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种田逆天改命》 第1章 《我靠种田逆天改命》作者:小蛮无细腰【完结】 文案: 出生在灵气复苏时代的赵安穿越到了一本名叫《倾城泪》的古早虐恋小说里,成了女主的弟弟,一个被暴君用来威胁女主,在帝妃虐恋过程中不幸牺牲的炮灰,活活饿死那种。 幸好他还保留了一点木系异能,可以上山捡野菜,他捡到草莓赚钱解决了温饱,捡到珍稀药材发了笔小财,最后捡到了一个喝醉的男人。 胡笙睁开灰蓝色的眼睛,“我是大青寨的大当家,再不走我要抓你上山去当压寨夫人了。” 看着大当家混血儿的俊美容颜,赵安觉得当压寨夫人好啊,他穿越的意义肯定就是为了脱单。他一把扶起大当家,艰难的找到大青寨,看到山寨里一群老弱病残后,深深的叹了口气,从此开启了种田大业,改良粮种,制造肥料,改造农具,忙的忘了时间。 转眼就到了原书大结局三年后,爱作死的男女主果然把自己作死了,还把一个国家祸害的四分五裂。还好赵安手里有粮又有枪,不愁打不过野心勃勃的各方割据势力。 最后被人称作战神的前山大王胡笙指着金殿上的宝座说,“你想当皇帝吗。” 赵安很心动,可是想到自己因为皇帝想教训妃子就被饿死的命运,坚决的摇头,“咱们都是穷苦人出生,还是走向共和吧。”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轻松 灵气复苏 主受 主角:赵安 一句话简介:种田的小仙男 立意:努力奋斗,小人物也能逆天改命 第一章 穿越书中世界 “厉修业我求你,不要再打我弟弟,我这就跟你回宫。” 伴随着女人哀婉凄绝的声音,赵安睁开了被泪水模糊的眼睛,头顶有雪花飘落,手脚僵硬,身上的鞭痕却在火辣辣的疼痛。 他抬起头,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龙纹古装的男人,抓住一个白衣女人的下巴,“终于知道求饶了吗,整天就想着跑出宫勾三搭四,不给你长一点教训怎么行?” 那容貌明艳的白衣女人咬牙道,“我只是想要回来祭拜母亲的周年而已。”她没有哭出声音,坚韧的泪水还是一滴滴的落下来,打在玄衣男人的手上。 好一出强取豪夺的戏码,赵安将全身重量都压在押解他的士兵身上,狠狠的咬着舌尖,理清了脑海中原身的记忆,这才明白自己当前的处境。 他穿越了,而且穿到了一本他昨晚从旧城市废墟中翻出来的言情小说里。 因为在野外寻找异植的时候接收不到新城基地的信号,他无聊的翻开了这一本名叫《倾城泪》的虐心流言情小说。发现其中有一个炮灰的名字也叫做赵安,然后真情实感的在心里骂男女主角都是神经病。 女主的父母和弟弟都被男主害死了,她却一直深爱着男主,为他伤心为他流泪,不仅利用各种男配的资源跟男主的后宫斗得死去活来,还跟男主生了三个孩子,最后当上皇后的女主还和男主一起退位隐居了。 男主也不是好人,作为皇帝他整天围着女主转,不知道他的国家怎么还能正常运转。 就算作为情人,男主也让人喜欢不起来,最开始男主还是一个藩王世子,就隐瞒了婚史诱拐无知少女的女主私奔,致使女主的父亲不仅被人嘲笑,还丢失了丞相之位,最后抑郁而终。结果男主因为自己母妃不高兴,连一个小妾的名分都不能给女主,让女主带着身孕嫁给了有婚约的表哥。 五年后男主当上了皇帝,弄死了女主的丈夫,把她带到宫中去金屋藏娇,又气死了女主的母亲。为哄女主高兴才封她为妃,可是女主为母守孝冷落了男主一年,为了气冷落他的女主,男主就故意宠爱别的女人。女主果然气得在侍卫统领的帮助下逃出宫来,给父母上香诉苦,又连累弟弟赵安被打了二十鞭。 刚看过书的赵安很清楚接下来的故事发展,果然就听到被书上形容为充满阴郁气质的长脸男主对女主说,“赵安这二十鞭是为你挨的,但他知情不报的罪过却不能饶恕,朕要罚他带你们父母的灵柩回乡,永远不许踏出常溪县一步。”厉修业要让赵倾城只属于他一个人。 原本的赵安就是被那二十鞭子抽死的,他虽然能够汲取一点木系能量维持生机,终归也只是强弩之末。当他看到厉修业和赵倾城头也不回的离开之后,终于支持不住,再一次昏迷了过去。 由于鞭伤发炎再加上长途颠簸,赵安即便有异能护身,一路上也都是处于半昏迷的状态。模模糊糊只记得他被一百个精壮士兵护送着,回到了位于蜀州和胶州交界处的常溪县,那些士兵们把两副棺材埋进了坟里,就马不停蹄的回京复命去了,只剩下一个小厮琴童和一个老管家海伯照顾他。 等到安顿下来,海伯当天就去请大夫给他看病,扎针吃药,他又在床上躺了十来天,一边养伤一边吸收木系异能。同时暗暗观察琴童和海伯,发现他们都是忠心又勤劳的人,从京城一路跟到常溪县,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给他治病,回到这个四处漏风的房子,第二天就开始修捡房屋。 按照他这个灵气复苏时代人的眼光来看,琴童和海伯无疑带着奴性的思想束缚,但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够安稳的养病,直到身体慢慢恢复。 到了三月份的时候,他已经能够下床走动了,可是海伯和琴童还是让他继续躺着休息。他吃了一个月的药,身体的确有些亏空,只在房前屋后转悠了两圈,也就回去休息了。 躺在床上,虚弱的身体很快将他带入了沉眠中。就在他再一次梦见被那一株九阶翠莲穿心而死的时候,突然听到屋外传来琴童少年的嗓音,“堂少爷,这一袋粮食不能再给你了,我们家少爷身上的盘缠都已经用完,你再把粮食借走,我们少爷就要饿肚子了。” 赵安从床上爬起来,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就听到一个笑嘻嘻漫不经心的声音说,“怎么会饿肚子呢?你们家少爷可是丞相公子,丽妃娘娘的亲弟弟,根本不会在乎这么一点粮食。” 赵安穿上鞋,打开房门,就看到门外的院子里站着一个身穿湖绿丝绸员外服,身高体胖的男人正在抢琴童手上的一袋粮食。 海伯站在旁边打算去拉那男人,似乎又有一点不敢。琴童虽然死死的抓着粮食袋子,却也只是满脸哀求的看着那个男人。 看到这一幕,赵安才想起书中记载赵安是被饿死的,而不是被鞭子抽死的。也怪他这段时间脑子昏昏沉沉,根本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看书的时候,因为是赵倾城的视角,只看到她因为听到弟弟饿死的消息被气晕了过去,醒来后就得知了自己怀孕的消息,然后就是各路妃子和皇后来谋害她肚子里的孩子,为了保护孩子各种乱斗,之后就没再提赵安死亡的后续。 直到他拥有了原身的记忆才明白,原来赵安家跟老家的亲戚有仇。他被送回老家又不准离开,肯定是遭受了明里暗里的欺负打压,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最后才会落到饿死的结局。 赵通明看到两颊凹陷一脸病容的赵安依旧有着一副病弱公子的派头,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手上用力一抖,就把琴童扔了出去,粮食落在他手中之后,他脑子一转就装作失手将粮食全数撒到了地上。 这才皮笑肉不笑的抬起头对赵安说,“堂弟你醒了,真是不好意思,家里正好缺了点大米给你小侄子煮粥喝,看到你家琴童买米回来,我就说跟他借一点,他死活不愿意,你看米撒了吧,这小子就是刁钻古怪的贼奴才,我这就替你好好的教训他一顿。”说着就要抬腿去踢正蹲在地上捡粮食的琴童。 赵安怎么能让他在自己面前伤人,脚下用力就给赵通明来了一记投捶将他撞倒在地,即便他自己也因为耗尽了力气狼狈的坐倒在地,脸上的表情依旧无比凶狠。 赵通明一个大个子,摔倒之后砸的尾椎骨生疼,“哎哟~”一声叫出来。连表面的笑容也装不住了,怒目圆睁的用食指指着赵安怒斥道,“你这个不敬兄长的东西,跟你爹一样无亲无悌不得好死。” “你爹才是不得好死。”由于过度的用力,赵安感觉心脏已经快从胸腔里跳出来了,还是凶狠的在地上转了一圈,抬腿去踢赵通明。 这一次他的速度不够,对方也已经有了准备,转身爬起来就朝门边跑了。 赵通明跑出了赵安家门口之后,心疼的拍了拍这一件全新绸衣屁股上的灰尘,一瘸一拐的往家走,没想到这位从小读书写字的公子哥打起人来竟然又野又横。他走了十几步,又回头吐了一口口水,心情才重新高兴起来,他已经把赵安家最后的粮食撒到了地上,离开的时候还踩了两脚。看看他的好堂弟带着两个仆从,是去打家劫舍,还是去哭爹喊娘。 这时赵安已经被海伯从地上扶了起来,回到屋里坐下来,琴童还在外面捡粮食,海伯服侍着赵安喝了一口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小心翼翼的说,“少爷,堂少爷家里面人多势众,你以后还是别跟他打架,不然咱们要吃亏的。” 第2章 赵安放下粗瓷茶碗,郑重的对海伯说,“我们势单力孤,软弱只会被欺负的更狠。我以后见他一次打一次,看他还敢不敢往我身边凑。” 赵通明他爹原先就是仗着赵安他爹丞相的名义收受贿赂,最后卷进了一场贪污大案,才被砍头的。赵安他爹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审查的阶段,为了保住自己,他选择了大义灭亲。可是赵安的父亲保住了赵通明和他娘,还把老家的土地全都给了他们。 所以赵通明是个直系子孙都不能参加科考的罪人之子,虽然有点小钱,常溪县官面上的人物应该都不会搭理他。 其他一些同族的亲戚就隔得很远了,赵安觉得只要把赵通明打服了,其他人也不敢跑到他家里来登堂入室。 赵安现在手脚发虚,还需要重新躺回床上继续休息,就看到琴童提着一袋粮食走进来哭丧着脸说,“最后一袋粮食都弄脏了,少爷今天晚上吃什么呀?” 海伯不悦的瞪了不懂事的琴童,这才转过身对赵安歉意的说,“这粮食虽然弄脏了,洗一洗也还能吃。少爷,您身体也好了,明天我就带着琴童出去找活干,挣点粮食回来。” 除了这一处祖上留下来的破房子,其他的产业都在赵通明手里,海伯也只能想着自己去做工赚钱了,他年轻的时候跟着老爷住在常溪城,知道那里能找到短工。 赵安看着才还不满十三岁的琴童,还有明明才五十岁,却已经满头白发的海伯,可不忍欺压童工和老年人。 他对海伯说,“做工的事情先不急,等我身体好全了,去给人代写书信或者教人读书,岂不比你们卖力气赚的多。这两天我在家门口看了,春天正是野菜冒头的时候,不如我们明天去后山采一些野菜,度过眼前的饥荒再说。” 写信教书他都不会,但不妨碍作为话头来稳住海伯,他想上山,除了找野菜之外,更想要凭借木系异能找到一些药材,这段时间他生病以来,大部分的钱可都是买药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大吉。希望这篇文小天使们能够喜欢,记得收藏哦~ 第二章 上山挖野菜 海伯担心山路难行,又担心山上会有野物伤到赵安,百般劝说不想让赵安上山。 但是在赵安的坚持下,作为仆人的海伯最终只能退让,琴童也是小孩子心性,听海伯说山上有危险就跟着海伯一起来劝赵安,听说山上可以采到好吃的野菜,脸上又兴奋的不得了,最终也只能是赵安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既然无法阻止赵安上山的举动,海伯就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帮忙了。临出发前,海伯让琴童煮了一大锅饭,然后拿出三只大海碗,一人打了一大碗,配着最后一点腌萝卜吃了。 琴童已经好久没吃过饱饭了,看见赵安开始吃饭之后,立刻捧起碗大口开嚼,作为前丞相府的小厮,其实他也没怎么吃过苦头。海伯虽然也在大口吃饭,可是心里已经有了破釜沉舟的打算,因为吃完了这一顿就没有存粮了,还好他在老宅的杂物间里发现了一张破渔网,他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就用这张渔网到山上的小溪里去捞过鱼,如今老胳膊老腿儿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成功捞到鱼。 赵安将海伯的愁绪和小琴童的希望都看在眼里,他感觉自己体内的木系异能已经恢复到了一阶的水准,至少可以在一天内催熟三株植物,有这个能力作为保底,此次上山的收获,肯定不会让人失望。 赵家的祖宅就在一座小山坡底下,山上是一片竹林,这时候正是春笋冒伢的季节。琴童每天从这里经过都会忍不住冒口水,可惜这片竹林属于赵通明,他派了一个长工守在竹林里,每天负责捡竹叶当柴烧还要挖竹笋回去做笋干,顺便监视赵安家。 当赵安带着海伯和琴童上山路过竹林边上,赵通明手下的长工阿五就放下了挖笋的锄头,警惕的盯着他们三人看,尤其是看向琴童背后的那个破背篓,似乎生怕他们一起来抢他挖好的竹笋。 被一个面黄肌瘦穿着破烂衣裳的长工用看小偷的目光看着,赵安也不能像对待赵通明那样直接上手打人。只能背着手,目不斜视的直径往前走,仿佛是一个出门踏青的公子哥。 赵安也知道自己这样子显得有点蠢,可就算被人认为是假清高,也比被人认为是小偷要强啊。 走过了竹林是一片乱石坡,这里不属于任何人,赵家村所有人要修房子,都可以来这里搬石头。说起来赵家村虽然以赵姓命名,其实村中姓赵的人只有十几户,另外百来户人都姓刘。然而赵家却占了村里近一半的土地,这其中的原因嘛,当然是因为赵安的父亲考上了进士,甚至当上了丞相。 这一次如果不是皇帝派了精兵押送着赵安回乡,凭借着父亲和姐姐的名号,他就可以在乡下过得不错了。幸好现在的赵安不是原来的那一个,没有对姐姐的期待和怨恨,他在爬山的时候脚掌上磨出了水泡,汗水浸透了整个后背,也依旧坚持的走了一个时辰,来到了海伯说的那条小溪边上。 沿途他看到有新鲜的蕨菜和荠菜,也跟着采了一些新鲜的嫩叶,春天果然是一个吃野菜的季节,野菜都长得十分水灵。可惜并没有看到能够换钱的草药,只有些不值钱的蒲公英,车前草,金钱草这三种,但他也没有放过,虽然不值钱多少是个进项。 终于走到小溪边上,可以休息的时候,刚在石头上坐下来,一口气泄了的赵安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噜噜直叫,果然只吃大米饭没有蛋白质也没有油脂,就会很容易饿。 海伯听见了赵安肚子叫的声音,从怀里拿出一个用剩锅巴做的饭团,“少爷饿了的话就吃个饭团吧。” 赵安盯着饭团看了两眼,分明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迟疑了半秒回过头去,果然看到琴童在吧唧嘴。想要伸出去的手又安分了下来,总共只有三个小饭团,他如果现在就吃掉的话,可能就没力气走回去了,难道还要去分老人孩子的口粮吗。 其实赵安曾经也挨过饿,在灵气复苏刚开始的时候社会急剧动荡,他也才小琴童这么大,又刚好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只能吃到新城基地发的营养剂吊命,经常体会到那种刚吃完就饿的感觉。 赵安拒绝了海伯给他的饭团,撑着路上捡的木棍闭目养神,顺便思考应该怎么捕鱼。 按照他小时候的经验,刚开始饿的时候不管是身体还是头脑都是最亢奋的时候,对于寻找食物的积极性很有帮助。他只休息了不到半刻钟就重新站起来,让琴童去挖蚯蚓,他自己拿着背篓里的渔网向小溪边走去。 海伯看到他拿起渔网,连忙跟上来抢渔网,“少爷,你别去水边,太危险了。你不是来采野菜的吗,你看这水边有许多的鱼腥草,你去采一些也够我们今天吃了。” 鱼腥草不管是烫火锅还是凉拌都很不错,但没有调料的话,就跟吃药差不多了。他们在路上采摘的那些蕨菜和荠菜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赵安对它们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现在他要去抓鱼,是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可以去溪水边拔几颗水草用异能催熟,他记得食草动物对他用异能催生出来的植物好像都很感兴趣,也许也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来抓一些食草鱼类,实在不行的话还有琴童挖的蚯蚓可以用。 所以他对拉住渔网的海伯说,“你不要扯,昨晚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补好渔网的,我不下水,就在岸边上撒网试一试。” 海伯想到捕鱼网时就用掉了少爷脱下来的一件里衣,果然就不敢用力了,只是殷切的叮嘱道,“可千万别下水,现在才刚开春,冻着了很容易得风寒。” 感情您也知道这一点啊。赵安内心吐槽着海伯那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可不敢放下手中的渔网,快步来到小溪边看也没看就把它甩了出去。 因为他抓鱼的重点不在于下网的位置,所以也就显得有些随便了。海伯有些着急的走过来,想要教他撒网,赵安却指着另外一边生长旺盛的鱼腥草说,“你去采一点鱼腥草吧。” 习惯于听从命令的海伯去了,赵安这才在水边精挑细选了一株翠嫩的水草,背对着海泊的位置使用木系异能将这株水草催熟,让它从一根指头长的小草变成了一根长藤。然后他再把这根长藤随便胡乱的扯断,扔进了撒网的地方。 大部分的草叶浮在水面上,小部分缓慢的沉下水底,藤蔓断裂的地方流出鲜美的汁液,吸引了方圆几百米范围之内的食草或杂食性鱼类。 原本海伯对于赵安捕鱼的行动持怀疑态度,认为他就是在浪费时间,正在为明天的早饭感到担忧的时候,突然看见一群鱼翻着水花向着渔网的方向游过来,仿佛相爷家的后花园里那些看见有人喂食就跳起来争抢的锦鲤一样。 当然并没有经历那么夸张,毕竟是野生的环境里,鱼群的密度并不高,即便是被美味的食物所吸引,真正游到渔网这边来的鱼也只有十多条。赵安也没有耐心再等待了,握紧手中渔网的绳头猛然向后一拉。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游在后面的鱼或者特别警惕的鱼飞一般的逃出了网,最后拉到岸上来的收获只有六条大小不一的鱼。 第3章 海伯早就已经忘了采摘鱼腥草的事情,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久久发不出声音。直到被拉上岸的鱼在地上啪啪啪的弹动他才闭上嘴巴,双手合十,四面八方的鞠躬,“谢谢老天爷保佑,谢谢老天爷保佑。” 赵安轻轻的笑了一下,漂亮的桃花眼弯出好看的幅度,这就是他不打算小心隐藏自己能力的原因,因为在古代搞迷信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讲科学才会显得很可疑。 有人问那就是老天爷保佑,没人问那也是老天爷保佑。 抓到鱼之后,海伯也不管什么鱼腥草了,连忙叫了远处林子边上挖蚯蚓的琴童过来收拾鱼。一手抓住鱼腹一手举起石头砸向鱼头,打昏之后拿到水边,用家里面唯一的一把菜刀刮掉鱼鳞,冲洗干净然后就可以丢进背篓里了。 杀鱼的工作海伯没有让赵安插手,还拿了一个饭团儿让他坐到旁边去吃,这一次赵安并没有拒绝。一边咬着咯牙的锅巴饭团,一边想象着那六条鱼该怎么吃。两条鲤鱼可以红烧,一条鳜鱼可以清蒸,还有三条都是小的白鱼,油炸起来十分酥脆。 想想都让人忍不住流口水,但也只能流口水罢了,想想他们家厨房里的调料好像只剩下一点点盐巴了,最多就是煮点鱼汤,清蒸都别想,因为没有酱油。 等到六条鱼全部杀完之后,海伯和琴童这才洗了手,拿出饭团坐到石头上去吃。小琴童急忙啃了两口咽下肚子之后,突然想起来自己怀里还揣着两个野果子,连忙掏出来,啊呜吃了一口,酸的他直眯眼睛,刚想把另外一颗野果子也吃掉,就听到赵安的声音,“等等,你这野果在那里找到的。” 琴童愣了一下,他摊开手掌,把野果递到赵安面前说,“这果子酸的要命,少爷你想吃吗。” 不是琴童小气,有野果子不想着拿给少爷和海伯吃。实在是因为这种野果子太酸了,已经开始掉牙的海伯肯定不要吃这种东西,至于少爷,在有其他食物可选择的时候,他想都不会想要把这种东西给少爷吃。 但是赵安却从琴童的手里把这个果子拿了过来,虽然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一点,除了顶部粉红以外全都是白的,但那周身的黑点,这的确是草莓没错了。 “这东西到底在什么地方找到的,快带我去。”赵安再强调了一遍,表情有些失控。 海伯看到赵安一路上,都在采集蒲公英和车前草这些药草,还以为这种野莓子也是一种他不知道的药材,所以严厉的对琴童说,“快告诉少爷。” 琴童有些无措,指着挖蚯蚓的地方说,“就是那边呀。” 第三章 盐价太贵 草莓苗就长在一片树荫空隙中的野草丛里,如果不是琴童的眼力好,肯定没办法发现,因为那几株草莓苗只有十来公分高的样子,难怪结出来的草莓那么小。 赵安用手中的棍子小心翼翼的沿着草莓旁边的土撬出它的根,然后用泥巴包起来。仔细在附近找了一圈,最后找到十一根草莓苗。 海伯和琴童也跟着一起来挖草莓,等到挖完了海伯才想起来问,“少爷,这种野莓子能治什么病,卖的贵不贵啊。” “这不是治病的草药,这就是一种野果,我想挖回去种上好好的栽培一下,就能长出又甜又大的果子了。”赵安这才知道海伯产生了误会,仔细跟他解释道。 听完赵安的解释之后,海伯脸上的笑容有一丝僵硬,觉得少爷就是闹着玩儿,可是他手上的动作依旧很小心。不过玩就玩吧,今天抓到了好几条大鱼,可以吃上三五天。明天他就带琴童出去打短工,以后日子总能过下去。 发现草莓的兴奋感过去之后,赵安忽然意识到海伯和琴童根本不认识草莓,作为丞相之子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见到过草莓,只见过覆盆子和蛇莓。他停下手中拔草的动作回头看着琴童说,“你都不认识草莓为什么敢摘来吃?” “长得跟野莓子差不多啊。”琴童挠头说,“我刚才已经稍微尝过了,除了很酸以外,没有苦味,也没有涩味,肯定没毒啦。” 古代人民难道就是这么猛吗。 赵安微微摇头对琴童严厉的说,“以后不认识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吃。” 他死死的盯着琴童的眼睛,直到琴童对他保证以后不乱吃东西,才继续去拔草给他心爱的小草莓苗做垫子。 拔草的同时赵安开始严肃的思考,有关于历史背景和食物的信息。因为草莓这个东西是纯纯南美洲作物,跟华国本土的野草莓覆盆子之类完全不同科属,只是长得比较像而已。 这个书中世界的国家名号叫做旭国,显然是个架空的世界。根据原身的记忆,这个国家已经有了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三种高产作物,科举考的也是八股,这个世界显然已经进入了大航海时代,对应的差不多是明朝。 但是贵族女子可以正常上街,而不是像明朝那样被困在阁楼的闺房里,也没有裹脚的陋习。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这个世界竟然有武功的存在,虽然这本书里没有描写武侠世界,但是男女主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女主的风筝挂到了树上,男主凌空一跃就跳到树上帮她捡到了风筝。还有一星半点儿的描写男主夺权上位的过程中,利用手下厉害的高手暗杀竞争对手的情节。 这真的很神奇,赵安握了握手指,感觉就跟他的异能一样神奇,完全超出了经典的物理学范畴。但是仔细想一想,或许是作者为了让男主显得更潇洒,而不是难看的去爬树,才设定出了武功的存在,还有为男主以藩王世子的身份当上皇帝的可能性一个合理化的解释。 所以草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呢,除了世界意志的补全以外,赵安的理解是常溪县这个地方靠近胶州,距离南越国也很近,南越国那边可能已经引进了草莓,有鸟雀吃掉了草莓的种子,又把种子拉到了旭国这边。 这种偶然长在野外的草莓,即便被人发现了,因为草莓不耐保存,也会被人当成野果吃掉完事,不会作为正常水果出现在市场上。 所以培育草莓卖钱的计划,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因为草莓好看,好闻,又好吃,而且很稀有,一定能卖出大价钱。也许比他原本计划中的挖掘珍贵药材更好,因为这是独家生意。 有了草莓苗这一项意外收获,这一次上山摘野菜的活动,对于赵安来说算是满载而归了。因为抓到了鱼,海伯和琴童也很高兴,回程的路上感觉手脚都轻便了很多,心理上的激动抵消了身体的疲惫,又是走下山的路,回去的时间比上山的时间还要快。 各家各户刚吃完中午饭,赵安他们一行人就回了家,海伯没让琴童动手而是亲自下厨,用油罐里剩下的最后一层猪油煎了那条肥美的鳜鱼煮汤。 没有任何添加剂的纯天然食物,味道果然不怎么样,然而缺乏油脂和蛋白质的身体表现得非常诚实,赵安一个人吃掉了最肥美的带着焦香酥皮的鱼腹,又喝了三大碗煮了荠菜和蕨菜的鱼汤,这才畅快的放下碗。 海伯和琴童分吃大半条鱼尾和鱼头,舔干净了每根鱼骨头上的滋味,才开始喝菜汤。一口气把一大锅汤全都喝完了,然后捧着肚子直叹气。 赵安休息了一会儿才对海伯说,“我们没有粮食了,要不然把剩下的鱼拿去跟村民换粮吧。” 海伯依旧捧着肚子,笑眯眯的点头道,“少爷想吃粮食的话,那就换一点儿吧。” “一条鲤鱼能换到多少粮食。”赵安听出了不对劲的地方,于是询问道。 海伯捧起双手说,“大概这么多谷子吧,舂成米也够少爷吃两顿了。” “不对吧,我怎么记得买一条鲤鱼也需要十几文钱,买一斗米都够了,怎么才换一捧谷子。”原身的父母去世之后,他也有一段时间管家的记忆,对于物价还算清楚。 海伯说,“十几文钱是城里的价格,在乡下的鱼不值钱,他们田里就有小鱼黄鳝,小孩经常摸来吃的,何况我们的鱼已经死掉了,如果不是鱼长得大刺比较少,肯定换不到粮食。” 赵安理解了,在乡下人的价值体系中鱼肉根本没有粮食的价值高。但那条鲤鱼起码得有四五斤,换一捧粮食实在太不划算了,所以赵安对海伯说,“那就用盐腌起来,挂在灶间做腊鱼吧。”他小时候就吃过稻田鲤鱼做的腊鱼,感觉味道还不错。 “那样太浪费盐,还是浸一遍盐水,直接放在火塘里,用刚才做饭的余温烤成鱼干吧。”做腊肉之类都会浪费很多盐,因为随着水分的流失,盐水会从鱼肉上滴落下来。海伯舍不得,也不觉得几条河里抓的鱼值得这么用心的对待。 经过海伯的提醒赵安才想起来,这个时代就算私盐也需要二十几文钱一斤,官盐能够卖到四五十文,所以私盐大行其道,跟明朝的情况也差不多。安国同样控制盐铁,将食盐当成了一种隐形税赋。 赵安以前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对于这样的情节他很熟悉,穿越者的一大金手指就是梯田晒海盐法,男女主角提供给爱人或者皇帝以求进阶或者加深感情,或者自己制盐换取利益。 第4章 想想当大盐商的感觉,珍珠如土金如铁就不是夸张的描写,而是形容词了。但是这种想法,想想也就罢了,贩卖私盐会遭到军队打击。交给皇帝,其实皇帝并不需要,旭国不是内陆国家,海岸线那么长,随便煮煮就能获得大量的盐,盐价贵的根本原因不是制作成本而是隐形赋税,军队打仗的钱就全从这上面出。当然这其中的运作免不了层层剥削,最后受苦的就是老百姓了。 赵安成为异能者之后,也要接受新城基地的思想教育,对这方面的事情还是比较敏感的。 所以现在根本就不是考虑如何制盐的时候,他同意了海伯烤鱼干的做法,就出去栽种自己的草莓苗去了。等他卖草莓赚了钱,再想办法改良一下赵家村的粮种,等到整个村子都富裕起来,他的生活环境应该会比现在好很多。至于更远的地方他就管不了了,他现在还是一个被皇帝讨厌的存在呢。 赵家在赵安的父亲当官之前也是耕读传家,院子修得很好,铺了一层青石板,却也不像真正的有钱人那样开辟了花园。赵安不想自己种草莓的秘密被赵通明那样的人发现,只能拿背篓去外面挖土带回来,再捡了一些石块,在墙边自己垒了一个小果园。 这一次就没人来帮他了,都以为他只是突发奇想,种一点花花草草玩。何况海伯需要烤鱼,琴童也拿着绳子出门捡柴去了。古代世界可没有天然气,也没有自来水,想要正常生活,需要费很大的力气,幸好赵家院子里有一口井,否则种草莓要挑水都是一个麻烦。 赵安用木片削出来的铲子挖土,挖了两背篓背回去之后,又四处找石头,在靠近水井的围墙边上建起了差不多一平米的小果园,简直累得腰酸背疼。 但他却不能休息,趁着草莓苗的活性还在,赶紧把它栽进了土里浇上水。那些从山上采下来的草莓苗依旧还是蔫吧吧的样子,赵安便挨个给它们注入木系异能,足够催熟两株植物的木系异能分开灌注下去,十一株草莓苗全都旺盛的生长起来,甚至分出了子株,开出许多白色的小花,在春风中缓慢的摇曳。 背了一捆柴回来的琴童刚好看到堪称神迹的一幕,吓得说不出话来,背后的柴垛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海伯听到声音出来查看,看到琴童把柴垛丢在地上,刚想要教训两句,就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了生机勃勃的小果园。 海伯连忙关上了院门,对着蹲在小果园旁边浇水的赵安说,“枯木逢春,少爷你果然有贵人之相。” 赵安紧紧捏住葫芦瓢的手终于放松了力道,在传奇与历史交相辉映的古代,什么斩白蛇称帝,泥马渡江,金龙入梦之类实在太多,催生植物根本不算什么,还有人能吞火吞剑呢。 只要最亲近的仆人没有怀疑,其他人也就不可能质疑他的身份了。 赵安转过头对海伯和琴童说,“不是枯木逢春,而是仙人在梦中传授给我的神术。明天这些草莓就会结果子,那滋味十分香甜,你们尝过就知道了。” 琴童吃过酸涩无比的草莓,对果子没什么执念,他只关心,“仙人是什么样的。” 赵安刚想说白胡子老爷爷看不清脸,就被海伯打断了,“不该问的别问。”然后就对着天空作揖道,“阿弥陀佛,神仙保佑。” 赵安嘴角直抽,真神仙会被气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人能拒绝草莓.jpg 第四章 真得有轻功啊 “尝尝看,味道很不错的。”赵安自己摘了一颗红彤彤的草莓塞进嘴巴里,又摘了两颗放在手心,让海伯和琴童自己来拿。 草莓那诱人的浓郁香气飘荡在海伯和琴童的鼻端,他们咽了咽口水却都不敢伸手,因为这可是用神仙法术种出来的果子啊。 就连没心没肺的琴童昨天下午看到少爷用法术之后,晚上都翻来覆去差点没睡着,今天早上又看到少爷用了一遍法术,那些被少爷叫做草莓苗上长的小白花就迅速的结果,然后瞬间变成了又大又香的果子。 “这么漂亮这么香的果子,应该是神仙吃的仙果吧,我们这样的下人吃了会折寿的。”海伯似乎害怕琴童受不了诱惑,还拉着他往后退了一步。 赵安又吃了一颗草莓,其实这种刚从野生品种培育出来的草莓个头并不大,直径只有三厘米,根本没办法跟现代培育起来的优良品种相比,更别提灵气复苏之后的变异品种了。然而能够在这样的古代世界里吃到草莓,也的确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为了让这种高兴的情绪传递下去,赵安直接把草莓塞到了琴童和海伯的手里说,“这不是仙果,只是普通的野果而已。我能吃你们也能吃,我还打算拿到城里去卖掉换钱,到时候男女老少都能买来吃。” 说完他又摘了一海碗的草莓,放在井边上说,“好了,这一些留给我们自己吃,剩下的都要拿出去卖掉的。” 其实能卖掉的部分也不多,只有两三斤的样子,因为十一株原始草莓苗分出了一共也才二十二株草莓,能结出来的果子也就有限。 不过以赵安的异能等级,照顾这二十二株草莓已经是极限了。也幸好草莓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只要能维持植株的活性,以赵安现在能使用的异能量两天就能让草莓结出一茬果实。 不过除了异能以外,这块小果园就要多多的施肥了。因为草莓结果也需要耗费土地的营养。如果频繁使用异能催生植物而不给土地施肥,甚至会造成土地直接沙化的结果,这都是赵安的经验之谈了。 赵安跟海伯和琴童分吃了那一碗草莓过后,就要去拿粪桶来施肥。又被海伯阻止了,然而这一次赵安依旧没有听他的意见,“我以后就要在赵家村生活,这些农活应该都要会干才行,我爷爷那时候也是种地出生,你应该见过的吧,我怎么就不能种地呢。” “可是,少爷不是要去教书,去给人代写书信吗?”海伯拿出赵安之前说出来的话堵人。 赵安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凭借原身的记忆,让他认几个字写几个字都没有问题,开个扫盲班也没问题,可是教授这个时代的人读四书五经,写八股文章就太难为人了。 他这时候也不想扯谎,于是大言不惭的说,“就算是读书人也应该经常劳动,不然就会像我父亲一样身体不好。”他也知道粪肥的味道不好闻,正因为这样他才不能心安理得的装成大少爷,指使别人来替他受这份罪。 赵安不希望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就对海伯说,“你快去做饭吧,我吃完饭就要带草莓到城里面去卖了。” 习惯于听从命令的海伯果然就考虑做饭的事情去了,直到赵安开始浇粪,他才反应过来,却已经没有阻止的立场了,干脆也就烧饭去了,琴童也在赵安指使之下开始将草莓轻轻的放进铺了草垫的背篓里。 等到吃完了用鱼干煮汤做的早饭,赵安就带着背上背篓的琴童去了长溪县城,海伯留下看家,顺便打扫屋子外加洗衣服。 赵安能够穿出门见人的衣服,总共也就三套,还都是比较厚实的秋冬款式,现在初春三月,穿起来还不见得热。等再过些时日肯定就要置办夏衣了,这也是他急需要赚钱的原因,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海伯和琴童也只有刚好够换洗的两件衣服可穿。 除衣服之外,这个家里需要购置的东西简直数不胜数。赵安想要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下来,卖一回草莓的钱肯定远远不够,即便他已经在心里打算把草莓卖出一个高价来了。 赵家村距离常溪县城不算远,况且还有官道可以走,赵安和琴童只走了半个时辰就进了城。 与其说是城,不如说是一个小镇,整个城镇呈现一个“井”字形,除了最繁华的那条十字街有诸多商铺,茶楼,酒楼,客栈之外,其余街道都比较冷清了,大多是一些工房,打铁的,修房的,卖家具的,卖灯笼的,卖香烛的,开药房的。赵安带着琴童把冷清和热闹的街道全都走了一遍,也没看见一家专门卖水果的铺子。 最后找了一个卖绒线的老婆婆打听了一番,说是这个县城里有个专门卖水果的挑担人,定时给大户人家送水果,其余人如果想要买就必须要碰运气遇见了,才能买得上。 “何况我们小门小户的人家,平时哪里能吃到水果,也就是婚丧嫁娶还用得上,到时候跟挑水果担子的打声招呼就行了。或者偶尔有乡下人挑了水果上城来卖,不过乡下人卖的水果远比不上专门挑担人卖的好吃。”老婆婆看着赵安眉清目秀少年公子的模样,也愿意跟他多谈两句。 在原身的记忆中,京城也有专卖水果蔬菜的铺子,没想到在乡下地方卖水果还必须要上门去推销。至于直接摆摊出卖,他根本没有考虑,因为那样卖不上价格,还要耽误大量的时间。 传统的卖水果方式对赵安来说就太麻烦了,他告别了卖绒线的老太太之后,就带着琴童去了最热闹的那条街。在十字街口,有家占了十间门面的二层大酒楼,名叫如意楼。 第5章 贵价的水果除了直接送进有钱人的家里,还可以在高档酒楼里面出售。赵安拿出一颗草莓开道,很快就见到了如意楼的掌柜。 掌柜居然认得赵安,见面就叫他赵公子,还对他拱手作揖,赵安回礼之后,问了掌柜的姓名,得知他姓冯。 “本地的县令老父母也姓冯,不知冯掌柜可认得。”赵安问道。 冯掌柜有些得意的点头说,“正是本家堂兄。” 赵安早就猜到了这样的结果,“难怪如意楼的生意能做这么大。” 在古代倚靠亲族关系,属于理所应当的事情,所以赵安这样说,冯掌柜只会认为是夸奖,并不会感觉不快,还会很高兴。 经过几句寒暄过后,终于说到了正式话题。“听说赵公子要卖果子给我们如意楼,而且还是长期供应。” 冯掌柜这样一问,赵安连忙拿出一颗草莓放到他面前说,“这是我发现的一种新品种果子,我叫它草莓。看起来是不是跟野莓子差不多,不过植株就完全不像了,味道也要好的多。” 其实冯掌柜早就已经尝过刚才赵安让人送进去的果子,现在看到是这种又甜又香又好看的果子,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可爱。 但是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很急切,冯掌柜只能压抑住还想要再吃一颗草莓的想法。赵安为了卖出一个好价钱,也要跟冯掌柜周旋,两人你来我往了几番,终于将价格定在了三文钱一颗草莓的价格,当场数了琴童背来的草莓,除去送给冯掌柜品尝的两个以外,一共是八十二颗,二百四十六文当场结清。 跟掌柜的约定好,隔天送一次货,每次必须现钱现货之后,赵安就带着琴童离开了如意楼。 两吊半铜钱放进背篓里,感觉比草莓还重,琴童背上背篓,肩膀都被压沉了几分,只是脸上红彤彤的带着笑意,等到走出如意楼之后就小声的对赵安说,“早知道我就不该吃那些草莓的,我今天早上一共吃了五个草莓,相当于十五文钱呢,鸡蛋就可以买十五个了。” “你说的对,我们回去就找人多买些鸡蛋,到时候煮来吃,煎来吃,蒸来吃都可以。”赵安笑起来的时候,桃花眼微微眯起,显然也很高兴的样子。 虽然二百四十文钱换算成银子也就三钱多一点,最近银价比较便宜,一两只能换到八百文左右。可是隔天就能赚到三钱银子,一个月就是十五两,在乡下地方已经尽够生活了。 正当赵安计划着这些钱应该怎么花,琴童想象着可以吃到的各种鸡蛋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身着锦衣的公子。 锦衣公子的视线落在赵安的身上仔细的打量了几眼,赵安不知对方是谁,只能礼貌的点头。 然而这人十分无礼,直接转头就向如意楼的方向走去。走到门口却不进去,反而纵身一跃,从门口跳上了二楼的窗户。 直到那人影消失,赵安这才合上了惊讶的下巴,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竟然可以直接跳上四米多高的二楼窗台。至于刚才那人莫名其妙的打量,都被他抛诸脑后了。 那锦衣公子用轻功踏入的酒楼包厢里还坐着一个黑衣劲装男子,他的头发乌黑,斜眉如鬓,唯有那双眼睛是一种一眼望不见底的灰蓝色。 锦衣公子对那灰蓝眸子的人拱手道,“让胡兄久等了。” “冯兄不必客气,”他懒洋洋的靠在窗边,看着渐渐远去的赵安的背影说,“那位就是冯兄提过的赵公子吗。” “你怎么知道。”冯少平好奇的问道。 胡笙抿了一口淡酒说,“这样细皮细肉容貌绝尘的年轻公子出现在常溪城,只能联想到丽妃娘娘的弟弟了。” 冯少平更惊讶了,“你竟然也会夸人好看,你怎么没夸过我呢。” 胡笙只能撇过脸,不跟这人说话,却听到门外小二敲门说,“店里新得了一样好果子,掌柜让拿来给四少爷下酒。”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谁是攻,好啦不用猜,答案很明显了。╮(╯▽╰)╭ 第五章 采购物资 赚到了钱之后,赵安便开始在常溪县大肆采购起来,经历过一场灵气复苏的大灾变,赵安身上多少染上了一些囤积癖,对于金钱的看重远远比不上实实在在的物资。 他第一站去杂货铺买了许多调料,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吃着没滋没味的食物,早就让他嘴馋各种各样重口味的食物了,火锅,烧烤,螺蛳粉,在他成为异能者之后依旧能够时常享受得到。所以他不仅买了许多酱油醋糖等调料,还买了一些花椒大料打算回去卤肉,又买了一些孜然打算有机会用来烤鱼。 唯一的遗憾是没看到有辣椒,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做点卤肉来吃,他记得看过的许多小说里都有做卤肉的情节,虽然这个世界早就有了卤肉这样的东西,他靠这种手艺也不可能像小说里记载的那样去发财,可是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却是足够了。 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需要一百零二文,老板笑眯眯的说,“给你抹了一个零头,给我一百文就行了。” 赵安爽快的拿出一吊钱给了杂货铺的老板,琴童却很心痛,“那两个装酱油和醋的小陶罐做工那么粗糙,肯定是土窑里出来的根本花不了多少钱,那老板竟然也给算了五文钱,就算最后抹零了,也是我们吃亏。” 赵安只跟杂货铺的老板笑了笑,就拉着琴童走出了店铺,这才对翘着嘴巴生气的琴童说,“我们去买肉来做卤肉吧,想想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卤得又软又香。” 琴童以前在丞相府的时候也吃过卤肉,而且还是牛肉羊肉这样上档次的肉类,可是最近都没吃上好东西,听到油汪汪的五花肉就忍不住流口水,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少爷我们快去买肉吧。”说完便奔向了肉摊。 之前他们在城里闲逛的时候,早就已经瞅准了卖肉的地方。琴童背着许多东西,竟也跑得飞快,等到赵安追上去的时候,他早就在肉摊边上望着那几块油汪汪的肥肉不眨眼了。 赵安过去问了价格之后,就知道这个时代果然还是肥肉的价格比较贵。 猪板油最贵需要二十五文钱一斤,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便宜点也要二十三文一斤,纯瘦肉却只需要十八文。骨头的价格也比较便宜,除了味道很好的排骨同样需要十八文之外,筒骨五文钱就能买上一整根,只是上面的肉剔得很干净。 这个时代的柴火也需要很高的人力成本,就算是乡下也不能随意的炖煮东西,所以筒骨这种东西,就算乡下人买回去炖汤也觉得太麻烦,城里人烧的柴火又需要花钱买,所以即便筒骨价格最便宜,也不怎么卖得出去,当肉摊老板听说赵安要买两根筒骨之后,干脆还送了他一根。 赵安也很领情,他不仅买了那三根筒骨,让老板劈开外,又一口气买了两斤板油,两斤五花肉,一百多文又花了出去,最后就只剩下不到四十文。 即便还有许多想买的东西,赵安也只能打住了,因为这些钱还要带回去买粮食来吃,乡下的粮食比城里稍微便宜一点,这些钱能买到二十多斤大米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出城以后还是在城门边上找到了赵家村拉人出来赶集的牛车,给了车夫两文钱,带着琴童一起坐车回去的。 这辆牛车上除了他们主仆二人之外,还有几个刘姓的村民,他们看到赵安都是一种非常感兴趣,又很害怕他的古怪表情。 他这段时间最多也就在房前屋后走走,对于这些村民也不怎么熟悉,认识这辆牛车,还是因为早上跟琴童一起上城来的时候,刚好在村口见到他们的原因。那时候赵安就想要搭车了,可是车夫却说车上村民拉到城里面去卖的东西太多,根本拉不下人了,让他回去的时候再搭车,到时候村民们大多把东西卖了,哪怕要买一点东西也不会带太多,所以答应他们回城的时候可以坐车。 那些即便上城也不得不穿着打补丁衣服的村民,不敢跟光鲜漂亮的赵安说话,可是他们对琴童却有些熟悉,其中有个精神气很足的小伙子等到牛车走起来之后,就开始跟琴童说话。 那小伙子先是跟琴童两个讨论那里的柴比较好打,那里的猪草比较旺盛。虽然琴童并不负责打猪草,但是他依旧跟人讨论的十分认真,还跟人讲了自己观察出来的几个草多的好地方。 等到气氛热络起来之后,那人又问他昨天是不是到山上去了,问他山上现在有没有蘑菇,琴童都跟他说了,还说到昨天抓到鱼的事情,只是草莓的事情他一口也没提。 村民们其实对山上的野味都很感兴趣,可是他们更在乎自己家里的田地收成,因为上山之后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需要吃掉更多的东西补充营养,村里除了几个专业的猎户之外,其他村民都不怎么上山的。 除了有专业打猎手艺的人,大部分人上山之后的收获根本抵消不了消耗。所以他们只会在秋收之后的空闲时间,才会大规模的人组织上山去采摘一些蘑菇和松子之类的东西山货,当做是秋收之后另类的补充收获。 第6章 现在是开春之后农忙时节,除了拿些鸡鸭蛋进城卖钱换些油盐,就是纺了麻纱麻布进城换钱准备交人头税,其余基本就没人出来活动了。 虽然官府规定收人头税的时间,是在夏季的第一茬玉米收获之后,可是衙门害怕完不成任务,往往就会在春末之后就开始上村里来收税。所以村民们往往会在春天就把头年积攒下来的布匹拿去卖掉,未免等到临近交税的时候,布匹价格太贱卖出去吃亏。 赵安听到那小伙子跟琴童抱怨起自己阿娘,因为不愿意太早卖掉那些麻布,以至于现在麻布价格都已经降价的时候,就在考虑自己要交多少人头税的问题。 作为官家公子,原身就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听这个小伙子说每个男丁必须要交五百文。未成年的小男孩和生育了孩子的女人不用交钱,但没有结婚的女孩却需要交两百文的税,所以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女性都会在很小的年纪结婚,就是为了避税,这也是国家为了促进生育的一种政策。 等到那小伙子提起税收问题的时候,其余沉默的村人也开始谈论起手上的钱够不够交税的问题。琴童安静下来,又看着自己抱在怀里的背篓流口水。 可是赵安只对交税的问题很在意,回家之后立刻问了海伯,关于人头税的问题。 海伯说,“我们家已经没有田地了,不需要交粮税,也只有少爷一个男丁,所以每年只需要交五百文就可以。”他原本还会为这个问题感到担忧,然而少爷出去一趟就赚了许多钱,他反而放心下来了。 “也就是说你和琴童都不需要交税吗。”其实赵安关心的就是这个问题。 海伯点头,“我们俩都是少爷的奴仆,怎么还需要交税呢。” 所以这就是政府鼓励人卖身为奴吗,就像鼓励女人尽早结婚一样。 赵安回忆起曾经看到的小说上写的只言片语,比如摊丁入亩,一条鞭法等等政策,就是为了打击大地主兼并土地,吞噬人口的一些政策。然而纵观整个封建社会,蓄奴和兼并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此时海伯已经开始卤肉了,收拾好那一条两斤重的猪肉,给猪皮上用竹签扎上孔,放在放了酱油冰糖花椒大料的卤汁里开始炖煮,水开之后香味飘散出来,萦绕在赵安的脑海中的一丁点关于应该改良税收政策的思索,也在瞬间烟消云散了。 即便现在这种既要收人头税又要收粮税的政策很不对劲,可是他现在只是一个连吃饱肚子都需要花费许多心力的人。这些问题也不是他现在能考虑的事,也便把问题抛诸脑后了,他只需要尽快存一笔能够交税的钱就够了。 这时候赵安才想起来,他原本是打算自己来做卤肉的,可是海伯显然没有给他留下动手的机会。 海伯做完了卤肉之后,才带着赵安给他的三十文钱去村里买米去了。而赵安得到了一块蒸好的鱼肉,海伯让他自己吃着玩。 是赵安狠狠的咬了一口鱼肉,这一点儿也不好玩儿,也不怎么好吃。因为鼻尖萦绕着卤肉的香气,这块只沾了一点盐巴烤熟的鱼肉就显得又腥又柴了。 赵安想了想,便撕下自己咬过的那一块鱼肉,把剩下的交给眼巴巴望着肉锅的琴童,自己出门去了。 他站在自家的院墙下,看着差不多两米高的墙,深吸一口气,脚下用力,微微一蹲然后跳起来,双手抓住了墙顶,脚下同时蹬着墙,十分艰难的终于将自己拉上了墙。 刚才的那一个上墙的动作看起来还算流畅,可是赵安的脸上早已憋的通红,额头也已经见了汗,他重重的呼了几口气。吹着墙顶上的风,心情却很好,他不能一下子跳到四米高的楼上,可是翻个墙的本事却还尽够。 想当初他也曾是八阶巅峰的异能者,行走如风,轻松跳个三米高也不算难事,即便他知道这个世界的灵气不足以使他恢复到巅峰状态,但是如果勤加锻炼的话,也许可能也不会太差。 然而赵安的好心情,很快就被一双贼眉鼠眼的眼睛破坏了,当他低下头去,就看到自家厨房后墙边上正躲着一个人,鬼鬼祟祟的看着他,对上他的目光之后便转身逃跑了。 看他那一身从来没有脱下过的衣服,赵安就知道是后边竹林里的长工阿五,赵安没有理会他,只觉得应该找机会套一下赵通明的麻袋了。 第六章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海伯拿三十文钱出去买了差不多十五斤的新米,另外还换了五个鸡蛋,打算煮好了放在卤水里做卤蛋吃。 鸡蛋也是赵安说好想要吃的,否则海伯其实更情愿换些青菜萝卜回家做腌菜。刚到赵家村时做的那坛腌菜,就被他们三个人吃到了现在。 不过少爷前段时间受了伤又生了病,身体正是虚弱的时候。他现在学会了仙术,能够种出仙果去卖钱,他们以后的生活应该不会再有困难,每天吃点鸡蛋补身体也是应当的。 想到前段时间的艰辛,海伯心里觉得悲从中来,结果一抬头,却看到了坐在墙头的赵安。 “少爷。”海伯惊叫一声,险些没把怀里装了米和鸡蛋的布袋子扔出去。 赵安还在看着阿五逃走的方向,听到声音这才转过头来看向海伯,不好意思笑了,立刻手上用力撑起,便翻身跳下墙头。 脚步落地时,他也觉得脚底发麻,但是依旧装出一副坦然自若的样子,走到海伯面前说,“我今天上城里去的时候看见一位高手,他一跃便能跳上二层的高楼,就想起自己小时候也跟师傅学过武艺,就想试试自己如今的实力。现在看来,我的功夫也还没有全部丢掉。” 因为前段时间受伤生病的原因,海伯对他实在是有些过于小心,这次爬上墙虽然是心血来潮,但他也想趁此机会表示自己的身体足够健康,让海伯以后不要对他管束太多。 赵安走到海伯身边,拿过了他手上的袋子,便向屋里走去。海伯跟在赵安身后,心里忍不住回想夫人和周嬷嬷曾经都夸过少爷无论是学文还是习武,都颇有天赋的事情,当时他一直跟在老爷身边随身伺候。对于夫人夸奖少爷的事情却没当做一回事,想起少爷前两天打了赵通明一顿的事情,他突然觉得夫人可能并没有夸张。 赵安把米袋放进干净的米缸里,随口问道,“海伯你怎么回来这么快。” “我刚好看到刘松家在舂米,换了一些就回来了。”海伯洗完手,就去查看卤肉的状况,“再加上我知道少爷出去没有吃东西肯定饿了,所以想要快点换回米来煮饭给少爷吃。” 赵安听到这话果然饿了,便主动提出要淘米来煮。刚从袋子里舀出有些微黄的新米,就被琴童抢去了手里的瓦罐,海伯也在旁边帮腔说,“少爷你别在厨房里转悠,小心被油烟熏到了眼睛,没事的话还是回去读书吧。” 赵安很想反驳说,你看我像是读书的人吗。何况他记得接下来的故事剧情,皇帝和丽妃之间的爱情纠葛还要经历好几番的磨难,等到丽妃落难的时候,作为皇帝的真爱,丽妃不会有性命之忧,可是作为一个炮灰,赵安就不保证自己还能不能像上一次那样幸运的保住性命了。 所以他更情愿读点这个时代特色的消闲画本小说,奈何海伯辛苦从京城背回来的那十几本书里,根本找不出这种东西。 被海伯推出厨房,回到自己房间的书桌面前坐下来,赵安开始考虑自己今后到底要做什么事情。有了这一次卖草莓的经验,他也许可以多种几颗果树,毕竟草莓再稀罕也不能卖个一年四季,否则别人肯定就会怀疑他了。 他不介意在海伯和琴童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奇异之处,然而面对外面不知深浅的人他还是要隐藏自己。 除了种水果之外,他也还想要继续上山去找一些珍贵的草药,以他能够使用异能的次数限制,当然是催熟自身价值越高的植物越好,如果不是为了改良粮种的目的,只是催生一些稻子或者麦子,连他自己一个人吃饱都不够,何况换衣服和其他的生活用品。 想到寻找草药的事情,他就不自觉拿出纸笔,开始写一些自己记得的草药名目,从最为普通的甘草黄芪,到价格昂贵的人参,三七,石斛,天麻,首乌,一边写一边回忆这些植物的样子可是有些他还记得,有些就很陌生了,就算他曾经因为木系异能的原因特别查过植物图鉴,可是那时候他的目地也不是为了学医,所以对于医药类的植物并没有特别的关注,反而更关心那些可以作为战斗助力的植物,比如带有尖刺的蔷薇荆棘或是带有腐蚀的猪笼草大王花之类。 他写了一整篇纸,真正认识的品种也不过三分之一。 海伯来叫赵安吃饭,看到他写的药材名目,“少爷是想让人配几副补药来调养身体吗。” 赵安说,“等我攒了钱,就去买几本医书来看看,也许以后可以当一个大夫。俗话说,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我没办法像我父亲那样做宰相,也许可以做一个好大夫。” 第7章 说完之后,赵安也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很不错,如果当一个大夫的话,不仅可以利用好自己的木系异能,还能在这个世界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事业。 海伯听到赵安想要当一个大夫,欲言又止,却也没有说出反驳的话。其实他的内心还是存着一丝希望的,毕竟丽妃娘娘还在宫里,少爷也不一定完全没有回京的机会。 可是海伯一想起老爷和夫人去世的原因,对于丽妃娘娘的期望又减轻了许多,如果少爷愿意做一个大夫,在乡下生儿育女好好活下去,好像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儿。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堂屋里吃饭的地方,除了三大碗米饭之外,一小碟卤肉切的薄片,一小碟子蒸熟的烤鱼肉还有一大碗野菜汤。 说实话,这些菜色并不丰盛,可是卤肉的气息散发在空气中,很快就勾的人十指大动。赵安很快就发现那一碟子卤肉除了自己去夹之外,并没有别人敢去碰,这一次他也没有再劝说,只是飞快的吃完了饭,多吃了一些烤鱼,留下大半的卤肉给早就嘴馋不已的琴童。 等到赵安离席之后琴童果然开始大快朵颐,虽然这卤肉的滋味并不正宗,因为卤水是今天上午才新做的,卤肉的时间也并不长,所以不怎么入味。可是等薄片的卤肉进嘴之后,琴童还是感觉到了幸福。 当赵安他们家正在高高兴兴吃肉的时候,阿五已经跑回了赵通明的家里,向他禀告了赵安他们家吃肉的消息。 “我就说二房他们家一向奸猾狡诈,还有女儿在宫里当妃子,不可能穷到连饭都吃不起,说不定就在那家里埋了银钱。通明,你以后还是少去招惹他为好。”赵通明的母亲李氏年轻时候也是十里八乡的美人,年纪大了之后就显得有些刻薄,但她头脑还是十分精明的。 赵通明捡了一块笋干里的羊肉放进嘴里,一边大嚼一边对李氏说,“娘你没看到他当初被送回来时那凄惨的样子,现在他也只是孤身一个,不过带着两个仆人而已,只要没了那两个碍事的仆人,他身上有再多银子也能抢过来。” 一通话说完,赵通明才把嘴里的羊肉吞下去。他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只要没有了那两个仆人,只有赵安一个就很好对付了。 想到这里他也不再跟自家老娘争辩,而是看到十八岁的大儿子赵福平和十七岁的二儿子赵福祥。这个事情可以交给儿子们去做,也给他们一个长大成才的机会。 李氏对自己的儿子很了解,看到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要使坏,但是想到二房家里可能埋了银钱她又觉得心动了,于是没有吱声。 赵安这时候还不知道有人又在背后算计自己了,如今暂时不缺食物,他只盘算着明天不用去卖草莓,还可以上山去一趟。 第二天早上,用恢复过来的异能让那些草莓重新开出小白花,他就带上琴童上了屋后的大青山。 这一次他们走到了那条小溪的位置之后,又沿着曾经找到过草莓苗的那片树林开始寻找有用的药草。可是除了在水边上找到了几株野百合之外,依旧只有寻常的那些车前草,蒲公英之类。 这一次特地上山去找药材,还在山上吃了饭团和卤蛋作午饭,依旧没有什么收获,以至于赵安回家的时候只带了一大把野菜,琴童背了一捆柴,才算没有白跑一趟。 次日按照计划上城去卖草莓,这一次赵安他们没有再留一碗草莓来尝鲜,所以就卖掉了三百多文钱。 这次冯掌柜给钱的动作也很痛快,可以看出草莓的销量肯定很不错,而且他赚到的钱远远不止三文钱一枚的价格。 但是赵安并没有多问,毕竟人家有知县的门路,他拿了钱就带着琴童去割了两斤猪肉,这两斤猪肉,需要吃两天,其实每天能吃到的分量也并不多。所以又买了两根筒骨,用筒骨熬汤,就算拿来煮野菜,味道也很鲜美 除了野菜之外,他其实也想吃一些其他的蔬菜,然而古代的运输实在太麻烦,在靠近胶州的常溪县想吃到一颗大白菜都不容易。但他在市场里逛了一圈,却看到了茭白,于是花两文钱买了五根,又买了一把蒜苗,打算回去做炒菜吃。 今天他花钱比较克制,买完了菜,手上也还有三百文,就打算去书铺子看看,有没有《本草纲目》之类的书。合适的话就买一本,因为他怀疑自己这两次上山都没有找到药材的原因,可能并不是山上没有药材,而是自己没有发现。 第七章 美人初遇 长溪县的书铺就在正街的银楼旁边,两个门脸的大铺子,客人却不多,赵安自己进去看了,除了科考用的四书五经和优秀考卷选集之外,也就是各种各样的话本小说了。而且价格普遍很贵,就算是一本薄薄的才子佳人故事,也需要五钱银子。 伙计被赵安问了几次也有点不耐烦,他看见赵安长得不错就殷勤的上来服务,却没想到这人是个表面光鲜,问来问去什么都不买。 赵安也看出他脸色不好,就问他有没有《本草纲目》。 伙计看赵安的神情,知道这就是他想要找的书,还是老实的回答道,“我们书铺子现在没有,公子如果想要的话,我们可以去府城帮你找来。”似乎是质疑赵安的经济实力,最后他又补充道,“《本草纲目》乃是一部大书,作价最低也需要五两银子,公子如果想要的话,还是需要交一点定金才行。” 赵安面上微笑,心里却已经在想改良造纸术和印刷术了,嘴上却说,“既然你们这里没有,那还是改天我自己上府城的时候去买吧。” 说完他就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琴童背着一个背篓被拦在了门外。看到他两手空空出来,还很高兴自己背篓里放着的铜钱不用再给出去了,“少爷我们快回去吧,牛车可能已经坐满人了,我们再晚过去就没有位置了。” 赵安点点头,却又看见了上次遇见那个会武功的人,只能说常溪县实在太小了。 那个会武功的人今天穿了一件蓝色的锦衣,旁边还跟着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赵安对上他的目光,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因为他那张骨骼分明的脸和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再看他头顶黑色的头发,应该是一个混血儿。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一个长相英俊,气度不凡,堪比大明星的混血儿。 胡笙被人盯着看的太多了,所以也并没有因为赵安的目光而感到生气,何况他并没有在这位丽妃娘娘的弟弟眼睛里看到任何嫌弃或者鄙夷的神情。只有一种纯然的欣赏和惊叹,却又不带着任何一点猥亵的意味。 仅仅是他那一双清澈纯净的桃花眼就取悦了胡笙,让他好心情的笑了一下,唇角勾起,眉眼也柔和下来。 赵安看到这美人一笑,赶紧移开了自己的目光,他害怕自己会因为心跳过快而亵渎了对方。 错身而过之后,赵安看到那两人走进了刚才的那一家书铺里。掌柜亲自出来迎接了冯少平和胡笙,拿出一本游记交给胡笙说,“这是北边最新出的书。” 胡笙不动声色的拿过来翻开看了几眼,扉页的背面写了几行关于北边战事的情报,看完之后,他又自然的把书推给了掌柜说,“没什么意思,我还是下次再看看吧。” 冯少平站在旁边,似乎没有注意到胡笙在看什么。一直指挥着伙计去给他拿春宫绣像来翻看,最后还买了一本。 等到走出了书铺子,冯少平就把那一本春宫拍到胡笙怀里说,“你这身边也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人,要不然拿一本书回去解解馋。” 胡笙看了一眼封面上衣着端正的女子,冷冷的笑着说。“我每天练武四个时辰,精力都被耗光了,不像冯兄这样清闲。” 冯少平已经听出了胡笙言语中的不快,立刻把书从他手里拿出来,讪讪的笑着说,“我不过开个小玩笑罢了,胡兄不要生气,北边现在怎么样了。” 即便有转移话题的嫌疑,胡笙还是告诉冯少平说,“现在发展的不错,按照我的计划,用盐巴和茶叶收买了小股的胡人部落作为暗探,已经消灭了五个匈奴人的小部族。” “这次胡兄那位好大哥又要受到朝廷的嘉奖了。”冯少平的语气中充满了浓浓的不屑与愤慨。 胡笙却像是受委屈的那个人不是自己一样,平淡的说,“受嘉奖也不见得是好事,我们那位陛下心胸可不见得有那样宽广。” 此时的赵安已经带着琴童跑到城门外,坐上了牛车。心里却还想着刚才看见的那个好看的人,如果只是看容貌的话,跟那个会武功的人比起来,蓝眼睛不见得有多少差距,可是他身上有一股端正锋锐的气度,那是属于军人的气息,还是那种久经沙场十分自信的军人。 可是常溪县这个小地方怎么会出现这种人呢,赵安想不出一个所以然,可是心里却又不免产生了另外一个想法。在这样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地方,也许他们以后还会有见面偶遇的机会,说不定还有可能进一步的发展,但就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家室了。 第8章 人类果然还是视觉动物,赵安唾弃自己刚刚在街上看见了一个美男,就开始考虑别人有没有家室的问题。 回家之后,赵安看到新买的茭白和蒜苗,想象今天中午可以吃到炒肉,食欲便压倒了一切杂念。 赵安告诉海伯,自己在书上看到炒肉的时候可以加一些鸡蛋或者淀粉来增加肉质的嫩滑口感。 海伯看到赵安拿回来的钱刚好就想要去再买一些鸡蛋,听说赵安需要淀粉,也想办法去村里种了红薯的人家换了一些淀粉。最后炒出来的蒜苗肉丝果然没有让赵安感到失望,另外还有一盘油渣炒出来的茭白配着这两道菜,他一口气就吃掉了两碗饭。 吃过了中午饭,赵安就把昨天从山上摘采下来的那些不怎么值钱的药材铺在院子里面晾晒。琴童要出去打柴,海伯要洗衣裳,一时间进也没人来打扰赵安,以至于他又想起了今天在街上遇见那人。 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下次去街上送草莓,还能不能再遇见。 “少爷,天色阴下来了,我们还是赶快把药草收起来吧。”海伯晾完衣服看见天色不对,赶紧过来提醒赵安。 春天的雨虽然不像夏天的暴雨那样急切,可是却可以整天整夜的下个不停,这场雨从开始下起就下了整整两天,以至于赵安第三次进城去送草莓的时候,天上的雨依旧没有停。 他只能穿上海伯去借的蓑衣,一个人进了城,这一次他又卖了三百多文钱,背上背篓之后他却不怎么想要回去。因为这两天下雨不能出门,闷在家里,就算用纸画了五子棋和六子棋来玩,他也感觉自己快要长霉了。简直不能想象,人在穷极无聊的时候,连四书五经看起来都觉得分外可爱了。当然《诗经》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桃之夭夭,烁烁其华。就比《论语》《孟子》之类,看起来可爱太多。 所以赵安决定咬咬牙,花三百文去买一本《史记》,他已经问过书铺的伙计了,这本书的价格比那些新出的画本小说便宜很多,大概是印刷量很大的原因。所以他打算拿来当小说看。 然而他这一次去书铺,却并没有看见那个在他心里萦绕了几天的人。虽然有点失望,但也还没到相思成疾的地步,他让掌柜用油纸好好的把书包起来,放进了背篓的最底层。 最后就只剩下三十多文钱了,刚好够买两斤瘦肉就可以回去了。而且海伯也不让他在城里买菜,因为乡下的菜更便宜,一文钱就能买上一大堆。 这次回去依旧没有剩下钱来,海伯看见他买了书,似乎还很高兴的样子。当天下午雨就停了,太阳出来他又继续开始晒药材,可惜在雨天里放了两天的药材,还是有些黑斑,最后晒出来也都不能用了。 如此过了十来天,他们不仅攒下了一两银子,还一人做了两套新衣服。日子也就越发宽裕起来,然而赵安这几次进城却再也没有看见那个蓝眼睛的人。 三月二十这天不是送草莓的日子,他还是进了城,因为他要把晒出来的药材拿到生药铺子里面去卖掉了。 结果整整七十六斤的药材只换回了五十二文钱,给他一种劳动和收获不相称的感觉。不提他往山上跑了五六趟,而且每天都在晾晒药材,这次为了把这一堆药材拉到城里,他还花三文钱直接租了村里的牛车。 从药材铺子里出来之后,赵安就打算明天带上干粮进山远一点的地方去看一看,以前海伯都不让他走到太远的地方,但是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不去远一点的地方,就不可能有太多收获了。 即便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两银子,可是距离买一本《本草纲目》的目标都还差得很远呢。脑海里想着上山的事情,赵安坐在牛车后面,也没有跟赶车的刘虎说话的意思。 然而刘虎却对赵安卖药材的事情很好奇,等到车子出城之后,他终于忍不住问道,“赵家少爷,你今天卖药得了多少钱啊。” 进城的次数多起来,赵安对赶车的刘虎也算比较熟悉了,便也就如实的回答了,“五十二文钱,花了十几天的功夫也才卖了这一点。” 刘虎每天赶着牛车送人上城,也能赚个十几文钱,但他并不觉得五十二文钱很少。村里许多人一年到头起早贪黑的种田,也就赚个一两银子左右,交完了税和自己家吃的,也就什么也剩不下来了。相对来说采药还没有那么辛苦,可惜能够认识药材的人终究是少数。 “赵家少爷,你今天怎么没有带你家琴童一起出门啊。”刘虎满足了好奇心之后,又把话题转到了其他方向。 赵安坐在晃晃悠悠的牛车上没什么事情可做,也开始跟刘虎聊起天来。“他昨天好像是跟人发现了一个打柴的好地方,今天早上一大早就出门去了。” 从打柴说到山上的野果,最后说到狐鬼故事,等到了赵安家门口,刘虎还在忍不住追问,“聂小倩还阳跟书生结婚之后生了几个孩子啊。” “两个。”赵安随口回答道,推开家门叫了一声,“海伯我回来了。” 然而房子里空荡荡的,没有人回答。 第八章 没有人权 院门是打开的,家里却没有人,赵安感到有些奇怪。突然听到刘虎的声音,“那个,赵家少爷我先走了。” 为了听完聂小倩的故事,刘虎一路跟着赵安走到了家门口,赵安回过头,看到他还在搓自己的手指,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你等等。”赵安从房里走出来对刘虎说,“你知道海伯跟村里谁家走的比较近吗,可不可以带我去看看。” “当然可以。”刘虎听见赵安对他有所求,瞬间化开了尴尬的气氛,爽朗的笑起来说,“你们家海伯一般都是跟刘松和族长家换东西。” 赵安用钥匙锁上了房门,就跟刘虎一起去了族长刘浣的家。 刘浣家在村里房子最密集的地方,远远看去房顶上铺的是瓦片,墙壁却只是泥土墙,比起村里大部分的土墙茅屋来说要好上一些,但是根本不能跟赵安现在住的青砖瓦房相比,更别说是赵通明家那种砖墙加木阁的回字形二层楼了。 赵安坐着牛车去了城里一趟,回来的时间也还早,根本没到吃中午饭的时候,赵安刚走到刘浣家门口,却看到他家的院子里站了许多人,心里的不安越加的扩大起来。 事实上他走在村里田地间没有看到劳作的人,心里就已经有了很不好的预感。看到刘浣家院子里这些人,赵安走进去之前,悄无声息的在他门前的柴垛里捡了一根棍子拿在手上。 刘虎一路跟随着赵安,他没有发觉田里没人耕作这件事,可赵安捡棍子的这一幕却清晰的看在眼里,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心里开始发紧。 赶在赵安踏进门口之前,刘虎赶紧跑进刘浣家里大喊了一句,“你们看见赵家的海伯了吗。” 这一句话让院子里的人齐齐回过头来看见了赵安,人群瞬间有一些骚动。赵安仔细一听,就听到有人说,“我就说应该管一管赵福平他们两个,现在该怎么办。” 也有人说,“赵家的事情跟我们刘家没关系。” 听到这些话,赵安不安的预感已经变成了现实,就看到刘浣从一群人里走出来看着赵安说,“赵老爷的两位公子说你家的两个下人对他们不敬,要把他们拉出去卖掉。” “我家的下人他凭什么拉出去卖。”赵安抓紧了手里的棍子,已经出离的愤怒了。虽然他对这个时代的人权不抱任何希望。可是自家的人可以随便被人拉去卖掉,还是让他火冒三丈。 刘浣看到他这样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赵安其实也知道了答案,他和赵通明是本家兄弟,海伯和琴童两个又是下人,人身权利也就相当于牲口,就算闹到官府里去,赵通明最多赔他一笔钱。 所以这件事最终也只能靠暴力来解决了,赵安离开了刘浣家,就迈开步子向着赵通明家跑去。 他的速度很快,只是在路途中折了一段别人墙边上的蔷薇藤捏在手里。如果万不得已,用木系异能崔动普通藤蔓也可以具备一定杀伤力了。 赵通明家距离刘家人聚集的地方比赵安家要近上很多,他只跑了不到三分钟,就到了那一座建立在平坦地方的二层回字楼。 他们可能也没想到赵安这么快就回来了,房门是敞开的,还有几个女人坐在外面纺麻线,这些女人是赵通明的两个儿媳妇和两个小妾,另外还有几个小孩在旁边跑来跑去的疯玩。 赵安跑过去差点撞到一个小孩,等他绕路过去的时候,就有一个年纪最小的儿媳妇反应过来,大喊一声,“赵安来了。” 这时候赵通明和他老娘和媳妇三人在堂屋里煮了一大盘新鲜的蚕豆剥来喝酒,正在为今天的事情感到高兴呢,突然听到儿媳妇惊呼的声音也全都站了起来。 赵安却没管门口的几个女人,直接冲进了房门,即便赵通明听到了声音想要躲闪,可赵安从前也是对付过那么多变异动植物的人,怎么可能让他逃脱,一棍子打在赵通明的后腿肚子上,让他腿上一麻直接跪到了地上,然后又上脚踹去,直接把人翻过来踩倒在了地上,随即跪下来卡住他的脖子,将他两手禁锢在头顶,凶悍的对围过来的人说。“站在原地别动,否则我就捏断他的脖子。” 第9章 小妾和儿媳妇们都被吓傻了,老太太虽然心疼自己的儿子,却也知道赵安不敢轻举妄动,连忙出言安抚道,“你别冲动,你要是杀了他,自己也讨不了好。” 这时候赵安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扔掉了那跟木棍空出一只手,拉过桌上的盘子,拍碎之后捡起一块瓷片,重新抵在赵通明的喉咙边上说,“我现在无亲无故,身边就那两个人了,你们还要把他们拉去卖掉,不就是逼得我走投无路吗,我现在已经没有顾忌了,等我杀了他,跑得了我就跑进山里,跑不了我就杀一个赚一个。” 这话一说,围在旁边的几个人都齐齐后退了一步。两个被人找来的长工,就算拿着扁担,也只剩下发抖。 老太太看他的样子,比当初家里犯事时来抓人的官差还要凶狠,心里还是很害怕的,这时候也不敢再小看他这个读书人家出来的公子哥了,哆哆嗦嗦的说,“你家那两个人被带去了马街镇,这时候可能还没走到,我们这就派人去把他们追回来。” “要是追不回来呢。”赵安拿着瓷片在赵通明的胳膊腿上比划,似乎在考虑要在哪里动刀。 这时候不等李氏开口,赵通明自己呜咽着说,“没追回来,就拿钱去赎回来。” “还不赶快派人去。”赵安收回了凶狠的表情,露出满脸的冷漠来,对着门口的几个女人说,“外面搓麻绳儿的,甩一截麻绳给我。” 最后赵安用几股合在一起的麻绳结结实实的绑住了赵通明的双手,又缠住他的脖子,像牵狗一样把他牵在自己手里,大爷似的坐回了赵通明刚才喝酒的地方说,“我刚才活动量比较大,现在肚子也饿了,给我弄点吃的来。” 第九章 人贩子最可恨 赵安叫人去做饭,除了肚子饿以外,也是希望把周围那群人赶走一些,虽然大多是瘦瘦小小的女人,构不成什么威胁,但是人多眼杂,如果这些人一起扑上来的话,他就只能放弃人质,自己逃跑了。 还好赵通明家做主的就是他自己,他老娘李氏也能当半个家,可也最心疼自己唯一的儿子。其他人看到赵通明被抓,也就没有什么反抗的心思了,被人吩咐做饭便就一起躲进了厨房。 等到多余的人离开之后,现场就只剩下李氏和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也就是赵通明的三儿子赵福康,另外还有一个长工阿五,这两个是赵安打算派去追海伯他们的人。 赵安让李氏给了他们五十两银子,“天黑前回不来就割赵通明一块肉,明天早上回不来就割两块肉。” 李氏的眼圈发红显然是偷偷的哭过了,听到割肉的话,连忙心惊肉跳的说,“我们家的驴车已经被阿平和阿祥拉走了,还是等他们回来再去吧。” 赵安一把拉紧了手里的绳子,赵通明一个踉跄,头就栽到了桌子上,“啊呀~”大叫一声,头上肿起一块大包,他那张胖脸上竟然直接滚落了几滴泪珠。 “车子你们自己想办法,也不要跟我耍花招,就算那两个人回来了,你们也不可能对付得了我,或者说你们不想让他活了。”赵安的态度一贯强硬,一点儿没有妥协的意思。 李氏只能咬牙切齿的对自己的三孙子说,“快去你阿根伯伯家借车。”低下头之后忍住了恨恨的表情,心想赵安现在把事情闹得这样难看,看他以后怎么再村子里面生活下去。 赵通明连续被打,腿上腰上脖子上额头上都在隐隐发痛,根本就顾不得思虑其他了。看到自己的三儿子依旧傻乎乎的站在那里,就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呵斥道,“还不快去。” 很快车子被借了过来,跟着过来的还有刘家族长刘浣和赵家这边的几个长辈,全都站在院子里带着好奇和探究的目光,看向屋里被捆起来的赵通明。 李氏看到这一群男人过来,连忙跑出去对着屋外的人哭诉道,“你们看看他像什么样子,我们赵家竟然出了这样一个恶霸凶徒,就应该拉到官府去,乱棍打死。” 赵家的长辈们都曾经受过丞相的恩惠,而且顾及到赵安的身份,这段日子以来都没人在他面前晃荡,如今看他这副模样,心想他被送回来的原因多半就是在京城为非作歹惹了祸,一边又在心里责怪赵通明不该去招惹这样一个煞星纨绔。 总之围观的人对赵安和赵通明的观感都不怎么样,更别说刘家这边的人了,简直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纯粹就是来看个热闹。 赵安已经分析清楚了这个村子里的形势,心里也不怎么担心,依旧不咸不淡的说,“我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说完毫不犹豫的踢了赵通明一脚。听着他的惨叫,勾起嘴角说,“可我也不是随便掠卖人口的人贩子,你们生活在这个村子里也不知道害怕,你看看这家人随便把人拉出去就卖了,你们也小心自己家的闺女小孩,有没有莫名其妙失踪,说不定就是被这家人拉去卖了,你们自己以后过日子也得小心一点。” 不就是互相诋毁吗,来呀,谁怕谁? 此时的赵安身上早就没有了那种见人就笑,仿佛没脾气的棉花性子,毫不犹豫就对赵通明动手的模样看的人心里直发怵,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在围观的人心里留下了一点印痕。 因为赵安说的也没错,村里好很斗勇的年轻人不是没有,有人打架打碎过人家的门牙,甚至有个猎户曾经打到过狼,可是对于这样的人他们并不会觉得害怕。反而是买卖人口的人家让人心里发毛,以往就算是自家爹娘老子卖人,他们也会不自觉的跟这种人保持距离。这一次被卖掉的只是两个仆人,可是村里很多人在赵通明家里做过长工短工,要是到时候赵通明家随便拉他们去卖掉了该怎么办。 这些村里面的人都没啥见识,可是有些关于大地主的传闻他们都听说过,有些地主老爷勾结官府,抢夺土地和村民儿女的事情根本不算稀奇,如果赵通明这一次卖人的事情成功了,他也许会变成了那样的大地主,那时候整个赵家村的人都要跟着遭殃了。 赵安自己都不知道他说的那几句话,效果那么好,一下子就把那些围观的人吓住了。这时候他的注意力已经被转移了,因为有一个女人端着一盘子炒咸菜,战战兢兢的走过来放在桌上。 赵安也没有挑刺儿,直接把赵通明拉过来,对那个端菜的女人说,“喂给他吃,全部吃完。” 但是无论赵通明还是那个女人,都不肯配合。赵安也只能自己动手,掐住赵通明的下巴,亲自喂他吃咸菜。 赵安让赵通明吞下去三口咸菜之后,赵通明这才放开手,赵通明终于可以咳嗽着说,“太咸了,我要喝水。” “你自己都不吃,干嘛要给我吃。”赵安真的搞不懂这家人的行为逻辑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难道还觉得他很好糊弄吗? 赵通明吐出了嘴里最后几颗咸菜,脸色难看的对端菜的那个小妾说,“快去给二爷杀鸡,再把家里的腊肉切来炒了赶紧端来。” 小妾听话离开了,赵通明又向赵安要水喝,但是赵安根本没有理会他,他就只能在那里咽口水了。 等到桌上摆好了鸡汤,炒咸肉和一碟子水煮蚕豆,又拿来了一大桶米饭和一大壶酒。赵安又全部逼着赵通明试吃了一遍,确定没有下毒,自己才开始吃饭,当然也不会去碰那一壶酒。 这时候堵在赵通明家门口看热闹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赵安坐在那里显得十分自在,赵通明被人像狗一样拉着却很不好意思,只能挪动自己的身体背对着门口,不想让人看见他的脸,可是他那一副快二百斤的身材,怎么可能被认错。 就这样过了一下午,终于有两个人分开人群走进来,十七八岁的年纪,当然就是赵通明派出去卖人的赵福平和赵福祥。 他们走进村子就已经听说了自家发生的事情,全都两眼冒火的看向赵安,年轻气盛的几乎马上就要冲上来打人。 就看到赵安慢条斯理的将手中的绳子拴在桌腿上,以至于被捆住了脖子和双手的赵通明只能憋屈的弯下腰。然后赵安拿起脚边的一根棍子说,“你们俩真的要来试试我的身手吗。” 他这样挑衅的举动,让看见了赵通明惨状的赵福平停住了脚步,然而赵福祥却毫不犹豫拿着一根晾衣杆冲了上去,却被赵安轻松的弯腰躲过,然后被一棍子打在了腿上,“啪嗒”一声倒地,接着就只剩下哀嚎了。 说实话,像这种没有打架经验的年轻人,也没有学过武功,赵安真的不会放在眼里。他撑着棍子站起身来说,“来个人,把他拖走。”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评论。 第十章 要留宿吗 赵通明他们家想要把海伯和琴童拉去卖掉这件事情,已经盘算了十多天,所以他们一直派人监视着赵安他们家的行动。 发现今天有了机会之后,立刻就把人抓住了,然后马不停蹄的送往了隔壁胶州的马街镇。打定主意就算赵安去找常溪县告状,等到两边的文书沟通好之后,人早就被卖走了,永远都不可能找回来。 第10章 到时候只剩下赵安一个人,就可以派人日日夜夜的跑去骚扰了,晚上不让他睡觉,下雨揭开他家屋上的瓦。只需要一点小手段就能让他生不如死,或者直接病死。 比起心狠手辣,赵安肯定比不上赵通明。可是一力降十会,赵安也不是胆小怯弱的人,发现问题之后立刻冲到赵通明家进行报复,以至于赵通明的那些阴谋诡计根本没有施展的空间。 天黑之后,赵通明依旧被拴在桌子腿上,为了缓解弯腰的痛苦,他也只能不顾形象的直接坐到地上,可是在疲累相加的情况下他就忍不住想要睡觉,睡着之后往后倒去,又被勒住脖子的绳子勒醒,如此反复两次之后,赵通明的脖子上的皮肤被绳子割破已经被勒出了血痕。 等到赵通明第三次被勒住脖子痛醒,再一次感到无比的口渴,想要喝水却又得不到水的情况下,赵福康带着阿五哭丧着脸跑回来了。 “海伯和琴童已经被人买走了。”赵福康看到自家老爹的惨状,丝毫不敢隐瞒,就把目前的情况全都告诉了赵安。 赵安听到这样的情况之后,转头盯着赵通明,咬牙切齿握紧了手中的棍子,简直想要当场杀人。 他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是受伤的状态,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一直都是海伯和琴童在照顾他,如果没人照顾的话,以他当时的伤势,还有押解他的那些士兵对他的恶劣态度,说不定他早就第二次死去了,毕竟当今皇帝也是希望他死掉的吧。 如果他再死一次,就不敢保证还有穿越这样的好事了。 赵安捂住自己发胀的脑袋,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考虑目前的状况。 原本他以为海伯和琴童一个老头子和一个小少年就算被人牙子买走了,一时半会儿应该也不会受太大的委屈。却没想到仅仅是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差,他们竟然就被人买走了。 “你知道买他们的人是谁吗。”赵安冷静了几分钟之后发问道。 这两省交界的地方不存在什么大人物,就算被人买走了,也许他可以凭借丽妃娘娘弟弟这个身份去把人捞出来。就算他这样做了之后,很可能会面对皇帝的怒火,然而这里天高皇帝远,大不了直接带着人逃过胶州去南越国生活。 当初他们三个人回到赵家村的时候,还不是一无所有,只要他的木系异能还在,无论在那里都能好好的活下去。 却听见赵福康回答道,“听说买走他们两个的人很特别,是一个长了蓝眼睛,有胡人血统的年轻男人。” 一瞬间,曾经在书铺面前遇见过的那个男人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赵安的脑海中。虽然不是百分百的确定,但是这样一个小地方大概不会出现第二个蓝眼睛的年轻男人了吧。 不知为何,赵安心里竟然已经松了一口气。即便是他还没有跟那人说过一句话,但他还是觉得海伯和琴童跟着蓝眼睛应该不会受苦。 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赵安还是决定赶紧去马街镇,问一问那边的人牙子那个蓝眼睛的人到底是不是他见过的那一个。 如果是的话,他就可以去常溪县问一问冯掌柜,因为他曾经看见那个会武功的锦衣男人和蓝眼睛的人走在一起。锦衣男人又曾经在如意楼门前用过轻功,如此高调的举动,冯掌柜肯定认识他。 想到这些赵安又重新燃起了信心,正当他打算指挥着赵通明家里面的人,套好驴车送他去马家镇的时候。 在那些连夜都要看热闹的人群后面,突然有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少爷,我们回来了。”说话间他已经分开了人群,哭哭啼啼的看向了坐在赵通明家堂屋里的赵安。 赵安看见他半边脸高高的肿起,走路也一瘸一拐,就知道他受了很大的苦头。心想他对赵通明家的人还是太客气了。 越过琴童,他又看见了和海伯并肩走过来的黑衣男人,在火光昏暗的黑夜里,那人瞳孔的颜色变得无比幽深,他果然就是赵安曾经在书铺子外面看见过的那个英俊的蓝眼睛的男人。 赵安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就看见了坐在地上被绑住了双手和脖子的赵通明,还有自己手里捏着的那根木棍,还有腰间的那一节蔷薇藤,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形象似乎不太好。 以目前的情况,显然不是考虑感情问题的时候,赵安很快就抛开了脑海中的杂念,重新抬起头来镇定地望着蓝眼睛的男人说,“多谢这位公子送回了我的仆人,公子尊姓大名,我真不知该要怎么感谢你才好。” 对方似乎没有看见赵安背后的赵通明,也没有看见把这个院子围的水泄不通的人群,风度翩翩的笑着说,“我叫做胡笙,很喜欢你种出来的草莓,如果你想感谢我的话,给我一篮子草莓就可以了。” 看样子对方是认识冯掌柜的,否则也不会知道草莓是他种出来的。 “这里人多嘴杂,不是说话的地方,胡公子要不要跟我回家去喝杯茶。”赵安丢掉了手上的棍子,上前扶住琴童就要往外走去。 赵通明看见赵安走了,赶紧叫人来喂他喝水,然后解开身上的绳子。但是曾经被赵安用棍子抽倒在地的赵福祥看到地上的棍子眼珠子乱转,很想去捡起来,从背后打赵安一顿。 抬起头却对上了一双幽深的眼眸,仿佛在黑夜中遇到了一匹嗜血的恶狼,赵福祥直接被看的一哆嗦,再也不敢想偷袭赵安的事情了。 看来这个胡笙应该跟赵安是认识的,否则他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跑去救下海伯和琴童,又用这样的目光看他。 走过一段没有灯光的夜路,赵安总是忍不住回头去看胡笙有没有跟上来。等他回家之后点上了灯,他才想起来问道,“胡公子把我的两个仆人赎回来,一共花了多少钱。” “没花多少钱,赵公子不用惦记了。”胡笙端正的坐在椅子上,说话的声音中气十足,是一种非常醇厚的男中音。 赵安的目光落在对方的喉结上,随即反应过来,移开了目光说,“不是我想要还钱给你,而是必须要去找卖掉我那两个仆人的人家要钱。” 胡笙郑重的点头,“回来的路上,我已经听你的两个仆人说过了。这种横行乡里的恶人,一定不能轻易放过,我这就去找他们,还回我花掉的银子。” 说话间胡笙就要往门外走,赵安赶紧上去拉人,结果就拉住了人一条硬邦邦的胳膊,又连忙放开说,“现在天色已经晚了,我们还是等明天再去吧。” 所以要留宿吗?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评论。 第十一章 下雨天留客 胡笙从胶州那边回来,刚好看到了常常跟在赵安身后去如意楼送草莓的琴童,被一个人牙子追着扇耳光。 出手相救,也不过举手之劳,拿出胶州总兵的名帖,再给了十两银子,人牙子就恭恭敬敬的把人送给了他。 结果他把人送回村子,却听见了村民们的议论说赵安是一个煞星,说他出手很辣。当时他就知道,就算不靠他帮忙,赵安自己也能解决这个问题。 然后他就看见了赵安那副与先前截然不同的样子,他不再是那个对卖绒线老婆婆都谦和有礼的贵公子,他手中拿着棍棒,脚边蹲着一个被捆住双手和脖子的肥胖男人,可是胡笙必须要承认赵安比先前那种温和无害的样子更加好看了,他的眼神凶狠灵动,像一只在山间跳跃狩猎的小豹子。 他当然很欣赏赵安这样的举动,对付那些只会使用鬼蜮手段的宵小之辈,就必须要用出不留余地的强硬手段。 于是他跟着对方回了家,结果对方看他的目光已经有些不同寻常了,没有了上一次在街上相遇时的那种纯粹。他长到如今这个年纪,大部分的时间都混在军营里,但也曾经看见过少女爱慕的眼神,相比于那些过于羞怯的少女,这位赵公子似乎非常直接,却也没有丝毫亵渎的意思,至少他看见对方炽热的目光后,并不觉得讨厌。 然而他的身份只是一个在北边战场上犯了军法,又被发配到胶州边军,结果直接当了逃兵的人。也许那一天他那位好大哥想起来的时候就会派人来杀他了,实在没有跟人发展一段感情的闲暇。 所有的思绪不过是一闪而过,他坚定的看着赵安亮晶晶的眼睛,从椅子上站起来拱手道,“我就住在后边的大青山上,来去最多两刻钟,便无需打扰赵公子了。” 胡笙拒绝留宿,可是赵安观察他动作幅度很大,先前他的目光总没有落到他身上,仿佛在躲闪一般。明显能感觉到这人对他的感觉也很不同,心里那一点感情的萌芽似乎就要冲破土层了,于是试探着说,“既然住的很近,我也不留你,不如胡公子明天赶早到我家来,到时候正好有一批草莓成熟,你再和我一起去赵通明家要回银子。” 胡笙没想到在自己拒绝之后,赵安竟然还不肯放弃。他十二岁便被那个生他的男人带到了战场,那时他比常人更为白皙的皮肤和异于常人的长相,让他受到了很多关注,其中也有一些军官窥视他的身体,有人发现了他的实力之后退却了,依旧不依不饶的那些现在早已经死去。 第11章 可是面对赵安的坚持,他似乎也并没有那么讨厌,只能摆出一副冷脸说,“我明天还有一些事情要办,赵公子如果要送我草莓的话,明天直接送去如意楼吧,至于赵公子堂哥欠我的钱,我离开时顺道去取来就行了。” 被人连续拒绝了两次,赵安也不禁开始自我怀疑起来,他大概就是中了人生三大错觉,对方也喜欢我吧。 既然留不住人,赵安不想把场面搞得太难看,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说,“那我送送胡公子吧。” 对方抬手阻止道,“不必了。” “那胡公子慢走。”赵安依旧保持体面的从椅子上站起来送别。 在后厨烧水,打算泡茶待客的海伯听到胡公子要走,也连忙从后面跑出来对他拱手道,“胡公子救了老朽和琴童的命,怎么连一口水都不喝就要走了。” “天色已晚了,我再不回去家人要担心的。”胡笙抬起头,想看看月亮的位置,却发现刚才还一片晴朗的夜空,此时已经盖满了乌云,越发没有了星光和明月,天色显得越发暗沉下来,在这种天气下,许多有眼疾的人恐怕连近处的房屋都看不见。 赵安却因为他那一句“家人”而感到心乱,咬咬牙最终还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不知胡公子是否娶妻。”他顿了顿,扯了个理由说,“家中正好有两匹艳色的布,我家也没人能穿得出去,不如让胡公子拿回去给嫂夫人做两身衣服,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了。” 他原本想要随口答一句,家中夫人不爱打扮,可是低头看见赵安死死握紧的双拳。短暂的停顿了一下之后,如实的回答道,“在下自幼从军,蹉跎到如今,还未婚配,已经成了一个老光棍。”他仿佛自嘲一般的笑了一下接着说,“只是在军中时不小心伤了身体,今后恐也没有再成婚的打算了。家中之人,不过是一对曾经照顾过我的老夫妇罢了。” 伤了身体,这话的杀伤力的确足够大,其余的话他已经完全听不进去了。 他长到二十多岁,经历了两个世界,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中意的人,如果轻易放弃的话,难道还要再等二十年,也许他也可以尝试主动一下。 可是胡笙打定主意要走,就连琴童烧好了茶水端出来,他也没有喝的意思,直接踏出了房门。 赵安还在考虑主动被动的问题,有点心不在焉,然而被胡笙救过一次的海伯和琴童并没有发现他们两人之间的气氛古怪,怀着极大的热情,裹挟着赵安就要到门口去相送。 然而众人刚跨过小院走到院门口,天空突然划过一道闪电,随即“咔嚓”一声,一道闷雷,豆大的雨点,哗啦啦的落下来,砸得房顶的青瓦噼噼啪啪乱响,胡笙站在院墙外只过了几息时间,身上就被打湿了一半。 赵安心中却是一喜,顾不得思量,一把就把人抓了回来,嘴里只顾着念叨一句,“下雨了,下雨了。” 然而什么样的风霜雪雨胡笙没有经历过呢,可是他被人拉住了手腕,便也挣脱不了。只能被拉回去,先是被那位老管家奉上一杯热茶,小童儿拿来干净的布巾让他擦头发。 赵安拿来了梳子给他,“先把头发散下来,再慢慢的擦干吧。”然后是衣服,“我的新衣服给你穿,不知道合不合身。”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主受:主受的意思大概就是受要主动吧.jpg 喜欢这一款的话,就留个收藏,留个评论吧。 第十二章 拯救草莓苗 这场雨下的又大又急,不像上一次下的春雨那样温和,对于许多春天里新种下去的庄稼来说,恐怕就是一场灾难了。 在胡笙确定要住下来之后,赵安耳后的红晕退去,头脑逐渐清明,就开始担心起屋外的小果园里的草莓来,目前为止,这是他赖以生存的最大保障了。 其实草莓这种藤蔓植物种活了之后也不容易死掉,可是那个小果园是他用石块堆出来的,只有浅浅的一层土,底下还是石板,雨水落下来就像落在一个桶里,那些草莓藤的根泡在水里时间长了就容易被泡烂。 在他有异能的情况下,不至于出现最坏的结果,但是草莓苗本体受损的话,他最多也只能把它救活而已,明天想要结出草莓来就万万不可能了,别说如意楼那边不能轻易毁约,答应送给胡笙的那一份就更加没可能了。 趁着胡笙进房间换衣服的时间,赵安就穿上了新买的蓑衣跑到院子里查看情况。果然发现那个简陋的小果园里已经积满了水。有些泥水正在从石缝里流出来,可是水流出来的速度却远远比不上天上落雨的速度。 在院子里站了一下,赵安就决定给自己的小果园搭上一个遮雨的棚子。海伯和琴童也都知道这些草莓对他们的重要性,明白了赵安的打算之后,立刻就让琴童带上家里唯二的那个斗笠,跑出来帮赵安打下手。 他们拿了半卷做鞋底剩下的麻布,绑在晾衣服的竹竿上,做了个简易的四方形棚子,可是这个棚子被抬到草莓苗上面之后,很快就被倾盆的雨水打的东倒西歪。 赵安看到这幅情景,立刻招呼琴童一起把这个快要被雨水打散架的棚子移开,免得落下去砸坏了草莓苗。 琴童并没有穿蓑衣,只带了一个斗笠,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头发以外,他身上的衣服基本上都已经打湿了。春天的气温在雨水的冲刷下降低了很多,在赵安陷入思考的时候,琴童就忍不住抱住胳膊瑟瑟发抖起来。 赵安看到了这幅情景,也顾不得草莓苗了,赶紧把人拉回了屋檐下。“快去换身衣服,再冲一碗红糖水来喝。”在这个时代感冒的话,也是有可能要人命的。 海伯一直站在屋檐下焦急的看着他们,此时也催着琴童快去换衣服,然后又跑来解赵安的蓑衣,想要看一看他身上有没有打湿。 还好,这种蓑衣穿起来是笨重了一些,可是对于雨水的防护力却足够强,他又提前挽起袖子,除了下摆免不了被雨水沾湿了以外,其他地方都还是干的。 海伯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建议道,“要不然先把那些草莓苗收回来放着吧。” 他也看到赵安施展了好多次法术了,知道他能够把那些离开土地之后的草莓苗重新种活,所以才提出这样的建议。 赵安也觉得只好这样了,明天去如意楼送草莓的事情也只能失约了。何况以现在这场大雨的强度,就算明天早上之前能停,道路也肯定泥泞不堪了。 做下决定之后,他就想要让海伯帮他重新穿上蓑衣去把那些草莓苗全部挖出来。却没注意到走路无声的胡笙已经从房间里走出来,在屋檐下站了许久。 他拿过了海伯身上的蓑衣,就要给自己穿上,“这种大雨天,用几根竹竿子搭棚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要用钉子把那部钉在墙上。” 赵安看见了换上自己新做的一件青色竹布圆领长衫的胡笙,那衣服的胸前和臂膀上都鼓了起来,明明他们俩的身高也没差两三公分,可是自己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仿佛短小了很多一样,有一种另类的诱惑感。 可是很快赵安就把自己脑海里的肌肉甩了出去,抬手阻止了胡笙继续穿蓑衣的举动,“可是我们家没有钉子。” 铁钉这东西在这时候也算是贵重物品,在没有急用的情况下,赵安也没有想起来要去买。 “我会想办法的。”说完他又继续从海伯的手里拿过斗笠直接戴在头上走进了雨幕。 在黑夜的雨幕中,他来到围墙另外一边放柴火的屋檐下。挑了一根结实的木棍拿到手里,这才来院中被放倒的竹竿面前重新取下那一张麻布。 然后赵安看到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在极其昏暗的光线中,依旧闪着寒光的匕首,刷刷刷就把那根木棍削成了几个木楔子,然后捡起小果园上的鹅卵石,拿着麻布走到墙边,对着砖墙的缝隙,轻轻一砸就将木楔子砸入了墙体。 他在墙面上钉了四根楔子,又在地面的青石缝里钉了两根,像搭帐篷一样斜斜的将那块麻布绑在墙体和地面之间。 这样搭好了一个帐篷之后,少部分的雨水依旧会从麻布的缝隙里滴落下去,大部分的雨水就会顺着帐篷的斜坡流走,对于草莓苗的危害也就不复存在了。 胡笙做完这一切也没有花掉多少时间,至少琴童就还没有换完衣服出来,他走到屋檐下脱下了斗笠和蓑衣挂到墙上。“这个雨棚可以不用拆下来,下次下雨的时候还能接着用。” 然而赵安的关注重点显然已经不在雨棚上面了,他带着一丝惊讶又有些期待的问道,“你会武功吗。” 木楔子虽然可以用来建房,也能用来做家具,可是钉进砖墙里就有点不可思议了,何况那根木棍的材质并不好,胡笙的动作也显得过分轻松写意。 面对着赵安期待的目光,胡笙不自觉挺直了胸膛说,“我也就是在军中学了一些粗浅的武艺,只是天生力气比较大而已。” 不过他这个天生力大的天赋,比那些从小修炼内功几十年的人还要厉害,他就没说了。 第12章 赵安听说他会武功的时候,就已经动了学武的心思,又听说他在军中学武,便问道,“你是军人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笙闻言静默了一下,突然想到了一个打消赵安那点小心思的方法,便将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我曾经在边军中当过一任偏将,后来因为得罪了上官被发配到胶州总兵手下,做一个小小的伍长。因为心中不满,直接带着手下几人逃进了大青山里当了一个山大王。” 赵安看到胡笙这张脸,这一身的气度,怎么也无法想象他是一个山大王。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看到有人喜欢上反派或者作恶多端的男主,他都无法理解主角为什么会对那些恶事视而不见。可是得知自己有好感的人是个山大王之后,他就在心里不停的给对方找起了各种各样的理由,觉得他应该是逼不得已。 但是他终究还是迈不过心里那道坎,追问道,“那你抢过百姓吗。” 胡笙原本心里还有点忐忑,看到赵安丰富多彩的表情,却又忍不住生出了些兴味。沉默了许久,看到对方越来越焦躁的表情才说,“没有。” “地主富户呢”,赵安紧接着又问道。 “也没有。”胡笙如实说。 “难道是过路的行商和行人。”好像大部分的土匪都只会抢劫商队,对自己周围那些种地的百姓秋毫不犯甚至可能很好,那些百姓还会反过来给土匪帮忙。这就跟后来的一些帮派收保护费一个道理,充当了官府职权之外的管理者。 胡笙终于笑起来说,“我手下的人少,偶尔去打劫一些别的山寨就够活了。” 赵安松了一大口气的同时却又不安起来,“我们这附近有很多山寨吗。” 无论是原身的记忆,还是通过那本书的描写,他都不知道蜀州靠近胶州这个地方还有土匪的存在。 然而胡笙的回答却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走遍旭朝上下,那里没有匪患,边疆有马匪,江南有水匪,咱们西南边最厉害的还不是山匪,而是那些深山里的瑶寨和苗寨,平时做点杀人越货的小买卖,只要朝廷逼急了他们的土司就要谋反。” 瑶寨和苗寨反叛的事情似乎一直贯穿着整个封建时代,他们不像倭寇或者草原民族那样令人印象深刻,但只要翻几本古典小说就都有这方面的描写。 “要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很简单,让大家的日子都过好就行了,其实草原民族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对于这些恶狼来说,还是必须要先打服了才能驯化。” 毕竟是经历过资讯大爆发洗礼的人,赵安对这些问题看的还是比较透彻,也就情不自禁的将这种观点说了出来。 胡笙听完之后微笑着点头说,“你说的也有一点道理,可惜我们都不是掌权的人,何况我们和苗瑶之间的仇怨可不是轻易就能洗干净的。” 那些勋贵之家出来的少爷将军,对普通百姓尚且能够杀良冒功,对待那些外族自然不会手软,由此产生的仇怨,即便用了怀柔政策,起码也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抹平一代人的仇恨。 而朝廷绝对不可能用几十年的怀柔政策,只为了让这些只能在山里躲着的苗瑶寨子归心。 海伯看到他们两人在屋檐下聊天,似乎还有畅谈天下的架势,所以一直没有打扰,直到琴童重新煮开水,烧了一壶红糖姜茶,才叫两人进来喝一碗姜茶驱寒。 喝了茶,时间也不早了,用剩下的热水洗了脚,也就到了睡觉的时间。 赵安把胡笙带到自己的房间,“我们家没有多余的床,海伯拿了新的被子来,我们一人盖一条被子,抵足而眠应该没问题吧。” 说完就飞快跑到床上,裹紧了自己的那一条被子。这么快就睡到一张床上,还是让人怪不好意思的,即便只是单纯的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评论。 第十三章 成了恶霸 赵安以为床上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他喜欢的人他会睡不着,可是胡笙自从躺下来之后就没有了动静,听着那清浅的呼吸,他竟然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只是他始终惦记着早上要去催熟草莓的事情,所以天才刚蒙蒙亮他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偷偷的从床头爬起来,又做贼心虚的小声说了一句,“我去出恭”,然后才走出了房间。 这时候胡笙也的确已经醒来了,只是没有睁开眼睛,过了没多久赵安又回来了,从床头一点一点的爬进被窝,似乎还打算再睡个回笼觉。 胡笙现在也睡不着了,他听着赵安的呼吸逐渐变的规律,悄悄翻了个身,看见一只踢出被子的脚,圆圆的脚趾透着一点薄薄的粉色,原本应该是没有经历过任何劳动的脚,可是脚底板的位置却新长出了几个茧子,看来他最近这段时间日子过得的确不太好。 在鸡鸣犬吠声中,太阳渐渐越过远处的山顶洒下橙黄色的朝晖。赵安终于醒来的时候,胡笙早已经起床离去了,只在桌上留下了五十两银子,并一张纸条。“海伯和琴童的赎身钱我已取回,剩下的这些是赵通明给的赔偿。” 看到这些银子和纸条的时候,赵安的第一反应却是今天早上偷偷摸摸起来做的准备没用了。他放下纸条跑到屋外去,钻进胡笙昨天晚上搭的那个麻布帐篷,果然看见那些红彤彤的草莓一个也没有少。 他有些责怪自己不该睡懒觉,又觉得胡笙实在太过无情,连打个招呼都不愿意就离开了。最可恨的便是这老天爷,昨天晚上还那么大的雨,今天早上起来就是晴空万里。 然而草莓已经种出来了,想要送人都送不出去,就只能拿去卖给如意楼。只是他照例带着琴童一起出门的时候,一再嘱咐看家的海伯,“除非我们回来,无论谁来也不给开门。” 海伯应承了,赵安依旧觉得不放心,想了想又说,“等我们回来之后,就在村里找找,买两条看家狗回来养。” 海伯听见这话之后就建议道,“不如再去买两个小童回来,好好的养大,肯定会对少爷忠心的。” 毕竟养两条狗其实跟养两个人耗费的粮食差不多,最多就是买狗的价格比买人便宜一些。 然而赵安的脸色立刻变了,“海伯你自己想想,被人卖掉时是什么感觉,怎么还要去买人呢。”如今他让海伯和琴童两人跟在自己身边,已经是他这个身份所带来的附属品了,如果再叫他去买人的话,实在过不去心里那关,说他是虚伪也好,虽然他管不了别人,但至少能管住自己。 海伯想反驳赵安说,有些人家里根本养不活孩子,买下这些孩子,给他们一口饭吃其实就是在做善事。可是转头又感同身受的想,被人卖掉的确不是什么好的感觉。 于是反驳的话终究没有说出口,只能对赵安点头道,“等少爷回来,我们一定去挑两只最好的小狗。” 赵安这才心满意足了,带着琴童去村头等刘虎的牛车,可是等了许久依旧没见人来。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大娘,赵安忙跑上去叫住人,“上城去的牛车已经走了吗。” 结果那个大娘看到赵安之后,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转头就跑。琴童被这番景象搞得不明所以,赵安摸摸鼻子突然想起昨天自己大发神威的英姿,可能是把村民们都给吓着了。 赵安没办法,恶霸的形象既然已经形成,他反而不想要纠正了。拿过琴童身上的背篓说,“去把他给我追回来。” 老大娘的脚步,怎么能跟琴童这样灵活的小少年相提并论,没过多久他就把人给捉住,他把人捉住之后,还不解地问道,“刘松娘,你做了什么亏心事吗,干嘛见到我家少爷就跑。” 原来这人就是跟海伯经常去换东西的刘松的亲娘,他被琴童捉住,来到赵安面前战战兢兢的说,“昨天晚上下暴雨冲坏了村里许多人家的秧苗,刘虎家也遭了灾,所以他最近应该不会再去拉车了。” “多谢大娘指点。”赵安文邹邹的道了歉,这才示意琴童把人放了。然后就看见这位老大娘用了比刚才快上许多的步伐,赶紧离开了赵安的视线。 找不到车的情况下,他们就只能步行去城里,可即便是官道上,依旧泥泞不堪,以至于赵安即便是什么也没有背,还杵着一根棍子,竟然都差点儿摔了一跤。 琴童的情况就比赵安好多了,因为这段时间一直到处跑着砍柴,熟悉了山间的道路,这种泥泞的道路走起来,下盘就要比赵安稳建得多了。 如此这一般缓慢前进,他们两整整花了一个时辰才赶到城里,等他们来到如意楼的时候,冯掌柜竟然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昨晚下了好大的一场雨,今天来城里赶集的人都少了许多,酒楼的客人也少了一半。” 赵安听到他这话,便直接道,“如意楼今天生意不好的话,这些草莓正好不用卖了,我想送给一个朋友。” 冯掌柜刚想压点价,就听到这样的回答,心里有点不高兴,却听到赵安接着说,“我那位朋友名叫做胡笙,长了一双蓝眼睛的,冯掌柜应该也认识吧。他昨晚借宿在我家里,我还说要送他一些草莓,结果他今天一大早有急事先离开了,我却找不见人,如果掌柜不介意的话,可以帮我送几十个草莓给他吗。” 第13章 “原来赵公子也是胡公子的朋友呀,他跟我堂兄家里的那位四公子走得极近,不如分些草莓去送给四公子,让他转交吧。”冯掌柜的语气转瞬之间又更加热络了起来。 赵安这才知道,那位常常穿着锦衣华服招摇过市,还在大街上用轻功的人是知县家里的少爷。 想到这里,他心里都有点隐隐的嫉妒了,这为四公子可以经常跟胡笙在一起,说不定早就抵足而眠过了,说不定还有更过分的事情。 所以他便忍不住问道,“不知这位四公子可曾娶妻,草莓的味道是极受女眷喜欢的,若是有少奶奶的话,我也得送一份给她,尽一份心。” 给女眷送礼也的确是常规手段了,冯掌柜不疑有它,自然的回答道,“真是遗憾,四少奶奶十年前便因为难产去世了,四少爷这些年来一直思念亡妻,却也不曾续娶。” 按说胡笙这样的人应该不会喜欢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可是如果对方是个鳏夫的话,事情好像就要另当别论了。 正当赵安陷入沉思的时候,突然有个声音插进来说,“你关心本少爷的家室干嘛,难道你家还有未出阁的姐妹需要找婆家。”冯少平心想,丽妃娘娘家里面的姐妹,大概也跟眼前的这个少年一样漂亮吧。 却不知赵安觉得他的语气太过轻挑,甚至略带嫌弃的想,就算胡笙的眼光再差,应该也不会看上这样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评论。 第十四章 村中流言 “没什么,我就是听掌柜说四公子也是胡笙的朋友,想要让四公子帮我送点草莓给他,然后再送一些草莓给四公子的家里人作为感谢。”赵安给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隐藏起了自己那点不为人知的小心思。 冯少平看到赵安这幅客客气气的样子,总觉得十分违和。怀疑的看了赵安一眼说,“你既然跟胡笙是朋友,干嘛不亲自去送他东西。” 赵安镇定自若的说,“山中道路难行,我这小身板儿轻易上不了山,不如四公子武艺高强。” 听到赵安意有所指的提起山上,冯少平终于承认赵安对胡笙的确有所了解,内心的防备也放松了很多,“你把东西给我,我一定帮你转交给他。” 赵安其实更想再见胡笙一面,可是话已经说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好再返悔,就数了五十颗草莓,从冯掌柜这里借了一个篮子交给冯少平。 冯少平这次到如意楼来是为他爹收账,拿了草莓就去后院找账房去了。冯掌柜数了数剩下的六十一颗草莓,给了赵安一百八十一文钱又对赵安说,“我先前说生意不好,多余的草莓卖不出去只是说笑的,赵公子下次一定要把草莓足额给我送来啊,要是可以的话,再多种植出产一些我们也还能吃的下。” 果然,生意人都有瞬间变脸的本事,赵安面对冯掌柜的笑容,也跟着打哈哈道,“下次肯定能足额把草莓給冯掌柜送来,只是草莓的果期也只剩下一个月了,想要阔大种植,也只能等到明年。” 即便赵安有本事让人一年到头都能吃到草莓,可是在这个只有粗浅暖房技术的时代,想要一年四季都吃到同一种水果显然不可能。 他又不打算走神棍路线,异能的事情也不打算告诉除琴童和海伯之外的人,所以最多只能把草莓的果期拉长到三个月,再离谱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面对冯掌柜失望的目光,赵安赶紧把另外一个好消息告知了他,“我家除了草莓外,还种了一些葡萄,个头又大又甜,到时候我送些过来给冯掌柜尝尝,你吃了一定喜欢。” “那感情好啊。”冯掌柜立刻就回答道,“要是好吃的话,我一定出高价从赵公子手里买。” 虽然还是没影儿的事情,赵安和冯掌柜就说的像有鼻子有眼一样。因为葡萄传入中原的时间已经超过千年,即便因为气候原因产量也不大,但只要淘换到合适的品种,就能用异能催熟改良口感。而冯掌柜说要收购,也只是一句空口承诺,要是赵安拿来的葡萄不好,他大不了不收就是了。 出了如意楼,赵安就拿出刚得到的铜钱,对脸上还有一片红痕的琴童说,“你和海伯昨天都受了惊,这些钱全给你买些糖果糕饼跟海伯分着吃吧。” 琴童以前也常常受到赏赐,对这一百多文钱也还接受良好,可是他却说,“我不爱吃糕饼糖果,海伯年纪大了也不爱吃这些,我们还是多买一点肉吧。” 于是赵安就多买了一些肉,然后留出五十文钱回村里买两只鸡。至于买葡萄藤的事情,他打算过段时间让海伯带琴童去府城帮他买。 至于他自己,那可是钦命回乡守墓的人,他要是胆敢光明正大踏出常溪县的土地,这条小命就悬了。那位皇帝陛下即便没有派人时刻盯着他,就怕下次赵倾城再跟皇帝闹别扭的时候,他这个无辜的炮灰又会被当成撒气的篓子。 而且赵倾城和厉修业闹别扭的频率可不低,然而无论他们怎么闹,最后受伤的却总是别人。为了保险起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赵安绝对不会去触碰王法。 从常溪县回家的路上又走了一个时辰,到家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正常午饭时间,可海伯还在等他们。午饭还挺丰盛,一大碗红烧肉,外加一大盘卤豆干,一份蒸鱼干,还有一个素菜,之所以这么多东西,其实就是昨天中午准备的,早上不宜大鱼大肉所以现在才拿出来吃。 屋后竹林里监视赵安家的阿五不敢再来了,可是红烧肉霸道的味道却萦绕在整个村子的上空。更可恶的是这道香气从吃中午饭之前就开始散发出来,等到所有闻到味道的人全都流着口水吃完了中午饭还没有消失。因为海伯在赵安回来之前,一直用热水蒸着那碗红烧肉。 等到赵安他们家终于开始正式开饭的时候,大半个村子的人才从这种难熬的精神折磨中解脱出来。然后一边调整被雨水冲坏的秧苗,一边在田里讨论赵安他们家的事情。 “那位赵公子果然是丞相的仔,当真是厉害。别看赵通明一天到晚在村里耀武扬威,结果遇到真狠人的时候一下子就被收拾的服服帖帖了。”有人不想再继续谈论赵安家天天吃肉,让大家嘴馋的问题,而是说起了昨天那件事。 显然当初看了一场热闹的人不止他一个,只是大家好像谈虎色变一样,默契的不去谈论昨天的问题,此时有人开了一个头,大家便热烈的讨论起来。 今天早上还被赵安撞见过的那位刘松娘便是其中讨论的最热闹的一个,“这为赵公子出手可真是利落,以前肯定是学过武艺的,当初我看到他这副文弱样子,还以为他在乡下过不了多久呢。” “还有他那个朋友,我今天早上刚好在赵通明门前经过看见他。”这人卖关子似的迟疑了一瞬,接着比出一个拳击的动作说,“一拳就打碎了赵通明家的墙。”他又用双手比出一个碗口的动作说,“好家伙,这么大个洞呢。” “阿大叔叔,然后呢。”立刻就有年轻小伙子被刘阿大的讲述吸引了,放开手上的动作,直起身来问他接下来的故事走向。这少年严厉的父亲这时候也没有在逼着他继续干活,同样眼巴巴的望着刘阿大,希望他继续讲述下去。 享受完了周围人的目光之后,刘阿大最后才扯着嗓子,将自己看到的新鲜出炉的故事告诉周围所有在地里忙活的人。“赵通明他娘当时就被吓瘫了,那位大人这才慢慢悠悠的说,我来要昨天那两个被你们掠卖之人口的赎身钱。” 他最后甚至背着手,学胡笙字正腔圆的说话,即便不免带着一些本地口音,可是那气势总有一两分相像了。可惜老光棍阿大那一副小眼睛塌鼻梁的样子跟胡笙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可是周围的村民们都对他的表演给予了十二分的肯定,就连一直沉默的抽着烟斗,站在田边看着自家的三个儿子干活的族长刘浣都被他的故事所吸引,急切地催问道,“然后呢。” 刘阿大笑嘻嘻的说,“赵通明当然是给了钱的,只是他用一块包裹着,看起来跟他家昨晚想要拿去赎买海伯和琴童的那个包裹差不多,里面应该就是五十两银子吧,我觉得。” 当他提起这个用来装银两的包裹时,许多村民都有深刻的印象,于是纷纷问起那个包裹的细节,刘阿大一一说了,于是村民们便纷纷点头说,“就是那一个没错。” 在劳作的空隙间,村民们就确定了一个事实,便是赵安很不好惹,而且还有一个很能打的朋友,就算赵安家喝酒吃肉,也跟他们这些平头百姓没有任何关系。就像大家也觉得赵通明这个大财主,跟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没有关系一样,虽然住在一个村里,但是婚丧嫁娶都不用去走动。 这也是村民在无形中对于赵安的排斥了吧,只是他现在还并不知道。就连海伯下午去买鸡的时候,因为得到了格外尊敬的对待,他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地方,就轻而易举花五十文钱买了一公一母两只鸡。而没有听到刘松娘按照惯例的唠叨,说自己坐月子的时候都吃不上一只鸡,因为对方已经把他们家排列到了可以随便吃鸡的财主家。 第14章 然而赵安却不像村民们以为的那样有钱,赵安向海伯打听之后得知,一颗好的葡萄苗起码需要二十两银子,还必须去找专门的花匠才能买到。因为这个时代的葡萄并没有大规模的种植,而是像花木一样被分散的种在各家的园子里,当作一种可以食用的观赏植物。 如此一来,即便加上胡笙留下来的五十两银子,他也就能买到两颗葡萄苗,母本数量太少的话,想要改良品种就很困难了。 赵安站在院中考虑着银子不够的问题,然后看到了远处的青山,决定还是要上深山里去走一趟。 他还是没有放弃一直以来的坚持,就是要找到一些珍贵药材。毕竟以他的能力,培育出大量的药材应该是一个不错的生财之道,而且还能够用这些药材帮助生病的人,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不过,这两天山道被雨水冲刷之后应该不太好走,还是等天气晴两天时间再考虑上山的事情。 第十五章 遇狼 暴雨之后又是连续几天的暴晒,被大水伤了根苗的稻谷又被太阳晒伤,最近两天赵家村的村民们就连闻到赵安家传来的肉香味都不会分神了,他们全都愁眉苦脸,希望天空能快点阴下来,气温能够赶快降下来,让自家的秧苗能缓一口气。 此时的赵安跟村民们还没有太多的交集,也并不知道他们的痛苦。他只因为气温飞快的蹿升到了三十度以上,自己却还要穿着长袖衣裤感到难受,赵安当然也希望气温能够赶快降下来,可他还有一个更迫切的希望,就是能够穿上像琴童身上那样的短褂坎肩。 可是海伯坚决不肯让赵安穿这样的衣服出门,他那样的眼神,就仿佛赵安要是敢穿着短褂子出门,他就要当场气死。还拿出全部的积蓄对赵安说,“这些粗棉布的衣服穿着的确气闷,少爷不如拿钱去买一卷轻纱回来,我让人给你裁成衣服穿上,就不热了。” 海伯拿出来的钱,正是胡笙留下来的那五十两,赵安想了那人两秒,便严肃的对海伯说,“棉布衣裳吸汗,我穿着也挺好,这些银子你还是收起来吧。” 赵安转念又想,现在的天气不正好可以上山去,这时候山上肯定很清凉,而在山道上行走的确不宜穿得太少,临出发前还让琴童也换了一身长袖衣裤,便让他背着背篓装了食物和水壶,还有一个用木屑草绒自制的的火折子,打算找机会在山上烧点热水来喝,自己则用背篓背了两把镰刀和一把小花锄。 做了这么多的准备工作,就是因为他这一次想要去更远的地方。为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走远一点,这次他看到一些常见的药材,甚至都没有去挖。何况他上山的次数多了以后,脚程也快了很多,所以他们只花了半个时辰多一点的时间,就到了那条曾经发现过草莓苗的小溪边上。 然后又沿着那条溪水向着上流走去,河边的道路虽然相对好走,但是也比较危险。赵安唯恐遇见了来喝水的猎食动物,手里一直捏着一根荆棘条,打算在遇到猎食动物的一瞬间催发荆棘缠住对方逃生。 幸运的是他们沿着溪水边走了一个时辰,也没有遇见猎食动物,不幸的是河边上除了鱼腥草,就是一种喜水的苔藓地衣。 地衣除了药用价值之外也是一种味道不错的野菜,所以赵安还是花时间收集了一些,打算回去焯水之后用香醋凉拌来吃。 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收获了,赵安又带着琴童继续上路,然后终于遇见了两只漂亮的动物,雌雄两只雉鸡,雄鸡的尾羽在阳光中发出七彩的光芒,仿佛传说中的凤凰一样。 这种品种的尾羽,似乎比那种被当做京剧花翎的尾羽更加的鲜艳。赵安还能欣赏一下,琴童看到这两只稚鸡,第一反应却是,“不知道这种野鸡好不好吃。” “这个不能吃。”赵安连忙打断了琴童的遐想。 琴童依旧看着那两只悠闲的在林中漫步的野鸡,跃跃欲试的想要扑上去捉,口中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不能吃。” “因为我们抓不到啊。”赵安其实更想说,这种毛色特别的稀有动物还是留下来,给以后做保护动物用吧。 虽然灵气复苏过后已经没有了保护动植物的概念,可是那些已经灭绝了的生物却再也不可能出现了。 琴童很快接受了赵安给出的理由,因为抓不到的确不能吃。所以只能回味前两天吃掉的那只肥母鸡炖的汤和小公鸡烧的肉,母鸡炖的软烂鲜美,公鸡烧的有嚼劲又入味。 赵安也不得不再一次感叹,海伯虽然当了几十年的管家,可是做几道家常菜的手艺却一点也没有生疏。 赵安看到琴童的神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十三岁的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也特别能吃,脸上的表情更加不会遮掩。所以赵安对琴童说,“平常我也教过你一些辨认草药的方法,你也帮我多看着一点,今天如果能找到珍贵草药的话,我回去就让海伯再去买一只小公鸡烧来吃。” 对扎扎实实红烧小公鸡的热情,让琴童抛弃了在山道上看见的那两只毛色鲜艳的野山鸡的幻想,专心致志的开始帮赵安寻找起药材来。 按理说在蜀州与胶州交界的这一片山林里,其实很容易找到到珍贵药材才对,因为这一点,就连常溪县城里都有一个专门收药材的生药铺子,府城的大药商甚至会自己组织人进十万里大山,寻找好药材。 即便赵家村背后的这座大青山,已经是十万里大山中最外围的一部分了,但也是从未经过开垦的森林,自然环境定位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生长出来的药材应该也就差不多。 赵安怀疑还是由于经验的原因,因为即便他拥有木系异能,在一望无际的野草丛中,也很难发现那独一无二的有价值的草药。 可是在人迹罕至的山林中,除了树木就只剩下野草了,赵安也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一点一点的去辨认那些野草的种类。 终于又让他发现了一些药草,比如铁线莲,比如藿香,还有一株特别细弱的金银花。 这些虽然都不算珍贵药材,然而藿香可以用来做调料,金银花栽种在房前屋后能够避蚊虫,所以他都采摘了一部分放在自己的背篓里。 琴童这一路上却还一无所获,看到赵安接连挖出草药的举动,心里多少有点沮丧,生怕赵安承诺的红烧小公鸡会飞走。即便没有飞走,吃红烧小公鸡的时候也会因为没有功劳感到羞愧吧。 因为心里憋着一口气,琴童寻找草药的时候,便更加的认真起来,终于他看见了一颗赵安曾经着重为他描述过的草药,就是生长在胶州附近的天麻。 这是一种兰花的根茎,春末过后已经不能再食用了,可是这一点对于赵安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当他听到琴童大喊着说,“少爷快来看一看,这是不是天麻。”的时候,他直接激动的开始在一堆河滩边上的乱石中跑起来。 于是他看见了那一束开花的美丽植物,没错,就是他印象中的天麻。在这个没有人工种植的时代,天麻的价格虽然不能和三七人参相提并论,但也足够获取利益了。 今天只要有了这一种收获就已经值得了,赵安拿出小花锄,沿着那一株天麻旁边的根系连着泥土将它整个刨了起来,郑重的用泥土捏紧根须,这才放进了自己的背篓里。 他又让琴童在周围找了找,一共找到了六颗天麻。就在赵安快要乐的找不到北的时候,突然感觉背后有一道恶意的视线盯住了他。 他只来得及抬头,看见琴童脸上惊恐的表情,就感觉到身后传来一阵锋利的风声呼啸而过。至于为什么躲过了,当然是因为他及时趴在了地上。 当他再一次抬头去看的时候,就对上了一双恶狼的眼睛。这不是形容词,而是他们在山上真的遇到了一头狼。 虽然没有倒霉到底的遇到狼群,可是这头独狼个头却并不小,堪比的上一条小牛犊了,再加上它后背上竖起的棕毛,脸颊和耳朵上还有些伤口,赵安可以断言,它是因为竞选狼王失败才独自流浪的孤狼。 赵安倒抽了一口凉气,心里怀疑,这家伙应该已经跟踪了他们俩一段时间,只是一直没有动手,直到他们找到天麻,心情放松的时候,才对他展开了攻击。 显然这只狼的智力并不简单,还会运用一些粗浅的策略。就在赵安思考这匹狼是否已经跟踪了他们很久的时候,这条狼猛然间再一次发起了攻击。 它仿佛一只离弦的箭一样,张大了满嘴利刃的嘴,喷着腥风向着赵安的方向扑来。琴童虽然刚才吓傻了一次,这次恶狼再一次对赵安发起攻击的时候,琴童却已经反应过来,抓起地上的石头就朝着那匹狼的方向打去,可是那家伙早已经跳开了原地让琴童好不容易利用起来的反击落了空。 赵安却依旧保持了郑静,即便他的手指已经被荆棘刺伤,流出了丝丝鲜血,但他的目光依旧紧锁着那匹狼,一点儿都没有眨眼。 第15章 终于那匹狼扑到了距离他半米远的地方,他离开催动异能,将手中的藤蔓催生到最大的程度,然后控制异能用藤蔓卷住那匹恶狼的身体和四肢。 但它向前冲的姿式依旧没有减缓,如果不是赵安在地上滚了一圈,躲得快的话,他就要被裹着荆棘的饿狼砸伤了。 但所有的意外情况都没有发生,赵安很顺利的制服了那匹狼。他的手中依旧死死的握住荆棘的一头,然后缓慢的输入异能,拉动那条荆棘,那条狼原本还不想要行动,可是脖颈处传来越发迫切的刺痛,迫使它不得不跟随着赵安的脚步离开。 没错,在找到了天麻之后,赵安也并不贪心,就打算要往回走了。现在碰上了这匹狼,他的计划依旧没有改变,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然后他就在下午太阳最酷热的时候回到了赵家村,他站在屋外的台阶下,看着种田的人们全都愁眉不展的看着那些已经被太阳晒蔫的秧苗。 面对这样的情况只能补种了,可是对于古代的劳动人民来说,想要筹集足够的秧苗就已经是一件难事了,何况还要补种。 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安看见的每一个人都摆出一份愁眉不展的表情,而且他们对于赵安用一根藤蔓拴住一匹狼的行为,直接视而不见,这使得原本还想要在村里炫耀一遍,顺便震慑宵小的赵安感觉到了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毕竟他想要把这一匹狼牵到村民身边走一圈,炫耀一下的原因,还是前天他想要让海伯在村里买两只小狗来养,结果问遍了村里所有养狗的人家,都没有一个想要卖给他们。所以赵安在得到了这条尚未被驯服的狼之后,就迫不及待的牵着它出门来炫耀了。 然而以目前的结果来看,这就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赵安不关心农事,也发掘了周围村民们的困苦。 他们有些仿佛已经认命,开始重新育种秧苗,希望能够在天气彻底晴朗起来之前补种上一些稻谷。 还有些村民的家中资产不丰,经历了这一场灾害之后,便没有能力在补救了。就打算去挖些山地,多种上一些玉米和红薯,希望年底的时候不用挨饿。 即便是在这样一个看起来比较和平的时代,古代的平民实在经受不了一星半点儿的灾害。即便这一次所谓的水灾对于赵安这种不种地的人来说,只是留下胡笙在家里住了一晚而已,但对于其他的村民们来说,却要考虑接下来一年日子艰苦的事情了。 事实上这些稻谷能够落入他们口里的本就不多,对于他们来说大部分的口粮其实是,玉米,红薯,土豆之类,可是稻米的产出却是他们最大的经济来源,用于交税,买盐,买布,买棉等等生存必需品。 没有稻米可以出卖的话,他们就只能卖玉米红薯之类的,这些杂粮也卖不上价格。 总之所有的人都在尽可能的劳作,以增强自身对抗天灾风险的能力,除了赵通明家。 在损失了五十两银子又被人打上门两次之后,他们家依旧盘算着,趁着这一次老天爷帮忙的机会,在冬天的时候多收买一些小孩子,到时候稍微捯饬一下,转手卖出去又是一笔大钱,再到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候,甚至有可能收买到一些土地。 然而他们家这一次的如意算盘只能注定落空了,因为赵安牵着那匹狼回家后,在海伯注视着他吃惊不已的目光中,他怡然自若的拿出一把草莓苗种子,撒在一个竹编的小筐里,然后催动身上全部的异能,注入到这些尚未长发芽的种子里,这些草莓种子就仿佛破开了天地一般迅速的生长起来,直到长到了一根手指的高矮。 赵安马不停蹄,直接端着这一篮子草莓苗跑到了刘浣家,找他商量,让他在刘家的祭田里分出一块地来种草莓的合作方案,到时候卖了钱,赵安只需要分到一成,剩下的九成全部留给村民们平分。 刘焕听到这样的消息当然很高兴,尤其是听说赵安把草莓卖给如意楼价格竟然能卖到三文钱一个的时候。 可赵安却说,“但是我看常溪县的市场并不大,有我一家卖草莓还能维持住三文钱一颗草莓的价格,如果咱们村全部的人都来种草莓的话,我觉得市场应该肯定会被击溃。到时候三文钱一斤也许都不一定能卖出去。 所以我的建议是,等草莓苗长起来之后,我们就用一些竹编的框子将它们装起来,然后运到更远的地方去卖。” “这样的话,我们村受到水灾的影响应该就能降到最低了。”赵安如是说。 第十六章 慷慨仗义 赵家村里许多少年人其实都跟琴童很要好,基本上隔两天就会一起去割猪草打柴之类,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免不了聊天吹牛。 琴童跟他们面前,肯定不会说赵安会法术的事情,这是海伯耳提面命让他一定不许说出去的秘密。可他会也会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来炫耀,比如每隔一天就要进城去卖草莓,有时候赵安会请他吃馄饨,有时候也会买一点糕饼,最重要的是买肉,海伯会用他碾压农家妇女的烹饪技巧做出各种各样的菜肴。 每当他说起这些的时候,所有听众都忍不住流口水。相比较而言,他提京城里的有些事情,大家反而并不怎么感兴趣。大家最感兴趣的一点就是赵家的皇妃娘娘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有关于赵倾城的美貌这一点,好歹已经是少年的琴童其实有一些感触,但这也是他不敢乱说的话题。每当有小伙伴提起这件事,他就只能将话题继续转到常溪县好吃的东西上面,大家立刻就对皇妃娘娘不感兴趣了。 如此一来,少年人们虽然一直只是对琴童描述中的那些美味的食物感到好奇,大人们却意识到了,赵安他们家能够天天吃上肉,是因为卖了一种叫草莓的水果,而赵安掌握了这种水果的种植方式,每隔一天就能卖出去一些换来大笔的铜钱。 知道赵安能挣钱,村里不是没有人感到嫉妒,可是赵安终究是丞相大人的儿子,皇妃娘娘的弟弟,即便他被皇帝送回了老家,不许出去,可那也不是他们小老百姓能随意欺负的人。 至于赵安跟赵通明之间的官司,那就是兄弟之间的纠纷了。所以无论是赵通明把琴童和海伯拉去卖了,还是赵安打了赵通明一顿,村里的人也都只顾着看热闹,并没有人站出来阻止。 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也没能想到赵安竟然会因为看见他们受到水灾,就拿出自己能赚钱的水果草莓苗送给他们栽培。 刘浣只能对赵安连连道谢,头发花白的小老头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老相爷当年在任的时候,除了给赵家本家购置了两百亩祭田之外,也给我们刘家分了一百亩田,当时我们就应该给他立一座生祠。如今公子也是这样慷慨仁义,真不知道让我该说什么好。” 其实赵安本人也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只能强行装出镇定的表情对他说,“我自己一个人过上好日子,看到周围的乡亲们一个个全都穷困潦倒,也还是于心不忍啊。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独自一人回乡,难免受到一些欺负排挤,所以就想多多结交一些朋友,在我家遇到危难的时候,能够站出来帮我说句话。” 赵安刚开口的时候还想着客气两句,可说到最后却有一些动了真感情,将自己的真实诉求说了出来。他双目直视着刘浣,希望得到一句准确的承诺。最起码下次海伯或琴童遇到危险的时候,赵家村其他的刘姓人家不能再这样视而不见了。 草莓苗能够获取的利益的确足够打动人心,刘浣甚至没有太多的坚持变拍着胸脯保证道,“公子如此为我刘家人着想,我刘家人自然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日后若有吩咐,但凭差遣。别人家若是不愿意,我那三个儿子也一定会听从公子的安排。” 赵安看到刘浣没有丝毫质疑的表现,也就选择相信了他的承诺。“栽种草莓苗的事情,还请族长尽早的安排。我就先回去了,让琴童留下来给你们讲讲种植草莓的注意事项。” 虽然每一次种草莓赵安都用了异能催熟,但是用粪肥还是草木灰,还是加上骨头磨制的骨粉,还有日照和温度的变化都能影响到草莓的大小和口感,琴童看了这么久,也的确有一些门道可以说一说。 在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琴童每天都会被人请到刘家的祭田里,去照看那些茁壮成长的草莓苗。 而赵安的工作就在于培育那些被他找回来的天麻,这样一来他能够动用的异能就变得捉襟见肘。每隔一日送往如意楼的草莓都在减少,对此他的解释是,“草莓的果期已经逐渐结束了。” 如意楼的冯掌柜即便遗憾,也只能无可奈何,然后催促他,“赵公子还是赶紧将家里的葡萄送来,给我尝尝口感如何,如果口感好的话,我们再谈谈葡萄的收购价格。” 赵安这才想起来自己曾经说过家里种葡萄的事情,可现在他家别说葡萄了,连根葡萄藤都没有,却还是脸不红心不跳的说,“这才刚到四月中旬,葡萄那里就熟了,等到了五月,在端午节之前,我一定让冯掌柜好好尝尝我家的葡萄” 第16章 于是从常溪县回家后,赵安就急忙让海伯和琴童收拾了行礼,包下了刘虎的牛车一起去府城,帮他买几颗葡萄老藤回来。 第十七章 银耳的价格 从赵家村去府城坐牛车需要走上整整两天,不过有刘虎跟着海伯和琴童这一老一小,赵安倒也不是特别担心。 只是当天中午炖的骨头汤没有喝完,晚上又用来下了一碗面,就没有再做其他的菜了,因为赵安一个人在家,就算只做一点东西也吃不完。 还好有那一头他从山上抓下来的狼,这家伙被饿了两天之后就连赵安吃剩下的面条也肯下肚了,每天还要喝掉一大碗骨头汤,然后就是怡然自得的躺在地上晾着肚皮晒太阳了。 赵安站在一米多远的地方看着它,看它身上顺滑的皮毛顺着呼吸起伏,便能清晰的感觉到它身上所具备的野性和肌肉爪牙的力量。而它却没有看赵安一眼,颇有一副傲娇的模样,也没有因为吃掉了赵安给的食物就放下自尊的意思。 赵安也没有希望单纯就靠一点食物就能将一头野兽驯服,所以只在它面前站了没多久就去处理,就回厨房刷锅洗碗去了。 第二天又是上城去送草莓的日子,这一次赵安只用了一半的异能,催生出的草莓不过五十多个。然而除了草莓以外,他的背篓里还放着将近三斤简单晾晒过的天麻,都是他最近一段时间催生出来的,品相非常完好,个头也很大。 他这一次把天麻带去县城里,就是想要找生药铺子问问价格。同时他也交代了海伯和琴童去府城问一下天麻的价格,如果除去两地道路之间运输成本之后,再看那边卖出去的价格更高。如果府城那边价更高的话,他可以直接雇人送去那边卖,如果价格没有明显区别,那么在县城里面卖出去也能更省事一些。 因为家里所有的银子都给了海伯用来买葡萄藤,所以赵安对这三斤天麻抱有很大的希望,就等着卖出一个好价钱后填补一下买葡萄藤花掉的钱。 他离开家之前又检查了一下绑住那头狼的藤蔓,又给它碗里放了几块炖了一天的骨头,狼对那些骨头并不怎么感兴趣,但是赵安也并不着急,他知道如果这头狼饿了的话,应该还是会把骨头吃掉的。 就算把一头狼训练成一条狗不容易,可是在古代就连野生动物也可以训练来耍杂技,只是让一条狼给自家看家护院应该不算太难。 至于保护动物之类的意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是不适用的。因为这些大型猛兽也是人类生存所要面临的天敌之一,每个村子里也都会有被野兽伤了,或者直接吃掉的人。如果有条件的话,县里每年都会组织猎户上山围剿猛兽,包括野猪和猴子之类会破坏庄稼的动物。 那只狼在被赵安抓下山头两天还会痛苦的嗷嗷直叫,现在都已经很老实了。赵安感觉自己的训练已经有了初步效果,便放心的关上门,将那头狼独自留在家里进城去了。 然而事实也还真是难预料,赵安没想到自己离开之后,竟然有人自找死路一般偷跑进他家里。 那就是赵通明的二儿子赵福祥,上个月刚满了十七岁,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当初带着两个长工跑去堵住琴童,将他绑走的人正是赵福祥。 赵安对赵通明家的人发难的时候,他也不在旁边,即便后来被打了一棍子,但他对于赵安的惧怕并不像他的三弟赵福康和父亲赵通明一样深刻。 更重要的一点,是那天早上他看到那个蓝眼睛的怪人从他们家里拿走了五十两银子之后,又回到了赵安家,然后又是打着空手离开的,所以那些银子应该还在赵安家里。 所谓财帛动人心,何况赵通明家虽然薄有家资,但是他有一妻两妾,男女加起来已经生了十个孩子,对于自己的这几个儿子就不怎么舍得花钱了,赵福祥长到这么大,也就是结婚的时候穿了一身新的绸缎衣裳,不像他爹那样天天穿着绸缎衣服到处走,他有时候还只能捡他哥哥穿剩下的衣服,对于钱财自然十分看重。 为了银子,即便赵福祥早就听到了赵安家里面有狼嚎的声音,也听村里面的人闲聊时提起赵安从山上抓回来了一只狼,可是他依旧选择了铤而走险,等赵安离开之后,翻墙进了他家,打算找出被赵安藏起来的银子。 然而现实却是赵安家并没有银子,更危险的情况在于这院子里绑住的那只狼已经策划了很久的逃跑计划,有后爪艰难的抓开了绑住脖子,头慢只剩下最后一层皮的时候,突然看见墙头上翻下来一道人影。 赵福祥看到被藤蔓锁住的狼之后,心里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他就说嘛,赵安竟然敢选择在家里面养狼,肯定有控制的手段,不会让狼随便乱跑乱咬人。 放心之后,他就大大方方的绕过了拴住狼的那根廊柱,想从另外一边走进堂屋,再去内室找一找有可能被藏起来的银子。 可就在他转身的时候,原本还漫不经心的趴伏在地上的狼忽然之间跳跃而起,即便赵福祥年轻灵活的,凭着一股最原始的危机意识,弯腰躲过了那一扑,还是被摔得够呛。 赵福祥“哎呀~”一声大叫起来,那匹狼却因为自己的一个失误喘着粗气嚎叫起来,同时目光中的凶恶也愈加的分明起来,它就是想要杀掉眼前的人类,即便不是它最讨厌的那一个,但作为一个人就已经很讨厌了。 赵安现在还不知道家里发生的事情,他正陪着生药铺的老板,拿起一块一块的天麻仔细的检查,仿佛每一块皮的褶皱下都藏着无尽的奥秘一样。 赵安虽然不明白天麻要怎么鉴定,但看到掌柜连连点头,脸上越来越轻松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批货价格应该不会太低。 然后就听生药铺的老板摸着山羊胡说,“你说手上还有一些品相这么好的天麻,一共还有多少啊。” “那些都是鲜品,我还得再晒一下,你先把这些天麻的价格给我说说吧,如果价格合适的话,以后我还有天麻可以卖给你们,如果不合适我就去府城卖,反正东西好总是不愁卖的。”赵安没有隐藏自己的打算,如实的对生药铺老板说。 老板看出赵安没有打算给他留下占便宜的机会,便爆出了一个很实诚的价格,“我给你算三钱银子一两,我刚才邀了一下称,天麻一共是四十五两,我一共给你八两八钱银子,你觉得怎么样。” 赵安对于十六进制的重量计算方法还有点陌生,仔细算了一下之后才确定老板的计算并没有问题,然而天麻的价格却比他想象中的低一些,不像传说中的百年老参那样,动辄就能卖掉几百几千两。 所以赵安没有马上去拿银子,而是看着生药铺子的货柜问老板说,“你们这里有人参种子吗。” 人参子也算是一味药材,但老板却摇头说“没有人参子,我们这里有五年生的人参,只需要五两银子,你要不要买来炖鸡,可以补气养生的。” 对于人参的年份来说,五年实在过于短暂,要让赵安花那么多钱买来吃,他觉得实在太不划算,于是就打算拿钱离开了,眼角余光却瞥见一个药柜上写着银耳两个字。 他突然想起来,银耳在大规模种植之前,在古代应该是很值钱的奢侈品了。虽然他不能直接用异能催生真菌,可银耳却是生长在木头上的菌类,赵安依旧能够轻易催生。 银耳和木耳都是真菌,为什么真菌能够用木系异能催生,就不是能够用科学解释的范畴了,何况异能本身就不是科学的存在。 思绪一闪而过,赵安带着有点激动的声音说,“老板,你们这里也在卖银耳吗,可不可以拿一点给我看看。” “当然可以,银耳是一两银子一两,但你可以少买一点。”老板说着直接打开药柜,拿出半快银耳举到赵安面前,让他看一看。 赵安看过之后果然有些失望,被烤干的银耳早已经丧失了生机,没有再种活的可能。 看来想从药铺直接买一些药材回去培育的想法还是不能实现,因为这里的药材多半都是经过晒干或者蒸熟烤熟处理的了。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下一次进山了,到时候好好的找一找那些枯树败叶之间,有没有野生的银耳或者木耳了。这还是和草莓换季就要卖葡萄一样的道理,他不可能一年四季都有天麻卖,那样就显得太奇怪了。 赵安遗憾的拿着钱离开了药铺,打算趁着上午的集市快结束的时间,去肉铺子再买两根筒骨回家。 结果刚出门不久,就再一次遇见了和冯少平走在一起的胡笙,这是他们离别许多日之后的再一次见面。 赵安那一点不可说的小心思似乎早就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随风飘散了,可是再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依旧忍不住心跳了一次,于是走上去打招呼。“胡公子喜欢我上一次送给你的草莓吗,我种在外面的葡萄也快熟了,下次再带给胡公子尝一尝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要全面捉虫,不会改剧情,看到修改提示请不要在意。最后求一波收藏,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17章 第十八章 建功立业后,不如谈感情 胡笙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原本还带着几分距离感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冯少平的脸上也挂着肉眼可见的笑容,见到赵安打招呼也自来熟的说,“你家种的水果很不错,胡兄一定喜欢。” “喜欢就好。”赵安随口回答着,然而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胡笙的身上,他今天也穿着一身黑色的武人装束,可是无论是衣料还是手腕腰间的软皮甲都是簇新的。 看到胡笙这样子,赵安不自觉便露出一个笑容,桃花眼微微眯起来,语调轻扬的问道,“胡公子今天有什么高兴的事情吗。” 胡笙的眼睛中带着别样的神采,仿佛一根被压在石头下面的野草终于顶开了头顶的压力生长开了自身的新芽,他望着赵安勾起线条好看的嘴角,“今天北边传来战报,我军大胜了匈奴左部,歼敌两万俘虏四万,虽然没能乘胜追击剿灭匈奴本部,但是这场大胜也能带来几年的安定了。”即便论功行赏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为这场大胜感到由衷的高兴。 “那可真是一件大喜事啊。”赵安睁大眼睛,脸色也跟着红润起来。能够生活在比较安定的时代,当然能够令人感到安心,何况这又是胡笙关心的问题,赵安更多的情绪也是被他所感染。 胡笙曾经将自己的来历告诉过赵安,今天刚刚见面,又说了这一件本应该保密的事情,但是赵安给他的回馈每次都是这样的直率,让他连一点后悔的情绪都来不及升起来。 冯少平作为在场的第三人,突然觉得气氛有点奇怪,明明他约着胡兄出来,就是想要好好的大醉一场,作为这一次胜利的庆祝,可是为这场大战做了许多前期准备和幕后调控的胡笙却把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到了那位丽妃娘娘的弟弟身上,这着实有点奇怪了。 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感,冯少平出言打断了胡笙和赵安之间的黏着气氛说,“我们还是先去如意楼,我让人准备了最好的梨花白,今天要不醉不归。” 赵安给如意楼送了这么长时间的草莓,这还是他第一次来这里吃饭,踩着咯吱作响的木质楼梯,上了用木板搭起来的二楼,有几个写着“清风”“微雨”“飘雪”“凉月”名字的房间,走廊里附庸风雅的放了一些兰草,挂了几张重彩金碧山水,所有的布置都符合人们印象中的那种古色古香。 酒楼这样装修自然是为了迎合客人的口味,相比于一楼接待的贩夫走卒,在常溪县能够上到如意楼二楼的人都跟<a href=https://www.海棠书屋.net/tags_nan/guanchang.html target=_blank >官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自然也是读书人,有着一定的鉴赏能力。 就比如赵安走在“清风”房间的门口,听到里面传来弹琵琶唱歌的声音,然后还听到有人在轻声的讨论这首词的意境和格律,还有歌女弹琵琶的技艺不够好之类。 这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把吟诗作赋当作生活的消遣,而赵家村的许多人还在稻田里除草,他们双脚泡在泥水里,一棵棵的拔掉那些野草,只为了让今年本就已经受灾过一次的秧苗能够结出更多的谷粒。 赵安把目光从包厢门口移开,看向窗外的行人,甚至没能看见一个胖子,心里瞬间就闪过了许多思绪。 “赵公子,你在想什么呢。”胡笙第一时间发现了他在走神,便出言询问道。 赵安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有一些感慨罢了,“没什么,只是许久没到过酒楼,心里有些惆怅,又想起了乡村里的生活,农人之艰辛。幸好现在日子还算太平,如果再乱起来,就真不知道该怎么过了。” “没错,能够保住这太平盛世,还得多亏胡兄。”冯少平又十分没有眼色的抢在胡笙之前开口说话了。 但经过他这一打岔,赵安也不再多想,好奇道,“听冯公子的意思,北边的战事胡公子出了不少力气。” 冯少平的样子有点得意忘形,他看了一眼胡笙,见他并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似笑非笑的说,“赵公子真想知道吗,不如求一求胡兄,让他亲自为你解惑。” 赵安其实也有这个意思,于是眼巴巴地望着胡笙,“能告诉我吗。” “我们先入座吧。”三人已经来到了写着“萤辉”的包厢门口,胡笙率先走进去说,“等坐下来,我再慢慢跟你讲。” 紧随其后的冯少平都有一点疑惑了,他提起这件事原本只是开玩笑而已,没想到胡笙竟然真的正儿八经的要跟赵安讲解。 他倒了一杯梨花白,放在鼻尖嗅闻了一下,抿了一口,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对赵安说,“其实这一战能够打胜,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是经过几年时间的长期布置而已。利用那些被匈奴人长期打压的杂胡做奸细内应,然后在匈奴人出兵的必经之路上提前布置下陷阱,以几倍于对方的兵力,才能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有关于派遣大量兵力出动这件事,还多亏他那位大哥,一方面很相信他的计谋,另外一方面又很担心自身安危。 镇北将军尚西檠会派重兵给自己做守卫,也是胡笙计划里的一个环节。但这些暗地里的交涉,他就没有跟赵安一一道明了。 可就是他亲口说出来的这些部分,也是他绝对不会告诉别人的内容。比如利用走私商人用茶叶和食盐贿赂那些杂胡,让他们将用牛羊奶酿酒的方子散布到整个草原,然后又用丝绸和精美的手饰贿赂那些匈奴贵人家里受宠的女奴,诱惑王庭贵族沉迷饮酒。 “怎么,赵公子该不会觉得我满肚子阴谋诡计吧。”胡笙见赵安久久不语,便出言调侃道。 赵安立刻反驳说,“怎么可能,我真是佩服胡公子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本事。” 胡笙又抿了一口酒,面上的笑容有一些肆意,“要保证这些计谋的成功,其实还有一个小诀窍,你知道是什么吗。”说完就给久久没有动筷子的赵安夹了一筷芙蓉鸡片。 赵安的目光跟随着胡笙的动作,仿佛一个被海妖迷惑的水手。他吃了胡笙给他夹的菜,便老实的追问道,“什么小技巧。” “当然是因为那些为我做事的人,都已经被我打服了,即便我已经离开北边这么久了,他们也不敢违反我的命运。”胡笙说完便哈哈大笑,仿佛在开玩笑,又仿佛这是在描述实情。 赵安见他的情绪里只是纯然的高兴,蓝色的眼眸也变得十分明亮,于是便不去想他话中是否另有深意。憋了许久,才说出我自己埋藏在心底很久的话,“胡公子的武艺这么厉害,能不能教教我。其实上一次我就想说了,只是胡公子走的匆忙,我都还没来得及说。” 胡笙没想到赵安会提起这件事,愣了一下,突然觉得赵安这样修长柔韧的身体的确很适合练武,可是看赵安现在的这种期待的表情,目地显然并不单纯。 所以他今天在街上偶遇对方的时候,为什么会让他一起来喝酒,难道只是因为心情特别好吗。 胡笙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理智是否还健在,从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开始就觉得他的长相气质出挑,后来的相处中又感觉这个人的性格是如此的热情,简直让人难以招架。 既然北边已经取得了大胜,也算是完成了从小立下的志愿,或许也该考虑一下情感问题了。取得大胜之后,尚西檠肯定还要面对朝廷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就算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对付自己,大不了带人去南越国或者海上,总有一块立足之地。这一刻他和赵安之间仿佛产生了某种默契。 做出了决定之后,胡笙便不自觉的又靠近了赵安一些,“我当然可以教你练武,只是我能打败许多人,也全靠了自身一点力气上的天赋,其实武艺粗疏的很,你可不要介意。” “不介意。”赵安脸上的笑容就快要荡漾出来了,“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去我家,还能学几个招式呢。” 说话间两人便并肩走出了包厢,直到走廊上传来胡笙的声音说,“你会骑马吗,我在如意楼的马厩里寄存了几匹快马,我们可以一起骑马去你家。” 然后是赵安的声音,“我以前学过,但很久没骑了。” 被直接晾在原地的冯少平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多余的地位,他好歹也是曾经成亲生子的人,突然间就明白了赵安和胡笙之间那种粘腻的气氛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朋友,求收藏啊~ 第十九章 驯服 赵安在穿越之前骑过自行车骑过摩托车,甚至骑过变异兽,就是没有骑过马。有关于骑马的记忆,全部来自于原身,可他却丝毫没有露怯,选了一头最高壮的枣红马便踏着脚蹬跨上了马背。 等他握紧了马缰在高处俯视胡笙的时候,果然看见他的目光中透露出一抹惊艳和欣赏,便越加的挺拔了腰背,希望自己的形象能变得更好。 两人骑着马,慢慢悠悠的走出了常溪县城的范围,走在前面的赵安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胡笙一眼,不得不说,他骑马的样子也很好看。 “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先到赵家村。”赵安说完便夹紧马腹,轻轻抽动马鞭,抢先跑了出去。 第18章 胡笙自然不甘示弱,熟练的驱使马儿追了上来,赵安仅仅抢跑了不到百米的距离就追上了人。然后超过了他,在飞驰的马背上转过头来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他漂亮的眼珠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天空中闪耀的星辰。 然后转过一道弯,胡笙的身影便消失在了赵安的眼前,原本落后了许多的赵安赶紧抽打马屁股,让马儿奔驰的速度提升起来。 两人就这样互相追逐着,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便赶到了赵家村的地界。在最边界上的一个水田旁边停下来,这时候不仅马儿累得直喘气,事实上第一次骑马的赵安也累得不停喘气,额头滴下了大颗的汗水。他卷起衣袖擦掉了汗水又平稳了一下呼吸才笑着对胡笙说,“说好的是比赛,你干嘛要让着我。”语气里却不见得有埋怨的意思。 胡笙也只是笑了笑,拿出挂在自己马鞍旁边的水囊对赵安说,“你先喝口水吧。” 赵安没有拒绝,他早就已经渴得要命,因为喝的太过于急切,便有一股小小的水流,顺着他的下颚流向脖颈滑进了衣领里。 他咕咚咚便喝下了半袋子水,抬起头来的时候却对上了胡笙变得深沉的目光,对方好像还在抿嘴唇,赵安连忙把水囊递过去说,“你也渴了吧。” 胡笙接过了水囊,意味不明的看了赵安一眼,这才开始喝水。赵安被他看的小心脏扑通乱跳,难道胡笙觉得自己把水囊递给他,是在故意设计间接接吻吗。 处在暧昧期的原则是忍不住胡思乱想,赵安轻轻的摇了摇脑袋,希望自己能够赶紧恢复正常。 就在这时,田边的小道上匆匆忙忙跑来一个人,远远的看见赵安之后,立刻惊叫起来,“赵家少爷,你快回去,你们家出事儿了。” 这人赵安还算熟悉,因为他是刘浣的小儿子刘贵金,赵安知道他多半不会骗自己,立刻打马上前问道,“出了什么事情。” 刘贵金看到赵安骑马向自己跑来,立刻转身往回赶去,一边跑一边想赵安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也就是赵安今天早上出门不久后,赵福祥就从后院的竹林里溜进了他家,结果被那条狼咬伤了,赵福祥在他家里四处打转,最后想尽办法翻墙逃了出来,却也被咬伤了胳膊,又摔断了腿,只能躺在地上,嗷嗷直叫。 如果只是这样,其他的村民也不会那么着急,主要问题是那只见了血又被激怒的狼也开始狂嚎,并且不停的用利爪去刨赵安家的门。等到被狼嚎声吸引的村民赶来赵安家的时候,发现门上已经被狼掏出了一个小洞。 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村民们都害怕这条狼从赵家跑出来,会给村里带来祸害。就有人拿了锄头,通过那个小洞去打狼,没想到却把那个洞又扩大了,以至于那头狼的脑袋可以直接从洞口钻出来,对着门外的村民狂吼。 如果不是村里的两个猎人及时赶到,爬到赵安家的围墙上,对着那条狼射了两箭,让它爪子受了伤,不得不躲到屋檐后面恐怕早已经冲破了赵安家的房门,跑到村里去了。 但是那条狼非常狡猾,猎人手里除了没什么杀伤力的竹箭之外,能够给它带来杀伤的铁箭只有三根,除了伤了他一条爪子之外,就没有再给它带来任何伤害了。 双方成了一个僵持的态度,刘浣这才想起来派自己的小儿子去城里,打算把赵安这个当事人找回来。既然他当初能够在山上制服这条狼,相信他应该还有办法打破现在僵持的局面。 等到刘贵金说完这一切的时候,他们一行人就已经跑到了赵安家门口,这时他家门口早就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全村的壮劳力,至于其他的老弱病残,都被送回了家里紧闭房门,防止出现意外情况让那条狼跑出去之后伤到他们。 “快让一让,赵家少也回来了。”其实当赵安和胡笙骑马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有村民发现了他,但刘贵金还是很大声的开始喝道。 村民们对赵安的态度既有尊敬也有畏惧,看到他来马上给他让出了一条路,刘浣也赶紧跑到他面前来说,“赵家少爷,你能不能先从墙上翻过去,把那只狼给治住。” 这也是他当初看到赵安收拾赵通明那家人时的利落手段,才敢提出这样的要求。 但他起码还有一个求人的态度,看到赵安出现就立刻给他弯腰作揖。反而是带着自己另外两个儿子站在旁边的赵通明,咬牙切齿恶狠狠的说,“你把一条狼带回村子里,根本就是居心不良,这一次你必须把它给打死,不然全村人都要被你害了。” 赵安看到还躺在地上,我们的赵福祥哀哀的痛呼吸,你就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没有这样的贼子,谁会愿意在家里养一匹狼,现在看来我的决定还是对的。”赵安不甘示弱地顶了回去。 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跟赵通明他们纠缠的时候,跳下马之后,便打算翻墙进院子里。却不想胡笙的动作比他更快,直接踩着马鞍便已经越过了赵安家的墙头。 等到赵安跳上墙头,双手借力翻上来的时候,看到他已经一拳打倒了那匹狼。 那匹狼倒地之后又再一次爬起来对着胡笙呲牙,结果又挨了一拳,等他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已经僵硬的开始摇尾巴了。 赵安目瞪口呆,他还以为这头狼野性难训呢,结果刚被打了两下就屈服了,这让他不得不反思自己之前的手段是不是太温和。 第二十章 京城来人 赵安从自家的围墙上跳下来走到胡笙身边的时候,那头狼躺在胡笙的脚下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赵安就上手去摸了它的头,果然差点被咬了,不过赵安还是很警觉的,何况这头狼刚刚被打了一顿,体力不支,最终没能咬到赵安的手。 但它依旧是不甘心的,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就打算要去追逃到旁边的赵安。然而胡笙只是狠狠的瞪了它一眼,它就再次萎顿下来,老实的躺回了原本的地方。 赵安这才甩甩自己的手抱怨道,“看起来挺顺滑的,没想到摸起来这么扎手。” 胡笙笑了笑说,“狼皮一向不是上好的皮裘,你如果喜欢的话,我可以去山上给你找一些狐狸皮和鹿皮,只是这附近的山上没有貂。” 赵安摆摆手,“我不爱穿皮毛的衣服,穿起来重的很也不贴身,还是棉布和丝绸穿在身上的时候感觉更舒服,等冬到了冬天,我就让人在屋里砌一个,我看也用不着这些东西了。” 灵气复苏时代可不存在什么保护动物的观念,最艰苦的时候赵安连变异螳螂壳做的铠甲都穿过,以至于他现在更喜欢工业生产出来的布匹,即便只是最简单的手工业品。 至于火炕这种东西在旭国的北方早就已经在中上成圈子里流行开来了,不过对位于南方的常溪县人们来说还是更习惯于在冬天的时候烧火塘,这使得许多人家里的墙壁都变成了黑灰色。赵安却没有把自己的家熏黑的打算,也不打算像赵家的先祖那样花钱买炭火回来烧火炉,总之他觉得烧火炕是更经济实惠的保暖方法,唯一的麻烦是必须要花一大笔钱购置一批防火砖,还得去请专业的泥瓦匠砌火炕才能保证不漏气不烫人。 不过现在时间还早,天气是越来越热了,要考虑保暖问题也不用急于一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赵福祥翻进他家里来打算偷窃这件事情。 院子里发生的这一幕,同时被墙上的猎人和围在门洞旁边的村民看见了。他们原本就对赵安这个朋友有着深刻的印象,因为他曾经一拳在赵通明的墙上打出了一个洞,如今又三两拳的驯服了一头狼,大家对他的畏惧又加深了几分,同时对赵安的畏惧也加深了。 当赵安找出一根绳子再一次把那头狼绑好栓在廊梁柱上,推开门走出来的时候,从门洞外往里偷看的人立刻退到了一丈开外。当胡笙的目光扫过人群的时候,他们又再次往后退了几步,有些人慌乱之下不小心踩到了后面人的脚,于是引起了几声惊呼,但这时候却没有人因此而争吵,大家赶紧闭上了嘴,眼巴巴的盯着赵安和胡笙。 胡笙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站在赵安身后抱着臂膀,称职的充当一个保镖的角色。 赵安很快就发现了单独站在院子旁边的赵通明父子几个人,于是改变了方向,走到他们面前,看了躺在地上的赵福祥一眼,又望着赵通明说,“入室盗窃,人桩并获,你说该怎么办吧。” “你在家里养狼,你这是不把我们全村人的安全放在眼里。”赵通明现在还在试图混淆视听。 赵安却不再想听他诡辩了,指着胡笙说,“我这位朋友今天给我引荐了一位新朋友,是知县家的四公子冯少平,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今天我们三人还一起在如意楼喝了一顿酒,你说我让我的朋友帮我报官说家里招了贼,官府会怎么判。” 胡笙顺着赵安的话对赵通明露出一个冷酷的笑容。 “你,你,我们可是同宗同族。要是把你侄子送去对簿公堂,让所有人知道我们赵家出了一个贼,你以后的日子也别想好过。”赵通明一张胖脸都在抖动,还在色厉内荏的强撑,但是赵安只是冷笑着看着他,他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自己的身份就是杀头犯的儿子。 第19章 所以赵安根本就没有理会赵通明,他转过头对围观的村民来说,“你们真的能够容许像他们这种贩卖人口,入室盗窃的人家生活在村子里吗。跟他们这种人生活在一起,时刻都要小心自己家的人会不会被他们拐去卖掉,也要担心家里的财务会不会失窃,所以我建议把他们一家人全都从村子里赶出去。” 有些人听到赵安这样的话天然就感觉到了恐惧,因为在这个时代被人排挤的人是很难生存的。有一句俗语:物离香贵,人离乡贱。就是很好的说明。 但有些受过赵通明家欺负的人又表现的很兴奋,可无论他们心里怎么想,都没有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他们还在观望。 但是赵通明家的人显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四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赵安,却因为他扬言要报官的威胁不敢说什么。最后还是赵通明站出来说,“你要把我们家从村子里赶走,那我们家的房子和田地怎么办,你是想要侵吞我们家的财产吗,赵家大少爷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卑鄙起来手段简直令人发指。” 赵安并不理会他的指控,只是淡淡的说,“田地和房子都可以卖掉,我可以去找冯少爷帮忙,他会给你介绍合适的买家。你们全家人拿着这笔钱去外地生活吧,让我们彼此眼不见为净。” 赵安觉得自己已经过分仁慈了,甚至显得有些软弱,无论是贩卖人口还是盗窃,赵通明家的这四个成年男丁每一个都不干净,按照律法都应该去坐牢。但是古代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人们通常会对亲属之间的矛盾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安就算去报官也很难得到他想要的正义。 可是像赵通明这种从他的父亲背开始就趴在赵安家身上吸血的人,怎么可能轻易的放弃这坨肥肉,他并不打算就此认输,脑海中灵光一转,就抓住了赵安的把柄,“你这样苛待我们这些亲戚,丽妃娘娘知道吗,你如果要把我赶走的话,我就去京城找娘娘告状,看她怎么说。” 赵倾城会怎么说,赵安回忆了一下原身的记忆,找到了赵倾城评价过赵通明他们家的支言片语,发现她竟然觉得自己的父亲大义灭亲杀掉了伯父的行为很不人道,对赵通明他们家也多有同情,并且提议让父亲多给赵通明他们家买一些土地。 好像在赵倾城和赵安小的时候,赵通明的父亲每次登门拜访的时候都会给她们带很多礼物,所以赵倾城是很喜欢他这位大伯的。觉得大伯就算犯了一些错误,可是作为亲人还是应该要原谅他。 对于赵倾城有这样的奇葩想法,赵安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赵倾城这个人就很奇怪。她总是能够记得别人对她的一点小恩小惠,并且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是对于那些真正帮助过她,对她有大恩大德的人她却从来不会去感激,比如她的父母,比如那个心甘情愿给他当接盘侠的表哥丈夫。 赵通明平生也只见过赵倾城两次,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对她的性格还没有深刻的了解。赵通明扯出赵倾城来威胁赵安,原因只是因为赵安被押送回来时受到的待遇,他敏锐的发觉到赵安在京城里的贵人们心里肯定很不受待见。 赵安当然不可能在赵通明面前露怯,他抱着胳膊说,“真是笑话。你要去我亲姐面前告我,到时候他是帮你还是帮我,不是显而易见吗。”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赵通明也不愿意退缩,耿着脖子说,“总要试一试才知道。” 胡笙听到这里已经打定了主意,赵通明无论是打算去告状,还是认输搬走,他都会让胶州总兵派兵把他们一家人送到南越国去。 这时就听赵安说,“随你便吧,既然你不同意我的提议,那我就先去报官,把你儿子抓起来再说。他跑到我家里面偷东西,总是铁板钉钉的事实,这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呢。” 就在赵通明考虑要不要忍痛让二儿子去做几年牢的时候,突然有一匹快马从远处跑来。赵安听到哒哒哒的马蹄声,抬起头就看见冯少平骑着马从远处跑来,冯少平没有注意赵安,他第一眼看见的人是胡笙,隔老远就对胡笙说,“京城来人了。” 冯少平特意赶来,首要目的就是为了通知胡笙一声,胡笙现在的正式身份还挂靠在胶州总兵手下的兵马司,当然不能让京城来的人看见他擅离职守,否则他就真的只能上山当土匪了。 第二十一章 做生意 冯少平特地从县城赶到赵家村来,除了通知胡笙最近一段时间不要进城以外,也是要跟赵安做一笔生意。 不过这一点,他就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了。而是打马来到赵安身边之后才对他拱手道,“赵公子遇到了什么事情吗,可有冯某能帮得上忙的地方。” 赵安咧嘴一笑,指着躺在地上的赵福祥说,“冯公子来的还真巧,这人翻墙进我家想打算偷东西,结果被我家的狗给咬了,还想躺在这里打算讹我一笔,我正想报官呢。” 冯少平正有事要求到赵安头上,立刻冷下脸对周围围观的村民说,“谁是这里的村长,有如此恶徒,为什么还不赶紧送官。” 担任赵家村村长的人,也是赵安的一个同族的长辈,身上还有着秀才功名,只是赵家的人口太少,村里面的刘家人占了绝大多数,而刘家人遇到事情的时候绝对不会去找村长,而是直接找他们的族长刘浣解决,所以赵家村的村长是非常弱势的,听到冯少平点名,这才从人群中走出来。 但他还是更愿意站在赵通明这边,期期艾艾的说,“都是家里面的小辈不懂事,世界上什么东西也没偷到,还受了伤。冯少爷还是开开恩,就放过他这一次吧。” 他帮助赵通明,也并不是拿了什么实际的好处,而是读书读迂了,总是想着亲亲相隐,所以不愿意看到赵家的后辈对簿公堂。还有一点就在于他不希望自己的族人里出现罪犯,所以他看见冯少平不愿意松口的表情,再一次恳求的对他作揖,又转头对赵安说,“赵安啊,不如就让我请出家法,好好的教训赵福祥一顿,跟你赔罪行不行。” 要说他这人也并不是不辩是非,但他更愿意动私刑,也不愿意上衙门。 赵安的目的是想要把赵通明一家人赶走,自然不是很愿意,可是冯少平来找赵安有急事儿,听说他们族里要自己解决,也就不在意的挥挥手说,“行吧,一定要狠狠的打一顿。” 结果他刚说完就感觉到一道锐利的目光投射在他身上,回过头就对上了胡笙不满的表情。顿时明白自己说错了话,还想要再说点什么找补回来,就听胡笙开口道,“你们族里自己动手,我不放心,万一你们放水就让他轻轻松松的逃过这一劫了,我要代替赵安来施刑。” “不行。”赵福祥第一个就反对了,虽然他没有亲眼看见胡笙两三拳就打服了那头狼的画面,可是一直坐在围墙上的两个猎户绘声绘色的把院子里发生的情境跟院子外面的人讲了一遍。躺在地上的赵福祥自然也听得一清二楚。 作为亲自见识过那头狼的厉害,又曾经被胡笙打上门过的人,赵福祥非常清楚自己挨不了几下就会一命呜呼了。 所以他听到胡笙要打他,立刻吓得金身尖叫起来,艰难的用双手支撑着身体一边往后退一边摇头,“我不要被你打,我情愿去坐牢。” 就算去了衙门,也可以让他爹打点一下,也许还能在牢里过得不错,要是被胡笙打的话,也许只需要一拳下来就能要了他的小命儿。想到这一点之后,他的眼睛中冒出亮光,立刻大叫出来,“我愿意去坐牢,你别过来。” 既然如此,赵安也就暂时放下了赶走赵通明一家人的打算,对刘浣招招手说,“派两个人押他去县里。” 刘浣其实不想管这摊子事儿,可是面对冯少平看过来的目光,也只能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点头道,“冯少爷和赵少爷放心吧,这件事我会亲自去办。” 说完就对他的二儿子和小儿子挥挥手,让他们两个去把躺在地上的赵福祥提起来抬走了。 赵通明和他另外两个儿子还想要阻止,可是胡笙往他跟前一站,他们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看到赵福祥被人抬走之后,冯少平对着围观的村民摆摆手,“事情已经解决了,你们就各回各家去吧,不要在这里看热闹了。” 村民们不敢违抗县太爷家的公子,就连平常最混不吝的无赖汉都乖乖的离开了。 赵安其实还想让赵通明他们家赔偿他被损坏的门,可是冯少平明显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说,他只能把这件事情暂时压下来,带着冯少平一起进了门。 冯少平进门之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被拴在廊柱下的那头狼,然后想起赵安说自家的狗咬伤了那个小偷的事情,心想能被胡笙看上的人果然非同一般,明明是在家里养了一头狼,偏要说自己家的是狗。 当然武艺超群的冯少平并不害怕那头狼,反而饶有兴趣的走到它面前去弹了一下那头狼的脑瓜崩儿。在将那大头狼惹怒之后,利用轻功一下跳到一丈远开外,看到它被绳子限制住距离咬不到自己,便畅快的大笑起来。 第20章 “好了,有什么事情就赶快说吧。”胡笙泄露出几分不耐烦的表情,完全不像之前赵安跑去摸狼脑袋差点被咬到时那样关心。 冯少平还不知道自己被区别对待了,看到胡笙生气,立刻摆正了表情说,“京城来了内务府的采购太监,点明要买我们如意楼卖出去的草莓。” “你们用什么办法将草莓运到京城去了吗。”赵安觉得十分疑惑,就连在物资极大丰富的前灵气复苏时代,想要跨省运输草莓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经过精密的包装,还要空运才行。 冯少平摇头苦笑道,“我爹不过是个小小县令,怎么可能有机会搭上内务府的路子,这一次知道这件事情之后都已经乐疯了。只是有一个蜀州的才子,有一次到如意楼来吃到了草莓之后特别喜欢,就写了好几篇文章和诗词大加赞赏,后来他进京赶考,这些文章不知道怎么就传到了宫里,所以皇帝才特地拍了内务府的采购太监来买。” 听冯少平的意思这件事情应该跟赵倾城没有关系,这样他多少就放心了一点。 赵安带着冯少平来到他种草莓的地方,指着那些即将枯萎的草莓藤说你看,“我种的这些草莓都快要过季了,而且草莓也非常不耐运输,如果把果子摘下来运回京城的话,肯定没办法保存。” “你还种了其他的草莓藤吗,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能让内务府的人空手而归。”冯少平的语气比较僵硬,他害怕赵安舍不得一点小钱,而不肯交出草莓藤,他可是管着如意楼的账册的人,知道赵安卖给了如意楼多少草莓,深知他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点草莓藤。 果然就听赵安说,“不过我早就让村里的人在他们的祭田里种上了草莓苗,现在也刚好到了挂果的时候,不如就让村里的人卖一些给内务府的人带回去,等送到京城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吃了。” 冯少平满意了,赵安也觉得很满意,有了这一遭之后,村里面的草莓运到府城或者省城去卖的时候,就可以打上皇家特供的名号了,相信生意一定会更好。 而他想要带着整个村子的人致富的计划也能更前进一步,到时候整个村子的人都享受了他给的好处,相信再出现赵通明家的人跟他做对的情况,其他村民也不会像今天这样袖手旁观了,一定会选择站在他身后。 赵安相信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就算是大字不识的村民也会知道怎么站队。赵安不相信人性,但他却相信足够的利益能够团结起所有的人。 第二十二章 一骑红尘妃子笑 暮春时节的太阳已经变得有些毒辣了, 赵安为了让村里能够顺利的种出草莓,教他们用旧衣服拆出来的破布搭了一个简易的遮阳棚,晴天遮阳, 雨天也可以防止暴雨的直接冲刷,这也算是赵安最开始种草莓得出来的经验了。 另外他看到赵家村附近有很多竹子,还让村民们又用竹节做了一个简易的滴灌系统, 当初他也只是出了几个主意, 不过刘浣却非常重视, 带着村民们将几亩地的草莓苗照顾的非常细致。 虽然还没有看到金钱回报, 其他的村民不像刘焕那样对赵安毕恭毕敬,可是他们干活的时候依旧非常卖力,把这块种着草莓苗的祭田照顾的很好。 赵安都已经十多天没到这边来看了, 这次带着冯少平一起来, 看到草莓苗的长势全都非常喜人,脸上便不由自主的露出类似于老农民收获似的笑容。 胡笙一直陪在他身边,也被他这副样子逗乐了,便忍不住开口逗了一句, “他们这些人也不见得对你有多好,你怎么这么关心他们啊。” 赵安摇摇头背着手在田边巡视, 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的说, “这是成就感, 你懂不懂。何况等我身边所有人的日子都好过了, 我再炖肉的时候就没那么多人偷偷跑到我们家屋后来流口水了。” 真正跑到他们家旁边来流口水的大人倒还没有, 主要是那些半大的小孩。赵安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 每次看到了多少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仿佛自己吃肉就像在犯罪一样, 会产生莫名其妙的羞耻感和负罪感。 或许有些人能够从别人的苦难中体会到优越感, 但是赵安做不到,即便经历过了堪比末世的灵气复苏时代,他依旧不喜欢欣赏别人的苦难。 胡笙对于他这样的回答也并不觉得奇怪,他之所以会喜欢上赵安这个人,就是从他的身上感觉到了一种温暖坚韧的气息。 如果有人伤害他的时候,他可以化身为利刃,可是面对那些弱小者的时候,即便是跟他毫无关系的人,他都会毫不吝啬的散发出善意。就像胡笙第一次从如意楼的窗口看见赵安,他在跟卖绒线的老婆婆说话时的样子,亲切又乖巧,非常讨人喜欢。 当然他现在这副“得意忘形”的样子,也很讨人喜欢。以至于胡笙的目光一直没能从赵安的身上移开,直到冯少平开口说,“胡兄你怎么还在这里,你还是赶快回山上去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内务府的人就要到赵家村来了。” 冯少平虽然提前跑来通知了赵安,但是明面上肯定不能让内务府的太监们知道,他就打算留在这里不走了。胡笙却不得不离开,临走之前还深深的看了赵安一眼说,“这一次缘分没到,我下次再来教你学武功吧。” 眼看着人还没有走,赵安都有点舍不得,背过身去不看胡笙,“你走吧,有冯公子在这里,你也不用为我担心。” 说是不担心,但又怎么可能,胡笙想了想,扯下自己腰间的玉佩给赵安说,“这两天你如果想要联系我的话,可以拿玉佩去常溪县的书铺找掌柜。” 这样依依惜别的画面落到冯少平眼睛里,简直让他惊掉了下巴,什么时候胡笙竟然也变成了这样儿女情长的人。 但是慑于胡笙从前在他心里留下的威信,冯少平也不敢取笑他,只能默默的站在旁边当背景。 等到胡笙骑着马走远了,冯少平这才嬉皮笑脸的对赵安挤眼睛说,“你眼光真不错,刚来常溪县就拐走了这里最英俊的男人。当初我爹只跟他说了几句话,就想把我妹妹许配给他来着,可惜胡兄根本不愿意接受,说自己行军打仗受了暗伤,没想到这是在等着你呢。” 赵安根本没打算隐藏自己和胡笙之间的感情,听见冯少平的调侃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说,“不用你说,我一向知道自己眼光很好。” “啧,啧,真不愧是让胡兄喜欢上的人,够坦荡。”冯少平走到赵安旁边拍的他的肩膀说,“以后你跟我冯少平也是朋友了。” 赵安对他笑了笑说,“朋友回去吧,太阳也够晒人的,今天中午就简单一点,我给你做鸡丝凉面吃吧。” “你还会做饭呢。”冯少平多少有些惊讶,就算他只是县令的儿子都不会做饭。赵安以前好歹还是丞相家的公子,后来又是丽妃娘娘的弟弟竟然会自己做饭。 赵安鄙视的看了一眼大惊小怪的冯少平,走到自家的水井旁边把一个悬在井口上的绳子提上来,下面是一个菜篮子,里面放了一块昨天晚上煮好的鸡腿肉,喝几根新鲜的黄瓜。 在农村住过的人都知道水井可以充当天然冰箱的作用,有些深井下面的温度只有几度,瓜果蔬菜从井里提起来有些还会冒白烟。 赵安就用那块鸡腿肉和黄瓜切成细丝,放了盐和糖,香油,酱油,醋,辣油,蒜泥一起凉拌,做了一个简单的凉拌鸡丝,然后煮了一大锅面,中午饭就做好了。 冯少平吃完之后连连赞叹,说赵安做的饭比如意楼的大厨还好,但赵安自己知道自己的水平,也就能做一点家常菜,只当冯少平是在恭维自己,却不知冯少平此时心里想的,却是他比胡笙还先吃到赵安做的饭,就忍不住隐隐的得意。 不等赵安把碗筷收进厨房,就有刘浣的大孙子跑到他们家门口来敲门说,“村口来了好多官差,都说是要来找赵家少爷买草莓的。” 终于来了。 赵安也顾不上洗碗了,想了想就对刘浣的大孙子招手让他进门说,“你来帮我洗一下碗,我给你两个大钱做工钱怎么样。” 那小孩却看着那头狼直摇头,显然不敢进来。赵安无奈,只能把吃过的碗藏到碗柜的最深处,免得有人突发奇想要到他家里来,看到了觉得他邋遢。 然而赵安明显是想多了,等他跑到村口的时候就看到官差能在赵家村外的一处旱地上搭起了帐篷。那个穿着内务府管事服的太监就坐在帐篷最中间,旁边的茶几上不仅放着热茶,还有各色瓜果。 这样的排场,简直比得上皇帝亲临了,赵安想起自己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看到的皇帝,还有记忆里的画面,好像每次看见皇帝他都是跟随在赵倾城身边,也没有这么大的排场。 当然,皇帝如果以正式身份出行的话,肯定会比这夸张好几百倍。赵安走到那太监身边的时候思绪纷飞想了很多,就在他还没有想清楚到底要用什么样的礼节时,那太监已经站起来主动跟赵安打招呼了,“见过国舅爷。” 第21章 “不敢不敢,草民见过公公。”赵安终究不敢托大,虽然没有行礼,但语气十分亲和。 那太监似乎也很满意赵安的表现,笑眯眯的坐下来之后就吩咐旁边的人给赵安准备座位。等赵安坐下来之后才继续说道,“咱家还得恭喜国舅爷呢,贵妃娘娘有了身孕,孕吐的十分厉害,皇上看了心疼,听说常溪县这边有一种果子酸甜可口,十分开胃,就特地派了咱家来寻果子给贵妃娘娘吃。” 他用嗔怪的目光看了赵安一眼,“没想到我听县令说,这果子还是国舅爷找到的。既然国舅爷找到了这么好的果子,怎么就没想到要给贵妃娘娘敬献上去一些呢,害得皇上如此担心。” 显然赵倾城现在又得到了皇帝的宠爱,还晋升了贵妃,而皇帝恐怕已经把自己责罚过赵安这回事情忘记了,所以底下的太监们对赵安还是很客气的。主动跟赵安提起进献的事情,就是要给他打个圆场。 赵安果然也很识趣的说了一通漂亮话,大意就是刚发现草莓的时候觉得运输不方便,才没有送到京城去。后来又在村子里面培养了一批新的苗子,原本想要用花盆栽起来送到京城的,没想到京城这么快就来了人,让他没来得及送。 第二十三章 缺了花盆怎么办 负责采购草莓苗的太监姓徐, 徐公公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在内务府负责采购食材,他的职位其实只是一个少监, 能被人尊称一声太监已经算是尊敬了,他能够见到皇帝和贵妃的机会也并不多。所以在面对赵安这个得宠贵妃的弟弟时并没有托大,好声好气的跟他商量着草莓苗的价格。 只是徐公公从来没有走出过赵家村外的帐篷, 坐在那里等着冯县令派衙役和村民去田里把草莓苗装进了花盆里带过来, 又吃了赵安佳小果园里出来的几颗草莓后, 给出了一颗苗子五钱银子的价格, 一共要采购一万株苗子。 按照赵安卖给如意楼的价格,三文钱一颗草莓,五钱银子一株草莓苗, 其实是很高的价格了, 但这其中却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 赵安对徐公公说,“公公有所不知,我们村也是刚开始种植草莓苗,前前后后一共也只种了六千二百多株。如果所有的草莓苗都要用花盆来装的话, 光是买花盆的钱就要几百两银子了,我们村里一向贫苦, 根本拿不出钱来垫付。” “那么, 敢问赵公子是什么个章程。”徐公公提高了声线, 表情也有点不高兴了。 赵安却没有退缩的意思, 本来他让村民种出来的这些草莓苗就不愁卖, 就算要卖给皇帝也不能亏本, “还请公公先给几百两银子的定钱, 让我们好去买些花盆回来。希望采购草莓苗的数量能见到五千株, 我们可以送五百株用以应对路途中的折损。” 这时候陪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开口的冯县令笑呵呵的说, “不必那么麻烦,下官这就下令让城北烧窑的张家和王家送些花盆过来。” 徐公公立刻给了冯知县一个,算你懂事的眼神。又转过头来,笑眯眯的看着赵安说,“赵公子不必忧心,这些事情就让下面的人去安排吧。这可是给皇上进贡的事情,谁也不敢马虎。” “是极,是极。我看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徐公公不如跟我一同回驿站去休息。在这鄙陋之地,也没什么好东西能够招待公公,不过我家有个厨子善做火腿,还希望公公不要嫌弃。”冯县令觉得价格已经谈妥,就该到了他表现的时候了。 对于一个县令来说,招待好来往官员本就是他的分内之事,何况还是宫里来的采购太监。所以他在驿站里举办了一个非常豪华的宴会,善于用火腿做菜的厨子,不仅用火腿做鱼翅,鲍鱼这一些徐太监吃惯了的厚味,还做了极具本地特色的天麻火腿炖野鸡和火腿丝蒸鲈鱼算是令人眼前一亮的新鲜土特产。 赵安也受邀一起上了坐席,看到鸡汤里面的天麻,感觉就是自己刚卖出去的那一批,因为蕴含着一丝淡淡的木系灵气。 所以徐公公对于那碗汤也非常喜爱,连喝了两碗之后这才罢手,以至于冯县令还说要把厨子送给徐公公。 还好徐公公最后没有接受,否则赵安都要愧疚于自己害了厨子了,要是去了京城之后,再也做不出符合徐公公口味的菜色就要倒大霉了。 吃了酒宴,接下来就是歌舞娱性节目,有弹琵琶唱歌的漂亮小姐姐也有整齐划一的舞蹈,虽然赵安不怎么看得懂,但是看看冯县令和几位陪坐的乡绅举人们击节赞叹的样子应该是很有水平的表演。 徐公公也很高兴,如果他最后没有带走那个弹琵琶的小姐姐,赵安还会觉得今天的这场宴会很有意思。 可惜残酷的现实告诉他这没有意思,这不仅没意思,而且很没意思。当冯县令要招呼一个舞姬婀娜多姿的走到他面前来敬酒的时候,赵安当然明白了什么意思,只能强打起精神说,“我要回村里去看看村民们移栽草莓苗的进度,那些村民们全都粗手笨脚,我不看着一点不放心啊。” 冯县令显然并不相信他的理由,却也只是淡笑不语,等到赵安离去之后,就有一个乡绅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果然还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接着便是哄堂大笑。 赵安不会不知道自己提前离席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可是他也不是那种会为了想要融入群体就放弃自己坚持的人,不要说他喜欢男人,就算他喜欢小姐姐,也不可能跟一群油腻中年男人一起随意的放纵自己的欲望。 赵安再一次从常溪县骑马回来,发现冯少平竟然还在村子里没有离开,就牵着马走上前去,请他帮自己把胡笙的这匹马重新带回如意楼的马厩里关起来。 他家里现在养着一匹狼就已经够麻烦了,再养一匹马的话,既没有关马的地方,也没有草料给马儿吃。 然而冯少平却没有接赵安的话,他抽了抽鼻子,闻着他身上的味道说,“你身上不仅有酒气,还有脂粉香,你该没有做什么对不起胡兄的事情吧。” 冯少平虽然没有跟着去酒宴上,可是他很了解自己的父亲。知道遇到这样的场合,冯县令肯定会下令召集全县所有的官妓和私妓一起来宴客。 赵安淡然的说,“什么对不对得起,我才不会碰除了我喜欢的人之外的其他人。” “啧啧~你这话就应该亲口对胡兄说,跟我说有什么意思。”不知道为什么,冯少平总觉得自己受到了某种伤害。 他也不再跟赵安闲扯,“我已经派人去找了烧窑的张家和王家他们两家的库存加起来也不够八百个花盆。就算重新开窑,起码也要五天才能烧好。” 赵安皱眉问道,“去隔壁县城或者府城买,需要几天时间。” 冯少平却摇头说,“我们常溪县北城的张家和王家就是整个州府烧陶窑最多的两户人家了,其他的比如府窑只烧名贵的瓷器,各村镇里的土窑也都只是在烧些下等的砖瓦。” “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赵安虽然在询问,其实也在思考,要不要干脆自己弄一个简陋的窑炉来烧些花盆,毕竟只是陶器并不需要太高的工艺。 然而冯少平却笑着说,“只是要等五天时间而已,你何必着急,我爹能够伺候好徐公公,让他乐不思蜀的。” “啊~”赵安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在看冯少平脸上无奈的表情,这才发现好像从始至终他一直都没有着急过。他突然发现古代人的时间观念,跟他的时间观念有很大的不同,就算是国家最紧急的战报在路上耽搁十天半个月,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移植以草莓苗需要耽误五天的时间,好像也并不算什么,才怪呢。 赵安回家之后死活睡不着觉,迷迷糊糊的睡了两个小时,天还没亮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跑去刘浣家里把他叫起来说,“你觉不觉得这次咱们要给卖花盆的,付几百两银子很不划算。” 刘浣深以为然的点头,虽然这一次草莓苗能变成贡品,让全村人大发一笔横财,也让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情的刘浣喜不自胜,可是回家之后想到要给卖花盆的付几百两银子,他也觉得很肉疼。 于是赵安拍着刘浣的肩膀说,“要不然咱们村自己来开窑吧。” 然而赵安这一巴掌好像就把刘浣给拍醒了,他有些迟疑的说,“可是我们村根本没人会烧窑,必须去外面请师傅,每年光是工钱都需要大几十两银子,何况刚开始砌窑的时候需要花的钱。就算每年都需要烧花盆,好像也不合算。” 赵安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说,“不用担心,我会烧窑。” 好吧,他也只是会一些理论上的知识而已。这些知识有些来源于小说,更多的是来源于您去复苏时代以前的一些纪录片,在缺乏娱乐的时代,就连那些讲述手工艺的纪录片都会被人翻来覆去的观看。 在穿越小说里面主角最爱干的三件事情,大概就是烧水泥,烧玻璃和烧做肥皂了。而他仅仅是想要烧一些陶器做的花盆而已,根本不算难题,因为他以前看过的一部关于长窑的纪录片,这种依山而建又被称作龙窑的窑炉,最高烧结温度可以达到一千三度,用来烧制瓷器都不成问题,利用烟道的温度可以一次性烧出上万件的陶瓷制品。 第22章 赵安自信的将自己画好的草图展示给刘浣看,“咱们村只要建好了这个窑炉,以后不管是烧砖还是烧瓦,都不需要去别的地方买了。等这一次卖草莓苗的钱分下来,大家荷包里都鼓了,也可以重新修一下房子了。” 所以大家应该不会介意,暂时先充当一下免费劳动力吧。 当赵安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利用村民们的时候,一大早被刘浣叫到家里的村民们却把他围了起来,“赵家少爷,你是不是说,我们帮着一起修了窑炉,就可以免费得到砖瓦修房子了。” 赵安赶紧压下手,阻止了吵吵嚷嚷的村民们,“修完了窑炉还得参加制砖和制瓦的工作,算是换工,你们没有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怎么可能有意见呢,大部分人都还住着茅草屋,只要下雨就是天上落大雨家里漏小雨的环境下,不需要花钱,只需要付出一点劳动力就能换到砖瓦盖房子,那个傻子会有意见。 第二十四章 杨梅味道的吻 “好了, 温度已经完全降下来了。”刘浣一只手摸着长窑的炉壁一边激动的说。 然后参与了建造长窑和制胚的七十多个村民全都上手去摸了一下,然后齐齐点头说,“可以开炉了。” 赵安看到他们七手八脚的样子, 心里也很激动,虽然他们这个长窑的建造十分草率。只找了村里两个会修灶台的人当师傅,然后就按照他给的图纸, 在后山找了一个适合的小山坡挖了一条沟, 便用黄泥造起了一个简陋的窑口。 如果按照烧制瓷器的标准, 应该是要用耐火砖来修窑的, 可是赵家村也拿不出这么好的条件,大家只有一把子力气。幸好他们只是想要烧一些砖头,另外就是十几个尝试着做出来的花盆而已。 所以想要得到免费砖瓦使用的人家每家出一个人, 按照赵安的吩咐分成四组, 一组负责修建窑炉,二组负责挖黄泥,三组负责制砖,四组负责砍柴, 只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的准备工作。又花了三天时间用火堆来烘烤装配窑炉和大块的干柴,等到砖胚和窑炉都晾干了, 便开窑烧制。 然后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用来烧炉, 赵安也跟那些火系异能者打过交道, 知道火焰的颜色越靠近蓝紫色温度越高, 然后是白色, 温度最低的反而是橙红色。虽然他花很长的时间烤干了柴火, 但却没有更好的煤炭可以用, 所以炉火只达到了微微泛白的颜色。 不过只是烧一些砖块而已, 只要气温能够达到八百度, 就能达到烧陶的温度,所以他也不是很担心。 所以在开窑之前,他虽然有点内心激荡,但脸上还能保持平静,对着满脸兴奋的村民们说,“大家都退后一点,让一组的人来负责开窑。” 大家也害怕七手八脚把刚修好的窑炉弄坏了,连忙按照赵安的吩咐退到了旁边,然后从人群中走出十几个壮年男女到窑炉面前来打开用石头封住的窑炉。 第一块青石板卸下来之后,还是有一股热气随着灰尘飘出来,将清晨的凉风都吹散了,呛的大家一阵咳嗽。 但是打着火把的一组队员,一把抹掉了脸上的黑灰,赶紧打着火把凑到窑炉旁边去看。众人也跟着看过去,发现放在最边上的十几个花盆好像都还是完整的。便立刻有人发出欢呼的声音,“成了,成了。” 赵安听到这话心情也不免愉悦起来,脸上平静的表情再也保持不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但他兀自高兴了一下,便止住了自己是试图上前去看热闹的脚步,大声说道,“好了赶紧干活,其他人排好队,我们等会儿进去把砖块搬出来。” 原本听到欢呼声就要往前凑的村民们赶紧止住了脚步,按照赵安前几天训练他们的那样排好队。这几天一直听从赵安的吩咐办事,他们都已经习惯性的听从他的命令。 至于那些不听命的家伙,故意捣乱的被撵回了家,偶尔犯错那中午就别想吃到肉了。 没错,赵安修建窑炉的时候,的确没有付出太多的钱财和劳力,可是他依旧花了一大笔钱买了两头猪,每天中午和晚上让从府城回来的海伯和琴童给干活的村民做饭吃。 所以他现在说话已经比赵家的老秀才村长和刘家的族长都要管用了,现在赵通明家的人根本就不敢再出现在他面前了。 所以那些负责开窑门的人,把石块全都搬开之后,就有人走到赵安面前来请示他的命令,“赵家少爷现在可以开始搬了吗。” 赵安说“搬吧,先把那些花盆拿来我看,把砖块马到之前放柴的那片空地上。” 花盆是刘浣拿来的,他三儿子刘贵金也在搬砖的队伍里,他平常也就是帮着赵安一起管事儿,想来别人也不敢背后说他不出力就用砖瓦,占了村里人的便宜。 那几个花盆都是赵安自己做的,因为没有那种专业制作陶瓷的转盘,花盆还是他用黄泥搓成长条一圈圈盘起来的,虽然他的手足够巧,但是最后烧出来还是有些厚薄不均,不过用来装草莓苗已经是足够。 当然他也没有全指望靠村里人自己做出来的花盆能赶上这一次的急用,所以还是拜托冯少平去催着城里面专门烧陶器的人家,日夜不停的赶工去了。 还好那位徐公公也真像冯少平说的那样,一直沉醉在温柔乡里,今天看戏,明天听曲,后天带着美人才子们去山溪上泛舟赏景。总之好像忘了自己这一次到常溪县来的目的,从来没有催过赵安他们赶紧把草莓苗给他准备齐全。 “这就是我爹的功力了,否则他区区一介贡生,最开始不过是当了一个八品教喻,就靠着一手巴结上官的本事一步步爬到县令的位置上的。”冯少平坐在大青寨的哨岗木屋中,一边喝着酒,一边嘲讽的对胡笙说自己老爹的坏话。 胡笙锐利的目光透过木屋的小窗看向远处溪水中的船舫,丝竹之音穿过群山落到他耳中只剩下飘渺的影子。 “尚西檠身边的人说,他在偷偷的画赵倾城的像。阿安的这位姐姐可真是有些奇异,好像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会被她吸引。”一直沉默的听着冯少平抱怨的胡笙突然开口,说的却是一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冯少平的注意力果然被胡笙的话吸引走了。可就听这短短的一句话,他就有很多话想要说,首先是这一句亲密的阿安,随后才是赵倾城的奇怪之处,然后他非常现实的想到,“皇帝陛下对这些觊觎贵妃娘娘的人可都是从来都不会留手的,要不要想办法把这件事情捅到他面前去。” 胡笙摇头,“尚西檠带着大败匈奴的功绩回到京城,以历修业的心胸,他已然死路一条。我只是想请你帮忙联系京城来的人,带着赵通明全家一起去京城,将他们交到尚梅静的手里。” 冯少平文员赶紧给胡笙竖了一个大拇指说,“狠还是你狠,你这是想要让尚家满门抄斩啊,顺便还能帮一帮你那小情人出口恶气。” 胡笙笑了笑,没说话。 尚梅静从小就很好强,手段比他那哥哥尚西檠还要强上许多。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宫里竟然也没有斗过赵倾城。以前,这件事情让他觉得很意外。直到他遇到赵安之后,突然觉得这事情好像也并不意外了。 无论尚梅静使尽千般手段,万般诡计,也不一定能得到历修业的爱,这就是佛家所言求不得。 而他已经爱上了赵安,就愿意为他做一切的事情,即便再微不足道。 冯少平或许以为他帮赵安解决麻烦只是顺手,但他却知道自己的心情。他安排这一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希望激发京城的矛盾,挑破早已存在的脓疮,让赵倾城和历修业再也没有时间腾出手来关注赵安。 否则他们已经知道了赵安种出草莓这件事情,无论做出怎样的决定都会对赵安不利。 赵倾城对于别人来说是绝世佳人,可是以胡笙查到的资料来看,她对于赵安就是活脱脱的祸害。 赵安也深刻的知道,自己可能跟赵倾城之间八字不合,于是等到装好了所有的草莓苗,去给徐公公送行时,徐公公问他要不要给贵妃娘娘带什么话或者捎带书信的时候,他只说,“请公公帮我问贵妃娘娘安。” 当皇帝知道内务府的人从常溪县回来时,还特地叫人去问过话,得知赵安只是让人给赵倾城拜安,其余只字片语都没有的时候,终于放弃了安排暗卫去给赵安送行的打算。 因为他这个人实在太不老实,都已经把他流放去了千里之遥,竟然还能搞出草莓来试图引起倾城的注意。 把内务府的人打发走了之后,历修业便含着笑来到后宫中,“倾城你看,这就是外面被夸的天花乱坠的草莓,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赵倾城吃了一颗新鲜摘下来的草莓,有点酸,可香气扑鼻,颜色也十分粉嫩可爱,正适合他现在怀着身孕吃。但是脸上的表情依旧淡淡的,仿佛一尊玉雕的美人,“不错。” 历修业已经习惯了赵倾城在他面前的冷若冰霜,用责备的语气说,“这还是你那弟弟发现的,也不想着心疼你这个姐姐,给你送一点来。亏得你还一天到晚惦记着他,真是个白眼狼。” 第23章 赵倾城其实已经听底下的人说过差不多的话了,只是底下人不敢公开责备赵安,如今又听到历修业这样说,她的眉头轻轻皱了起来,“安儿他过得怎么样。” “他好的很,今天欺负这个,明天欺负那个,仗着你贵妃的身份打了你的堂兄,还放恶狼咬断了堂侄一条腿。”历修业仿佛真的在批评一个惹是生非的小舅子。 赵倾城果然流下泪来,晶莹的泪珠划过洁白的脸颊,“皇上,他怎么可以这样,他怎么可以。” 她好像忘了赵安之所以被送回老家,就是因为她偷偷跑出皇宫才受到连累。还有他弟弟的品行和他堂哥一家的品行,到底谁会欺负谁。 但她身边伺候的人全部是历修业派来的,每天都在她耳边说赵安的坏话,她脑海中对弟弟的印象发生转变,好像也不能完全怪他自己。 历修业抱紧了怀里的人,露出一个目的达成的微笑,拍着赵倾城的后背说,“所幸你堂哥一家已经被内务府的人带回了京城,你以后好生照顾就可以了。至于赵安,他没有朕的旨意肯定不敢走出常溪县,他一直在那小地方,即便惹出些祸事,也无关紧要。看在你的面上,朕会保他平安富贵一生的。” 赵安却不知道京城里发生的事情,自从徐公公拉着草莓苗走后,他就开始投入进了烧炉窑的事情。 他现在要烧的炉窑,当然不是最开始的那一个最简陋的砖瓦窑,而是用耐火砖砌出来的全新窑炉烧制陶瓷管道,他准备趁着村里人全都在修房子的时候,将老屋重新翻修,以便同时搞一个沐浴和下水管道。 没办法,随着时间推移,来到夏天之后,上厕所实在是一件令人煎熬的事情,除了刺鼻的味道,还有四处乱飞的蚊蝇。洗澡也很麻烦,所以他现在十分想念一些现代化设施,即便只是最简单的蹲坑和淋浴。 为此他不惜花费重金,撬了张王两家的老师傅来帮他制作陶管,可是制作蹲便淋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麻烦的地方就在于转弯和接口,也幸好他最近催生出来的葡萄和银耳都能卖出好价钱,否则就快要入不敷出了。 他这样整天忙得脚不沾地,以至于谈恋爱的功夫都被大大的压缩了。更别说以前夸下的海口,说要跟胡笙学武的事情,更是直接被他抛到了脑后。 当然他的恋爱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赵安一边看着人封上窑炉的火口,一边望着天上的圆月,一边美滋滋的想,前天胡笙提了一篮子杨梅来看他,他的唇上沾了红色的杨梅汁水,胡笙帮他擦嘴角的时候,他偷偷的舔了一下胡笙的手指,四目相对,便交换了一个杨梅味道的吻。 有点酸,有点甜。随着时间的流逝,回味起来越来越甜,可惜小琴童背着柴从门外走来的声音,打破了他们之间的缠绵。 而且胡笙也有很多事情要忙,不能每天都守在他身边,那天晚上胡笙离去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赵安摸了摸自己逐渐泛红的脸颊,心里还怪想念的。 或许人就是经不起想念吧,赵安回到家之后,惊喜的发现胡笙已经坐在桌边等待了。赵安加快了脚步走到他身边,想要问他这几天去干嘛了。却没想到胡笙突然问道,“你有多少钱。” 赵安有些摸不着头脑,“你要借钱吗,我这里还有十二两银子。”当初卖掉草莓苗,村里一共分给了他三百两银子,可是他全都用来请了工人,还帮他们修了一栋住宿的砖瓦房。 胡笙摇摇头,仿佛早有预料一般拿出一百两银子放到桌上说,“粮食要涨价了,快去买些存粮吧。” 第二十五章 兵祸与天灾 常溪县附近的粮食会减产这件事情, 赵安早就已经有所预料了,四月份秧苗刚刚栽下去的时候遭遇了一次暴雨,冲毁了许许多秧田。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又是持续的干旱, 以至于秧苗疯涨的情况下迟迟不肯结穗。 村民们都说今年的谷穗子比往年短了两三成,只是今年大家都分到了额外的收入,又盖了新房子, 所以大部分人脸上才没有出现焦急的神色。 “难道其他地方的干旱很严重吗。”赵安最近一段时间都很忙碌, 也就没有心思去考虑交通不便, 没有娱乐等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 以至于他居然不知道外界的消息。 胡笙摇头说,“我叫你囤粮,的确有干旱方面的原因, 看今年这个架势, 胶州和蜀州的粮食都会减产。但是更严重的问题是,三天前湘西一带的苗寨有人造反了,我看了战局,襄阳有重兵把守, 一天之内就能赶到战场,那伙苗寨肯定闹不出什么大问题, 可是那些人战败之后却会向着黔州和蜀州一带逃亡。到时候旱灾加上兵患, 多半要造成饥荒。” 赵安捏了捏桌子腿儿, 这才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来说, “有兵祸, 又有灾情的情况下, 朝廷不会免税吗。” 他一边说着, 一边仔细的回想《倾城泪》的描写, 但是这本书真的只是围绕着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唯一写到大赦天下, 好像还是女主的孩子当上了太子。而是赦免的内容只是让一些没有犯死罪的罪犯出狱而已,很难说这样的赦免是在行善还是作恶。 想到这里赵安就明白自己的问话显得过于太天真了,连忙对胡笙做出一个歉意的表情,然后摸了一下他放在桌上的银锭说,“我家里的食粮足够吃到明年了,你觉得我可以把这个消息告诉赵家村的村民们吗。我觉得就算我能够存下足够的粮食,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手来保护,遇到兵祸也保不住手中的粮食,说不定还会招来更多的祸患。” 经过这几个月时间不断的锻炼,赵安的木系异能比刚到这个世界时增强了一倍不止,每天能催熟的植物数量增加到了八株,就算只是用来催熟稻谷麦子也足够他和琴童海伯不饿死了。 可是仅仅能够填饱肚子又有什么用呢,赵安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虽然从来没有遇到像在灵气复苏时代时那样的直接危险。可是在这个世界生活中也很不容易,除了来自皇权的压迫,来自宗族的倾轧之外,竟然还会遭遇兵祸和天灾,简直让人应接不暇。 更重要的是一点是他丧失了从前的那种注意掌控自身的力量,因为他看见过冯少平和胡笙的比试,发觉他们全力施展武功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比得上四五阶的体能变异者。而他的木系异能到目前为止,还在一阶初级的阶段。 还好,据胡笙所说,像他和冯少平这种级别的武功高手,在这个世界上也极为罕见,最多一双手就能数过来。否则赵安会因为担忧自己的生命安全, 放下手头一切工作,不惜一切的增强自身实力。 可是现在赵安无比的痛恨自己松懈了对自身的锻炼,否则到这个时候他就不会担心自己会受到乱兵的威胁。 而事已至此,就算后悔也无济于事了。所以他很快就想到了抵御外敌的办法,就是团结自己身边的力量,比如说整个赵家村村民。 自从卖掉草莓苗的那笔钱分发下去之后,依旧愿意出烧砖窑的人变少了一些。因为有些人觉得可以用钱直接买砖瓦回来修房子,完全不必自己那么辛苦。 排除少部分退缩的人,那些一直坚持在砖瓦窑工作的人,对于赵安的命令已经达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即使赵安后来没有再花钱买猪肉给他们吃。 所以赵安一方面觉得人心是可用的利益方面,也觉得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通知一下那些一直跟随在他身后的人。 胡笙作为一个善于用兵的人,自然不会不理解赵安的用意,“你既然觉得信得过村民,就告诉他们吧,不过你必须要保证不能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否则不等乱兵到来就会引起恐慌。” 赵安先是点头,又有些不安的问道,“那常溪县的其他人怎么办呢。” 胡笙笑着说,“不是还有冯少平吗,他会想办法组织起一对巡逻全县的人马,保卫常溪县的安全,所以你其实也不必太过担心,我只是觉得这种情况下粮食肯定会涨价,才会提前来通知你一声,安全问题你倒不必特别担心。” 然而怎么可能不担心呢,赵安根本没心思吃晚饭,就想去找到刘浣和赵秀才商量买粮食和训练民兵的事情。 可是他刚站起来,就被胡笙拉住了手,“别着急,湘西那边的仗,一时半会儿还打不完,溃兵最早也要等半个月才回来。先吃了晚饭,睡上一觉,不管有什么事情明天早上再说。” 海伯端了一碗茄子酿肉进来,看见胡笙拉住赵安的手,赶紧底下了自己的头,装作没看见。 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就算不知人事的小琴童还没有发现赵安和胡笙之间的猫腻,多吃了几碗饭的海伯又怎么可能没有察觉呢。 一方面是少爷的母孝才刚守了一年,还有一年多的孝期要守,从前议过亲的顾小姐早就已经嫁做人妇了,在他们离开京城之前人家就已经生下了长子。另外一方面是少爷曾经意有所指的告诉他,一个人的福缘是有限的,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以后也不可能再有子孙后代了,就像那些和尚道士一样。 第24章 海伯不知道少爷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是他作为一个仆从,只能选择相信也只能在心中祈祷,有一天少爷不喜欢那个蓝眼睛的男人了,就会去结婚生子。 赵安知道海伯每次看到胡笙都会不高兴,所以也没有叫他一起来吃饭,而是嘱咐他说,“我和阿笙也吃不了太多的东西,你和琴童多留一点菜吧。” “我晓得。”如今海伯跟赵安之间的相处,比从前已经随意了许多。他有时候心里会责怪自己的不懂规矩,有时候又会因为赵安的关心而感到欣喜。 今天赵安心里有事儿,也就没太关注海伯的想法,食不知味的吃过晚饭,又洗漱之后,就被胡笙押回房间睡觉去了。 可是赵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一方面是天气很热,一方面是心里有事情。他像一个蚕蛹一样蠕动到帮他轻轻摇扇的胡笙面前,枕着他的腿说,“今晚还是要走吗。” “嗯。”胡笙轻轻的回答,轻轻地挥动着手中的扇子,希望这种有规律的晃动能够帮助赵安快速入睡。 赵安却根本没有想要睡觉的意思,神清气足的问起了压在心中许久的问题,“苗寨造反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有关于这一点,胡笙还真是知道,而且还知道许多不为人知的细节。比如表面上苗寨造反的原因是因为收税的官员要求他们多交一些染料和药材,而真实的原因是朝廷故意让收税的人这样做,原因是占据丞相之位的松鹤书院派官员觉得苗寨的人口太多,需要消灭一些。 虽然故意逼反苗寨的人,不能代表整个朝廷所有的人,但却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因为他们觉得湘西的苗人已经开始跟普通的旭国百姓抢夺生存资源了,面对这群异族,他们决定毫不犹豫的挥下屠刀。至于之后会造成的一系列后果,也还是在他们的盘算之内,因为匈奴已经被剿灭了,那些闲下来的武将刚好没事情做,不如把他们派到西南山区来剿匪,这样既可以把它们排除在朝廷之外,又可以让这些整天无事生非的武将安静下来,简直一举多得,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胡笙想要做什么,他在经过多方考量之后,最终决定想办法从那些溃败的苗民中招收一些人手为自己所用。 他现在毕竟也是有家室的人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必须要手中掌握着一股力量才能让人安心。 等到胡笙回答完赵安最后一个问题,“这一次苗寨叛变的首领叫做马甸,他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然而老当益壮据说他一刀就能砍掉一颗牛头,去年还有姚寨的小姑娘闹着要嫁给他当续弦。”再低头时发现赵安已经枕着他的腿睡着了。 第二十六章 农民的智慧 刺眼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 赵安睁开眼睛,身边已经没有了胡笙的影子。 昨晚的气氛那么好,没想到胡笙还是离开了, 赵安有一瞬间的失落。不管是灵魂还是身体,他早就已经成年了,可是他和男朋友之间的关系为什么还没有关键性的进展。 他只能把情侣关系进展缓慢的锅扣在古代人太保守上面, 完全忽略了自己这一段时间以来脚步沾地的忙碌, 胡笙看他忙成这样子, 自然不好意思再从另外的方面劳累他的身体。 赵安起床给自己梳头发, 他现在已经不用别人帮忙,就能非常麻利的绑好自己的长头发了。起床之后用定制猪鬃刷沾了细盐混合皂角粉做的粗糙牙粉刷牙,然后再用皂角粉洗脸。 早餐是蔬菜粥配炸小鱼和豆腐乳, 小鱼是昨天刚分到了砖瓦准备修房的村民送的, 豆腐乳还是上个月卖掉了草莓苗,分到钱之后才花钱打的高度蒸馏白酒做出来的。 白酒的价格可不便宜,十两银子才买到一小坛,赵安做豆腐乳就用掉了半坛子酒。油价也不便宜, 基本上只比猪肉的价格便宜三分之一,所以别看只是简单的炸小鱼和豆腐乳, 在上个月挣到一大笔钱之前, 都不是赵安能够享受到的好东西。 当然看到酒价和油价之后, 赵安也不免心动, 想到了一些以前从小说上看到的酿酒和榨油方法。 可是他很快就否定了参与酿酒这件事, 因为酒水和食盐一样是属于官府专营, 虽然酿酒的管制不像食盐那么严格, 私人可以酿酒, 但只能自用不能卖。 然而卖酒是属于地方官员的小金库,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查处私酒的力度可能比私盐更加严格。 有关于酿酒的问题,赵安还问过冯少平,他说,“酿酒房是我爹最信任的钱粮师爷管着,任何人都不许私自从酒库拿酒。或许只有我那个在京城读书的大哥考中了进士,我爹才可能开酒库庆祝。” 赵安想想自己知道的酿酒方法,不过就是蒸馏而已,并不比这个时代的酿造方法更高明。只是因为蒸馏酒的成本算下来,一坛子酒最多不过七八百文,利润实在太高,他才有点动心。但是了解到这其中的实情之后,他立刻打消了酿酒的想法。 至于榨油,他想到的就是用黄豆来榨油,应该比常溪县这边的菜籽油和芝麻油更便宜,可是仔细打听过之后,还是发现不太可行。因为常溪县这边是低矮丘陵地形,可耕种的土地除了水田之外,就是半山坡上的山地,水田会用来种水稻,山地则是种着红薯和玉米这些能够扛饿的粮食,大豆只会零星的种几颗在水田边上,当做新鲜的时令蔬菜,每家每户每年最多留个十几二十斤来做豆腐。 想要用豆子榨油,还得去城里的店铺里买,价格不便宜不说,数量还很少。 所以用大豆榨油这个方法,只适合有大片耕种面积,但是气候更加干旱的北方。然而跟爽快放弃的酿酒不同,关于榨油这件事情,赵安还是存了一点希望。或许等他把赵家村这一摊子的乡村企业发展好了,之后还可以去北方发展榨油行业。 相比于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那种只想混一口饱饭的状态,赵安感觉自己现在也产生了一些野心,他好歹也是穿越人士,手里有那么多超越时代的技术,在这个世界当个大富商应该没问题吧。 他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不能每次都花男朋友的钱啊,赵安把胡笙昨晚留下的一百两银子放进了自己的褡裢口袋里,同时发誓一定要赚钱,以后也可以随便掏出很多银子给胡笙花。 赵安背着装了钱的拉面去了窑口上,找到最近一直在这里当监工的刘浣,“我看田里面的水都被晒干了,谷子也长得不太好,今年的粮食恐怕要不够吃吧。” 刘浣一直管理着烧制砖瓦的那个最先土窑,这里也已经被赵安送给了村里面的人当做公共财产。另外一个用耐火砖建造起来的新窑炉则是由他高价聘请来的制陶师傅在管理,最多就是花钱向村民购买一些木材和经过简单处理,洗干净了碎石和杂质的陶泥。 赵安的私窑那里每天要干活的人不算太多,还比较好管理,刘浣的工作却不算轻松,他管着砖瓦窑的一切大小事物,但能够获得的利益却不多。只是在每次有人需要建房时分,多余的那一部分砖瓦归他所有,这一份不算在他儿子帮忙做事的那一份收益之类。 刘浣的追求也不过是给家里多砌几间房,让三个儿子都能分到足够的房间。以至于每天都热的汗流浃背,被太阳晒黑了几度也不在意,看到赵安来了,一张黑脸上露出一口白牙。听他说了粮食的问题,依旧保持着笑容说,“你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吃,今年大家手里都有钱,可以用钱来交赋税,田里的粮食也就够大家伙吃了。” 这也是他脸上时时刻刻挂着笑容的原因,如果是以前,村里的人怎么可能还派这么多人手来烧砖瓦窑,早就组织人手去挑水灌溉田地了。 赵安张了张嘴,最终也没有说出兵祸的事情,一方面是出于保密的考虑,另外一方面则是害怕这件事引起村民们的恐慌。所以他只能跟刘浣说,“就算今年交税不用粮食,但我听说今年南方许多地方都遭了旱灾。要是有人逃荒逃到了我们县,说不定官府又要再争一次粮,还有各家客户的安全问题,我们都得考虑。” 刘浣丝毫没有怀疑赵安的消息渠道,上一次宫里来人,官府就请赵家公子一起去参加了酒席,他认识的人肯定比他们这些泥腿子更多,消息面肯定也更广。 听到赵安的描述之后,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憨厚老实的老农民,突然之间就警惕起来说,“我们村的确需要多存一些粮食,还得多打几把镰刀锄头了。” 事实上就算没有旱情的威胁,最近一段时间十里八乡各家各户的亲戚跑来打秋风的人依然是不少。赵安没有住在村里人家最多的地方,还不知道那些人家里面已经闹出了好几场是非,都是娘家来要钱两或者嫁出去的姑娘带着姑爷回来要给村里的窑厂干活。 这些事情在世道安定的时候不算什么,但如果真的发生了大规模的灾情,他们这个村子就会变成十里八乡的眼中钉肉中刺。到时候他们村子无论是被灾民盯上,还是被山匪盯上都不足为奇。 第25章 赵安没想到,刘浣会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加通情达理,他不仅愿意拿族里留存起来的五百两银子和赵安的一百两银子一起去府城买粮食,还同意以宗族的名义请一个铁匠回来,给每家每户都打一套铁质农具。 当赵安提出要给所有来参加烧窑工作的人增加训练项目的时候,他竟然也表示了全力的支持。对于这些生活在古代的农民来说,战乱并不像赵安想象中的那样稀少,他们每个人一生中至少都会遇到一次以上的战争,还有大大小小的饥荒,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警觉基本上可以跟灵气复苏时代的人相当。 而且这些村民的服从性还比灵气复苏时代的人更强,听刘浣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饥荒和流民之后,大部分的人家都支持了赵安让他们囤粮,制作铁器和训练的计划。 当然任何一个团体都不可能存在百分百的统一意见,购买粮食的钱从宗族保管的公共财产里支出,打农具的钱却必须每家每户自己出钱。有一些得到了草莓苗的钱就没有参加过砖瓦窑工作的人,又花钱买了砖瓦建房,手里没钱了,就嚷嚷着打农具是在花冤枉钱。 还有姓赵的十来户人家,在赵秀才的带领下,不愿意听从赵安的命令。因为赵通明去京城享福了,就将田产交给赵秀才帮忙打理,让赵秀才每年给京城寄钱就可以了。 所以赵家的人都觉得村里大半的田产都在赵家,就算出现饥荒,大不了不给赵通明寄钱,把他的粮食留下来给大家伙分了,也就不用害怕了,所以对于赵安提出的屯粮和防守计划都不太感冒。 看到赵秀才满脸得志得意满,还用那种看一个吃力不讨好傻子的表情看着自己,赵安都快要气笑了。 他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赵家这些人是自认为对风险的抵抗能力比普通的农民更高,所以才会显得这么蠢,才没有把蠢货两个字吐出口。 亲自到赵秀才家来劝人的赵安喝了一口茶,这才勉强保持住笑容说,“村长说的对,粮食和农具咱们赵家都不缺,可是我想让赵家人去训练的事情,村长最好还是不要阻止。到时候那些刘家的小伙子们都锻炼的身强体壮,咱们赵家的人本来就少,住在一个村里,难免就会产生几句口角,到时候咱们赵家的孩子不是要吃亏。”从正面劝不了人,赵安都已经开始刺激人的攀比心理了。 然而赵秀才依旧不为所动,老神在在的捧起茶碗说,“我们赵家的孩子都是要读书的,二十岁以下的童生就有五个,全族上下,包括我在内的秀才也有四个,这一代之内肯定还能再出一个举人老爷。大少爷,我也算你的长辈,在这里奉劝你一句,还是多读书为好,那些百工商贾之事都是贱业。你也是皇亲国戚,将来也不是没有当官的可能,不要坏了自己的名声。” 这可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赵安垂头丧气地从赵秀才家出来,走到村里看到三个男人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的往家走,身边还有些女人和小孩在抹鼻涕眼泪。刘浣跟在身后怒斥道,“好了,不许哭,回家拿钱,明天你们三家都必须得派人去窑厂上工。” 刘浣回头看到呆呆的赵安,立刻换上一张笑脸说,“这几个家伙不听话,按照族里的规矩打一顿就好了。” 突然之间,刘浣在赵安心里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了。他也很想像刘浣那样,把赵家那些不听话的人直接拉出来打一顿。 当然,这件事情他不能亲自去做,也没有这样的权利。或许等到有乱兵入境的消息传开之后,他可以建议冯少平用官府的名义征调一些民兵,到时候让冯少平重点关注那些在城里读书的赵家子弟就行了。 第二十七章 训练村民 在旭国许多普通老百姓辛苦种田, 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吃上一顿白米饭,赵家村因为出过一个丞相的原因,在整个常溪县乃至整个州府来说, 都算是比较富裕的村子了。但也有好十几户人家没有自己的田地,只能去给人当长工。 阿五原来就是赵通明家的长工,可是赵通明全家搬走, 要去京城享福, 自然不可能带上他一起走。他原本以为自己就要饿肚皮了, 可是没过两天, 赵家大少爷的管家海伯就来找他,让他去窑炉帮着挖土,每个月可以拿到一吊钱不说, 还能让他一天三顿都吃到饱饭, 挖土的数量超过合格线的话甚至能开荤,油渣炒鸡蛋或者一根带肉的棒骨。干了一个多月,身上力气长了不少,脸也圆了。 阿五摸着盘在腰间的钱串, 想着到底要不要做一件新衣服,还是好好攒上两年, 好说一个媳妇儿。 他今天依旧早早的去了挖土的工地, 却只看到几个帮赵家大少爷家的窑炉挖土的工人, 村里砖瓦窑的人一个也没看见, 奇怪的问旁边的长脸, “刘彪子他们今天都起晚了吗, 怎么一个人都没看到。” 长脸挥动着锄头有些嫉妒的说, “赵家大少爷要教他们练武呢, 可惜只叫了砖瓦窑那边的人, 没叫我们。” 阿五到工地上就开始往筐里装土,一边装一边也愤愤不平的说,“当初他们分钱的时候没我们的份,现在要练武也没我们的份,我们这些外姓人,真是处处不如人。” 另外一个负责挖土的中年汉子李二叔不悦的看了说闲话的阿武和长脸一眼,“我们这些人家,都是这几十年才逃难到赵家村的,人家能够收留我们已经很不错了,你们还想着跟人家一起分钱,有一样的待遇,做梦吧。” 他吐了一口口水继续挖土,一边教育旁边蠢蠢欲动的年轻人说,“想想咱们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给赵通明当长工,给村里人和城里人当短工,一天能吃上两顿干的也要是农忙的时候。现在人家大少爷给我们一天三顿吃饱,还给肉吃,还给钱花,你们怎么就不知足阿。” 他换了个方向挖土,让跟他搭档的人可以方便的把土装进框里,又接着说,“你们也别起什么花花心肠,好好把工钱攒下来,攒个一两年咱们也忙,把房子修一修,娶个婆娘,日子也就慢慢好起来了。” 他一边说着,却感觉到身后的人突然变得安静起来,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劲,回过头来竟然看到赵安带着琴童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还对着他笑。 赵安不得不感叹这时候的人思想还是比较单纯的,除了赵家那些享受过特权的人之外,村民们对于他的决定几乎不会有抗拒。他知道在这个时代,即便是踏实肯干的人也不一定能够保卫自己的生活,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他不喜欢这样踏实勤劳的人。 他对负责挖土的工人们说,“你们好好干活,窑炉那边已经快要出成果了,等到整套的陶管烧出来,我给你们每个人发奖金。” 刚刚他在窑炉那边的空场上让人集合的时候,烧炉的工人们就出来看热闹了,满脸的跃跃欲试。赵安看见他们对于训练也很感兴趣的样子,就对他们安抚了一番,同样的话,这已经是他说的第三遍了,因为还有一批负责砍柴烧炭的工人没有参加训练。 虽然知道可能会面临溃败的乱兵和干旱减产的饥民,可是赵安任然希望尽快把那一套下水系统和淋浴系统烧制出来,首先是陶管能大大的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而且等到批量生产之后,这东西还可以卖给其他乡绅,换回一大笔钱。最近早已过了采摘天麻的季节,他能卖的也就是一些银耳和木耳,葡萄。一天不过五六钱银子,只够窑厂这边工人们的饭钱。 何况参加训练的村民一共已经有一百二多人,用来保护一个小村子已经足够。所以他就没有让自己窑厂的工人一起训练,打算等他们烧完这一批的陶管再说。 今天是赵家村的村民们第一次参加训练,因为之前一个多月的集体劳动和集体排队吃饭已经让他们有了基本的服从意识和训练基础,所以赵安很轻易的就让他们排好了整齐的对立,然后就让刘浣带着人们一起围着村子跑圈,算是最基础的体能训练。 等参加训练的村民们围着村子跑了一圈,又回到窑炉前面原本用来放柴火的平地,所有的人都已经气喘吁吁。赵安没有跟着一起跑,就站在平地上等他们,指着地上的一堆削尖的木棍说,“拿起武器,按照刚才的排班十人一组,我们来练习冲锋。” 今天早上他让海伯和刘虎去城里请铁匠回来制造农具,可是他还是觉得削尖的木棍或者竹棍加上集体冲锋的效果肯定比单打独斗的拿刀更厉害。不过铁制农具还是应该准备一点,用来防备有大规模乱军入侵,进入巷战后有可能带来的伤害。 大部分的村民都很听话的,乖乖捡起了地上赵安让琴童准备好的的木棍。但昨天晚上被刘浣打了屁股的那三个刺头中的一个,却不服气的对赵安说,“赵家少爷,你觉得我们用这些木棍就能打过那些灾民吗。我可听我爷爷说过,他年轻的时候跟人一起逃荒,连县城的城门都冲垮过。” 他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赵安说,“大少爷是读书人,你懂怎么训练人吗,该不会是忽悠我们吧,让我们跑步又让我们耍木棍,这都是小孩的玩意儿。” 第26章 琴童也拿了一根木棍站在赵安旁边,听到他这话心里就很不忿,少爷也可是被神仙选中的人,连仙术都会,连狼都能被他驯服的服服帖帖,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竟然还敢质疑他。 琴童挥起手中的木棍,就想要去打那人的头,想给人一个教训。赵安却半路抓住了木棍,目光投向挑衅的人,微微笑着说,“你既然觉得我不会教人,不如我们俩比试一下,你要是赢了就由你来教导大家。” 那人咽了口口水,有点想退缩,不想人群中却有人起哄道,“刘老庄,你别怂。大少爷想跟你练练,你就拿出真本事来让他瞧瞧。” 显然敢于当面反对刘浣不来参加训练的人虽然只有三个,可是心里不情不愿的人却占到三成以上,只是他们不敢明说,只能在这种场合起哄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刘老庄想到自己老大个人了,还被人当众用竹片打屁股的场景,心里也憋了一股火气,当即抄起木棒向着赵安的方向冲过来,他虽然不敢真的对赵安下重手,这一棒只对着他的腿,可是他突然之间动手就是想要打赵安一个措手不及,也是十分阴险了。 然而赵安的观察力却远胜于常人,早在他冲过来的第一步时便已经做好了准备。趁着他挥棒的空挡,快步绕到他身侧,一棒敲在他的背脊骨上,让刘老庄整个人趴到了地上,然后一脚踩到他的后颈。 刘老庄就像一个翻壳的乌龟一样,四肢爬动却再也翻动不了,这时候大家才突然之间想起来,赵安之前收拾赵通明那个大胖子的时候,手法是多么的干净利落。可是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个月,而在这三个月时间里,赵安一直表现的非常和善,像一个善财童子一样,先是把卖草莓苗大部分的钱分给了村里人,然后又拿出大把粮食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们,好不容易建起来的砖瓦窑,同样给了村里。 在赵安的温和表现之下,大部分人已经忘记了他先前的凶狠,将他看成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大少爷,但是今天他只用了一招就达到刘老庄这样一个大汉的武力值,让他们对付赵通明那一家子人的凶像,突然就觉得皮子一紧。 这时候赵安再对他们露出笑容,就没有人敢轻慢的对待他了。全都乖乖的闭紧了自己的嘴,放轻了呼吸,仿佛被一只鹰隼盯住的猎物一般战战兢兢。 琴童看到自家少爷完全占了上风,得意的对着已经安分下来的村民们说,“我家少爷是专门请高手教过武功的,你们竟然还敢跟他比。” 赵安这时候才出言道,“排好队,开始训练。” 大家开始重新排队,赵安把自己的脚从刘老庄的背上移开,然后用木棍挑起他的手臂说,“爬起来继续训练。” 赵安往空场旁边走了两步,突然他脚下用力,脚尖数点,跳上了场边堆起来的木材顶上。然后背着手,望向远方。 他是想要给村民们再露一手的,可是睁开眼却发现旁边山丘上的竹尖上站着一个人,仿佛一片羽毛一般随风飘荡,——这才是真正的轻功啊。 赵安有点不好意思的看着胡笙,眨眼间,胡笙已经来到了柴垛旁边,蓝色的眼睛在阳光下仿佛透明的琉璃,他唇角微弯。赵安仿佛被他蛊惑了一般,突然从柴垛上跳下来。 还好胡笙接触了他,否则他就要直接摔到地上出丑了。赵安越加不好意思起来,低下头不敢看胡笙的眼睛。 直到胡笙笑起来说,“你刚才的样子很好看。”赵安才勉强摆脱了尴尬,拍了拍胡笙的手,示意他把自己放下来。 “你别笑话我就行,我就是想震慑一下村民而已,你不要觉得我的手段幼稚。”在村民们跟着琴童练习抱着木棍冲刺的动作的呼唤声中,赵安的声音显得有点微弱。 胡笙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放在赵安的肩膀上揽着他说,“用刺头杀鸡儆猴,也是军队的惯用做法,你做的很好。” 被自己喜欢的人肯定,赵安终于憋不住露出一个笑容,心里像吃了一颗蜜桃一样甜蜜。 第二十八章 生性耿直的恶魔 赵安只教了琴童最基础的冲刺动作, 他不可能一直不现身。跟胡笙说了几句话,就要从柴垛后面走出去了,“你要帮我教一教民兵吗。” 胡笙摇头, 这才想起来说明此行的目的,“我们要分别一段时间了,我要带人去蜀州的边界拦截乱兵。” “你不是已经叛出了朝廷的军队当山大王了吗, 怎么还要去拦截乱兵。”赵安说这话时用了打趣的语调, 因为从胡笙的只言片语中就能听出来他跟朝廷中的许多武将都有交集。只要他想, 随时可以回到军中, 因为现在的军队制度管理不太严格,许多兵丁干脆就是犯罪被判了流放的人。 赵安以为胡笙已经重新回到了军队,胡笙却说, “就算当了山大王, 我也是附近几省最厉害的一个,绿林道上都尊我做老大。” 胡笙看到了赵安担忧的目光,想到他面对天灾人祸的时候不仅想到要卖粮食,而且主动训练民兵, 就知道他不是经不起风浪的人,便把实情告诉了赵安, “率领苗寨反叛的首领马甸已经被杀, 当初故意增加苗寨税收的人却还活着, 而且领了兵。溃散叛军会给这几省之地带来一些乱子, 但他们溃散乡野后, 对大局其实没有影响。然而平叛的军队已经征收了五个县城的剿匪捐, 以征召民夫的名义抓了许多男丁卖去北方为奴, 又和当地豪强勾结联合, 打算哄抬粮价物价, 对剩下的人进行进一步的盘剥,从而吞并剩余的人口和土地。” “我记得你说过,这是有人故意挑起来的兵祸,有朝廷大员觉得苗民和普通百姓抢夺资源,要杀一批人,可是现在的情况,附近百姓的遭遇也并不比苗寨的人好啊。”赵安的头皮发麻,虽然他曾经跟最可怕的畸变怪物对战,但是面对这些险恶的人心,依然感到不寒而栗。 胡笙点点头,摸了摸他的头发以做安慰,“朝廷里的人只管大局,不管百姓民生,底下办事的人只管捞钱,更不会管百姓民生。所以附近几省的绿林都害怕了,怕自己也变成一场兵祸的借口,所以请我去埋伏挑起这场兵祸的罪魁祸首。” 赵安刚才被胡笙所说的消息震住了,一时间没有考虑太多,感受到胡笙手上传来的温度之后,却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赵安迫不及待的问道,“你要杀的人,叫什么名字。” “赵南玉。”胡笙看向突然脸色难看起来的赵安问道,“怎么了。” 因为赵安想起了《倾城泪》的一段描述,在赵倾城的第二个孩子临盆之际,原来很受宠的梅妃在她的参汤里加了活血的药物,打算让她大出血而亡,这件事情被皇帝特意派遣到赵倾城身边照顾她的嬷嬷发现了,梅妃全家都受到牵连,就连梅妃那个刚刚打了胜仗回来,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哥哥也被下了大牢,后面又查出了很多罪行。 皇帝要判梅妃的娘家尚家满门抄斩,却有朝臣出来阻止,“尚将军坐镇北疆,如果没有他,匈奴再打过来的时候怎么办。” 皇帝却非常自信的说。“不是还有刚刚在西南评判回来的赵南玉吗。”然后坚持下令,杀死了尚家满门。 文中描写这个赵南玉身高八尺,身壮如熊,又长了满脸络腮胡,为人却十分豪迈,不拘小节。刚刚进京面见皇帝的时候,就表示自己在西南剿匪平叛的时候缴获了很多战利品,并把其中的九成都献给皇帝,而且非常直率的表示他要留下一成来养家糊口。“家里还有几个小子要吃饭。”赵南玉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皇帝对于他的坦诚非常高兴,当场赐下了丰厚的奖赏。后来在一次狩猎活动中,他还救了差点被野猪伤到的赵倾城。而他也是书中少数没有跟赵倾城产生感情纠葛的男配。因为他长得实在不太好看。 但是因为几次的交集,而且他也姓赵的原因,赵倾城想到自己娘家没有人了,就让他做了自己的大哥,皇帝也很支持这样的决定,因为他要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一些可用的助力,给赵倾城一个可靠又听话的娘家。 所以这一个被描写成爽朗豪迈的人,实际上是一个为了一己私欲挑起兵祸,又从兵祸中牟利,对百姓进行盘剥,敲骨吸髓的恶魔。 赵安怎么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呢。在一本虐恋小说中总是会发生很多波折,故事才会精彩,然而当主角是皇帝和后妃,权力中心的一点波折,可能就是无数人的身家性命。 胡笙发现赵安在走神,又追问了一句,“怎么了,你认识赵南玉吗。”毕竟都姓赵,或许以前有些交际。 赵安摇头,一把抓住胡笙的手,“你能不能别去,我以前听说赵南玉的武功很厉害。似乎是得罪了人,才被困在湘西,一直不能升迁。” 赵南玉有没有得罪人,赵安其实并不知道,对于他的生平也不了解。他这样说只是为了取信胡笙而已,因为赵南玉真的很厉害,他和历修业切磋的时候能够打平手,按照《倾城泪》的描写历修业的武功在旭国是顶尖水平。 第27章 胡笙没想到赵安真的认识赵南玉,因为那个打压赵南玉,让他无法升天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虽然没有官职,但在北疆却是无冕之王,赵南玉曾经是定州的一地总兵,可是胡笙却发现他杀良冒功,想办法将他告上朝廷,他却让自己的手下背了锅,只得到了一个管束不严的惩罚,被罚到了湘西管理税收,没想到他又搭上了朝里面的松鹤书院派,搞出了这样一件惨绝人寰的大事。 胡笙觉得这是自己斩草不除根,才造成了这样的祸患,所以打算亲自出手,杀掉赵南玉。 “你放心吧,我比赵南玉厉害。”胡笙捏了一下赵安的手心,就要放开他的手告别了。 不想赵安却死死的拉住了胡笙的手,“如果你一定要去的话,我有一个埋伏人的好东西,一份硝石,两份硫磺,三份木炭,再加一份沙糖,混合装入密封陶罐中,点燃丢向敌人,绝对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不就是炮仗吗,在马匹疾驰的时候吓一吓,的确有点用。”胡笙虽然点头了,却没怎么往心里去。 赵安却还是拉住他的手,严肃的说,“你先找人试一试就知道了,威力绝对比炮仗大。”一硝二硫三木炭加点白糖大伊万,这种土炸.药的威力即便是灵气复苏时代也够用了,至少赵安的木系异能在三阶以前制造出来的植物就扛不住。 “你一定要去试一试,听见没有。”赵安最后确认道。直到胡笙郑重的点头,他才松开了胡笙的手,“小心一点,穿个护甲。” “走了。”胡笙退后一步,深深的看了赵安一眼,仿佛要将他的身影记录照自己的瞳孔中。然后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因为他害怕自己回头,会因为留恋而舍不得离开。 赵安目送着胡笙的身影在自己的眼前消失.,这才深吸了一口气,从柴垛后面走出来。 胡笙这么厉害的一个人,在《倾城泪》里面竟然没有丝毫存在感。而赵南玉这个人因为搭上了赵倾城这条线,却笑到了最后,被封为国公。这样赵安不得不怀疑,这一次埋伏赵南玉就是胡笙的死劫。 他其实很想让胡笙留下来,可是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放手,因为赵南玉必须死。 三天之后,参加训练的村民已经能够完整的围着整个村子跑上一圈,而没有人掉队了。然后赵安就增加了他们训练的强度,除了冲刺之外,又增加了鸳鸯刀阵,三人一组,两人持刀一人持盾,两组配合便能四面杀敌。 当然最开始训练的时候为免伤到自己,他们手中拿的也只有短木棍,而不是真刀。 村民们刚开始排好阵型,赵安还没有下令让他们组队拼杀。管理窑炉的唐工就兴高采烈的跑过来,“您要的便池和淋浴管我们全都烧好了,什么时候装起来试试。” 赵安失落了三天的心情,终于好了一点,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说,“现在就去安装,让所有的工人都一起去。” “好嘞~”唐工答应的很快,但是赵安还是察觉出他有一点失望,立刻明白是因为自己先前承诺了赏钱,却没有立刻兑现。 便在他转身离开之前说,“装好了就找海伯要赏钱,大工二两银子,帮工一两银子。” 唐工立刻换上了真挚的笑容,连连给赵安鞠躬道谢,“谢谢东家赏!”看到赵安对他挥手,便飞快的跑去找人干活了。 参加训练的村民看到这一幕,许多人露出羡慕的表情,手上捏着木棍的力道都松懈了很多,他们在这里拼死拼活的训练,好像还不如那些挖土的人,这才干一个多月就要拿一两银子的赏钱了。 赵安也发现了他们的情绪变化,拍了一下手,然后大声说,“你们也别羡慕,砖瓦窑那边每天都能烧出一座新房子的料,全都给你们拿去用了。村里现在已经起了二十多座新屋,暂时还没轮到的人也就是抓阄运气不好。你们想想,修一栋房子的花费要多少,就不会羡慕那点赏钱了。” 这话果然让他们振作了很多,赵安想了想,继续鼓励道,“你们好好训练,再过十天我们组织一场比赛,获得第一名的队伍我给你们一头猪做奖励,前十的队伍可以拿到一只鸡,其余的人啥也没有,你们自己努力吧。” 果然奖励的诱惑足够大,所有的人都想要三个人分一头猪吃,拼杀的力度变得格外大,并且吼声震天,让赵安看到了什么叫做气势。 但是赵安知道,十天之后乱兵或许已经入境,他们要用实战来检验成绩,当然他会提前准备好奖品,调动村民们训练的积极性。 第二十九章 淋浴管道卖钱 蹲便和淋浴都很好用, 只是暗红色的粗陶釉面不如白色的瓷釉面好看,不过赵安现在早已不在乎这些细枝末节。 他从训练村民的地方回来,美美的洗了一个澡, 一边擦头发一边对琴童说,“你要不要也去洗个澡。” 琴童满怀期待的说,“可以吗。” “当然可以, 快去吧。”赵安摆摆手说, “多烧点热水, 待会儿海伯肯定也要洗澡。” 琴童爽快的答应道, “好的。” 夏天烧水的速度很快,半刻钟的时间就烧开了一大锅水,调好水温之后, 琴童拎着水桶来到洗澡的地方, 将水桶绑在滑轮组上,用纵横两根绳子轻松将随同拉到房顶的水箱上面,松掉横向的绳子,水桶里的水便倒进了水箱里。 这种半自动淋浴对于赵安来说还是很落后的, 琴童却觉得很新奇,也很好玩儿。来回拎了三桶水, 额头上都出了汗, 依然满脸笑容。 等到琴童洗完澡出来, 赵安的头发已经被夏天的热浪吹到半干了。他一边梳着自己的头发, 一边想着待会儿进城去找冯少平, 然后去书店打听胡笙消息的事情。 琴童突然开口说, “唐工的儿子小唐跟我说, 他也想要做一套淋浴自己用, 不知道少爷允不允许他们干私活。” 其实琴童早就跟小唐夸下海口, 说少爷一向宽宏大量,绝对不会怪罪他们,但是琴童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依旧提心吊胆。 “除了今天我要拉去城里送给冯家的那一套,另外还有五套淋浴的管道,让他们先安一套自己用吧。”除了自己回家住的短工,住在窑上的工人一共有九个人,只有一套淋浴,实在有点不够用。也不是赵安小气,他是想要把这些淋浴管道卖出去,就要趁着没有乱起来之前,等以后再开窑就可以留下来自己用了。 赵安觉得自己小气,琴童却已经开心的不得了,“小唐知道这个消息一定很高兴,我这就去告诉他。”说完不好意思的对赵安笑了笑,随即抄袭头巾扎起滴水的头发往外跑去。 琴童来到赵家村之后人生地不熟,之前还喜欢跟村里的小孩一起去打柴割猪草,可是自从他差点被赵通明家的人拉去卖掉,而村里没人帮忙之后,他跟村里的小孩们关系就生分了起来。知道窑炉那边来了工匠里面也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他们两个外来户就喜欢成天在一起玩。 赵安看着活泼开朗的琴童跑远,摇头失笑,无忧无虑的小孩子真好。 去窑炉那边送肉的海伯刚好从外面走进来,对着琴童的背影吼了两句,叫他慢点跑,回头看见赵安拿着剪刀要去剪葡萄,就想要过来帮忙。赵安摆摆手说,“我们等下一起去城里,你快去洗澡吧。” 刘虎拉了牛车装着淋浴管道和蹲便盆,又装了两筐水灵灵的葡萄,赵安和海伯就没有坐的地方了,只能跟着牛车快走。 刘虎这几天一直跟着海伯和刘浣一起去买粮食,跑了好几十趟,人都晒黑了一圈,也跟海伯熟了起来。他本来就是一个爱聊天的人,走在路上边就跟海伯聊了起来。“你说我们村前两天大张旗鼓的到处买粮食,如果真遇到饥荒,我们会不会被其他村的人给盯上。” 海伯折了一片芭蕉叶,拿在手里打扇,看了赵安,得意的说,“所以说大少爷高瞻远瞩,早早训练起民兵,不管谁来,咱都不怕。” “您老这话说的,有人上门来抢,咱们自然不害怕。可是十里八乡大家都沾亲带故,要是人家求上门来了,我们该怎么办。”刘虎原先还是笑着的,说到最后脸都苦了下来。 这都是他的亲身经历了,因为他婆娘就是外村人,小舅子前天带了三岁的闺女上门来,从一大早等到晚上他回家,就是想要借钱借粮。那闺女害了寒症,大夏天手也是凉的。小舅子又说家里困难,秧苗已经被晒死了一半,不知道下半年该怎么活,一条大汉竟也流下眼泪来。 他看小舅子实在可怜,主要是最近手里有闲钱,就借了他三吊钱,让他带闺女去看病,又告诉他,等手上宽裕了再说还钱的事,这相当于直接给钱了。 事后想起来,一方面觉得后悔,一方面又觉得自己有本事帮亲戚,面上有光,情绪非常复杂。 他趁闲聊的时候提起来,也是想要看一看赵安的态度,所以他的目光一直落在赵安身上。 赵安始终没有开口,海伯的语气却变得强硬起来说,“当然是谁家的亲戚,谁家自己管。谁要是引狼入室,全村一起把他和引来的人一起打出去。” 第28章 刘虎被海伯突然严厉的语气吓住了,心想这小老头不愧当过宰相门人,说话就是有气魄。 这时却听赵安说,“如果闹了饥荒,我们村就拿出一半的存粮到县城边上设粥棚。一方面可以帮助大部分的饥民,另一方面也可以把饥民引到县城去,县城有官老爷坐镇,有衙役,县蔚的手里还有兵,只要还有一口吃的就乱不起来。” 同样的话,赵安也跟冯少平说了一遍。看到冯少平的脸色不好,他又接着说,“你不要觉得我是在祸水东引,赈济饥荒本来就是官府应该做的事情。” 因为胡笙的关系,赵安对冯少平还是足够了解的。他是冯县令的庶子,冯县令只让他管一些生意上的事情,对他练武的事情还很反感,根本不知道他的儿子到底有多厉害。所以冯少平对他父亲也没有多么尊重,看在胡笙的面上,只要他不去害冯县令的性命,冯少平就能作为他的盟友。 冯少平点点头,“我肯定不会让冯县令为了政绩隐瞒灾民的存在,何况这一次除了旱灾还有兵祸,我会提前让人准备好的,你放心就是。” 冯少平自认不是赵南玉那种为了升迁,将几十万人的性命视作儿戏的人。他其实也想跟着胡笙一起去埋伏赵南玉,可是为了常溪城附近的安定,他选择了留下来,自然不会反对赵安赈济灾民的想法,即便赵安这样做是为了减轻赵家村的负担,他还是要夸赵安这是深明大义,因为赈灾这件事本来应该是官府的责任。 无论饥民还是乱兵都还没有来,冯少平跟赵安随意聊了几句,等到淋浴和蹲便安装完了之后,他就立刻跑去试用了。 可是冯少平的试用感受却是,“你这淋浴还是不实用,有下人的人家根本用不着,用浴桶就很舒服了。没下人的人家这个价钱又太贵,但这个蹲便却是不错,能够随时冲着秽物,比马桶好多了。” 这跟赵安的感觉完全相反,他觉得淋浴用起来还不错,至少比浴桶干净,蹲坑则远远比不上抽水马桶,但是抽水马桶比蹲坑复杂太多,暂时还弄不出来。 在灵气复苏世界的野外行走的时候,条件是非常恶劣的,别说是洗漱打理卫生了,很可能十天半个月都吃不上一口热饭。可是只要回到新城基地,生活水平差不多就能回归到灵气复苏的天灾之前。 所以赵安即享受过现代科技产品,也能够吃得了苦,只是任何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不会愿意吃苦。所以等他有钱之后,他立刻就让人做出了淋浴和蹲便器,结果古代人竟然觉得人力更便宜好用。 他想了想,觉得那还是统治阶层的问题,普通老百姓肯定会觉得他的东西好用,只是大家都没有钱享受。所以想把这个东西卖给乡绅富户,似乎暂时还不可行。 但是赵安很快就想到了愿意买这些东西的人,他抬头看着冯少平说,“你觉得在如意楼装上淋浴和蹲便行不行。” 如意楼除了临街的铺面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后院,可以给来往客商提供住宿的地方,胡笙的马儿就养在如意楼给住宿客人们用的马厩里。 常溪县没有水路码头,来往的客商不算多,然而这里总归靠近胶州边界,蜀州与胶州两地来往的马队想要进城休息,还是会进城。马帮里普通的马夫只能去睡大通铺,可是管事的人也会去如意楼舒舒服服的洗个澡睡上一觉。 冯少平想到这里,也觉得赵安的想法很不错,“你这个淋浴的确很适合客栈,你那里还有多少套。” “包括蹲便器,还剩下四套管道。”在商言商,赵安对冯少平说,“除去建窑炉花掉的几百两银子,我每个月给工人的食宿和工钱都需要十几两,这才烧出了几件淋浴管道,如果你想买的话,每一套淋浴和蹲便器的价格不能低于十五两银子。” 冯少平显然不把这几十两银子当成一回事,爽快的点头说,“我跟你一起去如意楼走一趟,跟掌柜的说一声,你把东西运来,让他给钱就行了。” 如意楼的冯掌柜听见赵安对于淋浴和蹲便的描述,也觉得可以在后院专门安一个洗澡如厕的地方,客人们一定会很喜欢,可以招揽回头客。又有冯少平在旁边背书,他直接提前给了赵安三十两银子的定钱,又把那两筐葡萄拉去过秤,给赵安称了一两二钱银子。 冯少平看到那两箩筐水灵灵的葡萄,拿了一颗放进自己的嘴里,香甜中带着微微的酸,那滋味非常浓郁,比他以前吃过的所有葡萄都要好吃。 他又忍不住再一次感叹道,“赵公子家种出来的水果就是比平常人家的好,我看这些葡萄也不要全部拿去卖了,留下一筐来酿酒,肯定能酿出顶级的葡萄酒。” 冯掌柜听见这句话,脸上立刻变了颜色,看见赵安在当场,也不敢给冯少平太多的提示,只能给了他一个眼色,表示如意楼早就想到酿酒的事情了。 事实上从一个多月前赵安拿来的一筐葡萄,他们就选了最好的葡萄出来酿酒,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第一坛酒都已经可以喝了。艳红的酒液装进白瓷杯里,光是颜色就足够令人惊艳,再加上浓郁的香气,甘纯的味道,可以令所有的好酒之徒为之倾倒。 冯掌柜已经打定主意,要把那些葡萄酒卖出高价,即便在常溪县卖不掉,他也可以专门运到府城或者京城去卖,所以他不希望赵安因为这件事情给葡萄涨价。 赵安其实也看见了冯掌柜的眼色,因为果酒不在管制的范围内,他早就留下小半葡萄酿了酒。 他知道这种高品质的葡萄酒能卖出高价,所以他打算先给冯掌柜尝一点甜头,等到他这边的酒卖完了,再找他私下商量卖酒的事,到时候就可以要个好价钱了。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啊~ 第三十章 收编苗民 为了得到胡笙的最新消息, 赵安每天都会去书店走一趟。这时候书店的掌柜早就已经认识了他,不用再拿出胡笙给他的玉佩做信物,掌柜看见他之后便笑着摇头, 表示并没有最新消息,嘴里却说,“公子要的那本书, 我们店里现在没货。” 赵安连拿起话本来假装看一眼的心情也没有了, 只能勉强的应付一句说, “那我明天再来。”就走出了书店。 数百里之外的连绵青山中, 被赵安关心着的胡笙终于迎来了他等待已久的敌人。听到布谷鸟急促的叫声,胡笙一挥手,就有十个人同时点燃了手中的引线, 经过几次粗糙的实验之后, 胡笙觉得将这种火药罐子埋在浅土层里埋伏,远远比扔出去炸人的效果更好。 十数息之后,胡笙听到了远处传来的马蹄声响,几百匹马一起跑动的声音掩盖了引线噼里啪啦的燃烧。躲在树林后面的人全都屏住了呼吸, 又过了几息时间,轰隆隆的爆炸声响接连不断的响起, 仿佛天边落下的炸雷。 响声过后, 三十丈外冒起一片片黑烟, 接着便是马的嘶吼和人的嚎叫。埋伏在周围树林里的人不再犹豫, 拴紧了脸上的布巾, 提上刀便往那黑烟中冲了过去。 胡笙的速度最快, 不过瞬息间便来到了刚刚发生爆炸的地方, 黑烟中突然冲出来一匹马, 马上驮着一个惊慌的人, 看穿着应该是赵南玉身边的亲卫。胡笙平地跃起,挥动了手中的长刀,却没有杀人,而是用刀面拍中了马头,千钧之力直接让狂奔中的马向旁边倒去,压住了马上的人。 在第一个逃跑的一人后面,黑烟中又冲出来几个人,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这一次胡笙没有理会他们,因为他身后的人也已经冲了上来,他避过这些惊慌的人马冲进了黑烟中。 不知道赵南玉是幸运还是不幸,当爆炸发生的时候超过半数的人失去了行动力,他被众亲卫围在中间只被飞石擦过脸颊,受了一点皮外伤。可正是因为他被人围住,爆炸发生的时候根本无处可逃。即便他的武艺高强,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情急之下却只能选择藏在马腹中。可他又被紧紧护卫住他的几个亲卫埋到了最底下,让队伍里剩下的人失去了控制力,只能四处奔逃。 当他推开那些或是尸体或是昏迷的人马中爬起来的时候,抬起双眼便对上了一双蓝色眸子。赵南玉双眼微缩,不知道这个该死的杂胡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他也明白,自己这一次遇袭,多半是遭到了对方的毒手。 赵南玉的身体反应比思考速度更快,当胡笙的长刀挥起时,他已经拎起了旁边的尸体挡到了自己的面前,另一只手又抽出了尸体身上的配刀,迎面向着胡笙的方向砍去。 胡笙自然不会被赵南玉仓皇躲避时用出的招式所伤,他再一次跃身而上,翻过了赵南玉的头顶,回身间又是一记平砍。 风声从赵南玉的耳边呼啸而过,他扔下手中的尸体,趴到地上像滚地葫芦一样狼狈的逃开了胡生的杀招,然而他的发髻却已经散乱,整个人一直处于慌乱逃命的压迫中,仿佛随时会被胡笙杀死,就在他被胡笙砍伤了左腿,下一瞬就要殒命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直勾勾的看着胡笙,一双血红的眼睛微微眯起,似乎看到了什么好事。 第29章 在打斗掀起的灰尘中,赵南玉抬起的左手衣袖里飞出了一只两寸长的短箭,那根箭失仿佛幽灵一般,直飞向胡笙的胸膛。 这是在打斗中突然飞出的暗箭,等到胡笙发现它的时候,他手中的刀已经快要砍到赵南玉持刀的右手,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非常接近,转瞬间那闪着蓝光的幽灵箭失已经靠近胡笙,他咬了咬牙,最终还是放弃了攻击,旋身躲开了那一道暗箭。 赵南玉用出自己的底牌时早已经想到了脱身之法,他趁着胡笙躲避的时候,双手拍地飞身爬了起来,却没有继续对胡笙攻击,而是飞快的后退,抓住了旁边一个带着银头冠的男人。 “胡笙你个狗娘养的。”他骂完一句,发泄了心中的怒火,这才说道,“你放过我这一次,我保证不会追究你,还会给你二十万两银子做酬谢。” 他看到胡笙漫步向他走来,就仿佛看到了一个勾魂使者,越发用力的掐住了人质的脖子,让那人一张黑红的面皮直接发青了。赵南玉说话的声音开始打哆嗦,“你不要杀我,你要是杀了我,一分钱也得不到。” 胡笙的声音很平静,仿佛多年老友,一起探讨往事,“我记得你从北疆离开的时候什么也没带,这才短短三年时间,就有二十万两银子,这是多少人的买命钱啊。” 显然胡笙并不为金钱所动,赵南玉便对旁边的其他人说,“那可是二十万辆银子,不是二十两,你们就要眼睁睁的看着它从你们的手里溜走吗。还有我手里这个人,是你们的兄弟吧,你们也要眼睁睁的看着他跟我陪葬吗。” 他的话的确有很强的煽动作用,许多人拿刀挥砍的动作都变得松懈了,还好有个身穿长衫留着山羊胡的中年人大喝一声,“小心一点,别在阴沟里翻了船。” 虽然许多人及时醒悟了过来,但还是有两个莽撞的年轻人被赵南玉手下剩余的人砍伤了。 这时赵南玉手下还有几十个人,他们在和胡笙带来的人拼杀的同时,也在试图向赵南玉靠近。然而胡笙虽然暂时杀不了赵南玉,却没有任何人能够靠近他。 这一次胡笙没有急着杀赵南玉,而是对着旁边的人出手,赵南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知道如果自己的手下全都死光了,他就会变成瓮中之鳖,再也不可能逃脱。 就在胡笙转过头去砍掉一个满脸是血的亲兵的头时,赵南玉再也按捺不住,扔掉了手中的人,不顾腿上的伤口,双腿用力飞身而起,向着胡笙的头顶劈砍而下。 却不想这是胡笙故意给他卖了一个破绽,如果赵南玉现在头脑还清醒的话,他绝对不可能上当。可是他的心已经乱了,当他对胡笙动手的时候,直接中门大开,放弃了所有回避和格挡的可能。胡笙回过头扔出了手中的刀,轻而易举就洞穿赵南玉的身体。 飞刀带着赵南玉的身体向后倒去,他一双眼睛大睁着,却已经没有了呼吸,极为不甘心的死了。 “赵南玉以死,投降不杀。”被几人保护在后面的山羊胡中年男人李大可看到这一幕后,立刻大声喊叫起来。 一刻钟之后,在胡笙他们来的方位,又呼啦啦的跑来了一千多人。许多人瘦的皮包骨头,看穿着应该是苗民,有一个稍微壮实一点的中年汉子走到前面来,看到胡笙便跪下来磕了一个响头说,“多谢胡将军帮我报了杀父之仇,以后我就跟着你了,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先起来,让你手下的人把这些尸体带走。”胡笙没有拒绝马川的跟随,把人扶起来,然后继续吩咐道,“你派几个信得过的人出去,尽量收拢四散的苗民,我会把你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听说有落脚的地方,马川自然更加高兴了。连忙让手下的人去收尸,看到那些被我要炸死个马,他就开始流口水。 胡笙看到这些忙碌起来的人,也有一种捡到意外之喜的感觉,他没有想到跑来埋伏赵南玉的图中会遇到这些叛乱的苗民。 但这也是情理中事,赵南玉本来就是追击苗民来的,还是他刻意将这些人赶做了一堆,不让他们分的太散,只要这些人经过一座城,他就可以进城收一回税。 胡笙尽量让人把现场的尸体收拾干净,虽然难免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是等到官府的人想起来要追查的时候,也只能得到赵南玉和他手下的兵马神秘失踪的消息,而不会是几百个官兵被杀的消息。 官府有时候会用无中生有的方式来捞钱,可是当他们察觉到了危险,他们就宁愿装成缩头乌龟。胡笙也是在这一套体系下面混过的人,所以他才敢明目张胆的跑来劫杀赵南玉。 而且因为胡笙收容了大量苗民的原因,当常溪县的人全都知道了发生兵祸的时候,除了前两天城里的物价疯涨,第三天冯少平带领的衙役在巡查的时候抓到了两个苗民,竟也没有闹出太大的乱子。 赵安听到胡笙平安,马上就要回来的消息,心情本来就好。窑炉那边又给他烧出来了六件洗浴管道他就更高兴了。虽然现在市面上的铺子都关了门,但他觉得生活应该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刚刚举行了一次比赛,勾的人流口水的那头猪和那些鸡全都分给了训练的民兵,村民们训练的时候便有些松懈。 却不想冯少平带着许衙役在官道上奔狂奔时路过赵家村,叫出几个路边玩耍的孩子说,“回去告诉赵公子,隔壁王家庄的王举人被人杀了满门,村子里的人也死了大半,让他小心一点。” 赵安听到这样的消息,原本已经放下了一半的心,立刻又提到了嗓子眼儿里。 他怎么就忘了,他最开始要求村民们开始训练的时候,根本就不是因为兵祸,而是旱灾会引起的饥荒。现在他因为兵祸没有想象中的严重,就放松警惕的行为,实在太傻。 然而现在也不是自责的时候,赵安看到赵秀才竟然都跑来找自己了,也只能摒弃前嫌对他说,“让赵家每户派一个人来参加训练吧,以后我们每天晚上要安排二十个人,分成上下夜,对全村进行巡逻。” 第三十一章 赵家村遇袭 王家庄出的那件事情, 已经把赵家村的人吓坏了,随后听到的消息更是一件比一件更吓人。 先是官府审问了王家庄幸存的人,又找到了两句匪徒的尸体, 确定了他们是半坡村的人。 官府派人去半坡村,发现整个村子都人去楼空了,地里莫说是庄稼, 连野草都已经枯死。 原来那个半坡村本就是三十多年前从凉州逃来的一伙灾民村落, 就靠着一眼山泉, 勉强种些土豆红薯过活, 最近的干旱使得山泉断流了,别说种庄稼,连喝水都成了麻烦。 即便是这样, 也很难成为全村变为匪盗的理由。巧合的是最近四处流传着乱兵过境的消息, 传到了这一群失去了生存希望的人耳中。 三十多年前曾经逃难的人还没有死去,他们穿越数州之地,也是见过血的人。他们觉得可以利用这一次乱兵的机会混水摸鱼,先抢一些金银和粮食, 再装成难民逃去其他地方。 “下一次我们一定要派人去买几块好地,不能随便再找一个没人的穷山沟就住下来。”半山坡村的领头人蹲在地上打死了一只蚊子, 又扯了一根狗尾巴草的嫩枝放进嘴里嚼着。感觉到青草味道里泛起一丝丝甜, 就欢喜的眯起眼睛说, “所以咱们还得再干一票, 你们都别打退堂鼓, 虽然咱们打听到的消息是说赵家村组织了人训练, 可他们都是没见过血的泥腿子, 咱们只需要摆出阵仗来, 都能把他们吓死。” 这伙人就在赵家村后面大青山的外围, 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也不敢在这里生活做饭,只能一人拿了一个干饼子放在嘴里啃。然后他们就闻到了山下传来的肉香,大火熬煮出浓稠的肉汤,香味顺着风飘到十里之外。 咕咚咕咚百多人一起咽口水的声音,有些渗人。首领激励人的话原本只鼓动了少部分的人,大部分还是想尽快拿着抢到的银子和粮食逃跑。可是那肉汤的香气却比首领的话语更加诱人,一百多双眼睛,突然抬起头直勾勾地望着首领,跟在他身后的儿子说出了所有的人的心声,“今晚就动手,我们要吃肉。” 说是晚上,却也是在太阳落山之前,真要是等天全黑了,大部分人就看不见路了。 红霞满天,仿佛预示着一场血腥的杀戮。赵家村大部分的人已经开始吃晚饭,趁着天黑尽之前吃过了晚饭就去睡觉,还能节省一点油灯,这都是大家祖祖辈辈形成的生活习惯了。 不过赵秀才家却没这么抠门,早早的就在屋里点上了灯,因为赵秀才还要在书房里看书温习,准备下半年去参加秋试。 突然听到门外敲门的声音,“老爷,吃饭了。”赵秀才听到这个声音就皱起了眉头,因为这是他儿媳妇的声音。 赵秀才推开门,脸色就不太好。他在家里一向非常有威严,儿媳妇看到他的脸色也都习惯了,低着头唯唯诺诺的又说了一句,“老爷,吃饭了。” 第30章 赵秀才一边往前走,一边不满地问道,“今天怎么是你来叫我,问材到哪里去了。” “相公身体不适,需要卧床休息。”儿媳妇小心的跟在身后回答道。 赵秀才的性格有些古板,但也不是蠢人,很快就想到了儿子身体不适的原因,但是这没有让他消气,反而越加不满道,“别人跟着训练都生龙活虎,就他一个才去了两天就起不来床了,简直是废物。” 听到相公被骂,儿媳妇也不敢反驳,这个家里都是公公做主,谁要敢忤逆他,肯定是要倒霉的。 果然赵秀才也不在意儿媳妇的回答,自顾自抱怨道,“王家庄的事情也不知道是不是赵安那小子骗人,整天不干正事儿,我看他就不像好人。”转瞬又说,“再让他得意两天,让问材多坚持一下,咱们还是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就在赵秀才即将坐上餐桌时,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叮叮咚咚的敲锣声。而且这种急切的敲击,正是他昨天晚上才跟赵安和刘浣他们商量好的巡逻队遇见敌袭时试警的节奏。 正当赵秀才还在疑惑,是不是巡逻队在耍人玩的时候。住在他隔壁的堂弟家里,突然之间就冲出去了三个人,赵秀才追出门外,只看到远远的背影,应该就是他的堂弟和两个堂侄。 这时他的儿子赵问材也已经从房间里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父亲,我们要不要跟出去看看。” 赵秀才嘴唇微微哆嗦,很想叫儿子赶紧把门关紧,躲进屋里别出来。可是身为赵家村的村长,赵秀才知道,如果这一次自己不出面的话,无论有没有出事,他以后就再也没有丝毫威信了。 无论多么恐惧,他也只能挺直腰板对儿子说,“拿上你的木棍,再给我拿一把菜刀,我们走。” 当赵秀才哆哆嗦嗦的走到吼叫声音最大的地方,战斗已经结束了。 事实上当巡逻队的人敲响锣鼓之前,他们就已经跟最先冲出来的半坡村人发生了接触战。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他们看见从山林里冲出的人便排成两列,双手握紧了手中一头削尖的木棍,对敌人发起了冲刺。 那些半坡村的人手里的武器也不过是镰刀菜刀之类,敢于冲进赵家村,不过是凭借了一点豁出命去抢夺食物的血勇之气。当他们一头撞下来,就被人刺穿了胸腹,发出凄厉的哀嚎,跟在后面的人难免就清醒了几分,可是还不等他们想起来应对的方法排在后面的人错开前面的人,再一次发起了冲刺。 第二次的冲锋不像第一次那样顺利,只有最左边一个扎中了敌人的大腿。匪徒已经知道要逃跑了,从一股洪水一般的人流,瞬间向四面八方散开, 匪徒中领头的人也是非常有威信的眼,看着手下的人要往后逃,立刻爆喝一声,“他们只有几个人跟我围起来,杀~~” 原来专门负责巡逻的人抱着木棍冲上去的时候还都是懵的,因为他们看见敌人跑过来的时候便下意识的做了这个动作。这也是他们这段时间训练之后形成肌肉记忆了,然后按照训练的流程,刺中目标之后就要丢掉木棍。 然后三人解下背后的木盾举在眼前,七人抽出了长柄的柴刀拿在手中,形成了一个变形的鸳鸯阵。一群乌合之众,碰上训练过战阵的民兵,谁胜谁负自然没有悬念。 然而人数的劣势终究还是给他们带来了一些麻烦,因为人的体力有限,当他们用刀刃又砍了几个人之后,逐渐就开始体力不支起来,呼呼的喘着出气。 直到这时候一个背木盾的人突然想起来,自己的腰间还有一个小铜锣,趁着战阵旋转,自己的眼前没有敌人时,赶紧敲响了铜锣。 事实上就算他们没有敲锣,住在附近的几家人也已经听见了打斗的声音。只是他们一时间也慌了手脚,不知道如何通知村里其他人,听见敲锣声之后立刻就有一个老婆婆想起来,拉住了想要跟儿子一起冲出去的健壮媳妇说,“拿出咱们家的铁锅来跟着一起敲。” 当四面八方都传来敲锣的声音,远远的还能听到村民叫喊中跑出来的声音,尝过一次甜头的匪徒们突然之间大脑清醒起来。赵家村不是王家庄那群待宰的鸡仔,他们手中有利刃,是一头蛰伏的猛兽。 当匪徒们意识到占不到便宜的时候,无论首领怎么呵斥,还是有一半人转身往山林里跑去,整个队伍便已经溃散了。 赵安比赵秀才父子两个先赶到打斗现场,只是他到的时候也只看到许多人往山后逃去的身影,跟在赵安身边赶来的人,二话不说就想跟在后面去追,赵安忙叫住了他们,“别追,天黑了,进山容易迷路。” 他虽然尽量的大喊出来,可是许多热血上头的人却听不见外界的声音,依旧跟在匪徒身后追去。没办法,他只能快步走到脱力后直接坐到地上的巡逻员面前,拿过一个锣鼓拼命的敲起来,“所有人,现在集合。” 这句话是他们每天都会听到的命令,那些热血上头的人这才停下了脚步,发现自己已经进入了黑漆漆的密林之中。放眼望去,哪里还有敌人的踪影,只能隐约听见一些急促的脚步声 当所有的人集合起来,赵安这让人点起火把,又吩咐了几个平常帮他做饭的健壮妇女去做饭。这才一个一个的检查,那些曾经参加过战斗的人有没有受伤。 令人惊喜的是,除了一个举盾牌的人手臂脱臼之外,只有一个最后追上去的人不小心崴了脚。虽然脱臼也有可能留下后遗症,但是只要没见血就是好事,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伤口发炎都有可能要人命。 赵安松了一口气,其他人却又逐渐兴奋起来,再加上陆陆续续赶来的其他村民,说话的声音变逐渐大起来。 赵安觉得还是不能让这些人太兴奋,看着那些躺在地上或大声哀嚎或小心啜泣的匪徒说,“其他人散开,护卫队的人上来,两人一组把这些俘虏抬到训练场那边去。” 这时候众人才看到地上那十几个哀哀痛叫的人,他们也都还没有死,然而流出来的血却染红了脚下的土地。终于有人感到害怕了,脸色苍白的跑回家去了。 无论兴奋还是害怕,大部分人都跟着赵安和护卫队的人走了,只有赵秀才父子俩留下来看着被人踩平的红薯地。 赵问材问道,“要不要找赵安赔我们的红薯。” “不用了。”赵秀才看到地上的血迹,捂着胸口说,“你以后训练也要认真一点。” 他害怕了,害怕这刀砍在自己身上,不敢再跟赵安唱反调。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啊~ 第三十二章 狭路相逢 用荤油炒了鸡蛋煮出来的米粥很快就飘出了香味, 让参加战斗的十个人最先分到了鸡蛋粥,然后是后面跟上来追赶过匪徒的二十几个人。 即便赵安今天晚上吃得很饱,也没有参加战斗, 可是得知有匪徒来袭时飙升的肾上腺素还是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所以他也去打了一碗鸡蛋粥来喝着。 等到所有跟到训练场来的村民都喝到了粥的时候,十来个受伤的匪徒已经死掉了一半。 赵安把手中这个赵家村砖瓦窑出品, 不怎么圆的碗拿去训练场旁边搭出来做厨房的棚子里, 早就有勤快的妇人在洗碗了。 “你们吃了吗。”赵安看着干净的几口大锅对领头的虎大娘说。 虎大娘笑着点头说, “吃了吃了, 我们做饭的人怎么会饿着自己。”一张方脸笑起来都变得柔和了许多。 这女人是村里老猎户刘老虎的女儿,曾经和老爹一起设套子,打死过一头老虎, 就改了名字叫虎大娘。后来找了一个当过兵的男人回家, 就是村里现在两个猎户中的一个,善于射箭,就是曾经在赵安家墙头对那头狼射箭的人。 村里人招女婿也就是让人到家来一起生活,没有财产要继承, 也不存在改姓的问题。最主要也是为了避免在官府档案里留下记录,那样的话招徭役和民夫的时候就要吃大亏了。 赵安最先注意到她, 是因为她是村里到砖瓦窑来干活的十几个女人里最强壮的一个, 袖子卷起来, 胳膊上竟然有肌肉, 这也是她和丈夫一起上山射套子打猎, 却只需要交一个人的皮货税, 经常能吃到肉, 可以补充蛋白质的原因。 她以前在砖瓦窑负责制坯, 干活就很利索, 而且非常幸运的抽到了砖瓦,请了村里二十几户人给她家盖房子,只花了不到八天时间就立起来了一座新的砖瓦房,全家早都已经住上了新房子。 后来要供给参加训练的人吃饭,原来给他的窑工们做饭的两个妇人就支撑不住了,赵安又招了三个人,其中就有虎大娘,她炒大锅菜真是一把好手。主要是力气足够大,翻炒的速度够快的,炒出来的菜就比别人好吃。 所以她很快就变成了这几个厨房帮工的领头人,每月能拿三吊钱。有时候那些男人在训练场上练习鸳鸯刀阵的时候,她也会站在旁边看,看起来是很想要自己上去试一试。 第31章 其实赵安也考虑过,在训练民兵的时候要不要也收一些女人,在他的记忆中,某些女战士也是非常厉害的。可是他很快就意识到其中的不妥之处,在灵气复苏时代刚刚开始的大灾变时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女性的死亡率几乎是男性的四五倍。直到后来大家有了各种各样的异能,情况才缓和下来,也有了女战士。 在这个有武功存在的世界里,那些话本小说里也有女侠的存在。可是对于普通女性来说,她们的力量终究还是比男人弱,让他们一起训练肯定是不行的。 然而整个村子里一共只有几百口子人,已经抽掉了一百多个人来训练的情况下,剩下的女人已经承担了更繁重的劳动。再特别抽调出一批女人来参加训练已经不可行,所以只能等秋收之后,组织一场全村老少一起行动的军训活动,这样不仅是女人,小孩也能得到基础训练。 如果说之前赵安还害怕自己这个提议可能会招致村人的不满,经过今晚的匪徒进村事件之后,他相信肯定没有人再拒绝了。 赵安从厨房的棚子里出来就遇到了刘浣和赵秀才,他们两个凑在一起,显然是特地来找他的。 他们两人虽然一个满脸惊慌一个满脸兴奋,但是异口同声的说,“我们要不要派人去报官啊。” 两人因为彼此的默契自然的对视了一眼,又嫌弃的别开了脸。赵秀才觉得刘浣是个没见识的泥腿子,刘浣觉得赵秀才孙子都快要成亲了,还在异想天开的想要考科举,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蛋。两人一早就看对方不顺眼,如今勉强走在一路,也是两看两生厌。 赵安也早知道两人之间的矛盾,现在却不是考虑这些小事的时候。他点点头说,“的确要报官,不过还是先去找冯公子,让他带人去衙门里吧。”他也知道现在的衙门不好进,要直接见到县太爷,除非敲登闻鼓,那就要脱了屁股挨板子。否则就是交钱请衙役书办层层递送消息,这都是人家合法的灰色收入,反正既合法又灰色。 “大少爷说的对,朝中有人好办事儿。”刘浣赞同了赵安的观点,就要去叫一直跟着赵安办事的刘虎去找冯少平。 这时候,赵秀才终于抓住了刘浣的马脚,讥笑着说,“这大半夜的去找冯少爷,打扰人家睡觉就不好了,还是明天早上一早再去吧。” 常溪县这种西南内陆的小城,根本没有城墙,就更别提宵禁了,现在去找冯少平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赵安还是听取了赵秀才的建议,明天早上再去找人。 这样就不能放着那些受伤的匪徒不管了,赵安想了想对刘浣说,“去弄点锅底灰给那些人止血,不能让他们现在死了。” 要是一个活口都没有,虽然不至于全村获罪,多少有点讲不清楚。至于用锅底灰止血会不会伤口感染,那就不是赵安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也幸亏赵安这时候没有急着派人去城里找冯少平,因为他这时候去了也只能扑空。 这时候冯少平带了胡笙留在长溪县的十几个心腹手下,用独轮车运了十车粮食进山,打算迎接带着几千人回来的胡笙。 逃进山林后找到了藏起来的老弱的半坡村人,远远的就看到了打着火把的冯少平等人。 这群刚刚在赵家村丢下十多条命的匪徒,心里也有些害怕,可是派了擅长隐匿踪迹的人去探查过后,得到的消息却是对方只有十几个人,虽然带着武器,可是各个面皮白嫩,一看就是城里的少爷。 有着十车粮食诱惑,敌人看起来又很弱,半坡村的人再一次起了歹心。他们全村出动,可是有二百青壮,就算二十个人打一个,难道还会失败不成。 并没有因为一次失败就吸取教训的半坡村人,像狼群一般呼啸着冲向了冯少平等人。他们需要一场胜利来抹消先前在赵家村受到的打击,过后才能考虑先行离开还是重整旗鼓对赵家村进行报复。 可当他们冲入火光之中时,却看到另外一片如幽灵鬼影般站着数不清的黑色人影,还有一百多个身穿全副铠甲,士兵打扮的人朝着他们的方向冲刺过来。 胡笙带着人回来了,这一群村民化成的土匪,自然没有一战之力。甚至没有产生太多的伤亡,这群人就变成了胡笙手下的俘虏,将会跟他俘虏的那些士兵一起,变成扩建大青寨的主要劳动力。 第三十三章 抢功劳 胡笙的眼下有一片黑青, 下巴上也长出了胡茬,这沧桑的模样不免给他的美貌打了一些折扣。当赵安看到他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却只感到心疼和怜惜, 当赵安察觉到自己的情绪时,便再一次的确定自己真的栽了。 冯少平站在胡笙旁边,看到赵安对胡笙嘘寒问暖, 忙前忙后的打水给他洗脸, 又招呼他去吃饭, 而自己仿佛一个多余的人一样, 连一个眼神也没有得到。 等到三人一起吃过了早饭,赵安要推着胡笙去他房间里休息,胡笙才指着冯少平说, “你不是让人去找他, 说要让他来押解劫掠过王家庄的匪徒吗。” 事实上,昨天晚上胡笙和冯少平遇见了那群胆敢来抢劫他们的半坡村人之后,就知道了他们曾经打算劫掠赵家村,却被杀的铩羽而归的事情。 根据俘虏的招供, 他们并没有进入赵家村就被巡逻的人打败了。可是胡笙还是连夜安置了自己带回来的几千个人,马不停蹄的下山来找赵安, 想要确定他的安全。然后他和冯少平两人来到村外, 刚好就遇见了打算进城去找人的刘虎。 又从刘虎的嘴里听说赵安的确安然无事, 胡笙这才从容的来到赵安家门前敲响了房门。 赵安给胡笙吃了鸡丝粥配炸小鱼, 强硬的安排他去自己的房间睡觉, “你好好休息, 其他事情先不要管。”这才对虽然略显憔悴, 但明显更精神的冯少平说, “既然冯公子还没有进城, 不如我带着那些匪徒跟你一起去县城吧。” 此时的冯少平虽然很羡慕胡笙有人关心,但也知道押送这些俘虏回县城是正经事,只能在临走之前给胡笙留下一个幽怨的目光,结果就对上了一个开怀的笑容,心里更气了。 要把十多个连人带尸体一起运到县城,光靠刘虎一个人赶牛车是不够了。还好赵秀才家愿意贡献出一辆驴车,但他只许给活人坐,就只能把死掉的七个人像木材一样叠放着捆在牛车上,四个活口勉强挤在小驴车上,让赵安亲自来赶车,这才慢慢悠悠的走出了村子。 这一路上,有人看见死人后便远远的躲开,但也有人上前来围观询问。 赵安没有说话,但冯少平非常高兴的告诉围观的人,说这是那群抢了王家庄的人,现在已经被抓了。冯少平这段时间经常带着衙役各个村庄巡查,大家对他还算比较熟悉,听到这话之后,都对他表现的非常恭维。 赵安看到冯少平在这些不知情的人面前吹嘘自己,说是他带人把这群匪徒赶到赵家村和村民们一起抓住了这伙盗匪。又夸耀自己的武功高强,面对盗匪时一个打三个,匪首看到他就吓得屁滚尿流。 赵安听到他这些无中生有的话,却明白他这不是为了抢功劳,而是要把赵家村训练民兵的事情合理化。否则赵安这样的行为虽然是出于自保,可要是上纲上线的查起来,他也落不了好。 跟赵安一起来的刘虎却感觉不到冯少平的良苦用心,只觉得冯少平这样说就是要抢功劳。冷着一张脸,屡屡用不善的目光看着骑在马上的冯少平。只是因为对方县令公子的身份,他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赵安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决定回去之后一定要对村民们进行一场思想教育。最起码不能让他们因为自持武力,就在十里八乡耀武扬威,去挑战官府。要让他们明白武力只能用来自保,要想过上好生活,还得努力发展经济。 原本坐牛车只需要半个时辰的路程,让他们生生走了一个时辰。冯少平就像赵安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轻功一样,表现得像一个性格轻挑浮躁的年轻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招摇过市。 尤其是见到冯县令之后,冯少平就好像没脑子一样,完全看不到他老爹脸上那种既苦恼又兴奋的蛋疼表情。将他在一路上跟围观群众们说过的话,更夸张的跟冯县令说了一遍。 但赵安不得不感谢冯少平的维护,至少冯县令看到他时,那种打量的目光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他已经顺着冯少平的描述开始盘算,将这些匪徒交给府城之后,该怎么描述自己的功绩,就算不能讨到好处,起码能够抵消王家庄被屠这件事给他的政治生命带来的影响。 还有最近城里不太安分,粮价已经翻了一倍,也可以借着杀盗匪的机会,请几个乡绅一起来观刑,让他们明白,不能把人逼太紧,容易自食恶果的道理。 眼看到了中午冯县令一定要留赵安吃饭,上桌之后便笑呵呵的端起酒杯说,“老夫要敬赵公子一杯,公子真是时刻不忘为国分忧,即便身在乡野,也能训练乡勇,帮助官府,追击盗匪。” 第32章 赵安看到冯县令精明的目光和暗示性极强的表情,立刻明白了他的意图,连忙站起来举起酒杯说,“小辈当不得大人夸奖,都是县令大人爱民如子,乡民们感念大人的恩德,这才学会了嫉恶如仇,敢于跟匪道拼命。” 看来这位才是真的想要抢功劳的人,又或是得到了冯少平的提示,无论他的出发点如何,赵安还是需要感谢他的,一口干掉了杯中的酒。 冯县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话,陪着吃了几口菜,就推脱还有事要处理,让冯少平陪着赵安吃饭,便兴匆匆的离开了。 冯少平这才收起了脸上得意的表情,推开酒杯不满道,“老头子真是抠门儿,请人喝酒竟然只拿出这种卖不出去的淡酒。” 赵安也放下了酒杯,夹了一块烧火腿里面的笋片,“反正我也不是爱喝酒的人,至少县令大人答应了要给我们村的人五十两银子的赏赐,这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你难道还缺这点银子。”冯少平嗤笑一声,便拍着手掌叫道,“王福,快去把那一坛佳酿葡萄酒给少爷拿上来。” 赵安想要拒绝,冯少平却笑着低声说,“借你的名头用一用,我早就想喝了。” 赵安也跟着笑起来,因为他突然想到自己今天光是给别人借名头用了。 等到葡萄酒拿上来,冯少平才说,“这还是用你家买的葡萄酿出来的,胡兄也很喜欢,要不然你亲手给他酿一瓶酒,保证他高兴的立马愿意跟你拜堂成亲。” 既然胡笙喜欢,赵安自然愿意把自己酿的酒给他喝,但是赵安必须强调一点,“我就算不给他酒喝,他也愿意跟我成亲。” 应该没有问题,赵安在桌下捏紧了手心。 第三十四章 压寨夫人 赵安在回村的路上, 告诉了刘虎官府对于私自训练民兵的态度,让他明白冯少平的好意,又拿了二两银子给他当做帮忙搬运尸体的酬劳。 刘虎这才高兴起来, 愿意按照赵安的吩咐,先去村里给那些因为打退了匪徒便浮躁起来的村民泼几盆冷水。 对于许多一辈子没有经历过大事的村民来说,这件事情的确足够让他们变成一辈子的谈资。赵安不介意村民们年老之后将自己打过匪徒的事情, 当成故事讲给儿子能听, 可是现在这个档口上还是要让他们的心情暂时冷一冷。 他对刘虎说, “你把那几个跳的最凶的人叫在一起, 告诉他们城里的物价和大人老爷们的态度,一定要讲清楚一点。” 回到村里还了赵秀才的驴车,又把剩下的银子拿出来, 让赵秀才和刘浣一起商量怎么分配, 他这才心情忐忑的往家走去。 虽然他刚才一直在跟村里的人说话,可是心里却一直有个念头挥之不去,他回家之后一定要问一问胡笙不愿意跟他成亲。 最主要的问题也不在于成亲,而是在于成亲之后才能做的某些亲密的活动。既然已经找到了一个完全符合心意的伴侣, 怎么还能让自己整天吃素呢。 走进院门后看到琴童在打扫院子里的落叶,海伯这个时候多半在窑炉那边监工, 赵安放轻脚步走到琴童身边, 小声的询问道, “阿笙醒了没有。” 琴童也被赵安这种神秘兮兮的气氛所感染, 摇摇头非常小声的说, “吃午饭的时候胡公子也没有醒, 海伯看他实在劳累, 就没有叫他。我们就把饭菜放热水上蒸着, 等他什么时候醒来什么时候再吃。” 赵安点点头, 从怀里拿出几颗糖果塞给琴童说,“我和阿笙有话要说,你自己出去玩会儿。”赵安非常坦荡,丝毫没有骗小孩子的意思,自然收获了一个咧到耳根的笑容。 赵安也没有被小孩打趣的笑容恼怒,对琴童挥挥手说,“赶快走。” 琴童揣着糖果,高高兴兴的跑走了,最后还不忘把院门给带上。 赵安放轻脚步推开自己的房门,原本想要坐在胡笙身边看他睡得如何,再考虑要不要叫他起来。开门后却看到胡笙早就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睡了一觉之后,他的脸色好了很多,碎发从额间飘散下来,刚刚睡醒的目光显得有些迷离,再加上下巴上的胡茬,整个人看起来有种颓废的美。 他站在门口就看呆了,直到胡笙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又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你让我感觉自己很有魅力。” 赵安点头说,“所以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他决定一鼓作气,将压在心中的问题一口气全都问出来,“如果你要跟我在一起的话,我们就要成亲,只有我们两个人,不能有再有别人,不能在别人的面前验证自己的魅力。” 胡笙面对赵安愿不愿意成亲的问题,立刻便脱口而出,“你想要拜堂举行婚礼吗,那我们去找人算个好日子,就请全村人一起吃流水席吧。” 其实他一直很担心,赵安的年纪太小,年轻的时候贪图新鲜喜欢上了他,年纪大了看到别人儿孙满堂就会想要有自己的家庭。所以他一直压抑着自己,没有让他们的感情更进一步。直到今天听到赵安说出永远只能两个人在一起的话,也许他说这句话是处于某种冲动,可是胡笙也不愿意再把人往外推了。 赵安听到胡笙说要找人算日子,还要摆流水席,一块巨石落地的同时,在所有的勇气消失之前,抬手在胡笙的胸前摸了一把,然后飞快的向外逃去,“你先好好的收拾一下自己,我去给你热饭。” 跑到厨房之后关起门来,赵安才开始回味刚才手心的触感,果然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坚实。嘴角勾起的同时,又感觉自己之前仿佛错失了几百万,就因为不好意思,之前跟胡笙亲吻的时候,都不敢把手放到他身上。 他觉得之前亏掉的那些,应该尽快找补回来,所以当胡笙洗漱干净,刮着胡子,扎好头发,回到客厅做好的时候,赵安不仅在桌上摆上了饭菜,而且还抱出了一坛子光是闻起来就让人觉得美味的葡萄酒。 赵安此时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刚才占便宜的举动,十分正经的说,“听说你喜欢喝酒,我这里有些自己酿的葡萄酒,味道还不错,要不要尝尝。” “要。”胡笙回答的时候并没有看着酒,而是看着人,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尝什么。 赵安觉得不能示弱,微笑着看了回去,将手中果香浓郁的酒液倒入了瓷碗中,“我也来陪你一起喝点。”中午在冯县令家里吃饭,终究不如在自家那么痛快。 不知道是酒更醉人还是情更醉人,赵安在饭桌上跟胡笙说了许多话,他知道了胡笙的身世与过往,知道了胡笙这个名字所蕴含的侮辱意味,而他并不愿意改名。因为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被那个尚家家主活生生的用鞭子抽死。 赵安心疼了,用力的拽紧他的手,希望给他带来一点安慰。就在他心中的情愫,快要被怜悯的情绪淹没时,胡笙又对他讲述了许多在军营中的事情,他可以用弹弓狩猎天上的大雁,最厉害的刺头也能被他打趴下。 他还用自己打猎的本事救下了一个快要饿死的读书人,就是他现在的军师李大可,一个跟废太后娘家沾亲带故的倒霉蛋。还有在战场上救下来的,快要被敌人杀死的人,他有了许多忠心耿耿的手下。 胡笙几乎将自己的一切都和盘托出了,但是喝了两杯葡萄酒,脑袋晕乎乎的赵安却开始对胡笙的轻功感兴趣,搂着他的脖子撒娇说,“你可不可以带我飞,我要飞飞飞。” 心爱的人搂着自己撒娇怎么能够拒绝,胡笙便抱着满身酒气的赵安飞上了他们家的墙头,然后跃升而上踩上了后山的竹林梢头。 极速掠过的风将赵安的酒气吹散了两分,他清醒了一点,看到从他脚下掠过了竹林,发出惊叹的,“哇~哦~” 这更加鼓励了胡笙,让他在后山的树梢间跃动的速度越加迅速起来,他绕过了昨晚曾经发生过打斗的地方,越过了那一条曾经让赵安抓到鱼,解决了急迫饥饿的那条小溪。又翻过了一座人迹罕至的山,来到一片平坦的山谷中。 这里盛开着成片的矢车菊,蓝紫色的小花在风中颤动摇曳,让人的心也跟着那花朵摇曳,不知是谁先攀上了谁的唇,当两人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便已经难舍难分。 当身上的衣服不知不觉不见了,变成坦诚相见的时候,赵安昏昏沉沉的脑子终于清醒了一点,一只手撑住胡笙蜜色的胸膛,一只手圈住他的脖子,不知道是要拒绝还是要邀请,他胸口剧烈的起伏,汗水顺着脖子流淌,“你轻一点,我还是第一次。” 没想到第一次就在野外,实在有点狂野,要是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肯定很容易受伤。但是现在箭在弦上,根本不可能停下来。因为就在说话的时候,身体也在不断的扭动,还要向胡笙索吻。 又是一个短暂的浅吻结束,胡笙的一只手已经放到了他的重点部位,一边为他服务,一边说,“你放心,我会让你舒服的。” 然后胡笙就用他自己的东西做了润滑,等到云收雨歇的时候,他已经酒醒了,只是脑袋一片空白。他枕着胡笙的胳膊平躺在花丛中仰头望着天空的白云,它们慢慢移动,慢慢的动。 第33章 赵安突然转过头,亲了一下胡笙的脸颊,胡笙为了照顾他,刚才实在太温柔了,让人回想起来都忍不住蜷缩脚趾。“等下次我们准备好了,你就不用那么照顾我了。” 胡笙抬起手掌,盖住了赵安的眼睛说,“好了,不要再来招我,再休息一下,我就送你回去。” 可是赵安已经深切的感受到了胡笙对他的在意和照顾,调皮的往他耳朵里吹气,“我不回去,你不是说自己是山大王吗,我现在已经是你的压寨夫人,我要去你的山寨看一看。” “好啊~”胡笙回答的很干脆。 然后只穿了一件外衣,里衣被用来擦身丢掉的赵安就看到了几千个人或站或躺,拥挤在一片山坡上,这些人一个个还都饿得皮包骨头,看起来就像难民。 “你不是告诉我,你的山寨里只有五个人吗。”赵安有种仿佛受到了欺骗,又好像是占了便宜的诡异感觉。 胡笙小心翼翼的看着赵安说,“忘记告诉你,我这一次出去带回来几千个溃败的乱兵。” 还好赵安并没有感觉到恐惧,只是十分担忧的说,“这么多人的吃穿要怎么解决啊。” 赵安听胡笙说过这些人的遭遇,他们都是被人逼反的普通百姓,至少比半坡村那一群遇到机会就跑出来杀人放火的家伙要强。 但是胡笙一下子收拢这么多人,粮草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他可不希望胡笙真的变成一个打家劫舍的强盗。 胡笙再一次牵住了赵安的手,将他半抱起来,从这群人的聚集处飞过,飞到后山坡上唯一的一座木阁楼上停下来“我手下的人从胶州总兵手里买了一批南越国的粮食,应该还够这些人吃两个月,等他们安定下来之后,我会让他们在山上开垦一片地方出来,种点红薯和土豆。另外还会组织马帮去南越国和乌斯藏两边做贸易,只要人手足够充足,应该还能赚到余钱。” 胡笙想要自己的手里掌握一股力量,在接收这些人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出路,所以见到赵安担心就立刻将自己的打算和盘托出了。 但这并没有打消赵安的担忧,最近两年的天时本来就不好,山下种地都快要没水用了,何况在山上种地。跨国贸易虽然能够赚钱,却也意味着很高的风险,赵安私心里是不愿意让胡笙去冒险的,可是要养活这几千张嘴又谈何容易。 赵安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想到了自己的异能,他抬起下巴看着胡笙的蓝色眼睛说,“你有没有发觉我很特别。” “你当然很特别。”胡笙摸着赵安的耳垂,说话的声音也十足的诱惑。 赵安谈起正事来,心中的情愫变散的一干二净,他拍开了胡笙的手说,“说正经的。” 胡笙面容也跟着赵安的情绪严肃起来,“你是说那些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来的草莓和葡萄吗,味道的确很不错,可是数量根本不够。” 显然胡笙的确已经发现了他的异常之处,却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那点水果的量实在太少,对于这几千人的口粮来说,根本无足轻重。 然而胡笙只以为赵安在什么地方开辟了秘密的种植地,就像他之前带着几个人隐秘在大青山里一样,这附近的山地那么多,能隐藏秘密的地方也很多。 然而赵安却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了一颗草莓种子,当场给胡笙表演了种子催熟的法术,他将这株草莓上结出来的六个果子全都摘下来,塞了一颗在自己嘴里,又塞了一颗到胡笙嘴里,“我从京城出来的时候,曾经一度濒临死境,然后我就遇到了一个老神仙,他教了我催熟植物的法术,我才得以活命。” 胡笙震惊之后,麻木的嚼了几下嘴里的草莓,酸甜的果汁吞肚子,这才恢复理智说,“但你能催熟的植物应该还是很有限吧。” 赵安没有反驳,点头道,“我每天只能催熟八颗植物,可是我能改善良种,如果每一亩田种出来的土豆能够收获两千斤,那么这几千人应该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第三十五章 改良粮种 赵安向胡笙暴露自己能力的时候, 也许有一些冲动,可是当他把自己可以催生植物的事情说出来之后,心里反而觉得落下了一块大石。 同时还有一股疲倦涌上来, 虽然胡笙刚才很温柔,他们又在花甸上休息了许久,可青涩的身体还是需要休息。胡笙看见赵安打哈欠, 红红的眼角有泪光闪烁, 就把他带到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就在这座木质的阁楼上, 里面有一张两尺宽的竹板床, 其余就是挂在墙上的弓箭,配刀,全副铠甲。这是一个无限压缩了个人享受, 属于武将的房间。 他扶着赵安坐到自己的床上说, “你先在这里休息,等吃晚饭的时候再叫你。” 胡笙今天已经在赵安家里睡过一觉了,被他带回来的这几千个没有经过训练的人,连营地都还没有搭出来, 所以他不能再陪伴赵安,必须要出去统领全局了。 赵安刚才也看到了那些人, 知道胡笙今天早上抛下他们来找自己, 已经属于不理性的行为了, 这时候自然更不愿意成为他的拖累。他躺下来, 拉住胡笙的手亲了一口说, “你去吧, 我真的困了。” 房门关上, 赵安睁开眼睛看着从窗外照进来的光线, 又打了一个哈欠, 可是精神上十分亢奋,根本睡不着。他脑海中始终想着改良粮种的事情,就摸出了自己衣袖里随身携带的小荷包,拿出一枚草莓种子。 黑色的草莓种子就像是一颗饱满的芝麻一样,赵安把种子握在手心中,很快就有一颗草莓苗从他手心里长了出来,几个呼吸间草莓藤上便长出了草莓,最终藤蔓枯萎,只剩下八颗鸡蛋大的艳红草莓,那种流光溢彩的颜色仿佛最纯正的鸽血红宝石,让人看了就觉得美味,还有诱人的香气四溢到整个房间里。 他把这八颗草莓摘下来,依次摆放在床边的木箱子上面,又拿了一颗放进嘴里,滋味果然如他想象般的甜美。 他其实并没有刻意培育,可是初春在山上找到第一批草莓苗结出来的草莓只有拇指头大小,现在优中选优,却已经能够结出鸡蛋大的草莓了。这种大草莓结果数量会减小,而且一次结出来果实之后,藤蔓的营养也会被吸收干净,不能像春天那样一直栽种着一株藤蔓,让它多次结果。 赵安吃掉一颗草莓之后,又仔细的观察过剩下的七颗果子,挑选出了三颗他认为最大的种子,然后将这三枚草莓吃掉,剩下的四颗留在那里,等到胡笙回来之后再留给他吃。 用掉了最后一点异能,赵安又打了一个哈欠,感觉更累了。重新躺在床上,嘴巴里弥散着草莓的香甜味道,脑海中盘算着明年把这些大个的草莓卖给如意楼,应该要涨多少价钱,他觉得卖上五十文也不会太贵,就像最顶尖的红宝石比低端货色贵上几十倍也不算多,想着想着思绪便逐渐的飘忽起来。 此时胡笙已经来到了那几千人的面前,让他们全不站起来,然后让他们排着队去附近的树林里一人砍回一根木桩,钉在自己面前,要求他们只在自己的木桩附近方圆三尺的地方夯实土地,这块地就是属于他们的临时住所了。 等这些人不再随便走动,安定下来之后,胡笙才带着自己手下的人马给他们每个人编号,让他们记住自己的编号。 胡笙的效率已经算很快了,但整个下午过去,他也只做完了编号的事情。等天色完全黑下来,所有的人都还没有吃上饭。可胡笙要回去了,就把做饭的责任丢给了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马川。他在这些反叛的苗民里面还是很有威望的,给他安排一些事情做,也能让他尽快归心。 回到自己的房子,胡笙发现赵安还在睡觉,赶紧走过去把人叫醒,“阿安快起来,你也不要睡得太久,小心晚上睡不着。” 赵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爱人就在身边,原本想要来个甜蜜的吻,可是身体一动就感觉一股尿意。人有三急,这种事情在所难免,他可是想要跟胡笙一辈子的。赵安只能咬咬牙低着头问道,“我想要去小解,你可不可以带我去茅厕。” “哈哈哈。”胡笙看着赵安耳朵尖都红了的样子,拿出床底下的夜壶对他说,“茅厕在外面,你先用这个解决吧。” 赵安用三根手指接过夜壶,再次降低了说话的声音,“你可不可以先出去一下。” 然而胡笙只是背过身去说,“我看也看过,亲也亲过了,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 可能真的是太急了,也可能是胡笙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赵安就盯着胡笙的背影,解开了裤腰带。 等到最开始的急迫感得到缓解之后,赵安听到小溪潺潺的声音,又看到胡笙宽阔的背影,感觉比被他盯着更加不好意思,整个脸都爆红起来。 还好胡笙接下来没有再嘲笑他,也好像没有看到他的脸色。表情自然的带着他下楼去,两人一起从厨房打了热水来洗脸,然后开始吃李大可的老妻煮好的一锅咸肉粥。 第34章 这手艺还比不了海伯,可是赵安今天可能真的是累着了,味口很好,一连喝了两大碗。他这才想起来留给胡笙的草莓还放在楼上,又蹬蹬蹬跑上去拿下来,有些献宝的递给胡笙说,“你看,这就是经过我改良的草莓,是不是比原来的大了很多。我改良这种草莓只花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还没有用全力,你给我半个月,我一定可以催生出亩产量比现在高一倍的红薯。” 可是胡笙现在只看到赵安红艳艳的嘴唇一张一合,想起他刚才跑上跑下的那一股活力,突然问道,“你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赵安也察觉到了陡然转变的气氛,但他还是点点头,因为他觉得今天下午的活动的确足够让人食髓知味。果然就听到胡笙用浑厚的声音说。“既然如此,天也黑了,我们去楼上吧。” 第三十六章 我也等着娶你 刚开荤的小年轻总是不懂节制, 即便赵安曾经手刃狂暴变异兽,胡笙能够决胜于千里之外,可是他们依旧不可避免的沉迷于对彼此身体的探索。 赵安直接在胡笙这边住了三天, 这期间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也只是催生了一些红薯,然后挑出大个的来当成下一次催生的种子。 经过二十几次的迭代过后,原本只有小儿拳头大的红薯变得犹如成人的拳头大小, 每一株能够结出来的果实也从最开始的两三个, 稳定的变成了四个。 这样看起来赵安这几天也不算完全没有劳动成果, 可是第三天中午赵安下楼吃午饭的时候, 却听到帮忙做饭的李大嫂抱怨的说,“最近厨房的柴火消耗太快了,今天下午还得让梁洪去打一次柴。” 这句无心的抱怨, 却让赵安觉得脸红, 柴火消耗大的原因是他和胡笙总是洗澡。想到这里赵安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沉迷于温柔乡了,就算他已经让胡笙送信回去让海伯和琴童不要担心,但是几天不回家,终归不太放心。 这段时间他都没有关心村里的民兵们有没有老实的参加训练, 还有城里的粮食价格有没有因为兵祸的消失而降下来。 反观起来胡笙就显得称职很多了,即便胡笙同样一天三顿想跟他搞在一起, 可是人家已经让几千人搭起了能住人的简易木屋, 并且开始有效的训练了。 想到这里赵安就感到一种紧迫感, 他和胡笙之间没有竞争关系, 可是总不能在胡笙管着几千人, 都能井井有条的情况下, 让赵家村那边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民兵散了伙。 所以当胡笙回来吃饭的时候, 赵安向他提出, “我今天下午要回去了。” “我送你吧。”胡笙其实想要把赵安永远锁在自己身边, 可是他知道自己如果真的这样做了,将会永远失去这个人。 回程的时间比来时慢了很多,胡笙拉着赵安的手,慢慢的在山林中行走,可是在天黑之前,他们还是穿过最后一片竹林,来到赵安家的门前。 这一路上他们俩都没有怎么说话,却能感受到彼此之间的依恋。直到不得不分离的时刻,胡笙才说出了心里的话,“我明天就去找人看日子。” “真的要举行婚礼啊。”赵安一方面觉得有些期待,另一方面又很无措。即便是在灵气复苏时代,人们已经不在乎伴侣的性别问题了,然而同性伴侣之间通常只会直接在一起,而不会像异性伴侣那样举行婚礼。 不同于赵安的茫然,胡笙越加的坚定的说,“当初可是你说要成亲的,我知道在赵家村成亲可能会被人指点,所以还是在山寨上跟你拜堂吧,最起码我们要让天地亲朋为我们的感情作证。” 赵安再一次确定,自己果然爱上了一个对的人。胡笙看到他这样呆愣愣的样子,就忍不住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等着我来娶你。” 赵安立刻回过神来,拉住他的脖子回吻过去,最后狠狠的在他的嘴唇上咬了一口说,“我也等着娶你。” 胡笙舔了舔嘴唇上的牙印笑着说,“好,我等着嫁给你的那天。”然后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说,“我走了。” 赵安目送着胡笙的背影消失在竹林中,回过头看见在门口站了许久的海伯,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着说,“我下次要出门,一定提前跟你说一声。” 海伯张了张嘴,想说你就不能不出门吗。可是看到自家少爷幸福红润的脸庞,他就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他只能转过身往回走,用抱怨的口吻说,“大黑这两天看不见你,晚上老是乱吼。” 赵安也跟着走进门,看到站起来迎接他的大黑狼,严厉地批评道,“以后不许晚上乱叫,再叫的话不给你吃骨头了。” 可是大黑狼却并没有因为他的指责而退缩,依旧在他脚边走来走去,直到赵安帮它顺毛,又揉了揉耳朵,它才满意的回到自己的窝里。 如此这般,赵安离家三天不回的这一节就算翻篇了。 第二天他去看了民兵们的训练,发现大家并没有松懈的迹象,抱着木棍冲刺挥动砍刀和木盾的姿势十分标准。原本因为打败了匪徒变得浮躁起来的民兵们,因为他几天未归,反而变得老实下来。 赵安回头看看琴童,对他点点头,让琴童原本就有点小骄傲的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因为这些民兵能够这么规矩,也有琴童的一份功劳。 他这几天还是每天早上代替赵安来给这些人做训练,告诉他们城里粮价上涨,被赶走的匪徒并没能全部被抓获,匪徒随时可能回来报仇,过高的粮价也会滋生很多不安定因素。然后神秘兮兮的告诉他们赵安要离开几天,却并是说赵安离开要去做什么,让他们自行想象。 就这样连吓唬带忽悠,让这些人变得非常老实。赵安看完他们的训练成果,也觉得很满意。 等到所有人解散后,赵安对跟在自己身后的琴童说,“干的不错,看来你前几年跟着我的书没有白读。” 琴童听到这样的夸奖,再次忍不住嘿嘿的笑起来。然后就听到赵安继续说,“你这么能干,一直让你在家里劈柴烧水实在太委屈了。” 琴童被夸的飘飘然,差点就跟着点了头,但是想到自己的身份,终于还是没有得意忘形。“少爷你对我那么好,我一点儿都不委屈。” 除了刚来赵家村那几天受了一点苦之外,之后的日子比在京城还好。 赵安给琴童戴高帽,可不是为了让琴童自我贬低的。赵安原本并没有任何野心,可是想到自己也是即将要成家的人了,终究还是要发展一些事业为好,所以才想起来要开铺子的事情。可是他在村里里搞出这些事情已经够高调了,但还可以推到村民共同决议的名头上,如果还要向外扩张,肯定就要惹到那位不想让他出头的皇帝了。 所以赵安思来想去,还是只能让琴童替他管理外面的生意了。这孩子足够聪明伶俐,对他又有一种如兄如父的依赖在,不用担心背叛。 即便让琴童出面也存在着很大的暴露风险,但他还是想要尝试一下。谁叫他找了一个男人是能够打败书中高端战力的赵南玉的人物呢。不得不说,胡笙的存在让赵安觉得压抑在自己头顶的那一层无形的压力减轻了很多,让他有了更多让自己伸展手脚的生存空间。 他拍了拍琴童的肩膀继续和善的说,“你虽然做的很好,可我对你的期望更高。咱们家那么多的好东西,草莓,葡萄,葡萄酒,淋浴管道,全都卖给如意楼,让人家占了大头,我有点不甘心。可是让我自己去做生意,我又忙不过来,还好有你,脑袋瓜子又聪明,又学过读书认字,要不然你去帮我开铺子卖东西吧。” “我~我~我”琴童的心扑通扑通乱跳,他当然知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是现在就让他去独当一面,终究还是觉得害怕。 赵安看他这么紧张又安抚了一句说,“不要着急,步子要一步一步的走,现在外头太乱,一时半会儿铺子也开不起来,我先教你学一下九九乘法表,你先帮我在村里面记账,算一算每天消耗的粮食肉类,再管着窑炉那边的出产。” 要是赵安最开始就提出让琴童去帮忙管账,他肯定会害怕的退缩,可是有了要进城开铺子的目标在前面吊着,管账的事情好像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接下来几天村里没有发生什么大事,赵安进城去送了一筐葡萄,就跟如意楼的掌柜说自己今年种的水果全部卖完了以后不会再来。 冯掌柜觉得很遗憾,但是听说赵安自己也酿了三十坛葡萄酒,便立刻向他投来激动的目光,“五两一银子一坛酒,我们如意楼全要了。” “二十两银子一坛,只卖二十坛,剩下的我要自己喝。”赵安表情十分坚定,一点也没有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 冯掌柜张张嘴,还想说什么,赵安却接着说,“我听冯公子说了,你们把酒卖到了京城,一坛子酒就要卖一百两银子。” 可那是要上下打点,还要加上长途运送的花销,才能卖出的高价。冯掌柜想要跟赵安好好的算一笔账,没想到他调头就要走。 第35章 连忙把人拉住说,“二十两就二十两,但三十坛全部要卖给我。” 赵安考虑了一下,他的确可以随时催生葡萄来酿酒,可是最近都要解决改良红薯的事情,大概短时间内抽不出多余的异能,而且酿酒还需要很多时间,不知道胡笙找人算出他们成亲的时间是早还是近,最好还是要留下一些酒来预备在婚礼上喝。 所以他依旧坚定只卖二十坛给冯掌柜,最后没办法,冯掌柜拿了四百两银子给赵安,亲自赶着骡车跟他一起回村子里去搬酒。 有了这笔钱之后,赵安终于花了四十两银子,去城里买了两头健壮的驽马连同一辆大篷车回来,又请村里人在他们家院子旁边修了一个马厩。 这样一番折腾过后,距离他从山下下来已经过了六天,然而胡笙一直杳无音讯。 第七天,性状稳定的红薯种子已经确定下来了。成熟后的红薯可以长到成人巴掌大,一根藤蔓可以结出五颗红薯。 第八天,赵安将四十颗红薯种在自家的小果圃里,然后分八次催生出蓬勃的红薯藤,将这些红薯藤全都割下来堆在一起,远远看去,几乎能够堆成一座小山了。 他决定不再等待,要把这些可以用来作为扦插种子的红薯藤,给胡笙送到山上去。 第三十七章 种红薯 上山没有现成的道路, 犹如小山一样的红薯藤也不是赵安一个人能背动的,所以他带上了琴童和海伯跟他一起上山去送红薯藤。 还好他们这半年以来生活一直很不错,起码每天都能喝到大骨熬的汤, 琴童已经窜高了半个头,就是涨得太快,显得有些消瘦, 原本已经变成枯瘦老头的海伯身体也重新变得健壮了。否则他们三人一人背着一大背篓的红薯藤, 可能就要直接累死在山里了。 胡笙的山寨里隐藏着那么多的乱兵逃犯, 赵安也不敢轻易带着信不过的人, 所以也只能辛苦琴童和海伯了。 等到他们三人来到大青寨门前的时候,原本显得乱糟糟的山寨经显现出了一副井井有条的军营气象。中间是成片的木屋宿舍,外面是三座刚刚被平整出来作为土地的山头。最外面是类似城墙的木栅栏, 每隔三丈就有一个眺望台。 不等赵安和海伯他们三人靠近, 远远的就有两个提着木棍的人走过来询问道,“站住,你们三个是干嘛的。” 看到这幅情景,赵安忍不住笑起来。这还真有点土匪山寨的气势了。笑过之后他直接放下背上的红薯藤说, “我是你们老大的男人,来给你们送良种了, 快去通知胡笙出来接人。”说完就在旁边的一个大石头上坐了下来, 虽然已经送上门来了, 可是最后一段路他还是想让人来接, 就是这么任性。 “什么男人。”其中一个年龄小的守门人有点没搞懂, 直接问出来了, 被旁边那个年纪大的拉了一把。 两个人挤眉弄眼了一番, 也不知道商量出个什么来了, 然后就让那个年纪小的跑回去叫人了。 这些守门人都是胡笙原本的手下, 并不是这一次才跟着回来的乱兵。这位年长的守门人即便没有见过赵安本人,但是对他的名号却也早已耳熟能详,所以并不敢怠慢。 赵安坐下来休息之后,守门人的目光也总是忍不住他身上瞟,原来老大的夫人就是长成这样啊。果然好标致一个人,难怪老大一看上就陷得这么深。 留给这位守门人胡思乱想的时间并不多,几乎就在传信的人回去找到胡笙的几个呼吸之间,胡笙就用最快的速度从寨子里跑了出来,他看到赵安就是满脸的惊喜。全然没有了初见时那种仿佛置身事外的冷漠,就像一个老婆回娘家之后被抛弃在家好久的男人。 结果他见到赵安第一句就是,“你怎么来了。”虽然语气中满含惊喜,可是内容还是足够惹人生气。 赵安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我不来你是不是就快把我忘记了。” “啊~”胡笙苦恼的望着赵安说,“我也想去找你呀,可是我一直没有准备好聘礼,不对,应该是嫁妆。 还差一对大雁,现在天气太热,南方根本没有大雁,我已经请了人去塞北找了。” 赵安看着胡笙突然哈哈笑起来,“你怎么这么傻。” “我也觉得。”胡笙把赵安从石头上拉起来,“我应该早点去找你的。” 赵安看着胡笙的眼睛,满是真诚与愧疚,他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指着那三筐红薯藤说,“这就是我种出来的改良红薯,今天晚上太阳下山之后再让人拿到地里去种上吧。” 胡笙点点头,对旁边的守门人说,“让人把这些红薯藤背到一个阴凉的地方放好,晚上让甲部的人把这些红薯藤种在左山上。” 海伯和琴童都看到了胡笙和赵安的那一系列互动,海波只能唉声叹气。 琴童却有点跃跃欲试的兴奋,因为他看见了这一座几千人的山寨,想起上半年他们曾经被一百个兵卒押送回赵家村时的恐怖记忆。他此时的心情反而踏实了很多,总觉得身后有了更强大的依仗,明年在县城开店的希望又增加了好多。 少年人总是充满冲劲,更有活力的。看到有人接过了他们的背篓之后,就跟着这些人到山寨里闲逛去了。 可是赵安只能跟着胡笙回他房间去休息,这一次是真的躺下休息,因为他从山下背着七八十斤的红薯藤,一路走来,肩膀上都已经磨出了水泡。 他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直接就昏睡了过去。胡笙也曾经有过第一次骑马长途奔袭磨出水泡的经验,感觉赵安睡熟之后就扒开他的衣服,看到两边肩膀上的红痕和水泡,简直心疼坏了。 他第一次伸出手想要去触碰,可是又收回来了。最终还是咬咬牙,拿起一根银针在火上烤过之后帮他挑破了水泡,又帮他抹上最好的清凉金疮药。 等到赵安醒来时,两边肩膀上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片清凉。可是这种清凉的感觉和房间里弥漫的草药香气为什么那么熟悉呢。 此时房间里已经没有了胡笙的身影,赵安只看到床头上放着的那一罐药膏,突然就有点脸红了,这个药膏这么万能吗。 赵安从楼上走下来时,竟然看到海伯和李大可在下棋,李大可的夫人张嫂在旁边摇着扇子观棋。 看到赵安下来之后,张嫂对他招招手说,“我们刚才吃了鸡丝凉面,给你留了一些,快来吃吧。” 他却没有急着去吃面,“胡笙到那里去了。”他以为胡笙不在家是因为有公务要忙,可是看李大可这样悠闲的样子,显然并没有紧要的事情。 听到这样的问题张嫂捂着嘴巴呵呵笑起来说,“你们年轻人可真黏糊。有人送了物资来,将军去见人了。” 李大可和他的夫人总是称呼胡笙为将军,赵安听说胡笙是去见客了,也就不再追问,坐到桌边去吃凉面了。 吃完了凉面,赵安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刚好海伯和李大可下完了一局,输得惨不忍睹,活生生被人砍掉了大龙,只能举手投降。 李大可得意的笑起来,然后抬头望向赵安,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赵安连连摆手说,“我可不善于下棋。”他自己原本是没有下过围棋的,能够了解到下围棋的规则还是来自于原身的记忆。 李大可笑的更加肆意起来,仿佛一只即将要偷到鸡的黄鼠狼,“我让你九个子,来不来。就算输了也没关系,我们又不赌博。” 最终赵安还是没有忍住上了棋盘,结果还没有到一百手就显露出了败局,就在他额头冒汗的时候,胡笙终于回来了。 赵安立刻站起来说,“我认输,天色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吃晚饭了吧。” “别呀,我们下完这一盘再说。”李大可的瘾头真的非常大,即便当着胡笙的面也敢来拉赵安的手。 结果胡笙一个眼神瞟过来说,“要不然我来跟你下吧。”他立刻吓得缩回了手,讪讪的说,“好不容易来了两个臭棋篓子,将军就不能让我过一下瘾吗。” 赵安转过头去谴责的看着李大可,因为他明明知道自己是臭棋篓子,结果还要来虐菜,简直太不道德了。 还好胡笙走过来顺着他的背说,“别管他。” 赵安深以为然的点头道,“我们赶紧吃饭,然后去看他们种红薯。” “你为什么要去看他们种红薯。”李大可知道赵安就住在山下的赵家村里,也不是没有见过别人种地干农活,而且他能带着人把那么多红薯藤背上来,也不算是娇气的人,是个好后生。 他又喃喃了一句说,“红薯有什么好看的。”然后怀疑的看了胡笙一眼,觉得他应该是带着自己的小情人去散步。 可是赵安却郑重其事的说,“我带来的红薯藤是最好的良种,不能让别人偷走,所以必须去盯着。李大叔以后也要多帮我看着一点。” 可是他转过头去的时候,却对着胡笙眨了眨眼睛,他想说的是,他要去给这些红薯藤撒一些异能。虽然没办法像催生一颗红薯那样,让红薯藤快速的长大,可是他将自己的异能散移到空气中,还是能让这片土地上的植物生下根来,让这些割下来一整天的红薯藤不至于种不活。 第36章 胡笙分明已经看懂了他的意思,却伸出手蒙住他的眼睛说,“不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隐藏起来没有说出口的话,却是你这样太勾人了。 赵安掀开他的手,回头看了看三位目睹了他们两人互动的老人家,发现他们都移开了目光。 他只能轻咳一声,转移话题道,“你刚才出去干嘛了。” 这提醒了胡笙,他勾起嘴角看着赵安说,“北边的大雁已经送来了,我明天就去你家提亲吧。” 第三十八章 大雁怎么吃 “我人都已经到你这里了, 你明天再去我家提亲,会不会显得多此一举。”赵安很想说一些浪漫的话语,可是嘴里却仿佛有一团棉花堵住一样, 只能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不过人不可貌相,有些话赵安说不出口,胡笙却能直接说出来, “我为你做的一切都不会是多此一举, 我恨不得将全天下都送到你手心里, 可是我做不到。只能按照上古的风俗, 送你一对大雁,用来见证我们之间的感情,希望我们也能像鸿雁一样矢志不渝, 始终彼此深爱。” 赵安简直要尖叫了, 眼前这个人真的是出生在古代吗,为什么情话张口就来。 此时此刻,他只想亲吻眼前的人。可是想到还有别人在围观,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就在赵安垫起脚尖又退缩回去的时候, 胡笙掐住了他的下颌,深深的吻了下去。 其实现场哪里还有人敢围观, 李大可连他最心爱的棋盘都没来得及去拿, 就被他夫人拖到了厨房去了。 赵安被吻到呼吸急促, 依旧在不断的尝试控制主动权。可还是被带的神志昏沉, 等到一吻结束, 他不得不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胡笙。 他虽然并不在乎对方有没有经验, 可是, 胡笙曾经亲口告诉过他, 自己是他第一个男人, 可是想到他们第一次的经验,胡笙就表现的那么体贴温柔,真的很让人怀疑。 如果被欺骗的话,赵安的眼眶中浮现出一层雾蒙蒙的泪花,又狠狠的在胡笙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就算发现你骗了我,我好像也不愿意离开你了。”他自暴自弃的说出了心里话。 胡笙看到赵安快哭了,赶紧伸手抹掉他眼角的泪花,心疼的说,“我骗你什么了。” “你~”他有点说不出口,然而对上胡笙关切的目光,最终一咬牙还是说了出来,“你为什么那么熟练。” 胡笙微微的张开了嘴巴,轻笑一声,亲吻着他的眼角说,“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我小时候总是被人窥视。为了不被别人占便宜,我只能让自己了解到更多。” 这下换做赵安心疼了,“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 “没事没事,我们说开就好了。”胡笙又亲了赵安一下,“要不要我带你去看一下那一对大雁。” “要去。”赵安答应了,胡笙就拉着他往门外走,躲到厨房里的三个人这才各自抹着胸口走出来,年纪大了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大雁就放在他们房子外面,被关在一个旁边的笼子里,赵安仔仔细细看了几眼,才确定这真的是大雁而不是鸭子,脖子更加粗壮,翅膀也更加有力。 赵安观察许久,问出的第一句话却是,“这个要怎么吃。” “红烧或者炭烤,大雁味道跟鸭子吃起来差不多,有一股腥味,所以不适合白味。”对此胡笙倒是很有经验,因为他在北方边塞的时候,没少打大雁来打牙祭。 当他们在讨论明天要不要在赵安的家里杀大雁来吃的时候,张嫂那边已经做出了第一道菜,葱花炒鸡蛋,然后就是一道白灼虾和两道小青菜。 今天的晚饭菜色已经算不错了,自从那几千个人上山之后,就连胡笙能吃到的东西都变少了。虽然几千个人的力量非常强大,可是几千张嘴却实在很不容易喂饱。 吃过了晚饭,太阳也还没有完全落下去,但是这时候趁着天光种红薯藤刚刚好,不用点火把。 赵安和胡笙一起来到山上的时候,被分做甲部的三百人,每人正拿了一把分切好的红薯藤在地里扦插。因为人多,都没有花到一刻钟的时间,赵安背来的那些红薯藤,就全部被种进了土里,打眼看去应该也种满了十亩地左右。 当然单是把红薯藤栽进土里还不算完,趁着天黑之前的最后一丝光亮,甲部的人挑着直接用树根树干弄出来的粗糙木桶,去旁边的山涧里一人挑了一桶水回来给这些红薯藤浇定根水。 等那些人全都走了,赵安才拉着胡笙的手,慢慢的在地里走过。 根据赵安的计算,他现在改良出来的红薯种,每一亩地最起码应该也能收获两千斤,虽然不能跟后世的亩产万斤的超级良种相提并论,但是比起现在产量最多只能有七八百斤的红薯来说,已经是非常优秀的品种了。 众人只看见胡笙带着赵安在土里溜达了一遍,就仿佛吃完晚饭出来散步一样。却不知道赵安走过的地方,那些刚刚种下去的红薯,却散发了茂盛的生机。 只有提前知道了一些什么的胡笙,仔细的观察那些看起来有点焉哒哒的红薯藤,叶子的部位依旧蔫着,可是靠近泥土的根部却已经变成了翠绿色。相信只需要等到明天早上的晨风一吹,这些红薯藤就会全都变成翠绿的苗子。 逛完十亩地也花不了多长时间,可是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胡笙拉着赵安的手说,“要不要我带你飞。” 赵安自动环上了胡笙的脖子,“你明天不是要去我家里提亲吗,干脆直接送我回家得了。” 胡笙十分坚决道“不行。”然后蹭了蹭赵安的头顶,“我这段时间一个人睡觉,总是辗转难眠。你既然已经跑到我的山寨里来了,我怎么可能轻易的就放你走。” 其实赵安也不想离开,其实赵安自己也觉得孤枕难眠,所以这天晚上当然又发生了一些喜闻乐见的事情。 然后就到了第二天早上,胡笙带着十几个亲近的兄弟,每人都挑了一旦子沉甸甸的东西,跟随着赵安和海伯三人一起往山下走去。 胡笙和他手下的人走路的速度都很快,即便每个人身上都担着百来斤的重物,还是要时时停下来等待只背了空背篓的赵安他们。 不过下山的速度比他们上山的时候快了很多,一方面是下坡的速度本来就比上坡快,身上没有了负重,还有一点却是胡笙带着他的手下在前面走的时候,就会把那些荆棘草木踩到给他们趟出一条临时的小道出来。 这一次赵安出门的时候,连同海伯和琴童都一起带走了,村里的人在刘浣的带领下依旧坚持了早上的训练。 只是他们看到赵安带着这一群人从山上下来时,立刻就有村民询问他昨晚去了哪里。 赵安看了一眼胡笙挑在担子一边的大雁,笑呵呵的对着上前来询问他的老婶子说,“我去给我对象送了聘礼,明天就给村里发些喜糖。不过我对象家住在山里,要在他们那边举行婚礼,就不能请大家吃饭了。” 老婶子看着这一位宰相家的儿子,竟然会娶一个山里的姑娘,又不在村里办婚礼,眼中闪烁出一股异样,但又很快将这股情绪压制了下来。就怕赵安只是一时兴起,那一天又遇见了好姑娘,就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山里的女人抛弃掉,就像那戏文里唱的陈世美一样。 现在村里的窑炉和草莓苗都要依仗赵安,就算知道赵安要去骗婚,这位老妇人也没有多话,笑呵呵的说,“那我就等着吃大少爷的喜糖了。” 赵安也跟着笑了笑,没有向他们介绍胡笙的意思,一方面是在于接受度的原因,另外一方面是他跟村里的大部分人并不算太熟悉。他只打算跟村里几个比较熟的人,比如刘浣和刘虎,还有自家雇佣的几个陶炉工人,讲自己要跟胡笙成亲的事情。 不过告诉这些人之后,大概村里也就能够传遍了,但是赵安相信这些人就算私下里传言,也不敢在他面前来说什么。 但是他要的就是这种大家心知肚明,又不得不憋着的感觉。 带着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来到自家门口,李大可作为宾人站出来,对着赵安念诵婚书和嫁妆单子,因为婚书最开始写了一些骈四俪六的华丽词句,以至于赵安始终没有搞懂到底是那一天结婚,村人们也没有听懂太多,只是惊叹于他们摆出来的一件件金贵的嫁妆。 只有后面跟上来的赵秀才听出了,要跟赵安结婚的人叫做“胡笙”,听起来不像好女子的名字,难道是这位胡公子的妹妹,有胡人血统的女子。 虽然这他的嫁妆非常丰厚,可是赵秀才还是皱眉,他想要上前去说几句,却被刘浣拉住了衣袖。 回头就见刘浣皮笑肉不笑的说,“秀才公,你可不要坏了人家的好事,俗话说宁拆一桩庙,不毁一桩婚。 还有那位胡公子,你也知道他的厉害。你家的墙面可没有赵通明家的那么硬,您老的骨头就更软了,可别犯傻。” 赵秀才如果没有听出刘浣阴阳怪气的说自己骨头软,就不配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了。可是他敢跟刘浣呛声,看了一眼胡笙后,却不敢多话了。 第37章 在场还有一个听出了胡笙名字的人,当然就是刘浣了。他其实跟赵秀才是同学来着,可惜他家的家底太薄,只读了四年就没能再去进学,只能回家务农,年轻的时候也就挑着担子出去,当过几年货郎,涨过一点见识。 所以要跟赵家公子成亲的人,就是眼前这位胡公子吗。两个男人,刘浣打了一个哆嗦,却也不敢多话。 就只能跟着村民们为那一件件华贵的嫁妆喝彩,比方说那一顶赤金头冠,他们这些泥腿子最近虽然见到了一些银子,可是这么大一坨金子,可是从没见过。 另外就是一些绫罗绸缎不提,竟然还有精刚打造的全套厨具。能够在阳光下闪耀着白银一样光芒的好刚,竟然用来做厨具,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却也依然值得让人羡慕喝彩。 等到最后一样同心双鱼佩念完之后,李大可笑呵呵的将嫁妆单子塞到赵安的手里。然后对着身后的人一挥手,“放炮。” 第三十九章 成亲了 噼里啪啦的炮仗声里, 赵安把胡笙他们一行人领进了家里,那些金贵无比的礼物也被一起搬了进来。 但他关上门之后就有点惊恐的看着胡笙说,“这些东西放在我家里会不会招祸啊。” 没想到胡笙却说, “没关系,以后我都住在你家。不是说好了让我嫁给你吗,当然是要让我住到你家里来。”然后他又看了一眼赵安浴室方向, “而且你家住起来比山上舒服多了。” 浴室……, 赵安摇摇头, 赶紧将那些可怕的想法甩出了脑袋。正经起来说, “可是你山上还有几千人呢。” 胡笙却无所畏惧的说,“没关系,我每天上山就可以了, 反正我的脚程很快。” 好吧, 他又忘了,这是一个有轻功的,不归牛顿管的世界。既然胡笙说要住到他家里来,赵安一下就放松下来。眼看着天色不早了, 赶紧招呼琴童和海伯一起来做中午饭。 赵安让琴童烧开了一锅水,就拎起一只大雁来到来到院子里准备杀掉放血。胡笙没管他, 已经解下了大黑狼的狗链子, 打算遛狼去了。 李大可蹲在赵安旁边, 可怜兮兮的问, “你真的要把这双大雁杀掉啊。” 这时候赵安已经开始拔大雁脖子上的毛了, “当然要杀, 不杀难道还要放掉, 这不就浪费了阿笙的一片心意吗。” 话说这东西长得虽然很像鸭子, 胡笙也说它的味道跟鸭子差不多, 可是赵安还是很好奇啊。 因为好奇,所以想要吃,没问题的。 李大可看到赵安这样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只能在心里腹诽,你们两个可真是绝配。 当初胡笙在塞北的时候,曾经打下来一只大雁,他就跟胡笙感叹说,“大雁的感情矢志不渝,一双大雁死了一只,另外一只也不会独活。” 然后就看到胡笙再一次搭弓射箭,将另外一只大雁也一起打了下来,然后笑呵呵地说,“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我的肚子里团聚了。” 李大可虽然在心里腹诽胡笙是一个煞风景的家伙,可是他那时肚子里没有油水。等到两只大雁在火塘里烤熟之后,他一个人就干掉了两根脖子连同两颗头,两个骨架子给了他夫人。没办法,作为吃白食的家伙,他们也只能啃点这些下脚料了。 今天赵安做出来的这一桌菜,还是非常丰盛的,鸡鸭鱼肉都不缺,所以李大可抢到了一根雁腿和一根翅膀,狠狠的解了一回馋。 话说这些菜都是赵安亲自动手料理出来的,还没想到这小子的厨艺还这么好,胡笙这是捡到宝了。 想起赵安的好处来,除了厨艺之外,还能想起给山寨送粮种,即便只是一些红薯藤,那也是他的心意啊。 而且赵安的厕所真好用,他承诺说等到天冷之后,就在山寨上搭一个大澡堂子,让大家都可以用淋浴洗澡。 等到吃过了中午饭之后,胡笙就把跟他一起下山的这些人打发走了。海伯带着琴童进厨房收拾碗筷去了,赵安这才神秘兮兮的凑近胡笙耳边问道,“我们俩成亲的日子到底是什么时候啊。” “就是明天呀,李大可刚才已经念过了,你没听见吗。”胡笙拉过赵安坐在他的面前说,“你不要露出这副茫然无措的表情好不好,你要是觉得太着急的话,我也不会逼你。” 赵安立刻回答道,“没有,明天很好。”随即脸又红了,“我就是读书的时候太不用心,所以没有听懂李先生写的婚书。” “哈哈哈~”胡笙放肆的大笑道,“你竟然叫李大可先生,那家伙坏的很,全文引经据典,用了两个上古大神传闻中的婚期,并没有说具体时间,你没听懂也情有可原啊。要不是这个时间是我自己定的,我也肯定听不懂,他就是时不时的要掉一下书袋里,多多见谅。” 赵安觉得胡笙就是在安慰自己,但他还是借坡下驴了,没有再纠结胡笙联合李大可给自己挖坑的事情反而担心起来,“明天就要成亲的话,我穿什么啊~还有那些我酿的葡萄酒,说好要拿来当喜酒的,现在还没运上山呢。” 衣服胡笙当然早就准备好了,只是葡萄酒的事情他也没想到,他也是人生第一次结婚,很多事情可能都还没有想到,但是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趁着李大可他们还没有走远,胡笙直接运起轻功追了上去。 半个时辰之后,李大可他们几人又回到了赵安家里,闻到那些葡萄酒散发出来的浓郁迷人香味后,他们原本还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最真挚的笑容,争着抢着要去抱酒坛。 赵安站在旁边看了心惊肉跳,生怕他们是谁手滑就打碎了一坛。胡笙怎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家赵安担心呢,走上去就拍开了那些摸在坛子上的脏手。 最后还是他们自己打了一架,才推选出了获得胜利的五个人。一人挑着两坛子酒,高高兴兴的上山去了。没能获胜的人只能垂头丧气的跟在他们身后,走在最后面的人就是李大可,即便他已经在边塞锻炼了几年,可依旧是这群人里打架最弱鸡的一个。别人念在他好歹是个军师负责分发粮食的份上,已经放水了,却还是被人打肿了一个眼眶。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李大可就是顶着那一只肿眼泡出来,给胡笙和赵安充当司仪的,虽然他高声念诵,“一拜天地”的时候,声音洪亮又稳健,可是赵安心里还是忍不住想,为什么不能换别人,比如说站在旁边傻笑的冯少平卖相就很不错。 可是随着胡笙那边红绸的晃动,他很快就收敛起精神,跟他一起向着远山和高天深深一拜。 “二拜高堂。”只有赵安父母的牌位,可是他们俩依旧深深的拜了下去,赵安在低下头的时候,在心中默想,他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永远幸福。 等他们俩同时抬起头转过身望向彼此的时候,都发现彼此的脸上笑容已经融化到了每一寸皮肤里。可是还是欢喜,只能让眼睛如星辰一般明亮,整个人都仿佛在发光。 “夫妻对拜。”这一拜,拜的很深。赵安突然想起了这胡笙曾经跟他说过的情话,或者说是誓言,他们要在天地亲朋的见证之下永结连理。 “礼成”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自然不用送入洞房,让一个人在新房苦苦等待,而是全都一起来到宾客里,跟大家一起畅饮欢笑。 因为人数实在太多,其实他们这天喝的酒水很淡,婚礼现场的布置也显得十分简陋。可是赵安就是觉得自己喝醉了,他只想笑,等到月上中天,胡笙和他两人相携一起回到房间的时候,他依旧忍不住笑出声音,只是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了,所以“请问我可以亲吻我的新郎吗。” 胡笙在他嘴上亲了一口说,“当然可以。”赵安理所当然的吻了会去,胡笙却已经开始在脱他的衣服了,凌乱的黑发散落在红色的婚服之上,光是看到这一幕就足够让人血脉喷张了。 这天晚上无论是胡笙还是赵安,都有一点激动过头,以至于还没有进入主题,就已经彼此交代了一回。但是这种狂乱迷醉的感觉,却让他们的身体立刻再一次有了反应。然后便是长达一夜的抵死缠绵。 赵安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昏过去的,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幸好这间屋子的其他摆设还很熟悉,这就是胡笙的房间,只是他换了一张新的床。 赵安迷糊了一下,想要从床上撑起来,却感觉自己手下撑着的并不是床板,而是非常具有弹性的胸肌。 抬头看见胡笙明亮的蓝眼睛,看来他已经醒了很久,他又摸了一把自己手下的皮肤,这胸肌已经属于自己的可以随便动手。 「此处和谐两百字,希望解锁。」 还是不行,他感觉自己的腰腿已经用不上力气了,简直比扛着一百斤重物爬了一天的楼梯还要累。 胡笙看到他疼得直抽泣,赶紧把人重新捞过来,帮着按揉腰背。嘴里还有点埋怨,“昨晚我都说要睡觉了,你还要缠上来亲我的眼睛,现在后悔了吧。” 第38章 然而赵安绝不是会后悔的人,他回头瞪了胡笙一眼,又扭到了自己的腰,“哎哟~”一声,重新趴回了胡笙的胸口。 他却不知道自己眼角的绯色是多么的勾人,沙哑的声音又是多么的缭乱人心。还好胡笙是一个知道心疼他的人,尽职尽责的帮他按了一会儿腰,看他神情平和下来之后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我看到张嫂炖了鱼羹,我去给你拿点上来。” “嗯。”赵安现在觉得蹦出两个字都很累。 他就这样在床上躺过了整个白天,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能够自己下楼去。 可是因为白天睡得太久,等天黑之后他反而睡不着了。在床上翻来覆去,让胡笙不得不拉出一张被单把人裹起来。 可是赵安还是像蚕宝宝一样在床上蠕动,终于把自己的脑袋搁在了胡笙的胸口,呼出一口热气说,“你把被单全都给了我,小心着凉。” 胡笙摸着他的头顶说,“知道你在说反话,但是赶紧睡觉。” 可是结婚第二天晚上就禁欲,实在太不人道了吧。就在赵安这样想的时候,就被打了屁股,“不要着急,我们还有几十年呢。” 胡笙想了想,从床边的柜子上摸出了一只陶埙,“我给你吹一首曲子吧。” 赵安以前也听过胡笙吹曲的,当即点头,“好,你给我吹曲子,我肯定很快就能睡着了。” 陶埙的音调低沉而悠远,如果不是赵安此时的心境十分欢快的话,肯定能感受到苍和的悲壮。只是他现在的心情十分快活,很快就在幽幽的曲调中眨巴着眼睛睡熟了。胡笙吹完了一首曲子,这才把人搂过来,枕在胳膊上。 即便今天白天睡了一整天,但昨晚的劳累还是需要时间消化,所以赵安这天晚上依旧睡得很沉。 等到早上起来,又成了一个生龙活虎的年轻人。只是这一次胡笙已经没有在床前守着他了,不等赵安感觉失落,就听到外间传来惊天动地的呼啸声。 他披上衣服来到窗台上往外看去,发现今天的营地里正在进行列阵冲刺训练,那种犹如巨兽一般的战争,卷起漫天沙尘,果然不是赵家村那些小猫三两只能够比拟的。 第四十章 小偷 赵安所在的位置视野极佳, 而且他视力也比普通人好很多,站在那里甚至能看到胡笙微微敞开的胸膛上向下滚落的汗水。 他看到胡笙手中举着一把长刀,单手横劈就砍断了一根碗口大的树桩, 心脏就仿佛一条活泼的游鱼一样欢腾,千言万语也只能化作一句,我家男人实在太帅了。 可是一个因为躲起来睡觉被押到胡笙面前来的年轻人, 看到胡笙单手劈断木桩的情景, 就只会瑟瑟发抖了。 胡笙用行动表明完自己的态度, 一挥手, 让人将这个习惯偷奸耍滑的人拉下去了,接下来十天他将会和那些俘虏一起挑粪堆肥。 昨天跟赵安躺在床上的时候,为了避免他动手动脚, 胡笙总是想办法岔开话题, 比如告诉他自己俘虏了那些曾经攻打过赵家村的人,就让他们在山寨上做了苦力,去雕石头做地基,开山时让他们去挖最难挖的树根。 可是最近山上却已经没有太多活计了, 除了集中起来种地以外,胡笙也不敢将他们散得太开, 以防他们会想办法逃跑。 昨天赵安突然说用枯枝败叶和一部分熟粪可以烧火粪, 然后他就滔滔不绝的讲起了烧火粪的好处, 比如杀掉了虫卵, 增加钾肥的含量, 还有避免土地酸化等等。 赵安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 就忘掉了身上的酸痛, 也不再缠在胡笙身上。一方面让胡笙觉得松了一口气, 一方面又觉得有点失落, 不过赵安讲的事情的确有可行性,第二天早上他就让人执行去了。 胡笙已经察觉到来自于赵安的目光,长刀收鞘的同时,想起了昨天的事情,心里便不禁失笑,他们昨天竟然在床榻上谈论烧火粪,实在有点煞风景,但又是那么真实可爱。 他现在好想回头去跟赵安打个招呼,可是他始终没有抬头,按部就班的让手下的人牵了四十匹马来。“再过十天,我们就要带着马队去卖货了,四十人一组,三天之内必须学会骑马。” 这些被胡笙收拢起来的乱民,原本就是因为吃不饱饭,过不下去才跟着马甸去抢了官府的粮库。结果饱饭没吃上两天,就遭到了赵南玉带兵剿杀。 然后他们就跟着马甸的儿子马川,稀里糊涂的来到了大青山上,有了新的大王。幸好这位大王愿意给他们吃饱饭,前面几天也就没人胡思乱想,愿意听从指挥,无论是排号编队,开荒种地还是修房子,大家都干得井井有条。 又在山上过了几天就遇见大王成亲,虽然大王娶了一个男人,可他们吃上了肉,也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就让他们这样闲散下去,肯定有人的心里要胡思乱想了,所以胡笙刚成亲第三天,就开始组织这些新收编的手下开始军阵训练。 赵安也在当天回到了赵家村,像他承诺的那样,挨家挨户给村民们发了喜糖。 最近的糖价比前段时间贵了三倍,村人们收到这份喜糖后大都很高兴。只有刘浣有些忧虑得对赵安说,“最近粮价一直没能降下来,听说府城粮库里的存粮全都送去给剿匪军吃了,税官昨天已经来村里看过了,让我们收了谷子过后立刻交税。大少爷最近还是别往外跑了,你走了我不放心啊。” 说到最后,刘浣几乎哀求的看着赵安,他很怕赵安跟着胡笙走了,村里又变成以前那种得过且过的样子。那样虽然也不至于全家老少一起饿死,但是他知道隔壁的村子已经开始在卖人了。 事情就是这样,一场小规模的天灾不至于造成饿殍遍野,对于朝廷来说也就无关痛痒。更何况常溪县处于边远之地,不像经济繁荣的江南也不像鱼米之乡的湖广,就算这个地方的人全都死绝了,大不了从人口日益庞大的中原腹地迁一批移民过来就行。 这辈子最远也只去过府城的刘浣想不了那么远,可是他深切的明白,常溪县就是属于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听说书先生讲城市应该是有城墙,有城门,有宵禁的,可是这些东西常溪县通通都没有。 所以王家庄会出现灭门惨案,就在县城里也不见得安全,只有家里有粮,手中有刀,才能让他感觉安全一些。现在赵家村就是有粮又有刀,这一切都是赵安带给大家的。 被刘浣这样一说,赵安就想了很多,在那一本经过他无数次的回忆之后,变得越来越清晰的《倾城泪》中,就从来没有描述过蜀州和胶州这一带的干旱。到赵倾城的儿子出生,似乎一直天下太平,直到第二年,京城附近发生了天花疫情,死了几百人,就有人偷偷的弄了豆痂,想要害赵倾城的儿子感染天花,那一次是皇后的手笔,最后皇帝以谋害皇嗣的罪名废后,然后立了赵倾城为皇后,可是关于天花的后续也就没有了描写。可能也是一次小的疫情,等到患者自愈或者死掉,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所以像历修业这种一心一意只想谈恋爱的皇帝,果然只是靠着一种惯性在管理国家,就像他所知道的历史中,明朝有两位几十年不上朝的皇帝一样。即便在他们当政的时候很幸运的没有国破家亡,但是百姓们的日子还是一天天地坏下去,埋下了最后山河破碎的祸根。 然而此时此刻的历修业并不像在赵安想象中的那么清闲,虽然他很高兴,自己最爱的女人怀了身孕,再也不会惦记着整天往外跑。 可是西南那边送来急报,负责剿匪的赵南玉在山岭中失去了踪迹,派人去探查只发现现场留下了一些断裂的树木,崩坏的碎石,又长了附近的村子,那些村民都说当时雷声震震,说不定有吞天噬地的妖怪出没。 除了这些奇闻怪谈,当地官员竟然什么也没查出来,气的历修业想要直接撕掉奏折。 这个赵南玉的确有些贪财的小毛病,可却是一把极为锋利的刀,历修业还想让他这一次建公立业回来后,可以帮他铲除尚西檠。没想到无缘无故的失踪了,这不得不让他怀疑其中有尚西檠的手笔。是不是尚家勾结了当地官员,将赵南玉弄死之后,来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他越想越气,拍着桌子说,“影一出来,派人去查一查,赵南玉到底是怎么死的。” 最近他已经分出了一半的影卫去保护赵倾城,如今又要分人去调查赵南玉失踪的事情。 许多一直关注着皇位的人,就开始蠢蠢欲动起来。明明历修业也只是番王之子,大家都有机会,不是吗。 此时旭国上层的权力斗争,还没有影响到赵家村的人收稻子。虽然因为今年旱情的原因,骨穗结的很少,只有往年的六七成,但是大家的脸上还是忍不住露出笑容。因为村里已经决定,让大家花钱交今年的粮,村里所有的粮食都可以留下来自己吃。 一想到接下来的一整年都能吃上细粮,即便想到要花银子很心疼,大家的脸上依旧挂满了笑容。 第39章 可是就在他们村收完了稻谷的第二天晚上,住在村子最外围的刘宝根家却敲起了锅碗瓢盆,这是大家约定好的召集村中护卫的信号。 赵安推开胡笙猛然从床上坐起来,“村里又进匪盗了,快起来。” 然而这一次来村里的却不是半坡村那伙杀人越货的强盗,而是四个半大的小孩,个个瘦骨嶙峋,被人抓到赵家村的训练场之后,缩着脖子像瘟鸡似的发抖。 他们不是来抢劫的,身上也没有带凶器,只是翻墙进了刘宝根家里,想要偷他刚刚收上来还没有晒干,没有装仓的谷子。 他们几个看到赵安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下走过来,瞬间就给他跪下了,“大少爷,别杀我们。我们就是太饿了,你让我们跟你做牛做马都行,千万别杀我们。” 赵家村最近有了钱,还组织了村民训练的事情,附近村里的人都知道了。还知道他们上次遇见屠杀王家庄的匪徒当场就杀死了七个,还抓了五个送进了县衙。有些失真的传言那就更可怕了,直接在死亡人数后面添了一个零。 所以这四个孩子都害怕自己被抓到之后,会被当场杀死。可是他们宁愿冒着死亡的危险也要跑来偷粮食,可见真是饿狠了。 可是不对呀,“就算今年粮食减产又交了税粮,山上还有一些红薯菜瓜之类,附近的百姓也还不到饿肚子的时候,就算有饥荒也应该是要到冬天过后吧。” 那几个跪地的少年便开始抹起眼泪,七嘴八舌的说,什么主家拿走了全部的粮食还不够抵地租,家里有人病了,又要交税,所以弄的山穷水尽。 他们这几个半大小子长得干巴巴,既没有多少力气,长得还丑,想要把自己卖给地主家抵债都没人要,除非不要钱,或许还能混口稀饭。所以他们几个干脆纠集起来,做了小偷小摸的营生。 这样看着他们几个又哭又闹,显然是有装可怜的成分在,可是他们又真的很可怜。 赵安只能按按自己的眉心说,“好了,闭嘴,我不杀人。但是你们几个必须留在村里的窑炉干活,干白工,一直要干到明年这个时候。” 被偷的刘宝根很想说,为什么要给村里人干活,我才是苦主,为什么不直接给我干活。幸好他老婆知道他的脾气,还没等他开口就踩了他一脚,他也就闭上了嘴。 村里有人偷东西,的确是件小事,可是也让赵安知道情况已经越来越严重了。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就听到胡笙说,“让胡县令组织人手进山捕猎,打渔,采野果吧,等度过了今年冬天,应该就会好起来。” 第四十一章 中秋佳节 也幸亏长溪县这样的偏远之地, 有着数不尽的崇山峻岭,不像中原腹地那样的千里平原,别说进山采集打猎了, 普通百姓就连想要砍点柴都不太容易。 有冯少平从中斡旋,而且冯县令也实在是个很愿意听劝的人,加上王家庄的事情给他敲响警钟, 他也不想让自己治下的百姓们乱起来。 所以八月初十这一天, 常溪县组织了一千多人的队伍进山打猎采集和捕鱼。由于进山的人数太多, 吓走猎食者的同时, 也会吓走一些小动物,所以他们前两天的打猎成果并不理想,可是有人在进山一天后发现了一片板栗林, 大家不顾被板栗扎伤的危险直接爬上树去采板栗, 不过收获也让很多人觉得无比满意。 可惜他们的人数太多,明明看起来成片的板栗林,摘了一天之后也就所剩无几了。 赵家村的人也不想搞特殊化,所以村里也像其他村庄一样, 派了五十个人去参加这一次的狩猎采集活动。 第三天就有五个人背着大背篓的板栗和几只野兔回到赵家村,然后又换了五个人去追赶进山的大部队。 赵安也分到了十几斤的新鲜板栗, 当天晚上就被他剥出来做了一顿板栗烧鸡, 软糯香甜, 家里的所有人都很喜欢。然后他又花钱跟村里人买了二十斤送到自家的窑炉上去, 让自家的雇工也能跟着吃一口板栗多鸡肉少的板栗烧鸡。 那四个被抓住的小孩, 虽然在村里的窑炉上干活, 但他吃饭时却是要跟着赵安手下的窑工一起吃。今天中午他们四人也分到了一碗板栗, 虽然没有鸡肉, 但是用米饭拌着汤汁, 依旧吃的津津有味,实际上他们在家里是常年吃不到干饭的,到赵家村待了七八天,几张干巴巴的小鬼似的脸,也像充了气一样变得好看了一些。 可是吃完午饭休息的时候,他们又变得失落起来,“我们在这里好吃好喝,就不知道家里现在什么情况。” “不是说县令大人组织了人手进山去捕猎吗,今年应该不至于饿死吧。”最终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 而且留给他们思考的时间也不多,除了中午吃饭可以休息一下,从早到晚都必须要去挖土做泥胚,晚上回到睡觉的棚子之后,根本就是倒头就睡。 赵安也觉得如果光是靠山里面采集的山货,野鸡,野兔和杂鱼,或许能够艰难的度过今年春天,但明年的粮种该怎么办。 这也并非是赵安愿意多管闲事,实在是他最近一段时间都不敢进城了,因为除了跑到村里来偷东西的那四个小孩以外,还有更多的小孩子被自家的父母拉出来,像牲口一样插上草标卖掉。 约定俗成卖人的地方,就在进城后的第一条巷子,赵安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觉得心惊肉跳。最近窑炉烧出来的淋浴和下水管道已经开始给他挣钱了,他手上有了余钱之后,就让人在附近村子里找了一些口碑还不错,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家庭困难的人,到他的窑炉上来做工,这样也许就能让几个家庭的孩子不被卖掉。可是他的窑炉能雇佣的人终究有限,所以他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去城里了,有生意要做就让琴童去处理。 即便这样,赵安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自己应该还有其他办法能帮到一些人。终于,赵安从床上坐起来,他为什么没想到可以搞基建呢,大灾变刚开始的时候,基地方面就是组织起所有的普通人一起修城墙,重新修整房屋,然后每天发给他们粮食,这才度过了最艰难的阶段。 可惜他那时候年龄还很小,并没有被要求一起参加修城墙的活动,而是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下午在基地的田里干农活。 他这样一惊一乍的样子,胡笙自然不能再继续睡下去。同样做起来把人搂住问道,“你又想到什么了。” 赵安老实回答道,“我想到可以出粮食,请那些没有存粮的人来修路,县里的那条官道坑坑洼洼,就需要好好的修缮一下。还有到府城那条路好好的拓宽一下,明年到常溪县来的马帮说不定还要增加,县里的商铺也能多赚一些钱了。” 胡笙摸了摸赵安脑门上的汗水,口里抱怨着,“看把你热的。”又帮着他擦汗说,“这不都是大人老爷们关心的事情吗,你一个乡下野民操心这么多干嘛。” 结果赵安回头在胡笙的肩头上咬了一口,“你不关心,干嘛收编那么多乱军,难道就是为了让他们组成马帮,给你去乌斯藏和南越卖货吗。” “是啊。”胡笙亲了亲他的脸颊说,“我这不是要养家糊口吗。” “哎~”赵安哀叹一声,重新躺回了床上,“我这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了,将来咱们俩在旭国呆不下去的时候,你可不能抛下我独自逃跑。” 没办法说他圣父也好,说他假装好心也罢,他可以心不跳手不麻的杀人,却不能看到许许多多的人在自己眼前骨肉分离,更甚者活生生饿死。 而且他手里分明有良种,有帮助这些人的方法。再说起头来装乌龟,连自己的良心这一关都过不去了。 胡笙感觉赵安身上那种焦躁不安的气氛消失了,也不顾天气炎热,将人牢牢的搂住了,拍着后背轻声的说,“睡吧,无论将来如何,我肯定带着你一起去。” 而且胡笙也知道,赵安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他小时候在京城交到的一些朋友,已经传来消息,皇城里已经派了人来查探赵南玉失踪的事情了。 他相信那点人手,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短时间之内应该查不到他带着几千人绕道胶州,又从胶州绕回大青山的事情。而皇城之内多股力量蠢蠢欲动,这些人在西南待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 但是是有万一,如果事发的话,恐怕也只有带着赵安离开一条路可走。 即便心中藏着天大的事情,胡笙也显得十分镇定,因为他从十二岁开始就在刀锋上起舞。已经磨练出了一种近乎于直觉的保命技巧,现在的情况还不足以让他自乱阵脚。 事情果然就像胡笙预料的那样,因为派出三十多人到西南来调查赵南玉之死,还有大多数的乱兵全都消失的事情,历修业身边保护的人减少了很多,在短短几天之内遭受了三次刺杀。 最凶险的一次,是在八月十五的中秋晚宴之上,扮演嫦娥献舞的宫女从空中缓缓落下来时,忽然用藏在广袖之中的弩箭队历修业连发两箭,即便历修业躲得足够快,还是有一箭钉在了他的衣摆上,那箭头上都抹着见血封喉的剧毒,发出幽幽的蓝光。 第40章 虽然历修业并未受伤,可是为了躲避箭矢,从龙椅上摔下来也丢了大脸。在下令严查的同时,历修业还是不得不私下命令影卫赶紧撤回来保卫自己的安全,至于查案的事情自然要往后排,还是交给底下的官员走正规程序吧。 同样是中秋这一天,常溪县的人大都很高兴,因为各家客户大多在山上寻了一些吃食,至少在过年之前不用担心饿肚子。 而且官老爷仁义,愿意出粮雇人修缮县里的官道和去府城的路,虽然不会发工钱,但是各家各户的壮劳力都有了吃饭的去处。还听说赵家村的窑炉要收柴火和炭火,剩下的老人和女人也都可以进山去打些柴火来卖钱。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无论是官府出的粮食还是赵家村收柴用的钱,其实大都出自赵安的口袋。而且为了让冯县令答应让人修路的事情,赵安还承诺将来他的下水管道卖到府城之后,要给冯县令一成的分红。 在这个时代做好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看作是图谋不轨,邀买人心。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生意能够做大,为了开拓市场,减少运输成本,所以愿意雇人修路,就成了一个正当理由。 这样一来,最近窑炉给他赚回来的一千多两银子又全都搭进去了。 赵安咬着自己做的酥皮月饼,看着天上的明月,心中似悲似喜,又喝了一口新酿出来的葡萄酒,终于忍不住跟胡笙抱怨道,“你说我把这么多钱搭进去,是为了什么呀。” 胡笙也看着圆月下的美人说,“为了心安啊,你最近几天晚上都睡得很快。”他抬手勾了一下赵安的发丝说,“不过今晚气氛这么好,应该不会再丢下我一个人睡觉了吧。” “我们俩不都一直睡在一起。”赵安故作不知的瞪胡笙一眼,又接着喝了一口酒,“可能我这个人就是留不住财,等我老了要是还没存下钱,你可别嫌弃我穷。” 胡笙赶紧把人捞过来,亲了一口,“不嫌弃,我的人已经回来了,带了一万多斤糖块回来,等他们把这些蔗糖重新熬成沙糖,拿去卖了钱全都给你花。” “你可真大方,可我无以为报~”如果赵安的尾声不是那么撩人的话,气氛也不会好不正经。 胡笙果然也很上道,抱起人就往屋里走,“那就以以身代偿吧。” 第四十二章 送钱 中秋节的时候如果不能跟亲人团聚, 自然少不了一番迷愁别去的感叹,可如果是跟心爱的人一起度过,那自然会有说不尽的快乐。 尤其是像赵安和胡笙这样两个年轻气盛, 身体素质还很好的人,就会忍不住挑战一些高难度动作,做的时候还很顺其自然, 可是第二天想起来, 还是会觉得脸红。 而且除了脸红之外, 赵安发觉自己光是把脚放在地上都在颤抖, 早饭都不得不在床上解决。 以至于胡笙回山寨之后,海伯装作拿东西跑到他的房里来走了两三趟,欲言又止, 最后终于开口道, “年轻的时候还是要节制一点。” 赵安只能乖乖点头,心想等冬天农闲时候一定要找人来重新修座大房子,最好弄的隔音一点,一方面是为了自己方便, 另外还是不要吵到本来就浅眠的老人家为好。 幸好赵安的身体素质也远超常人,到中午的时候差不多就能行走自如了, 因为从中秋过后的第二天开始, 征召起来的工人就要从县城开始修路了, 赵安决定每天都去修路的地方看一看, 以免负责管理工人的衙役们中饱私囊的太厉害, 至少要让自己拿出来的大部分粮食落入工人们的嘴里才行。 不过这天下午赵安赶到县城的时候, 施工队的人还没有开始工作, 而是在县城外排队记录自己的名字和村子等信息。 不过为了安定这些人的心, 赵安是让人将他刚带来的玉米和糙米一起煮了一大锅粥给这些人吃了, 让他们明天早上辰时准时到进城的路口来集合,到时候还会让他们吃一顿早饭再干活。 “要是有人来晚了,可就没得吃了。”帮忙记录的书吏高声呼喝了一声,大家也都不太整齐的回答“好~”“知道了~” 眼看太阳西斜,大家也就赶紧往回走,这时候的人基本都有夜盲症。他们今天回家之后,明天就会打着火把带上包袱来,以后就直接住在临时搭建的窝棚里,不会回家了。 帮忙办事的书吏也收拾捡好了名录,和自己的文房四宝一起放进竹编的篮子里,看到赵安坐上了骡车要回去了,赶紧跑到他的车前来笑着说,“赵公子要回去了吗。” 赵安对他点点头,“张书吏也早点回去吧,接下来还要麻烦你帮着一起劳累。” “不累不累。”张书吏摆摆手之后,说出了自己来找赵安的正事,“不知道赵公子家的淋浴和下水管还有没有多余的,我家也想安装一套。” 张书吏家从曾祖辈开始,就世代在常溪县当书吏,他们家在常溪县的人脉可能比冯县令还要广一些,只是他们家也算是本分人,从来没有仗着资历老就做些欺上瞒下捞取好处的事情,最多就是分一点县衙里该得的份额。 就这样几代人积攒下来,也算是有几千两银子的家私。说不上巨富,但也能说得上家境殷实,吃穿不愁,还能有几个伺候的下人。 反而是这样的中等人家对于淋浴和下水道的需求更大,因为他们家里帮着干活的下人不会像巨富人家里那么多,同时能够掏得出几十两银子来改善生活。 赵安面对这样送上门来的买卖,自然不会拒绝,他看着张书吏手上的书篮说。“你给我留个地址,明天我让人把东西送来,再帮你安上。” “好好好。”张书吏应承下来,写了自家地址给赵安。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常溪县的人生活逐渐平稳下来,赵安又让修了一段时间路的人可以选择回家换个人来,当然不想换人也可以。 为了忙交接的事情,他当天晚上直接住在了县城,等到他第二天回家之后,却看到胡笙搬了一个大箱子放到他的房间里,打开一看竟然是满满的一箱银子。 南越国那边种出来的甘蔗很甜,熬出来的蔗糖也很受旭国这边的人喜欢。虽然如今糖的价格已经不像前两个朝代那样,昂贵到只有最上层的贵族才能吃得起。但也不是普通百姓能够日常消费的东西,最多就是结婚生子的时候用来待客罢了。 所以胡笙手下商队这次运回来的糖,还是卖出了很高的价格,让他一下子就赚到了将近两千两银子。 赵安最近也赚了几千两银子,可是他的手太松了,根本留不住钱,还从来没有一次性见到过这么多银子呢。 他抬头看着胡笙说,“你真的要把这些钱全都给我,你还要继续做生意,难道不需要成本吗。” 胡笙笑了笑,其实真的不需要太多成本,只需要花个两三百两银子,买一些款式过时的丝绸到南越国那边,就能换到几万斤的甘蔗,不过还需要耗费一些人力自己熬糖块。 这样听起来其中的利润堪称暴利,为什么没有其他人来做这可生意呢。那当然是因为其他人都没有强大的武力,或许以旭国的国力,国家方面可以来开通贸易。 可是旭国对待南越和乌斯藏,这种不能构成威胁的附属国的态度非常敷衍。还不如常年跟旭国打仗的匈奴,至少朝廷还想从匈奴那边换来战马,对于南越这种小地方,旭国朝廷方面就完全看不上眼了。 以至于从胶州通往南越国的道路全是丛林荒野,想要从南越国购买粮食和蔗糖这些本地特产,还得从海上绕路去做生意,从陆上走的话,别说是心怀歹心的匪徒和山寨了,就连那些虎豹豺狼都能让一个上百人的商队在从山峻岭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也只有胡笙才能想得到,用行军打仗的方式做生意,每次出动都是以千人以上的队伍组成军阵前进,将沿途一切障碍用暴力的方式扫平。 况且他们去往南越那边的目的,除了贩糖回来赚点钱之外,更主要的是交换足够的粮食,那边的气候实在很适合种粮食,每年能成熟三回。 但也可能是上天的馈赠实在过于丰富,那边的人都很懒散,并不愿意用心的侍弄田地,李大可带队过去想要交换粮食,还得去找南越国的边军统帅,用丝绸换取他们的军粮。 这也算是贪腐罪行了,可是那是别国的事情,李大可不会指责那位边军统帅的罪行,而且还会狠狠地夸赞对方的英明,又跟他谈成了一笔买卖,下次再过去的时候要带更鲜亮的丝绸给他夫人做新衣裳,还要带全套的白瓷餐具。 为了得到这些丝绸和白瓷,南越将军愿意付出十万斤糖块。他可以让手下的兵卒现在就开始熬糖,等到李大可他们下次来的时候直接取走就行。 赵安听胡笙说,南越国那边很旭国的喜欢丝绸和瓷器,就看着装钱的箱子,双眼冒光的说,“那他们会不会喜欢琉璃器呢” 胡笙说,“肯定喜欢啊,你要能做出琉璃,卖给京城的勋戚贵族他们还会更喜欢,也能出得起更高的价格。” 第41章 胡笙说这话时,用了肯定的语气,因为他早就已经发现赵安身上有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赵安做陶瓷下水管道和淋浴赚了一些钱,可是那东西其实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赵安听冯少平说,府城已经有大的窑炉在开始仿制了。这让他不得不想办法另辟蹊径,烧出一些特别的东西来,起码不能让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窑炉空置。 今天胡笙提起瓷器在国外还是非常受欢迎的高级货物,他突然想到可以烧制玻璃,二氧化硅应该很容易就能烧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的小天使,求收藏,求评论,多多互动啊~ 第四十三章 修新房子 烧制玻璃需要用到石英和硼砂, 在这个时代都能买到现成的原料,因为石英是作为陶瓷釉面的主要材料,硼砂也经常会用在金银首饰的锻造过程中。 所以赵安想烧制玻璃的话, 不用从最原始的寻找矿石开始,而且这个时代本来就已经有了琉璃器皿,可是因为性状不稳定, 杂质太多无法成形的原因, 价格非常昂贵。 赵安知道这个时代的玻璃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 原因还是在于窑炉的温度不足, 这个问题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用煤炭烧炉。 因为用木炭烧炉,就免不了需要加柴, 当然就会造成温度的流失, 煤炭则不需要额外添加柴火,窑炉也能长期保持在一千三度以上的高温。 而且他想要用煤炭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最近一个月他向附近的村民收木材,以至于附近的山都秃了好几座。 只能说一切的发展都是有代价的, 即便是灵气复苏这样听起来就很好的事情,依旧造成了大灾变, 全球死掉了将近九成的人口。 可是不向这些村民收购木材, 他们许多人今年冬天都要过不下去, 所以木材还得继续收下去, 大不了再多开几座烧砖瓦的土窑, 砖头瓦片这些东西很容易就能消耗干净。 当然煤炭也必须要去买, 他知道临近蜀州的黔州就有很多露天矿, 只是比较分散, 所以不像山西的煤矿那样出名。 而且就像他跟胡笙说的那样, 他想把玻璃器皿卖到国外去,而不是卖给旭国的上层阶级。 主要是他现在的身份不适合进行高端奢侈品买卖,或许可以利用南越国做周转,然后出口转内销。 但那都是玻璃器皿烧制出来之后的事情,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要去找煤矿,这件事情他全都交给了胡笙去做,因为他手下有那么多人,就算每次派两支上千人的商队出去,都还有三分之二的人在山寨里留守。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帮他做点事情。 等到胡笙的人出去之后,赵安也就空闲下来,时间也终于来到了九月下旬,常溪县地处西南,这边的山林基本上都是常年青翠的,不会有红叶的景色,然而天气还是一天天的冷下来,赵安身上的衣服也从单衣变成了夹袄。 他终于可以悠闲的坐在院子里,用一个小炉子,一边烤板栗,一边烤自己催生出来的大个甜心红薯。 板栗很甜,红薯也很甜,胡笙的嘴唇就更甜了。然而这种无事一身轻的生活,只过了三天,赵安就觉得自己的骨头轻的发飘,如果不找点什么事情来干,就要飘到天上去的感觉。 然后他终于想起来,自己要在冬天修房子这件事,虽然现在还没有正式入冬,可是村民们手头的农活基本上已经干完了,最多就是撒点冬小麦。常溪县这边种麦子也并不是作为主粮,而且许多土地的肥力不够,所以村民们手头基本已经闲了下来。 当村人听说赵安要修房子的时候,所有的人都非常积极的表示要来帮他干活,还不要钱的那种。 因为村里集体的砖瓦窑出产的砖瓦,已经让村中八成以上的人住上了新房,他们也都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既然享受到了赵安带来的好处,也想要给他一些回报。 当刘浣拍着自己的胸脯告诉赵安,“这次你必须让村里的人来帮忙,不然村里的人一直占你的便宜,以后就会变成习惯了。” 如此一来,赵安也就没有拒绝。 他让琴童和海伯暂时住到给窑工们住的宿舍,自己则跟胡笙回了山上,然后让胡笙每天早上送他下山来看自家的施工进度。 然后他第一次看见了村民们用来粘合砖块的材料,竟然是煮熟的糯米饭,舂烂之后混合到粘土中。 有个曾经服过徭役的村民曾还对赵安说,“府城的城墙就是用糯米加粘土修的,据说边塞的城墙也全都是这么修的。” 这个调和粘土的过程非常复杂,但是村民们用了近乎于流水线作业的方式修房子,所以人数很多,速度也很快。 这种粘土既然可以用来修城墙,修出来的房子质量自然也很好,但终归没有水泥那么方便。赵安想到自己已经开始着手要烧制玻璃了,那顺便再烧一点水泥出来,应该也不成问题吧。 到时候水泥烧出来了,就算卖不掉,拉到山上去给胡笙手下那么多人盖房子也好啊,他们现在都还住在木屋里。 那种简易的房子,夏天的时候不防晒,冬天的时候不保暖。赵安想到自己好歹收下了人家赚的那么多银子,还是要肩负起一个压寨夫人的责任,让那些跟着胡笙的人都能过上好日子才行。 正当赵安望着那些糯米发呆的时候,有人挑了很好的粘土从他旁边经过,不小心撞了他一下,就在他的衣服上蹭上了一片脏污,那人立刻放下担子,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赵安看到这一幕,赶紧让到旁边去,对那人拱手作揖道,“不好意思挡着你的路了。” 虽然他为了到工地上来,穿的都是旧衣服,可是跟那群干活的村民们相比起来,还是显得格格不入。稍微站近了一点,就有妨碍别人干活的嫌疑。 赵安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觉得自己到这里来纯粹就是碍事,只能溜溜哒哒的揣着手来到刘浣家里。他三个儿子都在为自己修房,这老头终于逮到机会在家里躲清闲,竟然还摆上了花生米,喝上了米酒。 他看到赵安进门,连忙让座。让自家的小孙孙去给赵安拿碗筷,又让自家的婆娘赶紧去炒几个鸡蛋过来。 赵安也没有跟他客气,坐下来喝了一杯酒之后,就把自己在工地上无论走到那里都碍事的事情跟他说了,最后略带感叹的说,“我最近就是太闲了,不知道要干什么。” 没想到这老头子眼珠子乱转,赵安看见后挺直了腰背,就听他说,“我前段时间听琴童提过一嘴,说你冬天的时候想教村里面的小孩读书认字来着,这话可还当真。” 赵安点头,又摇头,“我是想教全村老少一起认字的,如果是打算考科举的小孩的话,我的水平就不够了。” 刘浣丢了一颗花生米在嘴里,又嘬了一口酒说,“咱们这些村子里的人,谁敢肖想科举的事情,能认识几个字,将来多份出路,就已经可以烧高香了。” 不等赵安再说出拒绝的话,刘浣拍板道,“我明天就让人把村里的祠堂收拾出来,你就直接在那里教课吧。” 赵安也喝了一米酒,突然生出一种豪情壮志,“我还没教过小孩呢,刘族长明天也来吧,帮我维持一下课堂秩序,还有就是女孩子也一样教,让村民们可以把家里的小孩全都送来读书。大人要学也可以,多学点东西总是没坏处的。” “哈哈哈,多学点东西总是没坏处。”刘浣对着赵安比了个大拇指,然后又说,“那我明天就带着我的孙子孙女们一起去学堂了。” 刘浣脸上的表情非常高兴,但他其实有件事情并没有告诉赵安,就是今年本来各家各户都有了一些余钱。再加上往年这个时候虽然不用干农活,却要去附近的山上砍柴用来过冬。今年许多花钱从窑炉那边买了柴火来烧,许多半大小子和妇女们没啥事儿干,就开始聚在一起玩骰子,抽叶子牌了。 这几天刘浣知道村里许多人染上了赌博的风气之后,心情一直不太好,直到看见了同样无所事事的赵安,灵光一现,突然就想起了教书的事情,没想到两人一拍即合。 所以赵安从刘浣家离开之后,他立刻精神抖擞起来,跑到各家客户去,要求所有没事的人明天必须去祠堂读书。 第四十四章 找到煤炭 平时分散在村里时看不出来, 今天全都集中起来之后,赵安才发现村里竟然有一百多个小孩。 一百多个从来没有受过训练的孩子,再加上那些根本没有学习意愿, 纯粹跑来看热闹的大人,整个刘氏祠堂顺理成章炒成了一锅粥。 等赵安来到用铜油临时刷出来的黑板面前,就有些调皮的半大孩子, 站起来高呼道, “赵家大少爷, 今天要教我们什么呀。” 站在后面的家长们便哈哈哈大笑起来, 也不知道有什么可笑的。也许对于他们来说,所有将人聚集起来的场合都值得发笑。 赵安只得扬起手里的教鞭拍了拍黑板,等到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之后, 才郑重的开口道, “以后不要叫我赵家大少爷,要叫老师。而且提问的时候必须举手,经过我的同意之后,才能站起来说话。” 第42章 “听清楚了吗。”赵安尽量表现出威严的一面, 同时时刻对学生们强调纪律的重要性。 被安排在祠堂外面的土坝上席地而坐的人们,看到他这样严肃的表情, 也都变乖了很多。只是回答“听清楚了”的时候一直都参差不齐。 赵安又反复问了几遍, 等到他们的回应全都清楚明白了之后, 他才开始讲第一课, “我今天只讲八个字, 天地日月, 山河湖海。” 他用石灰在黑板上写下八个汉字, 然后一一给他们讲解这些字的含义, 和组词造句的方法, 然后将这些全都写到黑板上。 这样讲解下来,时间也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他才停下讲解。再一次扬起教鞭指着最上面的八个字说,“再跟我念一遍,天地日月,山河湖海。” 等到底下的差不多两百个男女老少的声音一起念完了,他又说,“现在所有同学在自己面前的地上把这八个字写三遍,今天上午这堂课就结束了。” 最后的算是家庭作业吧,因为他刚才讲解每个字的时候,已经教大家写过这些字的笔画和笔顺。 然而赵安第一次上课,似乎就学到了老师们爱拖堂的习性,等到大家都开始写字了之后,又说了一句,“今天下午还有一节琴童教的算术课,所有想要学习记账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都可以来学,以后我每天早上教一堂语文,下午琴童教数学,大家记得准时来上课。” 赵安只是在做最基础的扫盲教育,所以他从最开始都没有教这个时代最的启蒙读物,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而是打算先教一些最简单的常用字词,让人们先提起学习的兴趣,然后交一些粮食蔬菜水果的名称和写法,再逐步增加到教一些最简单的七绝五绝诗,比如《悯农》和《静夜思》之类,到这个时候再教大家写小作文,比如《我家的大黄狗》《我给阿爹捶肩膀》,这样学上一个冬天下来,大家起码能够进行最基础的白话文书写,彼此之间写信应该就不成问题了。 赵安就这样一心一意的扑到了教育事业上,就算每天只交一节课,也会认真的备课。而天气是越来越冷了,大家在露天坝上的时候也不敢直接席地而坐了,当赵安发现有人带了木墩,有人带了藤编的垫子,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一个巨大的甲鱼壳,跑来上课的时候,他终于意识到,村里应该建一个至少能遮风挡雨的学校。 刚好他家的房子也已经修完了,只需要再晾一段时间就能入住,刚好让村民们再接再厉,给村里建一所学校。等学校修完之后,这些修学校的人刚好可以重新开一班,继续从最基础的语文数学教起。 当赵安想到这些事情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时候,终于被胡笙一把按在了床上,还被狠狠的打了一下屁股,“又不老实了,你就不能好好睡觉吗。” 赵安感觉屁股火辣辣的疼,张嘴就在胡笙的胳膊上咬了一口说,“你下手也太黑了吧,小心打坏了。” 胡笙说,“你给我看看是不是打坏了。” 最后赵安有没有拿给胡笙看,那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们俩盖上了被子,谁也看不见。 当赵安以为像这样欢快又有意义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的时候,第二天早上起来,胡笙跑商的手下中突然有个人跑回来告诉他,南越国去的那支商队跟当地的驻军打起来了。 原因是那位跟李大可约定好用陶瓷和丝绸换糖块的边军统领想要吞下他们的货物,却不想给他们承诺好的糖块。 原来这位边军统帅竟然没办法约束手下的兵卒做事,以至于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根本没有凑齐足够的交易物品,所以他选择了他认为更简单的杀人越货。 突然听到这样的消息赵安还很着急,然而胡笙却老神在在的问道,“打赢了吗。” 那个报信人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咧开嘴笑着说,“赢了,我们把那块地全都占领了下来,可惜手下的兄弟死了一百多个,残了七十多个。” 胡笙点点头说,“你告诉李大可,死掉的人如果有亲属的话,给三十两银子的抚恤。残了的人给他们在当地满二十亩地,让他们在那里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然后他又叫来马川,让他再带领一千人,去守住李大可刚打下来的那块地方。然后让他们向南越的国王投降,承诺愿意给国王当雇佣军,帮他守住边防。 赵安看到胡笙紧紧有条的安排着一切,这时候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睥睨一切的强大气场,真是性感又迷人。 等到马川带着人离开了之后,胡笙才抱着赵安说,“如今山寨里的几千人,大部分都是马川父亲的手下。我这次把他放出去,也有试探的成分在,所以我要带着人跟在他后面一起去南越国。” 赵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可能说要跟着胡笙一起离开,他咬着嘴唇,用尽量平淡的语气说,“你去吧,家里的房子也修好了,我就在家等你。” 话虽如此,赵安却死死的抱住胡笙,听到他砰砰的心跳声,感觉到他的身体逐渐发生了变化,自己的身体也开始发生变化,所有的情感都混合在一声声的嘶喊和染湿了床榻的汗水中。 那天赵安旷课了,琴童看他久久没从山上下来,只得跑去上课的地方对学生们说,“赵老师今天身体不舒服,让我来给大家上今天的语文课,首先我们一起来读这一首《登黄鹤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胡笙离开过后的第二天,赵安从山上搬下来,住进了自己的新房子。上下两层的砖瓦楼,中间没有水泥板,而是用碗口粗的木头拼接出来的楼板,然后在上面钉一层平的木板,最顶层还用桑皮纸做了吊顶,四面墙都抹了白石灰,还有双开门的大窗户,住起来已经很像样子了,至少比原来的院子看起来更亮堂。 在增加了楼层的基础上,院子也扩大了一倍,除了原先铺了青砖的小院,还另外挖出了一个小花园,只是没有种花,赵安预备用来当将来做秘密的实验田。 原本的那个小房子住起来,总是感觉压抑逼仄,如今换了大房子,自己的爱人在不在身边,却只感觉到空旷寂寥。 幸好他每天还必须要去教村里的人认字,否则就要憋出心理疾病了。这天他正在读一位学生的优秀作文,《我给家里的小鸡捉虫吃》的时候,听到有哒哒哒的马蹄声。 他就立刻放下了手中的麻纸,从新修好的教室里走出去,想要看看是不是胡笙回来了,但他心里知道多半还早,因为胡笙才离开十多天,就算马不停蹄从南越国赶回来也需要一个多月。 可就算他本人并没有回来,但也保不准会在半路上送几封书信回来啊。 然而他冲出去之后却有些失望,因为他认出这个骑马的人,是胡笙上次派出去找煤炭的那十几个人的首领张威。 如果在胡笙离开之前,他知道了煤炭的消息,肯定会喜出望外,可是现在他的心情却是一片平静。就像八天之前山上的红薯终于挖出来,被他改良过的红薯藤一共种了三次,加起来一共有四十亩地,收获了将近七万斤红薯,装了整整六间库房也没能让他高兴起来 理智告诉他不应该这样儿女情长,可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大脑,总是会想起胡笙。还好他的理智没有全部下线,知道自己手头上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赵安先安排快马加鞭赶回来的张威去吃东西,这才去看他千里迢迢从黔州找来的煤炭样品,一块泛着细碎亮光的黑石头。 他确定这真的是煤炭,就让人先用碾子把它碾成碎末,然后混上泥土做成了煤球,然后点上炉子放在教室里给人取暖。 结果买煤炭回来的张威看见他点燃了煤球,还要放到坐了许多小孩的教室里,立刻吓着大叫道,“这东西烧起来有毒,要毒死人的。” 他一边大叫着一边冲进教室将火炉提到了外面的广场上,然后对跟出来的赵安呲牙咧嘴道,“赵公子你不是说要用这种石头来烧窑炉吗,怎么又拿来烤火了,咱们这边也不缺柴,真的不能用这种要命的东西。” 正是因为事先知道赵安买这种黑石回来是为了烧窑炉,张威他们听到当地人说烧这种黑石头会要人命的时候才没有在意,没想到运回来之后赵安竟然直接把这种东西用来烤火。 赵安只能跟他解释说,“烧煤炭的确可能中毒,但这却不是煤炭的原因,而是煤烟的原因。就算烧柴也会产生烟,只要注意通风就不会有中毒的危险,你看我们这间教室,只有半扇墙,根本不用担心煤烟中毒。” 赵安也不想把教室修的这么简陋,可是村里的人都觉得,只需要用砖头搭出几根柱子,再搭上简易的茅草棚,就可以用来做教室了。毕竟也不算什么正经的学堂,教书的人除了赵安之外还有身为奴仆的琴童。 最后大家妥协的结果,就是修半扇墙,上面用木头架起房顶,既透光又节省材料。 听到了赵安的解释张威依旧将信将疑,直到他们做了一个实验,把煤炉放到鸡窝里。 第43章 一堂课讲完之后,打开鸡窝一看,所有的小鸡仔都靠近煤炉取暖呢,第二天鸡仔们依旧活蹦乱跳,张威才相信了赵安说的话。 并且上山又带了十个人去黔州,打算多买一些煤炭回来,运到山上给还在受冻的兄弟们用。 赵安也开始行动起来,当天下午就联系冯少平,给他介绍了为城里两家窑炉提供石英石的马帮,又找银楼买到了硼砂。 等到大批的煤炭运来,就可以开始烧玻璃了。 第四十五章 腊八节 腊月初六, 干冷的风刮的人脸颊生疼,水田里凝结了薄薄的冰层,赵安出门的时候, 还看到有调皮的小孩子去捞这些冰出来扔着玩儿。 他们一个个手指和脸颊冻得通红,脸上的笑容却那样的纯真无邪。看到赵安之后立刻吓得扔掉了手中的冰,呼啦啦的往教室方向跑去, 害怕去晚了占不到好位置。 这也是最近赵家村的日子好过起来, 小孩们才有调皮的资本, 要是像往年, 一家只有两身棉袄,全家老小必须轮换着穿去上茅房,其他的时候都在床上窝着, 为了节省粮食一天只吃一顿饭, 别说玩了,就算起来上茅房都觉得累。 小孩们逃走之后,参加训练的村民们呼出白色的雾气从远处跑过,领队的人已经变成了张威, 他第二次从黔州回来之后就央求着赵安,以保护赵安的名义一直待在村里, 说是山上的伙食不好不想回去。 赵安就让他留下来, 代替自己训练村民们, 他也不觉得累, 每天尽职尽责的带着一群人训练, 只是吃的有点多, 每顿起码要干掉三大海碗的食物。 赵安穿着袖子终于走到了教室, 他在教室的四个角落都点上了煤炉子, 依旧能感觉到有风从半截围墙外刮进来, 他也只能拍了拍脸颊打起精神,把临时编出来的两百字小文章写在黑板上,主要是介绍腊八节,煮腊八粥时可以用到的杂粮种类,还有一些常用的对话。 因为过两天就是腊月初八,所有来听课的人,无论大小都听得津津有味。就连坐在最教室最后面,一边纳着鞋底一边烤火,顺便听听课的妇女们也打起了精神。 她们互相对视一眼,心里都在想回家立刻准备材料,老娘煮出来的腊八粥一定会赢过所有人的感觉。 所以当赵安让他们写桂圆,莲子,芡实,薏仁,红豆,绿豆,……大家都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和认真。因为他们都很想把这些名字记起来,明天好去城里买,有些心急的或许今天下午就要进城去了。 今天这堂课的反应还是非常热烈的,可是赵安回到自己家的时候,依旧是一片冷清。 胡笙已经离开了二十多天,他已经烧出过一炉玻璃了,因为杂质的原因,最开始成品的颜色呈现出一种老式玻璃的湖绿色,还有一些明显的气泡和灰斑。 赵安本人看过之后是不太满意的,不过参加烧玻璃的窑工们却都很高兴,而且还进行了一些创新。因为他们不会吹制玻璃器皿,就用浇筑的方法先用陶瓷制造出模具,然后灌入玻璃液,等它冷却之后再进行一定的打磨修饰,最后做出来的瓶瓶罐罐竟然还有一些古朴的美感。 赵安让人把这些玻璃器皿封存了起来,如今还没有打开旭国上层交易渠道的情况下,他是不打算卖掉这玻璃器皿的,还是等胡笙那边稳定下来,再运到南越国那边去卖,或者从那边转一道手,再卖回到旭国来。 正当赵安随手翻阅着一本游记,脑海中思绪不停的时候,突然听到张威在楼下喊道,“赵公子,将军送信回来了。” 这下子他直接丢掉了手中的书籍,噔噔噔跑下楼去,就看到张威手中捧着一个小木匣子。张威嘿嘿的笑着,把匣子递给赵安说,“公子怎么没穿外衣就出来了,还是回去再慢慢的看吧。” 然而赵安根本没有理会他的调侃,只说了一句“多谢”,便抱着盒子跑回去了。 打开盒子,里面最上层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有干花,有包裹着一只小虫的琥珀,有浑圆的金色珍珠,还有一个木雕的小人儿,看起来竟然跟胡笙有几分相似。 他宝贵的将这些小东西轻轻的捡起来,这才去翻看底下的书信,果然就看到胡笙一路上不停的给他写信,告诉他在路上的见闻,遇到了一些有趣好看的东西就想要送给他。后来因为实在太过于想念赵安,于是便开始用小刀雕刻赵安的小象。直到胡笙在南越国那边暂时安定下来,才想起来赵安一定也非常的想念他,于是便雕刻了自己的雕像,和沿途积攒起来的书信一起送回来。 这些书信中有些可能是在沿途的马背上写成的,字迹非常潦草,可是赵安一个字一个字的将它们全都印在了自己的心里,看到后半夜才将这个箱子重新装起来。然后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终于将它放在了衣柜的最底部,宝贵的珍藏了起来。 从第二天开始,赵安一扫消沉的情绪,重新变得开朗起来。至少他能够确定,胡笙在南越国那边还安好,贪婪的边军统帅死后,周围的那些土邦偶尔会对他们的营地发起攻击,可是全都被他们赶走了。 对于南越国的王室来说,边军统帅所要面对的敌人,其实就是周围那些不服管教的土邦,而并非隔壁强大犹如庞然巨物的旭国,毕竟南越国只是向旭国俯首称臣的一个从属国而已,怎么会害怕宗主国的入侵呢。 胡笙告诉赵安说,他们已经初步取得了南越国王的信任。他对于马川的能力也有了初步的信任,承诺在新年之前一定会赶回来。 既然得到了这样的承诺,赵安还是决定好好的将过年的那一套程序操持起来,比如腊八节就要喝腊八粥,所以他今天打算进城去一趟。 或许是临近过年的原因,常溪县城的街道上热闹了很多,几乎已经看不出来今年遭受了天灾,许多人家揭不开锅,需要卖儿卖女的惨况了。 赵安或许也是被热闹的氛围所感染,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骡车上已经堆满了一整车的年货。大部分都是各种各样从外地运来的吃食,还有就是给海伯和琴童买了新衣服。 说到旭国的吃食,种类也的确很丰富,他甚至在一家糕点铺子里面能够买到蒸鸡蛋糕里面夹着烘烤出来的草莓果干,那种酸甜可口味道,光是闻起来就足以让人流口水。不过价格还是不便宜,小小的一块草莓干鸡蛋糕就需要十文钱,一斤有十二个需要一吊钱。 这样一来,大部分闻到香味的小孩子,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赵安吃了,就算小孩撒娇哭闹起来,家长也最多咬咬牙,给他们买上一文钱的糖饼子甜甜嘴。 还有些家长舍不得花钱,或者实在囊中羞涩,只能抓着小孩的屁股打两巴掌,把人拉走。 赵安一边吃着鸡蛋糕,一边看着这一幕,真是活泼生动,起码比他前段时间到县城来时,看到那种卖孩子的情景令人感到愉悦。 正当这时,忽然听到对面的楼上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赵公子今天怎么有这么好的雅兴。” 赵安抬头,看见穿了一件黑色貂皮大氅的冯少平,他也不觉得自己笑话小孩的模样,被别人看到会不好意思。乐呵呵的对他挥手说,“冯公子今天也很清闲啊。” 穿着很少在南方少见了貂皮,坐在四面通风的茶楼上看风景。在寒冬腊月里,如果不是实在清闲到了一定的地步,肯定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冯少平显然也听出了赵安的戏谑,到其他旁边还没有窗户高的小女孩,又抓住女孩的一只手对着赵安挥了挥,“最近修路的事情也都到一段落了,我的确没什么事情做,就带闺女出来散散心。” 小女孩被一件红色的披风裹得密不透风,活脱脱一个小红包的样子,被父亲抱起来之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好意思转过脸去把小脸买到父亲的胸口。 赵安这才忽然想起来,冯少平早已成亲,并且有了一个女孩,只是妻子已经过世。 但他以前看到冯少平也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对他已经是个父亲的事实完全没有真实感,直到今天看见了他的女儿。 所以说冯少平一直表现出来的张扬,爱炫耀的性格,完全不是因为年纪太轻,那根本就是本性难移。 赵安心里吐槽,面上还是表现的非常礼貌说,“明天是腊八节,冯公子要不然带着小侄女,到赵家村来喝碗腊八粥吧。” 这就是完全的客气,没想到冯少平竟然点头道,“好啊,好啊。” 赵安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可是转瞬又恢复了自然,反正他打算熬一大锅粥分给所有帮他工作的人,到时候多分一些粥出来给冯少平喝一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结果腊八节这一天,张安准备了整整二十种杂粮或者坚果,熬了整整两大锅腊八粥,分给窑炉上的工人。 大家喝完粘稠的粥之后,第一评价就是,“甜的,好喝。” 赵安并没有,因为他们不懂得欣赏就不高兴,反而因为他们脸上的笑容心情很好,直到冯少平姗姗来迟。 第44章 他不仅带了自己的女儿,还带了许多酒菜,直接在赵安家里喝醉了,一边抱着自己的女儿,一边呜呜咽咽的哭嚎道,“我这不是已经有了小萍了吗,干嘛还要让我成亲,让我生孩子。” 赵安看的直皱眉,怕他把小孩子弄伤了,赶紧把孩子抱出来,然后让。琴童和张威一起动手把醉鬼抬到了客房里去。 然后还剩下这个小姑娘,海伯给她端来热水洗脸。赵安把她送到客房,不好意思说,“今天要让你一个人睡了,会不会感觉害怕。” 结果这孩子比昨天见面时开朗了很多,摇头道,“我以前都是一个人睡的,不害怕。” 赵安摸了摸她的头顶说,“那好吧,你自己去睡觉。” 第四十六章 卖玻璃 冯少平第二天早上从床上起来, 情绪便已经平复了很多。他想起自己昨晚撒酒疯的样子,又忍不住心生惭愧。 还好,等到吃早饭的时候, 他终于让自己变得正常起来。喝下碗里最后一口白粥,又夹了一块腌萝卜吃掉,他才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我听张威他们说, 你的窑炉里又烧出了好东西, 可不可以拿给我看看。” 赵安也放下了饭碗, 沉吟了片刻,想到冯少平和胡笙之间的交情,点头同意道, “那些琉璃器皿都放在楼上书房里, 你要看的话,就跟我上楼吧。不过这些东西我暂时还不打算卖,你看完了不要给其他人说就行。” 赵安站起来要往楼上走,冯少平却依旧坐在桌前说, “你这些琉璃器真的不打算卖吗,我到你这里来, 其实就是想跟你谈一个生意。你把这些琉璃器给我, 再给我几坛葡萄酒, 我可以利用如意楼之前卖酒的渠道, 把这东西卖到京城去。肯定有很多人一边念着葡萄美酒夜光杯, 一边对琉璃器皿盛放的葡萄酒趋之若鹜。” 赵安又重新坐到了桌边, 看着冯少平说, “可是你应该知道皇帝对我的态度, 上一次我种出了草莓, 没有想起来给内务府进贡,就被说成有了好东西,没有想到贵妃娘娘。这一次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又拿出了好东西,恐怕就不是口头训诫了,实话实说,我回到赵家村之前,可是吃足了皮肉之苦的。” 想到草莓那件事,赵安到现在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咬牙切齿,因为他让赵家村的人种草莓是为了卖到府城去赚钱的。按照他的估算,当时草莓的价格已经被如意楼给炒起来了,一株草莓苗卖到府城的价格绝对不会低于一两银子。 可是内务府来采购时,给出的价格远远基于赵安的预期,而且因为要的太急,还要加急烧制陶土盆,又花了一笔钱,还有跟官府打交道必不可少的花销,他感觉光是这笔买卖就让整个赵家村损失了上千两银子。即便这些钱分到每个村民头上也不过几两而已,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很膈应。 赵安也是把冯少平当做了真正的朋友,才在他面前表露出了如此真实的情绪。他叹了一口气,摊开手掌说,“我也知道,好东西拿到京城去才能卖出好价钱,可是我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把我的存在隐藏起来的渠道,我也不瞒你说,胡笙在南越国那边已经占下了一块地盘,我打算把这些东西运到那边去转一趟手,当做外国商品,再从海上运到福洲或者江浙的港口,卖给那些茶商或者盐商。” 用土法炼制出来的玻璃制品,本来就比运用了现代工艺制作出来的玻璃更加易碎,如果去国外转一圈再运回来的话,运输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再加上购买和运输原材料的价格,每一件玻璃器皿的造价起码都要三十两银子以上,如果不能卖出几倍的价格,他感觉还不如卖葡萄酒赚的多。 也正是因为成本的原因,赵安身边留下来的活动资金也快用完了,再烧一炉玻璃水,把剩余的原材料用完就只能停工 所以他对于冯少平的提议,其实很有兴趣,只要对方能够帮他隐瞒住身份,这笔交易就可以继续进行下去。 然而冯少平思索片刻之后,却摇了头。“我能找到的关系,也就是我爹在国子监时巴结上的同学,永定侯贺博兴,还有我闯荡江湖时认识的江洲王家的七公子。我可以要让他们帮着卖东西,也可以暂时隐瞒你的身份,可是无论红酒还是琉璃器皿的利润都足以挑动人心,只要有人想要调查,很容易就能查到你头上了。” 赵安点点头,对于希望落空这件事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反正他已经有了计划,就按照原本的计划进行下去就行了。 可冯少平却说,“你之前说要从海上转一道手的方式法很好,所以我决定去帮你跑一趟,顺便去看看胡兄在南越国占下的地盘是怎么样的。” “啊~”赵安只惊讶了一瞬,又接着问道,“你能脱得开身吗。” 虽然修路的工程已经结束了,冯少平最近几天看起来也很闲的样子,可是临近年底,县衙肯定也有很多事情要忙吧。 却不想冯少平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有人看上了本少爷的美貌,可我抵死不从,所以选择逃婚啊。” 然而事实远不像冯少平跟赵安说的那样轻松,这场婚姻对于冯少平来说根本就是羞辱。 可是按照冯县令的说法,女方家是府城的大商沈家的女儿,配给他这个庶子已经绰绰有余了。 真正令冯少平感到心寒的,就是冯县令在说这话时,脸上那种轻蔑的表情,无论他给冯县令做了多少事情,在冯县令眼中,他终究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庶子。不能像大哥一样守住老家的宗法祠堂,像二哥和三哥那样去京城读书考科举,只能帮着家里打理一些买卖上的事情,娶一个有钱的妻子回来,也是给家里增添一份助力。 即便是冯县令这样拔贡出身的人,也不太看得上商人,可是他为了获取钱财上的支持,又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取商人之女。 这让冯少平意识到,多赚一些钱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他混成了像那些大盐商大茶商那样,或许可以直接捐一个四品郎中,虽然没有实缺,但是冯县令这样的七品县令见到了还得行下官礼。 赵安不知道冯少平心里揣满了出人头地的斗志,但他还是同意了让冯少平带着他新烧出来的玻璃器皿和葡萄酒去南越国找胡笙 最起码也要让资金流动起来,他才有更多的钱改良烧制玻璃的技术。还有先前就说好的,要烧制水泥给山上的人建房子,可是到现在为止依旧没有着落。 谈妥了所有的事情之后,赵安才带着冯少平上楼,去他的书房里看到了那些被放在柜子里的玻璃器皿。 其中有一对器形很大的双耳方瓶,造型很像是古朴的青铜器,却又呈现出漂亮的湖蓝色。冯少平根本就看不见在赵安中非常明显的气泡和杂质,只看到这透明的琉璃在阳光下闪烁着射人的宝光。 除了这一对高达一尺三寸的花瓶以外,剩下的就是一些小物件了。比如一套包括砚滴,水呈,笔架在内的文房用品,个个小巧玲珑,十分可爱。更多的则是一些可以放在手中把玩,也可以用来装水的小瓶子。然后在箱子的最底下就是一层浑圆的玻璃珠。 因为在玻璃的烧制过程中加入了一些铅,赵安担心会对人体有害,所以没有让人制作餐具。 这一点也正符合了冯少平的喜好,或者说这个时代人的喜好,因为餐具的价格永远比不上玩器,这一点从瓷器身上就能看得很分明了。一个普通的白瓷观音摆件,也会比成套的白瓷餐具贵上几倍。 冯少平痴迷的对着那些玻璃器皿,看了许久,才关上柜子。等他把女儿送回去后,当天下午又回到了赵家村,让张威去山上帮他联系了一批人手,用稻草装筐,把那些瓷器裹得密不透风,又用同样的办法装了石潭子葡萄酒,拉着二十多条骡子上路去了。 村民们看到赵家出来的这些螺马驮着的草筐,猜测着赵安家里又卖出去了什么好东西,却没谁会产生嫉妒的心情,因为他们早已认定,赵安是一个有能耐的人,跟他们不在一个层次。 而让他们更关心的却是昨天腊八节各家客户准备了一些什么东西,他们乐此不疲的讨论着,有些小炫耀,有些小欢喜。 直到腊月初十,这样的风气依旧没能结束,然而这天却出了另外一场风波。 有十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军汉,从村外跑过来,开口就要找赵秀才家。 赵秀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吓得双腿打颤,他仔细的回想了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的所作所为,上次进城跟秀才们聚会的时候,应该没有写反诗,最近一次岁考他也没有犯讳。 实在想不通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情,要让这些军户跑到家里来,这也只能壮着胆子出门去,打躬作揖道,“小生赵文举,见过几位军爷。不知几位到舍下,有何贵干。” 他平时住在乡下,说话的时候也免不了要骂几句娘,可是紧张之下,说话就显得文绉绉起来。 那个领头的身穿轻甲,乃是有官职的五品镇威将军,自然不会跟眼前这个酸儒客气,扬起手中的马鞭指向赵秀才说,“你可是赵家的族长,赵通明谋害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全家都已经被砍头了。” 第45章 他又收起马鞭,又对天拱手道,“皇上隆恩,不跟你们这些同族人计较。但是赵通明家的土地,田产,全都要抄家收公,你把手里的田契地契,全都拿出来吧。” 赵秀才满脑子的皇后,太子,全家杀头,根本顾不得想其它,他仿佛提线木偶一般,按照那位将军的吩咐,将手中的田产地契全部交了出去,等到那些骑马的军人全都离开之后,这才清醒过来。 他觉得事情必须要找人商量一下,而他第一个想到要找的人就是赵安。 他骑着自家的那头小毛驴,以最快的速度来到赵安教书的教室,因为在教室修好之前,赵秀才就觉得赵安教的那些东西很不入流,所以在教室修好之后,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今天他不仅来了,而且直接冲进教室,把赵安拉到外面说,“赵通明闯祸了,他刺杀皇后和太子,结果被杀头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 第四十七章 善妒 赵安听到赵秀才忧心忡忡的提起皇后, 太子,这才意识到现在已经到了年底,也就是说赵倾城肚子里那个孩子已经出生, 大概还被封为了太子。 至于历修业原本的皇后,早就已经被他打入了冷宫,上次封赵倾城做贵妃的时候, 就已经顺手废掉了皇后, 把赵倾城捧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后宫第一人。 如今又出现一个皇后, 赵安猜测那人绝对就是赵倾城。 赵通明那一家子人的眼皮都浅的很, 被送去京城后难免抗不住诱惑,被人挑唆起来谋害赵倾城也不是说不过去的,况且他们除了谋害赵倾城之外, 恐怕也接触不到其他后妃了。 不过这一切也都是赵安的猜测, 所以他只能对赵秀才说。“村长也不要着急,那些军爷只让你交出了田产地契,没有追究我们赵家村的人,就说明这件事情跟我们无关, 你还是回家去吧。” 赵秀才自己也不是想不到这一点,可是事到临头, 还是忍不住想要一个权威的声音告诉他, 真的已经没事了, 他才终于可以放心的回家去。 他一边骑着毛驴往家走, 心里一边唾弃自己的不够沉稳, 心想赵安不愧是丞相之子, 遇到这种杀头的事情还能这么冷静。 不知不觉间, 赵秀才对于赵安的看法已经发生了本质的转变, 即便认为赵安有些做法显得尊卑不分, 让他不敢苟同,但他遇到重要事情的时候,还是习惯的想要听从赵安的意见。 不过这赵秀才身上多少有些好了伤疤忘了疼的特质,一回到家就觉得心里不平衡起来。好不容易捞到手里的田产地契,还没捂热又被人收走了,以后赵通明的那些田地难道要让官府的人来种,还是要卖给别人,如果村里出现了另外一家人,那么村里的势力会不会产生变化。 当刘浣对于田地的关心远远超过赵秀才,赵秀才前脚刚走,他后脚又来找了赵安,跟他商量说,“我以前在外面,也听说有人犯罪,抄家之后田产都会归入本地官府,变成无主的土地,可以用于买卖。” 赵安也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最近村民们手中都有余钱,不如就让他们一起凑钱,把那些土地全都买回来吧。” 赵安也不想村里再多出一些不认识不了解的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赵通明这些土地都连成一片,是很受那些富户乡绅喜欢的土地类型。 他不能想象村里再来了一家大户人家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他的窑炉生产出来的玻璃器皿,还有他秘密培育的良种作物,甚至他拥有超常能力的事情也就不可能再保密了。 这时候刘浣的想法跟赵安几乎如出一辙,他主要考虑的是如果村里再出现一个大户,他们绝对不可能像赵安这样为村民们考虑,到时候村里的那些产业也就危险了。就像当初赵通明还在村里的时候,村民们几乎没有享受到任何实惠,还要小心翼翼,才能不被赵通明占了便宜。 既然刘浣和赵安的想法不谋而合,他们很快就商定出来直接用村民们卖砖瓦换到的钱,再加上村里原本就留存下来的一些族产,一起去县衙里买回赵通明那些土地,然后将这些土地全都划成村中的祭田。 这些祭田归赵家村的所有人共同拥有,又要动用到原本已经承诺要分发给村民们的钱,所以就算赵安和刘浣都已经谈妥了,还是决定在练武场敲响锣鼓,将村民们全都召集起来,一起商量这件事。 其实这件事也没什么可商量的,对于大部分的老百姓来说,都觉得买田地比揣着钱更让人感到踏实。 但是人群中还是传出了不和谐的声音,“如果祭田属于赵家村所有人,是不是除了我们刘家人以外,也包括赵家的人啊。” 刘浣闻言后点头道,“当然包括,赵家的人也轮流参加了烧炉的劳动,每天训练也没有迟到,算是尽到了保卫赵家村的责任,买祭田的钱自然也应该有他们的一份。” 被特意安排出来提问的刘虎赶紧炒热气氛道,“咱们赵家村是一个整体,的确不该分成刘家和赵家,我以后不会乱说了。” “对对对~”其他村民们也七嘴八舌的附和起来,其中姓赵的那十几户人家回答的最大声。 在这种时候,即便有聪明的人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在群体的呼声中,也只能跟随大家的声音。 刘浣点点头,抹了抹额上并不存在的汗水,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种引导舆论的手段,效果出乎他的意料,过程非常顺利。 不过在赵安看来,刘浣和刘虎之间的配合就显得有些生硬了,可是他一直笑而不语,看着他们表演,无论如何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整个村子好。 不过令人遗憾的地方在于,冯少平已经去了南越国,赵安想要去找官府买地的话,必须要有一个中间人。关系更为亲近的冯少平不在常溪县,他就只能去找如意楼的冯掌柜了。 正当赵安开始准备找人帮忙的礼物,赵秀才也开始筹备怎么能够云淡风轻的向赵安展示自己跟县城里的王举人之间的同窗关系。冯县令就带着一批人,敲锣打鼓来到了赵家村,这次他身边没有内务府的太监,然而此情此景跟上半年又是如此的相似,甚至更加的谦恭。 他亲自来到赵安家门前,见到赵安之后立刻拱手做一道,“册封太子殿下的诏书已经下到了县里,下官在此恭喜国舅爷了!” 之前赵安只是宠妃的弟弟,皇亲国戚的身份还有些勉强,现在他可是太子的亲舅舅,冯县令也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到他面前来表现一下了。 其实相比于没有早点到赵安面前来烧香拜佛,冯县令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就是自己没有生出女儿。全是败家儿子,不能送出去给自己换取荣华富贵。 当然这样最隐秘的想法,只会在夜深人静,半梦半醒的时候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如今他还清醒着,自然不会说出令赵安不快的话,甚至不用赵安开口,就直接将赵通明家的田产地契送到他手里说,“这是在下的一点小小心意,希望能够让国舅爷的乡下隐居生活更悠闲一些,不必为五斗米折腰。” 赵安肯定不会接受这种不明不白的贿赂,况且他也不认为自己有接受贿赂的资格。 不过他还是将地契全都收了过来,只是哈哈笑着说,“说起来还真是有缘分,我们村里的人正好凑了一笔钱,想要把这些田地全部都买下来作为祭田,冯大人既然已经把地契送来了,我们就不用跑一趟了。”他对着门口叫了一声,“刘族长,赵村长,你们快来,把银子交给冯大人,咱们这一笔买卖就算做成了。” 冯县令拿着赵安强塞给他的银子,感觉有些烫手,但是转瞬想到祭田是不用交税的,一瞬间就觉得自己想明白了赵安此举的原因所在。他就是想要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写作祭田,将来就可以不用税,分给自己的这些钱也是封口费。 双方对这场交易都感到非常满意,当然在这笔交易结束之后,赵安就很想送冯县令赶离开,可是人家大老远的来了,多少也得请吃一顿饭才行啊。 赵安家里一直都是由海伯下厨,他手艺自然不能跟冯宪令家里那一位善于做火腿,连皇宫里出来的人也称赞过的大厨相提并论。 然而冯县令吃了赵安家做出来的家常菜之后,还是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夸赞说,“这是返璞归真,冯某已经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的家常口味了。这样我不免不思念起我那早逝的亡妻,哎~。” 他掏出手绢象征性的抹了抹眼角,然后上下打量着赵安说,“国舅爷久居乡村,身边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可不行,刚好我认得一户姓贺的人家,在府城里开了几家铺子,刚好有个女儿待字闺中,不如就让他到国舅爷身边来,做一个服侍起居的人吧。” 赵安几乎忍不住笑出来,这家伙是把冯少平曾经的相亲对象介绍给自己,而且还想让别人给他做妾,他都有点同情那位贺家姑娘了。 然而赵安憋住了笑摆手道,“冯大人难道没跟人打听过吗,我已经跟大青山里的一个猎户人家才结亲了。我家夫人力大无穷,有打虎杀熊的本事,要是让他知道我还敢消想别人。”他摇摇头仿佛不敢再想下去,然后又对着冯县令的说,“或许他连大人你也要怪罪起来。” 第46章 “如此河东狮……”冯县令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赵安打断了,“可是没办法,我就爱他那矫健的模样,还有善妒的性子。” 如此一来,冯县令还能说什么呢,赵安已经没有了父母,既然村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那也没有反对,皇后娘娘也没有反对,那就不是他这个县令能管的事了。 就在冯县令低头掩饰自己脸上的表情时,突然有个小纸团砸中了赵安的脑门,他捡起桌上的纸团,展开之后上面写着潦草了四个字,“我善妒吗。” 赵安对这个字体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他已经把胡笙写的书信,一字一句的全部记到了自己的脑海。 所以胡笙终于回来了,他就忍不住要站起来,可是想到冯县令还在这里,既然胡笙都没有主动露面,他也只能将冯县令送走再说。 所以他正大光明的把纸条藏到袖中之后,便端起茶盏来喝一口,“天气不早了,冬天昼短夜长,冯大人还是早些回衙吧。” 如此敷衍的送客,幸亏冯县令能够摆正自己的态度,知道自己此行就是要巴结赵安这个新鲜出炉的皇亲国戚,所以面对如此明显的赶客行为,他依旧脸带笑容的说,“多谢国舅爷的关心,如今的确时候不早了,那下官就先告辞了。” 这完全是睁眼说瞎话,才刚刚吃过午饭,就算现在是一年中白天最短的时候,也要再过两个时辰才会天黑。 赵安也学会装聋作哑,很配合的把冯县令送到门外,看到他上了马车就立刻关上门,看着空荡荡的庭院,又重新把那张纸条从衣袖里拿出来看了一下,确定自己刚才不是在做梦。 “阿笙,你藏在哪里呢,快出来。”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开口把人叫出来。 然后让他感到神奇的一幕就出现了,胡笙从房子的阴影里走出来,似笑非笑的说,“原来你趁着我不在家,就是这样诋毁我名声的。” 赵安定定的看着他说,“可我也说了,我喜欢你啊。” 第四十八章 偏爱 胡笙去跟南越国那边的土邦打了几次, 那些人就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地位,让他们的人在那里稳定了下来。 安顿好了那里的人,确定由李大可和马川轮流带领马帮在两国之间运送物资之后, 他就抛开运送糖块的马帮,单枪匹马的赶了回来,毕竟他已经向赵安承诺了, 要在过年之前回家。 即便他已经被赵安判定为一个善妒的人, 可是他绝对不想做一个失信的人。 果然他的守信是有回报的, 赵安在最开始见到他的惊喜之后, 就开始关心他冷不冷,饿不饿,然而不听他回答, 就给他披上了一件厚衣服, 又赶紧让人去厨房帮他做饭。这就是有人关心的感觉啊,真是好极了。 赵安也感觉好极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要一年,从最开始为了生计奔波, 到现在有了自己的家。 过年的日子越来越近,在腊月二十五那天, 赵安在学堂上宣布放假。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很高兴, 虽然到现在为止还能坚持来学堂的大人已经不多了, 他们大多已经开始在为过年做着准备。 杀猪宰羊, 做腊肉香肠, 还有就是磨米浆来做汤圆, 蒸糯米来打年糕。在西南这边, 过年没有吃饺子的习俗, 他们都是要吃汤圆和年糕, 然后年夜饭的那天要有一条鱼。 当然这些奢侈的享受都是属于有闲钱的人家。常溪县去年多少遭了一些灾,即便冯县令让大家进山去弄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填肚子,又有修路的工作给一些家庭减少了粮食消耗,可是大家还是处于肚里缺油水的状态。 当赵家村的人为过年忙得如火如荼时,村子外面总是免不了有些张望探寻的脑袋,所以即便是临近过年,村里的护卫队也也不能像学堂那样直接解散。 可是赵安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总是感觉于心不忍,即便是在大灾变时代之后。全世界死了很多很多的人,让他也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在经过大家的共同建设之后,没过三年,大家的生活水平又回到了二十世纪初的状态,虽然娱乐形式变得单一,可以选择的食物种类也大幅度的减少,可是人们还是能够保持最基本的温饱,小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也可以得到充足的肉蛋奶。 为了让自己安心,他跟胡笙商量道,“我改良出来的那些红薯的产量比现有的品种高了不止一倍,既然你们山上如今都能吃上从南越国那边运来的大米,不如就把这些两种红薯卖给山下的百姓,就以你们马帮的名义卖,就说是从外国运回来的优良品种。” 有了这些高产的红薯,即便再遇到天灾的情况,大家应该至少不用饿肚子了。 胡笙放下从北边送过来的情报,心情很好的说,“我怎么就没想到,我会爱上你这么一个善良的人。” 赵安凑到胡笙身边,“别这么说,我会不好意思的。” 两人亲了一口,很快便跳过这个话题,开始讨论给北方送来的情报。 自从赵通明死掉,然后有人跑来没收他的家产,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赵安对于京城发生的事情,一直都有点好奇。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觉得《倾城泪》的爱情故事虽然狗血,而且还很作,男主非要搞到女主家破人亡,女主又仿佛看不懂感情一样,总是跟不同的人暧昧。可是他们在爱情故事之外的世界并没有呈现在书中,赵安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是这样的,多灾多难。 今年不仅是西南这边发生了旱情,冬天的时候整个北方则是大规模的降雪降温。 胡笙自从得到这个消息之后,就一直关注着边疆的状况,因为一旦遇到草原上气温太低,牛羊死掉太多的时候,就会有草原民族大举进攻的危险。 即便他们刚刚打了胜战,可是草原上除了匈奴之外,还有很多小部落,小民族,为了夺取更多的生存空间和生存物资。他们会在生活艰难的时候重新团结起来,组成新的大部落,对富饶的中原王朝发起挑战。 然而京城却还沉醉在一场一场的宫廷斗争中,在册封太子之前,梅妃连同她的家族已经被连根拔起,可是这一次又有新的人物闪耀登场。 那就是封地在江南最富庶之地的江都王,他在书中被描写为一个君子如玉的形象,曾经在女主怀着身孕,被男主的母亲赶出家门的时候,帮过女主一场,带着她一起回到了京城。他们在一路上讨论围棋与书画,颇有一股暧昧的气息在流动。 只是当初女主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只说她是被婆母赶出家门的小官之女,回到京城之后,却又消失了踪迹。 而这一次江都王进京朝拜太子的时候,看见了如今贵为皇后的赵倾城,依旧对她念念不忘,于是找了一个机会靠近她,在此期间又发生了十几万次的故事情节。最后江都王的结局,是被男主以谋逆之罪赐下白绫而死。 他的形象一直被描述成赵倾城的知音,为此赵倾城又在历修业面前哭了许久,然后两人照例的冷战又和好。 直到赵安陆续看到胡笙手里的情报之后,他才知道所谓江东王对赵倾城的爱慕,有可能只是包裹在算计之下的,一场挑战权威的冒险。 事实上从先帝三十无子开始,这些年轻的藩王们就在不断的明争暗斗,江东王实际上是非常看重赵倾城丞相之女这个身份的,甚至在心中唾弃历修业不知珍惜。 同时又将自己定位在了拯救者的角色之上,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历修业竟然能够投靠太后,过继到太后名下,从而登上九五之尊。 而今,江东王依旧没有放弃对皇位的争夺,前段时间刺杀历修业的刺客中,就有他派出去的人,可惜所有的刺杀全都失败了。 所以,事实上江东王会被赐死,就是他行刺谋反的证据被发现了。而他多次靠近赵倾城寻求刺激的事情,也只不过是他死亡的导火索之一罢了。 现在江东王刺杀皇帝的证据就在胡笙的手中,那个在中秋晚宴上成功让历修业丢脸的宫女还有一个姨妈在世,她就在江东王府里做管事嬷嬷。 胡笙看完这些消息后,就将纸条放在油灯上烧掉了,然后随手把夹带纸条的游记放到书架上。最近赵安为了教那些小孩读书,总是费尽脑筋的想要写一些文章出来。然后就会翻些杂书做参考,看看别人怎么描写景物,人情。所以这些用于传递消息的杂书现在也有了新的用途。 赵安消化了一下最新得到的情报,却有些不解的看着胡笙问道,“这些事情好像都不算好消息吧,为什么我感觉你的心情很好的样子。” 胡笙说,“那都是一些私事,你可能没有发现。” 他把趴在桌上的赵安拉过来,让他坐在自己怀里慢慢的讲道,“你应该知道我是胡姬所生,我这个名字就带着羞辱的性质,只是我不在意而已。可是我看见那些羞辱过我的人,下场凄惨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感觉高兴。” 刚回想起刚才的那些消息,可以被形容为下场凄惨的,好像只有最近被满门抄斩的尚家。他们被杀的理由,就是买通赵通明一家谋害太子。 第47章 赵安已经知道了,却也不想再去揭开胡笙的伤疤,于是抓着他粗糙的手说,“既然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过好我们自己的生活就可以。” 为了努力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赵安他们也跟村里的其他人家一样杀了猪,做了一些腊肉香肠挂起来。 等到除夕那天晚上,做了一大桌子菜,守岁。有点无聊,于是不免发生一些成年人之间有趣的活动。 终于等到月上中天,到了此时,赵安就算自己动不了了,也要让胡生抱他起来一起去放鞭炮。 在噼噼啪啪的爆竹响声中,他迎来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二个年头,身边有一个随时随地可以给他带来温暖的人,一点也不孤单。 于是他们就带着过年的喜庆,一直到了正月十五,学堂重新开学,这次来上课的大人们更加的稀少了,因为大家又开始了春耕。 正月的耕作并不会马上种下粮食,而是要把一个冬天里板结的土地都深深的犁一遍,然后还要用锄头把土块再一次挖细。 就是这一个春耕之前的准备动作,都要花掉二三十天的时间,等到所有的土地都挖完一遍之后,刚好就可以播种了。 今年二月份就下了七八场雨,大家都很高兴,觉得肯定不会出现像去年那样的旱情,可是也有一点隐隐的担忧,因为去年在出现旱情之前先是发了暴雨,村民们都害怕今年会发洪水,害怕老天爷会把去年没有下的雨,全下到今年来。 然而人们提心吊胆的走过三月,播撒出去的种子全都发出了青翠的嫩苗,天气依旧非常好,既没有洪水也没有干旱。 到五月,收了第一茬的玉米,所有人都放下了心,今年至少不会出现颗粒无收的状况。 正到了这个时候,胡笙让他手下的马帮到常溪县附近来卖红薯藤,而且拿出结了五个大红薯的样品给大家看,大家都很高兴的拿了玉米换了红薯藤回家去试种。 或许老天爷真的对于历修业和赵倾城他们有所偏爱,去年的干旱和雪灾都平稳的过去了,对于整个旭国似乎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就连那些遭受了雪灾的草原民族,也因为暂时没有选出一个强大的统领,又在彼此的争斗中损失了足够的人手,活下来的人又有了大批的羊群和奴隶,等到春风吹来,草原上重新长出青草。他们也暂时放弃了攻打旭国的打算,一场危机便也就此消灭于无形中了。 第四十九章 三年后 时间匆匆过了三年, 赵家村的生意做遍了西南几个省,这里卖草莓苗,卖红薯粉丝, 卖新鲜的鸡蛋,也卖腌制好的咸蛋,卖腊鸡和腊鱼。 除了简单加工的农产品之外, 还有砖窑里源源不断烧制出来的砖瓦, 这些东西乍看起来不起眼, 可是为了烧炉, 他们直接在黔州买下了一大片矿区开采煤炭。 为了建设大规模的养殖场和鱼塘,也费了很大的心力,多层防护, 多层消毒, 才没有导致瘟疫和疾病的蔓延。 还有千里迢迢从国外来的商队,每隔一个月都会定时定点来到这里,摆摊售卖各种新奇的海外珍宝。 没错,三年之后赵家村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 村前的一座小山坡被铲平之后改建成集市。 常溪县也几乎换了一副新的面貌,通往县城的道路变成了平整的水泥路, 城里的街道也足足增加了三条繁华的街道, 每年公示税收就能增收十万两银子。 在这样的迅捷发展中, 自然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比如。冯县令对能够快速铺展道路, 还能防水的水泥很感兴趣, 想要拿到水泥的配方后, 献上去为自己的仕途铺路, 可赵安一直坚称, 水泥是马帮从国外找回来的,他手上并没有配方。 可是冯县令怎么可能相信呢,但他又确实恐惧那一伙马帮的力量,那可是好几百条壮汉,还有牲口骡子,要是冲击县城,常溪县的衙役们可挡不住这些人。 冯县令非常识时务的放弃了卖水泥的打算,只能看着从赵家村通往县城的道路,每每望洋兴叹。 然而没有水泥,冯县令依旧得到了升官的机会,因为这三年时间,常溪县的税收提升了一大截,县里的人口也涨了一倍,这就是他实打实的政绩,所以他被调任去了北方一座府城当知州。 冯少平却没有跟着他一起离开,他去了南越国之后,赵安这边就没有再生产玻璃,而是把窑炉和技术全都带到了南越国那边去生产。 现在玻璃器皿已经出现在了所有旭国上层阶级的家里,而且他们已经掌握了量产的技术,于是开始考虑,做一些廉价商品卖给更多的人。 这所有的一切都似乎朝着欣欣向荣的方向在发展,然而赵安和胡笙却越加的感觉到了危险的靠近。 晚上胡笙抱着赵安躺在床上的时候又告诉他,“我今天又在村口的集市里发现皇帝的暗卫了,他们的动作越来越频繁,应该已经确认了你对常溪县这边的改变,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无论如何,赵安所做的一切都可称得上是利国利民,可是皇帝那边的反应,却是不断的派暗卫过来打探,而不是亲自下令,让赵安交出他所知道的配方和技术,就说明皇帝对于赵安的态度了。 因为奉献了技术之后,皇帝就必须给赵安可观的赏赐和一定的爵位。可是无论金钱还是官位,他都不愿意给,堪称一毛不拔,这一点跟冯县令当初的想法几乎如出一辙。 他们虽然觉得这些工匠做出来的东西的确有些用处,却又打心底你看不起工匠的地位。觉得赵安应该主动奉上,而不是等到上面来问了,才想起来给上面送去,这就已经是一种僭越了。 可是皇帝不是冯县令,他不会因为忌惮几百个人的马帮就退缩。明面上他新派遣下来的知县张惠,是一位去年才考上进士的天子门生。 他对待赵安的态度,总是客气中带着深深的疏离。同时三不五时的,带着衙役们到集市上来,一会儿要说查账,一会儿又要说检查身份。 虽然都让赵安他们以各种方法打回去了,可是张惠的存在就仿佛一个钉子一样钉在人的脚底,让人身心不适。 然后就是各种暗中的探查,上一次甚至有个人试图摸进他们的房间,被胡笙发现后,直接扭断了脖子,然后连夜带到山上去埋掉了。 赵安只能无奈的感叹道,“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我把自己知道的所有配方都上交上去,然后跪在皇帝面前求饶,他恐怕也不会想要放过我。” 胡笙无奈的摸了摸赵安的脑袋,“你是不是还没有想通,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无耻?” 赵安轻轻地“嗯”,了一声,带着委屈的鼻音。 胡笙只能掰开揉碎了跟他讲,“因为皇帝觉得自己是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下所有的一切都本该都是他的。而除了皇帝之外,其他的百官和士绅都很讨厌你,原因是你在这三年时间内不断的推广高产粮种,这大大的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你让百姓们吃饱了饭,就不会卖儿卖女,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土地。有些事情他们会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然而事实却是出于最自私的贪婪。” 赵安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可是他有了胡笙之后,就想要好好的安定的生活,所以他不遗余力的改变周遭的环境,教村里的小孩们读书,让周围的人都不至于困于饥荒,可是现在的结果看来似乎并不好,赵安有些颓唐的咬了一口胡笙的胸肌。 他用魅惑的声音说,“我想要了。”他想要用这种欢愉的方式来对抗周遭世界的寒冷,希望能够在短暂的麻痹中忘却所有烦心的事情。 然而就连这一点逃避的希望都破灭了,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危险,急不可耐的对他发起了第一次攻击,就在他们相拥的时候,十几人摸上了他们家二楼,从窗户,门口,房顶,一齐扑了上来。 第五十章 刺杀 胡笙离开战场多年, 最近的日子越发的好过起来,他感觉自己的确是有些放松警惕了。 直到那些暗杀者破门而入的时候,他才感觉到了危险的来临。幸好他的武艺并未生疏。 他先是抓起赵安一起滚到了床底下, 躲过了从房顶上跳下来的第一波攻击。又掀开大床,将五六个人压在了床板底下,同时一把夺过杀手手中的长刀, 连续砍翻了三个人。 然而这些身穿黑衣的杀手几乎悍不畏死, 那些被压在床底的人甚至都没有发出惨叫的声音, 很快就齐心合力掀开了压在身上的重物, 又要举刀向着胡笙的方向杀过来。 这原本只是一场无声的杀戮,直到躲在墙角的赵安摸出了藏起来的一把转轮枪,连开三枪, 就击倒了三名敌人。 可惜三枪之后, 就得重新装填子弹了。那些杀手显然也不会给他装子弹的时间,他干脆扔掉了手中的枪,瑟瑟发抖的想要逃开,仿佛刚才冷静开枪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他一样。 杀手们的第一目标原本就不是赵安, 直到他开枪杀死了三个人,杀手中领头的人才比手势分出了五个人, 让他们去把赵安控制住。 第48章 然而在跟胡笙对战的时候还敢分心, 代价是非常昂贵的。即便领头的人已经看见冰冷的刀光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可是他根本逃不了, 他的动作速度跟不上他的目光, 更加跟不上胡笙无情的刀锋, 寒刃砍在他的脑袋上, 直接削掉了半个头。 即便他们已经从隐秘多年的资料中得知, 胡笙原来才是尚家军真正的幕后统帅, 所以派出了二十名强大的暗卫来杀他,现在感觉还是低估了他的实力。 统领死了,这些被当成死士培养的暗卫依旧没有退缩,他们甚至利用同伴挡刀,也要朝着胡笙的方向靠近。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即便胡笙的武艺高强,面对这些同样受过精良训练,并且悍不畏死的杀手依旧显得有些吃力起来。 就在一个杀手凭借着同伴的挡刀和尸体,终于靠近了胡笙要给他的胸口捅上一刀时,突然感觉自己的背后仿佛有藤蔓迅速的爬上来,然后他很快就发现眼前的一切并不是错觉,那藤蔓上的荆棘甚至刺破了他的皮肤。 他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往后拖拽过去,当他的同伴们反应过来时,却又被胡笙抓住了机会,又杀掉了两个人。 这时候被藤蔓绑住的杀手,才看见刚才被派过去解决赵安的人全都已经被赵安割断了喉咙,而这些倒霉的人身上也或多或少的捆绑着带刺的藤蔓,而且那些藤蔓上还开出了诡异的红花,这真的是人吗? 第一次,杀手发出了惨叫的声音,“鬼呀,有鬼。” 取代了原先的首领当上新首领的人一直躲在后面,看到这一幕,也在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他觉得还是要保住一条性命,回去通知主上才行,不然主上不会知道这里竟然有个妖怪,不仅能够用诡异的铁棍杀人,还能控制投藤蔓吸收人的血肉。 要说赵安制造出枪械,算是有了划时代的进步,需要加强警惕没错,但要说他控制藤蔓吸收血肉,那就完全是冤枉好人了。 其实他也想找到那种可以增强攻击性的变异植物,可惜这个世界没有经历过灵气大爆发,所有的植物都还是普通品种,所以他现在控制的植物,就是窗台上不起眼的枯败的蔷薇花藤,那些红花也只是蔷薇被他催生后盛开了花蕊而已。并不是吸收人血肉长出来的,那些死人也是被他用藤蔓捆住后,才被他割掉了脖子的。 赵安毕竟也不是和平年代出生的人,他下手也够狠。而且心里还很遗憾,即便已经过了三年的时间,他能够快速催生的植物数量,依旧没有超过十二株,这已经是一阶异能的极限了,或许以这个世界的灵气浓度来说,他这一辈子也无法突破到二阶了。 他刚才为了控制那五个人,已经动用了八次异能,才将他们全部杀死,又看到胡笙即将面临危险,于是紧急出手,一次性催生了两根藤蔓,才将那个快要将当刀锋刺入胡笙胸口的人拉了过来。 如果这时候躲在后面的领头人对赵安发起攻击的话,说不定会争取到一线生机,因为赵安手上已经没有了底牌。 然而那人却选择逃跑,这让赵安有了机会,给他刚才扔下的枪上了一发子弹。 赵安只是上辈子练过枪械,这辈子还没怎么碰过这东西,所以他扣动扳机的时候,也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态,并没有想到真的能将那人留下来。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巧合,扑通一声枪响之后,那个将要从二楼的窗口一跃而下的人被打中了大腿,这让他的脚下失去了平衡,直接从二楼栽下去之后,竟然摔断了脖子。 这个杀手从楼上摔下来的一幕,刚好又被听到枪响声赶过来的张威等人,还有村中的民兵们一起目睹了。 村里最近越来越有钱,所以村民更加积极的参与训练,有些村民干脆没有再去干农活,只在村里的砖瓦窑帮忙,剩余的时间全都训练。 因为担心有眼红他们村里赚钱的人,会对他们不利。然而三年时间过去了,除了第一年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半坡村的劫匪之外,后来一直都很平静。 大家似乎紧绷的心,也松了一些,直到今天又看到有穿黑衣的人从赵安家的阳台窗口落下来,摔断了脑袋。 他们当然不会觉得赵安的做法有什么错误,如果有人胆敢身穿黑衣手持兵器跑到他们家里来。他们如果能够打得过的情况下,必定将那家伙打到脑袋开花。 只是他们更加担心赵安的情况,虽然最开始将村民们集合起来训练的人就是赵安,然而他很快就没有再管训练的事情,而是把这摊子事全部交给了张威,然后开始在学堂里教孩子们念书,所以村民们对他的印象也逐渐变成了一个文弱书生,都很担心他遇见歹徒之后会不会有危险。 其中最担心的一个人非琴童莫属了,不过他现在已经改了一个名字叫做赵竹山,因为他们回到赵家村之后就一直住在竹林山下。 他之所以改名,是因为他现在已经结婚了,准确的说是他入赘了。他到村里一个只生了独女的人家去做了上门女婿。 赵竹山今年也才刚过十六岁,赵安原本是不同意让他结婚的,可是人家女方已经十八岁了,再也不能拖下去,否则就要给官府交罚款了,赵安只能介绍本地风俗,同意让他结婚。 他结婚之后也就搬了出去。 海伯又在年前的时候去了南越国那边,他不放心让冯少平一个人管着那边的工坊,生怕冯少平私吞了属于赵安的利益。 也只能说万幸这个房子里如今就只有赵安和胡笙两个人住着,要是海伯和赵竹山还在家里的话,多半已经被人提前灭口了。 当这人开枪打死那个想要逃跑的人之后,胡笙也用很快的速度解决完剩下的三个杀手,即便是他在这样一个深秋的夜里杀掉了十三个武功不错的杀手,依旧觉得有些吃力。 还好有赵安帮他分担了一部分,他走到那个被蔷薇藤捆起来哇哇大叫的人旁边,捏住他的下颌,卸掉了他的下巴,他终于不能在大喊大叫,只能发出一些嚯嚯嚯的杂音。 胡笙看了看这满地的狼藉,被鲜血染红的床单,还有他们原本温馨的房间。 他有些沉重的对赵安说,“也许我们该离开了。” 他当初迟迟犹豫要不要跟赵安在一起,就是担心会出现今天这一幕。上天给了他三年的快乐时光,然而血腥还是追着他来到了这个欢乐的世界,将一切温馨美好的记忆全都染上了鲜血。 赵安已经听到了楼下人们嘈杂的声音,但他同时也看到了胡笙略显落寞的表情。 只是稍加犹豫后,他还是迅速的跑到了胡笙的面前,在他唯一没有染血的下巴上咬了一口,“我们俩都好好的,家就还在。” 胡笙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蓝眼睛深深的望着赵安说,“你总是让我感到快乐。” 赵安上前蒙住他的眼睛说,“都老夫老妻了,别说肉麻的话。”然后错身向着楼下跑去,一边跑一边说,“我下去把村民们劝走,然后叫张威他们上来收拾一下。” 这样极度血腥的情景,让一直生活在安定环境中的村民们看见确实不太好。 胡笙走向了那个唯一的活口,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问道,“是谁派你来的?” 杀手眼中虽然只有惊恐,但是对这个问题表现的十分敏锐,也让他想起了装在牙齿里的剧毒。按照训练要求,如果被俘的话,必须马上服毒自尽,不能泄露主上的任何消息。 可是他现在被人卸掉了下巴,别说服毒了,连把自己流出来的口水吞进去了不可能。 然而胡笙并没有帮他把下巴装回去的打算,胡生看见他有了除惊恐之外的其他情绪之后,立刻问道,“让我来猜猜,是不是皇帝。” 杀手的瞳孔果然急剧收缩,显然是被猜到了心事的表现。 胡笙摇摇头,站起来捡起地上的刀,直接斩断了这个杀手的脖子。 张威在胡生问到皇帝的时候,已经带着人上楼了。他们都是最早跟随胡笙一起从北疆回来的人,对于皇帝对于朝廷都没有太大的敬畏之心。 但是张威依旧觉得很好奇,“堂堂皇帝,为什么要动用杀手。” 胡笙被赵安安慰过后,心情已经变好了,便不吝啬对张威解释道,“他就是靠着鬼蜮手段登上帝位的,自然无法抛弃这条捷径。他一直信奉只要从□□上消灭对手,活着的人就是胜者。” 第五十一章 离开赵家村 赵安没让村民们去看楼上发生的血腥惨状, 却没有瞒着他们这件事情。 因为赵安和胡笙作出了一样的判断,这些杀手都是来自于皇帝。 他不确定除了杀手之外,皇帝还有没有其它的后手, 他不可能在这个国家跟皇帝作对,所以他要跟着胡笙一起走了,在离开之前, 当然不能将这个消息瞒着大家。 “当初我发现了一些赚钱的方法, 却没有告诉皇帝, 后来我让人在西南几省推广良种又得罪了士绅。”赵安指着那个摔断脑袋的杀手说, “这就是他们派来杀我的人,楼上还有十几具尸体。这一次我侥幸的躲过了他们的刺杀,也许下一次等待我的就是军队的围剿了, 所以我决定跟着胡笙的马队一起离开。” 第49章 赵竹山听见这话, 立刻激动的想要说话,却被赵安抬手阻止了,“我走之后,窑炉那边的工匠我不会带走。你们可以向上面献上烧制水泥的配方。再加上法不责众, 咱们村子好歹也有将近五百口子人,他们不会对你们怎么样。” 所有跟来的人都沉默下来, 这时候他们才真正的意识到赵安要跟皇权作对, 而且还在皇权让他死的时候, 他不仅不死, 还杀掉了这些来取他性命的人, 可谓罪加一等。 可是赵家村的人也并不是三年前那些老实巴交的种地农民了, 他们享受了整整三年的好生活, 而且在赵安的一再鼓励下, 几乎所有人都识了字, 他们还自己写了一些东西,发表在一本自印的月刊上。 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包括家庭矛盾,包括种地的心得,包括养鸡的妙招。这让他们逐渐开启了心智,懂得了很多的事情,包括自己辛苦得来的东西就应该属于自己,即便要交税但也不能把自己的东西随便抢走。 这一刻所有的人心里都在呐喊,觉得这很不公平。 虽然有人觉得皇帝可能没有错,有可能是赵安的功绩并没有传到皇帝耳朵里。可是他们还是非常认同赵安想要离开的决定,就算受了冤屈也不能站在原地挨打啊。月刊上最受人喜欢的武侠小说《金光刀谱》里面的主角在师门里受了冤枉,也是先逃出去,在一个洞穴中得到了《金光刀谱》,练成了神功,然后再想办法对师门长辈表明了治自己的冤屈。 想到这里很多人就开始可惜,如果赵安离开的话,那么《金光刀谱》是不是就要断更了。 在不知不觉中,赵家村很多的人,包括整个常溪县,已经有许多人已经受到了赵安的文化洗礼。他们希望得到更公平的对待,因为谁也不想像《金光刀谱》的主角一样受委屈,他们希望得到更纯粹的爱情,最好能够两情相悦,这也是金光刀谱的主角所持有的爱情观。 赵安看到大家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实,就对他们说,“大家都离开吧,当做什么也没发现,也不要靠近我家这座楼,也没有发现我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大部分人都抹着眼泪离开了,只剩下赵竹山和刘浣还有赵秀才三个人。赵竹山说,“公子,我一定要跟着你走。” 赵安感动的拍了拍这孩子的脑袋,然后踢了他一脚说,“当初求着我要成亲的时候怎么说来着,要把云娘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这么快就要抛弃父母跟我走了。” 他还想说什么,赵安冷下脸来道,“老人家经不起折腾了,你还是乖乖留下来吧。” 刘浣叹了一口气说,“是啊,年纪大了就走不动了,赵公子一路保重。”说完便红着眼睛转过头去,踉踉跄跄的离开了。 赵秀才却一直站在那里,眼睛里似乎带着一种怒其不争的愤怒。赵安以为他会骂自己,已经想要赶他走了,没想到他开口却是,“我们赵家的祖坟风水是不是没有埋好啊。” 他看着赵安,看着赵安身后的房子说,“当初你爹年纪轻轻就考上探花,多么风光。虽然他那时已经娶了国子监祭酒的女儿,搬进了京城,可是我们全族都为他高兴。 后来他一路高升,运气那么好,竟然做到了部堂之位。可是赵通明他爹却四处敛财,还打压我们这些旁支,最后部堂大人大义灭亲,杀掉了自己亲哥哥,也把自己送上了宰相之位,同时也断送了我们赵家全族人的晋升之路,我当时就已经考上了秀才,即便不继续考下去,去国子监读书也有机会当官,可是我赵文举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了。” 赵安还是第以次知道,赵秀才原来跟他们家还有这些渊源,难怪总是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 然后就听到他继续说,“你姐姐当上了皇后,我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觉得她有可能会福泽乡里,给我们这些同族带来一些好处,然而三年的时间过去了,皇后娘娘的恩泽我竟然一件也没有等到。” 他最后嫌弃的看了赵安一眼,“我原本是看不上你那些小打小闹的东西,没想到竟然带着整个赵家村全都赚了钱。作为皇后的弟弟,你只是自己做生意赚钱而已,又没有鱼肉乡里,竟然会得到如今的下场,只能说我们赵家的风水肯定有问题,就是不让我们发迹。” 赵安看到他最后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只能温言安慰道,“这事儿还是不能全怪到祖坟上面,我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他就是抱着一些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在下面小打小闹,上面的人应该看不到,但是他这种侥幸心理完全就是错误的。 然而赵秀才却摇头,“你们家亏欠了我,你必须得承认这一点吧。” 赵安很想说这一切都是你的一面之词,万一就是你学问太差,考不上国子监呢。但是想一想,冯少平的父亲也只是一个秀才。他觉得赵秀才的确有点倒霉,所以没敢触他的霉头。 赵安乖乖地点头说,“那你想怎么着吧,我这房子里的东西,大件儿的都带不走,你想要的话就让人来拿吧。” “小人之心。”赵秀才憋的脸红,最后还是说道,“我要你把我儿子一起带走,他是你堂弟,你可以随便使唤他,也教教他赚钱的法子,让他以后变成大商人风光的回来。” 这可真是大大的出乎了赵安的预料,他真的没想到赵秀才竟然愿意让他的儿子跟自己走。 赵秀才的儿子大号赵问才,字进学。从他的名字中,就可以看出来赵秀才对他的期望,就是让他读书进学。而他今年二十四岁,虽然没能考中秀才,多少也是个童生。 赵安真的没有想到,赵秀才竟然会让他的儿子放弃功名跟着自己一起走。还拿他父亲以前因为大义灭亲的举动,妨害了赵秀才功名的事情作为情感要挟。 面对赵安疑惑的目光,赵秀才颇有些指点江山的说,“上不怀德,读书恐怕没有希望了。” 赵安有点尴尬的不敢接话,最终还是小声的问了一句,“可是,你问过进学的意见了吗。” “哼~”赵秀才说,“他是我儿子,就得听我的。” “那好吧,一刻钟之内,他如果能到我家来,我就带他一起走。”赵安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 赵竹山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眼中又燃起了希望看着赵安说,“少爷你还是带我一起吧。我现在算账都不用打草稿了,还能给你洗衣服,做饭,我真的很有用,比那个赵问才有用多了,他在护卫队训练的时候总是最后一名。” 赵安只能叹了一口气说,“这次不行,等到以后局势平稳下来,我再派人来接你。” “可是……”他又想要提起赵问才,却被赵安打断了,也不管赵秀才还在当场,就直言不讳道,“那是在做战对投资,你就是我这边的,不需要表态。” 从他和胡笙成亲,送嫁妆念婚书那一刻开始,赵秀才就知道了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后来又看到胡笙手下来来去去的商队,虽然人数每次都只有两三百,可是每次来的人都不一样,加起来恐怕已经有几千。 手下有几千人,个个身强体壮,还有兵器。而且在国外占了一个地盘,已经足够许多人下重注投资了。 就比如说那曾经想跟冯少平结亲的贺家,就包这批银子找到胡笙,他们想要给胡笙投资,不是商业联合,就是不问原因的直接给钱。 毕竟商人在这个时代活着也很艰难,不小心那天就会得罪了权贵,以至于全家老少性命不保,如果能够在国外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收留自己,那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后路。 所以胡笙选择收下他的钱,同时将自己的势力网络更加紧密的分布在了西南几省。 所以说上面的人把胡笙和胡笙看成威胁,也并不是没有原因。可是他们在旭国境内一直老实本分,纳粮和交税,上下的打点,可谓面面俱到了。除了当初去截杀赵南玉,就从来没有做过越线的事情,主观上也并不想挑起事端,他们只想过平稳的生活。 可是,这世界偏偏不让人平静。赵安站在自家屋后的山头上,看着山下的找赵家村升起袅袅炊烟,还是很没出息的掉下了眼泪。 最后咬牙切齿道,“走吧。” 张威他们十几个人在赵家村生活的时间也很长了,同样有些怀念,他们都是边境之地造就的战争孤儿,无父无母,无家无业,心里同样也已经把赵家村当成了自己的家,突然要离开,所有人的情绪都很低落。 就在张威走到最后,想要再看一眼赵家村的时候,却看到村外有一阵不祥的烟尘升起,那是大规模行军所产生的烟尘。 他立刻惊恐地回头对胡笙道,“将军,有大规模的军队来了赵家村。” 第五十二章 有骨气 张威一边向胡笙通报有军队来到赵家村的事情, 一边在心里忍不住庆幸。 虽然他们都曾经设想过,皇帝有可能会派军队来围剿,却没想到前脚刚派来了杀手, 军队后脚就到,幸好他们跑得够快,否则就要被瓮中捉鳖了。 第50章 胡笙在听说有军队来到赵家村的时候, 第一时间就抓住了赵安的手。 不过赵安并没有像胡笙想象中的那样失去理智, 他只是回过头看了几眼就对胡笙说, “我们赶快回山寨去把剩下的人手集结起来, 要是他们还有其他的军队来包抄山寨,咱们可就无处可逃了。” 在场最紧张的人,就是刚刚跟着赵安一起出来的赵问才了, 他焦急的跺着步, 走来走去说,“那我们就放着村子不管吗。” 他父亲对他虽然很严厉,可是从小到大,有一点好吃的东西总是会留给他。还有他贤惠的娘子和家里不满三岁的小儿子。 赵问才想到这些不禁红了眼眶, 就差当场落下泪来。然而赵安没有给他软弱的机会,对张威说, “带着他走, 咱们加快脚步。” 然后赵问才就被张威粗暴的抗到了肩上, 像个破烂的麻袋一样。 赵安的体力虽然不能跟胡笙相提并论, 可是跟张威他们比起来, 也不会逊色。他们一群人用最快的速度赶路, 只花了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就赶到了大青寨。 放哨的人远远看到有人靠近, 就开始紧张起来, 刚才他们还抓到了一队人, 打算从山侧面溜进寨子里。 他们从俘虏的人口中得知,县令打算联合府城的驻军,对大青山进行围剿。他们这时候还没有慌乱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以为只是本地县令的一点小打小闹。 马川听说胡笙带着人回来之后,赶紧就跑出来见他,告诉他县令派的人,打算到山上来给他们的水井里下毒,“娘的狗官,为什么到处都是这种人。我们好好的做着生意,没惹事儿,还给他们孝敬,还给他们交税,结果莫名其妙的就想要置我们于死地。” 胡笙却没有跟他纠结县令的小打小闹,将现在的真实情况告诉了他,“现在要剿灭我们的并非常溪县县令,而是皇帝。我们的人太多了,就算什么也不做也是一个威胁,何况……”他看了马川一眼,还是将未尽之语说了出来,“大部分人都是朝廷的逃犯。” 当然他也不想让马川心里起疙瘩,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们不是早就已经在南越国占好了地盘吗,现在正是去那边的时候。” 这时候,被放到地上的赵问才不合时宜的插嘴道,“那我爹娘他们呢,你们都不管了吗。” 胡笙斩钉截铁的说,“当然要管,你先跟着我们的马帮走,我选几个好手留下来看看情况。” 赵安想要说话,又被胡笙打断了,“你也必须要离开,我承认你的力量速度和打斗技巧,都不输给大部分人,可是你并没有作战经验。” 其实有战斗经验的,只是生疏了,不过赵安并没有说出来,而且他的战斗经验也是对战变异动植物,对于人他的判断力反而没有那么强,下手也不够果决,没办法跟这些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锻炼出来的精兵相比。 所以他只是把自己背在背后的转轮枪拿出来,递给胡笙说,“拿去防身吧。” 现在他们手下的工房里可以用炒钢法来铸造大炮,可是像转轮枪这样精密的枪械却只能靠手工锻造磨制精密零件。所以转轮枪的成品一共就只有三把,另外两把分别在李大可和海伯的手里,他们都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人,所以才需要枪械来防身。 胡笙当然没有收,他对赵安说,“你更需要它。接下来的路途,绝对不会平安,在离开国境之前,你们随时要准备面临大规模的围剿。反而是我们,小股人行动,还可以躲藏进人群中隐藏起来不被发现。” 赵安无话可说,他只能再次拔枪装起来,然后对胡笙说,“如果官兵逼迫的太过于厉害,赵家村的村民们活下去的时候,你就带着他们一起走吧。” 胡笙呵呵的笑起来,“你对我倒是很有信心。” 要让他带着十来个人暗中保护赵家村的人还好,而让他带着十几个人带领赵家村的人一起迁徙,可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难度。 可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的那么严重的地步。 就连胡笙在这一次的预测中,也出现了判断失误,他们都以为法不责众,何况赵家村的村民们并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就算要诛连九族,赵家村的刘姓村民们跟赵安毫无关系,就算是姓赵的那几家人,也已经出了五服,根本不在牵连范围之内。 胡笙送走了赵安他们,又带着张威他们十几个人重新返回了赵家村附近的山林里,找了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隐藏起来。 他们刚下山来,就看见赵家村无论男女老幼,全都集体跪在村口集市的土坝子上。在他们周围,是三百多个全副铠甲的骑兵。 别看骑兵的数量少,但只要有超过一百的数量就可以掀起一场上千人规模的小型战役了。 在全副铠甲的骑兵面前,步卒就跟站在那里让人去砍的木桩子没什么区别,所以他们基本都能做到以一当十,何况对着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们,这些骑兵更加放松的坐在马上,连刀都没有抽出来。 此外就是常溪县的新任县令张惠,被一群衙役们簇拥着,站在村民们在面前,手中捧着一张知府手令,亲自念道,“尔等乱民,聚众成匪,似铸兵器,包庇反贼,种种罪行罄竹难书。今将尔等贬为官奴,永世不得为民。” 张慧练完了这一张手命中后笑眯眯的对着村民们说,“你们谁会烧水泥,站出来,我可以带你们去县衙新修的窑炉做工,在那里你们虽然是罪奴,但我能保证让你们一天三顿都能吃饱饭。” 村民们没有人站起来,张慧又继续说,“没想到你们这些乱匪还有一些骨气,我再给你们说清楚,除了会烧水泥的人可以吃饱一天三顿饭之外,其他的罪奴全部要拉到关外去修城墙,不说修城墙有多辛苦,就说关外的苦寒之地,冬天能冻死人,遇到了草原上的匈奴人来犯边,你们就要被拉去打仗,更别说在路上就能死掉一半的人。到底要死还是要活,你们最好早做打算。” 张慧从小拼命读书,就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那时候他以为当官会很风光,现在他知道当官比他以前想象中的更加风光。 他其实不在乎赵家村的人到底怎么选,他很享受现在这种掌控人命运,掌控人生死的,无与伦比的畅快感觉。 终于,跪在最前面的老头爬着来到他的脚下,哐哐磕头说,“大人,老朽是村里面最有学问的秀才,我知道烧制水泥的全部流程,求大人把我留下来吧。” 村里的大部分人看到赵秀才这样叛变了,都恨得咬牙切齿,只有刘浣眼中流露出一丝伤感。 他知道赵秀才这个人虽有千般的臭毛病,万般的坏心眼。可他其实是一个很有傲骨的人,他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摇尾乞怜。 果然就像刘浣想的那样,赵秀才在得到张慧的允许站起来的时候,突然从袖中抽出了一把剪刀狠狠的捅向了张慧的肚子。 他这一剪刀捅的又准又狠,周围的衙役们根本没反应过来。但是骑马站在张慧后面的骑兵统帅却迅速的挥动了手中的长刀,赵秀才已经尽量躲开了,却还是被砍中了肩膀,他笑着说,“我的剪刀是泡过屎尿的,姓张的,你就等着常穿肚烂,慢慢痛苦而死吧。” 那个骑兵统领看到赵秀才还能说话,便又要回头来砍向他的头颅,这时候原本跪在最边缘的一个女人,也突然之间像骑在马上的骑兵发起了攻击。 她手中的武器是非常可笑的一根磨尖的筷子,而她攻击的目标却并非骑兵,而是他座下的马,一筷子便扎穿了马脖子的动脉,鲜血喷涌而出,将刘虎娘一下子浇成了一个血人。 她就是那个曾经跟父亲一起猎杀过老虎的猎户家娘子,后来成了赵安手下的食堂主管,她这辈子虽然没有杀过人,可是杀掉的动物不计其数,一眼就能看清楚那里是动物的血管,竟然让她一下子杀掉了一匹珍贵的军马,统领也被她这边的动静吸引了注意力,一时之间竟然没顾得上倒地的赵秀才。 直到这时候,赵安和张威他们才带着人出现在了集市旁边的空地上,他弯弓搭箭,让箭失穿透了统领的胸甲,然而那统领只是轻描淡写的拔出带了丁点血肉的箭尖,就对那些原本想要去砍杀村民的骑兵们下令道,“跟我冲。” 这些骑兵也算是训练有素,所有人立刻放弃了原有的目标,跟着统领的步伐,向着胡笙他们这十多个人的方向冲过来。 当骑兵们靠近胡笙他们的距离只剩最后十丈时,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掏出了一根带着一个小铁头的小竹筒,扯开了引线,将手中的竹筒向着骑兵群里扔出去。 没错,这东西就是简易版的手榴弹,就算复杂的转轮手枪无法量产,可手榴弹这种东西生产起来不要太方便。 只听砰砰砰十多声爆响之后,原本整齐向前冲的骑兵队伍中便开始暴乱起来,中间的马儿不受控制的四处乱撞,很快就有人被撞倒在地,被踏成了血肉,在这种时候全身重甲也不能再保护他们了,而成了阻止他们逃生的累赘。 第51章 第五十三章 有求必应的后果 十几个土制的手榴弹并不能将三百骑兵全部炸死, 实际上他们受伤的原因更多是因为马儿受惊之后,不受控制将他们摔下马来,然后又经过了碾压踩踏之后所造成的伤亡。 可即便是这样一种混乱的情况, 真正死伤的人数也不会超过五十人,不过胡笙他们显然也不会给骑兵留下整重整队伍的机会。 在那位统领还在艰难的控制着马儿的缰绳,同时不断的下令让队伍重新集合的时候, 胡笙已经飞身来到了他的马上, 一把拧掉了他的脖子, 他这一生精刚铠甲, 虽然能够扛得住箭矢,却扛不住近身战斗。 在失去了指挥之后,整个队伍就变得更加混乱起来, 张威也带着他手下的人, 乘机杀了好几个。 然后便他是大叫起来,“统领死了,快逃吧。” 显然这些能够被几根手榴弹吓破胆的骑兵并不是真正上过战场的精兵,而只是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 听到他们这样的叫喊声之后, 竟然有些原本已经脱离战场后控制了马匹的骑兵们竟然直接骑着马往后逃了。 赵家村的村民们也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全都从地上站了起来, 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块。开始虎视眈眈的逼近那些衙役。 衙役们并不是真正的军人, 手中拿着铁链和铁尺, 却没有真正的杀伤性武器。而且他们就十几个人面对着几百个拿着石头的百姓, 全成了缩头乌龟。 就在第一块石头将要扔出去的时候, 原本被人搀扶着的张县令扑通一声就给村民们跪了下来, 一边磕头一边说, “爷爷们我错了, 我真的错了, 不要杀我。” 看到他这样,平时都很温良的村民们突然又有点迟疑起来。 却没想到,被砍了一刀的赵秀才竟然还没死,晃晃悠悠的从地上站起来大喝道,“打死他。” 朝廷和官员们都想要他们赵家村人全部去死,他们就已经没有了退路,所以今天必须要见血,只有让村民们意识到没有回头路,才有绝处逢生的可能。 随着赵秀才的一句大吼,刘浣第一个扔出了自己手中的石头,却并没有扔中,然而在他之后又是几个,几十个,几百个石头扔过来,这位年轻的张县令直接被砸成了肉泥。 胡笙他们这时候终于骑着马赶过来,张威看到这一幕之后,哈哈大笑鼓掌道,“有血性,所有护卫队成员集合,去把那些马给我抓过来,然后排好队伍跟我们走。” 这三年来,都是由张威在训练护卫队的成员,他们也习惯了听从张威的命令,很快就把那些无主的马儿全部牵了过来,数量竟然有一百二匹。 有了胡笙他们的存在,村里的人也有了主心骨,竟然也没人提议要去收拾东西,就直接就跟着胡笙他们一起走了,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东西了,在胡笙他们上山又回来的这一段时间里,他们被人拉到这个集市土坝上来之前,他们家已经被那些官兵□□破坏过一遍了。 等到赵家村的人离开了四个时辰之后,天色已经黑了,又有大批官兵赶到了这里,他们围住赵家村一家一家的搜查,却什么一个人也没看见,只能将原本就已经变得破败不堪的村子一把火烧掉了。 要带着五百多老弱病残,长途跋涉的确很困难,幸亏他们在临行之前,弄到了一百多匹马,只要有人走不动了,就让他们坐到马上去,让还能走的人牵着马继续走。 可是走出了常溪县的境内,进入到了胶州之后,所有的人都开始提心吊胆起来。 他们生怕在路上遇到人,然后带来官兵将他们全部抓走。抓走之后的命运,就是为奴为婢,如果是三年前,他们或许不会有丝毫的反抗,因为觉得这是皇帝老爷的命令就必须要遵从,可是现在他们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多出了一些可以称之为思想的东西。 他们在内心里开始不接受在自己没有犯错误的情况下就遭到惩罚,而且觉得自己也可以反抗。 于是他们拿起了武器,还是赵安最开始训练他们时,给他们用的那种削尖的木棍。 当他们快要走出胶州境内,即将踏入南越国的土地时,那些让他们始终提心吊胆的官军,终于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可是到了这个时候,赵家村的人已经没有谁会感到害怕了,他们举起了手中的木棍,打算跟眼前的这一伙官兵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胡笙却挥挥手,让他们暂时不要轻举妄动,就看到前面那群官兵中走出来一个大胡子的男人,笑呵呵的说。“胡兄弟,我们好久没见面了。” 胡笙拱拱手说,“见过总兵大人,大人带着这么多兵来,是想抓了胡某去领赏吗。” 胶州总兵王太谷哈哈大笑道,“你可别开玩笑了,我就算把你抓住了又能得到什么好处,朝廷里那些老头子可不会把我放回京城去。” 他转过头对自己身后的士兵们吆喝了一声,“奏乐。”然后就听到官兵的队伍里面响起敲锣打鼓的欢乐声音。 他这才对胡笙说,“我是来给你送行的,没想到吧。” 胡笙终于猜到了什么,“你已经遇到过马川他们带领的队伍了。” 王太谷点点头说,“他们都骑着骡子骑着驽马,比你们快了两天。” 在这时候得到赵安展示安全的消息,胡笙心里又高兴起来,“那就多谢总兵大人了。” 王总兵笑着拍手说,“不谢不谢,我还得谢你帮我出了一口恶气呢,要不是手下这群大肚汉要吃饭,我早反了。” 至于王总兵想要造反的原因,是因为他其实是先帝的心腹,而先帝只活到三十一岁,便突然心悸而亡。先帝的嫡母立刻便过继了历修业,将他立为皇死,这让很多人不满,其中就包括这位王总兵。 而他还管不住自己的嘴,不小心喝醉了酒,说出了不满的话,于是被人从禁卫军副统领的位置一直发配到了不可能立下战功的胶州,来当一个小小的总兵。 他不无羡慕的看着胡笙说,“还是兄弟你潇洒,手下人又能赚钱又听话,让你不管做什么都没有后顾之忧。” 胡笙笑了笑既没有自傲也没有谦虚,再次对着王太古拱拱手说,“那我就先走了。” 王太古本来想说一声保重就离开的,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件事情没有说,立刻叫住胡笙道,“你知道,你们为什么会遭殃吗。” “因为朝廷忌惮我的实力,又想得到我家阿安那些赚钱的方子。”胡笙虽然这样说,但是知道王总兵既然特意提起,肯定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就见他果然得意的摇头道,“那你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然后露出一个厌恶的笑容说,“是你们家那位的姐姐,有了一屋子的琉璃器皿之后还不满足,她想让历修业给她修一间全部由琉璃打造的宫殿。后来他们一查,哎哟~,原来琉璃方子就在你们家那位手里,你说历修业气不气。” 别看这位王总兵长的五大三粗,讲起小道消息来,那一股子活泼的劲头,跟村口大妈议论是非时的表情简直一模一样。 胡笙还真不知道这一点,可是他自认为情报工作做得很到位了,为什么没有探听到这么重要的消息呢。 王总兵看到胡笙变了脸色,爽朗的大笑着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好歹也是当过禁卫军统领的人,早年间也帮过几个可怜的小太监,他们现在也还想着我的恩情,时不时帮我传递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 对于朝廷的上层来说,皇后娘娘想要建一间琉璃屋子的确不算什么重要消息。而且就这几年皇帝对皇后的宠爱来说,别说是琉璃屋子了,就算他想要天上的月亮,可能皇帝都要想方设法给他造一个月亮出来。 可以说赵倾城是活生生的被宠坏了,她不知道,她自己随口的一句话,就能给赵家村所有的人带来灾难。 胡笙知道了这一点之后,几乎快要被气笑了,可是他还是维持住了脸上的表情,对好意告知他这个消息的王总兵道过谢,然后骑着马靠近他的时候,悄声的说,“南越国三面环水,那里的海盐很便宜。” 这一次王总兵却非常低调的小声说道,“兄弟,还是你够意思。” 赵安来到南越国这边之后,终于开始了他梦寐以求许多年的制盐工作,用阶梯法进行引水晒盐。 而那些刚刚被带出赵家村还忐忑不安的村民们,有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待着,又有了新的工作,心里也逐渐的安定了下来。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赵安晒黑了五度,却也晒出了十多万吨的食盐。可是南越国这边根本就不缺食盐,想要走私到旭国那边,也不太容易,最多就是半卖半送一些给曾经帮过他们的胶州总兵。 真正让赵安盯上了市场,就是他们一直维持着马帮交易的乌斯藏那边,他们那个远离海洋的高原之上,才是真正的缺盐。 只要马帮能够把盐运过去,就能换到大量的牦牛干和羊肉干,甚至能换到马匹,虽然高原马的品种远远比不上蒙古马或者西域马,可是有总比没有好。 第52章 而且高原马反而还有一个别的品种马儿没有的优势,就是它们的肺活量特别强,特别适合运东西。 然而当赵安他们这边在南越国发展的如火如荼的时候,京城却突然起了一场大乱。 第五十四章 结局 京城生乱的原因, 在胡笙看来简直十分荒诞。 就因为乞巧节,皇后娘娘照例举行宫宴时,刑部侍郎的女儿行礼出了一点小差错, 赵倾城还是像以往的任何时候一样表现的非常宽容,没有怪罪这个女孩,可是历修业得知这个消息之后, 竟然派人暗中去把那女孩杀掉了。 因为历修业觉得那个女孩对赵倾城不敬, 是出于某种嫉妒。更准确的来说, 是因为历修业觉得那个女孩故意行为出格就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 他不允许这种破坏他和赵倾城感情的人活在人世间。 任何时候,帝王给人的印象就是霸道的,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 可是自恋到历修业这种程度, 觉得天下所有的女孩内心里都应该是爱他的,还是会令胡笙感到震惊。 而他毫不犹豫的派出杀手去解决掉这个女孩的行为,也是他惯用的手段,下达命令的时候几乎不加思索。 如果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也不会造成整个京城的大动乱。可是那个女孩的父亲是一个非常爱女儿的好父亲,他不能让自己的女儿死的不明不白, 所以费尽心机去追查凶手。 这位刑部侍郎也还真有点查案的本事, 竟然真的让他通过种种蛛丝马迹, 抓住了一个暗卫, 并且通过严刑逼供拿到了皇帝下令谋杀自己女儿的证据, 于是他打算拿着这份证据去我们上击鼓鸣冤。 他知道这种堂下何人状告本官的戏码, 终究会成为一个悲剧, 他甚至已经给自己准备好了棺材, 就是想要给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为此不惜以身犯险,也已经将家里其他人都遣送出了京城。 可是他的行事终归不够保密,所以提前被历修业得知了消息。然后他就得到了跟他女儿一样的下场,直接被人暗杀在了去击鼓鸣冤的路上。 而他身上发生的这件事,其实早就在朝廷各路势力的严密观测之下,当他也被人暗杀的时候,京城许多朝廷大员心中都是一凉,而各路番王们却又仿佛抓到了天大的把柄一样欣喜若狂。 本来无缘无故谋杀一个小姑娘就足够让人觉得可耻了,竟然还私自暗杀朝廷官员,即便是皇帝也不能做这么糊涂的事情。 就在那位刑部侍郎被杀害的当天晚上,竟然有八路藩王,连同朝廷中最有权势的丞相和各部尚书,几位国公,一起逼宫谋反了。 因为他们都觉得如果再让这位陛下掌权下去,大家的性命就像随时被人放在铡刀下一样危险。既然已经这么危险了,那还不如干脆反了。 胡笙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方面觉得不可思议,另外一方面也能够理解这些人造反的理由。 因为历修业上位的道路,一直都充斥着暗杀的阴谋手段,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恐吓的方式来统治,然而这样的高压统治即便一时之间取得了压服众人的效果,最终的结果,还是会引起大家的反抗。 或许有人会觉得宫廷政变这种事情会经过精密的布置,会充斥着各种阳谋阴谋,但很多时候它就会显得非常草率而荒诞。 无论是否成功,历史上曾经有人宫廷政变时在宫里迷路了,有宫女愤而反抗一起杀害皇帝,有太监把皇帝关在宫殿里活活饿死,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非常荒诞,可那就是史书上描写的真实事件。 而旭国这一次发生的政变同样荒诞,冲进宫的各路诸侯和官员们抢到了玉玺。而且挟持了皇后和太子。却让武功高强的皇帝逃走了。最后临时联合起来的各路藩王和朝廷官员们又进行了一场内斗。 结局是朝廷官员们挟持三岁的太子登基,宣布改弦更张,番王们被杀掉了一半,剩下的逃出京城,打算返回自己的封地登基称皇。 当胡笙拿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头上青筋直跳的同时,只觉得无话可说。 就算他和赵安遭遇了如此不公平的对待,他们的选择也是逃到国外去,而他们那些朝廷命官和藩王们,还有皇帝,所有的人都显得极其不负责任,将整个国家当成自己争夺的工具和棋盘,将所有百姓的命运都当做了随时可以牺牲掉的棋子。 赵安也同时看到了从旭国传过来的消息,终于意识到,《倾城泪》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事实上从赵清晨当上皇后,她的儿子立为太子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到了大结局,所以历修业和赵倾城不再受到命运的眷顾,他们的人生开始崩坏。 这件事情或许是世界意志下的必然吧,当历修业还是皇帝的时候,他为了谈恋爱可以不择手段,为了得到赵倾城,他可以杀掉身边所有的竞争者和那些他觉得有危险的人,他的成功一直都靠着一种暴力的野蛮,可是当他身上的气运消失殆尽的时候,这种野蛮就会给他带来让他自身无法承受的代价。 这一段可笑的爱情故事终于结束了,可是这个时代的战乱与悲剧也正拉开了帷幕。 赵安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最后抬起眼睛看着胡生说,“你有没有兴趣逐鹿中原?” 胡笙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那双蓝莹莹的眼睛看着赵安说,“中原人会认同我这样的胡人做他们的皇帝吗。”随即他又笑起来,露出一个嚣张的笑容,“不过我可以让你去做他们的皇帝。” 但是赵安心里却有另外一个更大胆的打算,可是现在他却没有忙着告诉胡笙,因为他的这个打算需要做出许多许多的努力,所以他现在还不打算说出口。 从这天开始,在中原大地上一片兵火交加的时候,胡笙他们却躲在南越国和旭国的边境上,不断的接收难民。 他们开垦土地,在一年三熟的南国种植亩产上千斤的稻谷,如此一来,他们第二年又可以接收到更多的人了,这些原本面黄肌瘦的饥民来到这里之后,又逐渐开始变得健壮起来。 当旭国战乱频发的第二年,南越国的国王终于受不了胡笙他们这一群人的存在,悄悄对他们发起的攻击,然而在望远镜和岗哨的配合下,南越国的军队才刚刚走出王城,就被拦在了一段峡谷中。 几声炮响之后,滚石落地,军队从中间被一分为二。胡笙手下的军队没有在乘胜追击,而是站在高处用喇叭大吼道,“投降不杀。” 经此一战后,胡笙和他的人马在实际意义上控制了整个南越国。 然后他们就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一边种地,一边看中原各路大军来回征伐。 历修业回到了他原本的封地组织起他手下最精锐的部队,第一目标就是打回京城去,抢回他的儿子和妻子。 可是命运总是跟他开着尴尬的玩笑,即便他武功高强,每次都能摸到皇宫里去,可是他手下的军队却根本打不过京城的军队。 当他手下的军队溃败之后,他也没办法单枪匹马带着妻儿逃跑,于是他又不得不重新独自逃亡。 又过了三年,他又重新组织起了一个庞大的军队想要去攻打京城,却没想到刚走到半路就跟另外一个藩王的军队撞上了。两方人马打的不死不休,这一次立秋夜终于获得了胜利,他带着残兵重新来到京城,并且攻进了京城,可是他的儿子,虽然只做了三年的傀儡皇帝,年纪又那么幼小,历修业根本没有防备他,却不想在晚上举行庆功宴的时候,那小孩竟然在他的酒杯里下了毒。 历修业的武功高强,并没有被一下子毒死,当他举头四顾时,却看到自己的儿子对他露出恶劣的笑容说,“父皇,你为什么要回来呢?你回来之后我就不能当皇帝了,就没有那么多人陪我玩了,这不好玩。” 历修业死了,然而在他死之前,他挥刀杀掉了自己的妻儿,然后一把火点燃了当初收罗了天下最好的木材,为赵倾城修建的凤藻宫。 赵安和胡笙是十年之后,才一步步从南方打到了京城,在这个过程中,赵安在他的手下里推广简化文字和拼音,用铅字印刷术印出了很廉价的书籍,所有参军的人都学会了认字,而女孩们也有机会到工厂里去做工,工厂里同样也会教认字,于是他们被提拔上来做主管,一步步的有了一些管理的能力,之后又有了教授各种学科的学校,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赵安站在曾经的宫殿面前,指着那一把破败不堪的龙椅说,“现在在这个世界全由我们这些穷苦人做主了,以后再也没有了皇帝,我们走向共和吧。” 胡笙牵着他的手,笑着说,“一切都听你的安排。” (全文完) 温馨提示:找看好看得小说,就来海棠书屋呀~www.海棠书屋.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