讽没有一丝反抗,他低垂着头,佯装因血流透支体力,他的手抚触着腕上的粗麻绳,企图分析束缚自己的结。 他不奢望有人来拯救自己,他必须为自己找出一条生路。 见铃兰安分且无反抗的想法,男人卸下心防,暂时离开了。 待脚步声远去,铃兰才开始大幅度挣扎,麻绳蹭破了他的皮肤,却不见松脱。 他开始寻找利器,可环顾四周依然徒劳,最后他将麻绳架在椅子突出的螺丝钉,使劲摩擦。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大量失血让铃兰更加虚弱,只要一点松懈,灵魂就宛若被抽离,短暂的失去意识再回神,不断反覆。 安其罗拦截了政府官员的讯息。 他点开查阅,发现是一张照片与简短几句对话,照片里面色苍白的铃兰让他一愣,这是他第一次见铃兰的容貌,若非早已被莉莉安打了无数次预防针,他定然会以为那人是托玛斯。 托玛斯也看见了那张照片,他紧咬后槽牙,暗忖真该把铃兰锁在家中,顶着和他相同的脸,怎可能在雾城里安然无恙? 拿起放置于桌上的枪械,托玛斯二话不说打算前往废弃大楼,可莉莉安却抓住了他的手,要他冷静。 「你就不怕这是圈套?」 「是圈套又如何?」托玛斯拉开莉莉安的手,他明白莉莉安对铃兰没有感情,便以他的安危作为优先考量,可之于托玛斯而言,他不能坐视不管。 「托玛斯,为了一个谜团赌上性命真的值得吗?铃兰是你的谁?安森帝国又在哪,这些问题会比你的命重要吗?就算他真的死了,你也只是生活回到了正轨!」 莉莉安的话刺痛了托玛斯。 正轨?什么是正轨? 是当他回到庇护所时,无人迎接,等待他的只有一张不软不硬的床铺,供他小憩几小时吗? 他和铃兰相处的时间不长,可他的生活早已充满铃兰的痕跡。 那是一碗又冷又甜的汤,是一片乾硬的麵包,是毫无防备的睡顏,是读不完的书籍…… 是他拿枪时的率性与骑马时的自由。 过往二十馀年的凛冬迎来暖阳,是不知不觉萌芽的春意,滋养了一株铃兰花。恍惚间,那清新淡雅的香气将他笼罩,安定心神,好似母亲的摇篮曲在耳边响起,唤醒了沉睡已久的希望与幸福。 会有一道风,吹散雾城的雾。 「莉莉安,谢谢你。」 这声感谢,让莉莉安愣神许久。 因为无以回报她,只道感谢。 托玛斯走后,莉莉安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怀錶,打开怀錶,莉莉安的手指摩娑那张她珍惜多年的照片,照片里的男孩眉眼与托玛斯特别相似,只是开怀大笑的表情永远不可能出现在托玛斯脸上。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没有忘记他。」 莉莉安没有回应安其罗的话,只是苦笑。 这是她细心照料的花朵,却被人残忍地连根拔除,自此之后,她再无血亲。 「我是真的把托玛斯当成自己的弟弟,他不是安迪的替代品。」 起初是因为相像而接近,到后来几度生死间相依,莉莉安与托玛斯心心相惜,却总因想法不同而有隔阂。 「我们很适合当伙伴,不适合当家人。我不懂他,他也不懂我。」莉莉安闔上怀錶,无奈摇头。她知道托玛斯有多偏执、多倔强,他只要抓住了就不愿意再放手了,「我明白他的心,他看着铃兰,可以想像未来的安稳,总能感觉现在的苦日子会到头。」 可是莉莉安不希望托玛斯怀抱希望而活。 他们早已没有退路,未来是飘渺虚无的,若没能成功推翻政府,他们一辈子都会被人通缉。 「如果活得太幸福,面临死亡时,绝望会被无限放大……」莉莉安朝窗外看去,她早已看不见托玛斯的身影,只见公务机车少了一台,「现在的托玛斯,已经不是最出色的杀手了。」 没有经过申请,托玛斯违背了组织的规则,偷了一辆重型机车前往照片中的地点。 他身上带了一把手枪与一把步枪,这大抵是他最衝动的一次行动,没有任何规划,不知道有多少敌人,也不知道是否有埋伏。 只是,他知道自己非来不可。 托玛斯潜入大楼之中,他一眼就看见了被绑在椅子上的铃兰,躲于遮蔽物后方,他观察着四周环境以及有无第三者,正准备要直接救援时,铃兰角落的小门却被打开了。 三个男人走了进来,为首的男人嘴里叼着菸,含糊地抱怨着:「嘖,那些政府官员可真麻烦,居然想要亲手杀人,他们会拿枪吗?真是笑话。」 另外两名小弟也附和着,可为了拿到报酬,他们只好听命行事。 托玛斯分析着此刻的状况,馀光无意一瞥,却发现铃兰的手腕正在灵活转动。 │12│例外 拔出枪套中的手枪,准心瞄准主导者的脑袋,再看见綑绑铃兰手腕的绳索松脱后,托玛斯扣下板机。 子弹贯穿了主导者的脑袋,一枪毙命。 两位小弟吓得不轻,正左顾右盼寻找子弹来源,其中一人还想抓住铃兰作为肉盾,而此时,铃兰早已挣脱,他用头用力撞击想抓他的男人,顺手抽出他腰间的手枪,反手上膛击杀他的伙伴。 男人被撞得头昏脑花,在他恢復神智时,只见身旁躺了两具尸体,铃兰与托玛斯双双用枪指着他。 「是谁委託你们?」托玛斯冷声道,把枪枝抵上了男人的脑壳,「你如果肯说实话,我还能留你一条命。」 男人不过是跟着老大行动,与政府官员从未接洽过,他又怎会知道这场交易背后盘根错节的内容呢? 他跪倒在地,拉着托玛斯的裤脚祈求他留条生路,但托玛斯也明白,此刻若不杀了他,届时「有两个托玛斯」的流言蜚语传至官员耳中,定是后患无穷。 他回望一眼铃兰,见他腿上的血窟窿,霎那被点燃了怒火。 将手枪上膛,托玛斯的低语残酷冷血,宛若来自地狱深渊的忠告:「把眼睛闭上。」 铃兰没有回应,轻闔上眼睛。 装了消音器的枪,杀人于无声,铃兰再次睁眼,地上已躺了三具尸体。 他发现托玛斯正看着自己,那双眼里的情绪很复杂,除了怒火、无奈,还有一丝自责。 「回家吧。」 铃兰拖着受伤的脚,一跛一跛地朝门的方向走去,他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判断托玛斯有跟上。但他没预料到,托玛斯绕到他面前,背对他蹲了下来,似乎是体贴他不便于行的腿,欲背他离开。 「你可不是伊斯顿。」故作轻松地打趣他,但铃兰还是趴上了他的背,让他带自己走。感受到托玛斯的情绪低落,铃兰抚弄他的发丝——就像他安抚伊斯顿时,会拿刷子替他顺毛——五指插入托玛斯的发间,指腹贴合他的头皮,由上到下轻轻按摩。 「托玛斯,这件事情不是你的错。」铃兰将脸贴在他的背上,去聆听他不平静、慌乱的心音,「其实,我知道你在做什么,沙利文都告诉我了。」 托玛斯应了一声,铃兰听不出他的情绪,于是自顾自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你们很勇敢,愿意踏出第一步去推翻腐败的政府,只是歷史是成王败寇,如果抗争到最后一刻仍以失败收场,后世会为你们扣上逆贼的大帽子。」 「我们不在意。」托玛斯说得平淡,这些加入组织,愿意牺牲的杀手,都是走过一条残忍的道路,才想要改变这个国家,「就算成为后人眼中的罪人也无妨,百年之后你我都是一具枯骨,人间的评断之于我早已没有意义……只要我的目的达成就够了。」 「你是指,重新规划贫民区吗?」 托玛斯停下脚步,沉默良久,再度开口时话中满是不确定,「你会觉得,这样的想法很愚蠢吗?」 贫民区,在常人眼中就是一滩浑水,怕那些脏泥沾身上,人人避之不及,谁愿意伸出援手? 他深知人性,这种没有利益、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别说是政府官员,连国家的社福机构都不愿意出手相助,那些贫困的国民又该何去何从? 「不,我觉得你很伟大。」 「伟大?」 「世局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拯救弱势挺身而出,这样的你很值得尊敬……我知道你最原始的目的,并不单只是为了那些人民,而是想进行一次自救对吧?」 托玛斯的心脏猛然收紧,多年来,他第一次听见有人精准地说出他真实的想法。 那些夸讚他有一颗爱民之心的人,没能看见他真正的慾望——他只是想要对抗苍白无力的童年,解救儿时落魄不堪的自己。 铃兰洞悉他最真实的欲望,即使那是种在自私上发芽茁壮,最终结果的善良,也不会被否定。 「动机、过程与结果,哪个最重要呢?」铃兰浅笑,他低声喃喃,却字字句句落入托玛斯耳中,「都很重要啊,可是不见得每个人都能看见这么漫长的进程,最终被人作为评判标准的,只会是结果。」 托玛斯欲言又止,他看不见铃兰的表情,却感受到对方把脸埋在自己的肩窝,将重量压在自己的肩背。 此刻他在想什么呢? 「既然你已经知道我的过去,那你也跟我说说吧,说说看你的过去……还有,安森帝国。」 从废弃大楼到庇护所的路程不短,这一路上铃兰诉说了自己的过去—— 他的身分、他的国家、他的信仰……以及他所掛念的一切。 托玛斯静静聆听,最后重机在庇护所前熄火时,他开口问了铃兰一句:「如果有机会回到你的世界,你会回去吗?」 铃兰没有一丝犹豫:「会,我的子民需要我,我不可能放任反叛军以及柏克以强权压迫平民。」 他的语气过分坚定,彷彿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值得他留恋的人、事、物,包含托玛斯。 托玛斯将手放在胸口,感受这股鑽心的痛楚,从微弱到剧烈,好像将他的心脏撕成两片。 是啊,铃兰的想法再正常不过了,来到这个世界不过两、三个月,他又怎会把心留在此地? 这份痛楚,让托玛斯明白是自己踰矩,因不可得之物而执着,他享受着铃兰的陪伴,让他寂寥的人生多了一点生气,在与铃兰互动时的每一种情绪,都让他找到自己身为人的证据,他不是杀人机器,而是有血肉的人。 他深藏心底、长年追求的慾望因为这场意外而满足。一切太过理所当然,好似温水煮青蛙,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无法抽离对铃兰的心理依赖,为时已晚。 眼下,他竟然还庆幸着,这份心痛有多真切。 仔细回想短暂数月的点点滴滴,一厢情愿的情感堆积,最终成了笑话。 托玛斯不信神,也不将生命寄託于虚无飘渺之物上,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 而此刻这份难以诉清的感情在他心里堵得慌,抽离后便只剩一具躯壳。 铃兰终究成了他的例外。 │13│名字 在新的作战计画拟定前,托玛斯获得了整整半个月的长假。 莉莉安和安其罗无处可去,于是决定留守组织,他们建议托玛斯利用这个长假带铃兰去旅行,让他更加深入了解这个世界。 两人的用心良苦托玛斯是懂的,与这个世界的连结越深,就会產生越多感情,这份感情会成为铃兰的绊脚石,阻挠他回到原本的世界。 当托玛斯还在犹豫时,安其罗和莉莉安一不做二不休,早已帮他订好车票与民宿。拿着车票,托玛斯心情复杂,是无奈、感激,也是担忧。 「托玛斯,你要相信我们,就算你离开半个月,组织也能照常运行。」莉莉安拍了他的肩膀,让他放宽心出游,「何况,如果不趁现在去,之后上头把任务分派给我们,说不定又是十天半个月回不了家。」 是啊,每回任务都是在刀尖上游走,在铃兰来到这个世界前,托玛斯早已对这样的生活感到麻痺。 除了杀戮,他的人生还剩下什么? 「托玛斯,这趟旅行或许会带给你很多想法,如果你想要回归平静的生活,我们会祝福你。」安其罗也走到他身边,将手搭到他的另一边肩膀上,「你可以带着铃兰逃跑,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你们的地方。」 因为没有牵掛,故而成为殉道者。可若哪日,这颗总是平静如止水的心因一人泛起阵阵涟漪,又该何去何从? 托玛斯从不愿意去想,只是安其罗和莉莉安的祝福给了他最好的答案。 逃跑,也是一种选择。 献祭不可实现的理想,用尽全力逃跑到只有彼此的未来吧。 简单整理几件轻便的衣物,托玛斯与铃兰搭着火车来到了欧开诺斯小镇。 走出车站,放眼望去是一片白色矮房,而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朴素简约。 托玛斯一生只去过两个地方——贫民区与雾城——第一次来到临海的小镇,托玛斯表面镇定,内心却像个孩子一样,对四周景象感到好奇。而铃兰也是如此,安森帝国的首都不靠海,他的前半生从未走出那座城,初次见海,他扔下了自己的随身行李,在奔跑过程中蹬去自己的鞋袜,毫不顾忌自己多狼狈,当双脚踏入被阳光晒得温热的海水时,他感受着小浪打在自己的小腿,感受这片海洋源源不绝的生命力。 托玛斯收拾着残局,身上带着两人的行李,在不远处的沙滩佇立,那双黑瞳中倒映着铃兰的身影,见他蹲下身,一会儿用手捧起一抔水,一会儿捡起脚边的贝壳,对这片海洋充满好奇,托玛斯忍俊不禁,觉得这份童趣有些违和,却又不忍打断如此恬静的确幸。 仔细想想,他们的童年从未有过此刻的无拘无束。 海鸥成群飞行,似在空中划开一道墨痕,两三个孩子在沙滩上奔跑追逐,还有一个小孩跌倒,撞进铃兰怀里。铃兰稳稳接住他,提醒他不要乱跑,他的声音就像海浪拍沙一般清澈温柔,小孩不怕,乖乖点头后便慢慢走回自己的祖母身旁。 「先跟我去办理入住吧,把行李收拾好再来玩!」 铃兰闻声,才意识到自己有些贪玩了,连忙捡起自己的鞋袜,朝托玛斯走去。 当铃兰走到自己面前时,托玛斯蹲下身,从行李袋中翻出一条毛巾,替他擦拭沾满细沙的脚掌,待铃兰穿好鞋袜后一同前往民宿。 在民宿柜台出示安其罗偽造的身分证,托玛斯和铃兰被定义为「兄弟」,这身分没有人会起疑,就是被民宿老闆提了一句「名字真特别」。 收回身分证,托玛斯端详上头的文字许久不语。 铃兰的名字依旧是铃兰,而他的名字则被改为「双生」。 托玛斯颇为无奈,他的名字是有孪生之意,但更多或许是安其罗的恶趣味,明摆着暗示他与铃兰的关係。 铃兰也看见了身分证,问他这名字是不是取自双生花。 「双生花?」托玛斯好奇询问他为何有这种想法,安静地听着铃兰解释。 双生花是一种传说,并蒂生花,一生为生存而争斗,一梗上只会有一朵花存活。 铃兰解释:「双生花的争斗是必然,若是心软而想着同生共死,两朵花只会一起烟消云散。相传双生花的花语是『错过的爱』,或许正是因为生时都在争斗,当一朵争败而死,活下来的那朵花再回顾过往种种,才意识到那些争斗与伤害有多执着,爱意也是同等强烈。」 托玛斯第一次听闻这样的传说故事,起初内心并没有太大的感触,可当铃兰提及双生花的伤害与爱意相等时,他的心却荡起一圈圈涟漪,馀波久久难消。 恨与爱,原来可以并存吗? 铃兰很擅长说故事,双生花的传说被他说得绘声绘影,托玛斯完全感受不到时间流逝,甚至想挖掘更多。 「那你的名字呢?是什么意思?」 铃兰正在更衣,刚为了游泳更换上轻便的t恤,闻言便停下动作,转头与托玛斯对上视线。 他再次开口,语气满是遗憾,「铃兰花的花语是『幸福归来』。」 他为谁带来了幸福呢?那些维护他的子民在他面前被柏克杀害,他们为他牺牲性命,而他呢?却在另一个世界受人庇护苟活。 「这个名字真美。」 铃兰愣了半晌,他盯着托玛斯看了许久,想看出他是否在恭维自己。 这么美的名字,却落得颠沛流离的结果,岂不讽刺? 但铃兰没能看见托玛斯的虚偽,只望见他眼底的那份真诚。 幸福归来,多美好的寓意。无论在这世间经歷多少风雨,都会挺过去的,总有一天能等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托玛斯本不信这种虚妄的祈愿,只是他与铃兰相遇了,一个说不上多美好的奇遇却带给他的生活一点变化,不再枯燥乏味,好像也给予他一条新的路。 但铃兰的幸福,与他无关。 「你说你是教皇,那你的父……父皇,肯定是希望你能带领国家迎来幸福,才会为你取名为铃兰。我想,有你这样的皇帝,百姓们一定很幸福吧,因为你即使身处他乡,也惦记着他们。」 明明是说着夸讚的话,托玛斯却觉得心酸,心酸铃兰的这份惦记并不属于自己。 「你没有愧对谁,不管是你的子民、你的父亲,或是你自己。」 │14│下潜 在欧开诺斯小镇中最着名的旅游行程,便是潜泳。 之于托玛斯,潜泳不存在好的回忆,为了成为一名顶尖杀手,他曾经被关在密闭水域中训练,学会了潜泳,但也险些丧命。 他不想下水,可看着兴致勃勃的铃兰,也不忍心泼对方冷水。 无奈之下,他选择捨弃自己记忆中的不快,他告诉自己,这是一片有生命的汪洋大海,而不是黑暗中的密闭水域,在此处他可以肆意游泳,不需要担忧哪来的暗器会伤害自己……他不断地说服自己,却无法让紧绷的神经放松,甚至牙咬得特别紧。 「托玛斯!」 闻声抬头,铃兰已经塞了一套黑色潜水服到他的手里。手里的潜水服好似绑了一颗重石,镇压他忐忑不安的心,让他的情绪归于平静。 是啊,一切都不一样,这不是一场试炼,也不是为了夺人性命而学习,这只是一次旅行的体验,是他难得拥抱自然的时机。 这样愜意的生活,总有一天能实现吗?若他们的理想抱负得到回应,待生活平稳时,他想要带莉莉安和安其罗一块来此地重游,那时他们不再是战友,而是朋友。 收起感慨,托玛斯陪铃兰一起挑选了合适的装备与衣服。潜水并不能当一场游戏,水下会有许多料想不到的意外,一不留心可能就会丧命。 为了安全考量,托玛斯叮嘱铃兰不可下潜至深处,最深约十二至十五米。他也清楚铃兰不见得听话,于是在潜泳的过程中决定时刻盯着对方的一举一动,确保他的安全。 换上潜水服、配戴好相关装备,铃兰慢慢入水,他才学会游泳三天,因此托玛斯为他准备浮力调整背心以及绳索,让他能无后顾之忧,自在地游水。 起初铃兰只要一段时间没浮上水面,托玛斯就会着急下水找人,几过后才稍微放宽心。他也惊讶,原来铃兰水性好,这是不可多得的天赋,让他快速适应了这片海域。 「你要不要一起下来?」铃兰浮上水,摘下调节器,邀请托玛斯一起下水。在水下看见的那些风景,希望不只是自己独享,而是与托玛斯一同将这片蓝海的每一隅,尽收眼底。 托玛斯犹豫片刻,才开口诉说不下水的缘由:「我之前做过潜泳的训练,是组织里的水域暗杀训练,在那座泳池中,时刻都会有暗器从角落飞出,当我们这些人被划伤,关着鯊鱼的笼子就会被打开,有许多伙伴因为这场训练丧命。」 托玛斯忘不了,漂白水的味道一下子铁锈味覆盖,刺鼻又作呕,在眼前受伤的伙伴,还来不及将他拖出海面,眼睁睁看着他成为鯊鱼的食物,四、五隻鯊鱼分食身躯与头部,直至断气。这样残酷的训练,不只经歷过一次,有太多太多的杀手惨死于各种训练,留下的人成为了他人口中的「菁英」。 这些菁英,都是踩着伙伴们的尸体而生存下来,组织不断洗脑,说这是背负伙伴的志向而活,但托玛斯一次次反问自己,这些试炼有必要性吗?都是为了生存而成为反叛者,想要改革一切,为什么走到最后还没与政府对抗,就连命都留不住呢? 铃兰听闻他诉说来龙去脉,不禁感到心痛,他厌恶组织的作法,谴责他们的残忍,可说这些话毫无益处,托玛斯依旧沉浸于过往的痛苦而无法自拔。 铃兰伸出手,轻轻地将托玛斯搂入怀中。他身上的潜水装备有些硌人,但托玛斯没有任何反抗,静静地靠在他的怀抱中,聆听他略快、有力的心跳声,感受他的生命。 「托玛斯,这不是你的错,不需要把一切都揽在自己身上,不要让自己这么痛苦。你要知道,组织所做的一切是错的,而那些逝去的生命,已经回不来了,你只剩下往前走这一条路。 「你没有不配获得幸福,你的幸福与他们的苦难不该相提并论,不要用惩罚自己还赎罪。」 铃兰的话,是一座避风港,让受尽风雨的那颗心,不再漂泊,找到一处依靠。 自我惩罚有何用处?托玛斯心知肚明,可他痛恨自己的无力,痛恨自己的渺小,离不开组织又救不了伙伴,兜兜转转好几年,少年的心好像按下时间暂停键,走不出那些荒唐、创伤的岁月。 紧绷的肌肉逐渐放松,耸起的肩膀缓缓塌下,呼吸也逐渐平缓,让自己抽离那些痛苦的记忆。半晌过后,他终于愿意与铃兰一同下水。 托玛斯穿上潜水装备,他们下潜到约十二米的深度,虽然还在浅水区,但放眼望去所见皆是新奇的景緻。 阳光似一道光柱射入水中,随着水流折射出光晕,湛蓝色的海水明亮而清晰,他们能看清楚生长在此处的珊瑚礁与藻类,橘色、绿色、紫色……像是一条色彩繽纷的长毯,为这片蓝海点缀了一丝生机。 正与铃兰欣赏着海中美景,托玛斯却感受到一股不寻常的水流,水流变得越来越急,他伸手去抓住铃兰的手臂,想把他往水面上带,却晚了一步。 他们被包围了,不过是虚惊一场,是小鱼群朝他们游来,围绕着他们。 透过面罩,隐约能看见铃兰笑得瞇起的双眼,托玛斯无奈摇头,他确实是过度反应了。 铃兰伸出手,小鱼们绕着他的手臂转圈,在水中翩翩起舞,转圈的轨跡捲起小浪。 在这一刻,托玛斯的心受到了触动,原来水不只会夺去生命,同时也孕育了丰富的生命,他们会随海流的方向前行,找到自己的生命出口。 浮上海面时,托玛斯摘下调节器,笑着伸出手,拎起一隻卡在铃兰头顶上的迷航小鱼,送它回到海中。 「你是人鱼吗?这么受小鱼的欢迎?」 托玛斯的调侃没让铃兰害羞,他反而笑着问他是不是嫉妒自己受到海洋生物的欢迎。 对铃兰的反问不以为然,他再度说道:「嫉妒?如果下次爬在你头上的是拔不下来的章鱼或是有毒水母,你再来问我会不会嫉妒你。」 「托玛斯,有没有人说你跟小学生一样幼稚?」铃兰没想和他斗嘴,可奈何托玛斯卸下心防后就像个孩子,调皮又固执,真让人哭笑不得。 │15│画作 两人吵吵闹闹,随后又下水几回,直到这场潜泳体验结束,早已是黄昏时分。 将潜泳装备还回商家,他们换回自己的便服,在海边的老街随意逛逛。 老街的商品卖得杂,商品琳瑯满目,许多老人家手艺好,烧了陶器、玻璃带到街市贩售;也有小女孩去海边打捞漂亮的贝壳,製作成各种饰品;还有一区是二手市集,里头全是各式各样的中古货。 他们在老街里寻找「宝藏」,有几个不错的小陶杯被铃兰低价收购,而托玛斯则是看中了一个中古锅子,很适合用来煎鱼,于是果断买下了。 逛着逛着,铃兰突然发现了一个小镜子,形状是一弯月牙,和沙利文的镜子有些相像。心中雷达响起,他连忙询问老闆这面镜子的来源,可惜檯面上的商品都是由老闆亲手製作,不会是沙利文寻找的那面镜子。 「怎么,你喜欢那种镜子?」托玛斯见铃兰放下一面平平无奇的镜子,像个失败者一样垂头丧气,不禁感到好奇,难道那面镜子有什么过人之处? 「我并不是喜欢那种月牙镜,只是……那个商品和我看过一面镜子很相像,是我搞错了。」铃兰的回答有所保留,他猜测沙利文的镜子里藏有回到原本世界的秘密,但又不希望托玛斯为此操心,于是简单几句话搪塞,不再给对方追问的机会。 话里找不出任何破绽,托玛斯也不起疑,只是回想起了自己也有一面相似的镜子。 那面镜子自他出生就陪伴他,据说,那是他的母亲留下的遗物。 托玛斯不敢篤定镜子的来源,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离世,他对母亲的印象只在于周遭人们的描述。 听街访邻居说,他的母亲长得漂亮,是难得一见的绝世美人,可惜红顏薄命。年幼时被拐卖,好不容易逃离,却又被绑票至贫民区强迫怀上孩子,怀孕期间更是被家暴,最终摔落楼梯大出血,在拼命生下托玛斯后嚥下最后一口气。 而那面被称作遗物的镜子项鍊,被抢救母亲的医生掛到了托玛斯的脖子上。 托玛斯多希望这是一个虚假的故事,之于穷人,美丽便是原罪,最终的下场总让人不胜唏嘘。 铃兰还是买下了那面月牙镜,他小心翼翼将镜子收藏在锦囊中,似在呵护一份尚未萌芽的希望。 托玛斯见他如此珍惜一面镜子,心中有股无法言喻的情感逐渐发酵,让他感到不是滋味。 一面不值钱的镜子,有什么好稀奇?他也能给。 虽说那月牙镜是母亲的遗物,但他对于母亲没有任何记忆,也没有任何留念。 如果铃兰想要,他能给。 除去汪洋大海与老街,小镇上也有许多知名景点可以探险,托玛斯依照旅游攻略,带着铃兰来到了一座小美术馆。 美术馆的图画作品,都是镇上神官的收藏品,馆藏画作不算多,每一幅皆是精品,价值不菲。 托玛斯没有太深刻的艺术造诣,画作阅览过也没能在心中留下什么感触。 而铃兰却认真咀嚼画面中想呈现的理念,甚至有几幅图曾在脑海中出现过,既视感席捲而来,让他有片刻恍惚。 他伸出手,隔空用手指临摹画作,在旁人眼中他的一举一动特别怪异,连托玛斯也没能看懂。 这时,一位神官朝两人走来。 神官穿着一袭白袍,走姿挺拔,面带微笑和蔼可亲,看上去分外慈祥。 他见铃兰用手比划,佇立端详许久,最后才走近询问,但当他看见铃兰与托玛斯的脸时,眼底闪过一丝惊喜,他屏气半晌才压抑住发颤的嗓音。 「两位看起来不是在地人,请问是来自哪里呢?」 他们互看一眼,随意答了一个偏僻的城镇名称,糊弄过去。 神官一眼便看出两人是在说谎,但他也不拆穿,接续说道:「两位……应当不是兄弟对吧?」 被拆穿了身分,托玛斯心中警铃大响,他将铃兰护于身后,手伸进枪套准备拔枪,却被铃兰按住他的手。 「先听听看神官先生怎么说吧。」 神官闻言,笑着頷首。 「不愧是铃兰教皇,知礼节识大体。」 一听见他以「教皇」称呼自己,铃兰也有些急躁,他握紧拳头再放松,最后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復情绪后才开口:「你是安森帝国的人?」 神官摇摇头。 他站到一幅被红布遮掩的画作前,扯下那块绒布,一幅画作初次崭露在人们眼中,却让铃兰愣神许久。 画作上,一名头戴金冠的教皇被骑士团团长架上火刑台,被焰火灼烧全身,神情却是平静安详,直至「死亡」。 「初次见面,请容我自我介绍。」神官放下手中的绒布,微微鞠躬,「我是这个世界的先知,丹尼尔。」 他们的相遇,大抵是上天开了一场天大的玩笑。 丹尼尔笑着朝铃兰走去,铃兰抬眼与他对上视线,眼神上下飘忽,这张脸确实与先知艾登有几分相像,但艾登的年纪至少大了丹尼尔二十馀岁。 「我感受到艾登的呼唤,所以在这个世界中一直寻你。」丹尼尔看着那幅画,彷彿同感了艾登的悲愴,眉头蹙紧,看似欲哭,「艾登在梦里哭得伤心,说是预言也没能劝住你,可我告诉他,那是属于你的结局,没有任何人可以干涉。」 「属于我的……结局?」 「每个人的生命轨跡,自出生起就已经被规划好了,身为先知就算能预言,但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即使你不上火刑台,也会有另外一场火吞噬你,而你会在那场火中浴火重生,一切依然在命运的轨跡上。」 「这怎么会一样呢?」铃兰反驳了丹尼尔的说法,「就算是同被火吞噬,火刑台与意外之火,两者还是有区分的!」 「你的意思是,命运的圈套有可解之法?那你说说,你至今逃脱了命运的束缚吗?还是依然被禁錮其中?」 铃兰顿时语塞,确实至今他依然没有跳脱艾登的预言,被火焰吞噬、受到枪击……还有受到镜子迷惑。 │16│夙愿 「艾登可以透过我的眼看见你,我清楚听见了他的悲鸣,他哭嚎着,愿他的皇能一生无忧。」丹尼尔敛眸,轻叹一声,「可你……你们都知道,宿命无法逃脱,你终究会走向预言的结局。」 两人的对话太过高深,里头藏了许多谜语,托玛斯听不懂,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陪伴,陪伴在铃兰身边,不让他觉得自己孤身一人。见铃兰脸色顿时惨白,他握住铃兰的手,感受他迅速流失的体温,企图将自己的温度透过肌肤传递。可是,他是极地里的火苗,怎么也暖不了一块厚重冰岩的寒。 「你跟我来吧。」 丹尼尔转身,逕自朝着楼梯的方向走去,铃兰下意识跟上,托玛斯来不及抓住他,那双冰冷的手便抽离,手中的温度骤然消失,只握住了一掌心的空气。 三步併作两步,他也跟在铃兰身后,他有股不祥的预感,若这回任由铃兰离去,他就不会再回头了。 美术馆的二楼,是一座小祭坛。 丹尼尔将一件神官服塞到铃兰的手中,「再让他看一次吧,看一次身为神官的你。」 这是艾登未了的夙愿。 多年前,艾登便知这位心软的皇,是未成神的神祇。铃兰心系眾生,不忘渺小的他所渴望的自由,故给予他莫须有的罪名,驱逐他至高塔,给予他自由。 铃兰自幼被囚于圣皇宫中,他是肆意生长的花,却逃不过花根深植盆土的宿命。他的前半生,献祭给了主神、给了国家、给了子民,唯独不给自己。 在安森帝国中,他是被压抑本性的人神,而不是率真自然的少年。他手捧这套神官服,若是穿上,他便会再一次回到过去,被条条框框拘束,成为一个完美的教皇,成为神的发言人。 「不要穿!」托玛斯夺过那套衣袍,将它扔在地上,圣白的衣袍沾染灰尘,衣襬衣袖一层灰。「你不需要为了别人迎合自己,不是你告诉我不要用惩罚自己赎罪吗?你穿上它,是想惩罚自己拋下帝国吗?但——」 但你比谁都清楚,安森帝国已经覆灭了,不是吗? 最残忍的实话托玛斯不忍说出口,全嚥进了肚子里。 可他还是看见了铃兰眼底的痛楚与悔恨。 铃兰缓缓蹲下身,捡起那件沾灰的衣袍,轻轻拂去上头的尘土。他将圣袍披在衬衫外头,再一次穿上神官服。 他一步步走上祭坛,他望着祭台上熟悉的摆饰,内心百感交集。 阳光映射于穹顶,彩绘玻璃折射的光线在他身上落下点点彩斑,托玛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见他拿起一座烛台,微微伸手向前示意。 「在安森帝国,教皇会为了国家、百姓祈福,你所见的这一切,都是祭祀用品。」放下烛台,铃兰拿起火柴盒,俐落点燃火柴,用小火苗去轻触烛芯。 烛火摇曳,好像风一吹就会熄灭,铃兰在丹尼尔的视线中再次进行祭祀,他明知这世界没有他的神,却为了一个信徒固执的夙愿而付出,时隔三年的祈福,他的动作略显生疏,夹着神諭牌卡的手指颤颤巍巍,不知是不安或是紧张,他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教皇,而是被磨去稜角的普通人。 他是为谁祈福,早已不重要了。 托玛斯挪不开眼,他看着被风吹起的衣袂,看着因转身而撩起的衣襬,铃兰的一举一动明明神圣而不可侵犯,他却起了褻瀆的心思。他多想玷污、佔有,让眼前人完完全全属于自己。即使这是他一厢情愿的慾望也罢,他要想尽办法留下铃兰。 这是爱吗?他反问自己,爱上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岂不荒唐? 可荒唐又如何?他望着铃兰悲悯的神情,望着他低垂的眉眼是化不开的忧愁与思念,他知道铃兰想要回到自己的世界,但……他能不能放手一搏,赌看看自己之于铃兰究竟是什么?是一个被同情的可怜人?抑或者他也有几分爱意呢?只要一点点爱就足够了,他能用这份爱来挽留铃兰。 在祭台上跳着祭祀之舞,铃兰是被春雨淋湿的蝴蝶,脆弱而倔强,摇摇欲坠却仍坚定飞行,他也是一株暴雨中生长的铃兰花,渺小却顽强,待雨后天晴时绽放的那瞬间,他期许所有一切都会迎来最美好的结局。 祭祀之舞毕,铃兰放下手中的牌卡,他看着丹尼尔露出满意的神情,内心依旧沉甸甸的。那打上的结已经找不到解法,对于艾登的苦痛,他无法为之解套。 但此刻更让他掛念的,是托玛斯苦涩的笑容。 「请你告诉艾登,无论我会不会回去,都请他照顾好自己。」解开圣袍,铃兰将它随手放在祭台上,「艾登,或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铃兰从没想过,原来自己是一个会动摇的人。 托玛斯的话点醒了他,安森帝国早已覆灭,他若回去,又能改变什么?他是软弱、无力的,在柏克的反叛前只能束手就擒,这样的他就算隻身一人回到原本的世界,也难逃一死。 他可以选择寧折不弯,以身殉国,但这对得起至死都要保护他的子民们吗?对得起想要用预言让他躲避灾厄的艾登吗?回过头想,他的这条命,不仅仅是他的。 他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够让所有人满意?他真的能这么自私地在另一个世界幸福得活下去吗? 当他陷入迷惘时,有人朝他伸出手,坚定地牵住他。他抬起头,对上了托玛斯低垂的眉眼,那双眼睛中尽是乞求,乞求他能给予一个机会,让所有的一切翻转,不再执着。 主神,这是您想告诉我的真諦吗? 劫后馀生,必有后福。 若有选择,他不会再回去安森帝国,也不愿意再成为教皇,他只想做,成为铃兰,而不是为任何人带来幸福的铃兰花。 一时间,阴霾烟消云散,在这片不明的未来中,有着明确的爱人。 爱是由何而生呢?或许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或许是爱上了他的眉眼,心疼他眼底抹不去的苦难,想揉开他总是皱着的眉心。 │17│爱慾(H) 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托玛斯垂着头,看着自己手中那骨感白皙的手,原本晦暗不明的未来,好像在此刻重获新生。 他不敢握紧,怕弄疼了铃兰,又怕若是不握紧,他便抓不住铃兰,他自嘲自己生平没有这么窝囊过,这回是认认真真栽了。 带着铃兰离开美术馆,他们回民宿的路上只给予彼此沉默,但牵紧的那双手却始终没有松脱。 他知道,铃兰默许着他的一切行为,这是铃兰表明心意的方式。 直到推开房门时,托玛斯终于没忍住,把铃兰抵在门板上,欲亲吻又退却,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彼此的面颊,曖昧难捨。 手指轻抚着铃兰的脸,长年累月摩擦生茧的指腹粗糙硌人,但铃兰没有躲,他抬眼与托玛斯对视,好像在给予他肯定与勇气—— 毋须害怕,你可以肆意地碰触我,甚至可以给予我一个拥抱。 挑起铃兰的下巴,托玛斯嚥了一口唾沫,滚动的喉结是慾望的表徵,他轻声问道:「我可以……吻你吗?」 他小心翼翼,就像个想吃糖的孩子,怕蛀牙的鑽心疼,却又渴望嚐那一分甜。这份青涩与真挚惹笑了铃兰,只见铃兰伸手轻捧托玛斯的脸,吻了上去。 他的主动点燃了托玛斯的慾望,那笨拙又热烈的心意此刻不再掩藏,他回应着这个吻,从蜻蜓点水至唇舌交缠,遵循内心最深沉的渴望——他多想把铃兰拆吃入腹,与之融为一体。 相似的皮囊,相异的灵魂,在此刻也合而为一,托玛斯的手环在铃兰腰上,他们的唇捨不得分离,磕磕绊绊走至床边,胡乱扯下窗帘的扣环。 蕾丝窗帘垂落,阳光半透,洁白的床铺被纹上了阴影图腾,浪漫不已。 托玛斯将铃兰推倒在床铺上,他白净的衬衫多了几道灰色蕾丝,让他不禁想起神官的圣袍,衣襬也缝上了一条白色蕾丝花边。 他是多么纯洁又神圣,此刻却臣服于托玛斯的身下,献祭他的漫漫馀生。 用手指描绘着衣扣,指侧划过缝线凸痕,托玛斯的手止不住颤抖,平时机伶的样态全失,连扣子都解得不俐落,多狼狈。 「我来吧。」看着爱人的拙态,铃兰忍俊不禁,他笑着解开衣扣,让自己的身体暴露于托玛斯的视线之中。 他是清瘦但不骨感,看着那平坦的腹部上横着几条淡淡的肌肉线条,托玛斯的指尖沿着肌肉曲线描绘,那不是特意训练的痕跡,而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 铃兰肌肤白皙,好似随意一掐都能留下红痕。托玛斯看着,只觉自己口乾舌燥,便抓住衣襬,匆忙褪去上衣,想要缓解体内不明的热意。 铃兰望着托玛斯,他的肌肤天生便是小麦色,即使没有特意保养,也泛着光泽,如绸缎般细腻。 可惜这样漂亮的皮肤上充满伤疤,刀伤、枪伤、烫伤,每一处伤口留下的痕跡,不是他的勋章,而是他所能见的万分之一苦痛。 伸手轻触那些伤口,铃兰的心绞痛难耐。原来这样的痛,是因为爱吗?这份无法言说的感受,与他爱子民的悲悯不同,是更深层的,更自私的心疼。 「这些伤口,已经不疼了。」看见了铃兰欲哭的神情,托玛斯说道。 他不想让铃兰伤心,却又为这份伤心而感到满足,这是他第一次受到如此毫无保留的偏爱。 是铃兰给予他一束光,驱离他心房中的无止尽的黑暗,这分爱让他能为所欲为想像未来的日日夜夜,因为会有一个深爱他的人,永远陪伴着他走过风风雨雨,看四季更迭。事已至此,他早已沦陷其中,再也放不开铃兰了。 他再一次吻上铃兰的唇,这一次却格外温柔,嘴巴上的死皮蹭过铃兰的唇,有些痒痒的,好像被一根小羽毛挠过。 一吻毕,唇瓣相离。铃兰的手贴上了托玛斯的胸膛,他的唇开始在男人身上游移,去吻过他每一处的伤痕。 锁骨上的弹孔、左胸前的一道刀疤、左臂的大面积烧伤,全被铃兰吻了遍。他想藉由吻,带走那些不愉快的记忆,用欢愉之时,去掩盖那些不堪的岁月。 他的吻一路向下,在那壁垒分明的腹肌上攻城掠地,像小鸡啄米那般落下斑斑红痕,惹得托玛斯舒服低喘。 腹部肌肉紧绷,托玛斯的裤襠胀起,他羞耻地撇开头,不愿去面对自己的慾望展现在铃兰面前,他起了那些淫秽心思太可耻。 铃兰似乎明白了托玛斯的难堪,他拉着托玛斯的手,按在自己的裤襠上。他同样也因为慾望起了反应,这是他初次的生理反应,他坦然面对自己生而为人所有的欲望,也希望托玛斯能接纳自我。 感受到外裤下的热度,托玛斯顿时红了耳廓,他缓缓解开铃兰的裤扣,将外裤连同底裤一同褪去,露出了性器。那处毛发稀疏,顏色浅淡,看上去粉嫩漂亮,让人恍神。 托玛斯用手轻轻套弄着,小指和无名指蹭弄着两颗小球,他的技巧不算好,但想尽办法要让铃兰感到舒服,他一边替对方手交,一边观察着铃兰的表情,见他红着脸咬紧下唇,眼底一片氤氳,托玛斯眸色一沉,更加卖力地取悦着铃兰。 「等、等一下……」 这样太刺激了,被爱人把玩着最脆弱的地方,铃兰毫无反抗之力,他仰头长吟,喘息声粗重,连呼吸都变得凌乱不已。 可托玛斯没想放过他,手上动作依旧,甚至故意用指腹摩娑铃口,大量刺激敏感处。 铃兰忍不住放声长吟,他的腹部微微抽搐,感觉快要被涌上的快感灭顶,在慾望的顶点臣服,肆意发洩。 满手白浊,即使亲眼目睹铃兰在自己手中高潮,托玛斯依然觉得不真实,甚至舔了舔,感受着属于铃兰的腥甜。 「脏……别像个孩子,什么都往嘴里放。」刚经歷高潮,铃兰的声音颤抖不已,再看见托玛斯把自己的精液往嘴里送更是害羞不已,多想拉过棉被把自己给遮得严严实实。 │18│挽留(H) 在爱人初次高潮后,托玛斯变得愈发大胆,行为也越来越放肆。他扯去铃兰半褪的裤子,分开了他的双腿,去窥探最私密的位置。 两条腿被架在托玛斯的手肘间,铃兰羞得想用手去遮挡,却被对方喝止。 「我想看。」托玛斯放软了语气,虽然是一句祈求的话,但不容拒绝,「铃兰,不要躲,好吗?」 只是被轻唤名字,就让铃兰软了腰,他收回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假装一切都没看见,默许了托玛斯接下来的所有行为。 托玛斯端详着翕动的穴口,指尖轻抵,想插入其中却发现此处太过紧緻。他寻找着身边可以用来润滑的液体,却只找到一盒脂膏。用两指挖了一点,涂抹在穴口,在慢慢将手指探入,托玛斯的动作很轻,深怕造成铃兰任何不适。 「呜……」 侵入体内的异物感太强烈,铃兰不禁皱眉,托玛斯连忙停下,慌张地询问是不是自己弄疼他了。 铃兰摇摇头,这点难受不算什么,只是觉得陌生,总归是得习惯这种感觉。闻言,托玛斯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将手指往深处探入,摸索着柔软的内壁,寻找铃兰最舒服的敏感点。 驀地,托玛斯的指腹蹭过一块突起。 「呃!等等——」彷彿有一股电流窜过全身,铃兰无法自控地拱起腰,不知是想停还是渴求更多,他面带潮红,仰头打直脖梗,皮肤表面浮起青筋,成了一条脱水已久,用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的鱼儿。 不给予任何反悔的机会,托玛斯吻上了他的唇,让铃兰的话全吞进了肚子里。 舔过铃兰被咬出红痕的下唇,托玛斯心生怜惜。这是彼此的第一次,铃兰即使愿意放弃主导权,也不代表他该被任意摆布,托玛斯反思自己应当要更加细心地呵护他、照顾他的感受,于是放缓了节奏,让铃兰有短暂的喘息时间。 先从接吻开始,唇瓣相互磨蹭,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再更进一步张开嘴,双舌交缠,贪婪地汲取着彼此口中的津液。只是一个深吻,就让彼此陷入慾望漩涡之中,他们是这份炽热中融化的冬雪,滋养了爱慾种下的芽苗,等待开花、结果。 待铃兰适应情慾,托玛斯才再用手指于他的穴口打转,这回进入时,铃兰的身体不再抗拒他的侵略,媚肉争先恐后攀附他粗长的手指。 推辗着最敏感的地方,原本疲软的性器因为刺激再度半硬,前端吐着清液,再平坦的腹部上积累一摊小水洼。 铃兰紧紧攥住身下的床单,感受着一波又一波的小高潮,他没办法单靠后庭射出,可性器却不断流水,小腹也逐渐绷紧。 两根、三根……直到那小小的穴被男人的手指扩张至吞下四根手指,托玛斯才褪去自己的外裤。 他的性器早已胀得发疼,紫红的柱身上青筋盘绕,铃口满溢的体液早已弄脏了底裤,湿漉漉糊成一片。脱下自己下身最后一件衣物,托玛斯扳过铃兰的身体,让他跪趴在床铺上,扶着那纤细的腰肢,插入已被扩张得松软的后穴。 不同于手指,男人的性器尺寸吓人,一插入就填满了甬道。铃兰吃力地长吟,额头上布满细细密密的冷汗,鬓发与瀏海被汗水浸溼,汗珠沿着肌肤滑落,最后在床单上留下一道水痕。 费了一番功夫才完全进入,铃兰吞下了整根性器,他的穴口不由自主的张合,好似在吸吮着托玛斯。 「还疼吗?」 耳边的低语引起颤慄,铃兰红着脸摇摇头,托玛斯握着他的腰肢缓缓挺身、抽出,每回都会擦过他最敏感的那处,刺激得让他止不住呻吟。张开的嘴已顾不得合上,涎水拉扯银丝垂落,铃兰塌着腰,胸口与床贴紧,他们就像是交合的野兽,遵循最原始的慾望。 交合处被捣出白沫,抽出至只留前端于穴中,再狠狠推进深处,托玛斯的力道越来越重,好似想把彼此嵌在一块,永远不分离。 这是他最热烈、最深沉的慾望。 他们是只属于彼此,最适配的那块拼图,缺了谁都不完整。 高潮即将来临,托玛斯越发急切,伴随喉咙深处一股低沉的怒吼,一股浓精射至深处,铃兰硬起的性器也抖了两下,吐出白浊,一併到达了高潮。 从后方环抱铃兰,托玛斯亲吻他的后颈与背脊,不急着抽出,想要多感受此刻的温存。 如果时间就此暂停,他放下一切束缚,而铃兰也随他而行,找个像此处安静愜意的地方躲起来…… 那是托玛斯最嚮往的未来。 他无数次祈求上天,给予他安稳的生活,让他远离世俗的喧嚣;却也矛盾,想要破除阶级,为底层人民争取一点权利。 可是,为了铃兰,他可以放弃一切纠结与执着。 高潮馀韵未退,铃兰还紧抓着床单,身体不断发抖着。两次高潮耗尽了他的体力,他乖巧地依偎在托玛斯的怀抱中,享受他温柔的亲吻。 当爱与慾望交织,最终释放,灵肉合一的性事不再是禁忌。 曾为教皇的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沉沦于慾望的一天,成天以国事为主,误以为自己早已拋弃了人性与慾望,这下才明白,爱与性是多美好的事情。 神官不允许有性事,此刻的他,大抵已成为了神祇眼中的缺陷之人,却也成为了自由之身。 「托玛斯,为了你,我背叛了我的神。」 铃兰的话撼动了托玛斯的心,他明白这句话的分量,这是铃兰唯一,也是份量最重的情话。 他拋起了自出生时便伴随之左右的信仰,与托玛斯于慾望之河中共舞,他不善表达也不善表现爱,但只凭一句话,托玛斯就能明白他的决心。 「铃兰,留下来好吗?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我一直没敢说出口,也没有资格说出口,但我想要挽留你,不要回到安森帝国。」 他的乞求,铃兰听见了。 铃兰没有给予回应,只是捧起托玛斯的脸,亲吻了他的唇。 这个吻很轻很轻,轻得不留痕跡,轻得让人猜不透铃兰此刻究竟在想什么。 托玛斯没能懂。 铃兰也没能懂。 │19│背叛 假期即将迈入尾声,托玛斯感到一丝不寻常,安其罗和莉莉安已经许久未联系他,甚至连他传送出的讯息都尚未读取。 不安感油然而生,托玛斯为此感到烦闷,忧虑组织是否遇上了麻烦,又不愿铃兰捲入其中,极力想掩饰自己的焦虑,却还是被铃兰一眼识破了。 托玛斯明白在约会时分心是大忌,可他做不到拋下伙伴,他不求铃兰能谅解他,所说的话听上去也像是辩解,但还是一五一十向铃兰解释了缘由。 「如果你这么担心,我们提早回去也没关係。」铃兰怕他纠结,于是擅自为他做出决定,转身蹲在行李箱前,准备收拾这几日的脏衣服,「但你要答应我,不可以冒险。」 愣神片刻,托玛斯才明白铃兰的意思,他从后方拥抱铃兰,沉默不语许久,再开口只说了一句简短的谢谢。铃兰的做的、说的话都是以他为优先,把自己放在了第二顺位,这份爱意太过浓烈,托玛斯所知的言语太过贫瘠,这份感激无法用言语概括。 整理好行李,两人买了车票回到雾城。 途中,托玛斯发现任务用呼叫器闪了两颗红灯,心中暗叫不妙。手中的呼叫器是组织中重要的设备之一,当地一颗红灯亮起,代表该成员的呼叫器故障,两颗红灯亮起,代表组织的接收器受到破坏。 为了让托玛斯卸下重担,安其罗当初特意将他的呼叫器关闭,这几日呼叫器被放在行李箱的底部,他迟迟未能发现不对劲,或许早已错过组织最需要支援的时刻。 他焦躁又自责,咬着手指甲不断地预想着最糟糕的状况。 组织的接收器藏在最隐密的地方,那里每天都有三人轮流站岗,不论是被外部破坏或系统侵入,组织的位置定然是暴露了。他不想把事态想得这么糟糕,抱持一丝侥倖心理,或许是接收器因为太过老旧而故障,组织位置依然隐密。 回到雾城后,托玛斯安顿好了铃兰,离别前亲吻他的额头,承诺自己会平安回家。 是啊,他有家了,这个被称为庇护所的小房子,以后就是他的家了。这个家有爱人,有堆满茶几的书,有甜味的浓汤……还有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他不再是能豁出命的杀人机器,而是被爱裹胁的血肉之躯,所以,他必须安全回来。 西裤、风衣,紧身高领毛衣搭配黑色皮革绑带,托玛斯一如往常,一身黑色劲装,身上带了两把手枪和几颗弹药。 推开家门,他再回看一眼,轻声说道:「等我回来。」 托玛斯没有鲁莽闯入组织基地。 他在四周围观察许久,那间破旧的老公寓没有任何异常,也没有狙击埋伏,但看不清建筑物里是否有其他外人存在。 如果伙伴们遭遇不幸,那他闯入基地,定是必死无疑。 但安其罗那么聪明的人,怎可能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这几日的平静不寻常,让他不禁胆寒。 他推测一个可能性——安其罗先遭遇不测,被人暗杀,再对组织其他人下手…… 紧握双拳,指甲几乎嵌进手掌中,托玛斯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绷紧的神经与肌肉稍微放松。 他知道,这或许是一个陷阱。 但多年的情谊无法捨弃,他还是进到了基地中,企图寻找一线希望。 一股浓厚的铁锈味扑鼻而来,托玛斯心沉到谷底,却不敢停下脚步,当他上二楼时,地上充斥着弹壳,还有人被锯断的四肢,血肉模糊。 托玛斯停下脚步,四周围皆是尸体,甚至已经有几具腐败得看不出原本的样貌。 胃部一阵翻腾,他强忍住噁心感,眼泪却止不住向下落,这些都是他的伙伴们,一起经歷生死,在严峻的训练下苟活,最后仍旧落得这番下场,死状悽惨。 「托玛斯?你来……做什么……」 听见了一声呼唤,托玛斯四处张望,才发现是靠在桌边的莉莉安出声。 他小心翼翼避开尸体,凑近才看清楚了莉莉安的惨状——左手臂被切断,右眼被划瞎,肚子破了一个窟窿,血流不止。——他清楚意识到莉莉安命不久矣。 他跪在莉莉安身边,倾听她最后的话。 「托玛斯……我由衷希望你能幸福……」莉莉安已经感觉不到痛,她意识涣散,恍惚间看见了自己死去已久的弟弟,在看向托玛斯,那双眉眼真的太过相像了,「不要辜负……辜负奇蹟,要保护好铃兰,还有……不要相信安其罗……」 闻言,托玛斯浑身一激灵,他连忙想追问莉莉安这番话的意思,可再呼唤也叫不回她,她的视线永远落在了远方。 托玛斯沉痛地覆上莉莉安的眼,伸手拥抱着她的尸体,也不管血污会沾上衣服,只想再一次感受莉莉安最后的体温。 他们并肩多年,在彼此生命留下了多少回忆,两个悲惨的人心心相惜,最终却是阴阳两隔。 收拾好情绪后,托玛斯放下莉莉安,脱下自己的风衣盖在她的尸首之上。 基地里已无活人,托玛斯来到了资料库,他以莉莉安的遗言作为线索,想找到安其罗背叛组织的证据。 他无法想像,每回任务结束后,安其罗都会抽空开导他,为何这样友善的人会选择背叛组织,间接导致所有伙伴被屠杀? 资料库的数据早已被搬运,连当初在拍卖会上拿到的随身碟也不见了。 组织受到重大打击,领导者连夜逃跑了,多年来的努力成了一场泡沫,终究是白费力气。 托玛斯幸运逃过死劫,他想为战死的伙伴们报仇,却没有力量对抗如此庞大的政府军,事到如今也只能嚥下这口气。 资料库的桌案上,安其罗遗漏一支钢笔,托玛斯将它拿起端详。那支钢笔没有机关,大概是他不愿意带走在组织里的回忆,所以才这么做。 一声清脆的撞击声,托玛斯浑身一僵,后脑杓被东西抵住,他太清楚那是什么,不敢轻举妄动。 来人许久未语,看样子不是想杀他,动机让人摸不着头绪。 于是托玛斯出声试探:「安其罗?」 持枪之人低笑,笑得绵长,让人心底发寒。 「你怎么知道是我?」 │20│伤心地 「如果不是你,早往我脑袋上开枪了。」托玛斯冷声质问他:「安其罗,你真的背叛了组织吗?」 「没错。」安其罗的回答没有任何犹豫和后悔,「这些人,都是被我害死的」 听见安其罗亲口承认,托玛斯的心就像是浸入深海之中,不断下沉,没入深渊。 背脊一阵发凉,原来这些年来的并肩作战,都只不过是算计,同伴之情,也不过是一场荒诞的表演。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托玛斯奋力咆哮着。安其罗的背叛,让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全化作泡影,甚至残害了所有伙伴。 「托玛斯,这是你的错。」 安其罗沉下脸,回想起他们初次见面时,他狼狈地躺在马路中间,他没有求生慾望,想着来一辆车辗死自己,了结一切也罢。 可没承想托玛斯救了他,还让他待在自己的庇护所休养。 那时,托玛斯发现安其罗的电脑能力很强,故把他引荐到了组织之中,而组织也对他进行了身分审查。 「你知道吗?我是首相的私生子,你让我叛国,不可笑?」 托玛斯愣了许久,他没有了解过安其罗的背景,原以为他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初遇时,安其罗方丧母,首相夫人想尽办法追杀他,在阴错阳差下他们相遇了,造成了这一连串的错误。 托玛斯一念之间的善意,却成为组织留下后患。 「我知道莉莉安嗜血,拍卖会她可帮了我大忙,除掉了那个毒妇和他的蠢驴儿子。」 原来,连拍卖会都是一场设计。安其罗甚至留好后路,就算莉莉安没有将那两人杀害,他们也逃不出最后的爆炸。 故最初在规划任务时,他要求炸毁拍卖场,而不是单独窃取资料。 「那为什么还要杀了莉莉安?」 「因为功劳,我现在是首相唯一的儿子,只要我灭了反叛组织,我……」 「随身碟里的资料是真的对吧?」 安其罗没有回应。 托玛斯赫然发现。这些年安其罗与莉莉安相处融洽,甚至產生情愫,但为了权力,他仍就能果断地拋弃莉莉安。 悔恨突然爆发,托玛斯也不顾安其罗手中有枪,扭身一拳直接揍在他的左颊。安其罗踉蹌两步,他没有想反抗,只是抹了抹嘴角的鲜血,笑了。 「我没有杀你,是为了还你这条命,我也不会动铃兰,这是为了报答你。」安其罗抬眼与托玛斯对上视线,眼底是说不清的痛苦与挣扎,但他仍由衷祝福:「托玛斯,逃跑吧,逃离这里,只要你离开,你就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托玛斯明白,自己无力为伙伴们报仇,爱走在所有仇恨前,他要把铃兰放在第一位。 嚥下这口恨意,托玛斯拿起手枪,上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朝安其罗的左臂开了一枪。 安其罗受着这发子弹,他明白这是他背叛莉莉安的惩罚,这个弹孔不及她被斩下的左臂。摀着受伤的左臂,安其罗惨然一笑,他笑这场悲剧的荒唐,笑自己沉沦利益,笑托玛斯无用的善良。 托玛斯离开了基地,他带走莉莉安的尸体,将她埋在了郊区的小公墓里。为避免莉莉安的坟遭到政府人员的破坏,托玛斯没有在墓碑上留下任何文字,只在坟头放了一盆铃兰花。 铃兰花会带来幸福,愿在彼岸世界,莉莉安能和她的弟弟重逢,那是她最期盼的幸福。 托玛斯欲带铃兰离开伤心地。 他们买了船票,临走前,沙利文来送行,说会为他们打理好这间空房,有朝一日若想回来雾城,至少还有个家能待。 托玛斯强打起精神,笑沙利文都一把年纪了,还是好好享受退休生活,别折腾了。 沙利文自然明白,这次组织死伤惨重,领头的高层不知去向,早已名存实亡。托玛斯充满血腥与暴力的青春在此画下句点,这样的转折不知是幸是悲,但他只能选择放下。 放下过去,放下理想与抱负。 沙利文拿了两把手枪,分别给了铃兰和托玛斯,这是他收藏多年的宝贝,本是一对杀手夫妇留下的遗物,经过多次拍卖才落到他手里,现在作为这段友情的纪念品,特别有份量。 另外,他也将月牙镜送给铃兰。 铃兰知晓这面镜子之于他有多重要,本不愿收下,最终仍敌不过沙利文的坚持。 「铃兰,你也知道我已经年老,这辈子大概是不会和妹妹相认了,这面镜子或许能带你找到你回家的路,即使不回去也罢,至少……它会替你解惑,这样便足够了。」 这面镜子,不只承载着铃兰回家的路,更是沙利文思念的象徵。 带着手枪与镜子离开了雾城,铃兰和托玛斯搭船出海,他们望着远方,对未来充满迷惘与担忧。 目的地是名叫亚努斯的小国家,一切从头来过。 站在甲板上,感受海风吹拂,托玛斯握住了铃兰的手,心中满是愧歉。 「抱歉,是我太固执了。」 铃兰在这世界,好不容易认识了沙利文这个朋友,却因为他的决定而分离。 他擅自主张,带铃兰离开了雾城,从未过问铃兰的意愿,连行李都带得很简单。 托玛斯知道自己是个胆小鬼,是他无法再留在雾城,是他想要瀟洒离开,却剥夺了铃兰的选择权。可待在雾城一天,他便无法安心入睡,闔眼都是伙伴的尸体,是说着遗言的莉莉安,是安其罗的背叛……他不想面对,不想承认自己荒芜的青春最终是一场空,那些为了理想奋斗的日日夜夜,全打水漂了。 所以他选择逃避。 在新的国度,他不要再成为一名杀手,他想要用自己的力量去扶持贫民。他还是那个为了理想奋斗的托玛斯,只是经歷成长而变得成熟。 「托玛斯,我没有怪你。」铃兰懂得托玛斯的所有想法,他轻抚男人放在栏杆上的手,说出口的话宛若春日细雨那般温柔:「相反的,我很欣赏你。欣赏你放不下痛也放不下理想,却不因为痛苦而退缩,但我也希望,你别总一个人扛着重担,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 托玛斯的纠结与痛,他都看在眼里。 这个表面看似冷漠的杀手,却有一颗最柔软的心,他会救下等死的安其罗,会为莉莉安的坟上种一株铃兰祈福。他比谁都温柔,比谁都知世故而不世固,却也比谁都还要敏感偏执。 铃兰感到无力,他要用多少爱,才能让托玛斯明白自己的好,明白自己的价值? 缺爱的人一向喜欢贬低自己,那份渴望比黑洞还深,想要有一个人能完完整整接住他的不堪。 所幸,他遇见了铃兰,遇见了另一个世界的自己,遇见了与他灵魂共鸣的爱人。 │21│媒介 抵达亚努斯,托玛斯先租了一间加建阁楼的平房,作为两人重新开始的家。 这间房子很乾净,据说是一对老夫妇住进养老院后儿子无心管理,才便宜租出,整体空间不算小,三房两厅,阁楼可以作为仓库,两人居住绰绰有馀。 两人在卧室整理行李,将衣物折叠整齐放入衣柜,此时,一面镜子从托玛斯的裤兜里掉出来,他拾起一看,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 「铃兰,这给你。」托玛斯将月牙镜放至铃兰手中,「之前看你在老街找月牙镜,我这刚好有一面,就送你了。」 铃兰看着这面月牙镜出神许久,他也拿出了沙利文的镜子,比对后发现两面镜子一模一样,甚至上头有个卡榫,组装起来才发现是一个折叠镜。 「你这面镜子,是从哪里拿到的?」 托玛斯怕铃兰不愿收下,于是隐瞒了母亲遗物的真相,随意用藉口搪塞:「之前出任务时捡到的,看它很精緻,就一直留在身边。」 铃兰闻言,落寞不已。 即使奇蹟出现,他找到了镜子的另一面,却找不到沙利文妹妹失踪的真相。 铃兰的反应并不如托玛斯的预期,托玛斯慌了,连忙说如果不喜欢扔了也可以,但当他要抢过镜子时,铃兰却又小心翼翼护着,深怕磕碰了。 「不,我很喜欢这个礼物。谢谢你。」铃兰扯出一抹笑,这是真心的回应,感激托玛斯的礼物,「你看!这礼物正好和沙利文的镜子可以组在一起,以后我会把它带在身边。」 正当他要闔上镜子时,突然镜面闪过一道黑影,铃兰愣了一下,揉眼再看却没看见其他异状。 他想,或许是这几日舟车劳顿,眼花看错了。 看着小月牙镜,他回想着沙利文所说过的话。 安森帝国的祭坛立镜,也被称为月牙镜,据说镜上的月牙雕花是神所刻上的,故只要对其施咒,镜子便会回应咒语所表现的问题。 或许,这对镜子与月牙镜有着不为人知的连结。 入夜后,托玛斯去了小酒馆工作,铃兰一个人在家,他把玩着月牙镜,认真思考着如何破解镜中的秘密。 假设沙利文的母亲所言为真,既然她能去到安森帝国,说明这世界上有着穿越时空的魔法。 媒介是什么? 直觉告诉他,答案就是手里的镜子。 用手轻碰镜面,却无事发生。铃兰不死心,再次触碰,镜子却变成如水一般的液体。 铃兰瞪大双眼,他的手掌没入镜中,正想要抽出时,却突然被人狠狠一拽。 一道刺眼的光透过镜面在眼前炸开,铃兰短暂失明,恢復视力后,他却发现周遭的景象变了。 这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世界,四周围都是镜子,每一面镜子里都有一个「不同的他」。他在其中一面镜子里发现托玛斯的身影,也发现其中一面镜子映照着安森帝国的火刑台。 他环顾四周,这个镜子空间,大概就是他与沙利文的母亲穿越时空的原因。 伸手触摸有着托玛斯的那面镜子,铃兰发现那面镜子也如水一般,于是他鼓起勇气向前走,一把撞入其中。再次睁眼,他人已经在小酒馆,而托玛斯错愕地看着他,询问他为何来此。 铃兰支支吾吾,想了半天才找到藉口:「我担心你工作辛苦,所以才来看看,本来在外头看着,不知不觉就进来了……大概是,想你了……」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谎话让他变得心虚,不敢再多言。本来做好了被托玛斯拆穿谎言的心理准备,可铃兰没想到,他的一句「想你」,居然让托玛斯的耳廓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 「以前没想过你会觉得孤单,是我疏忽了……」托玛斯不自在地挠挠脸颊,他看着洗水槽中的碗盘,顿时觉得自己当个洗碗工很窝囊,但他不想再过刀尖舔血的生活,就想和铃兰安稳度日,「我会更努力的,总有一天会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 托玛斯的话也让铃兰难为情,他想告诉托玛斯,虽然自己的生活技能不好,但一些简单的工作他也能分摊,不用托玛斯一个人扛下所有。可托玛斯不允许,是他执意带铃兰离开雾城,现在的生活虽然安逸,但品质远不如从前,铃兰已经吃了苦,又怎能再让他付出劳动力? 敌不过托玛斯的倔强,铃兰也只能妥协。 在等待托玛斯下班期间,酒馆老闆端来了一杯啤酒招待铃兰,笑说铃兰的「弟弟」很勤劳,让他哭笑不得。 黄汤下肚,铃兰把自己喝得醉醺醺的,他迷迷糊糊地趴在桌上睡着了。 夜半三更,托玛斯换下围裙,离开了厨房,他正准备接铃兰回家,却见他像一滩烂泥趴在桌上毫无意识,不禁笑出声来。 「你哥哥是真的不能喝啊,才一杯啤酒就醉了。」 「他不常喝酒。」托玛斯的嘴角还掛着笑,眉眼低垂,温柔地看着铃兰。他用手梳理铃兰有些凌乱的发丝,再轻抚他的后脑勺,最后一手穿过他的膝窝,一手扶住他的背,将他打横抱起,「下次如果他还来找我,老闆你可别给他酒,给一杯牛奶就好。」 「你可真敢开口,从你的薪水扣喔。」 不再和老闆斗嘴,托玛斯点头致意,随后带着铃兰离开了酒馆。 亚努斯四季如春,秋末不过微凉,晚风轻抚,撩起了铃兰的鬓发,发丝挠过鼻尖,他打了一个喷嚏,像是被打扰睡觉的小猫一样,把脸埋进托玛斯的胸膛。 感受到怀中人的不安稳,托玛斯轻哼着摇篮曲,但铃兰似乎嫌他吵,直接伸手摀住他的嘴,让他别哼。 「真是,哄你睡还不愿意了。」托玛斯吻了他的掌心,不恼,反而觉得铃兰的行为可爱。 他曾觉得爱情难以想像,一个冷血的杀手,不会去期望有一段感情,也不愿意有所牵绊。 只是,命运总是喜欢与他开玩笑,让他栽了。这般如水的平静日子,成了他馀生的嚮往。 │22│温柔乡(H) 推开家门,托玛斯蹬掉鞋子,用脚勾住门板关上。 他把铃兰轻放在沙发上,蹲在沙发前,为他脱去布鞋。 喝醉的铃兰不安分,作乱的腿踢在了托玛斯的肩膀,力道不轻,托玛斯闷哼一声,无奈地抓着他的腿,放回沙发上。 铃兰醒了,他迷茫地看着周遭的状况,酒精让大脑不听使唤,他下意识抓住了托玛斯的衣领,吻上他的薄唇。突如其来的吻让托玛斯大脑当机了,几秒后他才回神,按住铃兰的后脑勺,加深这个吻。 「不好好睡觉,偏要招惹我。」 铃兰的手肆意在托玛斯的身上搓弄,他笨拙地想去解开托玛斯的衬衫衣扣,但因酒醉而看不清楚,连一颗扣子都解不开。托玛斯用单手将他的手腕固定在头顶,另一隻手俐落地解开自己的扣子,衣衫大敞,精实的肌肉暴露于空气中。当风碰上细汗,皮肤变得微凉,却无法浇熄他高涨的慾火。 偌大的沙发容不下两个成年男性,托玛斯坐起身,连带将铃兰拉起,他让铃兰双腿跪在自己的腿侧,坐在他的大腿上。 大手肆意在铃兰的背部游移,感受他突起的脊骨,他急切地扯开铃兰的衬衫,随手扔至地板,吻上了他分明的锁骨,牙齿坏心眼一咬,留下一个小小的牙印。 他想,他要在铃兰身上留下痕跡,越多越好,要足够证明一夜贪欢。 他的吻向下落,在胸前烙下点点红斑,再张口含住那挺立的乳首,用舌头轻舔,用贝齿研磨。 铃兰被舔得舒服,在托玛斯怀里放肆呻吟,扭动着腰想逃离如此细緻的快感。见铃兰想逃,托玛斯笑着把人搂得更紧,大掌落在铃兰的臀,力道很轻,似在调情。 「唔——」臀部被击打让铃兰浑身一激灵,羞耻感让他的眼眶蓄满泪水,看着托玛斯,咬牙恨恨说道:「不要打!不可以打那里!」 托玛斯闻言,故意又拍了一下,这次力道大了些。 「不可以打哪里?」 臀部的拍打,只存在于幼年的记忆,因为表现不好而被使用戒尺打红了臀瓣。铃兰脸涨得通红,气得想挣脱托玛斯的怀抱,却因酒醉而无力,所有反抗都像是欲拒还迎。 托玛斯知道他不高兴了,于是轻抚他的头,像是在替小猫顺毛。 「逗你玩的,不喜欢就不打了,别生气。」 铃兰轻轻頷首,指了指托玛斯的裤襠,那里早已鼓起。托玛斯也不羞,大方表明自己就是因为铃兰硬了。 「不知羞耻……」嘴上这么说着,铃兰却还是替他解开裤扣,释放已经勃发的性器。 托玛斯用手轻抚铃兰红润的唇瓣,想像这张小嘴含弄自己的性器,把自己舔得满是津液,那可太性感了。 铃兰尝试用手套弄,他是第一次抚慰男人的性器,青涩笨拙,但这份纯真却让托玛斯感到异常兴奋。他试探地逗弄着囊袋,学着托玛斯曾施用在自己身上的手法,去磨蹭男人的铃口。 托玛斯被磨得倒吸一口气,他愈发想把性器插入铃兰体内,却紧握拳头,强迫自己冷静。 趁着铃兰喝醉,托玛斯半哄半骗,哄得他愿意用嘴尝试。 下了沙发,跪在托玛斯的双腿之间,他先用脸颊蹭了蹭那硬挺的性器,用唇瓣摩娑铃口,最后张开嘴,将它含进口中。 托玛斯引导着他,避免他的牙齿硌到柱身。 「对,做得很好,再吞深一点。」感觉到铃兰因为吞深而不适,托玛斯轻揉他的耳廓,安抚他的情绪。 铃兰知道托玛斯喜欢,他便想做得更好,于是猛烈往深处去,却顶到喉咙而乾呕。 托玛斯见状,帮他拍背顺气,不再勉强他,重新把人抱到腿上。 撩开铃兰被汗水沾黏在脸上的发丝,抹去他因吞吐而流下的涎水,托玛斯见其凌乱的样貌,竟感到一丝放荡的美。明明是禁慾的教皇,再嚐过一次禁果后,便贪婪地在他身下一次次绽放,他为此感到满足。 抱起铃兰走回卧房,将人放到床铺上,三两下退去他的衣服,将他脱得一丝不掛。 他抚摸过铃兰身上的每一吋肌肤,亲吻他的脚背,发誓作他的不二臣。 他欺身而上,看着躺卧在枕头堆里的铃兰,爱人朦胧氤氳的双眼中,只有自己的身影。 此刻的铃兰,只能看见他。 双唇相覆,他们吻得难分难捨,舌间相互试探、纠缠,交换着涎水。托玛斯挺坏心眼的,在铃兰被吻得喘不过气时,会放开他几秒,让他大口呼吸,随即又再吻上,进行第二轮的侵略。 在拥吻间,爱意越发浓烈,托玛斯扳开铃兰的双腿,耐心、温柔地替他扩张后穴,感受着他的体热与湿软。 他沉浸于温柔乡无法自拔,短暂美好的欢愉总是让人贪恋,一次一次加深,想完完全全佔有铃兰。 「铃兰。」在挺身时,他轻唤爱人的名字,他感受到铃兰因为呼唤而收紧甬道,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我爱你。」 在床上说的话、在酒醉时听到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可托玛斯会用馀生来证明他的爱与承诺。 他抽出,再用力挺身,每一次都撞在深处,身下的铃兰颤抖不止,伸出手拥抱他,这份脆弱让他更想好好爱护、珍惜铃兰。 「铃兰,不要离开我。」 他愿意付出一切,挽留如风一般的爱人,他想要抹去铃兰心中最后一丝回到安森帝国的念想,他要铃兰只想着自己,永远不要放开手。 他抓住铃兰的手,将他拥入怀中,扣着他的腰猛烈顶弄,铃兰几乎已经脱了力,酒劲上头,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最后在高潮之际昏睡了过去。 托玛斯费了好大力气,才从高潮馀韵中抽离,他看着铃兰的睡顏,无奈地笑了。 「你怎么能让我这么狼狈?」他低声呢喃,吻过了爱人的眉眼,即使身体得到满足,心里却依然贪恋着爱慾的温度。 他不知道,也想不透,自己到底能用什么东西来挽留铃兰。 他唯一的奢望,只是留住他。 │23│向铃兰开枪 托玛斯身兼数职,扣除生活费,花了三个月挣下了一笔不少的钱。他找上了珠宝商,用自己所有的存款,打造一枚戒指。 那是一枚铂金戒,戒身刻有铃兰花,欲作为给铃兰的定情信物。 春天要到了,他想要在春季,在铃兰花盛开的季节,与铃兰相互允诺终生。 他高兴地带着戒指回家,却发现铃兰神情凝重地坐在沙发上,若有所思。 「怎么了?」将戒指藏进裤子口袋,托玛斯落坐于铃兰身边的空位,见他心情低落,便把人搂进怀中拍拍背。 铃兰没有应声,思绪早已飘远。 稍早,他收到了一封信,丹尼尔在信中叙写艾登被柏克捕获,为了巩固民心,柏克决定处死艾登。 艾登是铃兰最重要的朋友,即使他们岁数相差甚大,也能总想到一块。艾登从不嫌弃少年教皇的稚嫩,甚至愿意教育、引导铃兰做正确的决定,而铃兰也喜欢艾登经岁月沉淀的老练,不牴触他的说教。 听闻艾登即将被处死,铃兰又急又慌,即使丹尼尔在书信中写到艾登年岁大不怕死,但他不希望艾登至生命尽头,仍旧背负莫须有的罪名。 铃兰已经找到了时空穿越的秘密,只要触碰映照安森帝国的那一面镜子,他就能回到自己的时空。 只是…… 他抬头看了一眼托玛斯。 「托玛斯……如果我说,我想回一趟安森帝国,你……」 「为什么要回去?」托玛斯没有等到铃兰说完,直接了当打断他的话,质疑他的提问:「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你想回去吗?是因为我让你受苦,所以你不愿意留在我身边?我哪里做得不够好,你告诉我,我能改的……」 他不想要再听见铃兰提起安森帝国,他无法忍受失去铃兰的可能性。 「不是,不是这样的……」铃兰见托玛斯被不安感吞噬,连忙解释:「艾登……我在帝国的先知朋友,据说要被处刑了,我不能见死不救……」 「你就算回去能做什么?你还想要再死一次吗?想再被火吞噬一次?」 托玛斯的话不无道理。他满腔怒火,他气铃兰动了穿越的心思,也气他不懂得珍惜自己,更气自己留不住铃兰。 铃兰听了这番话,那些痛苦的回忆再次涌上心头,他不忍心年迈的艾登同被处以相同的极刑,因此想回去的念头更加坚定。 铃兰拿出那对月牙小镜,手指触碰镜面的瞬间,托玛斯却伸手把镜子打落在地,让镜面碎裂。 「你想要透过镜子回去?我不可能让你这么做。」 托玛斯脸色一沉,愤怒转化成了恨意。赠与镜子,本是想讨铃兰欢心,怎料却给了铃兰逃离他的机会?他究竟是哪里做错了?铃兰为什么要背叛他? 「托玛斯,你本来不是这样的……」 铃兰看着地上的碎镜,内心只剩下失望。他失望托玛斯的自私,也失望自己的摇摆不定,更失望这段感情原来不足以给予托玛斯安全感。 「我会回来的,你不能相信我吗?」 「不,你不会回来。」托玛斯的话无比果断:「一隻挣脱牢笼的鸟,怎可能再一次飞回来,把自己关进牢笼里。」 铃兰是教皇,他肩上始终背负一个国家的未来与兴衰,若回到安森帝国,谁能保证他不会就留在彼处,重建家国? 铃兰的选择里,没有他。 他也曾想过,如果铃兰欲带他走,他会愿意跟随铃兰吗?不可能的,他无法忍受自己的爱人受万眾景仰,而自己却向阴沟里的老鼠,他有多难堪。 他知道他的爱人很优秀,很自由,像是一阵春风和煦,人见人爱。可这阵风,不只吹拂他,还吻过他的子民。 他想独佔铃兰,想得快疯了。 为什么爱使人这么狼狈不堪? 「托玛斯,抱歉,我这回不能再迁就你的感受……」 铃兰蹲下身,手只要触碰镜面时,却听见了手枪上膛的声音。 「你如果要回去,我会朝你开枪。」 铃兰不敢置信,他曾度因托玛斯的救援而从枪口下逃生,但此刻,托玛斯的枪却对准了他。 伤心、惊讶、绝望……各种情绪交织,感性大过于理性,两人做的每件事,都只是为了不同意义的爱。 铃兰并未因此被劝退,他捡起碎裂的镜子,看向托玛斯,冷冷说道:「如果你要开枪,我不会有怨言。」 托玛斯崩溃了。 他手中的枪不是威胁,而是乞求,他多想哭着求铃兰留下,可他仅存的一点自尊,不允许他如此窝囊。 他总是如此卑微地渴望,渴望这场荒芜的爱情可以开出一朵花,而此刻他才意识到,这片乾涸的土地无人灌溉,却人人想享受花的馨香。 「那面镜子,是我母亲的遗物。」 看,他多可笑。 那明明是自己与母亲仅有的连结,他却可以因为铃兰的爱而让出,最后却为他作了嫁衣,落得一场空。 「其实我不在乎,因为我对母亲一点记忆都没有,我在乎的是你。可是你……你好像总是不愿做个人,你想成神,你总是展现你爱世人的一面,而不是爱我。」 托玛斯痛得几乎无法呼吸。 他的爱人,是高台之上接受万人拜伏的教皇,距离神祇只有一步之差,他是神的发言人。 那些人性的表现,难道只是一种偽装吗?究竟哪一个是真正的铃兰,是在草原里骑马、在靶场里射击,活得坦荡的铃兰,抑或是圣洁高尚,以神旨为己意的铃兰? 他记忆里的铃兰,明明是一个活生生的存在啊! 被绝望淹没,托玛斯握枪的手不断发抖。 「我爱你,铃兰,我恨你。」 爱到了极致,反而生出了恨。 他扣下板机,向铃兰开枪。 子弹打穿了铃兰的胸膛,鲜血如泉水般涌出,染红了他的白衬衫。 痛到了极致,似乎会没有感觉,铃兰垂头看了一眼染血的衬衫,不发一语。 他笑了。 铃兰听见了燕鸟轻啼。原来春天悄悄到了,再一次迎来铃兰花开的季节。 只是这个春天,已然容不下他。 │24│荒诞 意识逐渐恢復,胸口的疼痛依然清晰,铃兰缓缓睁开双眼,他暂时没有力气起身,只是透过双眼分辨自己身处何处。 看着多面悬空的镜子,他想,自己还是成功来到了镜中世界。 托玛斯呢?在他昏过去后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睡得好吗?我亲爱的小教皇。」 一名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朝铃兰走来,铃兰扭过头,因面罩遮蔽,他看不清男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的声音很熟悉。 记忆逐渐涌现,铃兰知道来人是谁,他抬眸盯着男人的脸,半晌后开口:「就是你把我从火刑台上救下来的对吧?为什么要让我去道别的时空?」 行刑时,他以为的「死神」,竟是促成他与托玛斯相遇的罪魁祸首。 男人闻言,面罩底下的唇勾起一抹笑,他随即敛起笑意,缓缓摘下面罩。 铃兰看着他的真面目,愣神了许久。面罩底下的那张脸,与铃兰一模一样,男人掀开了斗篷帽沿,铃兰能清楚看见他的前臂、脖子上都有数道狰狞的刀疤,难以想像他究竟经歷了多少次生死劫。 「我应该先向你自我介绍。」男人扯开斗篷的绑绳,将它扔至一旁,「初次见面,我是托玛斯。」 铃兰不敢置信,斗篷底下的着装,确实是托玛斯的常服,换作是别人,大抵分不出来男人与托玛斯的区别。 「你不是托玛斯。」铃兰咬着牙回应,他不许任何人用托玛斯的身分迷惑他。 男人轻笑,他的眼神戏謔而耐人寻味,「我是托玛斯,准确来说,是三十二岁的托玛斯。」 二十二岁的托玛斯,开枪射杀铃兰;三十二岁的托玛斯,却将他从火刑台救下。 何其讽刺。 铃兰思绪浑沌,已经分不清眼前人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他不理解,「十年后的托玛斯」为何要这么做。 托玛斯沉默片刻,他点点自己的太阳穴,「所有记忆,都进来了,看起来不是太美好。」 十年前的自己所经歷的一切,全书写在他的脑中,包含对铃兰的爱、恨,以及开枪射杀铃兰后的悔恨、悲痛。 他能感受到十年前的自己有多深爱铃兰,这份爱是他给了开始的契机,却不明所以感到嫉妒。他是功臣,为何却只能做旁观者?他为何不能分一杯羹拥有铃兰? 人性便是如此,起初想着成全便罢,可当他看见十年前的自己幸福,再回望此刻自己的处境,总是想问上一句:「凭什么?他凭什么幸福?」 见铃兰挣扎想起身,托玛斯伸手搀扶,却被对方拍开手。 「你到底想做什么?」狼狈坐起,铃兰罕见地发怒了,「这样捉弄人很好玩?」 原来他与托玛斯的相遇,不是命运,而是一场精心策划。 那他们之间的爱呢?也是一场荒诞的戏剧吗?还是这段爱情也是托玛斯的真心呢? 「我知道你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你可以质疑我,但不要质疑十年前的我。」托玛斯自嘲一笑,十年前的自己在痛失铃兰后,人生陷入绝望之中,那些涌入脑中的情绪与痛苦,嚐过一次就够了,「他是真的爱你。」 铃兰闻言,沉默许久,眼泪在他的眼眶里蓄成小池,轻轻眨眼就落了下来。 回归冷静后,铃兰也清楚意识到自己的作法有多伤人。 托玛斯是对的,即使他回到了安森帝国,也无法拯救艾登,若是被柏克发现他还活着,也一定会再用其他方式折磨他致死。起初他觉得托玛斯自私,可他其实只是想要挽留、保护爱人,托玛斯即使有错,他也不该去过度刺激他。 胸口的伤隐隐作痛,他错估了托玛斯的爱,这份爱已经深沉偏执,企图用摇摇欲坠的城墙困住铃兰,而铃兰的反抗成为了击垮壁垒的导火线,这份不安已然崩塌。 「我想,见见托玛斯。」 闻言,十年后的托玛斯手一挥,一面镜子出现在铃兰面前,重播着那日他失去意识后所发生的事。 铃兰中枪的瞬间,一道强光从脆裂的月牙小镜中迸出,他被拖入镜中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 托玛斯眼睁睁看着强光吞没铃兰,他扔下手枪,伸手想去抓铃兰,却什么也没抓住。他跪在镜子前,摸索碎裂的镜面,双手颤抖不已,被镜角割得鲜血淋漓,却还是找不到进入镜子的方法。 他痛苦的哭喊,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对铃兰开枪,失去爱人的痛楚让他昏了过去。 回忆到此结束,铃兰早已泪流满面,他哭着轻抚镜面,想要回到过去,却被身后人一把抱住,阻止他。 「我不会再让你与过去的我相见,一次恶因就够了。」 铃兰奋力甩开他,却又再次被抓住,几度来回,他几乎挣扎得没了力气,哭喊着为什么他要与托玛斯相遇、相恋却不能相守。 他心疼啊,心疼托玛斯失去了伙伴,又再次失去爱人,他多想拥抱那哭成孩子的托玛斯,告诉他没事了,只是一场恶梦而已,睡一觉醒来,他们仍陪在彼此身边。 「对不起,是我的错。」紧紧拥住铃兰,托玛斯闭起双眼,不敢看铃兰的哭顏。他沉痛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过,不奢求得到原谅,「是我企图让你拯救过去的自己,却把我们都推进深渊之中。」 托玛斯改变了过去。 他在沙利文死后,将月牙小镜拼凑在一起,发现了穿越时空的秘密。 在镜中世界,他看见了安森帝国的铃兰,为他着迷,如此温柔、颇具神性的一个人,如果能彻底拥有他,或许他荒诞虚无的人生也能拥有一点光。 他透过镜子,除了能看见不同时空的自己,还能阅览过去与未来,他发现铃兰会因火刑而死,便知此是个机会,于是在行刑日救下他,让他与十年前的自己相遇。 十年前,他因组织覆灭、痛失伙伴,绝望而自尽数回,却没有任何一次成功。 他渴望得到救赎,渴望被爱,渴望孤寂有所排解。于是他成为自己的神,把铃兰放到了过去,让这场意外的相遇成为人生转捩点。 只是,改变因果依然逃不过劫难。铃兰是他的救赎,也是他的原罪。 他们之间的爱是真的,恨是真的,离心与离别也是最真切的。 他不愿意重蹈覆辙。 「就让十年前的我承受一切就好,不要再回去了,不要再让我感到迷惘,不要再让我误以为你能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托玛斯的话很轻,耳语轻挠铃兰的耳膜,「你要的自由,我也能给你。」 │25│矛盾 在镜中世界的第三天,铃兰不再牴触与十年后的托玛斯接触,也不再强求回到自己的帝国,而是观察着托玛斯的一举一动,企图找出他的动机。 被囚于此处,什么都没有,只能透过镜子查看每个时空的自己。警察、老师、连续杀人魔……每个时空的他都有着不同的身分,过着不同的人生。 他看着属于自己的那面镜子,里头早已没有人的踪跡,只像是一颗寂寞的镜头对准了火刑台,偶而两三人走过,没有多驻足停留在此等不祥之地。 突然,镜子被一匹红布遮挡,他抬头一看,是托玛斯。 「就算看到火刑台,我也已经不会伤心了。」 「我知道,是我不想看。在你上火刑台前,我几乎天天盯着这面镜子,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看不见未来的你……」 铃兰的人生,停在了二十七岁的火刑,而往后的每一天,都是一场错误,都是托玛斯偷来的。 他原以为,自己不死,是还未完成上天的使命,所以曾几度尝试回到自己的时空,不料留下他的,原来是爱人的呼唤。 「托玛斯,你简单一个决定就改变了我的馀生,不……应该说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理应感谢你,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生气,我对你的擅自作主感到愤怒,我没有选择,而你却肆意操弄我的人生。」 铃兰觉得很讽刺,在他寻找回到过去的方法时,托玛斯也能从镜中看见他的焦虑与困惑,是否笑话着他,暗暗自喜这一切都是出自于自己的计画。 托玛斯低垂着头,像是挨训的小孩,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多加解释与反驳,而是任由铃兰指控。 正如铃兰所言,他确实是个自私的人,操控了铃兰的人生轨跡,企图去满足自己被爱的需求,去救赎自己的人生。如此圣洁、傲骨的人,怎可能作为任人操控的木偶,铃兰的愤怒理所当然,他也必然承受怒火。 只是,他在赌,赌铃兰的心软,赌铃兰深爱十年前的自己。 见托玛斯不语,铃兰也不愿意再指责。 他看向另一面镜子,看着镜中的自己,是个建筑工人,正再盖一个城堡的高塔。 恍惚间,他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神话故事。 曾经,人类们为了建造一座通天的塔,来传播自身名声,他们妄图「成神」,于是主神降下惩罚,让人类们四散各地,有了不同语言的隔阂。 他望着托玛斯,此刻的他们,就像是高塔坍塌后的人类,有着隔阂,无法理解彼此的想法。 如果,他愿意让一步,听听托玛斯真正的想法和慾望,一切是不是都会有所不同呢? 「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托玛斯将自己的遭遇告诉铃兰——组织覆灭后,他在沙利文的靶场、马场避祸,与老头子相依,好在沙利文长寿,陪了他十年后寿终正寝。在整理遗物时,托玛斯意外发现了一面月牙小镜,他将那面镜子与母亲的遗物扣在一起,才发现原来这是一组折叠镜。 他被镜子引导进入镜中世界,意外得知原来在不同的时空中有着不同的自己。 他也看见了铃兰,深深的被铃兰吸引——那时铃兰身着白袍祈雨,数十万子民跪服于台阶之下,期许上苍怜悯。 一滴、两滴,雨水缓缓滴落,祈雨祭典确实见效了,铃兰站在雨中欣然一笑。那时的他看见那抹笑,觉得铃兰就像个天使,铃兰在想什么呢?是欣慰百姓不再受苦,还是感慨上苍终于看见苦难? 后来,他开始观察着铃兰的生活,为他着迷,他内心的爱越发膨胀,甚至萌生想佔有镜中人的念想。他知道这一切太荒唐了,可托玛斯无法自抑,他连心都能掏出来送铃兰,又怎能放下这段虚无荒唐的爱情呢? 铃兰闻言,许久不语。 他无法评价托玛斯如此扭曲的爱,这样畸形的爱意形成的原因,需要追溯他往昔的不幸,铃兰怎么忍心指责他? 「你认为,拥有我就能治癒你受过的伤吗?你怎么能这么天真……」 托玛斯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在与人相处、感情交流方面的经验特别贫瘠,他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是爱慕铃兰的每日每夜,他都能感到一丝安慰。 托玛斯頷首,之于他,铃兰就是唯一解药。 「胸口的伤口,还会疼吗?」 「一点点。」 「我不知道他会向你开枪。」托玛斯搓着手指,他有些紧张不安,当他透过镜子看见铃兰遭到枪击时,他的心脏像是被一隻无形的手紧握,几乎骤停。 他能清楚地感知十年前的情绪,被爱恨冲昏头的自己,是真的想要杀了铃兰。 所以,他不得不将铃兰带离。 「那时的我,瞄准的是你的心脏,开枪时却因为手抖而没能瞄准,子弹打偏了。」他说出真相,偷偷抬眼观察铃兰的表情,「救了你的人是我,想杀你的人也是我,是不是很矛盾?」 「救了我的人是你,想杀我的人是十年前的你,不一样的。」铃兰说得很淡,但他的心却特别混乱。 十年后的托玛斯,和十年前的托玛斯是同一人吗?他能将两人混为一谈吗?过去被改变了,两个托玛斯的生命也產生了分歧,即使十年后的他能感受到情感,那也不是他经歷过的故事。 眼前人,是爱人吗? 是会为了他而偷书,是喝完他煮的甜浓汤,或是见他睡在沙发上,会为他盖上一条毯子的托玛斯? 那不是眼前人的经歷啊! 即使因时空的穿越感到混乱,但铃兰很清楚,两个托玛斯是不同的个体。 「我想回到过去,我想和托玛斯……和十年前的你告别。」铃兰说得很决断,这是他必须做的事情,他不能不告而别,让这段爱情之于托玛斯只剩下止尽的绝望与痛苦。 托玛斯想制止,他担忧铃兰再一次回到过去,又会种下一个新的因果。只是,当他看见铃兰眼中的坚定时,他深知自己已经失去了插手的权力。 铃兰不只想再见一次爱人,他也想解开所有的谜团。 时间不断地流逝,当过去被改变了,待在镜中世界的托玛斯又该何去何从?他是否会成为时空夹缝中的错误存在? 他必须寻找真正的结局。 │26│日记 这次的时空穿越托玛斯并没有阻挠,只是在临行的前一天,他给了铃兰一本笔记本。许是觉得尷尬,他放下书后便离开,只留下铃兰待在镜中的世界。 铃兰对书感到好奇,他翻开书页一看,里头写满了文字,书写者的字体是行草,偶有停顿的末点,在定睛一瞧,原来是一本笔记本。 他随意翻开一页开始阅读。 这是我来到镜中世界的第十天。 镜子里有许多不同世界的我,我认真看了所有人的生活,他们活得似乎都比我好……不,那个连续杀人魔被捕了,很快就会被判死刑。他和我的命运真像,都是一滩烂泥。 最近我总在想,如果那时候我没有离开,和莉莉安一起在组织里待命,我应该也会死于那场劫难吧。如果在那时就死了,我不用在浑浑噩噩活个十年,也是件好事,现在沙利文死了,这世界也只剩我一个人了。 不过,这个世界可真是个好去处,不用与人接触,我一个人在这也过得清间。 今天我发现了一面神奇的镜子。镜子里的我穿着白色衣袍,在一个祭坛上祈雨,底下有好多人跪着。 他的身分是什么呢?主教?神子?还是皇帝? 我觉得神奇,宗教不过是骗人的东西,这世界上如果真有神,那些做坏事的人,唯利是图的官员,怎么都还没有受到天谴呢?可看着他受膜拜,我觉得意外合理,他真像书里的天使,连笑都只是浅浅的,好像没有人性,只有神性。 祈雨成功了,下雨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连「我」也是,他的笑真好看,嘴角勾起的弧度很小,却很适合他。 三十五。 今天我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 发音是「铃兰」,是铃兰花的铃兰吗?真是可爱的名字。明明长得高大,却取名叫做铃兰,那种小小白白的植物……不知为何也是挺适合他。 今天的他在和人吵架,那个人是他的臣子?没见过大臣对皇说话能如此放肆,他的脾气可真好。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术语,好像是为了乾旱而发怒,是人民的粮食不够了?真羡慕他的子民,有一个在乎他们生存的帝王,极力让他们不至于饿肚子。 看来铃兰应该是个有能力的人,可以治国、可以祭祀,还可以服眾,这样的人太少见了,真意外他跟我长了同一张脸,我这么窝囊,他却这么风光。 我好像变了,如果有个人能陪我,那……那我的生活应该会有趣些吧,至少不用每天盯着镜子,看着别人的生活,去幻想自己的未来。 七十八。 两个月过去了,铃兰的生活真是穷极无聊。 例行的祭祀、与大臣开会、深夜批公文直到油灯燃尽,偶而会去花园里散步……没了。 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怎能活得像是个机器呢? 那些政府官员,总是天天喝酒、赌博、嫖娼,在拍卖会里炫富,只要在媒体前说几句好听话,规划一些简单易执行的政策,就能受到万人景仰……对比下铃兰简直是个傻子,居然把心思都放在国政上,担忧人民生活困顿,还要抵挡战争,每天都工作个不停,可惜底下的臣子几乎都是庸才,提出的建议都无益于民。 要是……他身边有个能信任的人协助他,应该会轻松点吧。 我在想什么,我又不懂治国,也帮不上忙,但是…… 一百零三。 今天似乎是新进神官的授礼,铃兰穿了一件豪华的红袍,头戴金冠,应该是一场很重大的仪式。他站在教堂的阶梯上勉励所有人,再走下台,剪了新神官的头发。 长袍拖地,在阶梯上铺了一条红毯,这是专属他的殊荣,会一辈子跟着他。 我真羡慕,羡慕他与我云泥之别,却又感到自豪,原来在另一个时空,我也能这么有出息。 如果我能选择,即使辛苦一点,也要成为像他那样的人,当个善良的人……而不是一步错、步步错,成为被人通缉的罪犯。 两百三十。 我看不见铃兰的未来。 透过时空镜,我看到他小时候的样子,真可爱,但为了成为教皇也吃了不少苦。然而要看铃兰的未来时,却看不见了。 难道他只能活到二十七岁?为什么?上天为什么要剥夺一个这么优秀的灵魂?不,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件事情发生,一定有办法可以阻止。 两百八十。 我想到方法了,我可以将铃兰带离原本的世界。 月牙镜似乎可以通往皇宫祭坛,只要潜入皇宫,我就有机会能营救他。 救下他后……我也感到困惑与徬徨,该这么做吗?我能破坏时空规则,能把铃兰放到其他时空吗?但至少试试看吧,让他和过去的我见面。我想改变我的人生,我相信那时的我,遇到这么温柔的人,在最艰难时也能得到一丝慰藉吧。 即使是万劫不復的后果,我也愿意承受,至少让我吃一次甜头吧。 阅读了托玛斯的日记,铃兰的心动摇了。 他一直以为困于镜中的劫难是抹去自身存在的死亡,可仔细想想,这场劫难,背后是源于爱。 这是一份无声的暗恋。 托玛斯在镜中世界,感受不到岁月流逝,所写的数字指示闭眼睁眼作一天,几百个日子他如此孤寂。 一直经歷杀手任务的托玛斯,没有完全社会化,其实就像个被困于黑暗之中的孩子,只是希望获得一丝救赎。 铃兰不希望十年后的托玛斯消失,他不希望因为过去改变,让托玛斯成为时空中的错误存在,而被抹杀。 他的前半生,已经残破不堪,怎么命运这么不公平,连一点甜都不愿给他呢? 当托玛斯回到镜中世界时,看见了铃兰的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哭过。 「怎么了?」他伸手抹过铃兰眼下浮肿的皮肤,心疼地放轻语气:「谁惹你哭了?」 铃兰没有回应,只是抓住了他的手。 「我会想办法不让你消失的。」 托玛斯闻言,不禁笑了出来。 「你有什么办法?」他轻抚铃兰的头,安抚他的情绪,「其实我消失也好,这样你就能见到你的托玛斯了。」 如果无法让两个时间线的托玛斯重合,破坏时空规则的人,救会因时空校正而消失。 托玛斯心知肚明,只是他选择放手一搏。 他只要一点点的爱就够了。 「你知道吗,其实我的人生一直都糟透了,来到镜中世界后,我也不愿意回到现实世界了。我感受不到时间流逝,闭眼睁眼就是一天,但我很渴望观察你每一天,你是我活下去的意义。」 跨越时空寻找铃兰,是他第一次主动踏出镜中世界。 爱会让人滋生勇气,这份勇气,是铃兰赠与他的见面礼。 │27│信任 在穿越前,托玛斯紧紧握住了铃兰的手。 他知道自己不该将铃兰困于镜中,铃兰也允诺只要和十年前的托玛斯告别,就会回来。只是这份承诺一定会遵守吗?或者他会藉此机会逃跑呢?现在,他是一个错误的存在,如若铃兰设下陷阱,联合十年前的托玛斯杀害自己,他们的未来也不会受到影响。 一想到此,他自嘲一笑。 为什么他会这么想?在他心中铃兰不是最纯净的存在吗?他为什么又再次被不安支配,而将所有过错都假设在铃兰身上呢? 「托玛斯,你看看我的眼睛。」 铃兰捧起托玛斯的脸,强迫他与自己对视。 托玛斯抬眼,铃兰的眼眸就像倒映星辰的大海,湿润且明亮,底色是坚定。 「你相信我,我会拯救你。」 他放开了铃兰的手。 是啊,铃兰会救赎他,所以他信任铃兰。 铃兰见他放手,便主动张开双臂抱住他,让他感受自己的存在与体温。他想告诉托玛斯:他在这里,他是真实存在的,不是镜中的铃兰,是有血有肉的铃兰。 义无反顾朝镜中走去,当铃兰穿越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惨况。 地板上全是酒瓶与菸蒂,托玛斯颓丧地坐在地板,喝得醉醺醺的,手上还拿了一个瓶身破碎的酒瓶,朝自己的手腕割了一道口子。鲜血涌出,他不断用着自残的方式,去同感铃兰的痛处,他懊悔,他自恨,为什么要朝着铃兰开枪,把他杀了。 「这个傻子……」 铃兰见他如此颓丧,不禁红了眼眶,他心疼托玛斯的无力,却又恨他竟对自己开枪,所有的痛苦都归于一个词——自卑。托玛斯在爱里有多卑微,想尽办法求铃兰留下,却怎么也抓不住。 他曾经幻想过,与铃兰共享美好的未来,却因为铃兰想回到自己的世界而破灭。 他不论是非,不听铃兰解释,他觉得铃兰一定在欺骗自己,因为他根本没有资格得到铃兰。 「是幻觉吗?」托玛斯揉揉眼睛,他愣了许久,笑了,「我太想铃兰,都出现幻觉了啊……」 在铃兰离开后,托玛斯终于明白什么是思念成疾,他怎能如此残忍,即使死去,连尸首都不愿意留下。 他只能翻弄回忆,企图从所有美好的记忆中,找出铃兰最幸福的样子。他后悔自己的偏执,他不是不愿意给予铃兰自由,而是他害怕铃兰一去不復返。 「你就当这是一场梦吗?一场美梦。」铃兰缓缓朝他走去,蹲在他面前。驀地,他扬起手,搧了托玛斯一巴掌。 托玛斯被打偏了脸,疼痛唤醒他的意识,意识到自己被打耳光,怒火中烧,可偏头看见铃兰的脸,他只觉委屈,像一隻被拋起的流浪犬再次与主人相见,他紧紧抓住铃兰的衣襬,害怕他离去。 他真的错了,枪是用来保护爱人,不是用来杀害爱人。再怎么愤怒、痛苦,都不该把枪口对准爱人。 「对不起!铃兰……是我错了,我不该用枪伤害你,我太爱你了,太害怕失去你,所以才……」辩解太苍白,毫无说服力,托玛斯一心急,眼泪一颗颗滑落,又再次想起那日的铃兰浑身是血倒下,害怕得不断发抖。 铃兰没有回应,只是将他抱在怀中,轻拍他的背部,安抚他的情绪。 「没事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托玛斯收紧双臂,用力感受铃兰。这是梦吗?那耳光的疼还很清晰,怀中的铃兰是真实的存在。 他朝思暮想的爱人,终于回来了。 铃兰看着托玛斯哭得像个孩子,想起初次见面时冷峻的杀手,不禁失笑。 爱不只滋生勇气,甚至还让人变得孩子气。 他伸手,用指腹轻轻抹去托玛斯的眼泪,轻吹他哭红肿的眼睛,像哄孩子一般让他别哭了。 故意嘟起嘴,让托玛斯想来亲自己,却又撇开头,不让他吻。 被逗得心急,托玛斯按住铃兰的后脑杓,吻了上去。顿时,窗外蝉鸣声喧嚣,却只听见彼此的心跳。 「我离开这么久了?已经夏季了。」 铃兰发现自己穿越时太心急,没留意穿越时间,时空镜的映射整整晚了半年,他错过了春季,错过了托玛斯期待的铃兰花花期。 一片乌云飘过,天空飘起阵阵细雨,打在屋簷上滴滴答答,是雨季独有的吵。 拉着托玛斯到窗边,两人一同坐上窗台,欣赏外头的雨景。 「你知道嘛,我最喜欢这种阴雨绵绵的天气。」铃兰很珍惜回到托玛斯身边的每分每秒,他想告诉托玛斯关于自己的事情,即使是小事也罢,「神官的长袍太厚重,到雨季时,若不下雨就会特别闷热,总让我闷出疹子……所以只要遇到小雨,我就会去淋雨,让雨打在我的皮肤上降温。」 托玛斯感到神奇,他专注地聆听着铃兰的话,想更进一步知道有关铃兰的各种小事。 从淋雨说到了他一次在雨中奔跑摔跤的经验,虽然有点丢脸,但当铃兰看见托玛斯笑得欢快,他便越说越多,而随着了解越多,他在托玛斯的心中也更加立体。 原来,他的爱人不是高高在上,撕掉教皇标籤后,他一直都是个普通人。 托玛斯看向铃兰的目光里饱含温柔,就像要把他的身影烙在自己的眼眸中。 说完一个故事后,他们许久未语,最终是托玛斯先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又要离开了?」 铃兰太急切了,导致托玛斯一下子就明白了。 「托玛斯,如果我说,有一个地方充满很多镜子,在那里我可以肆意穿越时空,你会相信吗?」 「我相信。」托玛斯几乎是脱口而出,他没有任何质疑,「奇蹟已经在我们身上发生过了,所以我会相信,在我开枪后,你也是透过镜子躲进那个世界吗?」 铃兰点点头,他没料想到托玛斯能如此平静地接受,又补述:「那是个意外,当我醒来时,我才发现我自己在镜中世界。」 │28│暴雨 托玛斯沉默片刻,才再次开口:「我其实隐约察觉到你在找回去的方法,我也知道你有找到它的一天,只是……大概是鸵鸟心理吧,我告诉自己,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说不定你一辈子都找不到,这样我们就没有分离的一天。」 托玛斯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他想要和爱人过平淡的生活,在每个春夏秋冬创造不同的回忆,只要有铃兰在身边,他就不需再害怕孤独。 「其实,我没有想过要离开你,只是,我不能留在这里。」铃兰浅浅一笑,想起了十年后的托玛斯在日记里写的每一句话,觉得他又可怜又可爱,不禁心生怜惜「托玛斯,你相信我吗?相信我们会在未来相见,我不会逃跑,我会在未来等你。」 「这是什么意思?」 托玛斯听不懂铃兰的话,什么未来见面,难道他现在又要再度离去吗?他慌张地拉着铃兰的手,害怕自己再一次被拋弃。铃兰感受到托玛斯的不安,轻拍他的手背安抚,温柔低语没事,待托玛斯慢慢放松身体并平復情绪后,铃兰才娓娓道来自己在镜中世界所发现的秘密,以及十年后托玛斯的存在。 托玛斯感觉铃兰说的每个字他都懂,可组成句子就十分深奥,时空穿越早已超越他的理解范畴,太神秘抽象了,让人心慌。他想提问,却不知如何描述自己的问题。甚至,他怀疑铃兰在镜中遇到的并非十年后的自己,而是企图欺骗铃兰的坏人。 「我知道你无法接受,我一开始也是如此……但我们只能接受。」铃兰垂着头,他将托玛斯的手指把玩于掌心,这是他不安时会有的表现,企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不希望拋弃十年后的你,因为我知道他是最需要救赎的人,因为他的慾望我才来到这里,也才幸运地与你相识、相恋。」 「和我相识……是幸运的事情吗?遇到我之后,你受了很多伤,也因为我无法在一处安生。」托玛斯叹了一口气,他对铃兰有太多的亏欠,就算需要用馀生赎罪,他也心甘情愿。 「是幸运。」铃兰浅浅一笑,「你说过挣脱牢笼的鸟,是不会再飞回去困住自己。在安森,我就是一隻被囚禁的鸟,我没有自由、没有自我,我不是铃兰,我只是一介教皇。」 高居皇位却如此虚无,这不是铃兰想要的生活。 他始终将人民、主神放在第一位,扮演一个爱家国、护子民的皇,但这真的是他想要的人生吗?帝王无情,偏偏铃兰多情,他的优柔寡断成了致命伤,让人有机可乘将他拉下。 皇位争夺太残酷,若要和柏克斗到底,死伤不计其数。所以即便他回到了自己的时空,他也不会再一次坐上皇位,只想当一个平凡人。 托玛斯闻言,愣神许久。 眼前的铃兰,人性逐渐突出,将所思所想回到自身,而不是把心神都放在他人身上。 「托玛斯,虽然是十年后的你擅自作主把我带来此处,但我真的很感谢他,他让我知道这世界的丰富,我好像做了一场很长、很冒险的梦,这场梦会一直做下去。」 他走出了安森,走出了局限他的帝国,才看见了不一样的风景。走下高台,褪去华服,放弃被万人拥簇的贵族身分,原来人生的另一面,这么有趣。 「我不希望十年后的你消失。」铃兰敛眸,他想到一个能尝试的方法,虽然无法保证是否成功,但至少可以一试。 托玛斯听出了铃兰的弦外之音,他沉默地等待,却发现铃兰难以啟齿,于是直接询问他需要怎么做。 「我希望十年后的你,进到镜中世界。」铃兰起身走至茶几,拿起之前碎裂的小月牙镜,「透过这个月牙镜,与十年后的你灵魂重合,这样他……他就不会因为改变过去而成为时空夹缝中的错误。」 托玛斯无声地看着铃兰,时间的流逝好像变慢了,一分一秒都格外漫长,良久,他才开口:「你心意已决,对吗?」他看见了铃兰眼底的决意,但仍试探性询问,只是想知道十年后的托玛斯之于铃兰究竟有多重要。 「对。」 托玛斯没有任何怨言,和自己争风吃醋太丢人了,可同时他也感受到被剥夺,铃兰好像把给他的爱,分了一半给十年后的自己。 仔细想来,真正先爱上铃兰的人也是十年后的他,若不是这份无望的单相思作祟,他又怎么可能会语铃兰相遇呢? 思来想去,他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了,我也愿意这么做。」他牵住铃兰的手,双眸含情,注视铃兰的眼眸,「我想知道,你还有多少时间能给我?在你回到镜中世界前……」 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彻底拥有你呢? 最后一问句,托玛斯没能说出口,他嚥下肚的话酸透了他的心,只是不想让铃兰为难罢了。 「一天。」 一天。多短暂,轻轻地眼睛一眨,日升月落即逝。 托玛斯收紧手,力道之大,弄疼了铃兰。铃兰连眉头都没皱,只是咬牙受着,这是他该承受的痛楚,他没有任何理由逃避。 「铃兰,你真的很懂得对我残忍。」托玛斯笑了,笑得比哭难看,他别无选择,只能把握好他仅拥有的二十四小时。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像是小石子砸在屋簷上,咚咚咚,好像代替了托玛斯心痛的哭嚎声。 这是一个比无尽夏的花期漫长,永远捨不得画下句点的夏季。 托玛斯抱起铃兰,走入卧室,将他轻轻放倒在床铺上。 他要疯狂、彻底、忘却一切去佔有铃兰。 跪于床沿,他俯身亲吻了铃兰的唇瓣,像在品嚐一道最完美的佳餚,由深入浅,感受铃兰的鼻息、温度,以及他眨眼石搧在脸上的微风。 这是夏季最后一场暴雨,一场不会迎来天晴的暴雨。暗潮汹涌的情慾和爱,将他们吞没,他们多渴望时间按下暂停键,将一切定格在此刻。 │29│绽放(H) 铃兰伸出手,环绕上了托玛斯的脖颈,他微微起身,主动加深这个吻。舌尖扫过了托玛斯口腔里的每一处,刮搔的他的内壁,赤裸地挑逗。上顎被作乱的舌轻挠,托玛斯浑身一激灵,他伸手将铃兰搂进怀里,大掌轻压在爱人的背上,那是一种压制与束缚,害怕他再次逃离。 他们吻得意乱迷情,唇舌共舞祭奠如梦般的夏末,几度唇瓣相离,又因眷恋而再度相贴,吻至双唇泛着水光,微微红肿,才愿意放过彼此。托玛斯笑着轻抚铃兰的唇瓣,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他爱极了铃兰沦陷于情慾之中的样子,这是只属于他一人的良辰美景。 他视铃兰为信仰,供奉彼此的爱与慾望,成为他最忠诚的信徒。 抓着衣襬上拉,托玛斯褪去了上衣,露出精实的身躯。 铃兰的手贴上他灼热的肌肤,沿着肩膀、锁骨、胸肌、腹肌一路向下,去感受他的热度,感受他的肌肉肌理,感受他皮肤的纹路……他想透过五感纪录爱人的一切,细緻感受着托玛斯。如此单纯青涩的手法,却撩拨着托玛斯的神经,他的慾望燃烧着,又紧抓床单克制忍耐,深怕一不小心失控,灼伤了爱人。 当铃兰的手触碰至金属皮带头,托玛斯忍不住垂眸,紧盯铃兰的行动。只见他按下卡扣,将皮带挑起一个小圈,随后手环至托玛斯身后,拉出整条皮带。失去固定的外裤变得松垮,铃兰解开裤头,一把将外裤与内裤拉下,释放了托玛斯的性器。 硬挺的性器暴露于空气之中,温度差异让托玛斯一颤,他感觉到铃兰纤长的手指绕住那处,缓慢套弄着柱身,快感从细微堆积至剧烈,托玛斯的手撑在床铺上,抓皱的床单像是小湖盪起涟漪,是不停歇的快感与激情交织。 铃兰的手法不算高明,只是用手指刺激着柱身、囊袋与铃口,简单的挑逗方式却带给了托玛斯无尽的快感,他看着铃兰专注的神情,嘴角勾起一抹笑,脸上早已染上一片情慾的酡红,沉浸于慾望之中而无法自拔。 操,真的太性感了。托玛斯在心中暗忖,他恨透了这破命运,只施捨了一天给予他和铃兰,这怎么够呢?他永远不会满足的。他喜欢铃兰的纯,喜欢铃兰努力取悦他的样子,他想要更多,贪念是一个大黑洞,吞噬着他的心,却因为压抑而心痛。 托玛斯伸手搂住铃兰,感受他在自己的怀抱中,困其一生是深刻的爱恋,困铃兰一生是托玛斯的执念。 在高潮的临界点,托玛斯收紧手,将铃兰紧拥,肌肤相贴,薄汗沾湿爱人的白衬衫,可铃兰不介意,反而专注于手上的动作,迫使托玛斯释放。 精液射了满手皆是,铃兰把手递至托玛斯面前,想起他们的第一次,他尝试揶揄:「吃?」 爱人是学坏了,这种模仿而拙劣的调情违和感太强,让托玛斯忍俊不禁。 「你让我吃我的?要也是吃你。」 只是一句话,铃兰顿时红透全身,此刻的他就像是一颗熟透的番茄。他支支吾吾,无法招架这种过火的情话,最后抽了床边的两张纸巾,随意把手擦了遍,扔至床下。 托玛斯看着他,眼神玩味,他方从高潮的馀韵中缓过来,见爱人如此可爱,内心的慾望又再度萌芽,不过片刻,疲软的性器再次半勃。 一个翻身,让怀中的铃兰坐于床沿,托玛斯单膝跪于他的腿间,半褪铃兰的外裤与内裤,手指轻巧逗弄着爱人的性器,慢慢唤醒他的慾望。 铃兰虽感到害羞,却还是认真地看着托玛斯,一方面是学习,另一方面是想在这短短一日中,烙下最深刻的记忆,他不愿错过托玛斯的每一个反应。 身体诚实地回应了托玛斯的挑逗,性器甦醒,立于男人的掌心间。托玛斯用指腹在铃兰的囊袋轻轻摩娑打转,偶而点点,偶而轻按,不同的手法是不同的刺激,铃兰的性器在他手中颤抖,几乎抵不住快感,精关失守之际,托玛斯却抵住他的铃口,不让他发洩。 铃兰连忙去推托玛斯的手,却是徒劳。 不过十秒,之于铃兰却是无尽漫长,当高潮稍微缓去,托玛斯却再度刺激他的各处,用指腹摩娑他最敏感的铃口,带来第二波快感。 「你……坏心眼的混蛋……」铃兰很少发怒,也很少说出重话,这回托玛斯真惹急他了。 不理会气急败坏的铃兰,托玛斯单手解开他的衬衫,唇凑至他的胸前,轻舔着他的乳首。 铃兰浑身一颤,上下同时被刺激着,他毫无招架之力。 当他再次迎来高潮时,托玛斯又一次压制他,他的每根神经都叫嚣着,想释放快感,那些堆积在他下身的热让他绷紧大腿肌肉,他仰头长吟,身体像是一张拉满的弓,喘息逐渐粗重而无法自控。持续的刺激与压抑让铃兰的铃口溢出一点透明体液,沾上托玛斯的手,托玛斯便用他作润滑,继续把玩。 几度来回,托玛斯终于同意了铃兰的释放。 铃兰浑身肌肉绷紧,长时间无法释放的快感在一瞬间争相喷发,他咬紧牙,那声低哑的呻吟依然无法抑制,伴随雨声在静謐的房间中无限放大,一朵铃兰在不合时宜的夏季悄然绽放。 滚烫的精液射出,溅在托玛斯的脸上。托玛斯先是一愣,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时,低声笑了出来。 铃兰慌得想拿纸巾为他擦拭,却不料性器再一次被爱人握于掌中。 「还没完呢。」托玛斯舔去唇上与嘴边的精液,其馀用手简单抹掉,再度动作,继续挑逗铃兰,「铃兰,我要你永远记得我,记得这一天。」 他仅拥有的二十四小时,而后是十年的孤寂,托玛斯与铃兰对上视线,他眼底的不甘与不捨几乎要漫溢,可说话的语气却放软,低声哄着铃兰:「你相信我,不会让你疼,也不会让你受伤。」 他没有等待铃兰回应,另一隻手的掌心贴合爱人的性器前端,开始打转。 托玛斯很清楚,他正将铃兰逼往一道悬崖,他自欺这是极致的爱意,只不过是自私的想让彼此的存在更加清晰。 方经歷释放,铃兰的性器极度敏感,每一次的刺激都让他几乎失去理智,大腿与腹部的肌肉不断抽搐,他挣扎地喊停,托玛斯却不予理会。 铃兰不断地拱腰,企图逃离这份快感,却不料在托玛斯眼里成了一种迎合。 过分的快感让铃兰的呻吟支离破碎,甚至染上了哭腔,他大口喘息着,既已无法逃跑,只能接受托玛斯给予他的极致快感。 突破了临界点,大量温热的透明体液从性器喷涌而出,全撒在托玛斯的胸口。 铃兰的脑中一片空白,许久后回神,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感到羞耻而眼眶蓄满泪水。 「都说了让你停,你为什么不听!」 拉过棉被把自己罩住,成了一颗馒头,铃兰不想听托玛斯解释,他的爱人已经被他贴上坏心眼的标籤,再解释都是徒劳。然而,托玛斯没想解释,他本就不是正直的人,在爱与慾望的催化下,他甚至更偏执,想看见爱人在床上绽放的模样,这只有他能独享。 托玛斯见铃兰缩成一小团,可爱的模样让他忍不住笑,他轻轻拉开棉被,却感受到底下人儿的反抗。 「你在这样,我会操得你回不去。」 「你在威胁我?」 「对。」托玛斯回答特别坦荡,「因为我本来就不想让你回去,是我先妥协了。」 铃兰闻言,把头从棉被里探出来。 是,是托玛斯先妥协了,但铃兰还是感到委屈。 「先说,我不是在羞辱你,也不觉得你这样很丢脸。」托玛斯轻揉了他的脑袋,解释道:「我喜欢你赤裸的情慾,喜欢你最真实的反应,以及你在我手中射精的样子,这些都是我专属的。」 │30│约定(H) 铃兰目不转睛盯着托玛斯许久,确认他眼底的真诚,不是故意笑话自己,才掀开身上的棉被。 托玛斯拉过他的手,缓缓脱去他的衣物,将他扒得浑身赤裸。 光裸白皙的肌肤在灯光照映下微微发光,就像丝绸一般滑嫩,之于托玛斯,铃兰是造物主最美的艺术品。可惜身上几个弹孔痕跡破坏这幅美丽的画作,而胸前那道伤痕,让托玛斯的心一沉,那是他衝动、愤恨所造成不可逆之伤。 手指轻抚弹孔,托玛斯朝那处轻吹一口气,眼里满是怜惜与心疼。 这是他所造下的孽,却是铃兰承担了这份罪过。 「还疼吗?」 铃兰摇摇头,伤口早已痊癒,只是留下一个不深不浅的伤疤,这无法代表什么。他早已不在乎,不在乎这个伤,不在乎托玛斯的恨,他知道这一切都是源于托玛斯无法消化而漫溢的爱,这份爱太沉,没有事物能与之衡量,彻底压垮了天秤的一端,也压垮了托玛斯的理智。 托玛斯的恨让他心疼,这份恨啃蚀着他的心,被黑暗笼罩而找不到出口,像是迷路的小孩。 「铃兰,有时候我真希望你恨我。」托玛斯自嘲一笑,「不要用你的神性回应我的爱,你该恨我的,恨我自私恨我无知,恨我只想把你圈在我身边,至少这样……你会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更像我的爱人。」 托玛斯眼中的爱并不纯粹。爱伴随的往往是恨与痛,他追随着铃兰的身影,心甘情愿俯首称臣,却不料这份信任与收敛却把铃兰推远,留下他还在原地寻找过往的踪跡。 他吻上了铃兰,将铃兰的迷惘与困惑以吻封缄,铃兰或许不会懂,也不该懂这份爱有多扭曲。吻得猛烈,他掠夺着铃兰的呼吸,几乎让人喘不过气。 铃兰没有喊停,他感受着这份窒息,感受游走于短暂生死间的爱,他伸手勾住托玛斯的肩膀,身体微微前倾,胸膛相贴,心跳在此刻共鸣。 怦通、怦通,托玛斯的心好像快跳了出来,他单手撑床铺上,另一隻手搂住铃兰的腰,手指在他浅小的腰窝缓缓打圈,动作很轻,让铃兰痒得轻哼。 手指沿着腰侧滑落臀部,他随手拿过床头柜上的润滑剂,沾湿手指,探入铃兰的后庭。许久未扩张,那里紧紧咬住了托玛斯的手指,单单一根都寸步难行。 托玛斯不禁蹙眉,他需要更多耐心与细心,慢慢扩张此处。他小心翼翼将手指往内插入,不过一会儿遍寻到了最敏感的那处,轻柔按压。 那是伊甸园里第一颗禁果,是拋弃羞耻的开关。推辗之下,铃兰浑身酥麻,他将头靠在托玛斯的肩上,感觉自己好像落入水中,浑身都被汗液浸湿。 托玛斯咬了他的耳垂,在他的耳边呢喃,那些富有磁性的低语就像是一根羽毛挠过耳膜,过分的荤话成了慾望的催化剂,铃兰下腹一紧,后穴剧烈翕动,吸吮着深埋于他体内的手指。托玛斯慢慢加入第二根扩张,铃兰一阵瑟缩,感受如此私密的地方被缓缓撑大,虽不是第一次行床笫之事,他仍是害羞,但咬牙忍耐,最后闭眼主动吻上了托玛斯,企图用吻来转移自己的羞赧。 这种小动作只让爱人觉得可爱,托玛斯回应着他的吻,默默将那处扩张至松软,悄声无息地将性器抵于穴口,缓缓顶入。 侵入时的异样感被淹没在吻中,唇舌分离之际,铃兰失神地看着托玛斯,感受着深埋体内的硬物。 他们又一次结合,彼此的慾望被烘托到了极致,跨越了理智与人性,像野兽一般屈服于性爱。 托玛斯抱住铃兰,掐着那精瘦的腰缓缓顶弄,每一次都操入深处,恨不得嵌入铃兰之中。他多希望撞击时撞碎彼此的灵魂,分不清你我,与铃兰成碎片重组,合而为一。那是一种病态的佔有,恨不得撕碎这些虚华的假象,爱慾是深藏潘朵拉之盒的罪恶,他要打开它、释放它,不再被囚于那些条条框框。 他抽出性器,扳过铃兰的身体,让他跪趴于床舖上,再一次长驱直入。 每一次的撞击,都是告别的悲鸣,托玛斯紧抱铃兰,胸背相贴,他自欺着铃兰在他的怀中,是最真切的存在,却总会在快感即将灭顶之际,又一次被拉回现实。 享受性爱?不,这不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这是一场离别的悲歌,这是他们用肉体叫嚣着命运的玩笑有多伤人,此刻的是非对错早已不再重要。 「托玛斯……呜……」想说的话随着撞击破碎,铃兰抱住身下的枕头,抬高臀部承受着托玛斯的发洩。他的臀上有着两道掌印,白皙的肌肤衬得红痕格外情色,他若有似无迎合着,与托玛斯演奏着一首慾望之歌。他把脸埋进枕头再抬起,去感受这份淹没他的快感,他头晕目眩,脑中所想脱口而出:「我爱你。」 托玛斯愣神片刻,停下动作。 一滴眼泪落在铃兰的背脊,落点一阵电流穿过全身,他回望托玛斯,却被对方扳着脸吻上。面前的大脸迫使铃兰无法对焦,他看不清托玛斯此刻的表情,但泪痕的水光反射,映在他的眼底。 托玛斯不明白,自己怎么哭了呢?这滴眼泪,究竟是不捨、不甘或是委屈,抑或是铃兰的爱融化了他的防备,那些背叛、拋弃再也不是恐惧,他可以放宽心相信铃兰,他会永远爱他。 伤口会有痊癒的一天,疤痕也会随时间流逝而淡化。 灼热的体液洒入,抽出时流淌而出,托玛斯吻着铃兰的背脊,在上头种满了小花。 「铃兰……和我作个约定吧。」把虚脱的爱人紧拥怀中,托玛斯停顿半晌,闭上眼想像着无数次出现在梦境中的画面,「与我一起在春季种下一株铃兰花。」 窗外的雨停了,黄昏之际,天边染上一片橘黄,像是一把焰火灼烧白云。 夏日的蝉鸣依旧嘈杂,只是怀中的呼吸逐渐平缓,没能听到回应,铃兰就已睡了过去。 托玛斯欣慰一笑,即使铃兰没能答应也无妨,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了——他们会在十年后的夏季重逢,等待来年的铃兰盛开。 简单清洗后,托玛斯一夜未眠,安静地望着铃兰的睡顏,感受着时间的流淌。一分一秒,都是他与铃兰最后相处的时间,只是他不忍心,吵醒睡得香甜的爱人。 他无声地亲吻着铃兰胸前的弹孔,这是他留给铃兰的纪念品,是他的爱、他的恨、他的救赎、他的原罪。 用手指腾空描绘铃兰的眉眼,明明是相同的样貌,却带给人不同的感觉,他的眉眼锋利,而铃兰的眉眼慈悲,微微蹙眉,便像将要为世人泫然欲泣。 清晨时分,铃兰终于缓缓睁眼,托玛斯知道他们即将分离。 他为铃兰穿好衣服,再仔细端详他的脸,只问了一句:「要走了吗?」 铃兰轻轻点了头。 他们相望许久不语,这一眼,诉说着彼此没能说出口的爱意与眷恋,而往后十年,都将封存。 似乎将一切都放下了,连同他的执念,托玛斯轻嗯一声,他把话说得很缓,但字字句句有力:「在未来等我,我一定会找到你。」 不过十年。 他们约好了。 │31│成全 回到镜中世界前,铃兰握着小月牙镜愣神许久,上头的裂痕就如同两个托玛斯的存在,因与时间规则相悖而出现裂痕,他思考着接下来该走的每一步,深知彼此皆已没有回头路可走,只是,他的方法真的可行吗?如果最终已失败作结,十年后的托玛斯会消失,那……那托玛斯呢?他是否也会因此受累,影响了他的存在? 只能放手一搏了。 他碰触镜面,一阵白光将他捲入镜中世界,原本坐于一面镜前的托玛斯听闻动静,连忙起身。 「你……回来了。」语气里带着不确定,托玛斯揉揉双眼,再次确认铃兰的存在。早已做好铃兰不会回来的心理准备,但看见铃兰的瞬间,心脏还是空了一拍。十年后的托玛斯一生未被所爱之人选择,如今铃兰主动走回镜中,他的心就像被泡在蜜里浸烂,软得一蹋糊涂。 铃兰没有说话,只是抬眼看了他很久。 方才穿越时,他清楚看见了那面镜子映照着托玛斯。 「你一直看着我们吗?」 在铃兰走后,他确实一直看着镜子。托玛斯像是做坏事被逮住的小孩,愣了许久没有回应。他不知自己该如何解释,看着铃兰与十年前的自己欢爱,这种事说出口任谁都会把他当成变态。 见托玛斯石化,铃兰叹了一口气。他能明白托玛斯的不安全感,但不被信任真不是滋味。 「我不是要指责你,既然你一直观察我们,应该能理解我的计画吧?」铃兰垂下眼帘,他思索半晌,组织好言语才再度开口:「我希望留住你,所以我让他十年后踏入镜中世界,与你融为一体,这种想法很蠢吧?也不知道能否成功……」 「会成功,但不会全然成功。」托玛斯打断铃兰,直白的说出了真相。 闻言,铃兰困惑地看向托玛斯,不理解他为何如此篤定。 「自你穿越后,十年前的我与你经歷的所有事情,都慢慢地窜改了我的记忆……我改变了过去,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跡,所以我的十年,会随他的经歷而不断被覆盖。」托玛斯轻笑,他似乎早已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当他踏入镜中世界时,我会失去一部份的自己,他也会……铃兰,这是你想要的吗?」 托玛斯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失去自我,起初慌乱不已,而后却在那些拥有铃兰的回忆涌入脑海之中时,接受了改变,他想,或许这些记忆比起自我经歷还要珍贵,至少在这些回忆影像中,他被深深爱着,不再是孤寂一人。 他多羡慕十年前得自己。一个脆弱、偏执,却被爱的存在。 「失去一部分的自己?」 「我与他,现在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当他成长为三十二岁的托玛斯,时空的错误是无法融下两个相同又相异的存在,我们想成为彼此,固然得割捨自己的一部份。当然……如果也有极小的可能性,让我们共同存在。」 铃兰听懂了托玛斯的这番话。 此刻,他们是完整的方形,若想像拼图相互嵌入,必然得削去自己的一部份。 铃兰瞬间慌了,十年后的托玛斯明白这番道理,那…… 那共同存在呢? 「他也懂的。」 托玛斯打断了铃兰的思绪,他知道十年前的自己不是傻子,正因为想成全铃兰,才如此痛苦。铃兰对他的要求,几乎是要他割捨一部份的自我与爱,去与另一个自己相合。 可是,如果有一方退让,成为沉睡的人格,一切走向就未完全不同。 「我觉得很有趣,他必然会嫉妒我,因为是我先发现你,是我先接触你,是我先爱上你。况且,他空白的十年,是我陪在你身边。」托玛斯低声笑着,年少轻狂稚嫩的自己,虽然用幼稚的方式佔有了铃兰,但这段缘份是由他一手促成,他才是真正的原点。 「铃兰,你想得很美好,但事实是我与他不可能共存。」两个人都想佔有铃兰,不斗个你死我活已经算是和平,合而为一的想法未免太过天真。只是,为了铃兰,两人还是愿意一试。「不过,我很谢谢你,至少在你的心里,仍有我的一席之地。」 铃兰低下头,此刻的他太过混乱,压根无法精准思考他的一个决定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托玛斯之于他是爱人,十年后的托玛斯之于他是恩人。 恍然间,他想起了那则预言。他的三种劫难——火焰、子弹、镜子,似乎在他的人生际遇中体现,对应是火刑、枪击以及镜中的软禁。 火刑,企图烧毁他的身体;托玛斯的子弹,打碎了他的情感与灵魂;囚于镜中,抹灭了他的存在。 这是他的三次死劫,却次次躲过,他幸运得让人不敢置信,却也在这些劫难中无能为力。 他永远是被动的一方,永远任人宰割,永远接受一切。命运何其残忍,给了他死里逃生的钥匙,又再用另一把锁关上他的逃生门。 追溯原因,难道是因为他不够有「人性」吗?铃兰浑身脱力,他已经付出太多代价了,依然事与愿违,他感觉自己做错事了,到头来谁也留不住。 「你别多想了。」托玛斯伸出手,将他搂进怀抱中,像是安抚小孩似的抚摸他的后脑勺,「我们的选择不会错,因为是你,是你改变了我们的人生,是你救赎我们荒唐的岁月,如果没有你,我们早就撑不下去了。」 托玛斯想,如果最后结局不够完美,就由他来妥协吧。 他知道,铃兰有多爱十年前的自己,这份爱是无法用任何物质衡量,甚至连铃兰都低估了自己的爱意。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在肆意放纵骑马时,因想到一个人而折返,那必然是多纯粹的爱。 托玛斯想,或许铃兰也是不懂爱情,他把心系天下的大爱与爱情混为一谈,却忘了爱情的独佔性。身为一个旁观者,他看着铃兰沦陷其中,挣扎却理不清,他清楚自己争不过,于是只能成全。 他很庆幸,自己救下铃兰将他带往十年前的时空。 或许,获得救赎的不只是他。 │32│释怀 给了彼此空间和时间消化一切,十年后的托玛斯在偌大的镜中世界寻找一隅作为藏身之处。 他进到了一面空镜中,里头是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 其实,他只是在试探铃兰。 当过去被改变,当他发现自己的人生轨跡有了偏移,他并不觉得自己的存在被抹去,反倒很庆幸。这十年,他过得极差。失去了同伴,他与沙利文相依的日子里,荒诞无趣,没有目标。 他自由了,不再受到组织束缚,可被关进牢笼的野兽早已被驯服,拔去獠牙、磨去利爪。 明明是一介杀手,却在为了苟活而缩躲于一个靶场之中,当有客人来时,托玛斯得戴着面罩与帽子,抑或躲进马厩中,他是这世界见不得光的存在,行差踏错一步便可能万劫不復。 身上的伤疤,除了长年作战留下,还有这十年来的自残。他身陷严重创伤,找不到自我认同,几乎快放弃自我,但命运对他太狠,几次都没死去,曾想过用更极端的方式,但想起垂垂老矣的沙利文,他强压下这样的念头,又再一次回到如漩涡般的生活。 沙利文离开后,他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无声离世,却不料那小月牙镜让他遇见了命中注定之人。他知道,他是注定无法拥有铃兰,只是厌倦这样的生活,所以让铃兰回到了过去。 他赋予铃兰使命,拯救过去的自己。仔细想来这样的巨婴思维毁了三个人,但他不后悔,如果时间倒转再一次站在抉择的岔路,他依然会坚定地选择这条路。 他在镜中待了很久,直到铃兰踏入空镜,他才缓缓抬起头,神色诧异。 铃兰寻了很久, 他找遍每一面镜子,却找不到他的身影,托玛斯是时空的错误,他不可能离开镜中世界,必然在此找一处躲了起来。当铃兰找到空镜时,他没有一丝犹豫踏入其中,环顾四周,原来此处还有这么安静虚无的空间。 「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发呆,我觉得我们应该暂时分开,给彼此一点冷静思考的时间。」 铃兰忍俊不禁,他早已收拾好混乱的心情,反而是面前的托玛斯,像把头埋进土里的鸵鸟,想着逃避。 「和我聊聊吧,说说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我想知道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自省许久,铃兰想更加了解托玛斯,关于他的动机与过去。因为他们总用着自己的方式去爱人,却不懂什么是健康的爱。 托玛斯以为铃兰只是好奇,他无奈一笑,说他经歷的一切都不是好事。他的过去混沌又骯脏,再底层打滚的不堪与失去伙伴的悲痛,时隔十年再次想起,心口依然发疼。 与铃兰相遇,是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就如铃兰花的意涵——带来幸福。 只是,望着铃兰那双澄澈的明眸,他却无法拒绝,思考自己的一生究竟该如何啟齿。 「八岁前,我是在贫民区长大,那里是个骯脏、充满犯罪的地方,每天都会有尸体出现,而一个老爷爷看我可怜,把我带在身边……但他死了,被军方开枪杀死了。」 用如此平静的语气说出了让人震撼的话,铃兰驀地心一紧,这份悲痛已然从托玛斯的情绪中剔除。 托玛斯顿了半晌,才再度开口,「那时军方想从贫民区里找女人当军妓,所有反抗的人都难逃一死……当然,我成了例外。大概是对孩子戒心低,我们几个小毛头成功抢了枪,在一阵乱斗中,我活了下来,身边都是尸体与垂死的伙伴。」 话说到此,托玛斯惨然一笑,他记得太深刻了,在那刻他浑身发抖,只想逃离这个生活八年的地狱。「知道为什么选择贫民区下手吗?因为那里的人,命不值钱,大家都是政府眼中的贱民,死了几个也无所谓。」 同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铃兰眼泪悄悄落下,他沉默地看着托玛斯,眼底是怜惜与痛。身为皇,应当是子民的伞,替他们遮风挡雨,而不是用子弹夺走他们的性命。 托玛斯见状,伸手替他抹去眼泪。 「你瞧,我怎么能不爱你?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皇,也是一个会心疼爱人的人……我的眼光太好了,一眼就在人群中挑到最好的人,偏偏我又无法拥有你。」 八岁之后,托玛斯离开贫民区,在外乞讨流浪两年,十岁时加入了杀手组织。 人们对孩子会降低戒心,于是一群小孩被培养成杀手,集体行动暗杀目标。 许多孩子行动中、训练中死去,托玛斯再也不愿与谁成为朋友,他们这样的人,没有资格谈未来,两眼一争就是拿命去搏。 「一个杀手,最忌讳拥有感情。」简略说完前半生的际遇,托玛斯抬眼与铃兰对上视线,「偏偏,我和『他』让你成了软肋。 「你还记得吗?你之前被政府僱用的杀手带走,十年前的我去救了你。那时候,涌入我记忆中的慌乱,是我一生从未体验过的,我才知道,那傢伙栽了。明明我爱慕你这么久,却比不过他的数月……我不服气,可我也佩服他在爱里的青涩与勇气,他凭着直觉爱你,不怕没有退路,但我不一样,我会惶恐,我会退缩,我不够有资格成为你的爱人。」 这些话说出口,压在托玛斯心上的那块大石终于放下,他坦承了自己的懦弱与不安,不是企图获得铃兰的怜悯,而是想要与自己和解。 为改变过去而感到的愧疚,就在此画下句点吧。 「托玛斯,虽然这一切是你的任性妄为,但……谢谢你。」铃兰握住他的手,轻抚他掌间的厚茧,好像想抹平他的痛楚,抹平他满是创伤的过去,「是你给我第二次生命,如果没有你,我早已被那场大火吞噬,我不会有机会遇上爱人,不会有机会体验不同的生活。」 铃兰也释怀了,最初的错误,改变了他的人生,他也为此得救、解脱。 其实,他知道自己从未背叛过托玛斯,而是背叛了他的信仰与主神。他放弃了神赋予他的权力与职责,走下神坛,成为凡人。 他学会了自私的爱,学会了依赖一个人,他成为了平凡的铃兰,而非教皇铃兰。 │33│重逢 于镜中世界感受不到时间流逝,铃兰模仿着托玛斯,睡前写一篇日记,记录自己度过的岁月。 十年,三千多个日子,他几乎已经麻痺,在镜中世界做的最多的,是与托玛斯分享自己的故事,以及说着安森帝国的建国故事、信仰神话。 如同他还是教皇时,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生活枯燥乏味。 而托玛斯则是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当铃兰说着一些神话、经典时,总是撑着头认真聆听。铃兰的世界充满奇幻色彩,他听到精彩处,甚至会举手询问。 「所以,你真的有见过神吗?」 铃兰摇摇头,神像的血泪虽然没有办法用科学解释,但没有人能证明那是神抑或是妖给予的警告。 「那要怎么证明神存在呢?」 托玛斯像个好奇宝宝,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可铃兰从未被问倒,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不会通灵,没有人有办法证明神是存在的,但……我相信心诚则灵,若你心中有神,那便有神,信仰的力量是源于你的心,要知道一个人的心是很有力量的,所以不管信也好,不信也罢,我们都要先成为自己的神。」 铃兰的语气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很坚定。 虽常说造化弄人,但更多是握在手中的选择,只有自己可以在困境中,选一条逃脱的路。 当铃兰为托玛斯解除最后的困惑时,托玛斯笑了。 「我想,我已经没有遗憾了。」 他们都知道,今天正是约定之日。 托玛斯起身,站于一面立镜前,他看着镜中的另一人,手里正握着小月牙镜,触碰镜面时,一道强光闪烁,淹没彼此。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眼底除了敌意,还有对彼此的羡慕。 「接下来,就交给你了。」困于镜中的托玛斯紧握另一个自己的手,他选择退让一步。 他很清楚,眼前人与铃兰间的感情,没有任何插足的空间。即使相隔十年,他也无法取代。 「是我输了,当我看见他在镜子前,望着你的身影睡去,我就知道这十年的挽留只是我一厢情愿,你们之间的爱情不会淡化,也不会消失,我羡慕,却也庆幸铃兰是如此爱你。」 他释怀一笑,这样的结果,便是他最初所渴望的——铃兰救赎了他们,镜中的他,镜外的他。 身体合而为一,一方沉睡一方清醒,当光散去时,托玛斯看着错愕的铃兰,情不自抑上前拥抱。他的妥协蹉跎十年, 他把铃兰紧拥于怀中,深怕一松手,他便又离去。 「他没有消失,只是沉睡了。」 托玛斯摀住自己的心,这十年来,镜中的所有记忆全刻在脑海中,往后馀生,他要去洗清自己的嫉妒,用更多的回忆,去覆盖空白十年。 铃兰叹了一口气,他是留住了镜中的托玛斯,只是出乎意料之外,他们并没有成为「一个存在」。 神似乎又恶作剧了,也罢,这已经是最美好的结局了。 「这十年,我很想你。」托玛斯握住铃兰的双臂,他认真地盯着那双黑瞳,想读懂铃兰的心,「这十年来,你想过我吗?哪怕只是一念之间也好,告诉我。」 他也害怕,铃兰是否将他拋于脑后,是否一刻都没想过自己。 铃兰没有一丝犹豫,坚定地点头。 「每晚睡前,我总会想起你的睡顏,担心你睡不好,是不是失眠、作噩梦,会不会需要有人陪伴?我知道现在说这些并没有说服力,可是托玛斯,我很想你,一千多个日子,我无时无刻不想你。」 托玛斯闻言,心终于有了归宿。 十年分别,他害怕自己的存在与过往美好的记忆在时间洪流中慢慢被遗忘,每次他想着铃兰,总有衝进镜中世界的衝动,可他不能,镜中的自己会遭遇什么下场他毫不在乎,只是不想打破与铃兰的诺言,他视这为一场考验,他怎能心志不坚? 思念近乎成疾,每晚拥抱着铃兰留下的衣物,翻阅他看过的书籍,小窝中全是爱的记忆。牙刷两支、马克杯两个、拖鞋也是两双……这些日用品的存在,彷彿铃兰从没消失过,他的生活充满复数,始终为铃兰留下一个位置。 托玛斯笑了。 「我是不是变了?」 铃兰仔细端详他,他的鬓角似乎长了一点,瀏海也未修剪,笑起来时眼角出现褶皱,这是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跡。镜中世界没有时间,铃兰的容貌依旧,而托玛斯从青涩冷漠的少年,成了成熟稳重的青年,他确实变了。 伸手抚过爱人眼角的皱纹,铃兰不语,他的眼眸里只有无尽的苦涩。 那年定格的夏末终究迎来了落幕之时,蝉鸣不再,暴雨也停歇,为彼此皆开新生活的序幕。 距离春季,还有半年。 「后来我才知道,铃兰的花期很短。」 从晚春到初夏短暂绽放,铃兰花携带幸福归来,这份幸福短暂真切。 「那你知道吗?铃兰花小小一株,却浑身是毒。」 「我知道。」托玛斯的手轻托爱人的脸,指腹按压铃兰的眼角,顺势滑落,最后按压他的唇瓣,「但是我甘之如飴。」 他吻上了铃兰的唇,享用这份「毒」。让他日日夜夜沉溺其中,戒不掉的毒。 铃兰勾住他的脖子,回应这个吻,由深入浅,唇舌交缠。他们感受着彼此唇上熟悉的温度,感受这份未曾冷却的爱意。 唇瓣相离,却又情不自禁再度吻上,他们捨不得再次分离,一遍一遍直至吻肿彼此的唇。 托玛斯的唇又起了死皮,铃兰轻抚那粗糙翘起的皮层,笑着说他都不好好保养。他本就不拘小节,只是趁这机会撒娇,让铃兰以后多照顾他。 铃兰点点头,「托玛斯,我们不要再分离,我要与你在你的世界,共度馀生。」 这份承诺,让托玛斯愣神许久,回过神的瞬间,他拥住了铃兰。他的心跳缓不下来,面颊也烫得緋红。 爱人失而復得,是可盼不可求。 他盼到了,也求到了。 上天这次不再恶作剧,真的把铃兰还给他了。 │34│馀生 托玛斯和铃兰,离开了镜中世界。 他们回到了亚努斯的平房里,铃兰觉得此处熟悉又陌生,装潢没有变,日用品依然是准备了两套,托玛斯把他们的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这个家,好像变了,却又没有改变。 「这些盆栽,怎么都没开花呢?」铃兰走至阳台,蹲在地上指着盆栽里的泥土,困惑是不是托玛斯把花给种死了。 这样的行为让托玛斯不禁失笑,虽说他曾是个杀手,但也不至于杀死那么多盆花。 「这是我前两天刚种下的,铃兰花。」 这些年,托玛斯下班时都会路过巷口花店,在铃兰花盛开的季节,他会进去买一束花,回来放在花瓶中,怀念着铃兰还陪在自己的那些日子。 日子一久,连花店老闆都知道他有一个「喜欢铃兰花的爱人」。 为了与铃兰的重逢,托玛斯花了一个月好好整理房子,他甚至为铃兰做了一个软沙发,可以窝在上头阅读。至于其馀装潢,他想等到铃兰回来,与他一同改造两人的家。 在遇见铃兰前,他过一天是一天,从未好好整理过庇护所,但他有了家后,特别注重生活品质,不想委屈了爱人。所有的家具都是用上最好的,但铺在上头的床单、沙发套买了十年前使用的款式,他想故意营造气氛,让房子看起来在十年间没有改变,他想告诉铃兰:时间虽然流逝着,但这个家始终有着铃兰的位置。 铃兰绕了平房一圈,最后进了卧室坐上了十年前睡的那张床舖。 他向托玛斯朝朝手,让他也一起落坐于床沿。 「和我说说吧,你在光中和『他』说了什么,他怎么会愿意沉睡呢?」 托玛斯敛眸,在光中所说的那番话,触动了他的心。 是啊,他是始作俑者,是一切恶因的开端,但也因为他自私,这场爱恋才会盛大揭幕。以托玛斯的立场,他是得利之人,他没有资格谴责对方所作所为。 「他说,他输了,他羡慕我能被你所爱。」托玛斯笑了,爱情里怎有输赢呢?他其实很佩服那人的莽撞与勇敢,从未想过后果,就把铃兰带来这个世界。 「我想知道,这十年来你过得如何。」托玛斯知道铃兰在镜中世界可以看见自己的生活,但他无法看见铃兰的生活,「有发生什么趣事?或者说你也穿越其他时空了?」 铃兰摇摇头,他的生活真的很无趣,上千天的生活日復一日,每天都在等待十年约定的到来。 「我其实也曾想过,穿越其他世界,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但是……既然已经知道改变过去、现在、未来,都会营造出不同的因果,那怎能扰乱时空秩序呢?穿越这种事就当成是一场梦吧,可以做梦,但不该实现,而我只是一个例外罢了。」 他想,就让所有时空的自己,在正确的轨道上生活,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改变另一个人的人生。 「整整十年都在镜中……不会疯掉吗?」托玛斯难以想像,一个人被囚禁于一处整整十年,铃兰又再一次失去自由,那该有多痛苦? 但铃兰知道自己已经很幸运了。 况且,他是自愿留下来,只为了弥补被改变的过去,去修正因果。 「安森的先知,曾经为我预言,我有三次劫难,火焰、子弹和镜子。」铃兰娓娓道来最初的预言,冥冥之中那是缘分的起源,「火焰是火刑,子弹……其实我中弹很多次,没准儿说得不是你朝我开枪,至于镜子,我曾想过永远被困于镜中,而这十年,只是应证了预言的真实,我并没有受到伤害。」 这十年,被铃兰当作是一次修行,他训练自己的定心。 他稳住了沉睡的托玛斯,平抚他不安的心,而他也相信,他的爱人会赴约来寻他。 听闻铃兰这十年在镜中蹉跎,暗忖往后馀生他们都要过得精彩,他们已经失去了十年。 「我有个礼物要给你。」 铃兰看着托玛斯,好奇他准备了什么礼物,只见托玛斯从外套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盖,一枚戒指映入眼中,铃兰瞬间愣神。 「我拿到戒指的那天,我们起了争执,我还来不及把戒指套到你手上,你便已经藏进镜子里。」 这一藏,他们错过十年。 「后来,我赚了更多钱,我本想换一枚更漂亮、带鑽的戒指。可是,这枚戒指是那时的我最真诚的心意、最浓烈的爱意,所以我还是留下他,等待他的主人。」 拾起戒指,托玛斯拉过铃兰的左手,把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 「铃兰,亚努斯这个小国家挺好的,即使是同性,也可以登记结婚。」托玛斯单膝跪于他的面前,诚恳地说道:「这是迟到了十年的求婚,嫁给我好吗?即使我有时候仍像个孩子,即使我还不够成熟……爱我吧,铃兰,馀生都爱我吧。」 如果是十年前,托玛斯定是没想过,自己会有与人缔结婚约的一天。但时间改变了他,这枚戒指不只是爱的表现,更是他想圈住铃兰的决心。 铃兰看着手指上的戒指,他被套住了,没有任何选择。 回想这十年的空白,以及最后一次争执,他们都是在爱中学习,包容彼此的不成熟。 托玛斯的爱是执着的、坚定的,是不容拒绝的,因为懂得失而復得的珍贵,所以才要把铃兰紧紧攥在手中。 铃兰用指腹摩娑戒指,他也不需要选择,因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托玛斯,谢谢你的等待,馀生请多指教。」 这一条路,他们并肩走过,也曾分别数年,但最终重逢,坚定地牵起彼此的手走下去。 铃兰回顾自己的前半生,站于高台之上,以眾生为重,他很少想过自己的未来。他原以为,自己漫漫一生都会献给主神,献出他的真心,为信仰服务。 然而,从高台到尘世,这一条路只是一念之间。 他怎么想不到自己会经歷一场如此精彩的冒险。 一场名为爱的冒险。 │35│春天 走过秋冬,看遍寒霜白雪,他们的阳台越来越多盆栽,而那几株铃兰花也长出了小花苞。 托玛斯将阳台布置得温馨,还找来一个鞦韆摇椅,让铃兰可以在春秋之际于阳台小憩,感受微风吹拂,嗅得淡淡花香。 铃兰窝在软沙发上,他手里拿着一本旅游书,见托玛斯在屋内屋外忙进忙出,好奇地探头。只见托玛斯拿着铲子和新盆栽,又种下了新种子,铃兰放下手里的书,起身走到他身边,问他种了什么。 「这是粉红色的铃兰花,老闆知道我喜欢,特意推荐给我。」 「白色种了那么多,还不满意啊?」 面对调侃,托玛斯低笑着,在他眼中,这些白色铃兰花就等于爱人的象徵,他总是细心照料,眼下铃兰的调侃听上去分外像是吃醋,让他心痒痒的。 「还笑。」铃兰随手拿起软沙发上的书,一把轻拍托玛斯的肩,「笑话我,就不带你去玩了。」 「玩?」 自回来现实世界后,铃兰找了一份工作,因为他温柔亲切,光是外在形象,就录取了陪读工作,在教会里陪孩子们学习。 他总会回想起从前,那时他还是教皇,即使有孩子对他感到好奇,也不敢靠近,总是怯生生地看着他,而现在,他却让孩子坐在腿上,一次次耐心地唸着重复的故事,偶而还会满足他们任性的要求,将他们抱起举高高。 他听过很多童言童语,但直到某一天,有个孩子提起了「结婚」,说想要和铃兰结婚。小孩不懂这个词汇的份量,但铃兰明白,他轻抚手上的戒指,感受铃兰花刻痕,想起了托玛斯用馀生许下的承诺。 他想报答这份无法用言语估量的爱。 他挣了不少钱,为回报托玛斯的求婚,他决定规划一场「蜜月旅行」,正巧,春季也要到了。十年前约好一起在春季赏铃兰,亚努斯正巧有个小镇,春季铃兰花开得盛,放眼望去一片花海,托玛斯一定会喜欢的。 铃兰从旅游书中抽出一张计划表,他事前调查了那个小镇——五月镇——的景点,除了赏花,那儿还有烟火庆典,可以与镇民们一起同乐。 托玛斯认真读过计划表,为期两天一夜的春游,行程宽松愜意,很适合他们。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规划要带我去五月镇?」 铃兰闻言,想起了去年冬天的一个小插曲。 那时他刚学习如何使用电脑,却误触瀏览器中的广告,无意间发现了五月镇的旅游推广,四季都有不同的玩乐之处,他开始了解这个小镇,也下定决心要安排一场旅行。 后来,他询问教会里的老师与修士,如何规划一场春游,他与托玛斯都不喜欢紧凑的行程,于是删删减减后,决定在五月铃兰花开得最美时,一同前往。 时间的流逝很快,偏偏期待拖慢了脚步,托玛斯度日如年,每天看日升月落,盼着五月快点来。 春天的最后一场雨落下,揭开五月的序幕。 他们收拾简单的行李,前往五月镇。 五月镇是个小地方,没有多豪华的酒店,旅社简约乾净。铃兰办理入住一间房,只有简单的衣柜、书桌和大床,冰箱里也只有水,浴室连浴缸都没有。 铃兰暗忖自己似乎被骗了,旅游书上的图片那么漂亮,怎么这儿什么都没有? 托玛斯见铃兰吃瘪,不禁笑出声来,他解释道:「你看的那间旅社,两年前倒闭了。」 「那为什么书上……」 「那是我五年前买的书。」 铃兰顿时噤声。 是啊,他们之间有着十年的时间差距。那些为铃兰而买的书,随着时间流逝,也已经成为旧书了。 「不过,这样简单的旅馆也好,很温馨。」托玛斯拉开窗帘,打开落地窗,感受着风的流动,「从这里看出去,能看见五月镇的小山,景色挺好的,你不觉得这是误打误撞的幸运吗?」 随着托玛斯招手而至,铃兰站在窗边,遥望远方的小山,这是旅行规划中的误差,却没有破坏他们的兴致。 整理过行李后,他们轻装出行,来到了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地——铃兰花公园。 一片铃兰花海,绿白相间,花枝上结着小花,随风摆盪像一串风铃摇曳。游客们四处拍照,而铃兰蹲下身,逗弄铃鐺状的花朵,觉得花儿小巧可爱。 喀擦一声,铃兰抬起头,才发现托玛斯举着手机,用镜头对准自己。 「偷拍我?」 托玛斯否认,他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是在记录春天,记录……迟到十年的春天。」 公园不大,逛一会儿就结束了,他们随意找了绿荫遮阳,席地而坐。 铃兰招花草和小动物的喜爱,方坐下没多久,一隻小松鼠就把他的头当椅子,而白鸽也停在他的肩膀上,愜意的拍拍翅膀。 见铃兰身上全是动物,托玛斯边笑,边用手机捕捉这一幕。快门声惊扰了动物,他们四处窜动,白鸽的翅膀搧在铃兰脸上,松鼠逃跑时勾断他的发丝,让他灰头土脸。头发被揪得凌乱,铃兰也笑了出来,他用手拨了拨头发,整理微长的鬓角,却发现一片落叶夹在发缝间,是春季的馈赠。 托玛斯看着笑得欢快的铃兰,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他让铃兰捏自己的脸颊,直到疼痛,才终于敢篤定这一切是真实的。 临时起意的野餐,因为没有自备食物,他俩被小摊贩剥削不少,最后捧着一堆甜食,躺在草皮上愜意的聊天。聊得累了就躺下,青草刺挠得皮肤痒,但埋进大地之中的感觉很奇特,他们能嗅到青草的香气,倾听鸟鸣,好像回到了最亲近大自然的时代。 托玛斯问铃兰,远古时期得他们会是怎样的人呢? 铃兰思索半晌,半认真半开玩笑回应:「大概是每天拿木棍追逐野兽,把动物尸首串成烤肉吃下生存的原始人吧。」 听起来很荒唐,逗得托玛斯哈哈大笑。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他们,是歷史来不及记载的他们。 │36│效忠 入夜了,五月镇的镇民点燃了篝火,庆典正式开始。春季盛典,整个小镇的人定是一夜不眠,除了繁华街市,还有烟火表演。 他们把街市从头绕到尾,除了买了当地的美食小吃,托玛斯还买了铃兰花袖扣赠与爱人,而铃兰则买了当地的羊毛线,说要回去织个围巾,今年冬天能让托玛斯用上。 提着两袋大战利品,他们找了山坡上的一个空位落座,等待着烟火。 铃兰吃着烤串,仰望星空,他看着天上闪着光芒的星辰,那些都是数百年前所发出的光芒。同一片星空、同一个宇宙,即使是不同时空的他们,或许抬起头时,望见的是同样的星光。 想来,这场奇遇是各种巧合环环相扣,是命中註定的弄巧成拙。 小山坡上,有旅人指着远方的天空。 咻……砰!一朵烟花在天空中绽放,揭开序幕。短短一分鐘,天空成了一块画布,任由火花在上头肆意创作各式各样的花纹与图样。 托玛斯罕见地没拿起手机,他不再拍下这番美景,而是用眼睛确切地记录着这一幕。 短暂、绚烂却永远烙印在他心上的美丽。 烟花易冷,繁华后归于寂静,那些烟火就像是曇花一现的梦境,转眼即顺却让人着迷。 「托玛斯,你听过一个故事吗?据说一起看过烟花的情侣,此生会相守不分离。」 「又是哪里来的传说吗?」 「我刚刚编的。」 托玛斯困惑地看着铃兰,自铃兰从镜中回到现实世界,他的转变太大了,变得鲜活、有生命力,偶而还有让人嫌弃的冷幽默。 铃兰看着天空,彷彿那片云上仍有烟花残存的痕跡。「刚刚看着那些烟火,我想,这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美的风景。它很短暂,很可贵,我也庆幸陪我看烟火的人是你。」 「所以……」 「这么美的风景,已经烙印在我的脑海中,陪在我身边一起见证这番景色的你,也不可能离开我的生活了。」铃兰浅浅一笑,他抬眸与之对视,那双明亮的眸子里,好似有星星、有烟华、有着一片汪洋大海,那是爱在浪淘中漂泊,却知道自己的目的地于何处,「所以,那是属于我的新故事,一起看过烟花的你,会与我相守到老。」 这场旅行,很无趣。铃兰花公园、山坡上赏烟火,规划似无规划,总是随心所欲。但托玛斯很谢谢铃兰,谢谢他的尝试。 旅行之于他们,没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一生的颠沛流离就是最盛大的一场旅行。 一起看过烟火的人,会永远再一起。托玛斯想,这是专属他们的童话故事,简单一句话,好像能将吃过的所有苦拋之脑后,安抚他的痛、他的创伤。 因为爱人相伴,未来可期。 回到旅馆后,托玛斯先让出了浴室,在铃兰出浴时,叮嘱他先擦乾头发,以免着凉。 但铃兰不太听话,当托玛斯踏出浴室,看见的事铃兰坐在床沿,将手撑在床铺上,仰头看着一片白的天花板。他的发梢凝结水珠,随引力滴落,在床单上留下灰色水渍。 他缓缓撇头,凝眸看着托玛斯,良久不语。 「你故意的?」托玛斯无奈地拿起一旁的毛巾,「送湿床是不想睡?」 将毛巾覆于铃兰的头顶,托玛斯搓揉的力道很轻,担忧弄断爱人的一根头发。 铃兰自从进了镜中世界,便不再剪发,一头暗红色的发丝蓄至及腰,平常他总喜欢用皮筋绑起,现在反而觉得有些碍事。 指了指行李箱,让托玛斯依照指示打开夹层,里头横躺一把剪刀。 「安森的神官,在入职时,都会让教皇剪去一戳头发,以此明志,誓死效忠主神。」铃兰看着那把剪刀,将长发撩至身前,「还记得我们最初时,我的样子吗?我希望你能帮我剪去头发,剪短些。」 托玛斯抓起一把发丝,于心不忍,「都留得这么长了,真要剪?」 「傻子,说到这份上还是听不懂。」铃兰轻笑,他握住托玛斯的手,不给予对方选择权,字字句句无比坚定:「你剪了我的头发,让我发誓效忠于你,从今往后我们是彼此的信仰。」 托玛斯闻言,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他没想到铃兰这么做,更想不到自己有资格成为铃兰的信仰。 但,爱何尝不是一种信仰呢? 他拿起剪刀,谨慎剪下第一刀,握住的发丝瞬间断裂,长发至肩胛骨。 将剪下的头发用细绳捆起,这是铃兰的承诺。 第二刀,及肩;第三刀,齐颈。 他小心翼翼修剪,让铃兰的头发回到第一次他们相见时的样貌,双鬓约至下巴的,后脑的发丝约于颈上,可惜他的手法粗糙,把铃兰的头发剪得似被狗啃过。铃兰亲眼看着自己的发丝惨遭毒手,在梳妆台前的镜子与托玛斯对视,面面相覷良久,一同笑出声。 「看来,被我剪过头发的那些神官们,一定有人也偷偷恨我吧。」铃兰拿过剪刀,稍微修了一下轮廓,却是无济于事。于是他把目标转移,偷偷地剪了托玛斯地一戳头发,不知是洩愤还是回应这份承诺,他将那綹黑发握于手中,它们太短,无法捆起,若是松手,就会落地。 「我也……把头发留长吧,至少到取下一缕能捆起的程度。」 「这样的仪式感,不是必然的。」铃兰摇摇头,托玛斯是否蓄发,由他决定,不需要被强加上意义。 将铺于地上的报纸收拾乾净,最终留下的只有第一刀。 整理完地板,托玛斯放下清扫工具,回头时铃兰撞入他的眼帘,好像回到了初次见面的那日。 他看着铃兰出神许久,直到对方笑出声,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别笑话我。」 托玛斯拉住铃兰的手腕,一把坐上床沿,连带把人往自己身上带,让他跨坐于自己的大腿。 身上的浴袍因为大动作而松垮,铃兰歪着头看向托玛斯,等待他的下句话。 别笑话他,然后? 没有下句话,托玛斯逕自吻上他的唇,绵长的呼吸落在他的脸上,热得发烫。 │37│初夏(H) 他们吻得缠绵,难分难捨,像是脱水的鱼,汲取着彼此唇舌间的津水,以此救命。 托玛斯顺手拿起遥控器关了灯,只剩窗帘缝隙透进的一丝月光,映照着彼此本能的慾望。 房间突然失去光线,铃兰的双眼暂时没能适应,良久,他才看清楚托玛斯隐忍慾望的样子——眉毛紧蹙,喉结不断滚动,青筋突起,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要佔有铃兰。 他的慾望,永远无法获得满足。 离了唇瓣,低头吻向侧颈、锁骨,留下点点红印,托玛斯慢慢剥去铃兰的浴袍,整件衣服只剩腰带松垮垮地固定住,欲散不散,更加撩人。 清瘦的胸腹暴露在空气之中,在月色下染上一层银光,托玛斯轻含胸前的茱萸,舌尖舔过,逗弄着硬挺的小果,他的大掌按压铃兰的背脊,将人困于怀中,因快感本能想逃却被禁錮,惹得铃兰只能承受,浑身酥麻发抖。 浴袍下的欲望缓缓支起,在襠部撑起一个小帐篷,随双腿跨坐姿势,浴袍衣襬掀至腿跟,底下是若隐若现的春光。 托玛斯见状,故意撩起浴袍,让浴袍只剩一角遮蔽性器,但压根遮不住。他的坏心眼与把戏铃兰是懂得,但仍会因此感到羞耻。 春末夏初最是多雨,窗外飘起细雨,雨滴打在玻璃上,氤氳了屋内的曖昧。铃兰仰起头,他感受着胸前细密的刺激,挣扎间腰带脱落,浴袍垂下,只靠着他曲起的手肘勾住,勉强掛在身上。 甩开身上的衣服,铃兰一丝不掛,两隻胳膊勾住托玛斯的脖子。他的乳首被啜得红肿,上头还满是托玛斯的涎水。 托玛斯的手抚上了铃兰的欲望,动作柔得像是被落花砸中,一点一点的小刺激不痛快,铃兰推了他一把,让他别玩。托玛斯玩味地笑着,他最喜欢看着铃兰被慾望缠身,又怒又可怜的样子,起初是气恼,而后会哀求,他的每一个动作、表情,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托玛斯欲罢不能。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打在窗框上,咚咚作响。夏日特有的潮湿,笼罩了整个房间,除了热,更闷出了汗水。那不太整齐的发丝随汗珠黏在脸上,铃兰伸手去拨开,顺至耳后。他现在就像是落进水中在被捞起,浑身覆上一层薄汗,狼狈不已,但看在托玛斯眼中却是最原始的催情剂。 托玛斯不再逗爱人,专注于手上的动作,他把玩着铃兰的性器,直至完全硬挺。今夜铃兰特别敏感,逗个几下就流出水来,托玛斯见状,加快了套弄,不给予铃兰任何喘息时间,迫使他精关失守。 白浊被尽数捧于掌心,托玛斯一个翻身,将铃兰按倒在床上。藉着射出来得体液,涂在爱人的后庭,他知道这不足以润滑,不过是不想浪费任何一滴精液。铃兰感到羞耻,他暗骂托玛斯的坏心眼,他俩数度翻云覆雨,行李箱里自然都有准备润滑液,偏偏要用这种方式故意调情。 让铃兰上胸贴床,臀部翘高,这番美景托玛斯特别满意,他按压润滑剂,冰凉的液体落在股沟上,缓缓滑落至穴口。两隻手指抵住穴口轻挠,再慢慢推入,撑开甬道,感受铃兰的紧緻。 冰凉的异样感让铃兰浑身紧绷,内壁紧紧包覆着托玛斯的手指,感受他探索自己的身体,找到熟悉的敏感点。那处被反覆推辗,像是一股电流窜遍全身,铃兰抓着身下的床单,止不住轻喘,腰部无意间扭动着,不知是迎合抑或是挣扎。 待到松软,托玛斯解开浴袍,随手扔至床下,他用性器浅浅刺戳穴口,在铃兰做好准备后,缓缓推进其中。 赤裸的身躯纠缠着,胸腹因拥抱紧贴,托玛斯不急着动作,而是引导铃兰去感受彼此的心跳,去调整他 凌乱的呼吸。彼此的心跳声因慾情震耳欲聋,与雨声融合,在静謐的房间中无限放大。 等到怀中的爱人平復情绪,托玛斯才开始摆腰抽插,由浅入深,顶弄着让人舒服的地方。 初夏太闷热了,越是被情慾吞噬,越能感到体内那股无法排解的热意。凉雨落下,却冲不尽情热,淹没彼此。 他们共舞着慾望之歌,为初夏揭开序幕,五月的风很轻,吹过铃兰花轻晃,怀中的铃兰也轻晃。 肌肤起了一层薄汗,托玛斯的汗水沿着肌肉曲线滑落,在胸腹留下水痕,濡湿下腹稀疏的毛发。当他俯身向前,水珠随动作低落在铃兰光裸的背部,一滴、两滴,好似夏雨。大汗淋漓,床单已经湿透了,分不清是谁的汗珠,他们被这股情热溶解,化为一体。 在达到高潮的顶峰,托玛斯低吼着,将热意发洩,汩汩白精射入,抽出时缓缓流出,画面淫荡色情。托玛斯满意地长舒一口气,他故意拍了铃兰的臀瓣,方经歷高潮,铃兰的身体还格外敏感,被这么一逗弄,浑身颤抖,他回头瞪了一眼托玛斯,企图抬脚去踹他,却浑身无力。 「不逗你了,别太逞强,接下来就让我照顾你吧。」将铃兰抱起,托玛斯亲吻他的眉眼,延续着性事的缠绵,片刻温存。 托玛斯扶着铃兰进了淋浴间清理身体,他的动作很轻,深怕手指探入会让疲惫的铃兰不适。热气瀰漫了整个浴室,散不去春光旖旎,那些掏出的体液沿着腿根缓缓流下,滴落在地,开出一朵朵小铃兰花。 洗过澡后,托玛斯将铃兰抱回卧房,躺在床上相望,没忍住又吻了几回,慾望不止,但铃兰的身体是真撑不住。托玛斯克制地摀住自己的嘴,望向铃兰身上的点点红痕,全是他的杰作,又偷亲了铃兰的脸颊。 小孩子气的行为逗乐了铃兰,他揉了一把托玛斯的脑袋,笑他都三十多岁了,还像个孩子。但托玛斯理直气壮,在铃兰眼中,他永远有任性的底气。 他永远可以当个孩子,这是铃兰赋予他的权力。 │38│镜中人(全文完) │38│镜中人(全文完) 有些遗憾,还是需要填补。 出身贫民区,托玛斯当初加入组织,便是希望改善穷人们的生活,即使托玛斯搬至亚努斯生活,他仍对此事掛念。铃兰明白这件事对于托玛斯而言有多重要,但除了透过政府改革,他们也能从很简单的小事做起。 然而,初次踏入亚努斯的贫民区,铃兰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从未明白什么是「贫穷」。 那些跪于地上乞讨的老人、小孩,窝在暗巷等死的病人,以及以身体换取食物的人们……只是看一眼,便无法忘怀的人间炼狱,竟曾经是托玛斯的生活。 走访一次贫民区,铃兰明白自己的不足,也心疼年幼的托玛斯。 他过得太苦了,铃兰无法想像他花费多少力气,在生死间游走数次才挣脱困境,跳脱阶级。 但,那些记忆早已风化,托玛斯知道,现在的他很幸福,这些幸福的回忆会覆盖创伤,在馀生治癒他。 离开时,他把身上的钱给了一个孩子,随后牵起铃兰的手,往市区的方向走了两步,再回望一眼贫民区。 看着孩子拿了钱后兴奋奔跑着回家,托玛斯也终于放下心里的大石头。 他不再回头,告别孩子,告别过去的自己。 「铃兰,我知道,我能力有限,但我会用我微小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即使没有组织、没有政府,渺小的托玛斯也会了结他的执念。 他会为此得到救赎,卸下原罪。 在遥远的安森帝国中,一阵风吹进藏书阁,吹开了一本旧书,吹落了一张书页。 上头写着—— 镜中人不是他;镜中人是救赎;镜中人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