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作品:《被弃养的劣等O

    第98章
    一大早起来就把两只眼睛哭得红红的陆砚宁, 在吃完早饭后就把刚才的不愉快给忘记了。
    尤其是陆庭鹤在动物园入口给他买了一个冰淇淋之后,困困对陆庭鹤的愤怒就烟消云散了。
    他一生气就总是说“我永远都不要理你了”,但是如果有冰淇淋的话, 这个“永远”的期限可以只有一分钟。
    因为再多等几分钟,陆庭鹤手里的冰淇淋就要化掉了。
    十二月份,正是栖澜的旱季,此时的枫川还在酝酿今冬的初雪, 而栖澜的白天气温却基本都在二十度以上。
    困困手里的冰淇淋一路走一路化,等他吃完最后一口底下的脆皮蛋筒, 衣服袖子和两只手已经完全变成了粘腻的巧克力色。
    好在他上半身只穿了件薄薄的长袖t恤, 早有准备的陆庭鹤一把将脏兮兮的困困拎进厕所, 换了身新衣服,洗干净脸和手,出来就又是个焕然一新的崭新小孩了。
    过了一会儿,陆砚宁手里又多了一个企鹅气球。
    “爸爸,”困困问旁边的陆庭鹤,“我们能买一只长颈鹿回家吗?我好喜欢长颈鹿。”
    “你让它住哪里?”陆庭鹤问。
    困困想了想, 说:“住在大爷爷家里吧。”
    “养小动物就要对它负责,你能天天去大爷爷家里看望它吗?”
    困困很纠结地说:“可是我不想每天都看见大爷爷。他凶凶的。”
    陆庭鹤道:“可以买一只仿真的。”
    “仿真是真的吗?”
    “仿真的意思就是‘假装是真的’。”
    “那我们能买回家的长颈鹿是羚羊在假装的吗?”
    陆庭鹤的耐心告罄,托着他脑袋说:“看到那边的长颈鹿了没,我买两把树叶给你喂, 你过去跟它合照。”
    困困的注意力果然立即便被转移了:“好呀好呀。”
    陆砚宁喂长颈鹿吃了两把树叶, 期间还摆了很多pose,虽然这些姿势大多数是来回在比划剪刀手。
    “爸爸,你把我拍好看没有?”
    “挺好看的。”
    “那我还想和妈妈一起照一张相。”
    沈泠这辈子除了毕业照和证件照,似乎就没拍过什么照片。
    在困困的催促下,沈泠走到了小孩儿身后, 接着就像根木头一样戳在那里不动了。
    陆庭鹤不禁怀疑,如果今天沈泠穿的是绿色的衣服,后头那两只长颈鹿必然要在他身上舔一舔,再嚼一嚼。
    “做个动作,”他对沈泠说,“摆个姿势什么的。”
    困困闻言立即在自己脸颊两边各比了个耶:“妈妈,你看看我呢。”
    沈泠于是也有样学样地举起了一只手,在脸颊旁边面无表情地比了个僵硬的耶。
    手机镜头后的陆庭鹤忍不住笑了。
    拍完后沈泠也凑过来看了眼,接着评价道:“好傻。”
    陆庭鹤也说:“好傻。”
    沈泠看了他一眼。
    alpha又说:“我们还没有合照过。”
    更准确来说,唯一一张有他们两个共同出现的照片,是高中毕业时的集体照。
    陆庭鹤站在最后一排的正中间,沈泠则站在他前一排的偏左侧方,陆少爷那时候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拽样,沈泠眉眼间则还有种少年人的青涩感,看上去冷冷的,还有点倔。
    回想起来,几乎就是在告别高中之后,岁月就逐渐开始变得面目全非了。
    他跟沈泠最亲昵,也最疏远。
    及至到了抽骨断筋的分离时刻,几乎形影不离的两个人,却连张最普通的合影都没有留下。
    陆庭鹤把手机给了困困,教他拍了两张照片后,陆砚宁就很快说:“我已经学会了爸爸。”
    接着沈泠被alpha拽住手腕又拉回了原来的围栏边,他依然显得很僵硬,陆庭鹤从身后搂住他的腰,另一只手则自然垂下与沈泠交握。
    困困喊道:“我要倒数啦。”
    “三、二、一,茄子!”
    陆庭鹤贴得很近,下巴轻轻抵着沈泠脸颊边的一点碎发,接着唇角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困困拍的大多数照片都有点糊,但好在数量多,也有一两张清晰的。
    陆少爷挑了张糊的直接换成了手机锁屏。
    下午等到困困午睡起来后,他们又去了植物园,可惜现在是十二月份,并不是观赏萤火虫的最佳时期。
    不过据说还是能看见一些昆虫和小动物。
    太阳落山后,整个植物园显得静谧安然。
    陆庭鹤提前预定了一个独立团,困困兴高采烈地跟在讲解员后边,嘴里半分钟一句以“叔叔叔叔”开头的疑问句。
    陆砚宁从小就喜欢昆虫和小动物,讲解员把各种乱七八糟的虫子放在他手上他也不害怕。
    陆少爷则跟他全然相反,他讨厌虫,也讨厌爬行动物,上次夏天带困困来这里,给他恶心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十二月份虫子能少点,至少陆少爷不用担心走在绿荫底下,会有什么莫名其妙的虫子忽然掉进他领子里了。
    栖澜昼夜温差挺大的,晚上他们都穿上了薄外套。
    “妈妈你看,叔叔说这个是萤火虫小宝宝,上次我跟爸爸来,有很多萤火虫大人在森林里飞来飞去,超级漂亮。”
    困困虽然是第二次来了,但无论讲解员说什么,他还是显得很捧场。
    上次带他来的时候,他还太小,走两步就累了,后来还剩一小时的路程,几乎是陆庭鹤全程抱着他走完的。
    游览步道其实没那么窄,但陆庭鹤的手背还是会时不时蹭到沈泠的。
    到了一片开阔的地方,讲解员拿激光笔指了指天空,说:“这颗是北极星,在城市里经常会被灯光盖住。”
    趁着沈泠抬头的时候,陆庭鹤总算握住了他的手。
    困困问:“它是北极贝的妈妈吗?”
    “北极星是住在天上的星星,离我们很远很远,北极贝是海里的贝类,可以吃,但不能发光。”
    趁着困困喋喋不休地在跟讲解员说话,陆庭鹤忽然凑到沈泠耳边:“小时候在学校宿舍里睡午觉,你干嘛偷拍我?”
    高中时代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都已经是“小时候”了。
    过了几秒,沈泠才说:“不记得了。”
    “可能当时手机忽然卡了吧。”
    “那为什么后来不删了?”
    沈泠说:“后来删了。”
    何止,他连手机都直接丢了。
    陆庭鹤沉默了一会儿,才又问:“那时候觉得我怎么样?”
    “挺烦人的,”沈泠说,“一天要亲八百次。”
    “我又不是你的奶嘴。”
    沈泠的话忽然多起来:“逼着我午睡,害我中午的刷题计划被打乱。”
    “你太霸道了。”
    要换做是现在的沈泠,大概也忍受不了他这样。只有当初那个寄人篱下,一心想要考个好大学,为自己挣出个好前程的沈泠才可以。
    那时候的沈泠也总是对陆庭鹤有着超越底线的忍让和纵容。
    少年时地沈泠偶尔会觉得,这个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有的人,也会有一点说不上来的可怜。
    陆庭鹤继续问:“那时候……会有点喜欢我吗?”
    “……不知道。”
    “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两种答案。”
    “你呢?”沈泠反问。
    陆庭鹤想了想,他那时候满脑子对沈泠都是“占有”。
    少爷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就算是在他家工作了半辈子的崔姨,也总有一天会退休离开。
    可是沈泠不一样,沈泠必须一辈子都属于他,在陆庭鹤死之前,他都得待在陆少爷看得见摸得到的地方。
    当时的陆少爷偏执得可恨,虽然现在的陆庭鹤也并没能变成什么“纯良无害”的alpha。
    他只是知道了沈泠讨厌什么、不喜欢什么,于是压抑和克制住了某些见不得光的本性。
    他也不希望沈泠再因为陆庭鹤而感到不开心了。
    “不知道是不是喜欢,”陆庭鹤说,“但我想跟你在一起一辈子。”
    沈泠把他自己刚说的话,原封不动地又还给了他:“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两种答案。”
    “喜欢。”陆庭鹤说。
    “你呢?”他也反问。
    “烦你。”沈泠说。
    “除了烦呢?”
    陆庭鹤等了很久,才听见他没头没尾地说:“希望今天放学的时候,雨还没有停。”
    陆少爷先是一怔,像是已经猜到了答案,但还要追问:“……什么意思。”
    “那样就可以跟你一起撑伞走到校门口。”
    陆庭鹤很重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把他的手攥得更紧了。
    一把伞就那么大,稍微往哪边斜一点,另一个人的手臂就会湿。
    于是陆庭鹤几乎总是紧搂着他的手臂,有时候雨稍微大一点,沈泠就会看见他被雨水打湿的手背。
    于是心跳就和地面上的积水一起泛起涟漪。